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盈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脚步,沿着那条看不清楚的小路走了过来。我面前的这个男人往前探了探身,好像是倚在浓雾上。一开始我完全看不见那个女人,后来我朦朦胧胧地能够看出她的身影了。她那傲慢地昂着脑袋的姿势我很熟悉。那个男人敏捷地走向前去。两个人影混和在雾气中,简直成了这片雾景的一部分。刚一开始是死一般的寂静,接着那个男人开口说:“这是一支手枪,夫人。老实点吧!”——雾气里也能听得见声音——“把你的皮包递过来。”
那个女人一声也不吭。我向前迈了一步。突然之间,我看见了那个男人帽檐上雾气凝成的白绒。女的站在那里一动也动。后来,她的呼吸开始粗重起来,就像一把小锉刀锉在软木头上一样。
“喊吧。”那个男人说,“一喊我就把你撕成两半儿。”
她没有喊叫,也没有动弹。男的动了一下,接着是咯咯两声冷笑。
“最好在这儿把事了了。”他说。
我听到皮包开关卡的一声响,接着是一阵摸索声。那个人转身朝我这棵树走过来。他走了三四步,又咯咯笑起来。这是一种在我的记忆中几乎忘却的笑声。我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烟斗,当做一支手枪举在手里。
我轻轻地喊了一声:“嘿!拉尼。”
这个人猛地站住了,开始把手往上抬。我说:“这可不像话。我告诉过你不要干这种事,拉尼。我的手枪对着你呢。”
三个人僵在那里。路边的女人一动不动。我也一动不动,拉尼更是一动也不动。
“把皮包放在你两脚之间,小子。”我吩咐他说,“动作慢点,别紧张。”
他弯下腰去。我趁他弯腰的当儿一步跳到他身边。他直起身来,几乎顶到我身上,呼呼地喘着大气儿。他的两只手是空的。
“是不是想跟我说,不能这么便宜了我?”我说。我靠在他身上,从他大衣口袋里把他的手枪掏出来,“老是有人向我交枪!”我对他说,“这些家伙压在我身上让我走起道儿来都得哈着腰。滚吧。”
我们俩呼出的热气碰在一起,混合起来。我俩像是一堵墙头上走碰了头的两只公猫,怒目相视,目光简直要把对方刺穿。我往后退了一步。
“开路吧,拉尼。别动肝火。你也别张扬,我也不张扬,行吗?”
“行啊。”他沙哑着嗓子说。
雾气把他吞没了。刚开始还听得到隐隐约约的脚步声,后来就完全消失了。我捡起皮包来,在里面摸了一下,向那条小路走去。她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一只没戴手套的手紧紧揪着灰色皮大衣的领口,手上有一个戒指微微闪光。她没戴帽子,那从中间分开的黑头发像是夜色的一部分,她的眼睛也是一样。
“干得漂亮,马洛。你现在成了我的护卫了。”她话音里有一种刺耳的声调。
“有点儿像。这是你的皮包。”
她接过皮包去,我说:“你是开车来的吗?”
她笑了:“我是同一个男人来的。你在这儿干什么?”
“艾迪·马尔斯要见我。”
“我还不知道你认识他呢。见你干吗?”
“告诉你也没关系。他以为我正在寻找一个他认为是和他老婆一起私奔了的人。”
“你是在找这个人吗?”
“不是。”
“那你何必来呢?”
“想弄明白他根据什么以为我在寻找一个他认为是和他老婆私奔了的人。”
“你弄明白了吗?”
