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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斯蒂芬·金 当前章节:15438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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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魂过山车

作者: 斯蒂芬·金

一看到《惊魂过山车》的封面就知道你已身处斯蒂芬·金营造的意境中了。这是他第一本以电子图书( E-BOOK )发行的中篇小说。巨大的圆月发着阴森森的光,搭车者竖起大拇指的手横在前面,两道可怕的车灯由远及近,最恐怖的还是公路边的墓地里被带着邪气的月光照亮的雾霭从地面冉冉升起,是在任何纸质图书上达不到的效果。

在接下去的六十六页的文字里,斯蒂芬·金把你和阿兰·帕克的可怕经历紧紧地捆在一起。阿兰·帕克是个大学生,他搭便车穿越缅因州的山区去医院看他寡居贫困的母亲,因为她突发急病,而阿兰自己的车子坏了。这还没完,他很快就发现了一些可怕的事。一个搭载他的司机告诉他比做冷汗涔涔的恶梦更可怕的坏消息。“我跟你讲,所做的事最终都有报应。”

 ─── 惊魂过山车 ───

1

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故事告诉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要告诉别人,倒不是因为我怕别人不相信,而是感到惭愧。因为它是我的秘密,说出来就贬低了自己及故事本身,显得更渺小,更平淡,还不如野营辅导员在熄灯前给孩子们讲的鬼故事。我也害怕如果讲出来,亲耳听见,可能会连自己都开始不相信。但自从我母亲过世后,我一直无法安睡。一合上眼往事历历重现,我惊颤着彻底清醒过来,打开床边的灯,心中的往事却遁散了许多。你可曾注意夜晚里黑影幢幢,甚至开了灯还是如此,而长长的黑影可能就是心中萦绕的往事,无论是哪种心事。

那时候我还是缅因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有天麦考蒂夫人打电话告诉我说我妈妈发病了。父亲死得早,当时我还小,无法记住他的模样,母亲只有我一个孩子,所以我和母亲,阿兰·帕克和珍尼·帕克在这个世界上相依为命。住在街那头的麦考蒂夫人打电话到我的四人集体宿舍来。她是从我家的冰箱上的磁贴板上知道我宿舍的电话号码的,那是我妈妈贴在上面的。

“她的病发作了。”她带着拖腔长调的北方口音说,“刚好是在餐馆里。你就不要急匆匆地赶来了。医生说还好,她依然清醒,还能说话。”

“啊,可她要不要紧?”我问,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甚至显得轻松,但心却狂跳起来,宿舍忽然变得燥热起来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宿舍,因为是周三我的舍友一整天都有课。

“哦,她对我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告诉你,但别吓着你。想得相当周到,你说是吗?”

“是的。”我当然吓着了。当有人打电话给你说你母亲从工作的地方被急救车送到医院时,你的感受会怎样。

“她告诉你,就呆在那里安心读书,到周末再说。还说,如果课不紧,也可以来。”

当然马上就去,不可能不去。我不能呆在这破烂不堪的、充满啤酒味的宿舍里而我母亲却躺在南方一百英里外医院的病床上,而且可能快死了。

“你妈她还年轻。”麦考蒂夫人说,“只是这几年,干的活太重,得了高血压,加上又吸烟,看来她不得不戒烟了。”

可我不认为她会戒烟,无论病有没有发作,她嗜烟这点我很清楚。我谢了麦考蒂夫人。

“我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你。”她说,“阿兰,那么你什么时候来,周日吗?”她的语气中透着一丝狡黠,似乎知道我会去。

我望着窗外,美丽的金秋十月的午后,这片新英格兰湛蓝的天空下的树林,金黄的树叶飘落在弥尔大街上。我瞥了下表,三点二十分。电话铃响起时,我正准备离开宿舍去上四点开始的哲学讨论课。

“你开玩笑吧?”我反问,“我今晚就到那儿。”

她笑起来,笑声干涸而略带嘶竭。麦考蒂夫人总是对戒烟、她自己和她的云丝顿牌香烟津津乐道。“真是好孩子,你直接到医院,是吗? 然后再开车回家?”

“是,我想是这样。”我回答。我想就没有必要告诉麦考蒂夫人我的车的传动装置坏了,哪儿都开不了,只能开出停车场的车道。我将搭便车去在路易斯顿镇的医院。如果不太晚,从医院出来后我就回哈罗镇的家中。如果太晚了,我只好在医院的长椅上打个盹了,或坐在街边的长凳上,头倚着可乐贩售机打盹。反正这不是第一次搭便车回家了。

“你家门的钥匙肯定在红色的手推车下面。”她说,“ 你知道我指哪儿,对吗?”

