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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鬼马星/马雨默 当前章节:14917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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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之家(简东平系列之二)》作者:鬼马星/马雨默

简介:

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向来是沈家的禁地,但是这些日子,却从那里散发出一股腐臭味,

女佣人章玉芬悄悄走进去,不料却在铁箱中发现了女主人沈碧云的丈夫的尸体……

大雨滂沱的傍晚,简东平巧遇女扮男装的撰稿人周谨,

有“数字强迫记忆症”的周谨在说了一堆看似毫无意义的数字后,便消失在雨中,

简东平没想到这竟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周谨。

在周谨遗落的行李箱里,简东平发现了一本沈碧云撰写的自传——

《淑女之家》……周谨究竟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她的行李箱里会有沈碧云的自传?

她的失踪跟沈家有什么关系?沈碧云的丈夫又因何陈尸大铁箱?……

楔子

简东平最后一次看见周谨是在2007年5月7日

那天是星期五,他开着他那辆北京吉普从浙江山区风尘仆仆地赶回上海,正碰上下大雨,又时近傍晚,路面交通堵得厉害,由于他所滞留的位置离家至少还有二十多公里的车程,他决定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于是等到前面的车队稍有松动后,他便把车开出大马路,拐进了一条相对较冷僻的小道,他在一家便利店门口停下,在店里买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速溶咖啡后,便悠闲地坐在玻璃窗前欣赏着外面的雨景。他的车被大模大样地停在雨里,当他正在庆幸这场大雨可以帮他省下一笔洗车费时,忽然,一个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大雨中,那个男人穿了件褐色西装正鬼鬼祟祟地趴在他的车窗上向里张望。

难道是小偷?他的心一紧。

“喂,外面停的车是你的吗?你快去看看!”便利店的店员似乎也发现了那个男人,她紧张地提醒他。

简东平起身推门走了出去。他的车距离便利店大约五、六米,他走出店门的时候,便利的店的自动玻璃门还响亮地发出“叮”的一声,他原以为这些响动已经足以惊动这个胆大妄为的小偷了,但谁知,小偷对外界环境竟然全不关心,他继续趴在车窗前张望。看来没什么经验,是个初犯,简东平心想,他禁不住从背后打量这个小偷,西装太大,显得身材很小,很不合身的西装下面配的是一双白色运动鞋,穿运动鞋大概是为了行窃之后能迅速逃跑吧,鞋的尺码很小,至少在男人中属于特小型,也许是个孩子,简东平想到这里,紧张的情绪稍微有所缓解,他不喜欢跟人发生争斗,如果对方只是个一时起贪念的孩子,他决定把对方吓走了事。

他上前拍了拍小偷的肩,对方立刻转过身来,虽然时近傍晚6点,又是雨天,室外的光线非常有限,但便利店射出的一片白光还是让简东平把眼前的这个人看得清清楚楚。那张经过精心化妆的怪异的脸差点让他倒退一步,他没想到,眼前这个脸上粘着小胡子,男装打扮的“小偷”竟然是他旗下的专栏女作者周谨。

简东平在《信》周刊共负责两个版面,其中一个是旅游见闻版。三个月前,简东平在自己的电子邮箱陆续收到了周谨的投稿。周谨的文章短小精悍,充满情趣,写的大都是她在投宿小旅店的所见所闻。周谨在电子邮件里自我介绍说,自从大学毕业后,她就一直边打工,边在全国各地旅游。简东平觉得她文笔流畅,视角独特,便约她写专栏。至今,周谨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游记》已经连续登载了8期了,大家反响都很好。

“嗨!简编辑。”她若无其事地朝他笑了笑,见他盯着她看,便娇媚地推了他一把,“哎呀,你看你,老是这么看人家,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完全是她一贯的撒娇口吻。

简东平真不明白这个一看见男人就忍不住要作出亲昵之态的女人为什么要在脸上粘上假胡子,穿着这身难看的西服在大雨里窥视他的车子。一时间,他怀疑自己遇见了精神病患者。

“周谨,你在搞什么鬼?我差点没认出你。”他说。

她没有回答他,而是抬头看看天色说了一句:“啊,今天的雨可真大啊。我都快成落汤鸡了。”便匆匆奔进了便利店。

简东平尾随其后。

“你们认识?”店员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

“我们是朋友。”简东平简短地答道,随后便回到自己的座位继续喝咖啡。

周谨在便利店里兜了一圈,最终买了一支带猫咪头的棒棒糖和两支色彩斑斓的圆珠笔。大概从这个男性躯壳中冒出的纯女性声音已经店员搞晕了头,更何况,她买的还是那么孩子气的东西,这更让店员万分疑惑,所以她结账的速度慢了好几拍,只顾看周谨了,但后者却毫不介意,甚至还有些得意洋洋,简东平简直怀疑她这么穿是在故意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今晚要去演戏还是参加化妆舞会?你现在看上去真象《雷雨》里的周冲。”她在他身边坐定后,他打量着她笑道。

“演戏?”她笑了笑,“一半对一半吧。”

简东平刚想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便又开了口。

“简编辑,等会儿送我一程吧。”她说。

“没问题,你要去哪里?”

