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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间梦里人 当前章节:14971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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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若梦 作者:花间梦里人

前篇   

烈日当空,通往郊外的官道尘土飞扬,急促的马蹄声和喧哗的喊杀声响彻云霄。我军刚刚攻陷一座自古兵家必争的重镇,一些散兵游勇簇拥着一辆用篷布遮掩得严严密密的马车逃跑,我率领一队精良的骑兵追杀。

败退的马车毕竟跑不过骁勇善战的精良骑兵,我越跟越近,马车突然停下,那些散兵游勇不约而同围在它的四周,誓死保护马车的主人。

混战!

刀光剑影中,我一马当先冲到马车前面,用宝剑砍掉篷布。车内端坐的竟是一名戴着面纱的白衣女子。我用滴血的宝剑挑开她的面纱,一张美丽的容颜呈现在我的面前。

好美的女子呵!她似梦一般晶莹剔透,如下凡人间的仙子,若幻似真,在刺眼的阳光下也令人目眩神迷。

面对杀气腾腾的我,白衣飘飘的女子没有丝毫畏缩,反而挺直腰身对着我的剑尖。我握着宝剑,再也无法刺下去。

面对如斯少女,我忽然对她产生一股莫名的亲切感,有一种强烈呵护她的冲动和本能。追随她的士兵被我军杀光,我无从得知她的身份。我留住她的性命,将她带回营中。      

是夜,月儿圆圆。

我喝了点酒,微醉,浑身冒着酒气出现在营房门口。我的战利品像一只受惊的小鸟从床上站起来,一条白色的丝带掉在她的脚边,那是她的面纱。自从这块面纱被我挑下后,她一直拿在手里。我弯下腰,替她把白丝带捡起来。

这个美丽非凡的女子,竟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她像梦一般轻盈,又似梦一般迷幻,我叫她若梦。

若梦看着我的目光忧郁、茫然、不安……令人爱怜不已。我捏着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起来,低头吻她湿润的而有弹性的唇。她没有抗拒我,被动地接受我霸道的亲吻。我吻得如痴如醉,双手离开她的背部,慢慢地往下移,伸进她的衣服里,轻抚她的光滑,弹性十足的肌肤。

“知道吗?我爱你。不要拒绝我,让我好好爱你!”我贴近她的耳边轻轻说。我不住地抚摸她的身躯,摸索着解开她的衣带……她成了我的女人。

从此,若梦跟着我东征西战,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有她的身影。她不会说话,心灵手巧温柔似水,每次出战为我穿衣佩剑,倚在门边目送我远去,我胜利凯旋,她又在门边静侯我的归来。她穿着洁白的衣裙倚在门边守候我的身影,成了一道挥之不去的美丽风景,令我梦萦魂牵……      

我把若梦带回京师拜见我的父母。一袭白衣并来历不明的她,没能赢得出身名门望族双亲的爱怜,被视为不祥之物拒之门外。我很爱她,舍不得将她遣送回乡,私自将她安置别苑住下。

若梦终日与花草为伍,在屋前屋后种满鲜花,换得一园清香,令我返璞归真,超脱凡世之外。每天相拥在花间漫步,成了我们这段人生的主要课题。这时的她温顺如猫,靠在我的怀里,抱着我的脖子,将吻唇贴近我的耳朵边,让她的气息薰透我的鼻子,让她的秀发瘙痒我的耳际……她望向我的目光越来越温柔,充满关爱和痴迷。

我终日陶醉温柔乡。

一直以来,我只在乎我的感受,喜欢她的绝色容颜,喜欢她的似水柔情,不曾了解她的内心,在想些什么,需要些什么。      

边疆烽烟再起,我奉旨出征。父母承诺,我班师回朝之日便是我迎娶若梦之时。

今生今世,我一定娶你为妻。临行前那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我吻着若梦梨花带泪的脸庞对天发誓,给了她一个美丽的承诺。

若梦把她的白丝带送我,我跨上战马飞奔而去,留下副将守护她。副将是我的心腹,他对我忠诚耿耿,和我出过生入过死,行军打仗,我的身边少不了他。如今,我把若梦交给他,可见若梦对我的重要。

以后无数个日子,我在边关浴血奋战,不管是阵前杀敌还是营房休憩,时时刻刻感到有一双灼热的目光追随身后。我摸着怀中珍藏的白丝带,见物如见人。在遥远的京师,有一个纤弱的女子等待我回去娶她为妻。      

我军大捷,得胜回朝。

皇上龙颜大悦,一道圣旨将我招为驸马。于是金碧辉煌的宫殿深处,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女子即将成为我的结发妻子,给我带来了无比的荣华富贵。

皇恩浩荡,家族的声誉,个人的名利,我忘记了对若梦的承诺,忽视了她对我的期盼。我像一只没有感觉的木偶,听从家人的摆布,在府中张灯结彩,为我和公主的大婚做准备。

三天后,王府迎来皇宫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我身着大红喜服,行尸走肉与公主拜堂成亲。若梦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女人,我很爱很爱的人,连一个名份都不能给她。

洞房里,我坐在桌边闷声不响,不知心恨谁?

