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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争 第二章 路遇阻击

作者:羽散大地 当前章节:11585 字 更新时间:2026-5-27 09:32

更新时间:2008-8-7 23:58:36 本章字数:12108

“你叫什么?”

“……”

“你住哪儿?”

“……”

“你是聋哑人吗?”

“……”

一辆高级保时捷跑车,行驶在从奥克兰通往圣佛朗西斯科的公路上,车内不时传出嗓音甜美的询问声,却没有一句回答。

“你不会说英语吗?”

作此猜测,罗芙用有点生硬的汉语再问了一遍,结果一样没有回音。

刚开始时,这个傻乎乎的东方血统的男人,还一直看着她,一边微微傻笑着,仿佛听不懂她的话,到后来干脆把头转向车外,不再理她。

什么态度嘛!

对于一个受到全世界,尤其是全世界年轻人欢迎的青春加实力派女歌手来说,这辈子从未遇到过不把她放在眼里的人,就算是女人也没有,何况是个其貌不扬的年青男子,罗芙奇怪自己居然能忍受对方的无理。

哼!看在他被撞伤的份上——也许被撞成弱智了吧(她有些恶意地想),也许本来就是个弱智(恶意升级)——暂且不和他计较。

车内恢复安静,只留下引擎的轻噪。

……

又是这样!

每逢见到有点姿色的女人时,曲哲都会不由自主把对方和他的妻子,异界可次星可次大陆揽月国末代公主曼月,作比较,而比较结果,每次都一样——自己老婆是世上最美丽的。这里面,肯定有“情人眼”的有色成份在内,可能成份还不少,但无可否认的是,曼月公主的美丽,确实使人屏息,让人疯狂。

在妻子死去的三个多可次年内,他几乎从未开怀大笑过。漫长的时间,只是让悲痛淡下来,然而,心中的痛一直存在,就像深深的伤口,表皮虽然愈合了,但是内部仍然在流血——即使他是个乐天派。

原本就显得成熟的基因改造青年,经过两千多天的折磨,显得更加老成,看上去,既像只有二十五、六岁,又像已经三十多岁的样子。这些年,依靠拼命工作,搞科研和魔研,以及奥甫尼、坎、欧罗尼和樊胭凤等人的劝慰,才渡了过来。

回到原世界,在异界的一切,渐渐变得有点像梦——这让他稍微好过了点。

回来的目的,一半是为了找教授、父母的下落,另一半,则是想利用原世界的先进技术和各种设备,研究一下人体克隆——他期望能用基因科学,为妻子“重塑肉身”,再回到异界,将被光明魔法保住身体不坏的曼月的记忆,重新“灌输”到新身体的大脑中——用科学的力量,实现五级圣灵魔法“复生”同样的效果。

这是个大胆的想法,如果实现的话,在基因学上的意义,比皮埃尔教授在二十多年前,成功创造出基因改造人,更伟大、更神奇……也更困难——因为这意味着,人类的灵魂(记忆)和肉体,可以分开存在。

“凭我的能力,绝对能成功!”他非常有信心——从自信心持续膨涨这一点上看,他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有时,他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教授把自信的基因,嵌入了他的DNA链。

当然,上面那种科研,也许会和现有的伦理相抵触——以前教授从不受伦理束缚,而现在本身作为基因改造人的他,就更加不管了。

忽然,他发觉身边的美女在和他说话。呣,就和她开个小玩笑。

他决定装痴装傻,以便厚着脸皮,缠住眼前“富有”的美女,那么,接下来几天的吃穿,就不成问题了。到时,再找机会赚些钱,便能赶在马尾男和同伙接头之前,飞往中国。

如果他那死要面子的老子,知道自己儿子打定主意吃软饭,恐怕会翻脸不顾二十多年交情,找皮埃尔教授拼命,大吼:“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为什么他那么无耻!!”

