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这些都给忘了,因为老约翰许诺的时候,他还没有结婚的打算。但是现在,迫于眼前的挫折,迫于那只作对的大手,他想到了老布坎南的房子,然后又想到了山上幸福美好的蜜月生活。
伊尼斯口袋里有张公路交通图,他俩坐在雅座里选择好路线,然后算出小镇之间的里程。这段旅程看样子不会太长,也不会太辛苦,他们可以走得悠闲点,一路上多停几站,最后还能睡上一觉。艾莉娜被他的热情感染,也重新开心起来。前途似乎突然清晰了,他们的结婚旅行曾经是如此的毫无计划、漫无目的,如今却是目的明确、计划完整,她可以把心中的不安暂且搁在一边了。
他们得冒个险,在丹伯里买些野餐用品,沿路找个风景秀丽的地点停车吃晚饭,最好是在僻静的湖边,他们可以先去游泳,继而生火,在暮色降临、繁星满天的夜晚,守在火影前,直到余火慢慢消灭;然后可以上路,在温暖的星夜中,穿过重重小山,在沉睡的小镇中看到亮灯的快餐车就停一下,接着继续上路,最终夜色褪去,拂晓来临,晨曦笼罩。就这样.
他们精力充沛、热情洋溢地抵达目的地,等着享用荞麦饼、香肠和佛蒙特枫糖,好好睡上一觉,不会比跳一通宵舞更累的。等他们睡醒了,就可以在布坎南的大客厅内举行婚礼,花团锦簇,风琴声鸣,还有结婚蛋糕。布坎南太太说不定还会把结婚礼服借给他们,然后由老约翰宣布把她交给新郎。婚礼上还可以安排作为姑娘所能想象的一切,尽管她失去了自己的家人,尽管结婚如此仓促,没有嫁妆,也没有规划,都没有关系。之后他们就去往山上天堂般的湖畔小屋。
于是他们的蜜月生活就开始了,一直持续下去,再也不会有看不见的大手伸出来反对他们了。
有件事伊尼斯·圣特尔姆显然不知道,他也不可能知道。他突然想起老约翰·R.布坎南的避暑别墅就在伯灵顿附近,其实是个可怕的巧合。如果他知道,他与年轻的新娘计划前往的地方,是一座死人的房子,那多少会感到不安的。就在昨天下午,他们坐在丹伯里的冰淇淋店里勾画美好明天的同时,在伯灵顿那座大别墅的一个安静的房间里,老约翰·布坎南正躺在白色的桌子上,在我的手术刀下濒临死亡。
她和伊尼斯从昏暗的冰淇淋小店出来,到隔壁一家连锁杂货店装载了些食品。
当时的情景不可能重现了,他们头一回一起买食品杂货,圣特尔姆不管看到什么,都购买许多,出手阔绰,心情愉快。在艾莉娜看来,这么多食物足够他们吃上一个月了,不过身为一名勤俭持家的主妇,她会好好管束他的。她很有远见地在钱包里带上了她自己的配额供应卡①,现在可以用来查对食品配额了。住惯了宾馆饭店的伊尼斯压根儿没有申请过供应本,她把供应本拿出来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他们还需要奶酪和番茄酱。
①配额供应卡:战时由政府发放的食品定量手册.可以在非常状况下凭借它领取相应的食品。
配额供应本是个小细节,但只是许多细节中的一个。仔细想想,圣特尔姆忽略了许多的小细节。就好像过高的路肩和错位的跪垫,他因为看不清而被绊个趔趄,这些琐碎的明显的细节也以同样的方式成了他头脑中的盲点。
细节一,他对纽约州的婚姻法一无所知。细节二,他没有根据德克斯特提供的加油券估算出能走多远的路程,从而在一开始没能规划好全部的行程。细节三,他在丹伯里忘了给约翰.R.布坎南家中打电话,通知对方他与新娘即将到来。细节四,配额供应本。细节五,后来他对于罗圈的出现完全没有顾忌,盲目到了极点。当然了,那可能仅仅是因为他没能看到潜在的危险。
可是,把这些细节放在一起,他就成了稀里糊涂的笨蛋口看样子他只是在商业上非常聪明,很可能只在钱财上精明。当然,有些男人就是这样的。
