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我们人生轨迹的相遇是在南仁市全市智力竞赛初中组的比赛上。我所在的学校连续两年获得了第一名,这次更是志在必得——我和我的两个搭档已经停课训练了一个月了。我们有着明确的分工,我负责智力题和数理化题,另一个男生负责文科题,女生则负责外语题,这一个月来我们背了无数道的
谜语,做了数不清的题目,枯燥的题目把我们憋得嗷嗷叫,一个个像是嗜血的将军,极度渴望着战场上的厮杀。预赛中我们一路过关斩将,没遇到什么风险。但是我的指导老师早就提醒我注意他了,那个南仁市一中的孩子。我看了他不止一场的比赛,他吸引我的不是他得分最多,而是每次答完题后那种不屑的神情,似乎在说,这种题目,还要我出手吗?我们终有一战。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这么想。果不其然,我们在决赛中相遇了。我们两组的积分将其他几组远远抛开,决赛似乎只为我们展开。最后三道题了。我们积分相等。“方言,打一汉字。”我马上按响了抢答器:“访问的访。”我在心里说。“我还没有说抢答开始,此题作废。”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向背后的拉拉队耸了耸肩膀。几个铁杆粉丝在焦急地为我加油。“草案,打一酒名。”这一次我好不容易按捺住自己,等“抢答开始”的“始”一从老师的嘴里出来,我就按响了抢答器。“茅台。”我说。“加十分!”我知道,只要抢到了题目我就会得分的,我骄傲地想。我眼角的余光看见他比赛中第一次出现了紧张。他眼睛一眨不眨,但是并没有看着老师,而是紧盯着我按在抢答器上面的手。最后一道题,我看见他额头在冒汗了,现在他低我十分。老师拿出了答题板,上面写着“虚与委蛇”几个字。“请读出答题板上的这个成语。”“抢答开始!”我们的手几乎同时按在了抢答器上,但是屏幕上显示的是他们队的名字。 “XUYUWEIYI。”他几乎一字一顿地念道,声音里带着得意。“加十分!”他轻而易举地逃过了最后一个字的陷阱。我很是懊恼,我知道,按照比赛规则,两组得分相等,但我犯规了一次,他们得到了第一名。在他们的欢呼声中我站起了身,转身往台下走去。几个指导老师马上包围了我,指责我为什么刚才不用犯规战术。我知道如果最后一题我犯规让题目作废的话,总分我们多十分,冠军将是我们的。但是我从指导老师的包围圈中挤了出去,扔下一句硬邦邦的“我才不屑这么干呢!”就往外面走。他拦住了我,在更衣室的门口。“交个朋友吧!”他说完这句转身就走,在我的手里留下了一张小纸条。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李文军。
我得承认他个性中的狂放不羁其实很是吸引我,我们很快就开始了交往。我们两家住得不远,实际上相距不到一公里,而双方的家长又似乎很愿意看到两个优秀的孩子在一起,于是往往是他到我家来做作业,因为我家里有着现成的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而我也很喜欢到他家里去玩,因为他开煤矿的父亲总是会出人意料地给我们带来好吃的好玩的,有一次我们甚至偷偷打开了他家的一瓶人头马XO,他父亲居然哈哈一笑,连责备也没有一句,要知道那时候这玩意的价格几乎是一个普通职工一年的工资。高中时代我们就几乎形影不离了:我们考取了同一所省重点中学,并且被分配到同一个班级。我得承认其实我很妒忌他。虽然他很羡慕我的身高,高中三年我以每年十厘米的速度疯长,很快就达到了令父母担忧的一米八六。但跟他相比,我根本就是一根豆芽菜——他虽然只有一米七八,但是却有着国人极罕见的健美身躯,他那米开朗基罗刻刀下大卫一般宽阔的肩膀、健硕的肌肉每每让我妒忌得发狂,甚至他的皮肤也比我好,一次军训就足以让我变成一条黑泥鳅,而他脱掉背心你都看不出肤色有任何差别。有一次他居然当着我的面很得意地说他量过了,他的长和宽以及肚脐上下的身高完美得符合黄金分割,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想狠狠地踢他一脚。但是这似乎完全不影响我们的如影随形,夏日里往往是我一身黑他一身白地出现在世人面前(甚至直到现在我还保持了尚黑的习惯),我们知道这样两个高个优秀的男生走在一起会吸引多少艳羡的目光,而我们似乎十分享受这种目光,一边讨论着同学们谁也不懂的尼采、叔本华、弗洛伊德,一边旁若无人爽朗地大笑,而这种笑声似乎能感染整个校园。在分享着身体发育的小秘密的同时,我们也分享着知识。我每每会很严肃地告诉他,数学书的某一个题根本就是出错了,然后我们一起很严肃地去找数学老师反映情况;或者是我又发现物理课本上的某一个章节里那么多公式其实都是废话,记住一个就足以推导出全部。而他也往往告诉我,《诗经》朴素的风格让他觉得不仅是前无古人,也一定是后无来者;或者是很严肃地说吴承恩的《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形象其实抄袭自印度史诗《摩诘耶那》。这样的交流逐渐让老师觉得很为难了,因为每一次学校的各类竞赛,往往只能从格式或者小数点才能把我们区分出一个高下。时光就在我们的友谊之中飞逝着,三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高考后他去了北京的某个著名高校,而我也如愿以偿考取了医学院校。记得学生时代最后一次相逢是在他的学校,一个元旦。我们手上拿着焰火,在三楼他宿舍门口的走廊上默默地看着焰火燃烧,四目含笑,却一言不发。当时我在想,感谢上天恩赐我这样的一位好友!