而教授可能的反驳则是:“你的基因中,本来就有无耻的的隐性基因,不幸在乔尼身上表现了出来。”

想到此处,望着车窗外纷纷扬扬大雪的“弱智”,嘴角的傻笑,变得更加明显。

车厢内沁人心脾的淡雅暖香,和美丽姑娘的体香,闻起来真不错,而车厢外,雪越下越大。内外迥然两个世界。

……

那只苍蝇没有跟上来。

爸爸的仇日情绪,全球知名,只要把老爸祭出来,“沾沾虫”就不敢再跟上来了。罗芙得意于自己的机智。

说到身边的傻瓜,怎么会一个人走在公路上的?如果不是碰巧遇到她,一定会被困在风雪中——多亏她热心帮助!

她似乎忘了刚才差点把人撞死。

……

雪地行车,速度奇慢。那种速度对保时捷来说,是种耻辱。

连续开车两个多小时,又对着一块木头,罗芙有些无趣,就顺手打开了收音机。

“巨人队大胜公牛队……吱吜……西部有大雪,风速……吱吜……罗芙的最新专缉……吱吜……罪犯很可能有三人,作案从没用过枪……”

扬声器中传出的一则消息,引起了她的注意。

“……他们手段非常残忍,主要目标是家庭主妇,但不排除任何单身,没有自保能力的妇女……经常改变面貌,化妆成人们看来,极为普通的外表,非常狡猾……犯罪专家劳拉小姐推测,他们有可能已经流窜到西部或西南部作案,请各……”

罗芙有些担心地偷看了曲哲一眼,发现他也注意到了这则消息,心里突然浮起一个令人害怕的猜想:“会不会,这个人,就是罪犯!?”她用眼角余光注意着他,右手以尽可能不引人注意的动作,慢慢伸向藏在座垫下的女式小手枪。不知道一把小手枪,对缠绕了整个美国达一年之久的梦魇,有多大威慑力?

罗芙紧张得手心冒汗,心跳剧烈。

罪犯!她几乎已经认定曲哲是罪犯,戴着一副让人留不下什么印象的逼真面具,在大雪天拦路劫持,说不定,前面不远处,他的同伙正等着呢!

美丽姑娘终于在慌乱中摸到了枪,心情稍定。

好,下面,打开罪犯一端的车门,同时急刹车,趁他没系安全带,身体不平衡时,用枪指着他,再一脚把他踹出去,接着迅速启动,加速离开,最后打车载电话报警……计划看来不错……她的心弦都快崩断了。

如果此时曲哲对罗芙施展一个读心术,一定会笑死:这个世界级的“歌坛天后”,想像力不赖——不过,自己也确实有一点点可疑。

另外,凭她的破计划,就算曲哲真是个普通的罪犯,也不一定对付得了,更何况和教授实验室遗址处的两具尸体的生前相比较,就强悍度上来说,简直是太阳和萤火虫的差距。

前面有个拐角,罗芙作好了行动的准备,心脏不争气地狂跳——都怪自己任性,想过个“隐密”而“不受人打扰”的圣诞长假,结果被全美,不,全世界著名的凶犯盯上!她不敢想像真地出事后,自己的命运会怎样。媒体对罪犯的报道,给全美带来比得上中亚恐怖份子造成的恐慌。

此时,她忽然无限后悔,为什么把那个日本的大富豪之子撵走了呢,不然,多少有个依靠。

拐角到,开门、刹车、举枪……

“快给我下去!”她抬起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的迷人左腿,企图把他蹬下车。

曲哲一副莫名其妙的白痴脸。经常性的剧烈对抗和冒险生活,已经让他觉察到了身边美女的紧张,然后,在他猜到原因前,发生了变故。

“还想装蒜吗!我要开枪了!!”罗芙不敢轻易把腿蹬出去,以防被凶犯抓住。毕竟,她只是个女歌手,而不是身经百战的战士——她没有动粗的自信,紧张得狂冒冷汗。

换作异界的凤将军,只怕一声都不会吭,早就把所谓的罪犯踹出车外,撞断路边栏杆,滚下路基,然后再施施然下车,走到已奄奄一息(也许早就断气了)的罪犯身边,一刀砍下脑袋,或者一脚踏断晦气鬼的所有肋骨。

曲哲明白过来,哭笑不得。没想到,原本想装傻骗吃骗喝,结果惹出天大误会。话又说回来,不装傻,也不一定不会误会——就凭他那和陌生女孩(尤其是美丽的女孩)打交道的“高深”水平,误会从不缺乏!

