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尘埃落定
埃勒里·奎因手握着门钮,推开了门。这位年青人身上发生了些微妙的变化,
他神情严肃,目光锐利。扫了屋内一眼后,他又退回了前厅。
“请进,警督。”他低声说着,为警督推开了门。斯科特·韦尔斯警督含糊地
道了谢,拖着肥胖的身躯进了屋。两名身着便服的保镖神色庄重,一左一右地护着
他向办公桌走去。
理查德·奎因警官紧跟着进了屋。他脸色苍白,身子挺得笔直,看上去显得有
些怪。他默默地跟在警督后面。
紧随其后的是地方检察官享利·桑普森及他的助手,红发的提莫西·克罗宁。
两人对一屋子的人视而不见,正小声交谈着。
维利走在最后。他仔细地关上前厅的门,示意布什回到岗位上,这才又坐回到
克劳舍身边。保安主任抬起头来,询问般地看着维利;维利一言不发,坐正了身子。
两人将注意力转向了进屋的那几个人。
埃勒里一行人站在屋前方的办公桌边,屋内泛起了一阵低语声,人们在小声议
论着。奎因警官指了指桌子右边稍靠后的一张皮椅,请警督入座。韦尔斯似乎深沉
了些,也明智了些——他无言地在椅子上坐下,双眼紧盯着埃勒里沉默的背影。
三名警卫退到墙边,加入了其他侦探的行列。
奎因警官在桌子左边的一张大椅子上坐下,克罗宁坐在他边上。地方检察官紧
挨着警督坐了来。桌子捆在中间,桌面上的物件引人瞩目;桌子的两边各坐着两名
官员,它成了全场的焦点……
一切已准备就绪。
警督唐突地询问埃勒里是否满意。埃勒里面带嘲讽地审视了一遍屋子及屋中的
众人,随后给了警督一个肯定的答复。他站到桌后,身后就是那扇落地窗。他低头
看着玻璃桌面,伸手摸了摸书挡,摆弄了一下那罐白色粉末……他微笑着站直了身
子,抬着摘下夹鼻眼镜,从容地看着一屋子默不作声的观众。他在等待着……直至
屋中鸦雀无声时,他才开口说话。
“女士们,先生们。”乏味的开场白!然而,空气中却隐约颤动着某种怪异的
东西,这是众人同时嘘出的一口气。
“女士们,先生们。60个小时之前,有人在这幢楼里开枪打死了温妮弗雷德·
弗兰奇夫人。48小时前,她的尸体被人发现了。今天早上,我们聚集在这儿,召开
一次非正式的审判大会,目的就是要揪出杀害她的凶手。”他的语气相当平静。说
到这儿,他略微停了一下……。
但自从同时嘘了那口气后,众人似乎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的了。没有人大声
说话,也没有人喃喃低语,人们只是泥雕木塑般地坐等着。
埃勒里的声音听着有些刺耳。“很好!有必要先把一些事情解释清楚。韦尔斯
警督——”他微侧着身子,看着韦尔斯,“我主持这场非正式的审讯,是得到您允
许的,对吧?”
韦尔斯点了一下头。
“那么,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埃勒里转向观众,继续说道。“这场审讯本应
由奎因警官主持的,但他的喉咙有些不舒服,不能长时间说话,所以只好由我代行
其职。是吧,先生?”他郑重其事地朝父亲的方向欠了欠身。警官脸色惨白,默默
地点了点头。“另外,”埃勒里继续说道,“如果我在今早的审讯过程中用到‘我’
这个词,请诸位务必记住,这只是为了图方便——实际上,我是在替奎因警官介绍
调查经过。”
他突然停了下来,挑衅般地扫视了一遍屋内众人。除了睁得大大的眼睛和支得
长长的耳朵,他没再发现任何别的迹象。他立刻转入了对弗兰奇谋杀案的分析。
“女士们,先生们,我将向各位介绍一下整个案子的调查经过。”他的神情严
肃而果断。“经过一层层推理,一次次观察分析,我将逐步引导诸位得出必然的结
论。哈格斯托姆,都记下了吗?”