“知道。”我也肯定。我母亲放了一辆红色的手推车在屋后的小棚屋的门边,是用来种花的,到了夏天开满了鲜花。由于麦考蒂夫人的电话,我可以想像在哈罗镇的家,我从小在那里长大的小屋,夕阳西下后无人开灯,今晚将陷入黑暗之中。麦考蒂夫人说我妈还年轻,但对于才二十一岁的我来说,四十八岁似乎已经很老了。

“小心点,阿兰,别开快车。”

我的车速,当然是由我搭乘的车的司机决定,我希望不论司机是谁,最好象逃离地狱般开得快快地。我所关心的只是要尽快到达缅因中部医疗中心。但没有理由让麦考蒂夫人替我担心。于是我说:“不会的,多谢了。”

“很好。”她说,“你妈就会好起来的,看到你她一定说不出有多高兴呢。”

我挂上电话,草草地写了张便条,说明了发生的事及我的去向。我请一个比较负责的舍友,赫科特·帕斯摩尔,帮我打电话给辅导员请他告诉我的任课教师我缺课的原因,这样我才不会被挨批,因为有两三个老师最恨逃课。然后我塞了几件要换的衣服到我的背包里,再加上一本卷了边的《哲学入门》,一头直奔出去。我将拉下下周的课,还好所上的课程我学得不错。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让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变,似乎哲学课本上的观点对它都不适用。我渐渐看清了人世的真谛,一个人洞察世事而没有哪本书能解释清楚,我想有时只有忘却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如果能忘却的话。

从在奥罗诺的缅因大学到安得罗瑟金郡的路易斯顿镇有一百二十英里,最快的路是走I-95收费高速公路,但如果搭便车,这路就不好走了。州警察总爱在这条路上驱赶搭车的人,甚至只站在公路的坡面上他们也会赶。如果被同个警察抓到两次,他还会开单罚你。所以,我只好从68号高速公路走,这条路从本格开始向西南蜿蜒,还是满好走的。只要你看起来不象个地地道道的神经病,就很容易搭上车,大多时候也没有警察管。我第一个搭上的车是由一个郁闷的保险经纪人开的,他把我载到了纽波特。我在68号公路和2号公路的交接处等了20分钟左右,又搭上了一位老绅士开的车,他要去波多依汉。他一边开车一边抓裤裆,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那里窜来窜去。

“我妻子总是提醒我,如果我还喜欢载搭便车的人,可能就会被人在背后插上一刀,横尸水沟。”他说,“可当我看到一个年轻人站在路边拦车时,就不由地想起自己年轻的岁月,我也伸出手竖起拇指拦车①,也搭上了车。现在,她都死了四年了,我还活着,还是开着这辆老道奇车,我很想念她。”他急切地抓向裆部。

“孩子,你去哪儿?”他问道。我告诉他去路易斯顿镇以及原因。

“真可怕,”他说,“你母亲,我很难过。”他的同情强烈而真挚,使我感动得眼角都潮湿了,我眨着眼睛把眼泪收回去。此时我不想在这老头的旧车里哭出来,因为车身颤动颠簸,还有一股刺鼻的尿骚味。

“打电话告诉我的麦考蒂夫人说我妈的病不太严重,她还年轻,只有四十八岁。”

“还年轻!可她病了!”他真的感到难过,又抓住了他那绿色裤子松垮的裆部,用爪子般的手猛拽那尺寸过大的裤裆。“突发的病总是很严重的,孩子,我将会送你去缅因中部医疗中心,一直送到门口,如果不是答应我哥哥拉尔夫送他到在盖茨的护理医院的话。他妻子在那儿,她得了那种健忘病,我忘记了名字,想不起来它到底叫什么来着。安得森氏病或安文累氏病或其他象这样的名字。”

“安兹海蒙氏病②”我说。

“啊,可能我自己都得了这种病,我真他妈的一定要送你去。”

“你不必这么做,”我连忙说,"在盖茨镇很容易搭上便车的。”

“你母亲还年轻,”他说,"可她生病了,只有四十八岁。”他抓向松垮的裤裆。

“该死的疝带。”他叫骂着,然后又笑起来,笑声绝望而令人感到好笑。

“该死的疝气。孩子,我告诉你,如果你只是等待,所做的努力就烟消云散。你做的事最终都有报应。但象现在这样,你放下一切事去看她,就是个好孩子。”

“她是个好母亲。”我说着,感到眼泪再次涌上来。我想家的念头从来不强烈,除了在我离家上大学的头个星期有点想之外。而此时我却很想家,在这个世上只有我和她,没有其他较亲的亲戚了。我无法想像没有妈妈的生活,麦考蒂夫人说不太严重。病突发了,但真的不太严重?最好那老太婆说的是真的,我希望她说的是真的。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的车速并不是我所希望的那么快。那老头的车速稳定在每小时四十五英里。有时他会超过白色隔离线开到另外的车道上,以这样的速度要开很久才能到。实际上这段路确实很长。68号高速公路在我们前面铺展开来,路锋一转穿入数英里长的森林,穿过坐落在森林中的几小镇,纽沙朗、奥非里亚、西奥非里亚、甘尼斯坦(这里曾名叫阿富汗斯坦,让人感到真实而陌生)、米克尼可伐尔、卡斯维特、卡斯特落克、一个个简陋的小镇飞快地消失在我们后面,每个小镇都有路标和自助加油站。随着白昼的耗尽,明朗的蓝天变得暗淡了。老头先是打开停车灯,然后又打开前灯。灯光很刺眼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甚至对迎面开来的车发出的耀眼的强光也不在意。

