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无关紧要。我只是要你一个回答。快点!”
“私底下说,这基本上是事实。”
“好了,从这件事情来看,说你有杀他的嫌疑也还是有道理的。我觉得——”
“凯夏,前三天我都不在本州,今天才回来。布罗克曼带我去问了不到一个小时的话。他们核实了我的说法,然后就放我走了。我不是什么嫌犯,现在就站在自己家门口跟你说话。你听到敲打声了吗?那就是从我屋子里传出来的,我叫了个木匠来干活。难道头号嫌犯晚上还可以回家吗?”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今天吗?今天你是没法知道了。你只能在我和布罗克曼之中选一个。到了明天,你可以给欧汶副警长打电话。如果他愿意跟你谈的话,他就会告诉你我说的都是真话。”
“见鬼!博斯,这真让人受不了。我让主编等到最后,然后又告诉他,三点钟会议上定下来上头版的那篇报道不能算数……看来我是得换个组当记者了,没准儿还得换家报纸呢。”
“这世上新闻多得是,凯夏,他们能找到东西把头版填满的。不管怎样,你这么做从长远看还是有好处的。我会到处帮你说好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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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终做出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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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小会儿,她最终做出了决定。
“不多说了。我得赶紧进去拽住他。再见,博斯,希望我们下次谈话时我还在这儿上班。”
没等他说再见,她就挂掉了电话。
他沿着街走上去,把野马车开到了家门口。高迪已经钉好了门闩,两道门上都落了锁。这位检查员如今倚在自己的轿车旁边,拿车盖当写字台,往一块写字夹板上写着东西。博斯觉得他是在故意拖拉,为的是确定自己会离开这座房子。博斯开始把自己的东西往车里装,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里。
他把无家可归的感觉放在一边,开始琢磨凯夏·拉塞尔的事情,想着她是否还撤得回那篇报道。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那篇报道说不定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命,成了报社电脑里的一头怪物。拉塞尔则好比是创造怪物的弗兰肯斯坦医生①,多半已经无力阻止它的行动。
把所有东西搬上车之后,他向高迪挥了挥手,接着就开着车下了山。车到卡浑加山口的时候,他还是没想好去哪儿,因此也不知道该往哪边转。往右是好莱坞区,往左则是山谷区。突然,他想到了好莱坞区的马克·吐温旅馆。那是一家古老的民居旅馆,跟威尔考克斯大道上的警署只隔了几个街区,里面的简易套房还算得上干净整洁——比旅馆周围的那些住宅要干净整洁得多。博斯有时会把证人安排在那家旅馆隐蔽,因此对它有所了解。他知道那家旅馆里有几个带专用浴室的两室套房,于是决定往右转,到那里去租一个这种套房。他刚刚拿定主意,电话就响了起来。还是凯夏·拉塞尔。
“你欠了我个天大的人情,博斯。我把稿子给撤了。”
他顿时觉得一阵轻松,同时又有些气恼:当记者的总是爱算这样的账。
“你在说什么?”他反驳道,“欠天大人情的是你,因为我没让你干傻事。”
“好了,我们走着瞧吧。明天我还是要去把这件事情查查清楚。要是事情跟你说的一样的话,我就会到欧汶那儿去投诉布罗克曼。我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你已经给他颜色看了。”
她马上意识到自己说走了嘴,承认了布罗克曼是自己的消息来源,只好干笑了几声。
“你的主编怎么说的?”
“他说我是个白痴,我就告诉他这世上的新闻多得是。”
“说得好。”
“是啊,我还打算把这句话存到电脑里呢。你的事情怎么样了?你拿我给你的那些剪报干吗了?”
“我还在研究那些剪报,现在还什么都没法说。”
“猜你就会这么说。我真不知道自己干吗总要帮你,博斯,但我还是又帮了你一回。你跟我打听过蒙迪·金,就是我给你的第一篇剪报的作者,这你还记得吗?”
“记得,蒙迪·金。”
“我在周围打听了一下,有个负责改写稿件的老同事告诉我他还活着。后来我发现,离开报社之后,他在地区检察官办事处干了一段时间。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但我有他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他住在山谷区。”
“你能把地址给我吗?”