雍容华贵的公主,我明媒正娶的新娘覆盖着红盖头,羞羞答答地低头坐在床沿,等候已久。在喜娘的授意下,我用玉如意挑开公主的红盖头。

当年我用宝剑挑开若梦白色面纱,曾承诺今生今世娶她为妻,如今我用玉如意挑开的是另一个女子的红色盖头。我辜负了若梦!

红盖头掀起的那一刻,我看到了若梦。我怀疑是错觉!然而这不是错觉,我的新娘与若梦长得一模一样!

“啪!”的一声,玉如意从我的手中滑落地上,碎成几段。

我疯一般夺门而出……      

我独自一人骑着马在郊外游荡。若梦的脸和公主的脸一次又一次在我眼前晃动,上苍造化弄人,她们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路过一座寺庙,我翻身下马,把马缚在旗杆上,虔诚朝庙里供养的佛像跪磕了三个响头。磕拜完毕出门欲去,碰到四处找寻我的亲兵,他们告知我,副将让我快速去别苑。

我快马加鞭赶往别苑,副将在别苑门前不安地徘徊,久候我的到来。我离开洞房时,无意把怀里的白丝带遗落地上,公主从下人口中得知若梦的存在,向母亲追问事情的原由。慈爱的母亲为了我的前程,为了了断我与公主、若梦之间的恩怨纠缠,天亮后带着白丝带和毒酒亲临别苑,向若梦出示白丝带,残酷地告诉她,赐毒酒是我的意思。      

一切太晚了!若梦已喝下毒酒。她倒在我的怀里,手里紧紧抓着那条白色的丝带,用一种极端幽怨的眼神看我。如果不是看到这条白丝带,她又怎会相信我的绝情,喝下毒酒?

缘起缘灭,皆因白丝带。我的心在滴血!!!我忘不了若梦在我怀里逝去时眼中的遗恨,她怨恨我在最后关头背弃了她。

“不管怎样,我陪你到永远。”我单腿跪地,摘下一支小绉菊插在她的鬓发边,希望这支小花随她西去,籍慰她的单单孤魂。

窗外,起风了。树枝随风摇曳,花辨漫天飞舞,抖落一地红尘,凄美绝伦……   

一      

一阵轻微的音乐飘进我的耳膜,像来自遥远的天际,怀里的若梦和窗外的飞花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突然从梦里惊醒,整个人昏沉沉的,迷糊了半天才明白自己身在前往樱城的火车上,刚才的一切是梦。

很有趣的梦!我是个女人,在梦里成了个男人,居然还是王公贵族,一位英勇善战的将军?我哑然失笑,近期穿越时空、生命轮回的游戏玩多了,游戏里面的王侯将相、佳人尤物通通跑进我的梦里来。

音乐还在继续,是熟悉的《蝶恋》。我特喜欢游戏《仙剑奇侠传》的这段音乐,当年为了一听再听这段音乐,前前后后把《仙剑奇侠传》玩了三遍。《蝶恋》至今仍是我的最爱,我买了手机之后,毫不犹豫把它下载到手机里。

哦!我的电话。这时候能有谁找我?应该是大哥打来的吧。

电话果然是大哥打来的,他问我到站没有。我说没有。他告诉我他临时有急事没空接我的站,另外派人开车来接我。

我放下手机,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物,看着那席卷而来的暮色,心想樱城该是不远了。      

大哥不是我的亲生大哥,在网上认识的。有的人天生就具备一种让人眷恋的特性,让你不由自主喜欢对方依靠对方,大哥就属于这种人。刚认识他我就对他产生一种很熟悉很亲切的感觉,像我的大哥。我没有大哥只有一个小弟,希望有一个对我呵护备至的大哥是我今世的夙愿。我对他说,我可以叫你大哥吗?他比我大几岁,很欣然接受了。

也不知道他心里是否真的愿意把我当小妹,总之我完成梦寐以求的心愿。世事难懂,人的情缘更难懂,与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在网络上出现瞬间的交叉点,就能延续一段情缘。   

大哥的昵称叫想,为什么叫想,我一直没问他,单这个“想”字就足够让人有无穷的想象空间,我喜欢。

大哥亲切、健谈、善解人意,我和他无话不谈,甚至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他。和他线上相处的一年时间里,他认认真真扮演着大哥的角色,给我照顾、给我开心、给我安慰,我觉得很快乐。

