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五处广告牌后,我们怕别的地方还有,开着车在市区各主要街道转了许久,却再也没发现带有暗示性的广告牌,眼见天渐渐的擦黑,马晓晴才让收队。可出来的时候她明明说要通知李洪刚她来了,现在找了一下午的广告牌,她却只字未提通知李洪刚的事。
看着大熊开车调头,我忍不住问:“不是说要通知李洪刚你来了吗?就这么回去了?”
马晓晴微微一笑:“亏你还是警察,都不动脑子吗?你想想李强死后广告牌却依然存在,所以才会继续发生自杀的事,这说明一般人是看不出这些广告牌的作用的,李洪刚当然知道这些广告牌的存在也知道作用是什么。可他并没有拆除这些广告牌,也就是说,他在等着你们找到我父亲,然后我父亲自然会带你们找出源头。当这些广告牌被拆除,他看到后自然就知道他要找的人来了,现在你们明白了吗?”
大熊听得晕头转向的问:“你们是催眠师还是阴谋家啊?怎么听起来这么复杂?”
马晓晴不屑的对他说:“这不是阴谋,而是阳谋。是你太笨了。”
大熊不敢反驳答应着说:“晴姐说的是,俺是不太聪明,现在也通知到他了,咱们是不是可以各回各家了?”
马晓晴沉声说:“不行,拆除了广告牌,李洪刚已经知道我来了,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在跟他决战之前要把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现在陈平负责送我回去,你们俩个马上去药店买那种大块的纱布,记住一定要最清洁没有任何味道的。还有纱布越多越好,最起码也要买够能做两床被子的面积,明白了吗?”
大熊不解的问:“买纱布干什么?”
马晓晴神秘的笑了笑:“我自然有大用,到时候你们会明白的。”
第五篇 催眠
三十一章 最高境界
[更新时间] 2009-06-17 14:32:54 [字数] 2750
马晓晴倒也很善解人意,把车留给大熊和清风,和我拦了个出租车回到他的住所,回到家后她也不说吃饭,坐在沙发上一个人抽着烟沉思。我不敢打扰她,百无聊赖的打量这个屋子,过了半个多小时,马晓晴长叹一声对我说:“他俩也该回来了,咱们做准备吧。”
我茫然站起来:“做什么准备?”
马晓晴没说话,转身到大行李箱旁边,从里面取出一个小的蒸馏器。然后又取出几袋洗衣粉大小的塑料包装袋,袋子里面装的鼓鼓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我好奇的看着她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这两种物品被她很小心的摆放在桌子上。没多大一会清风和大熊也回来,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一个大包。
两人不知道在那买的那种大旅行袋,每人手里提着一个装的满满的回来,马晓晴打开袋子,拿一包纱布撕开仔细看了看,闻了闻,点头对他俩说:“不错,这纱布能用。”
“我哥俩跑了三家药店,把所有的大块纱布都买回来了,对了,这可是清风出的钱。”
马晓晴看了大熊一眼:“花多少钱我会给他。”
清风那里能要她的钱,急忙说:“你救了我还没感谢你呢,再说也没几个钱,不用给我。可我不明白买这么多纱布干什么?既然咱们大家现在是一条线上的,我觉得有些事还是告诉我们的好,这样大家干什么也不迷茫了,你说呢晴姐?”
马晓晴看了我们每人一眼,突然笑笑说:“既然你们想知道,我就跟大家说说。”
我们三个急忙到沙发上坐好,一言不发的看着马晓晴。她顺手扯了个椅子坐在我们对面,点了根烟悠然的说:“你们知道催眠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吗?你们知道李洪刚到了什么样的境界了吗?”
我们三个一起摇了摇头,马晓晴微微一笑:“听过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的故事吗?”
大熊有些发懵:“圣斗士星矢里面的?”
马晓晴不理他继续说:“在德国中部威悉河畔有一座美丽的古堡哈默林,相传700年前该城鼠疫猖撅,严重威胁着人畜的安全。一日,一个身着花衣、手拿风笛的陌生人来到该城,声称能灭鼠除灾。人们欣喜若狂,允诺如能灭鼠,必将重金酬谢。花衣笛手吹响风笛,在魔笛声中,成千上万的老鼠应声出洞,随着笛声跳入威悉河中淹死了,整个城市得救了,但人们却背弃了诺言,不肯酬谢花衣笛手。第二年的6月26日,花衣笛手又来到该市,再次吹响魔笛,100多名中了魔的孩子随他出走,消失在山谷中。”
我有些不明白的问:“这跟催眠有关系吗?”
马晓晴点头:“当然,花衣吹笛人带走那些老鼠和小孩所用的技巧就是催眠术,这已经是最顶尖的催眠术,可以说到了这个地步,催眠术已经到了极致,你们想想他仅仅用一根竹笛不仅能催眠老鼠,还能有选择的催眠催眠镇子上的小孩子,而其他的大人同样听到了笛声却没事,他的催眠术实在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个故事我是第一次听到,好奇的问:“有这么厉害的催眠术?真的假的啊?”