“应该可以吧,因为电话号码簿里就有。”
“该死,我怎么没想到上那儿去找呢。”
“你也许是个好探员,博斯,但你当记者肯定不怎么样。”
她把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了他,说了声保持联系,然后就挂掉了电话。博斯把电话放在车座上,一边把车开进好莱坞区,一边琢磨着这条最新消息。蒙迪·金曾在地区检察官手下干过,博斯很清楚他服务的那位地区检察官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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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秘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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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马克·吐温旅馆前台的男接待员似乎并没有认出博斯,不过博斯倒是很肯定,自己以前帮证人订房间时就是跟他打的交道。这个接待员又高又瘦,背有些驼,就跟挑着很重的担子似的。看样子,他打艾森豪威尔①时代就开始在这儿站柜台了。
“你还记得我吗?就是在街下头做事的那个?”
“是的,我记得。我没说出来是因为我拿不准你是不是在执行秘密任务。”
“不,不是秘密任务。我想问一下,你们旅馆后面的那种大房间还有没有,就是带电话的那种。”
“你想要一间吗?”
“我问的就是这个。”
“这次你打算安排谁来住?我可再不想见到那些黑帮小混混儿了。上一次,他们——”
“不会的,没有什么黑帮小混混,只有我。是我自己要住。”
“你自己要住?”
“没错。我不会在墙上乱涂乱画的。多少钱?”
接待员似乎对博斯自己来住感到有些困惑,但还是马上回过了神,告诉博斯可以有三种选择:三十美元一天、二百美元一周或者五百美元一月,全都得预付房费。
博斯用信用卡付了一个星期的房费,战战兢兢地等着那人检查他的卡还能不能刷得出来。
“还有,门口上下客区域的停车位要多少钱?”
“那是不租的。”
“我想把车停在门口,免得你的其他房客撬我的车。”
博斯拿出了钱,数出五十美元推到了柜台对面。
“要是抓违章停车的人来了的话,告诉他们这样停很酷。”
“好吧。”
“你是管事的吗?”
“而且还是老板。已经二十七年了。”
“不好意思。”
博斯出门去拿自己的东西,跑了三趟才把东西都搬进了二一四房间。房间在旅馆背街的一面,有两个窗子。窗外是一条小巷,巷子对过是一座平房的背面。那座平房里有两间酒吧,还有一个卖成人影碟和各种廉价新奇物品的商店。当然,博斯早就知道旅馆背后是不会有什么花园的。这种旅馆的房间壁橱里不会有绒布浴袍,晚间你也不可能在枕头上找到薄荷糖。有些旅店的前台装着防弹玻璃的窗子,交钱的人得通过开在窗子上的狭槽把钱塞给接待员——博斯现在住的旅馆也就比那种地方好一点点而已。
博斯的套房有两个房间,其中一间里摆着一个衣柜和一张床。床单上烟头烫的洞不多,只有两个。房间里的墙上铆着个钢架子,电视就搁在上面,既没有闭路电缆和遥控器,也没有电视指南卡。另一个房间里放着一个破旧的绿色沙发和一张可供两人使用的小桌子。房间里还有个小厨房,配备着一台小冰箱、一个铆在墙上的微波炉和一个双头电炉。浴室在两间房之间的过道上,里面贴的白瓷砖黄得就像老人的牙齿。
眼前的环境实在是不怎么样,而博斯也希望自己不会在这里待太久,但他还是努力把房间弄得像个家的模样。他往壁橱里挂了几件衣服,把牙刷和剃须套装放到浴室里,还打开了电话答录机——尽管没人会知道他现在的号码。他打算明天一早就给电话公司打电话,让他们给自己家的电话加一段通知新号码的录音。
接着,他把立体声音响搬到衣柜上面,接好了线。音箱暂时没地方放,只好摆在衣柜两边的地板上。他在装CD的盒子里翻寻了一通,刚巧翻到了一张汤姆·威茨①的CD,名字叫做《蓝色情人节》。他有些年没听过这张碟了,于是就把它放上了。
博斯坐到床上离电话不远的地方,一边听音乐,一边想着给佛罗里达的洁兹打电话的事情。他想了几分钟,但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问什么。最后,他决定还是先把这事放一放比较好。他点上一根烟,走到了窗边,巷子里没有什么动静。鳞次栉比的房顶后面矗立着好莱坞运动俱乐部的华丽塔楼,那是座美丽的建筑,像这样的建筑在好莱坞已经所剩无几了。
他拉上了散发着霉味的窗帘,转身打量着自己的新家。看了一会儿之后,他扯掉了床单和铺在床上的其他罩布,换上了自己的床单和毯子。这样的举动自然不能使生活的秩序有多大改善,但却减轻了他心里的孤独感,让他产生了一种对眼前的生活有所把握的感觉。此外,这也暂时占住了他的心思,把他想起哈维·庞兹的时间往后推了一小会儿。
