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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冥女 当前章节:14951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19:41

最后一句刚落地,黑虎牛一般大的身体已经出现在我面前。

“去去,我当然去了。只是,我们不用坐飞机也行可以去吧?难道你忘记了,我会飞的啊!不是比飞机要方便的多吗?”它对于我的决定似乎有些疑惑,歪着脑袋作不解状。

“傻虎,难道你想成为科学家们的研究对象?即便你愿意,我还不愿意成为世人的焦点呢!”白了它一眼,我继续道:“还有,下个星期六明浩结婚,我们要在那边留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哦!你考虑一下,是愿意跟我去,还是和冥女一起到古风社去。”

黑虎听我说到古风社,竟然浑身一阵颤栗:“还用说吗?当然和你一起去了。那三个女人想想都觉得恐怖。昨天还拿出一个像坐便垫一样的东西,说是给我当项圈,笑话,我可是仙虎,让我拿便套当项圈?切,我又没疯。”

“哈哈哈……真的?哈哈……你昨晚怎么没说,哎哟,乐死我了。拿便套当项圈,哈哈,这种创意,哈哈,也只有修娜能想得出来。哈哈哈……”黑虎的话乐得我肚子疼,指着它笑个不停,气得它直翻白眼。

“笑什么笑?那三个可恶的女人,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们掉眼泪。拿我当毛绒玩具,哼!人类的女人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见我脸色不善,它改口道:“我没说你,我是说女人。啊!不是,我是说你不是女人,不,我是说,你不像是女人,不对不对,你是女人,但不是那种女人,是是……”

在我阴沉的脸色中,黑虎把后边的话,都吞到肚子,摇着大尾巴,以一脸虎式恐惧的表情看着我,还现出可怜兮兮的样子。

“唉……”我长叹一口气,“算啦!我知道你的意思,谁让自己没有女人相呢!我算是败给你了。”这家伙知道我心软,每次一做错事,就现出一副受欺负的可怜模样,使我狠不下心打骂,久而久之,竟已养成了一种习惯。

隔日,我与黑虎已经走在了B市的街道上。公事进行的很顺利,在健汝医药公司装好的两百瓶十毫升装的琼浆玉乳,以及以紫极灵芝草为原料特别研制并紧急生产出来的几十箱药物注射液,一起送到安防部,将使用方法告诉他们,又与杜长明等人客套几句,便逃也似的离开安防部。如果再多留半个小时,估计我会被阮天晟许峰两人逼得杀人吧!

在明浩家附近的中档宾馆选了一间房并预交了一个星期的住房押金,然后拿着房间钥匙带着‘小黑猫’黑虎向明浩家开路。

本以为明浩打电话让我提前过来帮忙,会有很多事情要做,哪知根本就是诳我嘛!非要说有什么事情的话,也就是为他们国家搏击队当说客,邀请我入国家搏击女子队。

自从他那个准岳父,国家搏击队的谭教练从他那里知道我是女儿身后,就有事没事的在他跟前威胁利诱,让他说服我进搏击队。

要不是我看在从小长大的份上,就冲他为了女色将我的事情全盘露给他岳父这一点,就非把他灭了不可。

离开明浩新房时,已经晚上七点多。沿着一年前走过的路,向牢馆方向步行。

“老大,你还记得一年前我们喝酒的地方吗?”蹲在我肩头上的黑虎忽然如是问。

“喝酒?让我想想……。嗯,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怎么?还想喝啊?那是我们第一次喝酒,却一下就被你喝进去一两万块。要不是我带着信用卡,不一定怎么出丑呢!你这家伙。”漫步在怡人的夜色中,看着来往在霓虹灯下的行人,心情说不出的爽朗,不由得糗了黑虎一翻。

黑虎反驳:“这个,老大,这不能怪我吧!酒可是你先叫的啊!”

我讽刺道:“是我叫的没错,可是大半都进了你的肚子吧!”

黑虎略带狡猾的道:“可是,那不能怪我啊?那酒真的太好喝了,不是吗?你还不是和我一样,在那次之后四处寻找好酒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动声色的到处找好酒。可惜,自从那次之后,无论什么样的酒,都只不过是酒精的代名词罢了。唉……好怀念那种滋味啊!”

我不奇怪黑虎如何知道我一直都在找酒,它总在我身边,只要加点心思,就能看出我的举动,因此破例的附和道:“是啊!我也奇怪为什么都叫作酒,我们后来再喝的酒,怎么就品不出那种缥缈的味道呢?也罢,我们就去那个酒吧再喝一次,这一次,一定喝个够。走吧!”