“辛程路。”

“好像离这儿不远。”简东平想,如果不堵车的话,开过去大概15分钟就够了。

“远是不远,就是不方便。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57路车站已经搬走了,问了好几个人都说不知道。而且现在下那么大的雨,想打个车也打不到。”她说到这儿,烦恼地嘀咕了一句,“怎么偏偏选了今天。”

你这副鬼样子去问路,人家不被你吓走就算不错了,简东平心道,随后他又想,这么说来,她刚刚窥视他的车,大概是想让他送她。可是她怎么会认识他的车?

“你认得我的车?”简东平问道。

“是啊。我记得你的车牌。”

可是,他只用车送过她一次。

“你的记性可真好。”简东平道。

“我有数字记忆强迫症。”她说。

简东平还从来没听说有这种病。

“就是无论碰到什么情况,碰到什么人,都会强迫自己去数数,随后记在脑子里,”见他一脸疑惑,她笑着解释道。

“能不能举个例子?”

“我第一次去周刊见你,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走了10级台阶,你那天穿了一件蓝衬衫,上面有15粒纽扣,你手上戴的一枚戒指有4条横纹,你桌上放了12本杂志、14份报纸、3份地图、14本书,你的书桌上共放有6类东西、你的茶杯里上面有20片茶叶……我差不多就记得这些。”

简东平目瞪口呆。

“你上学的时候数理化成绩一定很棒。”他道。

“哪儿啊,我才不是什么好学生。”她略带忧伤地叹了口气说,“这大概只能算是精神病的一种吧,其实很多东西我并不想记。”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他无法想象假如自己的脑子跟她一样,每天都被迫存有那么多无关紧要的数据会怎么样,他想他也许宁愿会去做一次开颅手术,也不愿意碰到什么就数什么,更不愿意去数那些令他不快的东西,更何况还是数什么就记什么。那的确是个痛苦的特长。

他们在便利店逗留了几分钟后离开。

简东平载着她穿小路,不到15分钟就来到了辛程路和大同路的口上。

“这里就是辛程路。你要怎么走?”他问她。

“辛程路到了?”她手扶着他的肩头向车窗两边张望,声音有些发抖。

“对,到了,前面是辛程路15号。”简东平看了看马路上的路牌。

“再往前开一些就好了。是……45号。”她犹豫了一下才说

简东平又往前开了一小段路才停下来。

“就是这里了!”周谨的忽然激动地叫了起来。

他发现辛程路45号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巷子,巷子很深,从弄堂门口完全看不见里面的住家。简东平知道,这类小巷子通常四通八达,只要一直往里走,就会发现巷子里别有洞天,藏有好几个小区。

简东平很想知道她如此激动的原因。但他知道她是肯定不会说的。所以他决定什么都不问了。

“啊,原来在这里。”周谨说着,正准备打开车门,忽然回过头来,朝他嫣然一笑,“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说。

简东平知道她正在朝自己妩媚地微笑,如果她穿女装,那应该还算是个挺有诱惑力的微笑,但此刻,她那两撇怪异的小胡子和湿漉漉的褐色西装却让她的女性魅力显得非常恐怖。

“想谢谢我,下周的稿子就早点交。”他避开了她的目光,想忘记这张丑陋的脸。

“放心吧。我会按时交稿的。”她声音清脆地说,接着,她做了一个让他错愕不已的举动,她扭过腰,回身朝他朴来,给了他一个异常热情的拥抱。

“周谨,你……嗯……未免……也太客气了。”理智告诉简东平现在跟他贴在一起的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挺有魅力的女人,但感官上,简东平还是觉得是有个男人在跟他亲热,所以他心里很抗拒,不知道该推开她好呢,还是随便她去。

好在她立刻就放开了他。

“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声音发抖地又说了一遍,这回她又补充了一句,“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天多了多久。我今天真开心。”

接着,她拉开车门,奔进了辛程路45号那条小巷。

简东平后来一直记得当时周谨激动的声音,古怪的举动和在大雨中奔跑的情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竟然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她。

2.箱子里的男主人

又是这股味道!