至毒(2)
大学毕业后我还偶尔能从父母的长途电话中听到一些关于李文军的消息:比我早一年毕业的他并没有按照学校的分配去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报到,而是从父亲那里借了两万块钱跻身商海。他投资的目光很独特,以一间小录像厅起家,很快扩展到台球、保龄球等娱乐设施,甚至据说他已经拥有了七八家餐馆。也曾经在故乡的街道上和他偶遇,他手上挽着美丽的女友,一个和他两小无猜的女孩,目光中多了几分老练和油滑,但却锐利依旧。而我此刻在远离故乡的一家医院做着一个小外科医生。住院医生的生活注定是没有休假可言的,就连周六周日也必须去查房——病患可不会因为周末休息。我被生活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在除夕之夜端着大食堂做出来的半生不熟的年夜饭都只能苦笑一下,连抱怨的心思都没了。我就在这种生活中慢慢地迷失了故乡的消息,也迷失了他的踪迹,直到有一天,我打开电视,看见他正作为一个娱乐节目的嘉宾,眉飞色舞地谈着福建的某一个海岛是如何的美丽,在那里和女友享受一周的二人世界又是多么的惬意,我突然想拨通他的电话,但是刚刚从一台十四个小时的手术上退下来的我,还没来得及拨通电话,就睡着了。醒来以后我似乎也失去了和他联系的欲望,我觉得我们生活的路线已经越走越远,我们好像是两条直线,曾经交叉过,也曾碰撞出美丽的火花,但是我想我们不会再相交第二次了,平面几何告诉我。
但是人生之路并不是直线,生活也绝不是平面几何,我错了,错得很厉害。再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轮科到急诊外。我得说那几乎不是人干的活,每每一个夜班都会一直被十来个病人围着,旁边的加护病房还躺着一大堆诸如刀砍伤、骨折、烫伤之类的患者等着做进一步的处理。而他出现的时候我正好就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之下:我的心里在惦记着一个刚发生
车祸的女孩是不是被护士安全地送到病房了,身边还围着十多个腰痛腿痛得睡不着的老人,手里在机械地记录着什么,这时候我唯一能做的运动是挪一下在凳子上早已发麻的身体,或者挥手将已经扑到脸上来的蚊虫赶走。虽然深秋蚊虫最后的疯狂很让人烦躁,但我几乎把这种运动作为单调工作的唯一调剂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穿过几层人群传到我的耳朵。人们自动给他让出了道路,我循着声音看去,他弯着腰,脸色发白,手撑着左腰,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这种痛苦已经让他的声音完全失真,以至于在他抬起脸来之前我根本没有认出他来。但是我们都来不及做任何的寒暄,这时我们的角色分别是医生和病人。他向我介绍说这是老毛病了,并且递出了一张半年前的B超报告:左输尿管上段结石,零点五厘米大小。我稍微叩击了一下他的左肾区,发现他的脸夸张得变了形。于是我没有任何犹豫就给他开了一针杜冷丁和阿托品,这两种药物一起注射往往能让疼痛的结石患者很快安静下来,杜冷丁能止痛,而阿托品能让因为疼痛而痉挛的输尿管停止收缩。这种痉挛无疑会和疼痛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痉挛让疼痛加剧,而疼痛进一步引起痉挛,利用杜冷丁和阿托品合剂打破这种恶性循环成为处理这种情况的首选。果然很快他就好了,和常人无异。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已经换班的我才赶到他休息的病床,而这个时候他几乎准备走了,在我的挽留下他和我秉烛夜谈了一宿,这时候我才好好地打量他:深秋的他身着一件皮尔卡丹灰色长风衣,像电影上的发哥一样丰神如玉,但是他的眼神却明显地失去了当年的神采,变得有些灰暗;领带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似乎配不上这件质地上乘的风衣。当晚我并没有多想,我把一切归咎于他的病痛,而且老友重逢的喜悦显然让我兴奋异常,那一夜我们聊了很久。他聊到最近有一笔生意就在我所在的城市,可能会居住相当长一段时间,于是我们很快互留了新的电话和联系方式,但是问到他的女友的时候,他显然不想深谈,只说已经分手了。第二天晚上我迫不及待地把我和他重逢的消息告诉父母。谈话中不可避免地说到了他的女友,这时我才知道发生了不幸:一次他和女友还有女友的弟弟一起出海游泳时女友的弟弟不幸遇难,而女友的父母坚持认为他有责任,完全无法接受他们的婚姻,于是女友只好在泪水中和他分手了。“听说他……”电话那头的父亲有一点欲言又止。“怎么?”我追问。“听说他失恋以后染上了吸毒的坏毛病,你要小心。”对孩子的疼爱最终让父亲说出了实情。父亲的声音很低,但对我来说这个消息却宛如晴天霹雳,那一天他所有的疑点都汇在了一起:他的领带是地摊货,这说明他的经济状况在急剧恶化;他“好”得太快,而药物起作用是需要时间的;他的眼神其实除了灰暗外还有些游移……良久,我才发现自己没有挂断电话,电话的那头只传来嗡嗡的电流声。
