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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英语课。.6

作者:水天一色 当前章节:14846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12:55

“你很会推理……不用瞪我,我是想,如果把她惊醒了呢,正好挪到上面去睡。可是,她不是没醒吗?……我是不是传染上你了,你脸色这么难看?而且,从本质上说,躺着和站着的姿势其实是一样的……”

一股怒气从丹田直冲胸口,激起我的破坏欲。直接打他是故意伤害,打碎玻璃是破坏公物,两害相权取其轻。我正挥拳要砸上车窗,猛然想起骨折的话医药费自己掏,于是中途改道,一把揪住他的领子(我这时完全忘了我们的熟悉程度),用力甩在我床上。

他托着被摔晕的头:

“那你……”

“我睡好了!!”

我揉着吼破的喉咙:这种人,气死我了!昨天早上在电话里骂他的那家伙叫什么来着?骂得好!!

我直楞楞地大步向前走,急欲找到泄愤的方式,好在并不困难。我很快找到了在心里抨击的对象。

看看,看看这个女人,真是毁眼呀!并不是说她丑,而是……

两条腿并着,歪向一边,似乎很淑女。从她身子的姿态,我推理她是个体操运动员,因为一般人的腰掰成那个角度早折了。一只手流线型地放在腿上,另一只托腮,无名指和小指还以标准姿势翘出来。头望着窗外,不过……哪里是看风景?分明是希望别人把她当风景欣赏。我相信,她脸的偏转,都经过深思熟虑,为了取得最佳观赏角度。哼!和我妹妹一样--被言情小说教坏的一代。

其实,我们男人是真正的完美主义者,当看到那些想美却美不起来的东西时,会毫不留情大加讥刺。除非能美到一下子把人震慑住,我们便没词了。

我深吸一口气,往她对面看,那边也坐着一个女孩子。她背对着我,坐得很正,两手握着一把纯黑色的长伞放在膝头,同样是望着窗外,身上却真正透出一种名叫气质的东西。而且,她的衣服……是我从没见过的样子,白色为底,染着稀疏流畅的蓝色条纹,让我忆起一种久违的感觉。

在搬去和杜公子作邻居前,我家住平房。我们院子里和我最好的哥们,对他家的地板我印象深刻。堆积泥土的方砖,年代久远积累成黑色,把整间屋子都映得黑压压。虽然我好友他妈经常对我家的洋灰地羡慕不已,那却是他的骄傲。那时还没上学,天黑后的固定活动,是去他家“鬼屋探险”。成群结队,弯着腰,小心翼翼,想象着脚下的凹凸不平是踩到了葬身于此的冒险前辈的骸骨。忽然哪个大叫一声,再一起涌向门口,夺门而逃。

后来,条件有了改善,但平民家庭毕竟不可能在地板上一掷千金。所以他母亲满怀歉意地告诉他,他的房间“是最便宜的”。他把我领到屋门口时,却是狂妄地和我说相同的话。

这就是所谓的“最便宜”吗?通体明亮的白色,写意的蓝色条纹,如同云海间透出的几丝蓝天,只不知道,从云彩上向下看,天是否是蓝的。

我站在原地,甚至不敢踏足上去。它……太干净!

我惊艳的表情令他满意,而他的笑声令我怒从心起:

“原来你喜欢这样的?大姑娘!”

他一拳挥过来!

于是,我们打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场架,破最长时间纪录的,呕了三天气。三天后,又是勾肩搭背的好兄弟。

由人家的衣服联想到地板,虽然荒谬,却也无奈。谁让现在值得珍惜的东西越来越少了呢?

正如我这位童年好友,前些天邀我去参观他结婚用的新居。豪华,考究,大理石,木地板,镂花的隔窗,甚至几盏灯开关的搭配,会造成怎样的光晕效果,营造出怎样的气氛,都是精心研究过的。一切都很有匠心……错了,是很有匠气,一天下来除了一鼻子的甲醛味一无所获。当然,这无需得到我的赞同,最根本的目的是给他女朋友看。他的女朋友比他的房子漂亮,这小子好运气!哪儿像我,千锤百炼的王老五……

有时候想想,一个人的性格真是几十年如一日。炫耀是他儿时坚定的缺点,也是现在的爱好,可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耳边听到收拾行李的声音,车厢里的人们坐在铺位上蠢蠢欲动,再看看车窗外静止的景物--火车到站了。

这时,一个穿绿军装,架着单拐的人,十分颠簸地经过窗子。那个深受我厌恶的女人开口了。如我所料,像这种以为自己的外表每时每刻都在发光的人,经常会把自己的品德和才华也拎出来璀璨一番。比如抛售同情心。或者咬文嚼字,只要听起来漂亮,多不恰当的词都敢用。

“刚才过去的那个人好可怜呀,都不能独立走路,必须倚靠手杖……”

手杖?天!是拐,好吗?