“我嫂子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他说,“她甚至无法区别是、否、也许。这就是安得森氏病的作用。她眼中的神情好像在说:‘让我出去。’如果能想起这几个字的话,她会说的。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知道。”我回答。我深吸一口气,想知道我闻到的尿骚味是来自老头身上还是他常把狗带到车上,更想知道如果我摇下车窗,他会不会生气,我最终还是摇下了车窗。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就如他不在意迎面开来车辆耀眼的强光。大概7点左右,我们的车开到位于盖茨西部的一个小山头上。正在开车的老头突然叫了起来:“看哪,孩子,那月亮,她不正象个美丽绝伦的女神吗?”

她确实是美丽绝伦,一个硕大金黄的圆球悬在地平线上。我却仍感到不安。这月亮孕含着一股邪气。望着那冉冉生起的圆月,可怕的念头忽然迸出来:要是我到了医院而我妈却认不出我怎么办,要是她的记忆完全丧失,一点不剩,她也分不清"是、否、也许"怎么办,要是医生告诉我她今后的生活要人照顾该怎么办。当然,那人就是我,再也没有别人,无论是朋友还是邻居。那只好再见了我的大学生活。

“孩子,对她许个愿吧。”老头叫道,他兴奋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象玻璃碎片塞入我的耳朵。他猛拽了一下裆部,那儿发出了断裂声。无论是戴还是不戴疝带,我从未见到象那么狠地拽裆部而不把蛋蛋扯下的。"对满月许的愿将会实现的,这是我父亲说的。"他补充道。

“于是我许了个愿:当我走进病房时我母亲能认出我,立刻精神起来,喊出我的名字。许了愿但又马上希望能收回,我认为对着疯狂橙黄的月亮许愿一点也不好。"唉,孩子,你知道吗,”老头说,“我希望我妻子此刻在我身边,我要请求她原谅,原谅我的责骂,曾对她说过的刻薄的话。”

二十分钟后,白昼的最后一丝光仍在天上,月亮依然圆鼓鼓地低悬在空中,我们到了盖茨伐尔斯。一盏黄色的交通灯在68号公路和欢愉街的交接处,快到灯下时,那老头突然把车拐向路边。道奇车的右前轮撞上了路缘石,跳了起来,又退回去,我的牙齿一颤,老头带着一种疯狂,轻视的目光看着我,尽管这种表现我不是第一次看见。我发现他做所有的事都是疯狂的,看所有的事都是神经兮兮的,说所有的话都是大呼小叫。

“我将载你去那,是的,我会,别管拉尔法,让他见鬼吧,你就答应我吧。”

我很想见母亲,但想到在还剩的二十英里路上要闻车厢里的那尿骚味和迎面开来刺眼的车灯,就感到十分难受,所以我不会让那老家伙在路易斯顿镇里四车道的里斯本大街逡巡胡逛的景象出现。虽然很可能还是他送我去,但我无法忍受不断抓扯裆部和充满神经质激动声音的二十英里的路程。

“嘿!别,”我说:“可以了,你还是去送你哥哥吧。”我打开车门,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伸出曲扭干枯的手,正是那只不断抓裆部的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臂。

“你答应了吧。”他对我说,嘶哑的声音带着信任。他的手指深深地陷入我腋下的肉中。“我直接送你到医院门口,咳,虽然我过去从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我,这没关系。别在意那分不清"是、否、也许"的病。我送你去那儿!”

“不要了。”我回答,急忙挣扎着逃出车厢。如果他没有抓到我的手臂,我的衬衣就会被扯住。原以为我挣扎时他会抓得更紧,甚至可能会抓住我的后脖,但他没有。他的决心似乎被我坚定的神情所淹没。他的手指松开了,当我一只脚跨出车门时,他的手彻底松开了,从我手臂上滑落。我总想知道,在一阵莫名其妙的惊慌过后,人们就感到困惑,到底自己害怕的是什么?我在车上时到底那么害怕什么?他只是那旧道奇车里充满尿骚味的生态体系中年老的有机生命体,只是个受疝气折磨的老头而已,因自己热情的帮助被拒绝而显得失望罢了。我到底怕什么?