这一年的交往,我们彼此很熟络,也相互很信任对方。但是我们除了彼此交换照片之外,一直没见面,也没有想见面的念头。

有时候我会想,网络的东西远离真实,不一定要带到现实生活中,这样我们的情谊才能维系得更久,不会因为网络与现实太遥远而失去。

也许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大哥也从没有提见面的要求。但是我们还是要见面的,这就是常人所说的机缘成熟。   

见面的起因源自我的工作问题。我这个大哥也真够义气,他听说我大学毕业想到樱城发展,立刻就说“到我这里来,我正缺一个你像这样的秘书”。

大哥以前说过他在樱城开公司,我也没具体问是什么公司,他说我能胜任他公司的秘书工作,我想我就能胜任。我100%相信他的每一句话,丝毫没有考虑他会不会是骗我。

于是,当与我同年毕业的众多莘莘学子还在为联系工作奔忙,我已经轻轻松松踏上南下的火车,前往樱城的一家注册资金为两千万美金的公司任职。

两千万美金是多少?对我来说,一个天文数字。      

黄昏来临之际,我到达美丽的海滨城市樱城。下了火车后,我避开汹涌的人流,提着简单的行李来到车站旁边的一个国际大酒店的总台大厅。大哥说他派来接我的人在这里等我。

“请问,你是雨然小姐吗?”我刚走进总台大厅的旋转门,一名长得眉清目秀,穿着深色西装的青年迎上来,很有礼貌地问我。

“我是。你是……”我讶异。对方就算是看了我的照片,也不至于在碰面的一刹那认出我是谁。

“我叫程枫,总经理让我来接你回公司。”青年说。

我故作镇静打量对方,那是一个清清爽爽的男孩子,给人稳重踏实的感觉,不像传说中的骗子。我的心境豁然开朗,初到异乡的那种忐忑不安抛到九霄云外。   

大哥的公司位于城市郊外的工业开发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进入大门,迎面矗立一尊硕大的雄鹰雕塑。雄鹰用坚硬的大理石精雕细琢而成,展翅冲天,栩栩如生。大自然总把最美赋予勇者,鹰是天空中最矫健最勇猛的飞鸟,因而它的体形健美、气质刚强。

大哥的公司十分辽阔,绿化高尚,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的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拔地而起,很容易使人误以为这是一个环境优雅景色怡人的大园林。

黑色高级小轿车绕着大操场的车道驶到一幢气势雄伟的圆形玻璃建筑物台阶前停下。大哥站在平台上,等候我多时。

大哥真人,比照片还亲善。他的脸圆圆的,我记得第一次看到他的照片,曾经取笑他的脸圆得像天上的月亮。当然他的脸没有月亮那么明亮,充其量只能算得上像一块大烧饼——这句话是我故意写在后面的附注。他没生气,就喜欢我古灵精怪,讨人喜欢。

我与大哥的见面,没有想象中的激情。面对我的到来,大哥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自自然然向我走来,伸出双手和我握在一起,“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行列!”

我也伸出双手回握他。这个曾经在网络上的第一次认识便使我感到亲切与熟悉的人,我想象我们的见面一定会充满激情和浪漫,结果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内心深处没有泛起涟漪。我想我像小鸟一样飞进他怀里,抱着他大喊哥哥的情景没能发生。网络就是网络,现实就是现实,网络赋予人的某些激情,在现实生活当中只能被揉磨掉。   

大哥是个有心人,在贵宾餐厅备下上等法国红葡萄酒盛情款待我。席间,葡萄酒四处飘香。

此刻夕阳如血,硬把公司的景物层层尽染,蒙上一层神圣的色彩。

“夕阳好美!”我惊叹夕阳的魅力。

“小妹如此厚爱夕阳,就让我们尽情为夕阳干杯!”大哥向我举杯。

“为夕阳干杯!”

初次见面,大哥的豪爽豁达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不但是生活上的好兄长,而且必将成为事业上的好上司。      

散席后,大哥将我安置在公司高级雇员公寓的一套房间里。我白天坐车太累,大哥停留的时间不是很久。他离开前,突然吻了我的额头,并祝我今晚做个好梦,明天早上醒来少了不开心。大哥接触我肌肤的那一刻,我的心平静如水。

我的身体很是疲倦,本该很快进入梦乡,可不知为什么,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第一次离家这么远,心里极端兴奋,又带点怅然若失,心灵的孤独和寂寞无法避免。我想我的家人,想我的朋友,想我与大哥以前交往的点点滴滴……还是不能入睡。最后,我披衣而起,到楼下散步。   