我不耐烦地转身走,只听另一个声音有些僵硬地说:

“希望他不是城市人,不然脚一定很痛。”

他一条腿残废,当然会痛,关“城市”什么事?

虽然不解,我却没费心去想。因为比起这句话,她说话本身更让我惊讶。声音确实没听过,但腔调却似曾相识。而且,第一眼看到她的背影,就觉得熟悉。难道真的是某位故人?

心里模糊出现的影子,却跳不出心外。我也没难为自己去冥想。回忆嘛,就像找东西。找的时候像从世界上消失,而不找了,它会自己蹦出来。所以,暂时不想,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恍然了呢。

我叫起杜公子,提了包,和其他人拥在走道,不成型地排着队,准备鱼贯而出。可是车门却不开。过了一会儿,才终于打开。

下车后,发现车头那里被栏了起来,附近人头攒动,穿制服的车站工作人员在疏散围观人群。于是,消息如涟漪般扩散开来:火车撞死人了……

我回头,想看杜公子的反应,却见他靠在大厅的柱子上,号称“靠一会儿就好”。我觉得没这么简单,有些无措,站在他身边,四下张望,想着要不要找人来帮忙。

断断续续的琴声传过嘈杂钻到耳朵里,我发现旁边的柱子下也有一个人。他盘腿坐在地上,手中扶着的二胡早已褪色,侧面蛇皮翻起,弓弦磨得跳丝,白得发亮,是他所有东西中最干净的。身边放了一根污渍斑斑带铁头的木棍,面前是一只在久远以前流行,现在却无人问津的水碗。人们在他附近来去如风,他也左右顾盼。或者不应该用这个词,因为他转向我时,我看到了充满他眼眶的,明晃晃的眼白。

一个皮肤白皙,体态丰腴的女人,在他面前站定,向那碗里看着。似乎不满人们把他作为面值小到花不出去的硬币的倾销地,就把手伸到口袋里,大概是没带钱吧,又空着拿出来,惋惜地紧紧攥着手中的伞,终于转身离开。

我再把头转向杜公子,谁知眼前一花,被人撞到,带得转了半圈才停住:

“喂!”

“对不起,对不起!”那人连忙哈着腰道歉,“急着找人……”

“那也不能横冲直撞呀。”

“实在不好意思。”

他继续点头,一次抬起时对上杜公子。他眯眼端详了一会儿,抓起杜公子一只手,捏住手腕,拧着眉毛斜着眼睛揣摩,原本陪笑的脸也相应变得严肃。

我疑惑地看着他奇异的举动,心里想的居然是:他有多大?刚才那样看来20出头,现在的样子要加上5岁,25?不会再多了。

他一改刚才的态度,话语带着气流直冲过来:

“你们一起的?”

“是啊。”

他眉毛倒竖:

“你怎么搞的?还在这里耽搁。他现在……最好立刻去检查,然后住院休息。”

“有这么严重?他自己说没事。”

“听他自己说呢!很多保证没事的人,去医院一查都是癌症晚期。病人的话……哼!”

“那你的话……”

他迅速掏出一张卡片平推过来,险些顶到我的鼻子。这么近,我能看清楚的只有中间最大的字:方擎岳。叫这个名字了不起吗?随后我才领悟到他让我看的是旁边的小字,什么“中医药”……

我还没看全,他就撤回去:

“我是医生,懂了吧?”

“你刚才是在……号脉?”

“你才知道呀!”

“哦,不是,我只是觉得,中医都是老头子,你也不说点术语让我相信……”

“我说阴阳、寒热、虚实、经脉、穴位,你听得懂吗?”

我自知理亏,不再分辨,只觉得被一个比自己小的人训成这样,实在丢脸。

“看你们这样,刚到吧?算了,你管他,我去给你们拦辆出租。”

我依言过去扶杜公子,他简直是从柱子上直接转靠到我身上,让我真正体会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轻声说:

“石叔的信……”

我不耐烦地回道:

“放心,丢不了的。”

“收好……那里有坏人……危险……”

折腾了一圈,再回到这里,真是心力交瘁。提着两个人的行李,向人问着路,抑郁得说不清理由,也许是为了所有事情的综合。

拐了几次,距离不远,却似乎走到了繁华的背面。

发白的工地,好像撒满了白灰,有水泼在地上一定会瞬间吸收,令人恶心的干燥,动辄爆土扬烟,空气绝对不适合呼吸。

摆放的木材旁边,用铁链和项圈栓着一条狗,肚子的地方是明显的凹陷,不知道多长时间没喂过。它对面站着两个穿工作服的民工,站在前面的一个,手里托着个又小又青的苹果,用牙卡下一块,轻佻地嚼嚼,一昂头吐出去。汁水口水淋漓的苹果在空中划过抛物线,落在离狗不远处。它立刻虔诚地跑过来,最后一点距离时,锁链勒住了它。它拼命伸长脖子,依然够不到,便发出焦急的叫声。那民工乐此不疲地继续,他后面的同事,脸上挂着极有兴趣的愚蠢笑容,拍手叫好。很快,狗的周围堆了一圈碎苹果。