“谢谢你载了我,而且还要继续送我。”我感谢他。“但我可以穿过这条路,"我指着欢愉街,"而且马上能搭到车。”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点点头。“好吧,那是最好的路线。”他劝我,“呆在镇外,在镇里没有人会让你搭车的,没有人愿意停下向你按喇叭,叫你上车。”

他说得对,想在镇里搭车是徒劳的,即使象盖茨伐尔斯那样的小镇。我猜想他过去一定经常搭便车。

“可是,你真的要走吗?孩子,要知道有总比没有好。”

我又犹豫了,他说得也对,有总比没有好。欢愉街到历奇路大约有一英里左右。历奇路到路易斯顿郊外的196号公路有十五英里,要穿过一片森林。这段路几乎是暗摸摸的,而且更难搭车。站在路边被车前灯照着,即使衣冠整齐,看起来也象怀德汉少年感化院的逃犯。但我实在不想在坐那老头的车了。直到我安稳地从他车上下来那刻,我还是认为他身上有股阴邪之气,也许是他那说话的声音充满了哀叹。而且我总认为自己能很幸运地搭到车。

“真的,”我说,“真的很谢谢你。”

“孩子,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妻子……”他打住了,我看见他的眼角泪光滢滢,再次谢过他后,在他还要说其他话之前把车门砰地关上。

我匆匆穿过大街,在闪烁的灯光下,我的身影忽隐忽现。走到远处,我回头看,那道奇车仍停在那儿,停在法兰克果品食杂公司广告牌的旁边。借着那闪烁的灯光,我看到那道奇车离街灯有20英尺左右,他沮丧地坐在驾驶座上。我突然想他一定死了,因拒绝再坐他的车而使他受到致命的伤害。

此时,有辆车从拐角处开过去,司机把强灯照在道奇车上。那老头把自己的车灯调回去,我这才相信他还活着。过了一会儿,他把车倒回去,缓缓地拐了个弯,我一直望着直到他消失在黑暗中,然后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正渐渐退去橙黄的光芒,但仍透着一股邪气。我以前没听说对月亮许愿,只听说对星星,而非月亮。我再次希望能收回这个许愿。夜幕已拉下,我站在十字路口,不由地想起《猴爪》③的故事。

我穿过欢愉街,伸出手竖起拇指向路上的车飞舞着,而他们却视而不见。一开始路两边的有些商店和房屋,走着走着,人行道就没了,树林又出现了,悄悄地占据了路两边。每次路灯亮了起来,身影就映在前面,我就转身竖起大拇指,脸上堆出诚实可信的笑容,而迎面开来的车每次都呼啸而过。有次,一个家伙嘲我喊:“先找个活干再去买车吧,鸟人。”而后哈哈大笑而去。

我一向不害怕黑暗,此时也不会。可我担心的是:我可能犯了个错误,没有乘那老头的车直接到医院。我好象应该在出发前准备一个牌子,写上“母病,需搭车”。但我怀疑是否有用,因为任何一个精神病人都会写这样的牌子。

我沿着路孑然独行,胶鞋蹭着沙石路肩的尘土,倾听着黑夜里的天籁:远处的犬吠,稍近点猫头鹰的叫声,簌簌的风声,是起风的迹象,夜空晴朗,月光如泻,而我此时却看不到月亮本身,路边的树林高大苍郁,一时遮住了整个月亮。

离盖茨伐尔斯越来越远了,经过我身边的车就越来越少了。随着时间一分分地过去,我越来越觉得当初不继续乘那老头的车是愚蠢的。我开始想像母亲躺在病床上,嘴上罩着氧气罩,已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命,但仍会保持着对我越来越严厉的呵斥,并不知道我不想再乘那老头的车是因为我不喜欢他那恐怖的声音和尿骚味。

我登上了一个陡坡,象开始的那段路一样我又走到了月光泻照的路上。公路的左边没了树林,是一小片墓地,墓碑在月下发着光亮。有个又黑又小的东西蜷伏在一个墓碑边看着我。

我好奇地上前一步,那黑黑的东西动了一下,变成一只旱獭。它用那红色的眼睛责备地瞪了我一眼,消失在高高的草丛中,我突然感到自己太累了,确实是累垮了。自从麦考蒂夫人五个钟头前打电话给我后,就靠着一股冲动一直马不停蹄地到现在。但现在糟糕的是冲动没了,还好我还保留着那种急切而又于事无补的心情,至少目前如此。我已经做出选择,走历奇路,而非68号公路,没有理由再自责了。玩就玩了,做就做了,我母亲常常这么说,她总是有很多这样的话,短短地象禅语一般,还满有道理的。无论在平时有没有道理,这句话现在就让我感到在理。如果我一到医院,她就死了,那我今晚的努力就到此结束了。也许她不会死,听医生说不太严重,麦考蒂夫人说她还年轻。是的,只是工作太累点,此外烟抽得厉害,但还年轻。

我远离了城镇,置身于郊外的树林中。此时,我忽然感到浑身无力,双脚象被粘住似的无法移动。

墓地靠公路的这一边有道矮石墙,有两道车辙穿过石墙成了个缺口。我坐到石墙上,双脚放在车辙里象生了根一样。从这里向左右都能看到长长的历奇路,当我看见有车向西驶来,开往路易斯顿方向,我就走到路边,伸手竖起大拇指。其他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把背包放在膝盖上,让双脚重新回复力气。