博斯坐到新铺好的床上,把枕头倚着床头板立了起来,然后靠到上面,又点了一根烟。他看了看两根指头上的烫伤,发现伤疤已经转成了粉红色的硬皮。烫伤愈合得很好,他暗自期望自己身上的其余部分也是如此,但却知道这是不太可能的。他知道自己负有责任,也知道自己必须以某种方式为此付出代价。
他下意识拽过了床边桌上的电话,把它放在自己的胸口。那是部老式电话,上面还有旋转拨号盘。博斯拿起听筒,看着拨号盘。该给谁打电话呢?打了又说什么呢?博斯放下听筒,从床上坐起身来。他觉得,自己必须到外面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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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过了地震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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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蒙迪·金的家在谢尔曼奥克斯市的威利斯大街上,周围是一大片在地震后被打上了红签的废弃公寓楼。金所在的公寓楼是一幢灰白色的科德角式①建筑,位于两幢空楼——至少博斯觉得那两幢楼没人居住——之间。就在博斯停车的时候,其中一幢里亮起了灯光。多半是赖着不走的非法住户,他心想。那些人就跟当初的博斯一样,总是小心提防着建筑检查员的到来。
看起来,金所在的公寓楼要么是完全逃过了地震的破坏,要么就是经过了彻底的整修。博斯觉得,后一种情形不太可能。周围的建筑土崩瓦解,这幢科德角式建筑却岿然独存。这种状况更可能是自然破坏力漫无目标的证明,或者是对某位不偷工减料的建筑商的表彰。
这是一幢普普通通的长方形建筑,四面都有入口。不过,要进公寓的人还得先通过一道六英尺高的电子安全门。警察们管这种门叫做“宽心门”,因为它能让里面的住户感觉安心,实际上却又没什么用。这种门的惟一用途就是给那些正常的访客设置障碍,而那些真正可疑的人只要从门上翻过去就行了。的确,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有人在干这样的事情,因为“宽心门”到处都有。
对讲装置里传来了金的声音,他只是应了声“警察”就获得了通过。他一边朝金的八号公寓走,一边从兜里掏出了警章夹子。金开了门,博斯把打开的警徽夹子伸到门里边,离金的脸大约六英寸。他照旧把手指横在警徽上,以便挡住上面的“探长”字样。接着,他迅速抽回手,把警徽从金眼前拿开了。
“对不起,我还没看清上面的名字。”金说,挡在门口不让他进去。
“我名叫哈伊罗尼穆斯·博斯,不过人们都叫我哈里。”
“你的名字是从那个画家来的吧。”
“有些时候,我感到自己已经老得不行了,这时我就觉得他的名字是打我这儿来的。今晚上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我能进去吗?用不了太长时间的。”
金把他让进了起居室,脸上却仍然带着疑惑的神情。起居室相当宽敞整洁,里面摆着一张沙发和两把椅子,电视机旁边还有个烧汽油的壁炉。金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坐下了,博斯则坐在沙发的一端。他注意到,就在金坐的那把椅子旁边,地毯上有一只白色的狮子狗在睡觉。金的体重显然超过了正常,宽宽的脸膛显得十分红润。他戴着眼镜,所剩不多的头发被染成了褐色,身上穿着白衬衫和旧的卡其布裤子,衬衫外面套着红色的开襟羊毛衫。按博斯估计,金还不到六十岁,比他原来预想的要年轻一些。
“我觉得,现在到了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了。”
“没错,而且也到了我跟你说明来意的时候了。问题在于,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在查几起凶杀案,指望从你这儿得到点帮助。不过,你能允许我问你一些跟以前有关的问题吗?问完之后,我就会跟你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听起来挺怪的,不过……”
金抬起了双手,做了个“随便问吧”的手势。他在椅子里挪动了一下,大概是想坐得更舒服一点。接着他察看了一下狗儿的状况,然后眯缝起了眼睛,似乎这样就能更好地理解和回答博斯的问题。博斯注意到,他那毛发稀疏的头皮上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水。
“你曾经是《洛杉矶时报》的记者。你在那儿干了多久?”
“噢,孩子,我只干了几年,而且还是在六十年代早期。你怎么知道这事的?”
“金先生,还是让我先问完吧。你负责的是哪种类型的报道?”