众人都顺着埃勒里的目光向哈格斯托姆看去。他就坐在墙边的那群侦探中,一
手握着铅笔,一手拿着速记簿。他点了点头。
“今早这儿发生的一切,”埃勒里面带笑容,解释道,“都将记入本案的官方
档案。题外话就说到这儿吧!”他清了清嗓子。
“周二中午12点15分左右,有人发现了温妮弗雷德·马奇本克思·弗兰奇夫人
的尸体——她是被枪杀的,中了两枪,一发子弹击中了心脏,另一发击中了心脏下
面的心前区。奎因警官赶到现场后,注意到了几点情况,正是这些情况使他相信—
—”他停了一下——“底层的展示橱窗并不是真正的凶杀现场。”
屋里一片死寂。好奇、恐惧、反感、悲痛——一张张专注、惨白的脸上展示着
人类的各种感情。埃勒里迅速地接着往下说道:“调查的开始阶段由五个部分组成。
它们都表明,橱窗并不是谋杀现场。”
“我们首先了解到,周一晚上,弗兰奇夫人还拿着她自己的那把寓所钥匙,但
周二早上,尸体被发现时,钥匙却不见了。夜班总管奥弗莱赫提证实,周一晚上11
点50分,她离开夜班室,乘电梯上楼时,手里还拿着钥匙。但她死后,钥匙却不见
了,我们搜遍了整座楼也没能找到。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那就是:这把钥匙和这
个案子有某种联系。什么样的联系?这把钥匙是寓所的大门钥匙。如果它不见了,
难道这不意味着寓所也在这案子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把失踪的的钥匙如此可疑,所
以我们至少有理由相信:寓所可能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稍作停顿。听众中有人皱起了眉头,见此情景,他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
“你们以为这是牵强附会的推理?我在你们的脸上看到了不信任。但请记住我
刚才说过的话。钥匙不见了,这事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但当它和另外四个事实结
合到一起时,它的重要意义则是不可低估的。”
他又返回到主题上。
“我们所掌握到的第二个情况不仅怪异,简直可以说是令人发笑——附带提一
句,诸位将会发现,侦破案情所依赖的并非是那些重大、显著的要素,一些不协调
的事物往往是破案的关键。我今早有幸在此提及的,也将是一些不协调的东西……
我提请诸位注意这么一个事实,即谋杀肯定是在午夜12点后不久发生的。助理医官
普鲁提医生在他的验尸报告中指出,弗兰奇夫人的尸体被发现时,她已身亡近12个
小时,因此我们不难推断,作案时间是在午夜后不久。”
“女士们,先生们,如果弗兰奇夫人是在午夜后不久被人枪杀在橱窗里的,”
埃勒里接着说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那么,凶手不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就
是在手电的微光下作的案!因为橱窗中没有照明设备——实际上是没有灯泡——甚
至连电线都没有。但我们却得假设凶手和被害人在那儿见面,两人谈了会儿,或许
还吵了起来,然后他开了枪,不偏不倚正中两个要害部位,他把尸体塞进壁床,清
理干净血迹,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一间橱窗屋里完成的,而这屋里最好的照
明设备也不过是一只手电筒!不,这根本不合情理。因此,奎因警官断定,凶杀并
非发生在橱窗内。我相信,这个观点是非常符合逻辑的。”
听众们兴奋地悄悄议论着。埃勒里微笑着继续往下说。
“然而,他并不是单凭这一点得出结论的,还有另外一点,也就是我要说的第
三点, 即这支口红——这支细长的镂银口红——套子上刻着C。这是我们在死者身
边的手包里找到的。这支口红显然不是弗兰奇夫人的,关于这个问题,我现在暂时
不谈。这支口红与案子的相关之处在于,它的唇膏颜色比死者唇上的唇膏颜色深得
多。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自己的口红——她用一支色泽稍浅的口红涂的嘴唇——应
该就在附近。但我们却没找到它!它可能在哪儿呢?或许是凶手把它带走了?这听
起来太荒谬了。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这支失踪的口红就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
为什么是在楼里某个别的地方?——为什么不是在弗兰奇夫人的家里?或者至少是
在商店外?”