地面的薄雾从草丛中升起,反射着幽幽的光。墓地三周的树林在轻起的微风中窸窣作响。在墓地远处流水哗哗,偶尔传来几声"呱、呱"的蛙鸣,真是个如同爱情诗集中的插图般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我朝路两边左右观望,远处没有灯光闪现就说明没有车过往。我把背包放在我曾歇脚的墙间的车辙里,起身走进墓地。一阵风吹来,一缕头发散落在额前,薄雾气慵懒地缠绕在我的双脚边。墓地后边的墓碑显得古旧,有好几个还倒在地上,而前边的就新得多了。我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去看一个新墓碑,它的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就着月光,碑上的名字清晰可见:

乔治· 斯托伯

名字下面的日期标明了乔治· 斯托伯先生短暂的一生:生于1977年1月19日,死于1998年10月12日。难怪墓碑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10月12日就是两天前,1998年是两年前。看来乔治的亲友已经祭祀过他了。在名字和日期下还有其他文字,是句碑文。我弯下腰去看,一看吓一跳,这句碑文对我太熟悉了,在月夜下造访这个墓地,这碑文令我感到恐怖。

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一种非常不祥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我母亲死了,也许就在此时。这是个预兆。

① 伸出手竖起拇指:在美国如要搭便车,只需在路边伸出手竖起拇指,开车的人就知道了。

② 安兹海蒙氏病:早老性痴呆症。

③ 《猴爪》:这是英国作家W.W.Jacobs的短篇小说,讲一个老头得到一个从印度收集来的神奇的干猴爪,可以让人许三个愿。他许了第一个愿望-得到200英镑,几天后他的儿子因工伤死亡,他得到200英镑的赔偿。他的妻子思儿心切,让他用猴爪许第二个愿-让他儿子复活,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时,他却许了第三个愿望-让他儿子消失。

  ─── 惊魂过山车 ───

2

我转身慢慢地走回路边,听着风在林子里呜咽,小溪流水声和幽鸣的蛙声,突然我听到另外一个恐怖声音,一种破土而出,连根拔起的声音,如同一只垂死挣扎的手伸了过来,抓住我的一只胶靴。

我的脚绊在一起摔了下去,肘撞到一个墓碑上,使身子一偏,差点后脑着地,一声闷响我摔到草地上。此时我看到了月亮,它把树林照得发亮,现在变成了白色而非原来的橙黄色,亮得象块抛光的骨头。

这一跤并没有使我惊慌失措,反而更清醒了。我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不可能是看到了我所想的那句话。这种事只会在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的电影④中才会发生,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如果我就此走出这里,就会相信这件事情,而且今生今世都相信,一定不是真的。对,再看看,这个想法在我心头掠过。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站起来。牛仔裤的臀部全湿了,我扯了扯不让它贴着我的皮肤。我鼓起勇气再去看看,想再走到那个标着乔治o 斯托伯最后安息地的墓碑还不容易,但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风仍在起,在林子中吟叹,意味着要变天了。树影在我周围乱舞,树枝相互摩擦着,在林子中咯吱作响。我弯下腰再看那碑文:

乔治·斯托伯

1977年1月19日——1998年10月12日

良好地开始 短促地结束

我站在那里,倾斜着上身,双手撑在双膝上,狂跳的心逐渐平息了来后,我仔细一看完全不同。原文却是如此,难道是我眼花看错了名字日期下面的碑文?即使没有精神负担、不疲劳,在月光下我也可能会读错,都是月亮惹的祸,现在一切都弄清楚了。

如果正如我想的那样,我看到的是“玩就玩了,做就做了”,那么我妈就真的死了。

“他妈的。”我又诅咒了一句,转身走开了。我走动时,发现薄雾透过草丛袅袅生起,绕在我的脚周围,渐渐开始发亮。我听到马达的轰鸣声由远而近,有车过来了。

我连忙穿过石墙的缺口,随手抓起背包。车正开在上坡中途,我伸出手竖起大拇指,车灯远远地打过来,我一下子感到炫目。在车速慢下来之前,我知道到那车的司机会停下。说来有趣,怎么知道有的车会停下呢,可是搭车老手就能知道哪辆车会停下。

车从我旁边驶过,刹车灯一闪,转到靠近石墙末端的路肩上。我赶紧跑了过去,手上拎着的背包一晃一晃打着膝盖。我看见过来的车是福特公司产的野马车,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流行的那几种很酷的车型之一。但消声器中马达的轰鸣却很大声,这么大的声音下次到期年检可能通不过,但这不关我的事。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把背包放在双脚之间,一般怪味向我扑来。一种似曾相识的而又不那么好闻的气味。“谢谢,多谢了。”我说。

开车的家伙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和剪了袖子的T恤,皮肤晒得很黑,肌肉粗壮结实,右臂上纹着一圈蓝色的刺藤。他反戴着一顶印有约翰迪尔公司标志的绿色鸭舌帽,T恤的圆领下边别着一枚徽章,从我坐的角度看不清楚上面印着什么。”没关系,你进城吗?”他问。