“当然是真的,花衣人带走了孩子后,人们把花衣笛手视若神明,规定在每年的7月举行花衣笛手节。节日里人们化装成笛手和老鼠,再现他当年救灾惩罪的场面,以此教育后人。该市的城微就是一个面带微笑的花衣笛手。至今该城市每年还在举办这个活动。”
马晓晴说完,我们三个互相看了一眼,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马晓晴悠悠的说:“你们一定觉得很神奇吧,可我告诉你们李洪刚现在的催眠术就已经达到了花衣人的水平。”
“不会吧?”我们三人一起脱口而出。
“怎么不会?李洪刚只是一个电话就能把清风催眠,这说明他已经达到了这个高度。”
我们三个震惊的互相看了一眼,都感到了这个李洪刚的恐怖,我现在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的肆无忌惮了,要真像马晓晴说的那样,即使我们埋伏再多的部队,他只要吹吹笛子就能解决一切,怪不得他会这么嚣张。
“那你一定有办法对付他是吗?我相信晴姐也能达到花衣人的高度吧?”清风着急的问。
马晓晴笑笑:“即使我能做到花衣人做到的事情,也帮助不大。你们不要忘了,李洪刚的年纪可要比我大得多,就造诣来说肯定也比我高,就算我能达到他的水平,决斗起来也只是个平手。这样算来我们赢的几率并不大。”
我们所有的希望都在马晓晴身上,这时候听他说赢的几率不大,心都是一沉。马晓晴看出了我们三个的心思,悠然的说:“既然我来了,就有对付他的把握,我还没担心,你们担心什么?”
我苦笑着对她说:“你不说出来,我们心里没底啊。”
马晓晴微微一笑:“说出来就不神秘了,不过你们这么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们,催眠的最高境界的确是用简单的声音就可以选择性的进行深度催眠,到了这一步已经达到了巅峰,不可能再有超越。可不管多极致的技术都有可能去更上一步,这就像登山,这条路不通,还可以换一条路。”
听到马晓晴如此说,原本有些失望的我急忙问:“你说的另一条路是什么?”
“催眠的第一阶段是用声音和视觉的配合,这个阶段很容易学,也很容易破解。现在大多数的催眠师都在这一个阶段,大家了解的也是这个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单独去催眠,放弃声音,或者视觉,只用其中的一种就可以对人进行深度催眠,凡是能达到这个阶段的就已经是大师级的人物了,比如说李强就达到了这个境界。第三,也是最高级别的,就是李洪刚现在的水准,只用声音可以选择性对任何人进行深度催眠,现在想要在这几种催眠上进行突破是不太可能的了,只有寻找另外的办法,才能跟李洪刚进行对抗,才有赢的希望。好在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办法,现在你们要帮我做的就是完成它。”
听到马晓晴有对付李洪刚的办法,我心中一喜的问:“什么办法?能说说吗?”
马晓晴笑笑:“你们还真是好学啊,好吧,那我就跟你们说说,其实这个办法很简单,人除了视觉和听觉外还有什么感觉?”
大熊一拍手:“触觉!”
清风摇摇头:“是嗅觉吗?”马晓晴点点头:“还是清风聪明,没错就是嗅觉,大家想想,一个人瞎了,你可以用声音催眠他,一个人聋了,可以用视觉去催眠他,可你要是遇见一个又聋又瞎的人呢?那就只能用嗅觉去催眠他了。”
马晓晴这一番论述听在我耳朵里像是神话一般,大熊张着嘴惊讶的问:“利用嗅觉也能催眠?太神了吧?”
“说出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可这又是的的确确存在的,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感觉,当你闻到一种你特别喜欢的味道,你心情突然之间就会变得很舒适很美好,这就是味道给大家的一种暗示,为什么女人都喜欢香水?这是因为香气会带给人美好的想象和暗示。”
“香水已经变成就像吃饭、睡觉、穿衣、化妆一样,成为你生活、工作、学习、休闲、甚至爱情,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增添人们的色彩,提升人们的品位!如果我们用味道来进行催眠的话,那将是无声无息的。”
马晓晴的说法细细想来的确有道理,她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是在的天才的创意,我忍不住说:“你是在是太厉害了,这样的办法都能让你想到,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佩服啊!”
马晓晴哈哈一笑:“其实这个主意真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而是看了故事得到的启发,你们想知道这是个什么故事吗?”
我们三个好奇心完全被她提起来了,连忙点头。
马晓晴掐灭手中的烟头,轻声的说:“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的法国……….”
第五篇 催眠
三十二章 香水
[更新时间] 2009-06-18 00:44:32 [字数] 3378
十八世纪的巴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也是全世界最脏最臭的城市,这里人蛇混杂,垃圾随处堆放,其脏乱的程度是我们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而巴黎最脏最臭的地方就是城里的鱼市场,一个女屠夫再次生产了。如同以前一样,这次也是个生下来没有声息的死婴,屠夫一手割断脐带,将男婴随手丢在身后的一摊死鱼尸体上。腐烂、血腥、恶臭...肮脏污浊的空气似乎刺激了婴儿,他皱了皱鼻子,然后破啼大哭。——他是活的!