附近有一片规模不小的树林。这片依山傍水的树林位于公司高级雇员公寓南端的偏僻角落,古色古香的原生林木在现代化建筑群中别具一格。

林中小径幽深,阴森冷清,有一片空地适合歇脚。我倚着一株树干,无聊打开手机,播放《蝶恋》,一遍又一遍。《蝶恋》倾吐的是一种淡淡的忧伤,诉说的是一个伤情的故事,我听得如痴如醉……   

“蝶恋?你也喜欢?”一个十分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我身边多了一位听众,浑然不觉。这是一位极端帅气的年轻男孩子,一米七八的标准身材飘逸非凡,有生俱来的冷若冰霜被升华成一种高雅的孤傲。

他的年纪与我相仿,有着南方人的深脸廊和北方人的清秀白皙,秀气黑眉下,鬼斧神工刻画而成的五官线条优美,说不出舒畅柔和,如同夜空中皎洁的明月脱俗于平凡——漂亮到了绝处,动人到了深处。

我的心突然有了某种牵动,直至灵魂深处!不是因为我们共同爱《蝶恋》,而是因为他本人。我对他说:“可以认识吗?我叫

雨然。”

“我知道。”男孩子说。

“你知道?”我吃惊地说。他认识我,我没见过他。

“我知道。”他很认真地点点头,“你今天来公司报到,刚刚吃过晚饭到这里来。”

天,他知道!   

我睁大眼睛瞪着这个陌生的男孩子,回想在什么地方见过他。我将进入公司以来见到的每一张脸孔,甚至连酒席上为我们上菜的服务员回忆一遍,仍无法找到他的影子。我好奇地问:“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

“我想知道的东西没有什么不知道的。至于我是谁,你以后会明白。”

好自大的口气!

“为什么是以后?这不公平,你对我完全了解,我对你一无所知。”我大叫。

“世界上不存在不公平的事,只有心态的不平衡。”

男孩子话中带有禅理。   

“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想知道?自己想办法。”男孩子神情有点冷漠。“我要走了。”

“可是……”我不死心:“我怎么找你?”

“公司不大,再碰面不难,像今天这样偶尔走到一起我觉得挺好。”男孩子说。

“我觉得不应该把下次见面放在毫无保障的机缘上,告诉我联系的方法。”我不赞同男孩子的观点。

“你要见我就放刚才那首曲子,我会来。”男孩子说。

“你能听见?”

“只要你用心去做这见事情,我就能听见。”

男孩子的话令我感动。彼此用心交流,还有什么隔膜?  

二   

公司总部大厦高二十五层,主色为墨绿色。一楼是宽阔的大厅,总经理办公室在九楼,有独立的会议室和接见室。我办公的地方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内间,与大哥的办公室相连,室内宽敞明亮环境优雅,阳台上种着各式各样的名花异草,微风过处芳香袭人,沁人心脾。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旁摆了一盆小小的仙人球,嫩绿色毛茸茸的小刺,形态可掬,我很喜欢。

“雨然小姐,希望你能喜欢。”程枫站在我的身边说,这个从车站把我接回公司的男孩子看到我眼中的爱意。他是总经理办公室的秘书,我从介绍中得知他是山东人,毕业于国内一所名牌院校,是大哥首批从院校招至纛下的应届毕业生,深得大哥器重。

我说:“它很可爱,我非常喜欢。你放在这里的?怎么知道我会喜欢?”

“女孩子都喜欢这个。”程枫说。他在告诉我,摆放仙人球是他刻意做的事情。他看向我的眼光总是有点异样,同时带着关切。

他不是对我有意思吧?从中学到大学,一直很多人喜欢我,但是我对他们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是一个崇拜浪漫爱情的人,相信第一眼情缘。宝玉见到林黛玉时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与男朋友邂逅,他也能给我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要的这种感觉,程枫不能给我。

我说:“谢谢你。”

程枫说:“不客气,举手之劳。”

他的语气很轻松,不想因为他刻意为我做某件事情而使我感到丝毫的不安。说完,他到外间忙自己的工作。   

大哥一天没在办公室露脸,也没派给我什么工作。我在办公室闷坐一整天,甚至连电话都很少打进来。我没事可干,幸好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外面办公室举动,有足够的时间看他们人来来往往,忙这忙那。

临近下班,程枫进来。他邀请我与他一起吃晚饭,并说明这是大哥的安排。我初来乍到,这里也不认识谁,有他陪我吃饭,是件不错的事情。程枫告诉我,大哥这几天因为处理柳海华的事情,忙得团团转,所以才会无暇顾及我的存在。

“柳海华是谁?”我好奇地问程枫。他提到柳海华这个名字,脸上有不自然的表情,我嗅出不寻常的气息。

程枫答道:“他原来是这的秘书。”

我问道:“现在呢?”

