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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作者:无尽处 当前章节:1221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6:55

——梳髻资料

据考古资料研究可知:在人类社会的初期,人们不分男女一般都将长发散披在肩上。以后,随着劳动生产的发展,人们交往的增加,感到长发散乱颇有不便,就用绳带系束,以骨簪插别。直到距今四五千年的原始社会后期,人们也还是如此处理头发。

而到夏商时期,人们开始以梳辫子来装饰自己,直至春秋战国。但男女之间的辫子略有差异。

此后,女子开始挽髻于头。根据古书记载:“乃自我始祖黄帝制作衣冠以来,隐蔽形体,仅露首面,扑朔迷离,莫可辨识。后圣知其然也,乃命男辫女髻,以便一目了然,诚法良而美意也。”

《礼记.曲礼篇》注中,有女子许嫁则十五着笄,未许嫁者则二十着笄的记载。“笄”,原是梳髻盘头发用的簪子。“十五及笄”,也就是说女子十五岁就算是成年了,可以梳髻插簪,可以出嫁了。

秦汉之际,妇女及成年,开始梳髻。从遗留下来的历史文物中,可以见到“倭堕髻”、“堕马髻”等发髻式样。至魏晋南北朝,再至唐宋元明清,妇女的发式面妆日趋讲究,梳髻不仅是中国女性的特色妆式,还与缠足一样,成为礼教对女性的一种约制。

辛亥革命以前,中国的妇女除出家为尼外,一律是蓄发梳髻,视发髻为珍宝,绝无一丝一毫剪发的念头的。这首先与千百年来人们的审美观有关系。妇女们注重发式面妆,对镜梳妆,梳出许多形态各异的发髻。诸如盘龙髻、鸳鸯髻、栖鸭髻、如意髻。。。。。。再插以金钗玉簪,一方面显示身份尊卑,一方面刻意妆饰,取悦于男子。

《妆台记》中说:“周文王于髻上加珠翠翘花,敷之铅粉,其髻高曰凤髻。又有云髻,步步而摇,故曰步摇。始皇宫中悉好神仙之术,乃梳神仙髻,后宫尚之。后有迎春髻、垂云髻,亦相尚。汉武帝李夫人取玉钗搔头,自此宫人多用玉。”可见,女子梳髻妆饰是为了投男子所好,以男子的好恶为转移的。

如唐代,经济繁荣,文化发达,妇女的发式此时也最为繁绮。其造型之多,名称之美都是空前绝后的。据史书记载,唐代妇女的发式多大二、三十种,有半翻髻、反绾髻、乐游髻、愁来髻、百合髻、飞云髻、归顺髻、盘桓髻等等。初唐时期,女子沿袭隋代旧式,发髻比较简单,变化也比较少,多做平顶式,将头发分成二至三层,层层堆上,顶部梳理成云朵状。到了贞观年间,妇女们讲究发式,发髻日渐高耸,并出现高髻、义髻、飞髻、螺髻、反绾髻等等。其中最俏美的属“半翻髻”,这种发式,把头发梳起,用刀型,直竖发顶,再朝两侧翻斜,有的称“单刀半翻髻”。有的稍微变化,称“双刀半翻髻”。

到唐玄宗时,妇女中流行“双环望仙髻”。两髻高高耸起,插以各种金玉簪钗,犀角梳篱,穿上宽松长袖衫,显得婀娜多姿。此外,唐代最为流行的是一种“抛家髻”,这种发式梳留两髻抱面,一髻抛出,最衬托女性娇柔之美。

宋代妇女的发髻虽比不上唐代多姿多彩,但也刻意妆饰。如南宋时,临安妇女多梳云髻,将头发盘上头顶挽髻,犹如一朵彩云,即所谓“髻挽巫山一段云”。并且在面颊两旁的鬓发上插饰金凤珠钗,“金银珠翠插满头”。一般妇女若买不起金银珠饰,就插上各种香花,使发髻头饰与缠成的三寸金莲交相辉映,取悦于男子。

许多文人学士、封建士大夫如同欣赏妇女小脚一样,把妇女的发髻也当作赏玩物。他们把妇女的头发称作“青丝”、“乌云”,视为神圣宝物,赋予特殊的意义。如男女定情,女子绞下一缕青丝送给男子,那是最坚实的誓志了。而女子如果触犯了妇道族规,有的族长就会当众剪下女子的头发以示惩罚,对被剪发的女子来说,这是最大的羞辱了。