“听我说,我不是罪犯”,不能再装了,澄清误会要紧,不然,恐怕真的要靠魔法才能在天黑前,赶到圣佛朗西斯科,只是……如此申辩,有此地无银的感觉。

“住口!!”她不可自制地尖声叫起来——虽然是尖叫,仍然很悦耳:“我数到三,如果你再不下车,真地开枪了!一!”

这时候,难得她还能想起一些谈判技巧,并加以运用。

“听我说,我真不是罪犯,那些罪犯已经死了……”(虽然跑了一个)从所得到的各种信息,曲哲判断出,实验室遗址处的两具尸体,十有八九就是震惊全美的狡猾罪犯中的两个,还有一个跑了。

“二!我不会相信你的!快下车!求你了!你要钱,这些都给你!”

钱不少,大概有好几百美元的现金。他有些心动,但为了更大的利益……

“我们中国有句话……你也是中国人吧……无功不受禄……”

美人腿终于蹬了过来。

就像罗芙担心的那样,“猛烈”的踹击,在穷凶极恶的“罪犯”眼里,毫无危险可言——“罪犯”轻轻松松抓住了她。隔着薄而保暖的裤料,可以充分感受到腿部肌肤的惊人弹跳力(想像中,比得上樊胭凤,只是远不如凤将军的那么强健有力)。

惊惶的歌后终于忍不住扣动扳机……

小手枪的扳机锈住了!

该死!怎么会这样,难道因为从不用的关系吗?罗芙从没想到,外表镀铬的“精制女式防狼便携手枪”,居然会锈住!这可是花了她好几千美元才搞到的——几千美元对她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可是对手枪来说,却不便宜。

锈枪被罪犯夺走,最后一线希望也不复存在。她感到自己正飞速向一个冰冷漆黑的深渊滑落,一切,就像一个无法苏醒的恶梦。电视上,受害者的惨状,如地狱的剪影,从眼前飘过。

“喂……喂!”

“求,求求你,放我走吧!”她快哭出来。

“难道你觉得我真的那么像坏蛋吗?”曲哲伸手按了个按钮,车门缓缓关闭。

“放过我吧……钱都给你,车子也给你……”

“外面雪下得很大”,现行罪犯感到有些好笑:“你把什么都给我,不怕被冻死吗?”

“求你……我发誓,绝不会报案的。”

曲哲感到有些无力,开始考虑要不要给她来个有催眠效果的魔法,也许只要用地球上传统的催眠术就行了。

“听着,我不是罪犯……最多只能算是个‘来历不明的人’”,他竭尽所能向她解释:“我没钱,没地方住,所以,现在我只想找个住处,并赚些钱。我不会伤害你的……”

经过努力,他的解释和安慰起了一点效果,受惊的美女渐渐安静下来。

“很好”,“来历不明的人”努力用最诚恳的表情微笑(不能期望他的微笑会有多大作用):“现在,你想去哪就去哪,呣,枪还给你。”

可疑男人的友好态度,让她恢复了正常思考的能力:“你是谁?”

“我叫王大山,中国人”,曲哲毫不犹豫地撒了个谎,他怕用原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不仅那个什么“血联”组织会找他麻烦,而且,如果引起美国政府对失踪长达五年之久,且和著名学者,默顿·皮埃尔,有密切关系之人的兴趣,就更不好玩了。

“我叫罗芙,是半个中国人”,也许曲哲平凡的伪名,让她感到安心,罗芙逐渐恢复常态。

“很高兴认识你”,鉴于两人关系的紧张,他试图扮演“阳光青年”的形象,以彻底消除她的不信任感——这对他今后几天的生计很重要。

有等于无的自我介绍过后,两人之间出现一阵沉默。

“哦……对不起,刚才撞了你。”总算罗芙社交素养不错,找到个话题。

“没什么,只是当时有点晕眩,现在已经全好了”,他当然不能说自己啥事都没有:“罗芙,真是个好名字!”曲哲想起中国古代盛传的陌上采桑女罗敷。

“谢谢。”

称赞她美貌的人固然不少,称赞她名字好的也大有人在,因此,曲哲的赞美,平庸得很。如果是某个贵公子,想必会说出诸如“水泥丛林中的玫瑰”、“都市噪声海洋中的美人鱼之歌”等等诗意而肉麻的赞美词。总之,身边男子的称赞,就和他的脸一样平平无奇。

车子启动。

“想去哪?”受惊吓的歌坛天后完全镇定下来。

“和你一样,圣佛朗西斯科。”

“……刚从中国来吗?”