下一次轮值夜班时我又遇到了他。这次诊室出奇的安静。他的脸色有些讪讪的,似乎从我冰冷的目光中发现了些什么。但是我还是不愿意相信他是到我这儿来骗取杜冷丁的,他的手上还是拿着那张B超报告,而我坚持要他去化验小便。我知道肾结石的绞痛往往会由于剧烈痉挛,结石会划破输尿管,造成血尿。他去了,但很久都没有从洗手间出来,于是我闯了进去,赫然发现他手上拿着一枚图钉,手指已经扎破,鲜血正在滴进尿液。他是老手了,我几乎怒不可遏。他脸色剧变,扑通一声就跪在了洗手间的地上。在我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之前,他的头重重地磕在了马赛克上。当他抬起头来,时间似乎在那一瞬间被定格了,眼前的一切使我惊呆了,他的左额角被马赛克划破,一朵血花在他的额头绽开,血的鲜红和他脸的苍白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以至于我的眼睛完全不会转动了,而从他的脸上,我看到的只是对毒品的渴求和哀怨。我的心像撕裂了一样的剧痛。“起来!是个男人你就去戒毒!”在清醒之后我声嘶力竭地狂吼着。“小声点,小声点!”他还在试图哀求。眼看着看热闹的人渐渐过来了,他这才猛地把门一摔,走出了卫生间。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还有那么可怜的一点点自尊,如果这还称得上自尊的话。第二天一大早护士焦急地告诉我,急诊科的麻醉药品柜被盗了。我向公安局报了案,案件一直没有侦破,但是我们换了一个保险柜,一个很结实的保险柜来装麻醉精神类药品。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见到他。时间是治疗内心创伤最好的医生,它将这段惨痛的经历在我的记忆中慢慢抹去,而我也显然也极不愿意去回忆这件让我痛心的往事。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平淡地过着,我像一只把头埋在沙子里面的鸵鸟,幻想着这件事情就会这样结束,我不会再见到他,但是,我还是错了。
至毒(3)
半年后我又轮转到了住院部普外科。那是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至少做好了手术把病人送走的时候你知道他们会重新恢复健康人的生活,而不是像在什么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那样,送走病人的同时心里十分清楚他们会再来,问题只在于什么时候再来以及下一次他们还能不能出院——所以我就在普外留了下来,几乎都不想走了,而普外主任似乎也很喜欢我这个做事情风风火火的小伙子,看着我的眼神老是笑眯眯的。那一天轮到我收治新病人,我们大约每一周会有一次这样的机会。快到下班了还没有一个新病人来住院,护士小姐正打算和我共庆今天的清闲,两个气急败坏的警察拖着一个皮包骨头的家伙来到病房,护士小姐的脸登时有些长了——这显然会耽误她下班后和男友的约会。看到护士整理好的住院病历我才发现患者居然是李文军。走到他的病床我仔细打量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衣服又脏又破,简直就和叫花子没什么两样,身上的气味难闻极了,同房的患者只要还能走得动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看得出来他的肌肉和活力在迅速地萎缩着,以至于身上的皮肤显得比需要的多出太多,无用的皮肤在全身各处丑陋地折叠着,松弛着;而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一丝灵动,透过他的瞳孔看到的只是空无一物。我很快搞清了情况。这几位派出所的干警打算把他抓起来遣送原籍强制戒毒,而他竟然乘警察不备突然冲到路边修鞋的小摊抓了一把鞋钉吞了下去,警察只好自叹晦气,先送他来治病。我的手上正拿着那张X光片。二十枚。二十枚尖锐的鞋钉。我几乎不敢想象他是怎么把这些玩意吞下去的,难道他就没有正常人的痛觉吗?而此刻这二十枚鞋钉正分布在从胃到回盲部(长阑尾的地方,这个地方肠子弯曲了九十度,而且有一个很狭窄的关口,异物一般很难通过),这好几米的消化道里面,其中的几枚显然已经扎破了他的消化道,他已经出现腹膜炎的症状了。我从消化道里面取出过项链、戒指甚至蛔虫,但是鞋钉还真的是第一次,而且有这么多,分布范围这么广。(顺便多一句嘴,吞金自尽的传说在中国流传甚广,但是我没有看到过这样自杀成功的案例:黄金的物理化学特性十分稳定,以至于我从患者肚子里面取出来还给家属的时候他们完全看不出来它曾经在肚子里面旅游过一次:吞金的唯一副作用很可能是你的肚子会多一道难看的伤疤。)二十枚钉子如数取出后我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知道绝不是体力上的缘故,因为我曾经在手术台上连续站过十七个小时,而下台的时候看见患者的笑容我简直还可以再打几个侧手翻。但这一次,一个并不复杂的手术,却让我汗透重衣,一屁股坐在了更衣室黑暗的角落,抽着闷烟,一言不发。我已经无法确定他身上人的成分还有多少。在我看来他只是披着人皮而已,他整个身躯、整个灵魂无疑已经被毒品这个恶魔完全占领了,这个念头让我不寒而栗,要不是实习生找到我要我在术后医嘱上签字,我不知道我还会一个人在黑暗中坐多久。剩下的几天我连看都不想多看他一眼。我装作不认识他,漠然地查着房,而我也看不出他有一点点想认我的意思。
我以为他在出院以前总该老实一点了吧。但是没有,他乘警察不备跑了,在我准备给他拆线的前一天。他的逃跑显然让民警们觉得是一种侮辱,年轻的警察们个个主动请战,发誓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抓回来。其实他这么一个身无分文,同时又被毒品折磨得弱不禁风的人能跑多远呢?第二天警察们就在一个废弃的棚屋区找到了他,而那里正是他们这些瘾君子们经常聚集的地方。于是他被遣返回老家,强制戒毒。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至少在关押期间他是接触不到毒品的。