暴怒的狂吠,以及抖动铁链“哗啦啦”响,震着我的耳膜。我不禁捏紧拳头--我觉得这是在侮辱人格,虽然那只是一条狗。

这灰暗的时候,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孩子的身影,他简直具有救世主的一切特征。光滑的黑发,细致的皮肤,大过常人一倍的明亮眼睛,令人赞叹的漂亮,让你不禁想把褒义词都抛掷到他身上。其实,在我心里,早已导演了一出戏剧性很强的《儿童与动物》。确实,他们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两种代表纯净的东西。

男孩走到狗旁边,看着地上的惨状,并没有如我所料的护在它前面,反而像想到什么巧妙的事情一样,神秘地一笑,“噗”地吐了口口水。终于有一件东西掉在了活动范围内,狗低头闻过来,左左右右地嗅着,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头舔。那孩子胜利者一般开怀大笑。

不止后背,我心都凉了。相比之下,刚才那两个人的虐待,都不算什么了。

我忘记了,孩子是最接近动物的东西,非常自我,考虑事情也大多出于直觉。他们应该分成两类:一种是匪夷所思的善良,被社会沾染了一点点便无法领会的纯洁;另一种则是令人发指的阴残,虽然只是一时灵感,却胜过许多设计精巧,用心狠毒的诡计。

后面的这一类通常是聪明的孩子,但我不相信聪明的都会这样。忽然想起杜公子,就把他拎来做反例。他小时候一定不一样。

可眼前这位……现在就这样,以后可怎么办呀?

看他摇头摆尾地走了,我虽不想多管闲事,却也不愿假装没看见,简直是不知道想干什么地跟在他身后。他拐进了一栋建筑。我一看招牌:如归!

盲人与狗(二)

径直走进去,进入大厅。我完全没有旁顾,只是看着他。正要跟着上楼,旁边的接待台传来呼声:

“您找人吗?”

叫我的男人大约四五十岁,堆着一脸世故的笑容,让我觉得他不像接待员,倒更像老板。

“不是,我住宿。”

“那请来这里登记。”

我想想,还是正事要紧,过去开始填写登记簿。他递了枝笔给我,然后暗中瞟了我畸形的小指一眼又一眼。通常人们都认为,有这个类型肢体残缺的,不是黑社会,就是黑社会漂白。做生意的,对这些尤其敏感。看他愈加恭敬的神色,我暗暗好笑。

“这里谁管事呀?”我开始闲扯。

“就是我。您有事?”

我摇头:

“老板怎么到前台来了?”

“店小,人也少,好多事要自己忙活。”

我抬头看看装璜:

“好像还不错。”

“啊,还好。”

看他除了回答不敢多说别的,如此谨慎,我决定不再继续。我自己也意识到刚才的对话太像收保护费的了。

沉默一会儿,他倒试探地问起我来:

“您一个人?好多行李呀。”

“不是。我和一个哥们出来玩,他病了,现在在医院呢。”

“水土不服?”

“嗨!发烧……”

“哦。那还真是……”低声嘟囔,顺手整理着柜台,“小孩子发个烧,闹着玩似的,大人可就真是个病了。”

趁他不注意我,我放慢写字的速度,左手悄悄揭起登记簿的前页,想看看写信人吕良住哪个房间。虽然我不懂案子的事,但怎么也要先找到他,谈谈再说。

从缝里扫到字了……可惜不是!“齐近礼”、“李敏贞”--两个上世纪的名字,一定是……

正想着,手里的纸被身后拂过的劲风掀了一下。我正偷偷摸摸,风声鹤唳,着实吓了一跳。

回头看去,两个人,据推测,是一对老夫妇。老头身高一米九,虽然已经有些佝偻,但还是显得晃悠。身体的其他部位也都符合“长”的标准,手长脚长,头长,虽然没看见脸,但也该相应地长。他大步流星,手里拎着一根根本不需要的弯头拐棍,与他的身量一对比,就像小孩子攥着糖果棒,非常滑稽。

老太太脸很白,皮肉已经松懈,但看得出年轻时皮肤不错。耳朵上闪着金光,戴着对沉重的耳环,把耳洞都拉成条形。她在后面紧紧追随丈夫的脚步,看样子实在是尽力在赶了,但还是落下一米的距离。没办法,以她一米五的身高,这样已经不容易了。外形如此不般配,看来是媒妁婚姻下的牺牲品。

“你慢点……我还要和你说……”

“说什么?!有完没完?那点破东西……也至于!”

