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长眠不醒》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完结】 > 长眠不醒.txt

  第二十五章

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 当前章节:7140 字 更新时间:2026-5-31 18:15

第二天早晨,又下起雨来,灰蒙蒙的雨点斜着飘落下来,就像是飘拂着一幅玻璃珠串成的窗帘。我起床的时候觉得懒洋洋的,疲乏得要命。站在那儿看着窗外,嘴里隐约还有一股斯特恩乌德家姐妹们留下的苦涩味。我的生活像稻草人身上的破口袋一样空空洞洞。我走进小厨房,喝了两杯黑咖啡。除了醉酒之外,有些别的东西也能给你留下点儿头疼和懊丧的感觉。我从女人身上就体验到这一点,女人叫我恶心。

我刮过脸,洗了个淋浴,穿好衣服,取出雨衣,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大门口看着街头。街道对面一百码以外的地方停着一辆灰色普利茅斯牌汽车。这就是昨天企图跟踪我的那辆车,也正是我向艾迪·马尔斯问起过的那辆。

也许里面坐的是一个警察——假如哪位警察有这么多闲工夫乐于浪费在尾随着我东跑西奔的话。也许是哪个在侦探界混事的油子,想在别人的案子里插一手,挤进去捞点油水。再不然就是那位不赞同我的夜生活的百慕大主教。

我走到公寓大楼后面,把我的篷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再绕回前面来,从这辆灰色普利茅斯前面开了过去。车里面独自坐着一个矮个儿男人。他开车跟上了我。在雨天里他的车开得相当不错。他跟着我跟得很紧,凡是较短的街区,我驶不到头他就跟上来了。但是他又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我们两辆汽车之间总是夹着其他一些车辆。我把车开到大马路上,在我办事处所在的大楼旁边的停车场停下车,走了出来。我的雨衣领子朝上翻着,帽檐儿压得低低的,雨点还是从帽檐和雨衣领子之间滴进来,凉冰冰地打在我的脸上。那辆普利茅斯停在对面一个消火栓旁边。我走向十字路口,在亮绿灯时穿过了马路,又转回头来在人行道外侧停着的一辆辆汽车旁边往回走。普利茅斯没有开动,也没有人下车。我走到这辆车跟前,从人行道那边猛地拽开车门。

一个矮小的、眼睛亮晶晶的人坐在方向盘后面,身子紧紧贴在角落里。我站在那儿瞅着他,雨点敲打着我的脊背。他的两只眼睛在一团缭绕的香烟后面眯缝着。他的双手不安地拍打着窄边儿的方向盘。

我说:“你能不能下个决心?”

他咽了口睡沫,烟卷儿在他嘴唇上跳动着:“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他压低了声音说。

“我叫马洛,就是你这两天来一直盯着的那个人。”

“我没盯什么人,博士。”

“你没有盯,可是你这辆汽车却老跟着我。可能你控制不住它。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现在要到马路那边的咖啡馆去吃早点了。我要吃的是橘子汁、火腿蛋、土司、蜂蜜、三四杯咖啡,还得要一根牙签。然后我就去我的办事处。办事处就在你正对面的那座大楼七层楼上。如果你有什么烦恼实在忍受不了,你可以上来找我,跟我谈谈。我今天没什么事,只是要给机关枪上点儿润滑油。”

我离开了他,任他在那里眨巴眼睛。二十分钟后,我把女清洁工的《爱之夜》扔出我的办公室,拆开一个厚厚的、用工整而秀丽的老式笔法书写的粗纸信封。信封里装的是一张简短的信柬和一大张紫红色的五百元的支票,取款姓名填的是菲利浦·马洛,由文森特·诺里斯代表盖·布里赛·斯特恩乌德签字。这张支票使这个阴沉的上午变得晴朗了不少。我正要填一张银行存款单时,电铃响了。

它告诉我有人走进了我这间又小又窄的接待室。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从普利茅斯车上下来的小个子。