半年后他回家了,脸色好了许多,人也老老实实了,这显然给了他父亲莫大的安慰,他甚至还打了一个电话给我,告诉我他儿子的进步。后来听说他结婚了,找了一个乡下朴实的姑娘,而且也住到了农村。后来我知道这是他父亲的安排,目的是为了不让他有机会再和原来的毒友们接触。我觉得这个决定无比英明,虽然乡下的生活要简陋许多,但是无疑能让他作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魔鬼活着。我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心情已经平复下来,我几乎觉得这是一个很完美的结局,完美得超出了我的想象。但是现实再一次击碎了我的梦想。一次我当班的时候他又来了,又是被警察拖来的。从那个显然是参加工作不久的小警察委屈的抱怨中我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这次是他的父亲看见他一年多没有吸毒了,就借了一笔钱给他做生意,试图让他东山再起。而他没到几天就把钱全部花在了毒品上面,再一次一文不名了。这一次警察抓捕他时聪明多了,没有给他任何抓鞋钉的机会,但是他也狡猾多了,他卸下了拘留室窗户上的风钩,吞了下去。他能够再一次吞下异物,但我却不愿再一次经受给他做手术的折磨了,于是我找到主任,向他解释了整件事情,求他随便指派哪一位医生接手我的任务。主任默默地听完我的讲述,笑着问我:“白求恩在炮火里做手术的故事你知道的吧?他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他勇敢呗!”我一时没明白主任的意思。主任缓缓地摇了摇头,笑着说:“如果在手术台下,我相信白求恩一定也会和正常人一样去躲避炮弹的。但是他在手术台上,那时候他的角色是一个外科医生,我想白求恩在扮演外科医生这个角色的时候没去留心炮火,甚至有可能根本不知道炮火的存在。”我低下头,若有所思。主任笑着说:“去吧,你是个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我想你会明白我的意思的。”多年以后当我回想起这段话,我认为它改变了我的一生。现在的我早已不再是一名外科医生,但是这段话让我明白了工作和生活之间差别。在做法医的时候,我就是一名不为个人感情所动的法医;而当我完成工作,我又会恢复到正常人的角色,无数的悲欢离合可以让作为法医的我淡定,但永远无法让作为常人的我麻木。于是一切都好像是在重演:同一间手术室,同样的我和他。唯一不同的是麻醉师换了,显然他也知道了这个故事,于是极不耐烦地对文军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在你的肚子上装一个拉链,省得你下回又把什么吞下去?”然后他选择了在这种情况下很不常用的麻醉方式:氯胺酮分离麻醉。这种麻醉方式最简单:麻醉师只要给病人打一针就可以了;但是这种麻醉之所以被叫做分离麻醉是因为它麻醉的只是患者的痛觉,事实上患者会在手术之中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被牵拉、切割着,只不过不痛而已,因此除非是要严密观察患者情况的手术比如说儿科手术,我们一般是不会用这种麻醉方式的,另外这种麻醉方式还有一个副作用,由于它不会造成患者肌肉的松弛,切口要相对大一些。我认为麻醉师是要故意惩戒一下李文军。而麻醉方式的选择是他们的事情,我不好多嘴,于是我选择专心扮演好我外科医生的角色。
手术很成功。我顺利地取出了长达十二厘米的风钩。完成手术之后,等我恢复到常人的时候,我决定要和他好好谈一次了。我选择了一个晚上来到他的病房。其他的病人都不在,显然大家都对他唯恐避之不及。他的右手铐在床头,房间没有开灯,一轮弯月挂在天上,将寒光透过窗户撒在我和他的身上。我坐在他的床头,背对着他,慢慢开了口。那一晚我讲了很多。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语无伦次,但是我的讲述是饱含深情的。我从我们年少时美好的回忆开始讲起,一直讲到他的蜕变,可以说讲得痛心疾首,我觉得他只要是个人,只要他不是草木,都会被我打动的。但是我没有发现他有任何反应,于是我转过身来,他看着我,眼睛里带着久违了的火热,说:“做手术的时候你给我打的是什么?比任何毒品感觉都好,你能不能再给我打一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一脸的愕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以为我没听清,眉飞色舞地向我说着手术之中他是如何如何的飘飘欲仙,最后又加了一句:“再给我一针吧!”我拂袖而去,在门口,背对着门我说了一句:“你好自为之吧。”就再也没有回头。这是我这辈子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当年的我并不清楚为什么他会觉得氯胺酮会有那么好的感觉,多年以后,当我成为一名法医,我才知道原来氯胺酮就是毒品K粉的化学成分。手术七天后我让实习生给他拆了线,警察马上带走了他。我没有和他再说一句话,但是关于他的消息还是不断地传到我的耳朵。他又被带回老家强制戒毒;从戒毒所出来的第二天他又去吸毒了;讨债的人带走了他父亲所有值钱的东西;他的父母
离婚了;他的妻子为了向他证明毒瘾是可以戒掉的不惜以身试毒,结果也染上了毒瘾……我感觉毒品就是一个深渊。一个你永远看不见底的深渊。一个人染上了毒瘾,不仅是他本人,就连他的家庭,和他相关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滑向这个深渊,不断地滑下去,不知道哪里才是尽头。
至毒(4)
读法医病理研究生的那段时间让我回到了久违的学生生活。一个暑假,我去拜访了他的父亲。那个曾经在我眼中金碧辉煌的家现在变得破败不堪,门上一张“借钱给李文军的人后果自负”的字条早已被岁月漂白,在微风中瑟瑟发抖。他的父亲出人意料的苍老。头发早已花白,连背也佝偻了起来:在我的记忆中他可是一名豪情真汉子啊。看到我他父亲愣了一下,马上把我请进了家门。这个家真的已经家徒四壁了,墙上依然挂着文军小时候的各种奖状,而当年智力竞赛的那个奖杯,就放在家里最显眼的柜子上。触摸着这些奖状、奖杯,往事一一浮现在我的面前,我的心中如五味杂陈,泪水几乎忍不住夺眶而出。他的父亲告诉我,文军正在住院。上个礼拜文军因为偷东西被人发现,从三楼跳了下来,摔断了腿。此刻到了午饭时间,他正准备去送饭。我无言以对,握了握他父亲的手,硬塞给他二百块钱,飞快地逃离了这个沉重的地方。