“我这么说是有充分理由的。弗兰奇夫人的双唇上涂着淡红色的唇膏——那是
两片将永远保持沉默的双唇——它们表明,她尚未修饰完双唇!她的上唇两侧各有
两块唇膏印,下唇中央处也有一小块。唇膏尚未抹匀——这些唇膏被点上之后,显
然就一直那么呆在那儿了……” 埃勒里转向玛丽安·弗兰奇, 彬彬有礼地问道:
“弗兰奇小姐,您是怎样涂口红的?”
女孩轻声答道:“就像你说的那样,奎因先生。先在唇上点上三点,上唇两侧
各一点,下唇中央一点。”
“谢谢。”埃勒里微微一笑。“‘那么,我们就此掌握了明确的证据。它表明,
一个女人刚开始修饰双唇,但却没有完成整套程序。但这太奇怪了,简直不符合常
情。几乎没有什么事能妨碍女人们完成这种细活。几乎没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现
了某种暴力干扰。暴力干扰?发生了谋杀!这会是干扰吗?”
他语气一转,加快了速度。“似乎有这个可能。但无论如何,弗兰奇夫人不是
在橱窗里涂的唇膏。口红哪儿去了?后来我们在这间寓所里找到了它,这完全证实
了我们的猜想……”
“我们掌握的第四点情况是一个生理学现象。尸体上血迹稀少,普鲁提医生对
此感到奇怪。两处伤口——尤其是其中的一处——应该血如泉涌才对。心前区内有
许多血管和肌肉,子弹穿过时破坏了这些组织,留下了锯齿状伤口。但血到哪儿去
了?是凶手把它擦干净了?但伤口流了那么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
他不可能擦干净所有的血迹。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推断,血流到了——别的地方。
这意味着,弗兰奇夫人是在别处被枪杀的,而不是在橱窗里。”
“第五点是个心理学观点,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会接受的。
但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它的说服力是无可辩驳的。因为我的大脑告诉我,橱窗不
可能是凶杀现场。任何一位潜在的凶手都会认为,选择这种地方作案不仅荒谬、愚
蠢,而且非常危险。会面与谋杀必须私下里秘密进行——这是必备的具体条件。而
橱窗根本达不到这些要求。它距夜班总管的办公室不到50英尺。周围又有人定时巡
逻。杀人必须开枪——但没人听到枪声。我列举了五个理由,其中任何一个单独拿
出来都不具有说服力,但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其意义却是非常重大的。奎因警
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断出,橱窗不是凶杀现场。”
埃勒里停了一下。听众们一脸的迫切与渴望,专注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韦尔
斯警督瞪着他那双小眯缝眼,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着埃勒里。警官则陷在沉思之
中。
“如果橱窗不是凶杀现场,”埃勒里继续说道,“那么,凶手到底在哪儿杀的
人?钥匙将我们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隐秘、照明,涂口红的合理场所——看
起来,寓所显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断力和洞察力,同时,
也因为初期调查当时正在进行中,他不能离开橱窗,所以,他就派我来寓所,看看
能找到些什么。我照办了,结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我在卧室的梳妆台上找到了弗兰奇夫人自己的这支口红,这是我在寓所找到
的第一件东西。”埃勒里从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红,让众人看了看。“这支口红
当即表明,弗兰奇夫人周一夜里曾来过寓所。我是在桌上一只螺钿小碟的卷边底下
找到它的,卷边完全把它遮住了,这表明,凶手可能忽略了它。实际上,凶手根本
不会想到要找它,因为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弗兰奇夫人包里那支口红的颜色和她唇
上的口红颜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妆台上找到了口红,这意味着什么?情况似乎相当清楚:弗兰
奇夫人正在里屋的梳妆台前涂着口红,这时有人打扰了她。但我搜查屋子时,却发
现口红仍在桌上,所以我觉得,这说明弗兰奇夫人不是在卧室被枪杀的。那么,是
什么打扰了她呢?很显然,要么是有人敲门,要么是凶手进屋时发出的声响。但绝
不会是后一种可能,因为凶手没有寓所的大门钥匙,这点我很快就会向诸位证明。
那么,一定是有人敲门了。而且,弗兰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着这敲门声,因为这
声音对她的震动如此之大,或者说对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于使她立刻放下口红,
顾不上抹匀唇膏,便急匆匆地穿过书房,跑进前厅去为夜访者开门。当时的情形可
能是这样:她开门让来人进来,两人进了书房。弗兰奇夫人站在办公桌后,来人面