“老大,你说真的?你真是大伟大了!我爱死你了。”说完,黑虎站在肩头夸张的就势亲了我脸一下,惹得我浑身一阵恶寒。

“只不过喝个酒,怎么就与伟大沾上边了?你这都跟谁学的?……咦,是不是这条路?时间太久,都记不太清了。”

四十五 鸡尾酒带来的痛苦

更新时间2008-1-24 15:33:00 字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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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半天,酒店咖啡馆什么的,过了一间又一间,可就是找不到那记忆中的酒吧。

黑虎见左走右走,就是没看到目标,有些着急的建议:“老大,那时不是给了我们一张可以打七折的VIP会员卡吗?那上应该会有地址的吧!”

从戒指空间取出那张从来没碰过的金卡看了看,果然,上边写着酒吧的地址,问了几个路人,终于来到了这家名为“忆农”的酒吧前。

“老大,一直没想起来,这家酒吧的名字,竟与冥女的偶像乐队名字相同呢!”说话时,黑虎站在我肩上抬起小脑袋望着不停闪烁的酒吧牌匾。

我也瞅了瞅那两个醒目的霓虹灯匾,心有同感。猛然间想起冥女拿回的那张照片上的人像,不就是一年前见过的那个美男老板吗?难道,这酒吧的老板,就是那乐队的主唱兼吉它手?

思绪间,已经来到了酒吧内部。记忆中昏黄的灯光下、摆成八卦聚灵阵型的酒桌座无虚席、近一米半高四五米直径的圆圈调酒台四周灵散的坐着酒客。此时完全可以确定,来过的,就是这里。

这一次,我并没有选在散台,而是直接来到调酒台前的高脚椅上坐下,对着里边的四五个调酒师喊了一声。然后就见一年青男孩儿站在调酒台内,客气的询问需要喝些什么。

其实,自从上次喝过之后,这一年多来,我有意无意的对酒做过一些了解。

酒的品种繁多,分类的方法也自然很多,常用的分类法有三种:

(一)、按制造方法分类可分为酿造酒、蒸馏酒、配制酒3大类。酿造酒也称发酵酒,即用含糖或淀粉的原料经过糖化,发酵、过滤、杀菌后制得,属低度酒,如黄酒、果酒等;蒸馏酒是以含糖或淀粉的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制得,大多为高度酒,如白酒、烧酒等;配制酒又名再制酒,是用酿造酒或蒸馏酒为酒基,再配加一些药材而制成,如药酒、滋补酒等。

(二)、按酒精含量分类,如酒精含量在40%以上为高度酒,酒精含量在20~40%之间的为中度酒;酒精含量在20%以下的酒为低度酒。

(三)、我国的习惯分类是把酒划分为黄酒、果酒、啤酒、白酒、配制酒及国外蒸馏酒六大类。

而将各类酒、果汁、苏打水等按比例调配,便是鸡尾酒。好的酒吧,可以根据客人的心情来调配不同的鸡尾酒。

一年前在这里喝过酒后,回到S城的我走过不少酒吧,不过,好的调酒师却半个也没有遇到。由于工作和各种事情,慢慢的也将当时的那点兴致淡忘了。今天再次来到这个酒吧,记忆中对酒的那点渴望,再次复苏。

“一杯GrassHopper、一杯Sweetmartini、一杯martini、一杯GinTonic,另外,再拿几个深些的小盘,将这几种酒多配一份,装在盘中。”吩咐完,却不见那男孩儿动身,瞧了一眼已然跳在调酒台上的黑虎,接着张圆眼睛盯着我。

“怎么?哪种酒没有吗?”我奇怪的问道。

“您是一年前来的那位带猫的女、女士?对不起,失礼了。我马上去准备您点的东西。”男孩儿转身走向另几位调酒师,耳语了几句,我没有兴趣运灵力去偷听,无非就是说起一年前的事情以及通知调酒罢了。

不多时,男孩儿将各种酒一一调好送了上来。我与黑虎在众目睽睽之下,迫不及待啜饮着,不时的还发出一声夸张的叫好声。

黑虎先我将酒喝光,然后以心通告诉我说,这酒不及上次喝的那些,还扮着可怜相,求我再点一年前的那些酒。

我在心中骂道:不好喝,你还都喝光了,要是好喝,你还不脸盛酒的家伙都消灭?

不过,骂归骂,我还是喊来那瞧得目瞪口呆的调酒师,既然他记得我一年前来过,那肯定也该记得我一年前叫的是什么酒了。老实说,我早就把那些酒的情况忘记了,何况那时只是要二十杯最好的酒,也没说什么名字,因此,要是让我直接点的话是绝对点不出来的。

“请问,客人您还有什么需要?”年轻的调酒师被我叫道,收回骇异的眼神,不自然的询问。

“既然你记得我一年前来过,那么,你是否还记得当时我点了些什么酒?”我直截了当的问道。

“是的,我记得!您叫的是我们酒吧最好的二十种酒。不过,不包括我们的招牌酒。如果客人还想喝的话,不妨来上一杯我们酒吧的特色组合。口感绝对在您上次喝的那二十种酒之上,但价钱却低于那些酒。不知您意下如何?”男孩儿听我问到酒,立刻进入状态,不失时机的向我推销。

我听他说有招牌酒,兴致立刻上来,迎头问道:“哦?招牌酒?说来听听?为什么叫特色组合?”