文军出院的那天,我鬼使神差又来到了他的家。他的腿上还打着石膏,脸朝墙躺在床上,吸着烟卷。此刻的他已经完全不像一个人: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眼圈黑得像是用墨汁染过,身上瘦得能数清每一根肋骨,膝关节奇怪地膨大着,成为这个下肢最粗壮的部分,而大腿,能看到的只是包着一层皮的股骨——甚至可以看到股骨的每一个隆起和凹陷。突然,他的父亲发现了异常,一把抢过了他的烟卷,扔在地上,狠狠地用脚踩着,喝问他:“这是哪里来的?你从哪里带回来的?”在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他的父亲抽出了一根皮带,劈头盖脑地向文军身上抽去。皮带抽在他的脸上、身上,我看不出文军有什么反应,他几乎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我甚至看不到他的皮肤上出现皮下出血的痕迹:我怀疑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可以循环的血液。文军无动于衷,他父亲却下不了手了,喘着粗气,把皮带扔在一边,坐在地上就哭了起来,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还可以哭得那么伤心,那哭声就好像是一道冲破了大堤的洪水,又好像是在森林里找不到出口的野兽。哭着哭着他突然站了起来,抓起那个智力竞赛的奖杯就要往地上摔去。我一把抢过了奖杯,把他的父亲揽在怀里,任由一个男人的泪水洒在我的肩膀。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文军活着。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我带走了那个奖杯。
我和文军最后的一次相逢居然是他躺在解剖台上。有人在铁路旁边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而民警的初步检查发现他身上有些痕迹不能用火车的碾压解释,于是就送到了我们这里。我一眼认出他就是文军,虽然此刻他已经身首分离。我甚至认出了他肚脐周围的那个胎记,我记得小时候我开玩笑说它像一只小猪。我依然按照法医工作的要求给他取了指纹,我知道他有前科,确认他的身份并不是问题。看了看他身上的损伤和痕迹后我就来到了现场,我想从现场发现一些什么来解释民警的疑问。事实上民警也倾向于他是自杀,因为他的手边就放着一份写在烟盒上的遗书,虽然上面只有三个字,“我走了”。他甚至为了防止遗书被风卷走压了一块石头在上面,这些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他是自杀,警方觉得有疑问的只是为什么他的身上湿淋淋的,而且颈部和头上都有伤痕。看着现场四周的环境,我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先是试图在小河里自溺,但是求生的本能让他游了上来;接着他试图用石头打死自己,他拿着一个石块拼命地向自己的头部打去,但是孱弱的身体还是让他没能成功;然后他想自缢,萎缩的肌肉让他爬不了那么高,因此还是失败了;最后他选择了卧轨,他选择了一个火车弯道的地方,确保司机不会先看到他,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我和我的同事都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自杀,于是我们起了争论,关于死者在死亡之前精神状态的问题。我的同事认为正常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一次自杀不成功后很难再进行第二次,何况他一共自杀了四次;先前他吞服异物的行为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他的精神状态有问题,而他精神失常的原因就是:吸毒。但我坚持认为先前他每一次吞服异物都是有目的的,不足以说明他的精神状态异常,而他对自杀弯道的选择、遗书以及遗书的摆放无疑证明了他那怕在临死之前都是十分清醒甚至明智的。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好在这一点并不影响我们对他死亡方式的判断:自杀。但是问题并没有结束:没有人认领他的尸体。这时候我才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在半年以前死于脑溢血;而他的妻子,当我找到她的时候,也已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瘾君子,因为卖淫染上的梅毒让她全身令人恐惧地溃烂着,对外界,她已完全失去了反应。
至毒(5)
我站在这黄土的旁边,三天前,我把文军的骨灰带回了故乡,临走之前我决定再来看他一眼。天上下着小雨,飘零的雨丝正如我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漫天飞舞,飘累了,就在我的肩头,他的新坟上停下来,休息一下,转眼又不知道飞到那里去了。我把那个奖杯带来,安放在他的坟头。虽然他活着的时候人不如鬼,但是他最终用死亡逃脱了毒品这个恶魔,一如凤凰涅,在临死前的那一刻,我相信他的灵魂是清白的。此刻在天国的他,已经摆脱毒魔的控制,终获自由的他,应当重新获得这份荣誉。愿文军在天国安息。网友评论选登冷天蓝:终于摆脱了毒瘾,愿他安息。普通人:法医写得真棒!可是为什么说他至少临死的时候灵魂是清白的?清白的灵魂,起码是对人没有伤害。而他呢,他的妻子仍在这世上因他忍受折磨!清白的灵魂,起码要对过往的伤害有所忏悔。他没有!他只解脱了自己的痛苦,有何清白可言?找你:楼上的,你还要他怎么忏悔,我觉得他的自杀就是他的忏悔,难道你要他把妻子一起叫上去自杀。
凶手是谁?