这个出生在世界上臭地方的男孩叫葛奴乙,他的出世宣布了母亲的死亡,由于母亲把他扔在垃圾堆上被众人当作想要害死自己孩子的凶手而被送上绞架。接着他被送到了孤儿院,在孤儿院里有几个孩子曾经想杀死他,可他的哭声救了自己,他一点一点的长大,直到五岁时他还不会说话,渐渐的他发现自己的嗅觉非常的灵敏。
一般来说,普通人平均能够辨识出4000种气味,而葛奴乙则出奇般地可以辨识出上万种物质的气味。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整日里沉浸在鼻子对各种气味的狂热地探求当中。他甚至能记住闻过的任何气味,而且能根据微弱的气味能感受到周围很远处的东西——苹果中的虫子、藏在砖后的钱、树叶的味道、青蛙的味道、甚至几个街区之外的女人的香味……
他身边的每一个孩子都离他远远的,没人跟他说话,没人跟他玩耍,甚至有些怕他,他的所作所为让孤儿院里每一个孩子都感觉那么的不舒服,他每天除了干活,剩下的时间就在不停的闻东西,抓住什么就用鼻子不停的去闻,甚至一只死耗子也能闻上几个小时。
在孤儿院成长到13岁的时候葛奴乙被卖到了皮革厂,终日与肮脏恶臭为伍,从小就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的他每日所想的就是怎样保存香气。一次他帮皮革厂主去镇上送羊皮,在大街上他突然闻到了从未闻过的最好闻的味道,他跟着味道痴迷的走着,前面却是一个卖李子的女孩。
他痴迷的跟在女孩子的身后,不停的用鼻子闻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少女特有的香味,他闻的是那么的痴迷和陶醉,可女孩却被吓坏了,以为他是一个坏人,急忙逃回了自己贫困的的家中,葛奴乙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又在皮革厂做工,从来没有接触过社会,也没有人与他交流,他跟本不知道自己这么做会给别人带来什么。
他灵敏的嗅觉带领着他找到了卖李子女孩的家,偷偷的站在女孩子身后忘情的闻着,女孩子慢慢的感觉到了自己身后有人,回头一看又是他,恐惧使得女孩子想要大喊,这也怪不得女孩子,任谁见到一个脏兮兮神经兮兮,身上臭臭的男子总是偷偷的跟着自己都会喊叫。
葛奴乙怕被别人发现,慌张的捂住了女孩的嘴,使得女孩子窒息而死,到了现在葛奴乙仍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解开少女身上的纽扣,迷恋的闻着她身上的气味,这气味是那么的另人陶醉,那么的好闻,是他从来没闻到过最好闻的味道,
他用双手不停的在少女身上抓,想要留住这美妙的气味,可气味随着风,随着空气一点点的消失,不管他多么的努力,气味还是留不下半点。葛奴乙慌乱了,并不是因为少女的死,而是他发现香味渐渐散去,再也抓不回来了,那天晚上他开始思索,想要找出保留少女身上气味的方法。
一次他帮皮革厂主去镇上送羊皮而结识了一个来自意大利的香水制造商,香水商后来成为他的老师。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他凭借自己天生的灵敏嗅觉几分钟就配置出了老师一直梦寐以求的香水并且经过自己的改进使得香水趋于完美。就这样他走上了香水制作的路。
老师告诉他一个关于香水的传说,在遥远的古埃及,人们始终认为有一种东西使得香水具有某种神力。后来的人们在挖掘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双耳陶瓶,开启之后,据说闻到的人都仿佛进入了天堂,其中的十二种香料都已被人们辨别,只有那神秘的第十三种至今没有人知道它的奥妙,而它却是最重要的。
葛奴乙灵敏的嗅觉和天才的配方给这个意大利香水制造商创造了大量的财富,接着葛奴乙开始跟着他的第一个师傅开始学习提炼香味的办法,4种香氛做前调,瞬间的饕餮,4种香氛做中调,持续几小时的盛宴,4种香氛做后调,持续几天的天籁,再加上一种特殊的香氛,便可以做成世上最完美的香水。
他的师父不遗余力的把自己所会的一切都教给他,可他会的并不多,只教给他用一万朵玫瑰花制作出一盎司精油的蒸馏法。葛奴乙很兴奋以为学会了提取味道的途径,他开始把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放到蒸馏器里,想要提炼出它们特有的味道,他放了石头,铜,玻璃,甚至一只死猫,可他发现,他蒸馏出来的东西没有一点的味道。
葛奴乙愤怒了以为他师傅欺骗了他,接着他失去了希望病倒在床上,他病的很严重几乎要死去,他师父给他请了许多的大夫都找不出病症,可当他的师父告诉他还有别的方法保留气味的时候,他的病奇迹般的好了,最后他用五百种香水的配方换取了出徒的证明,获得自由,前往香水发源地-普罗旺斯寻找保存气味的方法。
他朝着自己的方向前进,前进的路上他迷路了,这是一座很高的山,他跟着自己的嗅觉找到一处山洞,山洞里气味令他很舒服,他呆了很久,可他突然他发现在他能辨别万物味道的同时,他自己是没有味道的。一种容易被别人忘却和忽视存在的恐惧弥漫开了。存在感、认同感、被认知感……!