“没有。”
“你泄露起机密来就像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她说,“我觉得这件事和我没有关系——哪怕这个人就是我丈夫呢。我看你对这件事并不感兴趣。”
“人们一定叫我对这件事感兴趣不可。”
她有点不高兴地磕着牙齿。刚才那个拿着手枪、戴着面具的人干的事好像对她一点影响也没有。
“好吧,带我到汽车库去。”她说,“我得去找找我的保镖了。”
我们顺着小路走过去,拐过这座建筑物的一角,前头出现了灯光。再拐过一个弯儿,来到一个由原来的破马棚改成的停车场。两盏汽灯光把这个地方照得雪亮。这里面地面上还铺着砖,以一定的坡度倾斜着向当中一道栅栏延伸过去。一辆辆汽车闪闪发光。一个穿着褐色工作服的男人从一条凳子上站起身走过来。
“我的男朋友还醉得人事不省吗?”薇维安满不在乎地问他。
“我怕是这样的,小姐。我给他盖上了一条毯子,把车窗给摇上了。我估计他没什么问题,就是得歇一阵儿。”
我们朝一辆大型卡迪拉克小轿车走过去。穿工作服的男人拉开了后面车门。在又宽又长的后座上,一个男人歪歪扭扭地躺在那里,张着嘴在打鼾,一条方格呢的长毯子直盖到下巴上。这个人看上去是个身材魁梧的黄头发美男子,喝起酒来一定是个海量。
“见见拉瑞·科布先生吧。”薇维安说,“科布先生——马洛先生。”
我随便哼哼了两声。
“是科布先生陪我来的。”她说,“真是个好保镖,这位科布先生。照顾我照顾得多周到啊!你应该看看他清醒时的样子,我也应该看看,反正总该有人看看他清醒时是什么样子。我的意思是说,他清醒的时候太少见了。所以,拉瑞·科布酒醒的时刻——那是一种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却又让人永远难忘的时刻——完全可以载入史册。”
“是啊。”我说。
“我甚至想过和他结婚呢。”她的声音有些不自然,好像刚才的那场抢劫案引起的震动现在才在她身上显现出来,“那是在偶尔的情况下,当我的脑子里想不起什么高兴事儿的时候。咱们谁都会有这种心情的。一阵子也就过去了。你知道吧,这人钱多得要命。一条游艇,长岛有一座别墅,新港有一座别墅,百慕大有一座别墅,说不定全世界到处都有他的别墅——不过和东一瓶西一瓶的苏格兰威士忌酒没什么两样。对于科布先生来讲,一瓶上好的威士忌也总是唾手可得的。”
“是啊。”我说,“他有送自己回家的司机吗?”
“不要老说‘是啊’,这也太俗气了。”她挑起眉毛来看着我。那个穿工作服的人正在使劲儿咬住下嘴唇。
“哦,那还用说。他的司机足可以编成一个排。说不定他们每天早晨都对着汽车房编班操练——扣子闪亮,制服发光,手套白得晃眼——一派西点军校的高雅劲儿。”
“得了,还是说说他的司机到底在哪儿吧。”我说道。
“他今天晚上是自己开车来的。”那个穿工作服的人几乎是带着歉意地说,“我可以打电话给他家里,叫他们派个人来接他回去。”
薇维安转过身去,对他笑了笑,就好像他刚送给她一副钻石头饰一样。
“那就太好了。”她说,“你是不是这就去打电话?我真不希望科布先生就这样断了气——你看他嘴巴张得这么大。要是死了,人家还以为是犯了酒瘾死的。”
穿工作服的男人说:“只要闻一闻,就准知道不是犯酒瘾死的,小姐。”
她打开皮包,抓出一把钞票,塞给他说:“我知道,你会好好照顾他的。”
“哎呀呀。”这家伙的眼睛都瞪圆了,“我一定会的,小姐。”
“我姓雷甘。”她用甜甜的声音说,“雷甘夫人。你以后说不定会再见到我的。你来这儿时间还不长,是吧?”