杂货店的旁边有一家十分钱商店,他们俩把食品全部装到车上后,又进了那家商店。他们在那里买了煎饼锅、咖啡壶、开罐器,一些纸杯、纸碟、纸巾,以及几根木勺。另外,就是在那里,他们用一块一毛五买了一把厨房用的红柄面包刀,锯齿形刀刃有十二英寸长。
他们摊开地图安排路程、计算时间的时候,罗圈可能也在黑暗的冰淇淋店里。他可能就在相邻的雅座里吃巧克力冰淇淋,又厚又窄的嘴唇慢慢地舔,一双红眼睛漠然看着匙子,时不时拉一下撕裂的耳朵。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他不喜欢冰淇淋。
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他不是人类,也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他不用呼吸,不用像动物一样吃睡。如果说,他们在丹伯里购买食品杂物,并装上灰色凯迪拉克驶出小镇,对恶魔的谋杀计划有什么影响的话,这种想法似乎是异想天开了。
不过我没有把握断定这一点。
我对他外表的了解如同对我自己的了解,也许还更加了解。我知道他的身高、体重、年龄、眼睛与头发的颜色,牙齿的颗数。最后,我还知道他穿什么衣服。我对他背景的了解程度,简直像是在他家隔壁长大的。我了解他说话的声音,也了解他独特的举止。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哪里人,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从未见过他一眼。不过我确信今晚结束前我一定能见到他,我也确信他就在离我很近的一个地方。这是我敢肯定的一件事。但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如此确信。仅仅凭借冷酷的感觉,并不能帮助我见到他。我必须把他挖出来。
他们第一次看到他,是在丹伯里近郊的路上。他站在路边,竖起手指请求搭车。那是他第一次露面——目前就我所知,那的确是第一次。他第一次现身,一根手指就可以实实在在地触摸到他。
他四十五岁上下,身高大约有五英尺三英寸,面色污秽丑陋,粗硬的胡碴子一直长到眼睛旁边。
他的鼻子难以形容,又小又扁口蓬乱的长发,发梢发灰,像是修面刷的獾毛,粗糙不齐地与耳朵、颈背交错,好似一把操作不灵的钝剪刀。他的左耳垂撕破了,或者是给咬掉了,整张脸从前面看显得不对称,一眼望去虽不见得马上发现那只撕裂的耳朵,却让人觉得十分别扭,好像缺了点什么。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缝隙宽松、锋利突出的牙齿。
他头戴一顶肮脏破旧的蓝帽子,帽檐一圈切成了片片荷叶的形状,身穿一件肮脏的黑白格子运动衣,背部有束带,劣毛线织成,肘部撕破了,纽扣也没有了,看样子好像是位节俭的家庭主妇给他的,给之前还特意把纽扣都给剪掉了。
他里头穿一件绿色马球衫,颜色几乎都被洗掉了,脖子上的纽扣解开着,松松垮垮地打了个红绿色的领结,像是在十分钱商店买的,领结一直挂到衬衫的第二枚纽扣上,这是他全身唯一一件看起来还光鲜干净的服饰。宽大的灯芯绒长裤相对于他的腰身太肥了点,用一条破损的黑皮带固定在腰间,形成好几个褶皱,而且裤子还太长,长长的裤腿摆动起来,仿佛手风琴的风箱,使得他下半身的形状很不规则,像是长了一双罗圈腿。
根据他的外表,他可以被叫做红眼睛、缺耳朵或者尖牙齿。但由于那双形状古怪的腿,罗森布拉特警官暂时为他起名叫罗圈腿,简称罗圈。在找到他的真名之前,就这么称呼他吧。