“那时候人们管我们叫‘学徒记者’。我负责的是罪案报道。”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现在啊,我在家里工作。我干的是公关这一行,楼上的次卧就是我的办公室。以前我的办公室在雷瑟达区,但它所在的建筑已经被宣布为危房了——你都能透过建筑上的裂缝看到天光。”
他说话跟大多数洛杉矶人一样,不需要预先讲明自己谈的是地震造成的破坏。这件事大家都明白。
“我有几个小客户,”他接着说,“通用汽车公司在范纽伊斯地区有个分厂,我以前是他们在当地的发言人,直到那家工厂关门为止。那以后我就出来自己干了。”
“六十年代的时候,你为什么要离开《时报》?”
“我得到了——我是不是有什么嫌疑?”
“绝对没有,金先生。我只是想更多地了解你。帮帮忙吧,我很快就会说到正题的。你刚才说到了你为什么离开《时报》。”
“是的,好吧,我得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有人请我去给当时的地区检察官阿诺·康克林当新闻发言人,于是我就答应了。那份工作薪水更高,比报道罪案更有趣,前途也更好。”
“什么叫做‘前途更好’?”
“呃,实际上我当时是想错了。在我接下那份工作的时候,我以为跟阿诺在一起会前途无量。他这人挺不错的。按我的想象,我最终会——我的意思是,如果跟他绑在一起的话——跟着他进入州长的官邸,甚至是华盛顿的参议院。可事情跟我想的不一样,最后我只落了间雷瑟达区的办公室,在里面吹着从墙上裂缝中灌进来的风。我不明白,警察为什么会有兴趣了解这——”
“康克林怎么了?为什么事情跟你想的不一样?”
“是这样的,这些事我也不太懂。我只知道,六八年他计划竞选总检察长,而那个位子对他来说简直是唾手可得,可他却……放弃了。他退出了政治圈子,回头去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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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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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他这样的人开私人律师事务所可不是为了从外面那些公司身上挣大钱。他开了间只有一个人的律师事务所,我很佩服他。据我所知,他接的业务有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公益性的。大多数时候他都在提供无偿服务。”
“这么说,他是在赎什么罪喽?”
“我不知道。也许吧。”
“他为什么要放弃?”
“我不知道。”
“你是他那个圈子的核心成员吗?”
“不是。他周围也没什么圈子,他就是自己一个人。”
“还有戈登·米特尔。”
“没错。你要想知道他为什么不参选的话,去问戈登好了。”说到这儿,金突然意识到博斯提起了戈登·米特尔这个名字。“你查的事情跟戈登·米特尔有关吗?”
“让我先问完吧。你觉得康克林不参选是什么原因?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
“首先,他并没有正式参选,因此也不需要公开发表退出声明,不参加就是不参加了。当然,外面还是有很多流言的。”
“比如说?”
“噢,多了去了。有人说他是个同性恋。也有别的流言,经费问题什么的。还有人说这是因为黑帮的威胁,他们说一旦他当选就要杀了他。全都是这样的东西,都不过是本城政客之间的窃窃私语而已。”
“他一直没有结婚吗?”
“据我所知是没有。不过,要说他是个同性恋的话,我可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博斯注意到,金的头顶已经被汗水浸得油光锃亮了。房间里已经很暖和了,可他还是没有脱去身上的羊毛衫。博斯迅速地转移了话题。
“好了,跟我说说约翰尼·福克斯的死吧。”
透过金的眼镜,博斯看到他眼中闪出了往事重现的光芒。这光芒转瞬即逝,但对博斯来说却已经足够了。
“约翰尼·福克斯,那是什么人?”
“别装了,蒙迪,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没人在乎你以前干过什么,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报道背后的内幕。这就是我上你这儿来的原因。”
“你是说我以前当记者时的事情吗?我写过很多报道,而那已经是三十五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我总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记住吧。”
“但你肯定记得约翰尼·福克斯,通过他你才找到了更光明的前途,那个成了泡影的光明前途。”
“听着,你究竟想干什么?你肯定不是警察。是戈登派你来的吗?都过了这么多年了,难道你们这些家伙还觉得我……”
他没有再说下去。
“我是警察,蒙迪。你应该庆幸我比戈登先来。有些事还没完,过去的幽灵又回来了。你看到今天报纸上的报道了吗?格里菲斯公园里那个死在自己汽车后备箱里的警察?”
“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他还是一名探长呢。”
“没错,他就是我的探长。他在查几件老案子,其中之一就是约翰尼·福克斯的案子,接着就被人装进了自己的后备箱。因此,要是我显得太紧张、太急于求成的话,你必须得原谅我,因为我必须知道约翰尼·福克斯的事情,而那篇报道又是你写的。福克斯被杀之后,你写了那篇报道,把他说得跟个天使似的,跟着你又进了康克林的班子。我并不在乎你干了些什么,只是想知道你干了些什么。”
“我有危险吗?”