缠足

  1.缠足的起始

  妇女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关于它的起源,明清时代的文人学者有很多考证,且众说不一。大体上认为起始于南北朝、唐代和五代时期。但从宋代缠足已流行的实际来看,起始于五代较为可信。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缠足”一文中说:“(南唐)李后主宫嫔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形,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唐镐诗曰:‘莲中花更好,云黑月常新’,因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

  南宋初年,张邦基所著《墨庄漫录》一书,叙述缠足之事时,也是说“近代兴起”。五代时,缠足之风大约还只是在宫廷中流行,至北宋中晚期,在贵族妇女中已较普遍。《南村辍耕录》说:“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北宋徐积《咏蔡家妇》中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的句子;陆放翁《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女子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苏轼《菩萨蛮》词曰:“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可见,到了宋代,已以脚小为美了。此后,缠足之风迅速流行,愈演愈烈,就连一般人家的女子,如不缠足就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甚至婚嫁都要成问题了。

  2。崇尚缠足的原因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为什么会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数百年呢?

  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一是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又如《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二是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说,缠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部,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响。

  三是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之然。在五代以前,也有过缠足的记载,如“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等等,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一点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起舞时婀娜多姿,而并未折骨缠裹,使脚弯成弓型。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

  更邪癖的是以妓鞋行酒,元代就有,清代盛行。清朝方绚写的《贯月查》专门讲如何以鞋行酒这个怪俗。行酒时,推一人为录事,叫他从陪宴妓女的脚上脱下一对小鞋,在一只小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小鞋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离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们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榛松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中的次数多少来罚酒,即饮那杯置入在小鞋里的酒,以此取乐。还有一种妓鞋行酒,是把小鞋在桌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于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时日数不同按规定变换,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执鞋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如有错落,即以鞋中放置酒杯饮酒,有一首歌专门说的是这种妓鞋行酒:

  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报上弦, 望日举杯向外侧。

  平举鞋杯二十三, 三十复杯照初一。

  报差时日又重行, 罚乃参差与横执。

  方绚还有一篇专写妓鞋行酒的《采莲船》,开篇就说:“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屐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绮筵肆设,绣幕低垂;绿蚁频量,红裙隅坐。绝缨而履舄交错,飞觞则香泽微闻。”

  也就是说,妓鞋行酒,是为了闻香气。这种种病态的欣赏,无疑助长了缠足陋习之流行。这种“莲癖”、“拜脚狂”一直延至二十世纪。周作人先生作于一九二五年的《拜脚商兑》一文中,曾引了两则报摘,一则是北京《晨报》上的一篇短文《小脚狂》:

  我有个同乡,久居四通八达、风气大开的北京,并受高等教育,看来他当然是思想较新的人了。不想竟出我“意表之外”!有一天,我同这个同乡走路,道上遇见了三四个女学生,长得极其标致,他看见了她们,说道:“这几个真是好极了!尤其是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眉锁春心,目含秋水,年纪不过二八,确是一个处女……哎,可惜是两只大足!”

  又一次他同我谈话,他说:“你不知道我又遇见了一个美人,真是娇小玲珑,十分可爱!我看见她那一对金莲,再小也没有了。走的时候,扭扭捏捏,摆摆摇摇,真个令人销魂!我瞻望了一会儿,恨不得把她搂在怀里接吻,但是她往北了。”我听了这话,忍不住要大笑,又要肉麻。这大概是个小脚狂。诸君,这种小脚狂却不

中国泰戈尔的辜汤生先生,曾发表关于审美的一段说话:“中国女子的美,完全在乎缠足这一点。缠足之后,足和腿的血脉都向上蓄积,大腿和臀部自然会发达起来,显出袅娜和飘逸的风致。”

  这些病态的审美实质上是把女子当作男人们随心所欲的玩弄物了,同时,也为缠足成为普遍习俗而推波助澜。

  第四个原因,在于女性自身。中国的女子在长期男尊女卑及苛刻的礼教下,已不认为自己具有独立的人格,为了取悦于男人,她们心甘情愿地争相缠足,并以小脚为荣、为尊。当时的妇女,如果听人背地评说自己脚大,便觉得异常的羞耻。新婚的晚上,如果新郎赞新娘“好大脚”,便要丑得不好露面,所以,做新妇总是要装小脚。如果哪个人当着大脚妇人的面骂自己女儿或婢女不长进,不肯裹脚,这就是最损人的侮辱了,那个大脚妇人会自卑得无地自容。因此,母亲越是疼爱女儿,就越为女儿死缠小脚,幼女伤痛哀号,惨不忍睹,但也不会招人怜而劝止,反而认为是为女儿的将来着想,应该往小里死缠。

