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局长平静地说:“有些人大概会认为我们是子。他们想,有个家伙杀了他老婆,然后打电话找到我,说:‘喂,警官,我这里有件小小的谋杀,家里乱哄哄的。而我手上有五百美元,却打发不出去。’我就说:‘好,一切维持状,我带条毯子马上来。’”
“没这么糟吧。”
“你今晚到塔利家想要做什么?”
“他知道一些弗罗伦斯·阿尔莫死亡的内情。她的父母雇他继续追查,但他从没告诉他们结果。”
“那你认为他会告诉你?”韦伯局长讥讽地问。
“我总得试试。”
“还是因为德加莫刁难你,所以你要报复一下?”
“有可能是其中一小部分因。”
韦伯局长轻蔑地说:“塔利,那个贼眉鼠眼的勒索者,而且不止一次了,最好就是想办法甩掉他。我告诉你他有什么,一只从弗罗伦斯·阿尔莫脚上偷来的鞋。”
“一只鞋?”
他微微一笑,“就是一只鞋。后来发现藏在他的屋里。那是一只绿色天鹅绒的轻便舞鞋,鞋跟处嵌着几粒小石头。是在好莱坞一个专做舞台用鞋的人那里定做的。你怎么不问问我,这舞鞋有什么重要的?”
“那舞鞋有什么重要呢,局长?”
“她有两双,一模一样,是同时定做的。似乎没什么不寻常。有可能是预备着的,怕磨坏了,或者哪头牛喝醉酒,踩到女士的脚了。”他停下来,笑了一下,“其中一双似乎从没穿过。”
“我理出点头绪了。”我说。
他往后仰,拍着椅子扶手,等待着。
“从屋子侧门到车库是条粗糙的水泥路,非常粗糙。假如她没有走那条路,是被抱去的,抱她的人帮她穿上鞋——那双没有穿过的鞋。”
“还有呢?”
“假如克里斯跑去打电话给医生时塔利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因此拿走了那只没穿过的鞋,把它作为弗罗伦斯·阿尔莫被谋杀的证据。”
韦伯局长点点头,“如果他把它留在地,让警方发现,那是证据。而他却拿走了,只能证明他是个无耻之徒。”
“有没有替弗罗伦斯·阿尔莫的血液做过一氧化碳测试?”
他把两手平伸放在桌上,看着它们,“做过。”他说,“血液中是有一氧化碳,而且调查此案的警察也没有不同意见。没有暴力的痕迹。他们认为阿尔莫没有谋杀他老婆。他们可能是错的。我认为那次调查做得有点马虎。”
我问:“是负责的?”
“你应该知道的。”
“警察到现场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一只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