男孩儿见我有兴趣,立刻朗朗上口:“招牌酒是我们老板自己调配出来的酒,一共十种,每两种一组,共五组,五组一起便是特色组合;特色在于,这十杯酒,体现着人生的酸甜苦辣咸五种情感色彩;酸,为人生之辛劳和情感之闷酸;甜,为成功之喜悦及爱恋之甜蜜;苦,为回忆之痛苦同深爱之心裂;辣,为友情之热烈与未知之刺激;咸,为情场之咸涩和商场之失意;这十种酒,每一杯入口,都会让客人有不同的感受,那种感受,与酒的名字,是十分贴切的。客人,您是否要来一组特色鸡尾酒?”

我奇道:“有这么神吗?那好,就给来两组吧!其中一组,用小盘盛给我的猫。”

男孩儿听罢看着我,确定我不是在开玩笑后,一脸惊异的向调酒师们走去。

在我将手中的酒喝光后,男孩儿已经端着拖盘将十杯酒一一送到我的面前,随后又转身端过十只小盘盛装的鸡尾酒送到旁边黑虎的跟前。

此时,调酒台旁我左右两侧坐着的人,都将目光聚到我这里。好在与我都隔着一两个高椅,并且灯光又较昏暗,否则,我还真会脸红。端起酒杯,我透过灯光向酒杯中望去,然后慢慢将杯口送到唇边。

第一杯:我下意识的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儿时种种情景。父亲教我和明浩学习的画面;与明浩一起摸鱼捉鸟的画面;父亲生病去世的画面;

我睁开眼时,不觉中,泪已成行。这,竟是回忆之痛苦么?

第二杯:健汝集团初成立,夜以继日的忙碌令我疲惫不堪,但那满胀于心的成就感和,始终支撑着我的精神,从健汝诊所的问诊桌到健汝医院的门诊室,最后到医疗集团总裁的办公室,一步一步,都写满了成功的喜悦;

当这杯酒的回味逐渐淡去,我的嘴角依然挂着成功喜悦的微笑。这,就是成功之喜悦吗?

……

九杯酒入腹,仿佛已将从前的岁月重新走过了一次,端起最后一支酒杯,心中暗叹这组特色鸡尾酒,果然名符其实。

眼角余光扫了下十盘酒全部喝光的‘小黑猫’黑虎,只见它双眼半睁,毫无精神的盯着调酒台的台面,脑中不知在想些什么。看来,它受这酒影响也很深哪!只是不知它最后喝下的是哪杯酒,不过看它现在的表现,估计喝下的是那回忆之痛苦吧!

收回目光,最后一杯酒被我缓缓送入腹中,然后闭目等待这杯酒的余味将要带给我的感受。

刹那间,大脑如遭雷击,电光石火般闪过一道影像,任我怎样追寻,也没有捕捉到那影像的痕迹;随后心脏竟莫明奇妙的一阵剧烈收缩,令得我猛然睁开双眼一后捂住左胸,一手支着调酒台面,好半天才缓过气息。

调酒台内的几名调酒师都紧张的望着我,给我调酒的男孩儿更是惊慌的递过一只温手帕,“客人,您、您没事吧!”

我接过手怕擦了擦脸,应了一声:“还好!没什么事,只是刚才有些胸闷罢了。”这话即是回答调酒的男孩儿,也是回答黑虎。它缓过神来,一直担心的盯着我,见我睁眼睛,立刻以心语询问。

“小兄弟,刚喝的这杯酒是什么酒?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好像,名不符实哦!”实在是没体会出这酒余味的感觉,因此,难免有些遗憾和不满。

“客人,这、这杯酒,这杯酒其实是、是苦酒组的深爱之心裂;这种酒入腹,会将记忆中最深刻最热烈的爱情唤醒,不过,却不包括甜蜜的爱情。”男孩儿犹疑着回答道。

“什么意思?不包括甜蜜的爱情?难道爱情还有不甜蜜的?那还叫爱吗?”我皱着眉头,心中颇为不顺的反问一句。

“当然有了!而且世间这样爱情太多了,数不胜数。”男孩儿瞥了我一眼,我示意他举例说明。

“比如,某男单方面爱上某女,或者某女单恋某男,并且恋得极深,然后对方却并不在乎这单方面的爱情,这对于单恋的一方,难道不是极其痛心的爱情吗?这样的爱情自然并不甜蜜。”

我思量确实如此,男孩儿见我没有反驳,继续举例说着。

“再或者,男女本在恋爱中,其中一方却突然变心,这对于仍然深爱对方的另一方来说,能是甜蜜的爱情吗?再或者……”男孩儿接连讲出数例并非甜蜜爱情的例子,当他住口不语时,我仍然陷在沉思中。

我在考虑的是,为何自己的心脏在喝下酒的数秒后,会突现抽搐的疼痛?为什么脑海中会有一道看不清的影像一闪即逝?