  有的地方,还流行“缠足秘法”,说是择吉日,焚香拜祷,以羔羊一头破其腹,把女子的双脚塞人羊腹内,两小时后取出,这时,“足软腻如绵”,即趁势裹紧,七天后,“则成纤纤莲瓣矣”。

  有的地方,妇女们还举行“赛脚”。妇女们绞尽脑汁在脚的小、奇、巧上玩花样。山西大同一带妇女有一种“梅花底”,她们将弓鞋的木底镂空刻作五瓣梅花形,中间灌置白粉,走的时候,小步姗姗,步步留痕,地上绽出朵朵梅花。有的妇女着意装扮小脚,鞋面鞋帮上描金绣银,花卉虫鸟,五彩缤纷,且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流行式,争奇斗妍,令人瞠目结舌。为了赢得“莲癖”的病态赏识,有些妇女还用凤仙花捣烂后的汁水染脚,把脚染得像一对小红菱,有的天天往脚上抹洒香料,使小脚芬芳扑鼻。

  光绪末年,有一位曾在山西大同做过官的人,严饬夫人不准给女儿缠足,因为他曾看见过山西女人缠足时“满炕乱爬”,痛苦不堪。但是,他的夫人虽然服从,但总不免腹诽,私自做了几双弓鞋藏于箱底,预备将来有机会时再给女儿改成弓足。后来,被老爷发现了,大发雷霆,命仆人取厨刀来当面将小鞋剁碎。可见,妇女们对小脚的崇尚已是何等之深。因此,女子缠足,除男子癖恋小脚等社会原因外,妇女自身以此为美、以此为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3.奇特的小脚研究

  缠足,本来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伤残行为,但在那些病态审美的文人士大夫笔下,竟深究细玩,冠以各种名称,列出许多等级。

  研究小脚最到家的,要数清代的方绚了。他著的《香莲品藻》,先论述了小脚的“宜称”、“荣宠”、“憎疾”和“屈辱”,共五十八条。接着,又说香莲(小脚)有五种样式:(一)莲瓣,(二)新月,(三)和弓,(四)竹萌,(五)菱角。又说香莲有三贵:一曰肥,二曰软,三曰秀,并解释说:“瘦则寒,强哉矫,俗遂无药可医矣!故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香不在履。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

  香莲的最高标准是肥软秀,基本样式也只有那五种,但是,又从那五种基本样式中,变化衍生出十八种不同的香莲脚式来:

  四照莲 端端正正,窄窄弓弓,在四寸三寸之间者。

  锦边莲 四寸以上至五寸,虽缠束端正,而非劲履,不见菱角者。

  钗头莲 瘦而过长,所谓竹萌式也。

  单叶莲 窄底平跗,所谓和弓底也。

  佛头莲 丰跗隆然,如佛头挽髻,所谓菱角式,江南之鹅头脚也。

  穿心莲 著里高底者。

  碧台莲 著外高底者。

  并头莲 将指钩援,俗谓之里八字。

  并蒂莲 锐指外扬,俗谓之外八字。

  同心莲 侧胼让指,俗谓之里拐。

  分香莲 欹指让胼,俗谓之外拐。

  合影莲 如侑坐欹器,俗称一顺拐。

  缠枝莲 全体纡回者。

  倒垂莲 决踵蹑底,俗谓坐跟。

  朝日莲 翘指上向,全以踵行。

  千叶莲 五寸以上,虽略缠粗缚,而翘之可堪供把者。

  玉井莲 锐是鞋尖,非关缠束,昌黎诗所谓“花开十丈藕如船”是也。

  西番莲 半路出家,解缠谢缚者,较之玉井莲,反似有娉婷之致焉。

  这十八种小脚的样式,区分如此细致,描绘如此具体形象,也算是奇绝的了。方绚还将香莲的好丑细细地分为九品:

  神品上上 纤得中,修短合度,如捧心西子,颦笑天然,不可无上,不能有二。

  妙品上中 弱不胜羞,瘦堪入画,如倚风垂柳,娇欲人扶;虽尺璧粟瑕,寸珠尘类,然稀世宝也。

  仙品上下 骨直以立,忿执以奔,如深山学道人餐松茹柏,虽不免郊寒岛瘦,而已无烟火气。

  珍品中上 纡体放尾,微本末,如屏开孔雀,非不绚烂炫目,然终觉尾后拖沓。

  清品中中 专而长,皙而瘠,如飞凫延颈,鹤泪引吭,非不厌其太长,差觉瘦能免俗。

  艳品中下 丰肉而短,宽缓以共荼,如玉环霓裳一曲,足掩前古;而迎风独立,终不免“尔则任吹多少”之诮。

  逸品下上 窄亦,纤非甚锐,如米家研山,虽一拳石,而有崩云坠崖之势。

  凡品下中 纤似有尖,肥而近俗,如秋水红菱,春山遥翠,颇觉戚施蒙,置之鸡群,居然鹤立。

  赝品下下 尖非瘦形,踵则猱升,如羊欣书所谓“大家婢学夫人”,虽处其位,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

  从这些对女人小脚好丑品位等级的评说中,可以感受到,在男子的心目中,女人仅仅是供其取乐的玩物。如对“艳品中下”的评说中,说这种脚迎风独立,终不免“尔则任吹多少”之诮,也就是说,小脚妇人应该是风一吹就倒才佳,吹不倒,则不够柔弱,过于坚固。这双小脚已失去了站立行走的功能。有脚都不要她能站得住,也可谓奇怪之极了。

  至于如何赏玩小脚,方绚也作了研究,认为香莲在九种地方最好,即所谓“香莲三上三中三下”:

  三上 掌上,肩上,千秋板上。

  三中 被中,灯中,雪中。

  三下 帘下,屏下,篱下。

  在这九种地方,最能显示香莲的娇柔可爱,供病态封建士大夫怜惜、抚摩。

  此外,方绚还归纳出了香莲的四忌:

  (一)行忌翘指;(二)立忌企踵;

  (三)坐忌荡裙;(四)卧忌颤足。

  自此,脚,这个人体器官,完全成为一部分男子的赏玩物品了。

4.“小脚一双,眼泪两缸”

  然而,不管人们如何崇尚缠足,这毕竟是一个痛苦不堪、伤残肢体的陋习,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两缸。”多少幼弱女子不堪忍受,悲泣难诉。

  缠足分成四个阶段进行,所需时间大约是三年,这是一段漫长而痛苦的日子。

  缠足开始时,父母总会警告女儿:“不管多大的痛苦,你都要忍耐,否则长大就嫁不出去。”

  缠足正式开始时,女孩先坐在椅子上,双脚在脚盆中洗干净,然后,女孩子的右脚放在施行缠足手术者的大腿上。趁着脚还湿热时,将拇趾之外的其余四趾用力向脚底弯曲,然后在脚趾之间洒上药剂。据说,洒上药剂后能使皮肤收缩,避免双脚在被紧缚后发炎或化脓。待脚趾弯曲到底后,便用布绑起,缚好后再用针线将布的一端和缝隙紧紧缝合,使其不再松开,同时,让女孩子穿上缠足用的袜子和尖头布鞋。这是缠足的第一阶段——“试缠”。

  第二阶段是“试紧”。这个阶段要进行半年以上的时间,也就是加强紧缚的阶段。平均每三天要将缠脚布解开消毒一次,然后再绑起,并且将越绑越紧,这样,痛楚自然也会增加。由于脚趾被用力弯曲,因此很容易长鸡眼。同时,全身的重量都落在弯曲的八只脚趾上,疼痛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对于女孩来说,这是一个很可怕的阶段。每当施行手术的人端着水桶进入房间时,女孩就会害怕得一面哭泣,一面企图逃跑。可是,脚部的疼痛使她很容易被抓住,于是脚布被解开了。这时,脚背的皮肤几乎完全萎缩,并会流脓、出血。施行手术的人便将女孩的双脚浸泡在药水中仔细洗净。女孩若想挣扎,生鸡眼的疼痛处就会挨打,使她因怕痛而必须一直忍耐下去。接着,施行手术者会用针将鸡眼剔掉,痛苦使女孩子不住地哭泣。当天,女孩不但无法走路,甚至会痛得睡不着。这时,有的母亲也心疼得无法入睡,偶尔会过来替女孩把脚捧出被子在外面凉快一下,同时与女孩一起默默流泪,分担这种痛苦。第二天,从床上下来的女孩仍然无法走动,她必须学着用手扶着墙壁,以脚跟走路。