“好得很。”我说,“进来吧,脱了你的大衣。”

我给他开着门,他小心翼翼地从我旁边钻进来,小心得仿佛是怕我会在他的小屁股上踢一脚似的。我们坐了下来,隔着办公桌面面相觑。他身材确实非常矮小,高度不过五英尺三,体重恐怕超不过一个屠夫的大拇指头。他生着机警明亮的眼睛,努力作出一副严厉的神态,严厉得就像挂在半片硬壳上的牡蛎肉。他穿着一身暗灰色的衣服,上衣钉着双排纽扣。这件衣服肩膀太肥,领子也翻得太大。衣服外面套着一件没有系扣的爱尔兰花呢外衣,上面有一些破旧的斑点,一条花绸领带从衣服里窜了出来,耷拉在翻领外边,上面溅了许多雨点子。

“也许你认识我吧。”他自我介绍说,“我叫哈利·琼斯。”

我说不认识他。我把一扁盒香烟朝他跟前推过去。他用整洁的瘦指头拈起一根烟来,就像蝉吞苍蝇一样麻利。他用台式打火机点着了烟,又挥了挥手。

“我在这一带混过事。”他说,“认识不少人。过去我倒卖过私酒,从怀尼米·帕恩特把酒运过来。这可不是桩好买卖,老弟。开着一辆探路的小汽车,大腿上放着一支枪,裤子后兜里塞满了一大沓钞票,足够堵塞住一条运煤槽。往往在到达贝弗利山以前就要给四拨警察买路钱。这可不是桩好买卖。”

“可怕。”我说。

他向后仰着身子,从紧抿着的小嘴角里朝着天花板上吐烟圈儿。

“可能你不相信我。”他说。

“可能不相信,”我说,“也可能相信,还可能我没这闲工夫拿定主意。你究竟打的是什么鬼算盘?”

“没什么。”他若无其事地说。

“你来来回回追着我已经两天了,”我说,“就像一个小伙子跟在一个姑娘后头,可又缺乏最后一点勇气似的。可能你是兜售什么保险的。可能你认识一个叫乔·布罗迪的人。这种‘可能’有一大堆,不过我手头也有一大堆自己的事儿要干呢。”

他的眼珠鼓了出来,下巴差点儿掉到大腿上:“耶稣基督!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他尖声儿地问。

“我专门研究别人的心灵。快把你葫芦里的药晃荡晃荡,全倒出来吧。我可没工夫整天陪你。”

他眼睛里的光泽几乎在突然眯起的眼皮下面消失了。

沉默了片刻。雨水拼命敲打着这个房间窗户下面公寓楼门厅的柏油平顶。他的眼睛稍稍睁开了一些,又发出光来。

他的话里充满了感慨。

“那两天我是想摸摸你的底,真的。”他说,“我弄到点儿东西想脱手——很便宜,几张百元大钞就行。你怎么把我和乔牵扯到一块儿了?”

我拆开一个信封,读了一遍。这是一份研究指纹的函授学校的招生广告。期限六个月,如果我有兴趣参加,学费可以打折。我把这封信扔在废纸篓里,又看着这个矮个子。

“我的话你别介意,我那不过是在瞎猜。你不是警察,你也不是艾迪·马尔斯那一伙人里的,我昨天晚上问过他了。除了乔·布罗迪的朋友,我看不出来有谁会对我这么感兴趣。”

“耶稣!”他舐了舐下嘴唇说。当我提到艾迪·马尔斯的时候,他的脸变得像张白纸。他的嘴角耷拉下来,烟卷儿还挂在嘴角,像有什么魔力让它长在那儿一样,“噢,你在骗我。”他最后说道。他脸上挂着手术室里常常可以看到的那种绝望的笑容。

“好吧。我在骗你。”我打开了另一封信。信中表示愿意每天从华盛顿寄给我一份新闻稿,全都是内部消息——直接从机密部门发出来的,“我估计阿格尼丝已经出来了。”我又加了一句。

“不错。她叫我来的。你感兴趣了?”