甜蜜的爱情也好,不甜蜜的爱情也罢,这些与我似乎毫无关系。第一,从小到大,我并未恋爱过;第二,感情上算是粗线条的我,连爱情究竟是什么东西都搞不明白;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点,我压根从来就没恋爱过,又何来不甜蜜的爱情一说。

我相信调酒的男孩儿不会说谎,但那酒的感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我会有心痛的感觉?那一闪即逝的影像是什么?这些问题都搅得脑袋不得安息。在苦想数分钟后,我不得不手按太阳穴,放弃思考。

我掏出VIP卡和信用金卡,一起递给男孩儿示意他结账后,再次四下望了望,注视我的客人们早已收回了目光,各自品着手中那杯酒。不愧是高档酒吧,便是遇到好奇之事,客人们也仅仅是行了下注目礼而已。

男孩儿接过双卡,我也收回四下扫视的目光。进门之后一直没有见到那位长发美男,一时好奇,因此装作无意的问道:“小兄弟,怎么没见你们老板,他今天不在么?”

男孩儿将手中的卡插进自动收银台,一边输入信息一边道:“楚哥他们这阵子在全国四处巡回演出,前些天在S城,估计现在应该在DL市了吧!”

我与蹿到肩头上的黑虎对视一眼,吃惊道:“巡回演出?难道被我猜对了?难道……”

男孩儿诧异的望了望我:“怎么?客人不知道吗?我们老板是时下最走红的‘忆农’乐队主唱兼吉它手,另外四人,也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来这的客人基本上都知道这些。酒吧与乐队的名字都叫‘忆农’,忆农两字又不是什么由来已久的词语,而且楚哥开这酒吧的事情,也没有禁止媒体报道,因此好多人都知道忆农酒吧的存在。”

看来,是我太落伍了,跟不上时代的潮流。这种不疼不痒的事情,又一直都不是我想关心的问题,若不是修娜冥女肖豆她们几个迷恋上这个什么忆农乐队,我是绝不可能在看到主唱照片后,就猜到酒吧老板身上的,尽管,那个绝世美男极俱某类艺术家的气质。

自喝过那特色鸡尾酒后,总感觉自己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却又怎样都想不出那不对的,究竟是什么。只是在想到酒吧的那个美型男老板后,心头突然没来由的一痛,使自己颇为不解,不过直觉上告诉自己,这种感觉不会好过。因此付款之后,有些微醉的我和黑虎,就冲进了闪烁着霓虹灯的夜色中,赶回宾馆休息。

离开酒吧时,耳边依然缠绵着那伤感的歌声。

最初时,我只相信,

强悍的实力,才会掌控自己的命运;

最终处,我才看清,

隐藏的感情,无法漠视彼此的曾经;

夺走共同的幸福,方知自己会寂寞;

锥心泣血的哀啜,心如刀割的撕裂,

都在伪装的冷酷中,

演绎千百次的悔恨;

想张口却似已堕拔舌;

想留住又带冷汗醒活;

梦中的你,

何时才肯放弃对我的折磨;

只想告诉你,我已然知错;

确定,我爱了!

肯定,我错了!

我是真的知错!

求你重生过,好好再爱我。

锥心泣血的哀啜,心如刀割的撕裂,

都是在绝别眼神里,

重现刀绞般的心痛;

欲牵手却见泪眼矇眬;

欲承诺才知缘份逝过;

今世的你,

怎样才愿重抬前世的缘份;

很想告诉你,我已然知错;

确定,我爱了!

肯定,我错了!

我是真的知错!

求你重生过,好好再爱我。

……

四十六 楚路

更新时间2008-1-25 21:37:00 字数:0

 金雪月,译寒暖,绽放…你们怎么可以这样?为什么要将我感动得掉眼泪?而我自己为什么偏偏又是那种不争气的,动不动就喜欢掉眼泪的人?

我真的好想歇歇哟,看着并不高的点击,和并不多的票票,心情并不轻松.虽然一直在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最后,但是,动力,却真的欠缺.

我确实没有TJ的打算,也确定自己绝不会TJ,但是,真的不想这样快的更新,写下的动力也真……

可是看到你们的书评.还是决定,我要更新.即使只写了两千字,一千字,我也要拿出来更新.

即使,我的读者只剩下你们,只要你们还支持我,不放弃我,还肯来看我的书,我就会坚持写到最后.

呜呜,好想抱着你们狠狠的啃,重重的咬……

//////

清晨,身后披着过腰长发的楚路,站在DL滨海大酒店客房内的玻璃窗旁,右手夹着高档香烟,俊美的面容略带疲惫,透过玻璃窗望向不远处的海面,神情现出几分忧郁、几分智慧、几分神秘,配上极为深遂的目光,看上去那样神圣、高贵……

从套房另一个房间走过来的乐队另几位帅哥成员,贝吉、郑杰辉、谭晓辉、凤风走到楚路门前,透过未关的门看到窗前的一幕,不约而同的停住脚步,屏住呼吸,不忍破坏这副不是美景的美景,均在心中暗想:有此美景,忆农乐队的巡回演出又怎么可能不场场暴满?