“对。”我说,在此时此地”进城”就是指去路易斯顿。这是波特兰以北唯一算是城镇的地方。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看到了松香味的空气清洁剂挂在观后镜上,就是我刚闻到的那气味。我今晚是无法避免这些怪味了,前面是尿骚味,现在是人造松香味。但我搭的是别人的车,只能忍着,其实我早该忍着了。随着那辆老款式的野马车引擎的吼声,那家伙把车倒回路中间,我试着让自己放松。

“你到城里干什么?”那开车的家伙问我。我估计他的年纪和我差不多,这样的城里人一般在奥本市的职业技术学校读书,或可能在那地方仅存的两家纺织厂工作,他也许会在空余时修修他的野马车。因为这是城里年轻人常干的事情,喝喝啤酒,抽抽烟,修修汽车或摩托车。

“我哥哥结婚,我去做他的男傧相。”我随口撒个谎。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母亲的事情。我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但不知道哪儿不对劲,也不知道我为何一开口就撒这样的谎,但我感觉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我补充道:“明天彩排,明晚还有个只限男人参加的派对。”

“哦?明晚?”他侧过头看着我,一双大眼,一张英俊的脸,厚厚的双唇显出一丝微笑,眼里透着不相信的神情。

“是的。”我说。

我感到害怕,就象前面那种害怕的感觉,这种不对劲的感觉也许从开道奇车的老头叫我对着带着邪气的月亮而不是星星许愿开始,或是从我拿起电话接听麦考蒂夫人有关我母亲的坏消息开始。但这次的感觉不那么糟。

“嗯,这是好事。”这反戴着鸭舌帽的年轻人说:“哥哥结婚是好事。兄弟,你叫什么?”

这一问使我感到不只是害怕,而是恐怖,现在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对劲,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使我惊慌失措。可我心里很清楚: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就象不让他知道我为何去路易斯顿一样。虽然我们正在开往路易斯顿的路上,但我突然感到我再也到不了,担心他会在半路上死去,车也会停下。我也知道车厢里的气味,不是空气清新剂发出的,而是某种不祥的气味。

“赫科特。”我随口说出我舍友的名字,“我叫赫科特·帕斯摩尔。”话从我干涸的嘴平静地说出,这个谎真是撒得好。我有股强烈的念头,不能让那开车的家伙知道我紧张害怕的情绪。所以我只好撒谎。

他身体稍稍向我这边侧了侧。我看见了那徽章上写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知道那地方,曾经去玩过,但现在很久没去了。

我还看见一条有大又粗的黑线绕在他的脖子上,就象他胳膊上纹着的刺青,可脖子上这条黑线不是纹身。它是由很多垂直交叉的黑线缝成的,是手术后缝合的线,是把他的脑袋重新安装回他的身体上而缝的。

“很高兴认识你,赫科特。”他说,“我叫乔治· 斯托伯。”

我大吃一惊,手象在梦里一般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我倒希望这是在做梦,但不是,这全都非常真实。车里的气味象是松香,但实际上是某种化合物,可能是甲醛。我意识到我和一个死人同车。野马车在历奇路上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在白亮的月光下疾驶。路两边的树在风中狂舞着,不断地挤过来。乔治·斯托伯用他那空洞的眼睛微笑地看了看我,把我抬着的手压下,然后又集中注意力开车。在高中时我读过吸血鬼德古拉的故事,现在与书中相似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死人开车都很快,这想法象口破钟在我脑中嘡嘡作响。

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这念头也在我脑中嘡嘡作响。这虽无关紧要,但我就是不能松口,不能让他知道,不能,决不。我想起了那老头,他现在在哪里?他哥哥还好吗?他仍旧独行吗?也许他正开着旧道奇车在我们后面,耸着肩猫着腰握着方向盘猛扯他的疝带。他也是死人吗?可能不是,根据布朗姆·斯托克⑤的说法,死人开车都很快,但那老头的车速从不超过45英里。想着想着一阵神经质的笑从我喉咙深处涌出,但我忍住了。我一笑他就知道我的心事了。可他现在一定不知道,因为这只是我的心事而已。

“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婚礼。”他说。

“对,”我回答,“每个人一生中至少应举行两次。”

我双手叉在一起,紧紧抓着,指甲陷进指关节上的皮中,但却不感到痛。我只想着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森林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没有其他灯光,只有白亮的月光冷漠地照着。我不能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但他不是鬼魂,这就可怕了,鬼魂不象他这样会停车载人。那他是什么东西呢?僵尸、食尸鬼、吸血鬼、或者都不是。“对,兄弟,应举办两次,我的家人都是如此。”

“我的家人也是。”我平静地说,就象一个花了一整天搭车的人和车主商量付点车费的对话。我又接着说:”确实也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