“当然啦——她是个金发的美人嘛。”

“少开玩笑。那天晚上你在那儿干得挺漂亮——就是布罗迪送了小命的那天晚上。布罗迪一定知道些和斯特恩乌德家利害故关的事,要不然他不会孤注一掷给他们家送去那张照片的。”

“嗯哼。这么说他知道点事,他知道什么呢?”

“这就是你该花两百块钱买的东西。”

我又把几封我的崇拜者的来信扔到废纸篓里,重新点燃了一根香烟。

“咱们非出城去不可。”他说,“阿格尼丝是个好姑娘,你不要因为那件事责怪她。这种日子,女孩子们要混口饭吃也真不容易哪。”

“对你来说她的块头儿太大了。”我说,“她能把你压扁,憋死你的。”

“这个笑话可有点儿下流,老弟。”他说,显出一副差点儿就够得上“道貌岸然”的样子,我不由得瞪了他一眼。

我说:“你讲得对。我最近碰到的都是些不对路的人。咱们还是别耍贫嘴,谈正事吧。你准备拿来换钱的是什么呢?”

“你给不给钱吧?”

“那得看它有什么用。”

“如果它能帮助你找到鲁斯提·雷甘的话。”

“我并没有找鲁斯提·雷甘。”

“这是你自己说。想不想听吧?”

“往下说吧。如果对我有用,我一定给钱。在我这个圈子里,两百块钱可要买一大堆消息哪。”

“艾迪·马尔斯把雷甘干掉了。”他平静地说,把身子向后仰过去,那神气活像刚刚当上了副总统。

我向门口挥了挥手:“我简直都懒得跟你争辩,”我说,“我不想浪费氧气。请便吧,小矮子。”

他往办公桌这边探过身来,嘴角绷出了白道儿。他仔细地把烟头掐灭,掐了一遍又一遍,连看也不看一眼。从一扇门后面传来打字机单调的卡嗒卡嗒的响声,一行又一行地打着,每打一行小铃就叮地响一声。

“我真不骗你。”他说。

“走吧!别给我添麻烦了,我还有正经事儿要干呢。”

“不,你别这样。”他严厉地说,“我没这么容易打发。我到这儿来是想把我知道的告诉你,我正在告诉你。我认识雷甘,可是不太熟,也无非是见面打个招呼,说一句‘伙计,怎么样?’他也许回答我,也许根本不搭理,这要根据他的心情而定。不过他还是个好样的。我一向挺喜欢他。他爱上了一个叫摩娜·格兰特的女歌手。后来她姓了马尔斯的姓儿。雷甘在伤心之下娶了另一个阔娘儿们。这个女人总是在那些赌场、舞厅里出来进去,好像在家就睡不好觉似的。你很了解她,高个儿,黑头发,漂亮得像一匹德尔贝赛马会获胜的大马。可是这种类型的人却会给一个男人增加不少负担。太神经质。雷甘不可能跟她合得来。可是,上帝,他跟她们家老头儿的家财大概挺合得来,你说对不对?你多半会这么想的。你会想,这个雷甘是个斜眼的大秃鹰,眼光看得挺远,总是看着下一步该飞到哪儿去,对当时落在什么地方一点儿也不太在乎。这是你的想法。我可是觉得他一点也不把钱财放在眼里。这句话现在从我嘴里说出来,应该说是很了不起的恭维了。”

这个小矮个儿毕竟还有点脑子。没见过世面的土混混儿是想不到这一层的,更不用说怎么表达了。

我说:“这样看来他是逃跑了。”

“也许他打算要逃跑。带着那个娘儿们摩娜。摩娜并没有和艾迪·马尔斯住在一起。她不喜欢他干的那个营生,特别是他的副业,敲诈啦,偷汽车啦,藏匿东部来的那些逃亡犯啦,等等。据说有一天晚上,雷甘在大庭广众下警告艾迪说,如果艾迪干的这些违法的事把摩娜牵连进去的话,他就要来找他算账。”