下午的阳光照在他背上。他手里抱着一样灰色的小东西,走到跟前才能看见。此外他没带任何随身物品,没有背包,也没有行李。
他举起大拇指,站在那里,朝他们过来的方向微笑。幕布升起,宣示他的出现,虽然短暂,却很恐怖……
我能想象,艾莉娜和伊尼斯·圣特尔姆驾车沿着傍晚的阳光大道,穿行于起伏的草地与怡人的山林间。烟灰色的汽车,红色的皮垫,铬制的外壳闪现微光,白圈的轮胎呜呜作响,顶篷和挡风玻璃都已经放了下来。
我能想象,他们怀揣金钱,无忧无虑,欢快得好似夏日阳光下的一对蝴蝶,行驶在婚礼与蜜月的路上,从此幸福到永远。我能想象她当时的样子,深棕色的头发随风飘扬,骄傲的下巴微微上扬,戴一副天蓝色镜框的五百度眼镜目视前方,白色的夏装敞开着,花蓝色的连衣裙领子在风中翻动,左手压着方向盘,手指上一枚大个的绿宝石戒指反射着阳光,那是圣特尔姆昨晚给她的。我也能想象她身边的圣特尔姆的样子,棕色的面庞上带着浅浅的笑容,脑袋在和风中微微倾斜,穿一身华丽的鸽灰色轧别丁外套,一只手扣了一下头上漂亮的宽边巴拿马草帽,另一只手则搭住她身后的靠背,丝织的白袖口,金色的同心扣,还有一枚精雕细琢的古佛罗伦萨式的实心金戒指。
不对,他一直是把那枚波尔加戒指戴在右手上的。他扣巴拿马草帽的时候,戒指还戴在他手上。这件东西还没有找到。但他的确有右手,戒指就戴在右手上,他扣草帽用的正是那只右手。
这就是我所能想象出的画面,也一定是站在路边的罗圈所看到的画面。
他们的速度并不快,只是一边优哉游哉地在战时限速以下往前开,一边在微风与阳光中欣赏沿途不断涌向眼前的青山美景。在到达佛蒙特以前,可供消磨的时间还多得很。混凝土马路笔直宽阔,他们隔着一段距离,就能够提前看到他。或许提前的时间不是太长,但如果他们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相距一里,就提前了两分多钟,如果相距只有半里路,那也提前了一分多钟,可他们俩谁也没有想过扭头开走。
当然了,他们从任何距离都不可能看清他的细节。甚至当他们停下来让他上车的时候,仍然有些细节艾莉娜没有马上看见。这些细节是他坐在后座上时,她透过后视镜一点一滴观察认识到的。后来的恐怖时刻,她藏身在“死亡新郎池塘”树林繁茂的黑水边,在惊骇与死寂中躲避他的追寻,这些细节一下子全都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里。至于圣特尔姆,以他那双糟糕的眼睛,可能罗圈身上的某些细节他从来就没看出来。
但至少有一点,他们俩都有足够的时间看出来,他是个长相古怪、令人生厌的小个子男人。
令人生厌,这是艾莉娜·戴瑞第一眼看到他时的感觉。这种厌恶纯粹是因为他的肮脏,让她汗毛直竖。但开始的感觉并不是害怕,反正她还没觉得害怕。
“伊尼斯,你看见了吗?”她喊道,“前面那个古怪的小个子男人!”
伊尼斯从低垂的帽檐下凝视前方。
“亲爱的,他怎么古怪了呀?”他说,“我看他就是一个流浪汉嘛。”
“他所有的一切都古怪!”她言辞强烈地说,“他简直是个终极流浪汉!啊,他在朝咱们笑,还竖起拇指,伊尼斯,你看见了吗?多可笑呀,他好像真的相信咱们会停车搭载他呢!”
“也许他是在做什么广告吧?”伊尼斯·圣特尔姆懒懒地说,“他看着是他妈的有点奇怪,对吧?他手里抱着一样有趣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呀?好像是块灰色的破布,上面还有点红红的……”
“啊,是一只小猫!”她说,“是只红嘴巴的小灰猫!”
她把脚从油门上移开了。她并非有意想要停下来,但罗圈手上抱的东西引起了她的同情,甚至可能是冰冷的恐惧感吧。
“哦,太可怕了!它伤得很厉害!”