“婚礼。”他温柔地说。借着车里仪表盘发出的光,我看见他的脸腊白,一张在殡仪馆中未化妆的死尸的脸。那反戴的鸭舌帽里的东西更可怕,我想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我曾看到这样的消息:殡仪人员把死尸的头骨顶部锯掉,掏出脑物质,塞入经化学处理过的棉团以防止死尸的脸部可能凹陷下去。

“婚礼。”话从我麻木的双唇穿过,然后窃窃地笑了起来。“我想说的就是婚礼。”

“我想我们总是在说我们想说的话。”他仍然带着微笑说。

是的,弗洛伊德也早就相信这一点,我在《心理学101问》中读到。我怀疑这家伙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知道很多。我想弗洛伊德学派的学者不会穿这样的无袖T恤和反戴鸭舌帽的,但他懂的够多了。而我居然说出了葬礼,天哪,我居然说出了葬礼。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认为他是死人,而他不想让我知道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因此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发现他已明白了我认为他是死人。

整个世界开始在我眼前摇晃打转,接着就天翻地覆。我一下失去了感觉,我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月亮的余影仍悬在黑暗的眼前,正变成绿色。

“你没事吧,兄弟。”他问道,他关切的声音却让我感到悚然。

“没事。”我睁开眼睛,眼前的景物又平静下来了。手背上被自己的指甲所抠的痛感此时真实而强烈,车里不只是松香空气清新剂和化学药品的气味,也有泥土的气味。

“真的没事?”他问道。

“只是搭了很久的车有点累,有时我还会晕车。”我突然灵感迸发,随口说个理由。“你最好,我想你最好让我下车,呼吸新鲜空气,我的胃就好很多。还有其他人会路过,我就……”

“我可不能那么做,”他说,“让你在这儿下车?绝不能在这里下车,再过一个小时可能才会有车经过,而他们还可能不载你。我应该载你,那句歌词怎么唱来着?‘准时带我去教堂’对不?我绝不能让你在这儿下车,把车窗摇下来些,这样会好点。我也知道这里的气味不大好,我挂了个空气清新剂在这儿,但一点屁用都没有。有些气味是比较难消除的。”

我想伸手去摇车窗的摇柄,让新鲜的空气进来,但手臂似乎没了力气。我只能双手紧握坐在那里,指甲抠进手背上的肉里。真是好笑,手臂肌肉没力,而手指却无法松弛,抓得紧紧的。

“就象有个故事。”他继续说:“讲的是有个小孩用了750元买了一辆卡迪拉克,你应该听过那故事,是吧?”

“是的,那是个流传很广的故事。”我动了动麻木的双唇,我实际没有听过这个故事,但握要完全装作听过的样子,因为我不想听他讲任何故事。我们前面的路象黑白电影里的画面一样,飞快地闪过去,闪过去。

“对了,很他妈的流行。有个小孩想买辆旧的二手车,他看见一辆几乎全新的二手车停在一个家伙的草坪上。”

“我说我听……”

“车窗里坐着车主,边上有个牌子写着‘出售’”。

有根卷烟夹在他的耳朵上,他摘了下来。摘得时候,T恤前领被扯了上去,我看见了另外一条起皱的黑线,上面的针线眼更多,而后他伏下去取点火器,T恤前领又回到原位。

“那小孩知道根本买不起在近在咫尺的卡迪拉克,可他感到好奇,于是走过去问那车主:‘象这样的车要多少钱?’那车主正在洗车,他关上软管上的龙头,对那小孩说:‘小鬼,今天你走运,给七百五十块就可以开走。’”

点火器从仪表盘里弹出来,他拿起来,把火凑到烟头上点了。他吸了口烟,我看见一些小烟须从脖子上断口的针眼处渗出来。

他接着说:“那小孩透过驾驶座的玻璃窗看见里程表上的行驶距离只有一万七千公里,小孩就说:‘ 啊,真的?这交易看起来好极了。’ 不开玩笑,小鬼,钱拿来它就是你的了。你看起来很老实,我他妈的甚至可以收支票。'那小孩说:‘…… '”

我看着窗外,想起在多年前曾听过这故事,可能是在读初中时。我听到的版本除了车子是雷鸟而非卡迪拉克,其它完全相同。我记得那小孩说虽然我只有十七岁,可我不是白痴。没有人愿把这车以七百五十块的价格卖出去,而且只开了这么短的路程。那车主告诉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车里有股怪味无法除去,他试了很多次,没有什么东西能把这怪味消除掉。车主曾出差很长时间,至少……”

“……两周,”斯托伯还在说。他面带微笑,那样子就象在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他回来时,发现车停在车库里,他妻子死在车里,是在他出差期间死的。不知道她是自杀还是心脏病突发或是其它原因。她全身浮肿而且车里充满了那种气味,所以他只好把车贱卖了。”他笑着问我:“很有意思是吗?”

“出差期间他为什么不打电话回去?”我不由自主地问,可脑子却一片空白。“他出差两个星期,从没有打电话回去看看他妻子在干什么吗?”