“你告诉我的这些事大部分都是有案可查的,哈利。”我说,“你别指望凭着这些从我这里弄钱。”

“我就要说到无案可查的了。于是雷甘失踪了。从前我每天下午看见他坐在瓦尔迪斯酒馆那儿喝爱尔兰威士忌,眼睛盯着墙。他不再高谈阔论了。他过去还时不时地下一笔赌注,我老往那儿跑就是为了这个——给帕斯·瓦尔格林兜揽几笔赛马的赌票。”

“我还以为他是买卖保险的呢。”

“这是他打的幌子。我估计你要是踩到他身上,他也许会买你一份保险。到了九月中的时候我就再没见到雷甘了。我没有马上就注意到这一点。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在这儿你就看见他,后来他不在了,你也就把他忘了,非到有什么事儿提醒你,你才会想到这个人。提醒我的是,有一次我听人开玩笑说艾迪·马尔斯的女人和鲁斯提·雷甘私奔了,可是马尔斯一点儿也没有吃醋,倒就像他女人是同雷甘结的婚,他只不过给当了当男傧相。于是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乔·布罗迪。乔马上变得精明起来。”

“他是够精明的。”我说。

“够不上当警察的那种精明,毕竟也很精明。他马上想到可以从这件事里捞一笔。他算计出来,假如他能够多少弄到点儿那两只野鸳鸯的消息,他也许能敲诈两笔钱——一笔从艾迪·马尔斯那里,一笔从雷甘的老婆那里。乔和她们那个家多少有些关系。”

“五千块钱的关系。”我说,“不久以前他敲过他们这么大一笔款子。”

“是吗?”哈利·琼斯显得有些惊讶,“阿格尼丝应当告诉我这件事的。女人就是这样,总想保留起一点秘密来。我和乔一直留心看报纸,可是报纸上什么消息也没有。于是我们明白,一定是老斯特恩乌德将军把事情给遮盖起来了。后来有一天我在瓦尔迪斯酒馆那儿看见了拉什·卡尼诺。知道这个人吗?”

我摇了摇头。

“这是个心狠手毒的家伙。有些人就是这样,要多毒辣有多毒辣。在马尔斯需要他的时候,他就替马尔斯办事——开枪杀人。他可以在两个人喝着酒的当儿开枪把人打死。在马尔斯用不着他的时候,他也不往马尔斯身边凑合。而且他不常待在洛杉矶。当然,他待不待在洛杉矶也许有意义,也许没有意义。可能他们已经知道了雷甘的行踪,马尔斯正脸上带着阴笑,不声不响地坐在家里,等着时机。也很可能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反正我告诉了乔,乔就盯上了卡尼诺。他很会盯梢。跟我不一样,我干这种事是十足的外行。我把消息告诉了乔——免费赠送。乔一直跟踪卡尼诺到了斯特恩乌德家。卡尼诺在住宅外面停了车,一辆小汽车开到他旁边,里面坐着个女人。他们俩讲了几句话,乔觉得那个女的递过去一点儿什么东西,很可能是钱。那个女的匆匆走了。她就是雷甘的老婆。真妙!她认识卡尼诺,卡尼诺认识马尔斯。这样,乔算计着卡尼诺一定知道点儿雷甘的事,他自己也从中弄到点好处。后来卡尼诺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乔跟丢了他。第一幕到此结束。”

“这个卡尼诺长得什么样?”

“矮个儿,又粗又壮。棕头发,棕眼睛,常穿一身棕色衣服,戴一顶棕色帽子。就连小山羊皮的雨衣都是棕色的。开一辆棕色的小汽车。卡尼诺先生里里外外全是棕色的。”

“咱们开始第二幕吧。”我说。

“不给我钱,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了。”

“你告诉我的这些事,我看不出有值二百块钱的地方。雷甘太太既然在夜总会里认识一个过去卖过私酒的人还和他结了婚,她当然也会认识其他这样的人。她和艾迪·马尔斯很熟。如果她觉得雷甘出了什么事,她当然要找艾迪去讨个主意。而卡尼诺很可能就是艾迪选中来处理有关事项的人。你所知道的就是这些啦?”