“不长,太太。”他的两手紧紧撰着那把钞票,不知该往哪儿放才好。
“你会喜欢这个地方的。”说着,她把我的胳膊挽起来,“咱们坐你的车走吧,马洛。”
“车在外面大街上呢。”
“走走路很好嘛,马洛。我喜欢在雾气里面遛个弯儿。你会遇着许多蛮有意思的人。”
“哦,别瞎说了。”我回答她。
她吊在我的胳膊上开始索索地发起抖来。在往我的汽车走的一路上她始终紧紧拉着我。到了汽车跟前,她不再发抖了。我开车从大楼阴面的一条弯曲的林荫小路驶过。
这条小路通到德·卡森斯大街,那是拉斯·奥林达斯的主要街道。我们的汽车在那些老旧的、噼里啪啦乱响的弧光灯底下驶过。过了一会儿,我们经过一座小镇:一幢幢建筑物,死气沉沉的商店,一个加油站——夜班电铃上面亮着一盏灯。最后,我们看见一个还没关门的杂货店。
“你最好喝一杯酒再走。”我说。
她动了动下巴,一个白点儿在车座的角落里闪动了一下。我开车斜穿过马路,在马路边上停了车。
“一小杯黑咖啡,调上一丁点儿黑麦威士忌,准保管用。”我说。
“我可以有两个水手加在一起的酒量,而且我也愿意喝得像水手一样地烂醉。”
我给她拉着车门,她紧挨着我走出来,头发擦着我的脸。我们走进了杂货店。我在卖酒的柜台上买了一品脱黑麦威士忌,端到方凳旁边,放在有裂缝的大理石柜台上。
“来两杯咖啡。”我说,“不加奶,要浓一点。别给我们隔年的陈货。”
“你们不能在这儿喝酒。”店员说。他穿着一件洗褪了色的工作服,头发稀稀拉拉的、目光很诚实,下巴缩着,决不会在看到墙壁之前叫下巴撞在墙上。
薇维安把手伸到皮包里掏出一包香烟,像男人抽烟那样摇出来两根。她把香烟朝我递过来。
“在这里喝酒是违法的。”店员又说。
我点着了烟,没有理会他的话。他从一个失去了光泽的镍壶里倒出两杯咖啡放在我们面前。他看了看那瓶黑麦酒,低声嘟嚷了一句,最后无可奈何地说:“好吧,你们俩喝的时候我去盯着街上。”
他走过去,站在橱窗后面,背对着我们,耳朵直直地竖着。
“干这种事真叫我心都跳到嗓子眼上了。”我说着,拧开威士忌酒的瓶塞儿,兑在咖啡里,“这个地方的警察真叫厉害。整个禁酒期间艾迪·马尔斯的公馆一直是夜总会,他们派了两个穿警服的人每天晚上站在门厅里看着客人,不许把酒带进来。不管是谁喝酒都得从马尔斯那里买。”
那个店员一下转过身,走回柜台后面,走进玻璃窗户后面的内间去了。
我们慢慢地喝着兑上酒的咖啡。我从咖啡壶后面的镜子里打量着薇维安的面孔。这张脸洁净而苍白,非常漂亮可又带着点野劲儿。她的嘴唇红得扎眼。
“你的眼神里有股子凶气。”我说,“艾迪·马尔斯究竟抓住你什么了?”
她从镜子里看着我:“我今天晚上在轮盘赌台上赚了他不少——是用我昨天从他那儿借的五千块钱当本钱,而这五千块我根本没有动用。”
“没准儿他心疼了。那个歹徒就是他派的,你说是不是?”
“什么叫歹徒?”
“玩枪弄刀的家伙。”
“你是个歹徒吗?”
“当然了。”我笑着说,“不过严格说起来,所谓歹徒是指没站对地方的人。”
“我常常怀疑到底站在哪边才算真站对地方。”
“咱们扯得太远了。艾迪·马尔斯到底抓着你什么了?”
“你是说抓住我什么小辫子吧?”
“就是。”
她把嘴唇一撇:“你应该聪明一点儿,马洛。应该比现在聪明得多。”
“将军怎么样了?我可不想装得像个机灵鬼。”
“不太好。他今天没起床。你至少可以停止审问我吧?”
“我记得有一次我也想这么问问你。将军到底知道多少情况?”
“也许他什么都知道了。”
“诺里斯会告诉他吧?”
“不会。怀尔德,那位地方检察官,到我们家来看过他。你把那些照片都烧了吗?”