“什么破东西?闺女给的……”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上楼去了。

老板冲他们的背影伸出手,叫着“哎……”,可要叫的人早已消失,只好笑笑说:

“这老齐,老走这么快……”

“他姓齐?”他们就是那两个过期名字的主人?“对了,刚才的孩子,是他们的孙子吧?”

“不是呀。他叫江汨,和爸妈一块来的。”老板看我填写完了,就把登记簿扯过去,往前翻着,“啊,不就在这里,他们一家子……”

在“江汨”两个字的上面,写着“江源”和“任莉莉”。

“嗯?这个……”我指着再上面的一行,故作惊讶,“‘田静’?这名字熟呀。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吧?”

这个纯属瞎掰了,我只是想拖延时间,在他把登记簿收起来之前多看两眼,至少先找到“吕良”再说。

“她呀……”老板似乎不悦我声音过大,以身作则地放低嗓子,“不就在那儿吗?回头往这边看那个……是不是熟人您自己瞅……”

他说他的,我抓紧时间一个个过那些名字,它们倒着走得飞快,让我头晕。等他指着我身后时,我还是没收获,但也直起身子转过去,顺着他手的方向……

现在才开始仔细观察大厅。我对着的角落放着一台电视,大尺寸,纯平,是目前流行的式样。我这个角度只能看出它开着,但不知道演的是什么。屏幕前放着组成两个直角的三排皮沙发。背对这边的沙发上沿露出半个头,看发型是个女孩子。正在欣赏电视节目的这个“她”,大概就是“田静”了。

电视正对的沙发背,挨着一张单薄朴素的小桌。乍看之下,感觉怪异了点,和整个大厅的气氛有些不相称,不像该摆在这里的东西。

再往那边,到了另一个角落。沙发靠了墙码了个拐角,夹着透明的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奇形怪状的烟灰缸。

沙发是深棕色,所以以它为背景的浅色的东西就会特别显眼。是的,那里坐着一个人,半长的头发垂下来挡住脸,腿上横放着一把长伞,而衣服……是白底蓝纹!这不就是……火车上那个……

我立刻回头,老板正把本子合上。实在佩服自己的眼力,就在那千钧一发的瞬间,我奇迹般地撩到了两个字:刘湘!

刘湘?刘湘!难道……真的是……

那时我上初中,妹妹还是小学生。

小学生的一项重大娱乐就是把同学带来家里,美其名曰“做作业”,其实是趁家长不在疯玩疯闹到天黑,送伙伴走的时候作业一个字都没动。

那天星期六,当时还没实行双休日,半天课。我到家没多一会儿,就有人敲门。我去开。不出所料,是我那从小就不爱带钥匙的妹妹,身后还站着个梳马尾的小姑娘。

“哥,这是刘湘,我同学。”

她轻轻点头,冲我笑。

那么大的时候,老妈给我最多的评价就是:不招人待见,说话不过脑子。我一直不服气,但是坦白承认,是有些时候,某种太强烈的想法--尤其是知道会令人讨厌的那种--我是非说出来不可的。

“哎呀!”我紧盯着那女孩,大声惊呼,“这么小的嘴,怎么吃饭呀?”

确实,真是没见过,她的嘴不是正常规格,已经小到超标。

她立刻低下头,脸一下子红了。

小琳怒瞪我一眼,呵斥道:

“给我们拿饼干去!”

我灰溜溜地闪开。

等我抱着饼干罐站在大屋门口时,她们已经在桌子边坐好,摆出了一副“认真学习”的假象。我妹妹正拍着胸脯十分权威地说:

“你别搭理他。他就这样,大惊小怪!待会儿我替你收拾他!”

我心里正暗骂死丫头吃里扒外,却见刘湘腼腆地摇摇头,羞怯的笑容中混着窃喜:

“没关系的。爷爷说,樱桃小口,是美人。许飞哥是夸我漂亮呢。”

哼!谁会喜欢你这种乳臭未干的……

我狠狠地拍了门一下,翻着眼睛,目空一切地走进去,把罐子顿在桌上。

后来,她经常在这个时间来我家。毕竟是女孩子,文静一些,她和我妹妹没有闹得天地变色,只是面对着作业本闲聊,主要是她说故事给小琳听。时不时有一句半句的钻进我耳朵里,内容是关于她养的宠物--一只“熊”。开始还以为是那种没有尾巴,长得像耗子的动物,多听了几句才知道,真的是能出产熊胆的“熊”。我暗自怀疑,但她言之凿凿。那是她在“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并收养”的。不过,熊这种东西,应该不是随便一个树洞就能捡到的吧?