  继续下去的最痛苦的第三阶段是“紧缠”。这时候进行的方法是将中脚骨向脚底弯曲紧缚,由于力量大,所有的骨头均会因此而弯曲。这个阶段约需要半年的时间。

  第三阶段会使脚部的肌肉萎缩,脚背僵硬脱皮、出血、溃烂、化脓,严重者,小趾也会溃烂。不过,中药里有专为缠足阶段使用的处方。止血、化脓及溃烂痊愈后,所谓的“小瘦尖弯香软正”的小脚便出现了。

  接下来便是进入最后阶段的“裹弯”。这段时期的疼痛并不剧烈。方法是将脚底部分做成凹型,这同样要花半年的时间。过了这个阶段,脚背便会隆起呈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拇趾下垂,其余四趾则被压入脚底的凹入部分,整个脚的长度大约十公分,是最理想的小脚。被称为“新月”或“三寸金莲”。

  女孩子大概到了八岁时,缠足的带子越加越长,而骨骼也渐渐地硬起来,这时缠得太紧就有剧痛的感觉。女孩子到了十三岁时,正当发育时期,足部骨骼也将随之而自然发育,硬化更甚,那么痛苦也跟着加深,每每受不了裹缠之痛,这时外婆和母亲们往往一边替女儿裹足,一边唱些世代相传的俚歌:“三寸金莲最好看,全靠脚带日日缠。”“莲步姗姗真大方,门当户对配才郎。”

  南宋的车若水在他的《脚气集》中说:“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人痛苦,缠得小束,不知何用?”车若水是最早对女子缠足提出异议的人。

  关于女子缠足的弊端,在南海先生的《戊戌奏稿》中叙述得颇为淋漓尽致:“扶床乃起,依壁而行,富人苦之,贫家尤甚。亲探井臼,兼持馈浣,下扶弱息,上事病姑,跋往报来,走无停趾,临深登高,日事征引,皆扪足叹嗟,愁眉掩泣,或因登梯而堕命,或因楚病而伤生。若夫水火不时,乱离奔命,扶夫抱子,挟物携衣,绝涧莫逾,高峰难上,乱石阻道,荆棘钩衣,多有缢树而弃生,坠楼而绝命者,不可胜数也。”

  清代著名诗人袁枚也沉痛地指责社会上崇拜小脚的时尚,他在《牍外余言》中说:“习俗移人,始于薰染,久之遂根于天性,甚至饮食男女,亦雷同附和,而胸无独得之见,深可怪也……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悲夫!”

  清朝初年,曾一度禁止缠足,因为满人无缠足习俗。“康熙三年,有诏禁裹足,王公大臣等议,元年以后所生之女,不得裹足,违者枷责流徙,家长及该管官皆有罪。”(《陔余丛考·弓足》)但不久即弛禁,妇女依然缠束如故。

  太平天国时期,也一度禁止过妇女缠足,但也没有能扭转这种社会陋习。清代的龚自珍、康有为、梁启超等人,都认为缠足“酷虐残忍,殆无人理”而坚决反对。但中国真正革除缠足这一陋习,还只有约六十年的历史。因此,现在我们还能看到小脚老太太,她们是缠足陋习的最后一代受害者,也是中国女性漫长的苦难屈辱岁月的见证人。

梳髻

  据考古资料研究可知,在人类社会的初期,人们不分男女一般都将长发散披在肩上。以后,随着劳动生产的发展,人们交往的增加,感到长发散乱颇有不便,就用绳带系束,以骨簪插别。直到距今四五千年的原始社会后期,人们也还是如此处理那满头乱发。而到夏商时期,人们开始以梳辫子来装饰自己,直至春秋战国,但男女之间的辫子略有差异。此后,女子开始挽髻于头。据古书记载:“乃自我始祖黄帝制作衣冠以来,隐蔽形体,仅露首面,扑朔迷离,莫可辨识。后圣知其然也,乃命男辫女髻,以便一目了然,诚法良而美意也。”

  《礼记·曲礼篇》注中,有女子许嫁则十五着笄,未许嫁者则二十着笄的记载。“笄”,原是梳髻盘头发用的簪子。“十五及笄”,也就是说女子十五岁就算成年了,可以梳髻插簪,可以出嫁了。