来上班的时候我就知道弟兄们都到下面县里去了,今天的办公室只剩下我一人。我已经设计好了这个惬意的星期五:上班的时间可以泡一杯立顿红茶,一边慢慢品味着,一边听着漫步者流淌出惠特尼浑厚的歌声,而办公室外正是春光明媚,楼下的草地一片嫩绿。下了班,我手机的积分正好够我换一张电影票;哈哈,这个星期五几乎是完美!这样休闲的生活简直让我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春的生机:似乎伸个懒腰都能听见自己骨节快乐而舒展的声音,煦暖的春光更是让我乐不思蜀——我居然在沙发上睡着了。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吵醒,刚醒过来的我还神志不清:摸了半天的手机才发现居然是办公桌上的电话在响,迷迷糊糊就听见:“我们这有个盗窃杀人的案件,你过来一下,尽快!”大约在接电话十五秒后,我清醒过来了,这时候肾上腺素急剧升高,我像装了弹簧一样,一跃而起,一边通过手机联系车辆,一边准备我的工具箱和必备器械。我不知道别人会把我的工具箱想象得如何的恐怖,但是它实在是很干练的银色(今天我看了CSI第二集,和他们的颜色、大小都一模一样,哈哈),而且,它就是我的武器,每次提着它,感觉就好像古代的武士穿上了盔甲!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神圣的感觉,记得那是几年前的一个案例:一位商人和他当过坐台小姐的二奶被人杀死在房间里面,月余才被人发现,而刑警们就是凭着现场的血手印和死者最后的通话记录千里追凶。几个月后,案犯终于落网,但是,刑警们的行程累计足够绕地球几圈,耗资数百万,甚至,出差过程中还有两起车祸,刑警两死一伤......我不知道经济学家会怎么算这笔账,拿三个刑警精英去换两个并不那么值得同情的人被杀案件的侦破,到底是否值得;但是,在我心目中,那就是对“人命关天”和“命案必破”的最好诠释!!(向上海的警察兄弟们致敬!)
这次,按照朋友的说法,是一起盗窃杀人案。我知道他的意思,虽然他的说法并不那么准确,因为在我们国家是没有“盗窃杀人”这么一项罪名的。如果盗窃被人发现而行凶,那么转化成为抢劫罪;如果造成对方死亡,那就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并不是原来的抢劫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是,无论罪名如何确定,恐怕这都是一起恶性案件!通过手机,我很快了解了大致案情:死者是一个孤老头,平常脾气不太好,亲戚不太愿意和他一起住,因此一个人住在山上,侄儿每个礼拜上来看他一次。这次侄儿一上来就惊呆了,老人家的房间门开着,锅碗瓢盆撒了一地,而老者手持铁棍,倒在房屋中央!报案后刑警们让侄儿安定下来,很快又发现一个情况:老者用毛巾包着放在床头的四千余元现金不见了!我一边听着电话,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嗯,这个案件对我来说应该不难,暴力致死往往损伤严重,我需要的就是尽可能推断出致伤工具,为破案提供线索就可以了,嗯,是这样的!县里的同志已经在殡仪馆的解剖间等我了,也来不及客套什么,披挂上阵!越检查,我就越纳闷,老者身上居然什么伤也没有,这就奇怪了,难道真有什么方法能杀人于无形?表面的检查没发现什么,解剖后倒是发现老者的冠状动脉闭塞得挺严重,但是,我知道冠状动脉闭塞不等于猝死,还有那么多冠心病的患者活得好好的呢!而且,就算是冠心病突发引起的死亡,那么是什么诱发了老者的心脏病,又怎么解释现场呢?我决定还是要去现场看看,做完解剖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我匆匆扒了两口饭,就跟着经办民警和他侄儿来到了老者的家。老者还真是住得挺偏僻,一个左邻右舍也没有,山风吹在屋后的松林里发出阵阵松涛声,老人家看来也不喜欢宠物,猫啊狗啊鸡啊鸭啊一概没有;房间的陈设也很简单,碗柜倒在地上,瓷碗碎了一地。那是一个三条腿的碗柜,另外一只脚是用绳子绑了一根木棍加固的,现在加固的木棍已经脱离了原来的位置,而外面的一条腿断了,很明显是最近新折断的,断端的外面居然有打击的痕迹,对比一下,正是老者的铁棍打的!这可不对劲了,从打击的角度看老者应该是蹲着打的,难道,贼变成了一只老鼠,躲到了根本不可能躲一个人的碗柜下面?我又让他侄儿找到老者包钱的毛巾,现在它正好好地包着几本破书呢!不对劲,更不对劲了!哪有小偷偷了东西还要拿本书包上的?难道他还怕死了的老者发现不成?我又蹲到了碗柜下面,仔细打量起来(后悔那天没带警用多波段光源,老者房间的白炽灯又太暗),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柜子腿的断端发现了一根毛发!我用放大镜看了一下,哈哈,这可不是人的,它的毛鳞太粗大,毛色也是灰黑色的,这可不符合人类毛发的特征!这时候我的心里有数了,我又叫他侄儿和经办民警一起去找钱,终于,在杂物间找到了!他侄儿拿着钱目瞪口呆,看着他发傻我就跟他讲开了:老者早就怕有小偷所以把钱藏在了别的地方,那天一定是一只小动物(后来他侄儿说山上松鼠挺多)进入了老者的房间,老者追赶小动物的时候打断了碗柜的腿,锅碗瓢盆撒了一地,老者气极攻心就......我决定下次让他侄儿抓一只松鼠和这根毛发比对一下。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三点,我没有了出发时的豪迈,但是我的心里却并没有感到失落,毕竟,在这个案件我没有看见任何罪恶。