对着她,站在她右边——也就是说,弗兰奇夫人站在我现在的位置,杀手站在哈格
斯托姆侦探现在坐着的位置附近。”
“我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迅速地说道。“很简单。搜查书房时,我发现,
桌上的这两个书挡,”——他小心地举起那两个书挡,向听众展示着——“被人动
了手脚,一个书挡毛毡护垫的颜色比另一个浅。据威弗先生介绍,这对书挡是格雷
先生今年送给弗兰奇先生的生日礼物,刚在桌上搁了两个月。威弗先生还介绍说,
书挡刚拿来时完好无缺,底座上毛毡的颜色完全相同,而且这对书档从未离开过这
间屋子,或者说,它们实际上从未离开过这张桌子。那么,毛毡显然是在前天夜里
被人换过。在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毛毡后,我们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毛毡与玛瑙石相
接处的浆糊痕迹上,我发现了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
“浆糊还有点粘手,”埃勒里说道,“这说明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经我本人
粗略验查及警察局指纹专家分析鉴定,那些粉末被证实是普通的指纹粉,就是警方
用的那种。但指纹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发生。书挡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这说
明指纹被擦掉了。那么,为什么要用指纹粉?这很明显,凶手先在书挡表面洒上粉
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指纹擦掉。这再明白不过了。”
“但这又引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凶手到底为什么要动这些书挡呢?”埃勒
里微微一笑。“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将揭示一段重要内幕。我们现在已经知
道,凶手动书档的目的是要换掉其中的一块毛毡护垫。但他为什么要换毛毡呢?”
埃勒里以一种恶作剧般的眼神挑战着众人。“只有一个合理答案,那就是为了
隐藏或消除犯罪痕迹。但这可能是怎样的一种痕迹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块
毛毡,跑到楼下卖毛毡和台面呢的柜台(诸位可以设想一下这其中的风险),取回
毛毡和浆糊,最后再把新护垫粘到书挡下?这肯定是个具有毁灭性的痕迹。我所能
想象到的最具毁灭性的犯罪痕迹就是——血迹。这就是答案。
“普鲁提医生曾明确表示,伤口肯定流了许多血。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兰奇夫
人中弹时的确切位置,就是在这个位置上,她心脏里的鲜血喷涌而出!于是我开始
设想当时的情形。书档当时应该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对着我现在的位置,那么,
血一定从我现在站着的方向流过去的。如果我们假设弗兰奇夫人是站在这儿被枪杀
的,第一颗子弹击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区,那么,血肯定喷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
后顺着桌面流到书挡下,浸透了毛毡。于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倾去,这
时,从同一方向又射来了第二颗子弹,正击中她的心脏。这个伤口也流了些血。只
有距离桌中央较近的那个书挡沾上了血污。整块毛毡血淋淋的,所以凶手不得不将
它揭掉,另换一块新的。他为什么要隐匿这一犯罪痕迹?我稍后将做出解释。至于
那块新毛毡的不同颜色——在人造光线下很难真正地辨认清颜色,这要比在日光下
困难。有点光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在晚上,这两种绿色看上去无疑是相同
的,但在阳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们的差异……
“诸位现在应该明白了吧,我们就是这样推断出了弗兰奇夫人被谋杀的确切场
所。至于杀手的位置,这可以从子弹进人身体时的角度来判断。弹头方向向左,而
且伤口呈现锯齿状,这些都表明,对于受害人而言凶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个位置上。”
埃勒里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轻轻擦了擦嘴唇。“我稍稍有些离题了,”他说道,
“因为有必要让诸位认识到,我现在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它足以证明谋杀是在寓
所发生的。在发现这个被动了手脚的书挡前,我对此还不能确定,尽管我曾在隔壁
的牌室中找到这些纸牌和烟蒂。”他向众人晃了晃这两样东西。
他把那块钉着纸牌的木板放回到桌上。“我们在牌室的桌上发现了这些牌,当