章玉芬穿过厨房走道的时候,一阵微风把那股让她心神不宁的味道再次送到她的鼻子底下,她不安地在走道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想找到怪味的来源,但转眼又闻不到了。它究竟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呢?

这几天,章玉芬每次走过厨房走道的时候,都会闻到一股臭味。这气味让她想到一件她很不愿意想起的事。几个月前,小狗玻璃不知道是得罪了这个家里的谁,被人砸碎了脑袋扔在一个纸板箱里,跟后院的十几箱啤酒和食物混放在一起。当时,章玉芬每次到后院收衣服,都会闻一股跟现在非常相似的味道。后来,当她终于在那堆箱子里找到玻璃的尸体时,发现它已经腐烂了,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打开纸板箱那一瞬的感受,那股扑鼻而来的恶臭差点让她晕过去。

难道是有什么东西死在这里了吗?一定是的。是老鼠、野猫还是野狗?这几天,她一直在心里猜测着,觉得有朵阴沉沉的乌云压在她头上,让她喘不过气来,她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再来找找这气味的来源。

这栋房子虽然很大,有20个房间,但她可以肯定那股味道来自底楼的厨房周围,她刚刚已经把厨房和与之相连的走道都仔仔细细地查过一遍了,但一无所获,现在就只剩下厨房旁边的地下储藏室了。

储藏室是这个家的禁地,也是女主人沈碧云的私人王国,在那里她存放了很多私人物品,所以平时她很少允许除了她本人以外的别人进入储藏室。自从章玉芬跟着女主人沈碧云搬进这栋大别墅后,除非女主人特别允许,否则她绝不会踏足储藏室。她记得以前沈碧云的大女儿方琪因为偷偷溜进去玩还曾经挨过打。储藏室的钥匙也向来只有沈碧云一个人有,要不是今天上午女主人让她把储藏室里的旧旗袍拿出来晒太阳,她现在手里也不会有这把沉甸甸的大铜钥匙。

“玉芬,把旗袍箱子拿到院子里去,太阳这么好,正好把那些旧东西拿出去晒一晒。”沈碧云出门的时候把钥匙交到她手里对她说。

女主人最近身体不好,今天一早又去看医生了,尽管如此,她鼻子却很灵。

“玉芬,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儿?”

“可不是?我也闻到了。”

“你赶紧趁我不在的时候,好好查查,最好在我回来之前,就把这事解决了。我不想等我回来的时候还闻到这股味儿,实在不行,就喷点香水吧。”女主人用一块苏绣丝帕捂着鼻子,皱着眉头说。

章玉芬知道女主人也在怀疑家里有小猫小狗的尸体。

现在,女主人出去了,其他人也都不在,章玉芬决定独自到储藏室去好好查看一番。

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厨房的柜子里拿出那把大铜钥匙来到储藏室门口。忽然,不知是哪里吹过来的风,她再次闻到了那股味道,难道真的在储藏室里?到底是什么呢?真的会是野猫野狗吗?如果真是它们,那它们又是怎么进入储藏室的呢?她心里充满了疑惑。

钥匙很灵活,不一会儿储藏室的门就被打开了。

里面黑洞洞的,章玉芬拧亮了墙上的灯,顺着台阶往下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她忽然觉得这股味道越发浓重了。她的心突突跳,开始后悔没有把保心丸带在身边了,她实在很讨厌收拾小动物尸体这种苦差事,上次小狗玻璃的尸体后来就是她负责处理的。当时,她手里拿着充满恶臭的箱子,奔出大门的情景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想起来就恶心!

嗨,谁让我是这个家唯一的佣人呢?这种事不是我干还有谁来干?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愤愤不平。

她带着愤恨、厌恶的心情走进了储藏室的第二道门。

那气味似乎又重了几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捂住鼻子,打开了灯,这时候,储藏室里的情景让她惊呆了,她发现储藏室里一片狼藉,她不知道那里面是否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上次她进入储藏室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是她总觉得不太对头。女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不会把每个箱子都打开,也不会把漂亮的旗袍横七竖八地扔在地上,更不会把花瓶碎片扔在旗袍上面。

难道这里遭小偷了?!一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飞快地闪过。

那股越来越重的气味却让她很快忘了这个猜想,会不会是一条野狗在作祟?因为无意中溜进去,却出不来最后发了狂?但是,回想这几天,她从来也没听到狗的吠叫啊。

四周一片寂静,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

她循着气味四处嗅着,最后,她在一个两米多长,一米多高的铁箱子面前站住了。她认识这个箱子,那是她们搬进这栋别墅时,沈碧云专门用来装雕塑的,当时有人给她的继父著名画家黄亚柳塑了一个铜像,现在,这个铜像就被安放在院子的一角。自从雕塑从箱子里移走后,这个箱子后来一直就是空的。至少几个月前,那里面是空的,臭味怎么会从这里冒出来?难道有东西藏在里面?