  秦汉之际,妇女及成年,开始梳髻,从当时遗留下来的历史文物中,可以见到“倭堕髻”、“堕马髻”等发髻式样。至魏晋南北朝,再至唐宋元明清,妇女的发式面妆日趋讲究,梳髻不仅是中国女性的特色妆式,还与缠足一样,成为礼教对女性的一种约制。

  辛亥革命以前,中国的妇女除出家为尼外,一律是蓄发梳髻,视发髻为珍宝,绝无一丝一毫剪发念头的。这首先与千百年来人们的审美观有关系,妇女们注重发式面妆,对镜梳妆,梳出许多形态各异的发髻。什么盘龙髻、鸳鸯髻、栖鸦髻、如意髻……再插以金钗玉簪,一方面显示身份尊卑,一方面刻意妆饰,取悦于男子。

  《妆台记》中说:“周文王于髻上加珠翠翘花,敷之铅粉,其髻高曰凤髻。又有云髻,步步而摇,故曰步摇。始皇宫中悉好神仙之术,乃梳神仙髻,后宫尚之。后有迎春髻、垂云髻,亦相尚。汉武帝李夫人取玉钗搔头,自此宫人多用玉。”可见,女子梳髻妆饰是为了投男子所好,以男子的好恶为转移的。

  如唐代,经济繁荣,文化发达,妇女的发式此时也最为繁绮,其造型之多,名称之美都是空前绝后的。据史书记载,唐代妇女的发式多达二三十种,有半翻髻、反绾髻、乐游髻、回鹘髻、愁来髻、百合髻、归顺髻、盘桓髻、惊鹄髻、飞云髻等等。初唐时期,女子沿袭隋代旧式,发髻比较简单,变化也较少,多作平顶式,将头发分成二至三层,层层堆上,顶部梳理成云朵状。到了贞观年间,妇女们讲究发式,发髻日渐高耸,并出现高髻、义髻、飞髻、螺髻、反绾髻等等。其中最俏美的数“半翻髻”,这种发式,把长发梳起,用刀型,直竖发顶,再朝两侧翻斜,有的称“单刀半翻髻”,有的稍变化,称“双刀半翻髻”。到唐玄宗时.妇女中流行“双环望仙髻”,两髻高高耸起,插以各种金玉簪钗,犀角梳篦,穿上宽松长袖衫,显得婀娜多姿。此外,唐代最为流行的是一种“抛家髻”,这种发式梳留两鬓抱面,一髻抛出,最衬托出女性娇柔之态。

  宋代妇女的发髻虽比不上唐代多姿多彩,但也刻意妆饰。如南宋时,临安妇女多梳云髻,将头发盘上头顶挽髻,犹如一朵彩云,即所谓“髻挽巫山一段云”;并在面颊两旁的鬓发上插饰金凤珠钗,“金银珠翠插满头”。一般妇女若买不起金银珠饰,就插上桅子花等香花,使发髻头饰与缠成的三寸金莲交相辉映,取悦于男子。许多文人学士、封建士大夫如同欣赏妇女小脚一样,把妇女的发髻也当作赏玩物。他们把妇女的头发称作“青丝”、“乌云”,视为神圣宝物,赋予特殊的意义。如男女定情,女子绞下一绺青丝送给男子,那是最坚实的誓志了;而女子如果触犯了妇道族规,有的族长就当众绞剪女子的头发以示惩罚,对被绞发的女子来说,这是最大的羞耻了。

  女子蓄发梳髻,已成为“妇容”之一,如有不梳髻而剪发之女,则视为大逆不道。辛亥革命后,由于打破了封闭式社会和受各种进步思潮影响,有的女子开始剪发,竟引起社会惶然。有人大声疾呼:“唯妇人去发,不见经传,亦并不见于天坛宪法,似属万无可许之理。我维持礼教之诸帅,词而辟之,罚而禁之,此正合于圣道,为有识之士所同声赞叹者也。”并又认为:“如剪发妇女能呈出家长许可者免罚,以保存父权与夫纲,庶乎其可。”

  有的女子学校拒绝剪发女生入校,把已剪发的女子视为名誉不端的怪物。道学家们目睹数千年长发梳髻之规被违逆,恐慌地疾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社会上对剪发的女子也纷纷围观、辱骂。总之,几千年来一直梳髻的中国妇女,一旦想要改变发型,剪除长发梳髻的羁绊,其震动、其责难是可想而知的。女子的梳髻已不仅仅是个人的喜恶或仪态形象了,实质上,与缠足一样,已成为数千年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一部分,剪发与反对缠足、妇女解放赋予同等意义了。第四十九章(上)

莫丽躺在贵宾病房那张宽大舒适的床上,却周身不舒服。

疾病带来的痛苦是一方面, 而内心的煎熬才是她难受的主要原因。

她拿起床头桌上的台历,盯着上面的日子,看了许久。

不知不觉,从眼角留下了眼泪。

——难道只看着这些简单的阿拉伯数字也会心酸吗?