葛奴乙慌了,跑到磅礴大雨的外面,拼命的洗着自己的身体,可不管他怎么样洗,他还是闻不到自己身上半点味道,是的,他没有气味,所以她拥有神的鼻子。
葛奴乙来到了制作香水的圣地格拉斯学习制作香水,他要做出那传说种的香水。就这样,他学会了另一种方法——油萃取法。之后,又有了另外一种——油膏吸取法。
他痴迷于少女的幽香,冷静果决的杀死一个又一个少女,在她们死后,割下头发,然后用动物油脂包裹住皮肤,把吸收了她们体味的油脂重新蒸馏,一桩接一桩的谋杀案,完美的杀死一个又一个处子之身的少女,连一滴血都没有遗漏。12个少女的味道被提炼精化后变成12瓶独一无二的精油。最后那一种,来自最迷恋、最美丽的少女。
一瓶又一瓶的少女体香精华被他萃取,最后就差美少女罗拉的一瓶,罗拉的父亲千方百计的保护她,她的美貌也无法打动葛奴乙,他只是拿回自己所需要的。
他成功了,为此他杀害了十三个美丽的少女并从她们身上提炼出芬芳的精油,勾兑出世界上最完美最神奇的香水。同时,他的恐怖行径也败露了,香水完成时也是他被死亡审判的时刻,广场上人头攒动,人们都在等待葛奴乙被酷刑折磨到最后一滴血的场面。众人的愤怒需要葛奴乙的死来平息。葛奴乙并没有一丝的慌乱,以一滴香水点于脖颈,走向刑场,香水的气息飘散空中,甜蜜的、温暖的、纯洁的、来自天堂般的气息。侩子手丢掉刑棒,群众跪拜,连观礼的教皇也双手合十。他将香水洒于白手绢上,抛向空中。人群开始疯狂。
愤怒的人们脸上显现出陶醉的神情,教皇大喊,这不是凡人,这是天使。刑场上的几千人开始互相抚摸身边的人,热烈的渴求着对方,在那一瞬间整个刑场成了*宣泄的场所。人们用这种方式表达着来自于心底的最纯粹的爱。
世界的道德体系就在这一刻彻底的崩溃,人性在这一刻被剥开的赤裸灿烂,生命的香水让葛奴乙闻到了自己的气味,被所有的人顶礼膜拜,神权的最高统治者向他高呼天使。每一个人都光着身子互相*,讽刺着人性的虚伪对抗着固守的伦理。
只有他,站在行刑台上冷漠的看着这一切,突然他想起了第一个死去的女孩,这一瞬间他觉得他是爱她的,原来这一切竟然是想爱,
神奇的香水可以征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可是却征服不了他自己,他爱的自己亲手毁灭了她。他是孤独的,罪恶的。他离开了格拉斯回到巴黎,出生时的嗅觉记忆带着他回到了出生的地方,肮脏,恶臭的鱼市场,他将整瓶香水洒给自己,迷幻的香味熏醉了所有人,那些和鱼市场一般肮脏,恶臭的人,带着从未有过的如初生婴儿般的纯洁的喜悦和神圣将葛奴乙分吃了,只剩下空空的玻璃瓶,滴出最后一滴香水...
在那之后,葛奴乙消失了,那赫赫有名的神奇香水也就此消声匿迹。他本身也成了一个传说,既美丽又蛊惑的传说
马晓晴的述说十分有蛊惑力,她把我们带进一个传奇的世界,一个迷幻迷离的世界。
马晓晴停止叙说,我还停留在故事里,过了许久才开口:“你的意思,你也能像葛奴乙一样制作出这样神奇的香水?”
马晓晴笑笑:“就算我制作不出来葛奴乙那样的香水,但只要能制作出对付李洪刚的就可以了。好了,故事也听完了,该做正事了,我已经收集了世界上最香的十一种精油,现在还缺少两味最重要的味道,现在我们就来制作第一个精油。”
注,本故事是根据电影《香水—杀手的故事》叙述,一个不错的电影,推荐大家看看,催眠这个故事的许多灵感就来自这部电影。
第五篇 催眠
三十三章 了解
[更新时间] 2009-06-19 02:19:41 [字数] 3628
故事很精彩,可她还是没说用什么来制作精油。我不解的问:“剩下的两味用什么制作精油?你不会让我们去大街上绑架两个女孩吧?”