“当然了。你还是很为你的小妹妹操心,是吧——时不时的。”
“我觉得惟一要我操心的就是她。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也替爸爸操心,尽量把事情瞒着他。”
“他倒没有太多的幻想。”我说,“不过我估计他还是有自尊心的。”
“我们是他的血肉啊。麻烦的地方就在这里。”她从镜子里用那两道深邃的目光盯着我,“我不希望他在对自己的血肉充满蔑视中死去。我们的血液确实很不安分,可并非总是腐败堕落的。”
“现在是吗?”
“我估计你是这么认为的。”
“你倒不是这样。你不过在演戏而已。”
她的眼睛低了下去。我又抿了几口咖啡,为我们两个人各自点着了一根烟。
“这么说你也开枪杀人。”她平静地说,“你是一个杀人犯。”
“我?怎么是杀人犯?”
“报纸和警方编排得挺巧妙。不过我对读到的东西并不是什么都相信的。”
“噢,你以为是我干掉了盖格或者布罗迪——要不就是把两个都给干掉了。”
她什么话也没说。
“我用不着那样。”我说,“我猜想那么干对我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俩人肯定都想朝我撂两枪的。”
“这恰恰说明你在本质上是个杀人犯,和其他的警察一个样。”
“哦,别胡说了。”
“你是一个阴阴沉沉、闷声不响的人,你对别人的感情不见得比屠夫对他屠宰的牲口多多少。我第一次看见你就知道这一点了。”
“你交的狐朋狗友太多了,不可能了解其他类型的人。”
“那些人和你相比都是软骨头。”
“多谢了,夫人。你自己也不是一块松软的英国蛋糕。”
“咱们离开这个混账地方吧。”
我付了账,把那瓶黑麦酒揣在口袋里。我们一起走了出去。那个店员对我还是没有好感。
我们的车从拉斯·奥林达斯开出去,连着经过几个潮湿的滨海小镇。在这些小镇里,低矮的小房子都建在波涛喧嚣的沙滩上,高大的楼房则建在靠后一些的斜坡上。时不时地可以看到一两扇有黄色灯光的窗户,但绝大多数住家都已经熄了灯。一股海草的腥味从海面上飘过来,弥漫在雾气里。汽车轮胎在湿漉漉的混凝土大道上嘎吱嘎吱地响着。整个世界是一片潮湿和空虚。
我们快要到德尔雷时,她才和我说话。这是我们离开杂货店后她第一次开口。她的声音压抑着,好像嗓子里有什么东西在深处跳动。
“从德尔雷海滨俱乐部旁边开下去。我想看看海水。靠左边,第二条马路就是。”
十字路口挂着一盏摇摇晃晃的昏黄的路灯。我掉过车头,顺着一道斜坡滑下去。路的一旁是高高的峭壁,右首就是城际公路。公路那边很远很远的地方是一片散乱的灯光,更远的地方是码头的灯火,天空凝聚着一座城市上空常有的烟雾。在这个方向,雾气差不多已经散尽了。在城际公路转了个弯儿从峭壁下面伸展出去的地方,我们这条路交叉过去,然后接上一条砖石铺成的滨海大道。大道的一边就是一片开阔、寂寥的海滩。有很多汽车停在便道上,面对着大海,车身黑乎乎的。海滨俱乐部的灯光还在几百码以外。
我把车靠着路旁刹住,关了前灯,手扶方向盘坐着。
海水在弥漫的雾气中汹涌起伏,泛着白沫,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就和一般思潮从意识的边缘上正在努力成形时的情况一样。
“坐过来点儿。”她喘着粗气,含含糊糊地说。
我从方向盘后面移过来,坐到座位中间。她把身体从我旁边移开一点儿,就像是要偷偷向窗外看似的。接着,她一声不响地把身体向后一仰,倒在我的怀里。她的脑袋差点儿撞到方向盘上。她的眼睛闭着,面容模模糊糊的。
这以后,我看到她睁开眼睛,微微眨动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能看到她眼睛里的闪亮。
“把我抱紧点儿,你这畜生。”她说。
一开始,我用手臂松松地搂着她。她的头发在我脸上有点扎得慌。我搂紧了她,把她抱了起来。我慢慢地把她的脸凑近自己的脸。她的睫毛不停地颤动着,就像飞蛾的翅膀。
我飞快地用力吻了她一下。然后是一个紧贴在一起的长长的吻。她的双唇在我的下面张开,身体在我的怀中摇颤起来。
“杀人犯。”她温柔地说,呼吸直冲到我嘴里。
我把她的身体紧贴在我身上,直到她身体的颤抖几乎使我的身体也抖动起来。我继续吻着她。好长好长时间以后,她把头向后仰着说:“你住在什么地方?”