时它们就是这么摆着的,让人一望便知这是一局未玩完的俄罗斯‘本克’纸牌游戏。
威弗先生证实说,前天晚上牌室还是干干净净的,而且桌上也没有牌。这显然意味
着,那天夜里有人在牌室打牌。威弗先生还进一步证实,在弗兰奇一家、他们的朋
友和所认识的人中,唯有弗兰奇夫人及其千金伯尼斯·卡莫迪玩‘本克’牌——实
际上,母女俩对这种牌戏的痴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了。
“牌桌上还有一只烟灰缸,缸里的烟蒂上标着的品牌名是‘公爵夫人’——威
弗先生再次证实,这是卡莫迪小姐的个人品牌。烟上熏有她最喜欢的香味,紫罗兰
花香。
“这么看来,弗兰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周一夜里似乎都来过寓所,而且卡莫迪
小姐还抽了她那特制的香烟,母女俩还玩了会儿她们喜爱的‘本克’纸牌游戏。
“我们在卧室的壁橱里找到了一顶帽子和一双鞋。经弗兰奇家的管家安德希尔
小姐和女拥基顿小姐辨认,它们都是卡莫迪小姐周一离家时的穿戴物。谋杀就发生
在周一夜里,而卡莫迪小姐自离家后便下落不明。我们还发现,壁橱里少了一顶帽
子,一双鞋,这似乎表明:那女孩脱下了自己的湿鞋帽,换上了不见了的那套干鞋
帽。
“这个问题就说到这儿吧。”埃勒里停了一下,扫了眼四周,眼中闪着奇异的
光。屋内鸦雀无声,人们似乎都着了迷,只顾全心全意地听他罗列那些不断增多的
罪证。
“我将提到非常重要的一点……既然我已经知道了寓所是凶杀现场,那么,问
题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移到楼下的橱窗里?他这么做是出于
什么目的?他肯定是有目的的——那些精心策划的奸诈诡计我们见多了,自然不会
相信凶手是个疯子,会无缘无故地干出些傻事。
“第一个可能性就是:凶手转移尸体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凶杀
现场、但这和事实不符。因为,如果凶手想清除寓所中所有的犯罪痕迹,他为什么
不把‘本克’纸牌、烟蒂、鞋帽一起清理掉?确实,如果尸体没有被发现或没有人
怀疑到发生了谋杀,那么,即使找到这些东西,人们也不会想到有人犯了罪。但凶
手不能指望永远藏着尸体。总有一无它会被发现的,到那时,寓所将被搜个遍,纸
牌、烟蒂和其他东西都将表明:寓所就是凶杀现场。
“因此,凶手转移尸体显然是另有原因。会是什么原因呢?经过反复琢磨,我
们得出了结论——是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很简
单,不过是动动脑筋罢了。橱窗展示每天都在12点整开始,这是一条不变的定例。
正午之前,没人会进橱窗。这些都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如果将尸体藏在壁床里,那
么,凶手便可以绝对放心,在正午12点15分之前,她是不会被发现的。这就是现成
的理由——它是混沌中的一线光明。既然橱窗弊端重重,凶手又为什么要选它作为
藏尸所?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得原本就毫无头绪的案情变得更加复杂。现在我们已经
可以确定,凶手之所以不嫌麻烦地将尸体扛下六层楼,藏进橱窗里,是因为他知道,
这样一来,整个早上尸体都不会被发现。
“从逻辑角度出发,这显然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推迟发现尸体
的时间?仔细想想,诸位便会明白,只有一个理由能够令人信服——因为他得在周
二早上干件事。如果尸体在早上被发现了,那么这件事就有可能干不成,甚至泡了
汤!”
众人屏住了呼吸,渴望着他的下文。
“这怎么可能呢?”埃勒里问道,他的双眼闪闪发光。
“我们暂时换个话题吧……不论凶手是怎么进入店内的,他肯定在店里呆了一
整夜。他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方式进入店内,但却绝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去。
他可能白天就躲在了店里;他也可能在打烊后从雇员入口溜进去;或许还可能在夜
里11点,趁供货卡车卸载第二天的食品时从货物入口溜进去。他很可能选择了最后
一种方式,因为奥弗莱赫提没见到有人从他的入口进楼,而且夜里11点进楼也更符
合凶手的目的,他不必从下午5点30起就一直在楼里藏着,一直等到午夜。
“但他是怎么出来的?奥弗莱赫提没见到有人从他守的门出来;其他所有的出
口都紧锁着;三十九街上的货门11点30就锁上了,而弗兰奇夫人15分钟后才到店里,
半小时后,她才被杀身亡。因此,凶手没有逃出去的退路,他只能在店里呆一夜。
那么, 在早上9点,商店开门营业前,他是出不去的。开门后,他则可以混迹在早
到的顾客中溜出商店。
“但这儿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 如果9点时他能自由地离开商店,那他为什么
不直接去干他要干的事?为什么还要费尽周折地把尸体藏进橱窗,以保证她不被提
前发现? 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确实转移了尸体。这样看来,9点时,他不能自由地
离开商店。他必须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即便在9点后,他仍得呆在店里!”