“……”

“近几年,中国和美国的关系有点紧张,你不会是中共的特工吧?!”

曲哲不得不承认,身边美女的想像力,和自己有的一拼。

“你不太喜欢说话?”

“其实我是个吸血鬼,刚从一百多年的沉睡中醒来,对外界事物了解很少。”

“是吗,那你是日行者啰!”她咯咯娇笑起来。忽然她想到:不会是真的吧!连她这个近两年来,风头最劲的明星都不认识,并且没有像一般人那样要她签名,可能真的……不可能,世界上哪来的吸血鬼?

……

巴乔很高兴猎物和那个讨厌的日本小子分开了。

作为一个自由的职业杀手,他很著名……著名,不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名字——一个杀手,如果被人知道名字,也就代表杀手生涯快结束了——他的著名,是因为全世界都知道他杀的人,以及那些人的惨死事件。

比如,前阿根廷总统于2017年,被不明凶手枪杀;前中国国防部长,于2023年,被发现电死在浴池中;最近一桩大案,是去年圣诞节,世界排名第二的富翁,被炸死在自己的防弹车内,据警方分析,炸弹被安在富翁的PAD内(个人辅助器)。

这次的任务,和以往有所不同。委托人要他去绑架一个女孩,一个著名的女孩。且不说这个女孩本身的知名度,仅她身为能源大王,美籍华人罗严的女儿这个身份,就暗示着任务并不比以往任何一件轻松多少。

活捉,远比杀害难得多。

本来,巴乔对这桩生意并不感兴趣。他的嗜血性格,使他在目标的惨死中,获得莫大的乐趣,而这次,显然享受不到。

他也不喜欢被雇主蒙在鼓里。每次接任务前,他都对委托人作尽可能详尽的了解,然而这次,却一无所知。

之所以接下本来绝对不会接的任务,原因很简单:雇主列举了十多年来,他所作的每桩案件。另外,他还从雇主口气中隐约知道,这次委托他的,是一个庞大组织,而非个人。以巴乔的桀骜不驯,亦不敢和整个神秘而庞大的组织对抗。

平时,女孩身边的保镖不少,巴乔不想冒险出击,他在等机会……机会来得很快,那个女孩居然一个人上路,只在身后跟着一个仰慕者。

这是个好机会!

乳白的保时捷,在白雪皑皑的环境下,从远处不太容易观测得到——那是对普通人来说,对于“职业人士”巴乔,则不成问题。

本来,他想等目标的车再行驶一百公里后,用肩托式火箭炮把那辆碍事的黑色雪铁龙轰成碎片,然后在女孩恐惧惊愕中,实施绑架行动。不想,中途出现一个男子,上了目标的车。这是个糟糕的变故,不过令人高兴的是,原先跟在保时捷后寸步不离的雪铁龙,没有在途中插曲后,继续跟下去——省下了一枚火箭弹——他完全有把握在悬停空中的民用直升机上发射肩托式火箭,但毕竟有点危险,能省下此步骤,令他感到有点高兴。

距离预定的伏击地点还有五公里,职业杀手一推杆,最新型民用涡轮式直升机,从跑车的视界边缘,绕往前方的伏击点。

……

罗芙明白了一件事:身边的男子,不怎么喜欢说话,但也不呆板。

不喜欢说话?

经过一系列人生变故后,再活泼的人,也会变得沉默,而仍然能保持像曲哲那样的乐观态度的很少。相比之下,只是“不喜欢说话”,已经很不错了。

罗芙还发现另一件事:原来自己也是一个那么好奇的人。

以往,都是别人对她感兴趣,不停向她提各种问题,像“在最新音乐影视片中,将以什么形象出现”、“有没有男友”、“能不能介绍一下个人小资料”等等,实在……非常地烦,似乎全世界所有人的胸腔内什么都没长,就长了一颗硕大无朋的好奇心。然而现在,她终于体会到,当好奇心发作,却得不到答案时,是一件多么难受的事。

总之,“王大山”越不吭声,她越来劲。

“你上过大学吗?”