博斯耸了耸肩,尽量摆出一副“天知道、无所谓”的姿态。
“如果有,我们也会保护你的。但如果你不帮我们的话,我们也就没法帮你。你应该明白这当中的道理。”
“噢,我的天!我知道这——其他还有什么案子?”
“在约翰尼死前差不多一年,他手下的一个女孩被人杀了,那女孩的名字叫马乔里·洛。”
金摇了摇头,他不知道这个名字。他用手在头皮上蹭来蹭去,拿它当橡皮刷子把汗水往头发多的地方赶。博斯明白,自己已经完全制住了眼前这个胖家伙,他将会回答自己的一切问题。
“福克斯是怎么回事?”博斯问道,“我可不能在这儿待一晚上。”
“听着,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拿人情换了一个人情而已。”
“说说你做的人情吧。”
金花了很长时间来稳定自己的情绪,然后才开了口。
“这样的,你知道杰克·鲁比①吗?”
“达拉斯的那个杰克·鲁比吗?”
“是的,那个杀死奥斯瓦尔德的人。这么说吧,约翰尼·福克斯就是洛杉矶的杰克·鲁比,明白吗?他们身处同一个时代,干的也是同样的事情。福克斯操纵女人,参与赌博,知道哪些警察可以收买,有需要的时候就去收买他们。他因此得以逍遥法外。他是个典型的好莱坞恶棍,当他的死讯在好莱坞分局的事故登记簿上出现的时候,我虽然看见了,但却没打算去理会。他不过是堆垃圾,而我们是不写垃圾的。接着,我在警局里的一个内线告诉我,约翰尼曾经是康克林的雇员。”
“这就值得写一写了。”
“是啊,所以我就给康克林的竞选负责人米特尔打电话,跟他说了这件事情,要求他给我答复。我不知道你对那时候的事情知道多少,但当时康克林的形象的确是清白得叮当响。他致力于打击本城的一切罪恶,手下却养着一个恶棍,这样的报道一定会非常轰动。按我看,福克斯不会有什么犯罪记录,但警方手里一定有他的材料,而我也有办法弄到那些材料。这样的报道是有杀伤力的,米特尔也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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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谈一笔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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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关键之处,他停住了。接下来的事情他心里明白,但不到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不会开口说出来的。
“米特尔也明白这一点,”博斯接口说,“因此就跟你谈了一笔买卖。只要你肯把报道收拾干净,他就让你当康克林的传声筒。”
“不完全是这样。”
“那又是什么样?你们的交易是什么?”
“我敢肯定,任何相关法规都已经过了追溯期……”
“别担心这个,尽管跟我说好了,只有我和你能知道这件事情,再加上你的狗。”
金长吸了一口气,继续往下说。
“当时正值选举中期,康克林已经有了自己的发言人,米特尔给我许的诺是让我在选举结束之后担任康克林的副发言人。我的办公地点将会在范纽伊斯法院,职责是处理山谷区的事务。”
“前提是康克林得当选。”
“是的,但那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除非关于福克斯的报道引起了麻烦。但我没有马上答应,而是跟他谈了谈价钱。我对米特尔说,选举结束之后我要当康克林的主要发言人,要不然就算了。过后他又回来找我,答应了我的条件。”
“在他跟康克林谈过之后。”
“大概是吧。总而言之,我写了那篇报道,略去了福克斯过去的种种劣迹。”
“我读过那篇报道。”
“我只做了这件事,然后就得到了那份工作。这件事再也没人提过。”
博斯打量了金一会儿。眼前这人是个软弱的可怜虫,他没有意识到,做记者和做警察其实是一样的。这两种职业都需要一份对自己的承诺,而金却轻而易举地打破了这份承诺。博斯不敢想象,像凯夏·拉塞尔这样的人在同样的环境下是不是也会干出同样的事情。他努力压下了心里的厌恶,继续对金进行盘问。
“再回头想想吧,这一点非常重要。你第一次给米特尔打电话、跟他说福克斯的过去的时候,你有没有这样的印象,就是他已经知道了福克斯的过去?”