众人同时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叹。埃勒里的目光迅速地在屋内扫过,似乎急于
确定到底是谁被惊得目瞪口呆,或许还露出了恐慌之色。
“看得出来, 你们中有几位已经得出了结论。”他微笑道。“我们这位凶手9
点之后还得呆在店中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和商店之间有着某种联系!”
这一次,众人的神情有了差异,有的不信,有的怀疑,有的畏惧。每个人都下
意识地和邻座拉开了距离,似乎突然意识到这最后一句话将许多人都牵扯到了其中。
“是的, 这就是我们得出的最后结论, ”埃勒里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如果我们这位神秘的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者是店里的主管人员,甚至是高级行
政人员,那么一旦尸体被发现,而他不在场,这肯定会引起人们注意的。他绝不能
让人注意到他不在场,但同时,他又必须脱身去办一件至关重要的事。他进退两难。
这份备忘录,”——他向众人展示了一下那张蓝色备忘录——“是威弗先生头天晚
上留在桌上的,凶手肯定看过了。备忘录上写得清清楚楚,威弗先生和弗兰奇先生
将于第二天早上9点在寓所见面。如果他将尸体留在寓所里,第二天早上9点时,谋
杀就会曝光,警方将开始缉拿凶手,到那时,他根本就没法溜出去干他的神秘勾当,
连打个电话都会被人盯梢。因此,在他溜出去办事,起码在他打电话出去之前,他
得确保尸体不被发现。(如果没人想起查电话,电话联系倒是一种不留痕迹的联系
方式)他知道,若想确保尸体不被提前发现,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把她藏进橱窗里。
他这么做了,而且干得很成功。调查进行至此,我们终于弄清了凶手如何进店这个
小问题。我们拿到了周一的时间登记表。我们刚才说过,这位凶手肯定是店里的雇
员, 要不就是和商店有着某种其他联系。但从表面上看,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样在5
点30或5点30前离开了商店。 那么,凶手一定是从货门进入店内的,这是余下的唯
一途径。
“既然我们谈到了凶手希望推迟发现尸体的时间,那有必要再提提另外一个问
题……我觉得,这位神秘的凶手在清理现场时,不但要冒着非比寻常的风险,而且
还费尽了周折,这一点,诸位肯定也想到了吧。例如——他得把尸体扛到楼下。但
这可以理解,因为他得在早上抽出时间去解决一件暧昧的事,附带说一句,到目前
为止,我们仍未对这件事做出解释。而且——他为什么不嫌麻烦地干了许多事?比
如换新护垫,擦干净血迹等等。答案仍是一样的,因为他需要早上的时间。如果第
二天早上9点时威弗先生发现了血淋淋的书档, 他肯定会立刻怀疑到出了事,这样
一来,凶手溜出去办事的机会无疑将严重受挫。如此看来,凶手要办的事显然十万
火急——这事如此紧迫,以至于在事情办完前,他甚至不能冒险让人怀疑到发生了
谋杀……”
埃勒里停了停,从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叠纸片看了看。
“我们已经得出了一个大致结论,即我们正在寻找的凶手和这个商店有着某种
正式或半正式的联系。我们暂时将这个结论搁在一边。”他终于开口说道,“在开
始另一番思索前,我要提醒诸位记住我刚才的话……”
“几分钟前,我曾请诸位注意四样具体物证,它们都表明,周一夜里,伯尼斯
·卡莫迪小姐曾到过寓所。按照发现顺序的先后,这几样物证分别是:‘本克’纸
牌,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亲独有的嗜好;熏有紫罗兰花香的‘公爵夫人’牌香烟,
这是卡莫迪小姐自己的品牌烟;卡莫迪小姐周一下午离家时减的帽子;还有她的鞋,
这也是她离家时穿的。
“现在,我要向诸位解释的是,这些物证不但远远证明不了卡莫迪小姐曾来过
寓所,它们恰恰表明了她那天夜里根本就没来过。”埃勒里紧接道,“‘本克’纸
牌是无可指摘的,牌摆放得很合理,所以我们暂时先不考虑它。”
“但这些烟蒂却将使我的解释更具启迪性。这些——”他举起了展示桌上的一
个烟灰缸——“这些烟蒂是在牌室的桌上发现的。”他从中拾出一个烟头,高高地
举了起来。
“诸位都看到了吧,这支烟几乎被全部抽完了——实际上,只剩下了印着商标
的一小截。这个烟灰缸里有10至12个烟蒂,全都拍成了这样,无一例外。
“另一方面,我们在弗兰奇家卡莫迪小姐的卧室里发现了这些烟蒂。”他举起
了另一个烟灰缸,从那乱糟糟、脏乎乎的一堆东西中掏出了一支残烟。“诸位都看
到了吧,这当然也是支‘公爵夫人’牌香烟,但这支烟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卡莫
迪小姐显然只抽了几口就把它掐灭了。这个烟灰缸是在卡莫迪小姐的卧室里找到的,
缸里所有的残烟都是同一长度。”
“换而言之,”他微微一笑,“我们发现了这么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两个烟灰