她在心里自嘲地说。

她叹了口气后放下台历,拿着遥控器换着频道。

可是哪一个频道都无法吸引她的注意力,她漫无目的的按了半天以后索性关上了电视。

在柜子里有一个小皮箱,她下了床,从皮箱里翻出一本影集,就蹲在地上慢慢地翻看着。

那里面是她从年轻到中年的相片,还有余笑予的照片。

每次她看的时候,都禁不住用手轻轻抚摸,而每当这个时候,她的脸上就不由自主地浮起笑意。

她不知道自己对余笑予的这份爱恋是不是属于柏拉图式的爱。

她知道,余笑予或许能感觉到这一点。每当想到这个的时候,她就既紧张又兴奋。不想让余笑予看出来自己对他的爱慕,可又想让他了解自己的心思。

而此刻,当她又一次翻看这些照片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别样的感觉。

——就要做手术了。如果成功那该多好,就能够在以后的日子里,天天看着余笑予。

——可如果失败了呢?这可能就是她看到的最后几眼了。

莫丽叹了一口气,又接着翻看下去。当翻到一页的时候,她从一张照片的背面抽出了隐藏着的几张照片。

那只是四张照片,两张是她的,两张是余笑予的。每当她看到这四张照片的时候,都觉得浑身被幸福的感觉拥抱着,就好像余笑予在抱着她一样。

那是几年之前她和余笑予“进行”SM的时候拍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脸上充满了崇拜、幸福的喜悦表情,因为那时候她正抬着头看着余笑予。在那个时候,她能够尽情地将心中所有的感情释放在眼神中,而不用担心害怕余笑予知道她的内心。

而余笑予的照片也是深情地看着她。

看着这些照片,莫丽仿佛又回到了当时,脸上不由得浮现出幸福的神情。

正在这个时候,她听见床上的手机在响。

她走过去看,是米兰打来的。

莫丽梳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接起了电话。

“小兰呵,还好吧?”她笑盈盈地问候着,像忽然变了一个人。

“不好。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呢。想笑予,也想你。”米兰柔柔地说道。

莫丽一边宽慰着米兰,一边推开落地窗,走到阳台上。

“想你身体怎么样了?昨晚上我还做恶梦了,说你手术失败,我再也看不到你了。”米兰的声音显得悲戚戚的。

“傻妹妹,瞎做什么梦呵。姐姐没事的。”反倒是莫丽这个病人劝说起米兰来了。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互相问候着挂了电话。

而当挂完电话的时候,莫丽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又换上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

她想起了米兰,这个可爱的小妹妹。

当初得知余笑予和米兰将要结婚的时候,她曾是十分嫉恨米兰,可后来随着交往,她反而慢慢喜欢上了这个柔柔的女孩子。甚至两人成了亲密的好姐妹。

可是在此刻,她的脑海里却反反复复地出现这样一幅画面:她的墓前冷冷清清,杂草丛生。而在余笑予的家中,余笑予和米兰恩恩爱爱、亲热无比。

想到这里,莫丽禁不住又闭上双眼,可眼泪还是肆虐地流淌下来。

她迎着风站立着,直到夜风将脸颊的眼泪吹干才走回屋子。

不过她没有躺回床上,而是思索了一下后,推开门走了出去。

而在公安局重案三组的微机室里,此刻却是另一番景象。

“图片资料呢?怎么没有图片?”简洁站在教授旁边,焦急地发问。

“正在找!图片资料可比文字资料难找的。”教授依然头也不抬。但语气间已是兴奋的声调了。

简洁也索性搬了把椅子,坐在教授身旁,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脑屏幕。

不一会儿,她的手也痒了。

她打开旁边的一台电脑,登录上了网络。

不过简洁不是去找梳髻的图片资料,而是登录上了那个“SM主奴乐园”。

——那些图片还是交给教授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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