“是的,他知道。我不清楚是警方在当天跟他说的,还是他本来就知道。不过,他的确知道福克斯已经死了,也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按我的感觉,他对我也知道这些事情感到有点吃惊,而且急于跟我达成交易,免得这些事情出现在报纸上……这种事情对我来说还是头一回,我真希望自己当初没那么干。”
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狗,然后把目光移到了米色的地毯上。博斯知道,此刻那张地毯就像是一个屏幕,金从中看到的是自己的生活在接受交易的那一刻发生了多么剧烈的变化。就在那一刻,他的生活注定有了一条不同的轨迹。
“你的报道里没有提到警察的名字,”博斯说,“你还记得这件案子是谁负责吗?”
“不太记得,时间太久了。应该是从好莱坞分局凶杀组来的两个人。那时候死亡事故是由凶杀组负责处理的,现在已经改由专门的分局负责了。”
“里面有克劳德·伊诺吗?”
“伊诺?我还记得他,他当时有可能在。我记得当时……没错,他是在,我想起来了。他一个人办的这件案子。他的搭档不知道是调走了还是退休了,所以他一个人办案,一边等着新搭档调过来。鉴于这种情况,他们就让他处理交通案件,因为调查交通案件通常是相当轻省的工作,如果需要调查的话。”
“这些东西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金撅起了嘴,搜肠刮肚地想着该怎么回答。
“是这样……我刚才说了,我巴不得自己没有做过这件事情。这一来,我就翻来覆去地想它,最后就记住了。”
博斯点了点头。他已经问完了,开始在心里盘点此行的收获,因为金提供的信息跟他自己掌握的情况非常吻合。伊诺一手包办了洛案和福克斯案,后来就退休了,并与康克林和米特尔联名成立了一家空壳公司。在二十五年当中,这家公司每个月都会收到一千美元。博斯意识到,跟伊诺相比,金也太容易打发了。他正准备起身离去,却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你刚才说,米特尔再也没提过你们之间的交易,也没提过福克斯的事情。”
“没错。”
“康克林说起过其中的任何一件吗?”
“没有,他也从来没提过。”
“那你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他是拿你当骗子看吗?”
“不是,因为我本来就不是骗子。”金抗议道,但他声音里的愤慨却显得空洞无力。“我的确在帮他做事情,而且还做得不赖。他一直都对我很好。”
“你那篇关于福克斯的报道里提到了他。报道我没带来,可是里面说他声称自己从来没见过福克斯。”
“是这么说的,不过那是谎话,是我编出来的。”
博斯给搞糊涂了。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你是说,这句谎话是你编出来的?”
“我这么做是怕他们往后不认账。因为我手里有康克林认识福克斯的证据,而他们也知道我有,所以我才在报道里写他说自己不认识这家伙。这一来,如果选举结束之后他们反悔的话,我就可以把报道重新翻出来,让大家看康克林说自己不认识福克斯,实际上却又认识。接下来,我还可以推断他在雇佣福克斯的时候就知道这家伙的过去。那时他已经当选,这事情对他不会有太大影响,但还是会损害他的公众形象。这相当于是我的一份保险单,你明白吗?”
博斯点了点头。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康克林认识福克斯?”
“我有照片。”
“什么照片?”
“照片是《洛杉矶时报》的社会活动摄影师在好莱坞共济会举办的圣帕特里克节①舞会上拍的,时间是在选举之前一两年。照片一共有两张,内容是康克林和福克斯同坐在一张桌子上。它们都是废片,可是有一天我——”
“什么意思,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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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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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没有发表的照片,用剩了的照片。不过,你知道,我经常到照片冲印部去看那些社会活动的照片,这样就可以知道本城的大人物都有谁,他们又跟些什么人来往,如此等等。这些信息都很有用。有一天,我看到了那些照片,康克林跟一个我觉得眼熟的人在一起,但我却想不出来为什么眼熟。这是因为环境发生了变化。照片拍摄的地点不是福克斯的地盘,因此我当时没有认出他来。福克斯被杀之后,有人告诉我他给康克林打过工,这时我就想起了那些照片,想起了跟康克林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那人就是福克斯。于是我就从废片档案里把照片拿了出来。”
“他们只是在舞会上一起干坐着吗?”
“你是说照片上的内容吗?是的,而且他们都在笑,看得出来他们是相互认识的。这可不是预先摆好姿势来照的,实际上,就是因为这个它们才成了废片。照片拍得不好,没法登到社会版上去。”
“还有别人跟他们一起吗?”