缸里的烟按理说应该是由同一个人抽的,但却抽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我们在
调查中发现,卡莫迪小姐是个神经高度紧张的人,我们马上就会对此结论做出解释
——那些非常熟悉她的人都记得,她抽起烟来一贯如此,总那么浪费,总喜欢把残
烟弄得弯弯曲曲的,没有一次不是这样。”
“由此能得出什么结论?”一个明显的停顿。“这个结论只能是:牌室桌上的
那些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另有人抽了这些烟或把这些烟蒂放在那儿,但他并不
知道卡莫迪小姐有个老的习惯,每支烟只抽三分之一就扔掉……”
“说到那双鞋子和那顶帽子,”不等听众们仔细琢磨他的最新见解,埃勒里又
接着说道,“我们发现,那双爱捣鼓的手又动了些手脚。从表面上看,卡莫迪小姐
周一夜里似乎来过这儿。周一下午和晚上都下着雨,她被淋湿了。离开寓所前,她
脱掉湿透了的帽子和鞋,从卧室的壁橱里取出原
先搁在这儿的衣物换上。但我们发现。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进帽盒里的,而鞋
子的鞋跟则从袋口突了出来。
“为验证这两样东西的习惯性摆放方式,我们做了实验。结果发现,绝大多数
女士在放置帽子时,习惯将帽沿朝上,帽顶朝下;而且,当她们放鞋时,如果鞋上
有大的装饰扣,就像这双,她们总是让鞋跟朝下的,这样,钮扣就不会挂在鞋袋上。
但壁橱中这两件物品的摆放方式却表明:摆放者对女性的习惯一无所知。结论同样
非常明显——那双鞋和那顶帽子并不是卡莫迪小姐搁在那儿的,这事是一个男人干
的。因为男性放帽子时习惯让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无法理解钮扣的重要性。架
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这是因为除这双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没有钮扣;那
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参照先例了,如果是个女人的话,她
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我承认,如果将这三件物品单独分开,一件件来看,那么,它们确实微不足
道,毫无说服力。但如果将三件东西结合起来看,它们所表明的强大事实则是不容
忽视的——烟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摆在那儿的,所有这些都是另一
个人干的——一个男人。”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尽管越来越嘶哑,但却饱含着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和这最新的推断有着密切联系。 ” 他接着说道。
“威弗先生和我在检查盥洗室时,发现了一起狡诈的偷盗事件。威弗先生的剃须刀
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踪了。 周一下午5点30后,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须刀修了脸,
然后把它擦干净,放回了剃须器内,因为这是他的最后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
第二天早上,自己没准还得用它。威弗先生周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带新刀片。周
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实是8点30,因为弗兰奇先生9点就到,他得在老
板来之前处理完一些事情并准备好报告。他打算在寓所刮脸,这时他发现,昨天傍
晚还搁在那儿的刀片不见了。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弗兰奇先生没有备剃须刀,他从
不自己刮脸。
“刀片为什么不见了?显然是有人在周一夜里或周二早上赶在威弗先生来之前
使用了刀片。可能是谁用了它?只有两个可能性:弗兰奇夫人或杀害她的凶手。弗
兰奇夫人可能把它当作某种切割工具使用;凶手可能用它剃须。
“两个可能性中,第二个当然更站得住脚。请记住:凶手受条件的制约,不得
不在店里过夜。他呆在哪儿最安全?当然是在寓所里!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楼道内游
荡,或者躲在什么地方,他都不可能获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为夜班员整
夜都在楼内巡逻。注意——我们发现有人使用了刀片。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须这道
程序。为什么不呢?我们知道,凶手是店里的雇员或行政人员,上班时,他得收拾