四人均在把他们这位活生生的老板兼伙伴,不约而同的在心中唤作美景,不过也难怪,如此美男,有谁能不去欣赏?怕只怕楚路身边这几位最亲密的伙伴对他,不仅仅是欣赏那么简单吧!否则,为什么四人中,竟有三个没连女朋友都没有一个?就算不是单身的贝吉,也是与青梅竹马的女朋友若即若离,不久前还提出了分手。

贝郑谭凤四位帅哥互望一眼,心有灵犀的退步离开。他们知道,老板出现这种神情的时候,往往是在回忆从前的种种,绝不允许有人去打扰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那‘不堪设想’的后果,几人没来由的一阵哆嗦;此前,已经有数位对楚路痴迷的美女经理人、化妆师、服装师小小的尝试过了。他们这位英俊的伙伴,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主,惹到他不开心,就算你是清纯小妹,也照打不误,轻则挂彩,重则要到医院小住几日。

好在被楚路暴K过的几人,都是中了深度楚路毒的粉丝,否则,吃官司不说,负面新闻、绯闻等等,都会对忆农唱片公司及忆农乐队造成极坏的影响。

不过,一年多来,他们这位老板伙伴的脾气似乎改了很多,似乎心情不好时被人烦到,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抬手就打人,至多臭骂几句了事。这些,让四位乐队成员颇感欣慰。

老板楚路也是他们的偶像,作词、作曲、演唱,吉它、刚琴、贝司无一不精,无一不通;在他们来看,那是需要多少年才能学得通的事情啊?可是老板年纪看来至多不超过三十岁,实际可能更小,怎么可以把这些都学得如此熟稔?天才!绝对的天才!他们又怎么可能想像得到,这位俊美的老板实际的年令,不知是他们年令的多少倍!

四年前,刚走出音乐学院不久的四人,受邀到忆农唱片面试。初见俊美的楚路,只是被他身上特有的那种魅力吸引,因此他一提出与四人组建乐队,四人就点头同意。再后来,熟悉之后,他们更是被他的才能所折服,不仅在音乐方面,还有商业方面;尤为迷恋的,是楚路的酒。

当年签约之后,美型老板带着他们到一家名为忆农的酒吧去喝酒庆祝。事后才知道,这酒吧竟也是老板开的,每天工作结束,老板便会来这里,据他自己说,在酒吧里可以看到不同的人,感受每个人身后不同的气息,由气息去推测这些人身后不同的故事,他的创作,便来源于此。

接下来,四人便迷上了老板调的鸡尾酒。能够喝上一杯老板亲调的酒,在日后的生活中,便成为他们不可多得的享受了。

可是没多久,他们就发现老板有些阴郁的一面。暴力!绝对的暴力!

极易陷入回忆的老板不允许别人打断他的思绪,否则,赏赐给对方的,就是绝对的暴力!或许,人无完人吧!给了他崇高的天赋,绝美的外型,在性格上适当给点缺点,也是无可非议的。好在,在粉丝眼中,那点‘小小’的暴力,只会令她们对偶像更加痴狂。

而被粉丝和伙伴们‘宠坏’了的楚路,仍然是常常不分时段的陷入回忆,就像今天这样,就算马上要开始演出,只要他陷入回忆,演出也要不固定的延迟,歌迷们早已知晓楚路的这一习惯,因此极为理解的等待着。

楚路望着窗外无边无际的大海,心神却随着那时高时低叠翔的海鸥四处飘荡、飞远……

一年前,自己竟看到一个长相酷似他的人,若不是散发过来的气息告诉自己那是女人,自己一定会认作是他来找自己了吧!饶是如此,他仍是对那个女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那女人身上的灵力波动是那么的强,很显然修习过高层次的玄灵术,以至身为顶级妖怪之体的他,一瞬间感觉极其不舒服。不止如此,女人肩上的小黑猫,本体却是一头带足了仙气的老虎;想来,若不是自己万年来的修炼足以隐藏妖气的话,他们一定会发现自己吧!