“还有两个女人,没别人了。”
“去把照片拿来。”
“哦,照片已经不在我这儿了。到后来,那些照片已经没什么用了,所以我就把它们给扔了。”
“金,别跟我胡说八道,明白吗?那些照片绝不会有没用的时候,没准儿就是因为它们你才能活到今天。去把照片拿来,要不然我就抓你进城,告你藏匿证据,然后再拿着搜查证来把你这儿翻个底朝天。”
“行!天哪!你在这儿等着。我手里还有一张。”
金起身上了楼,博斯便打量起狗儿来。狗儿身上穿着一件跟金的羊毛衫颜色相配的毛衣。他听到壁橱门在滚轴上滑动的声音,然后是一声巨响,大概是金在把一个盒子从壁橱搁板上搬下来,不小心让盒子掉到了地板上。又过了一小会儿,楼梯上响起了金下楼的沉重足音。从沙发旁边经过的时候,金递给了博斯一张8×10英寸的黑白照片,照片的边缘已经发黄了。博斯盯着照片看了很长时间。
“还有一张在银行的保险箱里,”金说,“那张照得更清楚,能够看得清福克斯的模样。”
博斯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手里的照片。这是张打了闪光的照片,照片里每个人的脸都被闪光映得像雪一样白。康克林跟一个男人分坐在桌子两边,博斯估计那就是福克斯。桌子上摆着半打玻璃酒杯,康克林在笑,眼泡肿着——大概这就是照片被废掉的原因——而福克斯略微有些背向镜头,看不清楚他的模样。照博斯看,只有认识他的人才能把照片里的他认出来。他们似乎都不知道有人在照相,也许是因为那地方到处都有闪光灯在闪吧。
不过,博斯看得更仔细的还是照片中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个站在福克斯旁边,俯身在他耳边低语着什么。那是梅雷迪斯·罗曼,她穿着一件腰收得很紧的深色连衣裙,头发盘在头顶上。罗曼对面的是马乔里·洛,她坐在康克林的身边,大部分身体都被康克林挡住了。博斯心想,不认识她的人是没法认出她来的。康克林在抽烟,手抬到了脸上,他的胳膊把博斯母亲的脸挡掉了一半。看起来,她就跟故意凑过来抢镜头似的。
博斯把照片翻了个面,看到照片背面有一个图章,上面写着“《时报》资料照片,鲍里斯·卢加维尔摄”。照片的日期是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七日,离他母亲的死只有七个月。
“你把照片拿给康克林或是米特尔看过吗?”最后,博斯开口问道。
“是的,就在我提出当首席发言人的要求之后。我给了戈登一张副本,他明白它可以证明检察官候选人认识福克斯。”
博斯心想,米特尔一定也明白这可以证明候选人认识一宗谋杀案的受害人。金还不完全了解这东西的意义,但他得到首席发言人的位置实属意料中事。你能活到今天真是幸运,博斯想,但却没有说出来。
“米特尔知道他拿到的只是副本吗?”
“是的,我跟他说得很清楚。我可不是傻子。”
“康克林跟你提起过照片的事情吗?”
“没跟我提过,不过我想米特尔肯定跟他说过。我说过,他是请示了之后才跟我谈工作的事情的。他已经是竞选班子的头了,还能去跟谁请示呢?他一定是跟康克林谈过。”
“这张照片我要拿走。”
博斯拿起了照片。
“我还有一张。”
“这些年里,你跟康克林还保持着联系吗?”