马晓晴这回真是显得有些不耐烦了,瞪了瞪眼睛。想了下还是耐心的对我们说:“我说过我并不想做出葛奴乙那样神奇的香水,只要能制作出催眠李洪刚的就可以了,这第一个精油将用我自己的身体来制作。”
我们三个都是一愣,大熊结巴的问:“为,为什么要用你自己的身体来制作?”
“你们要知道大家都是普通人,不可能像葛奴乙一样没有味道,事实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当你闻到自己熟悉气味的时候,心里就会有一种亲切的舒适感。虽然这种感觉很轻微,却的的确确存在。李洪刚和我父亲自小一起长大,我父亲的气味他是再熟悉不过,而我是我父亲唯一的女儿,身上多少都会有他的气味,所以最后两个精油里,一定得有我身上的味道。”
“那最后一个味道是什么?”清风问。
“先把这个做完,再说第二个。”马晓晴淡淡的回答。
她说完独自“噔噔噔…..”上楼,到了二楼见我们三个还傻站着,冷冷的说:“都傻站着干什么?上来帮忙。”
我们三个上了二楼,马晓晴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就那么直直的盯着我们三个看。一个个的看过去又看回来,像是在检阅她的士兵,又像是在挑选什么货物一样。我被她看的有些发毛,紧张的问:“现在做什么?”
我一开口马晓晴仿佛拿定了主意,眼睛盯住我再不看他两个对我说:“陈平跟我进屋子,你们两个在外面守着,任何人也不准进来。”
清风和大熊一脸同情的看着我,我硬着头皮跟马晓晴走进她的卧室。卧室很大靠阳面,一张大大的双人床上铺了着一层洁白的床单。马晓晴进屋后,又转身出去把那两袋子的纱布提进来,又把那几袋跟洗衣粉一样的塑料袋也拿进来。
马晓晴打开旅行袋取出纱布,见我还傻楞着,头也不抬的说:“帮忙!”
我急忙走到他身边,疑惑的打开一袋袋的纱布,马晓晴在桌子上也铺了一层洁白的棉布,然后剪开塑料袋,拿一个银勺子舀出里面透明的油脂,均匀的涂抹在纱布上。她很小心的涂抹着把每一块大的纱布都抹的很平均,很细致。
我突然想起她刚刚给我们讲过的故事,有些明白她要做什么了。马晓晴把桌子上纱布摆满,觉得差不多了回头对我说:“你猜对了,我就是学葛奴乙那样,提取出自己身上的味道,可这种事一个人做不来,只有请你帮忙。”
我想起故事中的情节,心中大急:“你找个女孩子帮忙不是更好?”
马晓晴看着我认真的说:“这件事一定要有可靠的人来做,短时间你让我去那找可靠的女孩?我一个女人都不怕,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
我心里还是拐不过那个弯来说:“这,这怎么能行?”
“没有时间让你想行还是不行了。又不是让你上断头台?你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娘们气?好了,现在你就按照我说的步骤一步一步的做。”
马晓晴这么说也激起了我心里倔强的一面,咬牙对她说:“好,那你就吩咐吧。”
“你记住,一会我会脱光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你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带有油脂的纱布包满我的全身,一个地方也不能遗漏,除了给我留出鼻子和嘴呼吸以外就连头发都要包上。还有你打开空调后要注意室内的温度,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不行。六个小时以后你才能把这些纱布取下来,在这段时间内,你一步也不能离开我身边,明白了吗?”
我狠狠心:“好,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马晓晴微微一笑:“我们都是为了对付李洪刚,否则你以为你会有这个机会吗?”说完再不理我,慢慢的脱下自己的衣服,我闭着眼睛不敢看,过了一会才听马晓晴说:“好了,睁开眼睛吧,你这个样子倒好像我在沾你便宜一样,干活吧。”
我脸上微微一红慢慢睁开眼睛,就见马晓晴已经裸体躺在了床上,我拿起桌子上沾满油脂的纱布向她靠近,手却不停的哆嗦,马晓晴就那么一丝不挂的躺在那里,她的身材非常好,体态优美,凹凸有致。我却看得有些脑袋发懵,身上发热。