为了交代这奇特宠物的近况,她每次来都要讲上一段。有时候她忘了,妹妹还会主动问候,提醒她快说。我也好奇,就跟着进度,像听评书一样一段段听过来,但心底始终觉得很无稽。

听着她说:她如何发现了它,把它捧回家,一个软绵绵的小东西在她手掌中喘气;她如何瞒着父母,把它养在自己屋子窗外的花园里;她如何钻到地洞里看它,带食物和水给它;它生病了,她如何悄悄地跑去探望,直到它奇迹般地好转;它走丢了,她如何着急,走了很多地方才找到它……她表达得很好,要描述的画面如同电影镜头般清晰地浮现,让我兄妹两位听众产成了错觉,好像当时自己也在场,这头熊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养的。

最后讲到它长大了,终于不能秘密地喂养,她只好把它送回捡到它的地方。她讲的时候,已经不能继续安坐在椅子上。她站起来,激动得到处走着,眼眶发红,眼睛晶莹闪亮,声音颤抖,显得哀伤却欣慰。我仿佛真的看见一头成年的熊,站在树洞旁边的草地上,挥着巨大的熊掌向她道别……我嗓子一哽,心中豁然开朗:何必计较呢?这是个好故事,不是吗?

那天她走以后,我的心情依然很激荡,问小琳说:

“你觉得她说的是真的吗?”

小琳笑得很甜,很灿烂,郑重地说:

“不是真的。但我相信!”

这句话同时道出了我的心声。

妹妹小学毕业,上初中了。她们两个仍然一个学校,可惜不在一个班。

刚升学时,她们几乎整天腻在一起。一段时间后渐渐疏远,但约定要经常电话联系。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过感情永恒,可是,两个人一旦分开,生活环境不同了,接触的人不同了,凑在一起连话题都没有,即使再念旧又怎样?

由最开始亲切地谈天说地,慢慢变成“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客套,“刘湘”这个名字就快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时,她们学校出了一件事。

事情的起因是刘湘与她新交的一个朋友聊天,说起了各自的家庭。她说她并非父母亲生,是领养的。虽然他们没有对她不好,但自从知道这件事后,心里总是幻想着与生身父母一起生活的情景。可以想象,她描述时一定表情堪怜。

和她要好的那女生,偏偏流着稀有的热血,很有几分侠义心肠,同时也莽撞不计后果。虽然这是人家的心事,她应该为她保密,可是,她既然已经知道了,难道就冷眼旁观?不管说出去会怎么样,总得为好友做点什么吧?

于是,她冲到教研室,把这件事转告班主任,希望她能多关照她。那老师恰好是个新来的,还没背会“分数等于一切”的公式,觉得学生的心理健康很是件大事,就叫来当事人,想和她谈谈。据说,当时刘湘站在办公桌旁一言不发,一只眼睛忽然涌出泪水,都没有划过面颊,直接滴在一摞作业本上,随后立刻跑出去。这个据说,是据我妹妹说,当然她也是听来的。我不知道具体是不是这样,反正谣传一向比现实更惊心动魄。

再往后是家长会。老师自然在会上旁敲侧击。她妈妈感觉到不对,会后留下和老师单谈。所有事一说开,双方都吃惊不小:从来没有一个孩子,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第二天当然是点名批评,全校哗然。小琳很为她不平:

“她只是……只是想体会一下那样的感觉,我相信她说的时候,真的以为自己是个孤儿。你明白吗?”

我明白,可是别人不理解。老师对她青眼变白眼,那好友也沉浸在受骗的怒火中无法自拔,其他同学更是筑起防线,与她保持距离。在一个说话没任何人相信的地方,毕竟是呆不下去的。那个学期一结束她就转学了,之后只和小琳通过一次电话。

电话放下后,我问了声“她怎么样”。妹妹脸色发青,带着假笑,语气尖酸地迁怒:

“没……事……她过得很好呢。就是她父母多了一句口头禅:有本事找你亲爹妈去!”

下一次得到她的消息是在电视上。

她中考成绩优异,考取了市重点学校,是全国顶级王牌大学的附属高中。该大学校庆,聚集了许多媒体。庆祝,联欢会,节目五花八门,她们中学也派乐队和话剧团登台献艺。后者的表演反响热烈,而剧中主角正是她。台下回归母校的校友中,恰好有一位当红的艺术评论家……几种因素一凑合,结果就是她一举成名,被高度评价为“极有前途的表演人材”。一时间关于她的报道铺天盖地,就连以前让她深受其害的那件事都作为轶闻广为传颂。还有消息说某名导演对她赞赏有加,根据她颇具古典美的相貌,准备请她在新近的一部古装连续剧中担任一个角色。