“你听过我的歌吗?”

“你真是吸血鬼吗?吸血鬼不都是英俊而有气质风度的吗?”

“你AAAA?”

“你BBBB?”

“王大山”终于忍不住:“小心开车,前面转弯。”

“放心,我有十多年驾龄呢。”

“等一下”,曲哲突然露出疑惑地表情:“停车!”

没多大声响,跑车在滑行十多米后,停止前进。

“怎么了?”

“……现在在美国,允许直升机停在公路上吗?”

“直升机停在公路上!哪有?”

“转过弯就看到了。”

“是吗”,罗芙将信将疑:“你怎么知道的?”

“我……听到的。”

“哦,那你可真长了副好耳朵!”她揶揄道。

跑车转过弯角,赫然看到约两百米远处,一架最新式的机翼内嵌型涡轮直升机,停在公路正中,横转的机身几乎塞满了整个路口,跑车根本无法通过。

等到接近,可以看见机上的那个戴墨镜的家伙,一脸冷酷,不动声色看着跑车缓缓接近。

“难道是那个叫“血联”的组织发现我了,派人来抓?”念头闪过曲哲心底,但马上被摧翻:“不可能,他们不可能那么快就知道我的存在。”

那么,是来抓身边女孩的!总不至于是因为没燃料了,所以停在路上打劫汽油吧!现在的油价倒确实贵得很。

罗芙按下一个按钮,跑车车窗无声而平滑地打开,车外的冷空气迅速在“嘶嘶”声中灌入,甚至带入十多片雪花。与此同时,可疑的直升机飞行员不紧不慢地向他们走来。

“嗨……”

她把头探出车外,刚想和可疑男子打招呼,就被曲哲一把拉回车内,同时按下关车窗的按钮。

“他是个杀手!让我来开车!”

“什么?!”罗芙愕然,有些不太明白。

“系好完全带,趴下。”此时的曲哲,在身边美女眼中,显得富有魄力。

车外大雪中,可疑男子替他作出了解释。

……

巴乔想,那个和目标呆在一起的男人,很有点危机意识,但仍然不足以挽救他或他们的小命。

世界上,没有巴乔完成不了的任务!

车子启动——目标想逃跑!不,他们没有逃跑,反而一头撞了上来。世界著名杀手开始有些欣赏他们——欣赏仅仅是欣赏,完成任务仍然是首要之务,于是从怀中摸出一把大口径军用手枪,隔着跑车前窗,向车内的男子瞄准。

新型的“沙漠之鹰3R-D”,大多数行内人士公认威力最大的手枪:出膛速度达近两倍声速,足以击穿民用轿车的普通防弹玻璃。如此犀利的枪械,加上他的枪法,完全有理由相信:此次任务已完成了一半。

曲哲把罗芙的头按下的瞬间,子弹已击穿前车窗,向他眉心射至……接下来的情景,是巴乔一辈子的迷惑。

子弹悬停在受袭者眉心前一分米处,再难寸进!

“呯呯呯呯”,巴乔连发四枪——这也许破了他单发杀一个人,用弹数最多的纪录。车窗上出现四个弹孔,其中有两弹,穿过同一个弹孔。五枚铅弹,全都浮在空中,仿佛太空中的小行星,微微转动。

面对如此不可思议的事实,杀手却没有时间惊异发呆,因为车子已经向他冲来。

身为著名杀手,巴乔很理智,迅速向旁边滚开,同时回身向车体射击。在这个时候,自保的重要性上升到第一位——他期望轿车油箱爆炸,能把那个有特异功能的男子杀死,至于绑架对象受到池鱼之殃,已顾不得了。

三声枪响过后,轿车尚未爆炸,而枪弹却已告罄。杀手翻身滚下公路,利用路基掩护换弹匣。早知道会遇上扎手货,应该把那挺轻机枪带上,不过他怀疑,即使是机枪,对那小子恐怕也构不成威胁——那种灵异的事物,不能以常理来衡量。