“咳,”他说,“你如果这么说就错了,我要说的是这项交易,谁不动心?这才是关键。因为开车时你一般总是开着车窗,就闻不到了,对不?故事就是这样的嘛。我认为是因为车里有怪味,才使故事可信。”

我们都沉默了。我想他正在等我说几句话来结束这个话题。我是要结束这个话题,所以我就不说话,除非他继续讲,如果是这样,他会讲什么呢?

他用拇指肚搓着别在T恤上的徽章,上面印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指缝里黑黑的。他说:“我今天去了惊悚园这个地方。我替一个家伙干了些活,他给我一张可以玩一整天的票。我女朋友打算和我去,但她却打电话来告诉我不舒服,她这几天来了月经,有时候确实让她比生病还难受。真糟糕,可我也想如果月经没有来,啊,一点也没有,那我就麻烦了,我们都麻烦了。”他唧唧歪歪地说了一大堆话,一点都不幽默。“所以我只好自己去了,没理由浪费这个机会。你曾去过惊悚园吗?”

“去过。”我回答。“那时我十二岁。”

“谁和你一起去的?”他问“你不会自己去,对吧?因为你只有十二岁。”

我才不告诉他真相。他正在玩我,左右摆弄我。我想打开车门,双臂抱头,滚出车外,如果这样他只会伸手推我下去。因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举手抱头以免他发现我的意图。我只能紧握双手。

“不,”我说,“我和我爸爸,是爸爸带我去。”

“你坐了过山车了吗?我坐了四次那鸟东西。它直直地窜上去,又直直地冲下来。”他看着我又发出了一阵空洞的笑声。月光在他的眼中荡漾,使整个眼睛发白,象雕像的眼睛。我知道他不仅是死人,而且还很疯狂。“你坐了吗,阿兰?”

我想告诉他叫错了名字,我的名字是赫科特,但有什么用?我们到了快摊牌的时候了。

“坐了。”我低声说。只有月光洒落,路边的树扭动着枝桠飞快地向后冲去,象祭神仪式上疯狂的舞者,路在车下飞逝。在时速表上看到他正以每小时八十多英里的速度在行驶。死人开车很快。我们两人就是在坐过山车。“是的,我坐了那过山车。”我回答。

“嗯。”他应了一下。他又吸了口烟,我再次看到一缕缕小烟须从他脖子上针线缝着的断缝中逸出来。“你从未坐过,尤其是和你爸爸,你排队等着,对,是和你妈妈。队排得很长,等坐过山车的队都是这么长,而你妈妈不愿在那么热的太阳下陪你站着。她那时就很胖了,所以热气让她感到很难受。但你整天缠着她,缠着她,缠着她要去坐。但可笑的是,当你终于排到队伍的前头时,你却胆怯了,是吗?兄弟。”

我无言以对,舌头粘在了上腭上。

他的手偷偷地伸了出来,皮肤在野马车仪表盘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发黄,指甲缝中黑乎乎的,抓住我握在一起的手,一股力量从他手中传出,我的双手分开了,象个死结在魔术棒的轻触下神奇般自动地打开了。他的皮肤有点冰凉象蛇一样。

“是吗?”

“是的。”我轻声说,再也无法让自己的声音大起来了。“当快轮到我们时,我看到它是那么高,那么快,冲到顶上倒了过来,坐在里面的人大声尖叫着,我害怕了。她狠狠地搧我,在回家的路上她气呼呼地不愿理我,所以我还没有坐过。”是的,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坐过。

“兄弟,你应该去坐坐,那东西坐起来非常刺激,至少那儿没有比这更刺激的了。从惊悚园回来,我在州公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些啤酒,准备到我女朋友家去一下,给她一个徽章,逗她乐一乐。”他轻轻地拍了拍胸前那徽章,摇下车窗,把烟头弹到外面秋风瑟瑟的夜晚中。“你应该知道随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当然知道,不正如曾听过的每个鬼故事一样吗?他出了车祸,当警察赶到时发现他仍坐在车的残骸里,身体在驾驶座而脑袋在后座,帽子反戴在头上,眼睛死死地盯着车顶。从那以后在月圆风高之夜,呜…呜……他就出现在历奇路上。现在我明白了过去不明白的事:最糟糕的故事就是那些你一生都在听的,那才是真正的噩梦。

“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他笑着说:“这不是你说的吗?阿兰,你偷偷到过那儿,一定到过,到那儿的时侯被绊了一下摔倒了。”

“让我出去,”我低声说“求你了。”

“哼,”他转向我,“我们只好讲正事了。阿兰,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鬼!”

他不耐烦地哼了一下,借着仪表盘的亮光,我看到他的嘴角向下撇着。”得了吧,你装鬼会更象。凯斯朋⑥才是鬼。我会停在空中吗?我是透明的吗?”他抬起一只手在我面前挥动着,我可以清楚地听到他手臂肌腱干涩得吱吱咯咯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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