一起不该发生的矛盾
我在网站上看到过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一种认为现在医疗事故由医学会或者卫生局鉴定,这是自己人给自己判案,明显不合理也很难保证公正,法医应该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另一种则认为法医和医生隔行如隔山,不应该参加医疗事故鉴定,我不知道谁是谁非,都有道理,但我们这儿法医是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
去年冬天就有这么一个案件,苍阳市卫生局医政科找到我们,说有一起医疗事故争议要我们帮忙。二话没说我先答应了下来,接着了解了一下基本情况。事情是这样的,死者是一位老年女性,前一段时间遭遇了车祸。车祸当天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老人家多处骨折,神志也不是很清楚,但是经过抢救老人家本来已经稳定了,从重症监护室转到骨外科一周后的一个晚上,老人家叫家人拿来便盆要解手,突然发了病,三十分钟后就离开了人世。这种情况家属肯定是想不通的,特别是儿子,老人家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拉扯大,还没来得及享福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离开了人世,怎么能不心痛?不过说实在的,可能是做过医生的缘故,我对医院也很理解,当医生的没人想把病人治死,出了这样的结果他们也很烦。走上高速公路不到一小时我就到了,没想到的是院长办公室一片狼藉,看来冲突不小。我们让双方当事人都坐下来,我们需要了解情况。来的人有死者的儿子和其他近亲属三个人,院方也派三个人来介绍情况,包括主治医生。奇怪的是真的大家坐下来了气氛反而有点沉闷,居然没人肯先说话了,我笑了一下,让家属先说。家属说的情况和我刚才了解的情况一样,但是我注意到说话期间他接了一个电话,他说道:“爸爸现在很忙,你先在学校等一下,一个小时候后我开车来接你。”在他准备接着往下说的时候我打断了他的说话,对他说:“今天我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说法,这个请你放心。同时死去的人已经死去了,我也请你节哀顺变。另外,在这个时候请你格外注意你活着的家人,照顾好他们,你已经经不起下一个意外了,所以,请你先把小孩的事情安排好,另派一个人去接他,然后我们再开始好吗?”我的话显然让他思考了一下,安排好这件事情后他接着说了下去,我不时地做着一点记录,虽然这些情况我已经了解。下面接着讲的是主治医生,看得出他还很年轻,很紧张,时不时地舔一下嘴唇,腿也在下意识地抖动着,显然他没有考虑到家属能不能听懂,说了很多专业名词,我注意到的是他很敬业,因为星期六、星期天也就是案发前两天他都来查了房。等我了解完我想知道的一切,我知道下面该是我说话的时候了。首先我让医院把封存的病历拿出来,当着双方拆封,看完病历后当面复印了一份给家属。然后我要求家属中派出一个懂医的,医院方面也派一个人,一起参加解剖。我知道,揭开谜底的时候到了。解剖结果一点也不出乎我的意料,坦率地说跟我设想的一模一样,因为同样是在苍阳县,前不久我也遇到过一个类似的案件,只不过上回不是医生造成的,也就不是卫生局的管辖范围而已。听了案情我们就怀疑这是一个肺动脉栓塞的案例。原因是这样的:这种病往往出现在长期不能下床活动的患者,比如说骨折的人或者是重病号,长期的不能活动让血流减慢,他们的下肢或者其他的什么静脉会形成血栓,当然老年人血流本来就比较慢就更容易发生了;当由于某种缘故让这个血栓脱落的话,它会沿着血流的方向前进,首先是回到右心,这一段路程越走越宽问题不大,但是一离开心脏进入肺动脉,下面的路就越来越小了,往往会卡在肺动脉左右分枝的附近,这样整个肺就失去了血液循环,人虽然可以吸气,但是氧气无法运出,甚至有可能肺会坏死,你说人会不会死亡?这次和上次唯一的不同是,上次受伤的老者拆了石膏后迷信地找来了巫师,巫师装神弄鬼地弄了一番后对他的伤处挤挤捏捏,正是这几下挤挤捏捏让固定的血栓脱落,最后导致了老者的死亡,这个我们管它叫诱因,巫师多少是有责任的,这次呢,极有可能是患者要解手的活动导致了血栓的脱落,医院一点责任也没有。这时候法医应该注意的第一是要做到证据确凿,因此心脏和肺动脉必须原位切开,发现栓子后照相固定证据,因为如果是心脏已经离开了周围的解剖结构,血栓到底是哪儿来的就有点说不清了;然后还得找到血栓的来源,这个患者骨盆有骨折,因此下肢腓肠肌和髂静脉都要特别注意。血栓在横断切开的腓肠肌找到了。当场看到解剖过程的外科主任和患者家属(一个护士)都心服口服。死因已经找到了,但是这件事还没有完。没过多久,死者家属找到了我,这时候他们已经是追悔莫及了,显然这种情况下,肺动脉栓塞属于骨折后石膏外固定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疗事故是无法构成的了,医生的处理包括打石膏没有任何失误,那么他们现在面临的是两个问题,第一是医院会不会告他们扰乱公共秩序,第二是难道人就白死了?第二个问题是我的本行,当时我就答复了他们:这种情况第一是难以避免,这个病出现在任何医院都是回天乏力,因此家属不要过于自责,说什么换个好医院会不会好一些,再者,我们是这样分析死因的:直接死因是肺动脉栓塞无可置疑,但是这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车祸,因为没有车祸就不会骨折,没有骨折当然谈不到骨折的并发症,矛盾的根源还在车祸上,鉴定结论上我已经体现了这一点。第一个问题不是我的本行,但是,我还是做了一件事情:我给医院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患者家属已经对砸了医院追悔莫及,愿意做出赔偿,教育目的已经达到了。我不知道我做的是对还是错?严格地说这不是我的职责范围。但是我常常想:如果大家特别是患者家属多一点医学常识,这个矛盾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