“没有。我已经有,说不好,二十年没跟他说过话了。”
“我要你马上给他打电话,我还要——”
“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儿。”
“我知道。我要你给他打电话,跟他说你今晚想见他。你跟他说,必须得是今天晚上,说你要谈约翰尼·福克斯和马乔里·洛的事情。还有,叫他别跟任何人说你要去的事情。”
“这我办不到。”
“你当然办得到。你的电话在哪?我来帮你打。”
“不行,我的意思是,今天晚上我不能去见他。你不能替——”
“今晚上你用不着去见他,蒙迪。我会替你去。你的电话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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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拥有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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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拉布里公园生命关怀中心,博斯把野马车停在中心前面的一个访客停车区域,然后下了车。中心里面黑黢黢的,建筑的上部只有很少几个窗子里有灯光。他看了看表——现在才九点五十分——然后往大堂的玻璃门走去。
走过去的时候,他觉得喉咙有点发紧。早在他刚读完凶杀案卷的时候,他就已经隐约意识到自己的目标是康克林,而自己也最终会有今天这个举动。他就要跟自己心目中的凶手正面交锋了,这个人杀害了他的母亲,然后又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党羽逃脱了法律的惩罚。对博斯来说,康克林就象征着所有那些他从未拥有过的东西:权力、家庭和满足感。调查过程中有许多人跟博斯说过康克林是个好人,但这些都没有意义,因为他知道这个好人背后的秘密。每走一步,他心里的怒火就旺了一分。
门里的台子后面坐着个穿制服的保安,正在填从《洛杉矶时报周日刊》上撕下来的纵横字谜。说不定,他从这期周日刊出版那天起就已经开始填了。他抬起头来看着博斯,就跟知道他会来似的。
“我是蒙迪·金,”博斯说,“有个住客在等我,是阿诺·康克林。”
“知道,他打过电话下来。”保安拿起一块写字夹板看了看,然后把写字板掉了个个,递了支笔给博斯。“他已经很久没有访客了。麻烦你在这儿签个字,他在楼上的九○七房。”
博斯签了字,把笔扔在写字板上。
“你来得有点晚了,”保安说,“一般到九点就不让访问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是想赶我走吗?那好。”他举起了手里的公文包。“明天你不妨让康克林先生转着轮椅下来,上我办公室去拿这些东西。我是专程来的,老兄,专程为他来的。让不让上去都行,我无所谓。有所谓的是他。”
“噢,噢,噢,打住吧,伙计。我只是说时间晚了,你却不让我把话说完。我会让你上去的,没问题。康克林先生专门关照过,再说这儿又不是监狱。我的意思只是别的访客都已经走了,明白吗?别人都在睡觉,你小声点儿就行了,用不着发那么大脾气。”
“907房,对吗?”
“没错。我会打电话跟他说你上去了。”
“谢谢。”
博斯也不道歉,直接往电梯走去。保安从他视野中消失之后,他立刻就忘了这人的存在。此刻他满脑子想的都是一件事、一个人。
电梯的速度跟住在中心里的那些老人一样慢,好不容易才到了九楼。博斯走过了一个护士站,但却没看见有人,夜班护士显然是照顾某个住客去了。他一开始走错了方向,反应过来之后又掉头走向走廊的另一端。走廊里的墙漆和油地毡都是新的,但即便是像这样的顶级养老院也没法完全掩盖空气中萦绕的尿水味和消毒水味,以及紧闭的门背后那种幽闭生活的气息。找到九○七房之后,他敲了一下门,接着就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叫他进去。那声音与其说是低语,还不如说是呜咽。
博斯推开了门,里面的景象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房间的大部分都笼罩在黑暗之中,只有床边亮着一盏小小的阅读灯。一个老年男子坐在床上,背后垫着三个枕头。他虚弱的手里拿着一本书,鼻梁上架着一副双光眼镜。让博斯觉得诡异莫名的是,这位老人腰部四周的被面都起了褶,床上其他地方的被面却是平的。床也是平的,说明这老人没有腿。床右边放着的一把轮椅更加剧了博斯的惊骇:轮椅座位上扔着一条格子毛毯,一双穿着黑裤子和懒汉鞋的腿从毛毯下面伸了出来,一直伸到了轮椅的搁脚板上。眼前的情景就像是这个人半个身子坐在床上,但却把另一半留在了轮椅上。博斯心里的困惑想必是露在了脸上。
“那是假肢,”床上传来了一个刺耳的声音,“我失去了双腿……是因为糖尿病。我身上几乎什么也不剩了,有的只是一点老人的虚荣。这双假腿是我在公开场合露面时用的。”
博斯走近了灯光。老人的皮肤是一种泛黄的苍白色,就像是剥落墙纸的背面。他的脸瘦骨嶙峋,眼睛深藏在阴影之中,只有耳朵边上还有几缕稀疏的头发。他干瘦的手上包着满是斑点的皮肤,下面突起着蚯蚓一般的蓝色血管。博斯意识到,眼前的这个人已经死了。主宰他身体的显然是死亡,而不是生命。
康克林把书放到了桌上的灯旁边,这个动作似乎也让他费了不少力气。博斯看到了书的名字:《霓虹雨》①。
“这是部悬疑小说。”康克林说,跟着他轻轻地笑了一声。“我沉溺于悬疑小说当中,甚至已经懂得了鉴赏其中的文字。以前我从来不看,也总是没有时间。过来吧,蒙迪,用不着怕我。我已经老了,伤害不了任何人。”
博斯又往前挪了挪,直到灯光照到自己脸上才停下。他看到,康克林用暗淡的眼光打量着自己,而且认出了眼前的人并不是蒙迪·金。康克林已经很久没见过蒙迪·金了,但他似乎还是能分辨出来。
“我替蒙迪来的。”博斯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