我们也挺高兴,以为她以后会一帆风顺了。可是,人什么时候最容易遇到不幸?答案是:在已经看到幸福的时候。

这股热潮刚平息没一个月,她的名字再次遍布各大报纸,内容也更轰动。某立交桥下发生一起车祸,赶去处理的工作人员在那辆与桥墩亲密异常的车中发现了她。她满脸是血地趴在方向盘上,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车厢中弥漫着酒味,还找到一个破碎的酒瓶子。

光是这些,就已经可以有些想法,结论似乎非常明显而且唯一。但是,现场并不止这些。从报社的朋友那里打听来的小道消息说:前排车座的背后有血迹,这说明有个坐在后排的人受了伤,也就是说,碰撞当时车里还有其他人;而且事故车是属于出租汽车公司的,她就算会开车,人家又怎么会让她开?

诸多疑点,我这种没什么侦探头脑的人都看出来了,按理说不能武断定论。可惜,以事实为依据是警方的原则,媒体只负责往最耸人听闻的方向渲染。

最初是花边新闻,题目取得触目惊心:未出成就先堕落--未来之星酗酒驾车酿惨祸!后来则以“新星的陨落”为题目,探讨起“德”与“才”的关系,引经据典,还上升到教育的高度,通过“我们应该对下一代的哪些素质做出要求”的调查,针对当代中国教育体制的弊病,和如何进行素质教育改革的问题,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如此三个月后,真相姗姗来迟。警方逮捕了在逃的出租司机,他交待说:

出事前一天,和老婆闹了点别扭,怄气怄得觉都没睡好。那天活又特别多,忙了一天,到晚上,特别累了,但气没消,不想回家,就买了瓶酒,准备找个哥们喝两盅,顺便在人家家将就一宿。正开着,那姑娘打我的车。本来不想拉活儿了,后来一想,反正顺路,送上门的钱干嘛不挣呀。也赖她,就顾着坐车,那么安静,也不和我说句话提提神,我这眼皮就往一块凑合……等到下一次睁眼,车已经撞了。我一下就醒了,看看自己,倒没怎么样,就是擦破点皮。又赶紧下车,开门一看,她脑袋贴在前车背上,好像晕了。把她抱出来,就着路灯一看,满脸是血。我当时都懵了:杀了人了,怎么办呀?正好这时候闻见酒味,知道是那瓶子打了。我一琢磨:这要是让人抓着,肯定说我酒后驾车,过失杀人,要蹲监狱呀!我吓得把她扔在驾驶座上,没命地跑了……

这个消息又轰轰烈烈地传扬开来。搞宣传的始终不甘寂寞,没有因自知理亏而收敛,又开始为原来贬斥的人鸣不平。有些人蹿出来义愤填膺,讨论“我们该如何对待新人”。一时众说纷纭,最后分为“给他们宽松的发展环境”和“严格苛刻的教育才是真爱”两派,在报纸的版面上展开论战。虽然是个人就知道,最终结果一定是“相辅相成”,“视情况而定”,“一个‘度’的问题”,不会对现实产生任何实际影响,可这并不妨碍他们乐此不疲。

“刘湘事件”就像历史书里说的“导火索”,存在的意义仅仅是引发一个更大的历史事件,而它本身无人关心。所以,她的消息,尽管我特别注意,也只收集到一点:她出院后,退出了学校的话剧团,也休了学,就此销声匿迹。至于后事如何,我不知道,分解不出了。

一旦认定了就越看越像。这叫什么?疑人偷斧?好像不应该这么用。我的心情就更无法形容了,非常复杂。如果没出那件事,她身边会不可避免地围绕着闪光灯,不可能这么清静;现在就是一个追星族走向一个名演员,而不是一个普通人走向他的故人。怎么说?世事难料吧。

我站在她旁边。虽然已有九成把握,但以防万一,还是扭着头,眼睛看别处,表示我说话的对象绝不是她,假装自言自语:

“刘湘……”

女孩头发一甩,转过脸来。一看那嘴的型号,我不禁失笑,一定没错了,简直是招牌。

我认出了她,她却对我没概念,皱着眉,一脸困惑:

“你是……”

“你不认识我了?”

“对不起,”她的语气十分小心,似乎在仔细斟酌:“你的声音……我不记得,不过声调倒很熟……”

和我在火车上的感觉一样,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好像也不该这么说。

“那我妹妹你总该有印象吧?许琳,想起来了吗?”

只见她的表情僵了一会儿,然后如慢动作般,眉头渐渐舒展,嘴也缓缓张大(虽然还是没有多大)。她猛地站起来,我以为她会马上扑过来握住我的手,没想到她只是一击掌:

“你是许飞!”