马晓晴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快点,别让油脂干了。”我听了急忙走到床边,从手臂开始用纱布把他紧裹起来,裹纱布的过程,我发现她光滑的后背上却有几七八道刀疤,这些刀疤像扭曲的蚯蚓,跟洁白光滑的后背形成强烈的对比。
我从没想到一个二十三四的女孩身上会有这么多的伤疤,她在香港这个龙蛇混杂的地方能成为一方的老大,其中的辛酸一定不被外人所知。我小心的用纱布一点一点的把她包裹起来,每碰到一个伤疤,马晓晴就会给我介绍伤疤的来历,这上面有替小弟们挡的刀,还有被别人追杀时留下的痕迹………
我一边听着他微带辛酸的述说,一边紧张的帮她包裹。我生怕出了什么错,小心而又谨慎。当我把她全身都严严实实的包裹完,已经是累了个满头大汗,这一番包裹,简直比干一天的重活都累,看着马晓晴像个木乃伊一样的躺在床上,我这才松了口气。
马晓晴全身被都包裹起来,嘴却还能说话:“陈平,不要忘记看时间。”
我对她说:“你放心吧,我看着呢,绝对不会耽误事。”
马晓晴听了什么话也没说,就那么静静的躺在床上,我知道自己的责任重大一步也不敢离开,搬了张椅子坐在她身边。过了有半个多小时,马晓晴突然开口说:“油脂沾在身上粘的难受,我睡不着,咱俩聊聊天吧。”
虽然被包裹的不是我,可我还是能感觉到她的感受,任谁被这么多的粘滑的油脂紧紧包裹起来都绝对不会好受,更何况还要一动不动的躺六个小时,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可我也暗暗佩服她,身处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闭起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不说,全身又是油腻,又是粘滑。可她并没有跟我诉苦,只是告诉我睡不着让我陪她说说话,不得不说,马晓晴是一个坚强到了极点的女孩子。
我轻声的对她说:“你要是有什么不舒服的就跟我说,只要你想聊天,聊什么我都跟你聊,不过我这人很闷,不像是你在黑道打拼活的那么精彩。”
马晓晴平淡的跟我说:“你以为黑道打拼很精彩?你错了,没有人喜欢走这条路,就说黄毛吧,你表面看他很威风,可谁知道他有一个瘫痪的老爸,还有一个要上学的妹妹。平时社团发给他的钱,他也都是拿回家里去不敢乱花。晚上就住在租来的小破屋子里,吃着泡面,这些都是隐藏在风光背后的无奈。我虽然长接济他,可又能接济多少呢?接济的多了别人又该说我偏心,这些都是你们看不到的。”
“那你为什么要走上黑道这条路呢?”我忍不住问。
马晓晴半天没有说话,过了许久才叹息一声:“我妈妈在生下我的时候就难产去世,父亲被救起后肺一直不好,不能干一些重体力活。我和父亲相依为命,自小就住在向阳巷的贫民居里。由于穷,这条巷子里的孩子没有几个能上得了好学校的。男孩子大了都是去做古惑仔,女孩子就出去卖。父亲为了保护我,时常被一些混混欺负,可即使这样他都没用催眠术对付过别人。我们要生活,要提防李洪刚,还要交保护费,父亲死以后,家里连买个骨灰盒的钱都没用,有个黑帮老大见我孤零零的一个女孩子,要拉我出去卖。我被逼的没路可走实在忍无可忍,拿起菜刀砍了他三刀。从那起就带着阳巷里被欺负的黄毛等人混起了黑道,这些年风风雨雨的打拼也总算是有了自己的地盘,日子这才好过起来。”
听她平淡说起自己的往事,我也不禁唏嘘,马晓晴这些年过的也实在是不容易。我突然有种想怜惜她的感觉,轻声的对她说:“过去的都过去了,现在你也脱离了社团,等对付了李洪刚后,就可以过一些自己想过的日子了,你还年轻,以后大把的好日子等着你。”
马晓晴听了半响无语,过了会才对我说:“别老说我了,说说你吧,这两天跟你们相处,老是听大熊和清风说你扣,你也不反驳,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你个大男人真么会那么小气?可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小气的人啊?”
我苦笑一下:“我跟他们还不一样,清风是能挣钱,大熊家里有父母替操心,我就不行了,所以会过点也是难免的。”
马晓晴哦的一声问:“说说你的经历。”
我笑笑:“其实也没什么了,像我这种情况的人有很多,我父母在我五岁的时候就离婚了,我一直在姥姥家跟着姥姥姥爷过日子,后来父母也都再各自成家,又都有了各自的孩子,这些年的不接触,大家都跟陌生人一样了。”
马晓晴想了想:“你就不想你的父母吗?”