她发现,在所有的箱子中,只有这个铁箱是盖住的。

她缓缓移近大铁箱,因为气味越来越重,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她屏住呼吸,把手帕塞进口袋,腾出两只手来摸到了箱子的把手处,啊!她差点惊叫起来,原来箱子没有上锁,它的两个铁环上竟然插了一根擀面杖!怪不得擀面杖找不到了!前几天,方琪要吃手擀面,她还特地去买了根新的来!是谁把它拿到这里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她来不及细想,把箱盖缓缓打开,这时候,一股异常熟悉的臭味扑鼻而来,她觉得头晕目眩,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她站在那里停了两秒钟,努力使自己镇定了下来,她对自己说,这事她早就猜到了,没什么可惊讶的,没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个腐烂的死东西吗!死猫死狗她见得多了,她勉强低下头下……

她以为自己会在铁箱里看到一条野狗的尸体,但是令她魂飞魄散的是,她看见的竟然一个男人!

而且,她马上认出了他,他是女主人年轻的丈夫苏志文!

他说跟朋友一起去香港了,怎么会……怎么会……

啊!——

她尖叫了一声,极度的恐惧让她转身就逃,她觉得好像有个鬼魂紧紧跟在她身后要取她性命,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由于奔得太急,她在楼梯上摔了两跤,她几乎是爬着逃出储藏室的,她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快报警,快报警,一边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客厅的电话机前。

她喘着粗气,拿起了电话。

“这里是大同路28号,这里,有,有人死了,快,快点来……”她结结巴巴地说完,放下电话,脚一软,瘫倒在地上。

3.一片荒地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888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常常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们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心里暗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简东平就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过去了。到现场后,我们先检察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谈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哦,那你做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简东平说:“请稍等。”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谁?”

“周谨,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专栏撰稿人。”

“《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看,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我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谨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脸上粘着小胡子,声音微微发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谨的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终于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谨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和喝酒,这让他的外表看上去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英俊,身材也不算高大,但对凌戈来说,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发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接近万元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能够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凌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简东平。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断然的回答让她吃惊。

“每个月挣那么多钱,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酷无情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她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简东平,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凌,我们像兄弟一样亲热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简东平!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时才忽然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放在桌上就走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就听到简东平在那里跟她说话。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武功呢。”说完,他的眼神向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一溜,便幸灾乐祸地微笑着离去。

当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求她办点事,在不知不觉中,凌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

“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到过这条路,大概是在郊区吧,她怎么住那么远?”在车上,她问简东平。

“不清楚。”他的口吻里带了点不确定和不安。

“她是本地人吗?”

“不是,她自己说她是广东人,但我听她的口音好像是福建南屏那边的。”

“你跟她接触也不多吧。”凌戈好奇地问道。

“不多。”

“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很有点女人味。”简东平笑着说。

“你笑什么?”凌戈觉得他笑得很坏。

“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打扮得像什么你知道吗?”简东平回头看了她一眼。

“像什么?”

“好像《胭脂扣》里的梅艳芳,我差点要说粤语片对白了。”简东平忽然问她一句,“你看过《胭脂扣》吗?”

“你当我是土包子吗?我怎么会连梅艳芳和张国荣的《胭脂扣》都没看过?!”因为她家至今没有DVD机或者VCD机,简东平总是时不时拿这事来刺她,凌戈很恼火,但她想到当时简东平跟周谨见面的情景又不禁笑出来,“你是说她穿旗袍?那也太夸张了吧。那时候是几月份?”

“是二月底,她在旗袍外面还套了件裘皮大衣之类的东西,当然是假裘皮。”简东平说。凌戈忽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新的白色运动表,就冲那别致的造型,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这家伙为了追求这种不张扬的时髦,果然是花钱如流水,真是对他无话可说。

“你一共见过他几次啊?”她别过头去,尽量不去想他这令人惋惜的生活陋习。

“两次,不对,如果算上最后一次应该是三次。”

“她每次都穿得那么怪吗?”