想到女孩子的外型,他觉得好笑。明明是个女生,偏偏梳着男孩儿们常留的三七分刀削发,白净的面皮,稍带棱角的面庞,穿着一套得体的运动装,配上一七几的高挑身材,任谁都会认作是个翩翩美少年吧!脑海中浮现那女孩子的长相,心中再次如遭钝击,思绪又飞回几千年前。

如果没有那只该死的恶蟒,他就不会重伤昏倒;如果不重伤昏倒,自己就不会遇到他;如果没有遇到他,他也不会因为自己而生无可恋,抛弃与天地齐存的生命;如果他没有在自己面前消失,自己也不会愧疚悔恨了几千年。

若非自己太执着,怎能害死全心全意对待自己的他?若非自己太执着,怎能至今仍无法化龙飞天?想到受伤之后他对自己的万般关护,楚路心中隐隐的刺痛。是了!自己没有那个资格—化龙飞天的资格。

“楚路,若我为女儿身,你是否愿意将视线停留在我身上片刻?若我可以助你化身天龙,你是否愿意至少成为我的朋友,与我谈天说地?”声音隐含着希望,句句透着真诚。

楚路俊美的面容现出冷笑,吐出三个更加绝情冷酷的字来:“不可能!”说完这三个字,楚路心脏竟猛的痛了一下,那不可能三个字的冷酷,自己听到都感绝决,但再想反悔已然来不及了。

只见站在山涧涯边的仁神喷射出万千道血线,跟在自己身边、无微不致照顾自己多年的那个年青纯善的仁神洛农,竟面现绝望的自断神脉,亦然绝然的放弃了神人之体,终止了天长地久的生命。

从此,自认冷血无情的楚路,在无边无际的愧疚中渡过了漫长而痛苦的日子,直至今日。

一阵带着咸味的海风吹过来,把楚路的思绪拉回现实中,看着手中已燃烧殆尽的烟蒂,他摇头苦笑,明明已炙到夹烟的两根手指了,自己竟然毫无感知。低头看了看腕表,他摘下衣架上的演出服,冲出房门……

下午两点,忆农乐队的五位成员结束了巡回演出的最后一场演唱会,重新回到滨海大酒店的总统套房中。

脱下演出服,换上便装,性格最为好动活泼的凤风甩了甩浴后半干的头发,感叹道:“半个多月了,总算成功结束了巡回演出,终于可以回家了!”

贝吉一边换衣服一边取笑道:“小凤啊!怎么,都二十好几的人了,还想家?”

凤风辩驳:“我就不信你不想家?……郑哥、楚哥、谭哥,你们要不要出去走走啊?听说DL市的老虎滩和海洋世界很出名,我们要不要去瞧瞧啊?”

楚路皱了皱眉头,郑杰辉目光始终放在他的身上,因此将那一闪即过的神情全部收在眼中,接着,瞪了凤风一眼:“你小子就不能动脑袋想想,我们是普通老百姓吗?去那种游人聚集的地方,你想引起骚动不成?还怕不够出名吗?”骂完,又用颇有深意的眼光望了楚路一眼。

谭晓辉最后一个洗完澡,从浴室走出来,听到他们的对话,虽然认为郑杰辉说的没错,但是这种说话的口吻,实在让人下不来台。

“杰辉说的没错,不过,小凤是我们中最小的一个,性格又比较单纯,属于小孩子脾气,想走走也无可厚非。小凤,下个星期六,也就是五一,我妹妹要结婚,要时你可要参加婚礼去凑凑热闹啊!这样,就不会这样闷了。”

贝吉长出了一口气:“没出名时,我们盼着出名。如今真成了当红的名人,又天天希望可以做回普通人。这种束手束脚的生活,还真难熬,就好像、就好像住进了精神的监牢中。唉……谁能体会我们这些所谓明星们的心情呢?”

凤风听完几位师兄的言谈神色一暗,毕竟,他才二十三岁,而且天性浪漫,仿佛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但是,却无法像普通男孩儿那样自由的生活。

楚路这时不得不出声,以免大家的情绪跌入低谷,因此岔开话头道:“晓辉,怎么晓慧要结婚了吗?那我们可不能不参加。回B市后,除了些小型活动外,一段时间内也没什么演出,大家也正好借此机会轻松一下。只是,要行事要千万注意低调。”

郑杰辉将目光从楚路身上移开,看了看另外三人,附和道:“是啊!楚哥说的没错,重要的是低调,不能让那些狗仔队捕风捉影,给乐队带来负面影响。尤其是你啊,小贝,不要再和女朋友闹来闹去了。媛媛也算是个好女孩子,你该好好珍惜。”

贝吉听得极其不顺耳,接道:“我和女朋友怎么了?那是媒体瞎写的,不就是拍到一张媛媛哭泣的照片吗?这能说明什么?反道是你,郑杰辉,我们大家谁都不是瞎子傻子,你心里想什么,自己最清楚。最该低调的是你。”

谭晓辉这个和事佬是当定了:“小贝、杰辉,大家都是一家人,吵些个什么吗?放心吧!我妹妹结婚,那可不一般,有搏击队二三十的队员当保安,没人敢闹事。”

楚路听到大家吵,烦燥之感又涌上心头,皱着眉头道:“行啦!有什么好吵的?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一会儿还要坐飞机。难道你们就不累?”稍顷又道:“回家后,都到酒吧去吧!我请你们喝酒。”