我苦笑一声:“怎么不想,可有时候一想,他们现在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我怕我的出现会扰乱他们的生活,这些年就一直都没跟他们见过面。再说这些年虽然没见面他们也给我生活费,虽然钱不多也够我上学的了。姥姥姥爷都这么大岁数了,就靠那点退休金,又能有几个钱?所以我跟着他们学会了节俭,后来姥姥姥爷去世了,这世界上就剩我一个人了,除了有个工作,可以说什么都没有,就老想着给自己留条后路,有点钱就攒起来,才被他们说扣,呵呵。扣就扣吧,反正这俩小子也不在意。”
马晓晴沉默了半天,叹息了一声多我说:“其实你也是个可怜的人。”
我笑笑:“有啥可怜的?现在这样情况的家庭多了去了,我好歹还有个不错的工作。你也听老杨说了,到年底就给我和大熊申请住房,有了房子就有家了,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我们两个就这样的聊着,各自说了好多自己的事,有开心的,有悲伤的,有小时候的调皮,也有长大了的烦恼。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的过去,到了后来我有种仿佛认识马晓晴已经很久了的感觉。
我们俩聊的很高兴,仿佛忘记了一切,直到我定的闹钟突然叮铃铃响起来,我这才想起六个小时不知不觉已经到了。
第五篇 催眠
三十四章 偷骨灰
[更新时间] 2009-06-21 00:32:25 [字数] 3326
马晓晴也听到了铃声,对我说:“帮我把纱布拆下来吧,油脂沾在身上实在是难受。”
我听了,忙去拆她身上的纱布,拆纱布要比包裹纱布容易的多,不大会的工夫就把她身上的纱布拆完。马晓晴指着桌子上一个弯刀一样的东西对我说:“把我身上的油脂刮干净,还有头发上的也全都挤出来。”
我去桌子上拿起那个东西,这像弯刀一样的物体弧度很大也没有利刃。看样子是马晓晴专门准备好用来刮身上的油脂用的,我又找了个一个干净的小铁盆戴上专门准备好的胶皮手套,来到马晓晴身边,从胳膊开始,慢慢将她身上的油脂一点一点的刮下来,放到干净的盆子里。
马晓晴闭着眼睛,一动也不动,我却紧张的额头微微出汗,经管很小心,可每当我的手指不小心碰到她的肌肤,内心都会不由的一阵颤抖。过了半个小时我才把她身上的油脂刮干净,连头发上的油脂也用梳子刮了下来。
刮下油脂,马晓晴显得很疲惫,披了条浴巾对我说:“我先去洗个澡,你先出去吧。”
听到她让我出去,我如蒙大赦一般低头走出她的卧室,大熊和清风在沙发上正打瞌睡,听到我出来,都凑上来一脸坏笑的小声问我:“老陈,怎么在里面这么长时间,你俩没出啥事吧?”
我心烦意乱的对他俩说:“滚一边去,你俩思想真龌龊。”
清风眯着眼睛看我:“我和大熊可啥也没说啊,是你自己想歪了吧?”
我一屁股坐到沙发上,点了根烟,看了看表这会已经快深夜一点了,不知道为什么我脑海里总是出现马晓晴躺在床上的模样,还有她和我的谈话,或许的我的反常引起了他俩的注意,大熊看着我问:“老陈,你怎么了,怎么感觉你心事重重的,像变了一个人?”
我没搭理他依旧想着自己的心事,没多大一会,马晓晴换好衣服出来,整个人显得精神了许多,她毫不客气的让我们三个赶紧上楼,到了她的卧室,她把经准备好了那小小的蒸馏器放到书桌上,然后把从她身上刮下的所有油脂,小心的倒在蒸馏器里面,接着点着火等着出精油,
看着油脂在蒸馏器里不停的冒泡翻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精油。今天大家从香港回来到现在就没停止过折腾,我也感觉有些迷糊,一个劲的犯困,可马晓晴一个女孩子都在熬着,我们三个大老爷们也不好意思说累。
盯了会,马晓晴突然开口:“这里有两个人盯着就可以了,剩下的两个人现在就去取制作精油的最后一道材料吧。”
我有些迷糊的问:“这都深夜一点了,商店也关门了,买什么也来不及了吧?”
马晓晴严肃的说:“这个时间正是取最后一道材料的最好时机,我们时间不多了,必须赶在天亮之前完成,你们商量一下谁去取?”
“什么材料非得大晚上的去取啊?”大熊不解的问。
马晓晴笑了笑:“李强的骨灰。”
我们三个都傻了,任谁也没想到最后一道材料竟然是李强的骨灰,我忍不住问:“李强都死了,要他的骨灰做什么?”
“当然是把他的骨灰混合在油脂里,提炼出他的味道,你们想想,李强是李洪刚的儿子,他自己孩子的味道能不熟悉吗?我的味道加上他儿子的味道,这两种熟悉味道出现的一瞬间他一定会感觉到迷惑,那我催眠他的机会就会大上许多。”
我虽然不懂但也觉得马晓晴说的有道理,我想了一下说:“我们也不知道李强的骨灰放在什么地方,再说,李洪刚已经来了北京,难道他不把自己儿子的骨灰带在身边?”
“不会,绝对不会,在没决战之前,李洪刚绝对不会把李强的骨灰取回来,这样会影响他的情绪,他肯定是想把我们都收拾了再把李强的骨灰接回来,在这个时候他一定会保持自己最佳的心态。”马晓晴淡淡的说完,眉头一皱:“李强的骨灰放在什么地方,自然由你们去调查,难道这点小事也要*心吗?”
我们三个一脸的尴尬,既然马晓晴都说到这个地步了,这个骨灰不偷也得偷了,一想到要是留下就得和她独处我急忙说:“我和清风去偷。”
大熊立刻急了:“为什么是你和清风去?不是我和清风去?或者咱俩去?”