“第二次很正常,不过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他不动声色地又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了。”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她那天也是来杂志社见你?”她问道。

“No,我在马路上碰见她,她说要去百盛买东西,于是我就送了她一程。她那天兴致很高。”

“她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五官端正吧。”简东平直视着前方说道,“你要知道,凌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说的,这需要综合很多素质,比如身高、长相、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气质稍微差了点。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话。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用眼神表达。

“那她说话正常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很正常,只是……她说话时喜欢跟对方有身体接触,很爱向男人撒娇。但我觉得这只是她的习惯动作,不是刻意想做什么。”简东平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就是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跟你有身体接触?还向你撒娇?是男人当然求之不得,乐开怀喽。凌戈想到这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立刻笑起来。

“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

“凌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每当他求她做事的时候,声音总是特别深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不听他的。

“帮我查一查周谨的档案资料和最后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5点至7点之家的电话记录,我要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是什么地方人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她的名字又那么普通,范围也太大了,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求人呢!”

“就查广东汕头和福建南屏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是福建南屏人,我曾经在福建南屏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有些与生俱来的语言特点是改不了的。”简东平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她隐隐觉得他这么关心周谨未必是因为他对她有意思,而是另有原因。

“那好吧,我试试。”凌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简东平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45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简东平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开到底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5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头啊,简东平。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凌戈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问他,“是不是你的旗袍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简东平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态度说明,他同意她的猜测。

“她为什么要给你假地址?给你地址的时候她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凌戈禁不住也好奇起来。

“她说她大部分时候都在这里。我的理解是她就住在这里。”他向车子四边的荒地望望,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去,还能怎么办?”

凌戈觉得这事不大对劲。

“你叫我去查她的档案,她的名字会不会也是假的?”她问道,见简东平不吭声,她继续说了下去,“如果名字是假的,地址是假的,她又故意穿得怪里怪气来见你,那她会不会在家乡曾经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见不得人的事?你指什么?”简东平似乎被她的猜想吸引住了。

“她会不会是通缉犯?或许是她在家乡犯了什么事,所以只好背井离乡在外地谋生?一般只有逃犯才会刻意掩饰自己的身份。”凌戈猜测道,忽然她心中一阵兴奋,试想如果自己抓了个通缉犯,那岂不是可以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简东平想了想,笑道:“你说得有道理,那劳驾你也查一下通缉令吧。”

“嗯,我会的。”凌戈重重点头,见他调转车头,问道,“现在去哪儿?”

“打道回府呗。我要回杂志社,你去哪儿?我送你。”

“我没地方可去。”现在时间还早,凌戈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单位,今天上午被上司训的时候大家都听见了,她不想这么快就出现在同事们的面前,那该多丢脸啊!

简东平好像看出了她的心事。

“跟我去作徒步旅行如何?”简东平说。

“徒步旅行?”

“从我们杂志社出发进行一次环绕我们杂志社的徒步旅行。有兴趣吗?”

他是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凌戈斜睨了他一眼,凭她对他的了解,她认定他做这蠢事一定自有道理,只是他现在不愿意跟她明说而已。但这次,她决定非让他开口不可,因为她现在有的是时间跟他磨,她现在无聊得很。

“简东平,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理由,我知道你不肯说,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你的理由,理由,理由,理由,理由,我要知道理由!”她一迭连声地说,觉得自己就像卡带的录音机,忍不住想笑。

简东平像听了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地紧皱起眉头。

“说吧,说吧,说吧。”她继续卡带。

“凌戈,你再啰嗦,我就开快车了!”他冷冰冰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结婚吗,就因为再可爱的女人最后都会变成呱呱乱叫的青蛙。你这只蝌蚪差不多也要发育成那样了。”

“喂,我对你的单身理由没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要绕杂志社绕圈,你有什么可隐瞒的?”她没好气地回击道。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道:

“周谨说,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时,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我准备从杂志社出发,往回找找她的路线,也许能找到她是从什么地方出发的。”

呀!他说了!真难得啊,她想。

“这很耗时间,我看你还是……”他好像要改变主意,不想带她去“旅行”了。

“我都被停职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去。”她马上说。

凌戈想到自己的窘况就心情低落,她觉得与其回家闭门思过写检查还不如跟简东平一起探险,她相信一次消耗体力的徒步旅行一定可以帮她发泄心中的郁闷,更何况,她现在对周谨的事很感兴趣。

“喂,我想问你个事。”她道。

“问吧。”

“你说周谨会不会真的是通缉犯?”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但愿她不是。”简东平不安地说了一句,随后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凌戈,你是不是巴不得她是?你想将功赎罪重回刑警队?”

凌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简东平,我才没有,我只是猜……”她想为自己辩白,但立刻被他打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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