“霍巴特·阿姆斯。肯莫尔附近的富兰克林区。”
“我从来没去过呢。”
“想去吗?”
“是。”她喘息着。
“艾迪·马尔斯抓着你什么了?”
她的身体在我怀里挺直了,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她又把脑袋往后仰着,直到能用两眼盯着我,那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白就像镶在黑眼珠周围的一道白环。
“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气无力地、呆板地说。
“就是这么回事。接吻是一件美事,可你父亲并不是雇我来陪你睡觉的。”
“你这个狗杂种。”她冷冷地说,一动也不动。
我冲着她的脸一笑:“别以为我是一根冰柱。”我说,“我既不是瞎子也不是白痴。我和其他人一样,血也是热的。你太容易到手了——过于容易了。艾迪·马尔斯到底抓住你什么了?”
“如果你再说这句话,我就要喊啦。”
“可以,喊吧。”
她猛地从我怀里挣脱开,直起身体,坐到汽车紧里面角落里。
“男人们往往是因为这种小事就挨了枪子儿的,马洛。”
“男人们实际上往往是无缘无故就挨了枪子儿的。咱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我是个侦探。你那个可爱的小脑袋瓜儿应该把这一点好好弄个明白。我这是在工作,不是在做游戏。”
她在皮包里摸了摸,掏出一块手绢来,一口咬住它。
她的脑袋从我面前扭过去。手绢撕裂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她用牙齿一条又一条地慢慢把手绢撕碎。
“你凭什么以为他抓住我什么了?”她小声说。由于手绢堵着嘴,话音是闷声闷气的。
“他让你赢了一大笔钱,再派一个拿枪的人出去把钱给他弄回去。你倒并不太吃惊。我把钱给你截下来,你连谢也不谢我一声。我觉得整个事情就好像是一场表演。我相信从某个角度上看,这至少是故意表演给我看的——如果我配得上的话。”
“你以为他能想赢就赢,想输就输吗?”
“当然是。如果赌注的输赢一样时,十有八九是这样。”
“还用得着我对你说‘我非常讨厌你’吗?侦探先生。”
“你什么也不欠我的。有人已经给过我钱了。”
她把撕烂了的手绢甩到车窗外边:“你对女人真有礼貌哇。”
“我喜欢吻你。”
“你真冷静得可以。真让我高兴。我是不是该祝贺你,或者祝贺我的父亲呢?”
“我喜欢吻你。”
她的声音变得冷冰冰的,拉得老长:“带我离开这儿吧,如果你真那么好心的话。我敢肯定我是想回家了。”
“你就不愿意作我的一个姐妹吗?”
“假如我有一把刀子,我倒要切开你的喉咙——看看你血管里流的是什么玩意儿。”
“不过是毛毛虫的血而已。”我说。
我发动了汽车!掉过车头往回开,穿过城际公路上了大道,顺着大道开进城里,开到西好莱坞。她一句话也没说。一路上她几乎连动都没动。我开过一道道的大门,来到通往那座大宅邸的车辆进出门厅的下凹车道。她猛地拉开车门,还没等车停稳就跳下了车。她始终没有说话。我看着她在按过门铃之后背着我站在门口。大门开了,诺里斯向外张望了一下。她急急地从他身边冲进门去不见了。
大门砰的一声又关了起来,剩下我坐在车里看着。
我从原路往回开,回到我的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