庸医
严格地说这不是一起医疗纠纷,因为行医的人根本没有医师执照。在我们国家这种情况叫非法行医罪,但是这个案件给了我太多的无奈……
那天一大早县里的一个法医同行打电话过来,说有个案件要帮忙,平时就挺熟的,我也没多说什么,就答应了。一路风景不错,他所在的县本来就是一个国家级风景区。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没觉得多久就到了,先是了解卷宗,这是一个卫生局转来的案件,一位外来民工的因为经济问题到私人诊所给老婆接生,一生下来孩子就死了,接生婆看见这个情况连脐带都没剪就跑了,幸运的是大人马上转大医院抢救了过来。民工当晚就告到了卫生局,卫生局一查没有行医执照,给民工做了一个询问记录,第二天一早把案件转来了公安局,因为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卫生局无权管辖。公安接到报案当然是首先做鉴定,看医疗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联系,是不是构成犯罪,如果构成,马上抓人;如果不构成,那么这是一个无照营业的问题,仍然归卫生局管辖。(你晕了没?我也晕!但是没办法,执法者都不依法行事怎么办?)我叹了一口气,能做的只是时不我待,马上动手!拖得越晚,这个罪犯就跑得越远!(当晚接生婆就跑了,公安无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通缉或者协查。)
这真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婴,头发指甲都长出来了,说明孩子发育得很好,肺里已经有了空气,说明他临死前还感受过过人世间的气味,胃内也有了空气;十二指肠还没有,说明他还没来得及尝尝做人的味道,生下来不到半小时就离开了人世!我几乎是噙着眼泪做完解剖的。我只能说:天若有情天亦老!我得承认,我对孩子有一种特殊的怜爱。我不怕断肢残臂,因为损伤越多留给我们的证据就越多,但是每次解剖对象是可爱的孩子的时候,我心里都很不舒服。所以有的法律专家认为新生儿死亡的案件应该比成年人判得轻一些(实际中有时候也是这么做的),我特别不服气!既然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新生儿不是人?镇定心神,我还是恢复了我的职业本能。新生儿死亡案件中,死因千差万别,什么脐带绕颈、羊水吸入都有可能,现在“医生”也跑了,病情也问不到了,这还真是考验我真本事的时候了!很快,我就发现了一系列不正常,首先是头部有一个十厘米左右圆圆的包,妇产科叫“产瘤”,一般这是生小孩子不顺利时上了吸引器啊什么的造成的,刚刚看卫生局的记录明明没有用吸引器啊?怎么回事?或者就是小孩有很多的窒息表现,比如说小孩的睑结膜和口腔粘膜都有很严重的充血、出血,胎粪也出来了(新生儿的粪便是绿色的,做过妈妈的应该知道),就好像我们在一些勒死案件中看到的一样,我马上重新量了脐带,四十九厘米,不长啊,再说也没有颈部的勒痕,一定不是脐带绕颈,那是怎么回事啊?打开头颅我才发现,小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很明显,是颅内出血。可是,如果鉴定结论就写到颅内出血引起死亡,我是可以交差了,但是这个案件还是解决不了啊?为什么会颅内出血,颅内出血和“医生”的处置不当有没有关系才是解决这个案件的核心所在!我脱下手套,一边仔细地重新阅读卫生局和公安局的卷宗,一边摆弄起我的手提电脑查找资料大约半个小时,案情终于豁然开朗了!原来一切的症结在于错误的用药!“医生”给产妇肌肉注射了催产素!催产素的使用本来在妇产科是个常事,一般有三种给药途径:滴鼻、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但是肌肉注射只能用于产后出血,催产一般是静脉滴注,而且以每分钟八滴的速度缓慢进行,一边根据产妇的宫缩情况调整快慢,而肌肉注射一注射进去就没办法调整了,它只能持续不断地进入产妇的血液循环,不断地刺激子宫收缩,哪怕是已经造成了孩子的产瘤,哪怕是已经让孩子窒息,哪怕是让孩子颅内出血!这等于是让亲生母亲杀死孩子,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也正是这个原因,这位产妇只要一个小时(经产妇会快一些,但是最快也不能少于两个小时)就“生出”了孩子,一个鲜活的却因为野医催产素使用不当而颅内出血死亡的孩子!我的心情特别沉重。每年,仅仅因为青霉素不做皮试造成的患者死亡的非法行医案件在我手上就会有二三起,更不用提其他复杂一点的案件了。这里面涉及太多的问题,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