程枫说:“死了。”

我吃惊不小,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死了???”

程枫点点头说:“是的。”

常人皆有的好奇心驱使我继续问下去:“怎么死的?”

“前些天晚上自杀死的,在我们宿舍旁边那片树林的空地上。他用刀片割开自己的颈动脉……”程枫的眼皮和嘴唇轻微地颤抖着,显然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和见到的血腥场面心有余悸。

“什么原因?”我无法掩饰自己听到这个消息的震惊。柳海华为什么在事业如日中天的公司自杀?是出类拔萃的人太多,无法承受激烈竞争带来的压力吗?我想起自己昨天晚上在柳海华自杀的那片空地逗留——寒!。

“这个……我不清楚。”程枫没说。   

柳海华自杀事件的始末,我后来才知道个大概。柳海华、程枫是大哥去年从院校直接招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他们来自全国有名的重点院校,玉树临风气质非凡,专业技术过硬,文笔口才一流。大哥将他们留在总经办试用三个月,打算从他们中间挑选优秀者出任他的助理。

柳海华和程枫是同乡,均等的年龄、均等的学历、均等的机遇使他们走到一起,关系很好交情很深,激烈的竞争丝毫没有影响他们的友谊。他们相信,不管谁是最后的赢家都会为对方感到高兴。

竞争到了尾声,就在胜利的天平即将倾向柳海华时,赫宇突然出现,被总公司直接任为总经理助理。柳海华一直认为总经理助理的位置非他莫属,只有他能做得做好,结局出乎意料,残酷得让人无法接受。不论是方联正也好,柳海华也好,他们的努力付之东流。

对于既定的事实,人们又能怎么样呢?柳海华承受不了这种惨痛打击,几个月来一直郁郁寡欢。他的失意,不仅仅是竞争的失败,更大的打击恐怕是来自大哥对赫宇的赏识和重用。

赫宇到来的方式和手段令人颇有微词,据说他的背景相当复杂,在总公司有极硬的后台。赫宇刚来公司时,很多人误以为他是不学无术的“公子哥”,结果让公司的每一位成员大大吃惊,不得不承认他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赫宇的本事,勿容置疑。他的管理水平一流,公文撰写非常出色,精通英、法、德、俄、意、日、韩等七门外语,不仅如此,他非常熟悉电脑装置,再先进的电脑都能操纵自如。随着赫宇能力的表现与大哥的融合,完全锁定他在大哥身边的位置。

有谁能接受对手的得意?直到前几天晚上,柳海华这位曾经以过人才华在人们面前昙花一现的高才生,没有为公司做出任何贡献,就轻率地用一把锋利的小刀把他的生命、他的才华、他的忿忿不平以及人们无法谅解和鄙视的话题一起葬送掉,从这个空间永远消失……   

我和程枫还没离开办公室去职员餐厅,一名职员有事来找程枫,告诉他柳海华的家属刚刚到,总经理要他负责接待。程枫歉意地对我说:“雨然小姐,我有事情要忙,不能陪你吃晚饭。”

“我也去吧,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得上的。”我说。虽然大哥没有让我介入此事,我还有点同情心,别人发生不幸的遭遇,觉得有义务出一份微薄之力帮助他们。

“你?……这样也好。”程枫迟疑一下,还是答应了。

我们一起乘电梯下楼。电梯门打开后,里面站着一个穿笔挺西服的人,是昨晚我在林间遇见的男孩子。他那么出色,不管在哪里出现都如此瞩目。我的心再次被牵动,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他走出电梯,消失在楼道的拐弯处。而他,没有正面看我们一眼。

程枫看着那男孩的背影,眼中的敌意一闪即逝。他很有礼貌地把我迎进电梯,在电梯门快要关上的一刻,他说:“总经理助理,赫宇。”

赫宇,他的名字叫赫宇,这两个字深深的烙进我的心里。   

柳海华的父母没有来,来的是一名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她是柳海华的妹妹,叫柳蒽蕙。

柳海华的家乡在山东农村,家境贫困,年长的父母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妹妹尚未成年,什么开支有赖他在校所得的奖学金和假期打工所得的微薄津贴,他的双亲好不容易盼到他毕业出来有了薪水,以为可以改变以往的困境,没想到盼来的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噩耗,他们痛失儿子,心中的悲凉无法言传,实在难以面对。

柳蒽蕙穿着一身朴素的学生服,怀里抱着一个小布包,孤零零一人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大厅宽阔的空间令她胆怯,一双眼睛不安的在大厅里游走,看到我们朝她走来,怯生生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我们安排柳蒽蕙先吃晚饭,她执意要去树林拜祭她的哥哥,并一再向我们说明,她来的目的是尽快把哥哥火化,把骨灰带回家乡安葬。