清风咳嗽了一声:“放骨灰的地方肯定是陵园了,这地方阴气太重,又是这个时间去,我去能照顾一些不是。老陈去调查李强的骨灰放在那啊,你这小子脾气这么暴躁,这种小偷小摸的活不适合你干了,再说当个贼很好玩吗?”
这几句话说完,大熊裂个嘴一笑:“对对,俺最正派了,这种偷摸的事,还是你俩最合适,行了你们去吧,我在这照顾马晓晴。”
马晓晴冷哼一声:“我不用你照顾。”
大熊尴尬的笑笑:“我在这看门行了吧,晴姐?”
我和清风急忙走出门,我拿出车钥匙开车就走,生怕大熊回过味来。车子一开出去,清风也松了口气,闷闷的说:“这马晓晴也太能折腾人了,照这么下去咱哥们离死不远了。”
我什么也没说,心里却觉得马晓晴其实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子,在她坚强的背后,又有谁能看到她的软弱?
车子开出华侨村,我给老杨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查一下李强的骨灰放在什么地方?过了十几分钟老杨回过电话告诉我们李强的骨灰被一个神秘的人放在炎黄陵园的骨灰堂里,还没有被安葬。老杨告诉完我们就挂了电话,根本就没问是什么事。这老家伙心大的简直让人佩服。
天寿山脚下,炎黄陵园就座落在这有口皆碑的风水宝地。可这个时间到这个安葬死人的地方,还是有些让人胆寒,我和清风商量了一下,觉得这个点惊动陵墓的管理员他绝对不会把李强的骨灰让我们带走。就算能让我们带走,以后麻烦事也不会少。而且一般的陵园也就一个骨灰堂,那些没来得及安葬的就骨灰盒先放在这个地方,一个一个的找也很容易找到,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偷。
我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一个小偷,而且偷的还是骨灰,事到如今也没有退路,只有硬着头皮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去当一回小贼。清风说这里阴气太重,从兜里掏出两张黄符,贴在自己脑门上一个,给我也贴了个。
我俩带了个电筒,小心翼翼的翻墙而入,蹑手蹑脚的四处找了许久,才找到放骨灰的地方,这是一个很大的房子,门上一个大铁锁。这几年的警察没白当我多少也知道些小偷的手段,从裤兜里掏出一小截细铁丝,塞到铁锁里面,我轻轻捅了捅,勾了勾,就听咔一声脆响,锁头被我打开。
打开大门我就感觉一股阴寒之气迎面而来,吹得我脑门上的黄符一阵抖动,我俩轻轻的拉开大门还是发出了一丝“咔….”的声响。来到里面我才知道,原来这里并不像我俩想象的那么好找,就见几排高大的铁柜子从上到下密密麻麻的全是小格子,每个小格子上都有人的名字和照片,可要在这么多的格子里很快找到李强的骨灰那也是不可能的事。
我俩从最靠近我们身边的柜子找起,虽然每个格子上面都名字和照片,可我俩只有一个电筒,光线又不充足,找了足足将近一个多小时,从南边找到了北边,清风这才拍拍我对我说:“老陈,你看看最上边靠右的那个是不是?”
我举着电筒仔细一看果然就是李强的照片和名字,可放他骨灰的格子离地面有两米多高,根本就不够不着,而且每个格子都有扇小门,上面也被锁着。我让清风半举着电筒向上照,在让他蹲下好踩着他的肩膀去取骨灰,清风也知道自己不会开锁,翻了翻白眼还是老实的蹲下。
我踩着他的肩膀小心的捅开上面的小锁,取出里面的骨灰盒,刚要下来,清风却仿佛有点支持不住的斜了一斜,我一个没站稳从上面一歪摔了下来,我见不好还是紧紧的护住了骨灰盒,身体向后仰倒。清风估计是身体还没恢复过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他见我摔下急忙伸手去拦,就这么挡了一挡,我摔倒的势头还是缓了一缓。
我噗通一下摔倒在地上,却不小心碰到后面桌子上一个瓷质的小香炉,小香炉被我碰到“啪!”的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这一声实在是太脆,在寂静的夜里显得特别的刺耳清晰,我摔了一下,后背摔得生疼,脑袋还有些发晕,可我也知道这时候再不走,就要被管理员发现了。连忙强撑着站起来,看了看怀里的骨灰盒没事,也松了口气。
我和清风急忙向大铁门走去,刚小心的拉开大铁门,就见一道光束照进来,我俩被这道光晃得闭了下眼睛,接着就看见门口跟我们脸对脸的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正举着手电筒瞪着大眼睛看着我俩,他足足看了有十几秒,然后大喊了声:“鬼啊!!”噗通摔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这人肯定是墓园的管理员了,可我想不明白他见了我俩怎么会突然昏了过去,我拿起电筒照向清风,自己也吓了一跳,看着清风瞪着大眼睛,脑门上还贴着一张黄符,电筒的光线照在他脸上说不出的怪异。
我心中苦笑,任谁在陵园见到两个脑门子上贴黄符的古怪男人都会吓一跳,这也不怪管理员会吓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