感觉有点沧桑:在这么多年后的今天,连声“哥”也不叫了。不过也对,这么大年纪再按原来的叫法就暧昧了。

“不提那丫头,你就认不出我了,是吗?我真的变了很多?好多人都说我长得和过去一样啊。”

“也许吧,咱们确实很久没见了。”她陪笑着,又皱起眉头,“我是不是没变样呀?你怎么能一下子认出我?”

“我和你坐一趟火车,在车上就觉得眼熟了。你长大后的样子我又不是没见过。顺便说一句,你衣服的样子真特殊,也很漂亮。”

“长大后?在电视上?你也知道我的事?”

都炒成那样了,谁会不知道呢?

“是啊。我当时听说你出院,退出剧团,退学,一直打听你后来怎么样了,一直都没消息。小琳往你家打过几次电话,都没人接。”

“我家搬了,电话也改了。”

此举一定是为了躲清静,拒绝采访,不再受到骚扰。谁有她的经历,都会视媒体为世仇。可她似乎并不在意说到这个,只是微笑,接着像忽然想到什么高兴的事,露出我见到她以来最欣喜的样子。我见识了人类的脸兴奋到发光的奇景,却认为她是在装。

“你最近……还好呀?”

“一般,不好不坏。你呢?工作了吧?干什么呢?”

“卖文。乱写点东西,看有没有人要。”

“写手呀。什么时候开始做的?”她偷偷一笑,“到现在还没饿死。”

“目前还健在,不过也快了。我从小就喜欢理科,文科一般,确实不适合干这行,也就是混口饭吃。”

“听起来很难呀。”

“谁说不是呀?写什么都不容易,但是按照我的经验,还是难易有别。其他都还好,就数侦探小说最不能马虎。别的题材,你写不好,人家顶多说你‘俗’;可是侦探小说要是敢瞎写……”

“会被人骂个狗血淋头?”她笑了,接口道。

“何止呀,简直是在狗血中遨游!”

“是吗?如果老是这样,你还能糊口吗?”

“倒没严重到这地步,也有受好评的时候。反正是忽冷忽热,一阵子闲得要死,一阵子又忙得发慌。任务要是接得太紧了,也难糊弄。有一天,都晚上了,明天一早要交的两篇还一笔没动呢。实在是逼疯了,拿了两叠稿纸,左右开弓,这边写言情,那边写侦探。哪个思路断了,就转过去写另一个……”

“那还不写串了?”

“就是呀。这边杀人杀得含情脉脉,那边谈恋爱谈得月黑风高……”

“结果呢?”

“当然两篇都被人扔回来了。”

她笑得更开朗,腰都有些弯了,却还是微微掩着嘴。

“别说我了,说说你吧。”

“我?我有什么好说?每天没事干,在家空虚……”

“没空虚出什么成果来?”

“‘空虚’嘛,说文雅一点叫‘酝酿’。我正在构思一些故事,准备等以后,什么时候可以了,就自己写剧本。”

“剧本我没写过,也不容易吧?”

“当然。”她严肃起来,“话剧的最高境界就是随便一个瞬间抓拍下来,都可以作剧照,所以不光是对话这些文字的东西,舞台的安排,演员的表情动作都要考虑,脑子里必须是一幅幅画面,细节非常繁杂,很难掌握……”

“不过你擅长这个呀,说都说得这么头头是道。我倒好奇了,以后找本介绍话剧的书了解了解。”

“这些理论你可没处看去,都是我自己瞎琢磨的。我没受过这方面的正规教育……”

“但是确实有道理呀,也许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正能打破成规呢。而且你写的东西,你演一定最合适。”

我立刻知道说错话,因为她的手抬上来,拨开头发,手指滑过额上的疤痕。

那次车祸的纪念吗?我原来就觉得,她受的挫折固然不小,但以她的执着,怎么会那么轻易地退出演艺圈?这才是真正原因吧?当然,脸上有伤,并非一定不能当演员,以现在的化妆技术,想掩盖一道疤实在太容易,只是人家没必要将就这个不完美。想演戏的人很多,他们的脸上大多没有疤。

她摇摇头:

“不行呀。我怕是这辈子都不能再上舞台表演了。”

她语气有些怪异,似乎格外强调“舞台”。我不知说什么,就随口问:

“我一直不知道,当演员很辛苦吧?”

“是呀。有时候一天连着好几场,演起来就没完,累得要命。中途就休息几分钟,用来吃饭喝水。但还不敢随便吃喝,因为……要控制生理机能,必须把它调节到不演的时候……”

“那不是很难?”