树林的空地上,柳蒽蕙以一炷清香对她哥哥寄怀哀悼,她做得那么认真,那么尽责,若无旁人。整个过程,我和程枫无声地站在暮色中陪伴她。

柳蒽蕙拜祭完她的哥哥,缓缓向我和程枫鞠躬。她的眼圈红红的,眼眸中浸满泪水。

“叫我程枫哥吧,以后我就是你的哥哥。”程枫如是说。他的话令人感到亲切,也拉近他和柳蒽蕙的距离。作为死者生前的挚友,他有义务陪伴、照顾他的家人。他从柳海华死亡的那天起,已经把柳海华的一切当成是自己的一切。

柳蒽蕙这个纤弱的小女孩,她自进入公司以来,表现出一种克制的坚强,没掉过一滴眼泪,现在被一句“程枫哥”感化,她悲痛地叫一了声“程枫哥”,将脸靠进程枫怀里哭得稀里哗啦。

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程枫与柳海华   

三   

柳蒽蕙用最短的时间为柳海华办完后事,立即向公司辞别回山东。她这次来公司,公司领导比较重视,哥哥生前好友比较热心,这只是他们对她履行一种人道主义和安慰。她离去的决心非常坚决,不想再在这个令她伤心的地方停留多一秒钟。

程枫担心悲伤过度的她孤身一人上路不安全,决定陪她回山东一趟,好让她路上有个照应,还可以看望柳海华的双亲。

大哥同意他的决定,允许他陪柳蒽蕙回山东。那天大哥把我找去,把一张支票递给我。“柳海华家里只剩下一对孤苦伶仃的老人和不懂事的妹妹。他们的家境贫困,老人晚年的处境凄凉。我这里有一张支票,你替我把它交给柳蒽蕙。说是补偿也好,帮助也好。”

公司里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大哥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他非常清楚这种金钱的布施与接受当事人双方都很难堪,所以才把事情交给我办。

支票的数额是二十万人民币。这些钱对大哥来说只是冰山一角,而对柳海华的家人来说却是一笔沉甸甸的财富,它不仅缓解他们生活的拮据并且终生受用。     

我赶去火车站,程枫扶着柳蒽蕙正要上车。柳蒽蕙神情黯然,双手捧着一个包裹,那是柳海华的骨灰。我把那张对柳家有非凡意义的支票送到柳蒽蕙手中。“这是总经理给你的,希望你能接受。”

柳蒽蕙几乎没有任何反应。

“这算什么?”程枫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劈手把支票的夺过,他的声音在颤抖。“有钱就了不起,有钱就可以堵住我们的嘴?蒽蕙这钱我们不能要,你放心,就是再穷再累,我也会养活你的家人,供你念书上大学。”

程枫气愤地将支票撕得粉碎,扔在地上。柳蒽蕙木然地点点头,算是同意程枫的做法。我鄂然!大哥的一片好心,换来的竟然是这种结局。

“对不起,我不是针对你,很多事情你不会明白的。”程枫冷静下来,看到我的局促,连忙向我道歉。他说:“我们不能接受总经理的钱,那是因为柳海华的死与赫宇有直接的关联。他当时在林子里,柳大哥死的时候他就在他身边!”

是的,我不能明白,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程枫和柳海华情同手足,在火车上碰巧买了相邻的位子,交谈起来才知道是邻村老乡,同去大哥的公司报到。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相遇更能产生深厚的感情?柳海华前往公司时何等意气风发,谁也不曾想到前路莫测,他踏上的竟是一条不归路。他的死,对程枫的刺激很大。   

若干日后,程枫从山东回来,向我描述整个事件的经过。程枫告诉我,那天晚上他们赶到现场,柳海华倒在血泊中,赫宇站在他身旁不远的地方,冷酷得不愿意碰他一下。柳海华死后,现场的检查和事因的调查是公安局刑侦队做的,他们的结论是柳海华死于自杀。所有的人以为柳海华死于自暴自弃,可程枫不这样认为!因为,没人能解释赫宇当时为什么会在柳海华的身边。

“撒谎!他们在撒谎!‘自暴自弃’自杀……这是最好的谎言!”程枫说这些话时非常气愤,他紧紧地握着拳头。

“你认为他们替赫宇隐瞒什么?”我暗暗吃惊。

“这可说不准。这年头只要有钱,白的可以说成黑的,黑的也可以说成白的。”程枫说。

我心中又是一惊,程枫的另一个矛头,应该是指向大哥吧。也许我存有私心,我怎么也不愿意相信对我呵护万分的大哥,会是颠倒是非黑白的人,还有那个外表看起来冷冷冰冰的男孩子,怎么可能是可怕的杀人凶手?我认为赫宇凑巧出现在现场不是不可能,这只是一个巧合。我说:“他在场,柳海华未必就不是自杀。”

“不管怎么说,我希望能把事情弄个明白,这样对他对柳大哥都公平一点。”程枫说。

他认定什么?柳海华的死因赫宇在场错综复杂,理论上他没有杀柳海华的动机——他名正言顺地当上助理,怎么还会在几个月后谋杀一个对自己构不成任何威胁的人?   