其余四人听到最后一句话,不约而同的欢呼,本来阴郁的气氛一扫而空。

四十七 不愉快的相逢

更新时间2008-1-26 12:21:00 字数:0

 天呀!我终于能登陆管理后台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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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三十号的下午,我陪着谭晓慧去取结婚礼服,因为离家不远,因此步行而往。虽说不远,也有二十几分钟的路程,因此与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明丹,你什么时候找个男朋友啊?都快二十八岁了呀!也该结婚了。我还比你小三岁呢!不过,我的年龄来说,结婚刚好,你就又点偏大了。虽然你事业有成,但终归是个女人啊?还是找一个疼爱自己的人才好。”晓慧突然语出惊人,令我一时不吱、呆若木鸡。

吱唔了半天,我才回道:“我也想啊!不过,也要有那个缘份啊!”

晓慧眼睛一亮,接道:“要不,我把我哥介绍给你吧!他和你同岁,这样,我们就能亲上加亲了。怎么样?我哥可帅了,真的!不骗你。好多女孩子都追着他,只是,我不喜欢那些女孩,都太做作了,全都是冲着我的哥的名气和外型去的,没有一个有内涵的。”

天!原来有话在这等着我呢!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能说?一直以来,我还当她是温柔宝宝,看来,都是因为不太熟装的呀!

“这个?这个不太好吧!你看、你看我这样,要身材没身材,要模样没模样的。配不上你哥的吧!你哥肯定不会愿意的。”温柔宝宝的话令我大脑一阵短路,都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

“什么?开玩笑?你配不上我哥,那世界上就没有人能配得上我哥了。明丹,虽然我比你年纪小,但是有些话我得说。你看,你身材其实也不错,就是整天穿着中性的休闲装,还梳着短发,把自己扮得像男孩似的。我想,你要是留长了头发,再换上一身女装,一定也是妙人一个。这些暂且不说,就说你的能力,你的事业,以你这个年纪,有几个女人比得上你?要说配不上,也是我哥配不上你。”晓慧纯真的表情让人一看便知,她绝对不是在说恭维话。

“对了,明丹,听明浩说,你的嗓子小时候生过病,声音才变得这样粗的。你是大夫,医术又那么高,为什么不给自己治一治?如果你的声音可以女性化一点,也不会引起更多的误会吧!”晓慧突然的说道。

我尴尬且不自然的笑了笑:“呵呵!不是治不好,也想过要不要治它。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声音突然间要变得那么、那么女性化,想到自己用那种麻人的声音说话,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所以,就这样吧!也习惯了现在的声音。没什么不好。呵呵。”

“好了。呵呵,不说这个了……”我有点浑身不自在,低下头看着捧在胸前的黑虎,右手不自觉的抚着它光亮的皮毛。

“你别不说呀!我告诉你,我哥是年三月初三生人,喜欢颜色是黑红黄,喜欢水果是苹果喜欢……”晓慧这就开始把他哥给卖了。

听到晓慧说他哥生日时,我意外的接道:“三月初三吗?又是一个同生的人啊!”

晓慧停住脚步回头瞪着我,“你不是五月二十八生日吗?不是和明浩……,噢,我忘记了。三月初三是你真实的生日吧!”

见我点头,她继续边走边出卖他的哥哥给我:“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哦!我哥可是当今最走红乐队的成员之一哦!你要是看不上他的话,他们乐队里还有其他四个大帅哥哪!不过,其中一个比我还小一岁,估计你是不会喜欢的。”

“什么?”我惊讶的差点把黑虎扔出去:“你哥是忆农乐队的成员?”

“是啊!怎么了?莫非你也是忆农的歌迷?”

“也不是啦!只是,怎么从没听你说过啊?有些惊讶罢了。没想到我也辗转的与明星的家属挂上边了。呵呵!”我强压心中的惊讶,安抚着对我有些不满的黑虎,令它平静下来,继续趴在我怀中睡大觉。

“晓慧,婚纱店到了。快去取礼服吧!”

“嗯!你在这等下哦!我上楼去取,一会儿就下来。”

“好的,你去吧!”……

五月一日,婚礼当天,在晓慧强烈的要求下,我不得已的第二次‘装女人’,戴上披肩的假发,穿上伴娘的礼服,充当伴娘。只是不知这充当伴郎的是什么人。

放眼四下望了望,足有二三百人。并且大多举止有礼、气质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当新郎新娘手挽着手在婚礼进行曲中,走上酒店大堂的礼台,我用手中准备好的彩屑和彩条迎上去。与此同时,从旁边观礼的人群中,蹿出一个穿着与我极为搭调的男人走过来,将一筒喷花撒在新人头上。接着,掌声四起,婚礼要进入高潮部份……