轿车停下,曲哲飞快下车,手里拿着刚才罗芙用以威慑他的女式小手枪,朝歹徒藏身处走来。尽管他看不到敌人,却清楚地知道,敌人在什么地方。

拥有二十曲的脑波强度,再加上在异界对各系魔法的深入研究,不仅使他对各种频段的脑波,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发明了许多复杂而有用的魔法),更让他发明了许多对脑波这种奇异能量的巧妙应用。这些应用,有许多属于各系魔法的创新发明,但更多的,则是非(传统观念的)魔法方面的应用——那些应用,在异界的魔法界,常常被称为“异术”,比如,金属操控术;又如,生命感测术。

利用比一级亡灵魔法“鬼眼”更节省魔力的生命感测术,躲在地基下歹徒的每个动作,都被世上唯一的魔法师“看”得一清二楚。

“出来!”

受袭者吆喝着,仿佛他才是猎手。

巴乔已换好弹匣,冷静而又紧张地贴着公路地基侧面站立,只要那个家伙一露面,他就会在第一时间,把一匣子的八颗子弹,全送进对方体内。他不相信,能打穿钢筋混凝土厚墙的新型“沙鹰”,在近距离直接暴射下,还有人能幸存——即使敌人有特异功能……说真的,他还真有点相信,毕竟,异常人不能以常人的标准来衡量。

曲哲的叱喝没把敌人叫出来,反倒把缩在车内发抖的正点子给叫了出来:“那个……人呢?”

“就在地基下。”

“你想用这和他打吗?这把枪已经锈住了。”

她太没冒险经验,竟然说了出来!幸运的是,这次歪打正着,因为,枪,其实没锈,只是刚才曲哲用金属操控术控制了扳机,她才扳不动。

巴乔果然中计。

“即使没中计,结局也一样!”法师在事后如此牛气冲天地说。

杀手猛然翻上路面,看都不看,抬枪就向两人“呯呯”连射。

两颗子弹像长了眼睛般,向可怕的灵异人士射去,却没有射中!子弹沾在目标的衣服上,就像两个新潮的装饰物。

第三颗子弹,却在巴乔的震惊中,无论如何也射不出去。不是因为前两发的无效,吓得他不敢开枪——那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在一个职业杀手身上——而是一向以性能出名的“沙漠之鹰3R-D”,出现了百年难见的卡壳。紧接着,世界著名杀手听见了这辈子所听到的最后声音,一声不甚响亮,但十分清脆的枪响——女式小手枪开枪的声音。

子弹从右眼进入颅腔,由于弹速不高,所以没有从右后脑穿出,而是在颅腔内逛了几圈,停在左眼球后。

女高音的尖叫声从胜利者身后传来。

……

直升机上跳下一个人。失去飞行员,又没有自动程控装置的飞机的最后下场,当然是一头栽向公路外侧的碎石地,“轰隆”一声,连同机舱内的尸体一起,炸成碎片。

看着从浓烟翻滚处走来的危险分子,罗芙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立刻启动心爱的跑车逃离现场。就算那个家伙不是困扰全美达一年之久的罪犯,也一定不是个普通的善良公民。

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了,多得让她精神崩溃。

就在美女犹豫间,危险男人已拉开车门,钻入车内。看到曲哲摆弄手中缴获的大口径手枪和上百发马格南.51枪弹,罗芙决定什么都不问,乖乖地开车。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给”,曲哲把还剩下一发弹药的女式小手枪还给因为紧张和冷风,而面色发白的美丽姑娘:“你一定很想知道我到底是谁?”

罗芙僵硬地转头看他一眼,急忙说:“哦,是的,噢,不……”

“放心,我不是罪犯”,他笑笑:“但是,我有足够的理由,不能公开我的身份,请你原谅。”

罗芙没有吭声。

“好吧,到圣佛朗西斯科最近的公车站,我就下车,以后我们谁也不认识谁”,曲哲无奈:“不过,能借我二百美元吗?以后有机会我会还的。”

别说二百,就算二千,也能得到,只是他不想被身边的美丽女孩误会他真的想打劫。

……

圣佛朗西斯科,又名旧金山,是美国西海岸的重要城市之一,著名的斯坦福大学座落于此,闻名于世的硅谷也在这里。对于基因改造人曲哲来说,这个城市还有进一步的意义:公元2001年,他就出生在距离这个城市两百多公里的皮埃尔实验室里,其父母开的“中国风”中餐馆,则就在这座城市的繁华地带。他的家也在这里。

“就停这儿”,新型保时捷跑车停在城郊的一个公车站附近,下来一个一米八的男人。

当曲哲走出十多步时,车内传来罗芙美妙的声音:“等一下!”