这是一个巧合!

面对柳海华喋血的空地,我再一次这样告诉自己,我对赫宇出现在柳海华的自杀现场始终有这样的直觉。与以往相比这里多了一份深沉和狰狞,柳海华在此含恨而死,想必是不肯轻易瞑目。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会到树林里悠转,树林弥漫着不祥和难解之谜,诱惑我前来的不仅仅是问题的答案。

我独自在树林里,西下的太阳把我伫立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我眯起眼睛,迎着美丽如画的夕阳余辉,感受它凄美悲壮的光芒。美丽的东西总是那么短暂,夕阳最后一线光辉沉没在远山之中,夜幕也随即降临大地。

“想什么?看你很专注的样子。”

声音从背后传来,既熟悉又陌生。我蓦然回首,是大哥。公众场合的大哥给人的感觉沉稳且冷静,在我面前的大哥随和亲切。

“你相信轮回吗?太阳可以日复一日东升西落,假如生命没落了,可以一生复一生轮回吗?”我说,这个问题一直困惑我。

“我的答案可能令你失望,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即使生命如你所说可以轮回,那么你我的前生后世是什么?这是既不能回忆又不能想象的问题,何必浪费时间?”大哥答道,他几乎不做任何思考。

“你比较现实。”在大哥面前,我还算不拘谨,我们曾在网上谈笑风生。

“也许吧。把握今生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人的生命,你有感知的仅在今生。”大哥的语气淡淡的,对这个问题不是很在意。他说:“到我家坐坐怎么样?”

“好!”我爽快地说。林子的另一端,是我不曾去过的地方。   

林子尽头有一所两层的别致小楼。小楼依山而建,四周围绕着整齐的九里香,清幽淡雅。楼内设计简单,底层的大厅几乎占据整个空间,精美的旋转楼梯布置在大厅西角。二楼有一个面积不小的露台,空气清新,灯光充沛,夏夜绝对是个纳凉聊天的好处所,即使是寒意未褪的晚春,也同样是个呼吸清幽空气的好地方。

大哥将我带至露台栏杆边的白色单人藤椅坐下,赫宇把茶水端上。这位漂亮冷俊的助理,刚从温暖的室内出来,没有穿外衣,白衬衫外面是一件手工精巧,大方合体的针织毛衣。他端上的茶嫩绿带翠,茶汤碧绿,清澈见底,香气清馨幽雅。

“谢谢你。”我看着赫宇,向他致谢。赫宇像是没听到我的话,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这是雨然小妹,我跟你说过的。”大哥将我介绍给赫宇。

赫宇极不情愿同我握手,淡淡地说:“我们见过面。”我毫不示弱,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握着赫宇的手。他的手很冰,透着奇特的寒气,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赫宇给我上完茶,离开露台。

大哥微笑着对我说:“赫宇一向这个样子,你不必往心里去。”

“我没什么,主要是他不介意。”我嘴里这么说,心里没这么想。赫宇的孤傲,确实令人感到不舒服。

“那就好,说不定你们以后会合得来。”

但愿如此。

“其实,我想知道柳海华为什么会死掉的,事情是不是与赫宇有关?大哥,你能告诉我吗?”我口直心快,有些话闷在心里憋得慌。我和大哥在线上无话不谈,与其苦苦做无谓的猜测,不如直接向大哥寻求答案,或者大哥的回答比较中肯。

“你觉得我在袒护赫宇,所以才会给他们钱?”大哥问道。

我汗颜!不能否认这点。我害怕站在大哥面前,他完全可以读懂你的思维。

“你很坦率。”大哥笑了笑,有点无奈。“我们交往了这么久,你觉得大哥的为人如何?是不是对你还有所保留?”

我听得出大哥对我有点失望。我的话充满对大哥的不信任,令他失望。按常理,我该支持他的。我带着歉意说:“我只是对事情的真相比较好奇。”

“有些事情的所谓‘真相’,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我给他们钱,不是因为我做错什么,而是真心想帮助他们,他们不接受我没有办法。这件事情我不想多做解释,记住大哥送你一句话:即使你的周围都是丑陋的事务,你也千万不要被它们所蒙蔽双眼,要相信丑陋的尽头一定是美好。”   

那天晚上,是赫宇送我回公寓的。他一副不爱说话的样子,一路上没听他主动过吭声。

我们经过林中那片空地的时候,我曾偷偷地看他一眼,这里有人因为他自杀,他居然能脸不改色,一点惧怕的心理也没有。

我从这漂亮的容颜后面不难捕捉他隐藏于内心深处的冷酷无情,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一个人的生命结束时,连看都不屑多看一眼。柳海华死前的绝望和忧伤他感觉到吗?他轻松出入林间时,就不惧怕柳海华匿藏在另一个空间的眼睛注视着他?