“你想掏二百块钱打听艾迪妻子的下落吗?”这个矮个儿平静地问道。

我的耳朵一下子就竖起来了。我紧紧倚在椅子扶手上,差点儿把扶手压断。

“想知道吗,要是她只是一个人的话?”哈利·琼斯用一种轻柔的、几乎可以说是阴险的语气说,“要是她根本就没有和雷甘私奔,而是被安置在离洛杉矶四十英里以外的一个隐秘的地方,为的是让警方始终认为她和他是潜逃了——要是我把这些情况告诉你,你肯花二百块钱吗,探子?”

我舔了舔嘴唇,嘴唇又干又咸。

“我肯。”我说,“她在哪儿?”

“阿格尼丝发现了她。”他冷冷地说,“只不过是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看见她开车出来,就在后面跟踪,发现了她隐藏的地方。阿格尼丝会告诉你这个地方在哪儿——当她把你给的钱拿在手里之后。”

我板起面孔说:“要是你讲给警察听,你什么也不会得到的,哈利。他们警察总局现在有不少刑讯犯人的老手,如果他们在审讯你的时候把你弄死了,他们还有阿格尼丝哪。”

“让他们试试吧。”他说,“我可不是一捏就碎的。”

“阿格尼丝一定知道一些我没有注意到的事情。”

“她是个混混儿,探子先生。我也是个混混儿。我们都是混混儿,所以我们才为了一个小钱儿彼此出卖。好吧!看看你有没有办法叫我说出来。”他伸手把我的烟又钩过去一根,干净利落地夹在嘴唇中间,他那划火柴点烟的方式和我一样——在大拇指甲上划了两次都没划着,最后还是在鞋上才划着了。他均匀地吐着烟圈,直勾勾地盯着我。真是一个好笑的小矮子!要在棒球场上,我可以把他一下子从本垒扔到二垒!大人国里的一个侏儒。可是他身上某些地方我倒是挺喜欢。

“我到这儿来可没想对你耍什么花招。”他坦然自若地说,“我来是为了做一笔二百块钱的交易。价钱没有涨。我来的目的是为了得个准信儿:你到底做不做这笔交易。可你现在却拿警察来吓唬我。你不觉得脸红吗?”

我说:“这条消息你可以卖二百块钱——可我首先得把二百块钱准备好。”

他站起身来,点了点头,把他那件破旧的爱尔兰呢大衣扯了扯,裹紧了上身:“这就对了。等天黑了再办事更方便一些。同艾迪·马尔斯这类人对着干可得加倍小心。不过人总得要有碗饭吃。赛马赌票的买卖最近一直没什么起色,我想那些大老板们可能已经通知帕斯·瓦尔格林叫他挪挪地方了。假如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到办事处去一趟,西桑塔·莫尼卡·富尔威德大楼428号。你得随身把钱带上,到时候我再带你去见阿格尼丝。”

“你自己不能告诉我吗?我已经见过阿格尼丝了。”

“我答应了她的。”他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他扣好大衣,把帽子歪着往脑袋上一戴,点了点头,便慢慢走到门口。他走了,脚步声沿着大厅消失了。

我来到银行,把我那五百美元的支票入了户,取出二百块现金。我又走回楼上,坐在椅子里想着哈利·琼斯和他所讲的故事。这件事未免也太巧了,它不像现实中的事情那样错综复杂,倒颇有点儿像一部内容严肃的小说那样直截了当。格里高利上尉早就应该能找到摩娜·马尔斯的——假如她离他的管辖范围那么近的话;或者不如说,假如他真试着找过的话。

我差不多整天都在想这件事。没有人到我办事处来,也没有人打电话找我。雨一直下个不停。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