得体面些。既然暂住在寓所里,为什么不趁这机会刮刮胡子呢?这家伙显然是个冷
血杀手,这件事不仅没有否认这一点,反而使我们对此更加确信不疑。刀片为什么
不见了?显然是出了些问题。是断了吗?为什么不可能呢!这把刀片反复用过多次,
已经很脆弱了,将剃须器合上时如果用劲稍猛,刀片很可能就会绷断。我们姑且假
设是这样,那么,凶手为什么不把坏刀片留在那儿?这是因为凶手不仅是个奸诈的
恶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看,还是位出色的心理学家。如果将一把坏刀片留在那
儿,人们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还好好的,绝不会理所当然地以为它前一天就断了。
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们怀疑或回忆的刺激物也就不见了。被改变之物对大脑产
生的刺激要比失踪之物产生的刺激强得多。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是会这么想的。
说实话,我觉得取走刀片之人干了件正确的事——在他看来,这是明智之举。事实
证明,他判断正确。若非我追问此事,威弗先生几乎就已经忘了这把失踪的刀片。
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则是因为我一直本着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这次调查。”
埃勒里说着,微微一笑。“诸位也明白,我刚才所说的一切都只是假设和多少
有些无力的推理,但如果将我在过去10分钟内所介绍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实结合
起来,我想,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会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有人用刀片刮了脸,刀片
断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这把刀片只是发挥了它的合理用
途,并未移作它用;这进一步说明,凶手是个男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暂时探讨
到这儿,接下来,我们将思考另一个全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看,它也是整个调
查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听众席上发出一阵唏唏簌簌之声,那是身体和椅子发出的摩擦声和急促的呼吸
声,但所有的目光却始终驻留在埃勒里身上。
“诸位可能认为,”他的声音平静、冷酷,“牵扯在这个案子中的不只一人。
你们可能完全无视香烟这一确凿罪证,仍执着地认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
姐搁在那儿的,她仍有在场的可能,另一人——一个男人——在放置鞋帽时,她可
能就在边上站着或干着别的什么事。我立刻就能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他扶着桌子,稍稍向前倾了倾身。“女士们,先生们,请问哪些人有权力进入
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钥匙的持有者。他们分别是:弗兰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
小姐,玛丽安·弗兰奇小姐,威弗先生。奥弗莱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钥匙看管
甚严,如果有人动了它,奥弗莱赫提或日间值班员奥山姆肯定会知道的。但据他们
反映,没人借过那把钥匙,所以,我们不必将值班室钥匙考虑在内。
“总共有六把钥匙,但目前我们能找到的只有五把,弗兰奇夫人的那把不见了。
据了解,其他的几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里攥着。为寻找弗兰奇夫人的那把钥匙,
警方绞尽了脑汁,但仍一无所获。换句话说,它根本不在这幢楼里,尽管奥弗莱赫
提曾断言,周一晚上,弗兰奇夫人进店时,手里还拿着这把钥匙。
“这场即兴论证会开始时,我就曾告诉过诸位,大概是凶手拿走了钥匙。我现
在要告诉诸位的是,他不仅拿走了钥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这把钥匙。
“我们已经掌握了凶手需要一把寓所钥匙的确证。周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
家门没多久,管家安德希尔小姐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卡莫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