“还好,演过几次也就学会了。大家都只看到光鲜的一面,其实呀,”她笑着感叹,“表演呢,真不是那么容易的。演员不但要扮演他分到的角色,有时候还要充当移动布景。上台后往哪个方向走,走几步,到什么位置,是一点都不能马虎。经常要和其他演员组成某种图形,摆出某种阵势,暗喻些特殊涵义。甚至脸冲着哪边,和观众的目光成多少度夹角……哎呀,可麻烦呢。”

“居然还要用人本身去构造……”

“这样比较有整体效果。如果说到单个人上,就是肢体语言,光靠说的永远不够。尤其是剧中的语言总是有些规范,永远那么强烈,细微的东西表达不了,这大概就是大家不喜欢看话剧的原因。加上动作就不一样,比如……比如一个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女人,你要让她说什么来体现她的性格?而用一个简单的握手动作就可以充分显示了。要这样,站直,但不能太直。身子向左微侧,肩膀向后背,左手争取藏在背后。头偏,抬下巴,眯着点眼睛,右手递出去,但胳膊要弯,手指也不可以伸平,要放松,无名指和小指略勾起来,争取只让对方握到食指和中指……”

她说到哪儿,姿势也跟着摆到哪儿,一个娇纵傲慢到我想抽她一巴掌的女人就跃然眼前了。

她似乎意犹未尽,侧转身子,一只手高高抬起,轻缓落下,抚过沙发,好像是嫌弃上面不存在的尘土,然后才放心坐下,并立刻翘起腿。

“哈!这样真像火车上坐在你对面的女人,她……”

“那是我表姐。”

又说错话了!不过还好,没来得及说出什么不好听的。

“我说许飞呀,”她双手故作斯文地搭在一起,拉长声音,“愿不愿意帮我个忙呀?”

我也玩心大起,急忙点头哈腰:

“承蒙您不嫌弃。做刘小姐的跟班是我毕生的梦想,我就说这两天会碰上大好事,没想到这么快呀!今天得到这个机会,真是三生有幸,我祖上积德。前两天我去扫墓,快走到的时候向前这么一看,哎呀!还以为发生了森林大火,后来一调查,才知道原来是我们家祖坟在冒青烟……”

她“噗哧”一笑,随即收敛,脸色回归轻蔑:

“奉承嘛,就不必了……”

“总之,在下竭诚为您服务。先做点什么呢?”我扫扫周围,看到柜台旁边挂东西的铁架,“都进屋这么长时间了,还拿着伞干什么呀?我帮您挂上去?”

她递伞过来:

“还有,再帮我问问我的屋子是什么情况。离楼道口太远吧,不方便;太近了,人来人往又太吵。可不能有夕晒呀,那就太不舒服了。这住的地方可不能随便,刚才就想问了,可是一想自己去,又怕累着……”

我来到架子前,旁边一把伞伸过来。回头看,是个白胖女人,我一怔后认出来,正是在火车站的乞丐边驻足的那位。她是谁呢?后来看她到柜台前,问老板说“看没看见我儿子?不知又上哪儿疯去了”,我肯定她是那倒霉孩子的母亲--任莉莉。

等她上楼了,我去向老板打探,然后火速回报:

“已经给您打听清楚了。这旅馆是以前是什么厂的职工宿舍,后来才改的,所以结构有点奇怪,您可多担待。您那间在二楼,从楼梯上去,向左拐,往里走,左手边一间大屋,是水房。里面开两扇小门,靠外的是男厕所,另外一个就不用说了。过了水房再往里走,这才是住宅区。右手边第二个门,就是了。”

“这么麻烦呀……真是。算了,出门在外,没办法太讲究的。住这里的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人。我可不能跟不明不白的人搅在一起……”

哎呦,还演呀?没关系,我奉陪到底!

“这个小人倒是早有调查。住在这里的有一对姓齐的老夫妇……”

“走路走得惊天动地的那个?”我会心笑了。她又拿腔拿调,“说得这么笼统,叫人家怎么听得懂啊?都叫什么呀?”

“齐近礼,李敏贞。还有姓江的一家三口,江源、江汨、任莉莉。另外……”

我往田静那边看,她依然坐在沙发上,人如其名地少有动作,带出一派安详。一身银灰色的衣服也十分明朗高雅。我想起刚才就是因为她我没有找到吕良的名字,都来这么半天了还徒劳无功。再去借登记簿看恐怕要惹人怀疑了,也不能大张旗鼓地征求,要不找个人顺口问问?就她吧。别看连话都没说一句,但我对她有种直觉的信任。

“至于田静嘛,我想我得去打个招呼……”

我正转身要走,眼前过去一个人,那衣服、那侧影,不正是火车站那个……年轻的中医……叫什么?对,方擎岳!这名字我算记住了。

“哎!”

他楞楞地盯着前面,好久才转身看见我,虽然很惊讶,却也睁大眼睛笑开了:

“嗨!是你呀!”

“你也住这儿?”

他使劲点头。

刘湘站起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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