“?”曲哲回头,抛出一个自认为最有魅力的微笑,抬抬眉毛,表示疑问。

“哦——我……你去哪里?”罗芙总算确信他对自己没有恶意。

“回家。”

“回家?”她惊诧于一个流浪汉,还会有家。

“当然。”

“哦——家里有人吗?”在确信没有危险后,她无法再抑制自己对眼前奇怪男人的好奇心。

“……没有。”

“……”

“还有事吗?”

“没有了。再见。”

他笑笑,转身离开,心中有些慨叹:如果不是那个该死的杀手,也许他能取得她的信任,然后过上一阵子衣食无忧的日子。说起那个杀手,他真不该打烂他的脑袋,不然,还可以用搜魂术查一查他为什么袭击他们,至少可以知道,对方想袭击他和罗芙两人中的哪一个。

应该是罗芙才对。曲哲有此判断。

身后传来车子引擎的轻噪声。

“等一下,这是我家的地址和电话,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我们还能见面。”

罗芙打开车窗,递来一张散发着令人舒服的香味的名片,然后加速离开。名片上写着:罗芙,爱克尔区,望海庄园,电话885549871。

和世界级歌后分手后,五年来第一次踏足地球的异界归客怀着激动的心情登上回家的公车。他之所以不搭罗芙的车回去,一半是怕她因为误会而突然大叫“救命”,另一半则是避免她的跑车车窗上的弹孔引来警察及不必要的麻烦。

一别五年多,不知道那幢称为“家”的三层楼房是否还存在。按理说,在美国这个保护私人财产的国家里,只要还未确认业主的死亡,政府不会侵吞任何人的私有财产,所以,“家”仍然存在的机会很大。

伪常识

1、元素魔法,是对各种事物的操控和感知。

不仅仅金属可被操控,几乎任何物体,都可被操作,事实上,风系魔法是对气态物体的操控,水系魔法操控液态物体,地系魔法则操控固体,电系操控电场,火系操控微观粒子的运动。

除了操控外,还可以利用各系魔法的脑波(魔力的载体)的特定频段,监视、感知、侦测各种物体,如:七点五万赫左右(水系魔法)的脑波,可用于感知周围液体的运动变化,六万赫左右(火系魔法)的脑波,可用于感知周围温度的变化……

遗憾的是,在异界,很少有魔法师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总是停留在对现有魔法的努力学习,和对强大魔力的过度追求上,却很少在魔力的应用多样性和充分利用上狠下功夫。

在异界“死亡之谷”的实验室中,当未来的大魔导师分析总结出元素魔法的这种特性后,曾对两位光明大神官和亡灵大法师吹嘘道:“我身周任何事物的任何变化,都瞒不过我!”可是当光明大神官在高阶隐身结界掩护下接近他时,未来的大魔导师却毫无所觉。

2、生命魔法简介一:

水系和地系的脑波频段相邻,同时擅长这两系魔法的法师(异界的精灵魔法师,常常同时擅长这两系魔法),则有可能使用一些和生命有关的组合或复合魔法。此类魔法有个快被公认的独有名字——生命魔法。

人们普遍认为精灵们热爱生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来自于,精灵族的生命魔法师比较多。而对水系和地系魔法的擅长,也使精灵们其他智慧生物更适合生存在森林,或傍依森林的草原中。

3、生命感测术:

其实是对水和有机物体的运动变化的感知。绝大多数已知生命体,是由以碳水化合物为基础的有机物,和水构成的,大魔导师利用七点五万赫(水系)和八万赫(地系)的脑波,可以感测自身周围的生命。感测范围受魔力大小及受干扰情况影响。

生命感测术直到很久以后,才被异界各种族的魔法师们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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