虚怀若谷的大哥,高深莫测的赫宇,义薄云天的程枫围绕着柳海华扑朔迷离的死因纠缠不休……

真相?什么才是事情的真相?   

四   

随着我在公司的时间增长,我对大哥以及他的公司渐渐有了了解。大哥出身于显赫的商人世家,是商业院校的高才生。他毕业后,没有留在北京总公司帮父亲经营,独自在樱城创建自己公司。他奋斗了几年,公司越做越大,注册资金由原来的十几万人民币,变成现在的两千万美金。他的事业可谓登峰造极,然而我从他身上找不出半点骄傲的痕迹。

大哥的生活作风出奇的严谨。我一直以为像大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身边一定美女如云,到他公司后才知道,公司的职员多为男性,像我这样年轻的女职员,在公司就我一个,也许因为我是他小妹的关系,他才会把我招聘进公司来。我来公司有一段时间,发现他常常在公司留宿,很少到外边去,在他身边出现的女人更是少之又少。

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记得在线上交往的时候,我曾缠着要他告诉我,谁是我未来的大嫂。他说他崇尚一个人的生活,没想过要恋爱也一直没有恋爱过,是一杯白开水。他一个快三十的人,没结婚没女朋友,甚至没有恋爱过,我不能相信,现在看来他说的全是真话。他说过,他对自己要求很高,爱一个人就要给对方幸福。我想,他可能是还没有遇到想给她幸福的人吧。   

在公司的这段日子里,大哥对我还是蛮不错的,没有正式派给我实际工作,让我先跟在程枫身边熟悉熟悉情况,他几乎每个星期定期打电话向程枫询问我的工作情况,了解并满足我的生活需求。大哥在我眼里个性随和而且心胸坦荡得无与伦比,他只要有时间就会备下一些可口的家常小菜,把我和程枫等一些年轻人找来,喝喝啤酒,吃个晚饭什么的,使我们能够感受到在家的温暖,籍此缓解身在异乡的寂寞。不单单是我,连程枫他们对大哥也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很容易将他视为兄长。

大哥对我的关爱一如线上,我越来越喜欢他,也越来越把他当大哥。有时候我会想,我和他该是怎样的一种缘分?亲生的大哥未必做到的事情,他做到了。然而喜欢不是爱,他历来是我心目中景仰和尊重的大哥,大哥的位置我只为他留,这个世上除他之外,我不会再叫别的人做大哥。

在我接触的年轻人中,喜欢我的人络络不绝,程枫对我的追求最明显,他从不否认对我的爱,大大方方送我玫瑰,约我吃饭逛街。但是我对他所做的一切没有感动,因为我的心系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个人就是赫宇——一个冷冷冰冰沉默寡言的男孩子,每一次与他相见,都能引发我内心的牵动。也许是我的脑子有毛病,置着众多热情的沙漠不顾,竟然幻想拥抱一座沉默的冰山。      

赫宇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男孩子,他年轻漂亮,缄默寡言,身上没有一般俊俏男孩子的轻浮,同时也缺少一般年轻男孩子的活力,给人的感觉很冷很沉。或许上苍对待每一件事物都十分公正,没有绝对的完美。它赐予赫宇绝美的外表,独独拿走他的情感。他整天没有什么表情,既不懂欢笑,也不晓得哭泣,既没有极度的兴奋,也没有严重的失落,好像一尊惟妙惟肖的雕塑,冷冷冰冰没有生气。但这一切不能否认他的魅力无穷,和他有过接触都会产生一种难言的眷恋,女孩子难免为他意乱情迷,我也不能例外。

我与赫宇的来往几乎建立在公事上,我是大哥的私人秘书,他是大哥的助理,很多时候我会与他跟随大哥的左右,双双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那一天,大哥分派我们去市里联系一项接待任务,我和他有了一次单独外出的机会。忙完公事后,已经很晚,赫宇很有绅士风度请我吃晚饭,他带我去了一家高级日本餐厅。   

日本餐厅的日本菜很有名,由日本人打理,从菜色和服务都带着浓烈的日本气息。走进雅致的小厢房盘腿而坐,穿着日本和服的侍女立即为我们沏茶。

“想吃什么?”赫宇把菜谱递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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