当新人交换过戒指后,宾客们便纷纷入席,我与那位作为伴郎的陌生帅哥,替新郎新娘挡酒、送烟,忙得不亦乐乎。

宾客们照顾得差不多时,晓慧拉过那个伴郎帅哥,向我介绍:“明丹,这就是我哥。”双向帅哥介绍我:“哥,这是明丹,明浩的妹妹,与你同年同月同日生哦!有缘吧!你那几个队友呢?别怠慢了呀!替我招呼一下他们和明丹。我去换换衣服。”说完,拉着傻乎乎的明浩走开。

帅哥听到同年同月同日生时,面带诧异:“你也是三月初三生人。”我微笑着点点头。

帅哥的情绪由诧异转变成兴奋:“那太巧了。我叫谭晓辉,是你新嫂子谭晓慧的哥哥。你叫刘明丹?走,我介绍我的几位伙伴给你认识,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

我本想拒绝,但人家已出言邀请,不好不给面子,何况是明浩大喜,因此尾随在谭晓辉的身后,穿过大堂的群席,来到一间包房前。

走到包房门前站定,谭晓辉正要开门,我忽然伸手道:“对不起,我忽然有些头晕,想去下洗手间,您先去招呼您的朋友吧!我走开一下。”

谭晓辉略表担心道:“怎么了?是不是人多太烦燥?那你去洗下脸吧!等下记得过来。我先进去招呼我的朋友去了。”不等他说完,我转身匆匆向着洗手间方向走去。

之所以借口走开,是因为在那门前,我忽然感受到一种顿袭的恐惧,心口莫名的一痛。似乎直觉在告诉自己,门内很危险。

那危险并不是说门内的人会伤害我,感觉到的是、是心灵上的危险。因为,在走到门边站定的那一刹那,心头再次尝试到在酒吧时,苦酒入腹后的那种心痛感觉。

门内的人,我能猜得到,必有那个绝世美男。虽然不知理由是什么,但是想到酒吧老板那张美型的脸时,心头总会隐隐的感受到一阵刺痛。因此,潜意识当中,已把这种感觉当成危险的信号。下意识的,想去回避、躲闪。

扭开龙头,捧起一把水扬到脸上,猛不防却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攥住了右臂,将身体猛得一转带向手的主人。待看清那人的相貌,我的瞳孔瞬间放大,那种害怕的感觉顿时袭来,心脏再次剧烈地收缩。

那人却只盯着我右腕上的玉镯,正眼都未瞧我的急呼:“你这镯子哪儿来的?快说!”语气中带着急切,焦躁,还有那么点不容置疑。

我因为心脏的剧烈抽搐,早已说不出来话。只是放大瞳孔,面带恐慌的望着那张让我害怕的绝世俊脸。

见我没有回答,那人抬起那双微红的美眸,想也不想就扬起手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已经结结实实的挨了那人一巴掌,散开的假发套应声落地。

来人诧异的望向我,惊讶的道了声‘是你?’,美眸中顿时现出愧色,眼神在我的脸、我的右腕,以及他扬起的手掌上闪射,最后放下手掌,将目光锁定在我的脸上。

“这玉镯你从哪来的?”显然,他的神情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他那霸道的语气,却完全没有道歉的意思。

我捂着微微发热的面颊,怨毒的盯着他。原本恐惧的情绪,早已因那莫明名妙挨的一巴掌消散,只剩下胸中刹那胀起的满腔怨气。

“楚老板,我有得罪你吗?你凭什么打我的脸?你有什么资格打我的脸?我这玉镯是哪里来的,你管得着吗?我凭什么告诉你。”原本对他那一点点好感,早就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厌恶和憎恨。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因为这一巴掌而令自己产生这么大的情绪波动,或许是因为,这是有生以来挨的第一个巴掌吧!但是,自己一向有着良好的心理素质,不该因为这么点事情而这样憎恨一个人啊?可以说,长这么大,还从未对谁产生这么大的怨毒情绪,为什么?为什么眼前这个绝世美男,却可以激起我对恶人们都不曾有过的憎恨?

楚路因我的质问呆愣住,半天才反应过来,吱吱唔唔的道歉:“对、对不起,我太、太激动了。你可以打还给我一巴掌,但请你务必告诉我,你这只手镯是哪里来的?”

我冷笑一声:“哼哼!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那么,我也要说一声,对不起,我没有疯狗见人就咬的习性,我从来不打人。”楚路听罢,脸色变了变,我未等他恢复过来,却已抬起手掌,毫不迟疑的对着那张俊脸狠抽过去:“我确实从来不打人,因为我打的,也都TNN的从来不是人。”

楚路彻底被我震住了,或许,他没有想到我会真的抬手还给他一巴掌吧!说真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怎么就能将手掌对着那张绝世俊美的脸上打去?不过不得不承认,打完这一巴掌,心中那堵闷的感觉一扫而光,心情也好多了。

不理石化中的长发美男,我捡起地上的假发,向洗手间的门走去。

“打也打过了,你是不是该将手镯的来历告诉我了。”走近门边时,身后响起那极具魅力的男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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