圣特尔姆伸手关掉点火器,艾莉娜熄灭了发动机,把车停到路边,就停在红眼小个子罗圈的身边。
显然,不管是当时还是后来,圣特尔姆都不认识他。在圣特尔姆的记忆里,以前根本就没见过他。他就是路上的一名游民,竖起手指请求搭车而已。
有关他的很多细节并非都是一目了然的,但是,即便圣特尔姆看到了所有的细节.他也不大可能害怕。从圣特尔姆的情况来看,他就不是那种会害怕的人。他有钱。所以不会像普通人那样害怕顶头上司和讨债公司。他不是士兵,所以也不会害怕打仗。不管他的宗教信仰是什么,他似乎都不可能害怕鬼神。
这一点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他性格的关键。他根本就想象不出任何值得害怕的东西。至于他略显羞怯的样子,则可以理解为这种性格的外在表现,通常的情况下,是因为内心的强烈自信,有时也可能是因为屈尊俯就的难堪,他觉得自己聪明、富裕还有修养,还可能是因为优越感,他觉得自己应该向那些努力打拼却所得甚少的人道歉。
依照他的说法,出身背景也可以认为是造成他不懂得害怕的另一个原因:他从挥金如土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大笔钱,因此相信自己是幸运之星。
不怕鬼神,无所畏惧,这跟勇气不一样,事实上反而遏制了勇气的产生。勇气源于危难、哭泣乃至疯狂,它能使弱者伸出牙齿与利爪,勇敢地为生存而奋斗,即便被劈作两半也不罢休,奋斗到死。
这种在危难中奋斗的勇气,至少在圣特尔姆身上看不出来。没有了优越感的自信,他就可能如黄油一般溶化。不过,面对一名肮脏可疑的小个子男人,他是完全不害怕的。
“要搭车吗?”他友好地说,“我想我们还有空位给你。你的猫究竟怎么了?”
罗圈把灰色的小猫搂在左臂的怀里,紧贴肮脏的上衣,污秽的食指轻轻戳了戳猫毛。这是只毛茸茸的小猫,不过几周大,眼睛还是水汪汪的蓝色。以前它一定是只可爱的小动物,就像大多数小猫、大多数小生命一样,但如今却很脏,和罗圈本人一样脏,口吐鲜血和白沫。一只前爪自肩头脱落,好似苍蝇腿,脑袋也给弄得面目全非。
“它怎么了?”艾莉娜重复道,“哦,它怎么了?¨
“在路边发现的”罗圈的声音低柔平静,“准是让卡车碾过去了,可怜的小东西。”
“它死了?”
“它死了,”他说,“不再有痛苦了。"
他拎起小猫的脖子,用一双红肿的小眼睛看了看。这就是它的命运吧!他把小猫丢进了路边杂草丛生的沟里,擦了擦手掌,然后打开后车门,进到车里。
“谢谢停车啊,”他平静地说,“看到你们过来的时候,我就差不多料到你们会停车的。你们和我是一类人,我自己只驾驶过凯迪拉克。如果今天你们把车给我,那我别的什么车都不想要了。从我开始等车算起,有两辆雪佛兰、一辆道奇开了过去,但看来真的很值。啊,我得把这些东西往旁边推一点。”
“你要去哪儿呢?”伊尼斯·圣特尔姆问。
“随便,”罗圈说,“不管你们去哪儿,我都没问题。”
此时他已置身包裹和杂物之间。艾莉娜苦着脸看了一眼伊尼斯,他的目光却漠无表情,毫不在乎,一副茫然出神的样子。她启动了汽车,继续往下开去。她想,也许罗圈用红眼睛和低柔平静的声音将他们俩给催眠了,或者,是用那只面目全非的死猫。
没错,罗圈的声音低柔平静,这是艾莉娜注意到的一个主要特征。或许是与外表的反差,使得她对声音的印象更为深刻。她总觉得这是一个有修养的人所发出的声音。
其实,一个人说话的语气与他所受的教育没什么关系。宾馆侍者、教区代表、银行职员、夜贼惯偷,这些人的声音都很柔和,而他们也许只上到小学四年级。相反的,倒有许多医学博士、法学博士、优等博士、荣誉博士,叫声像装卸工,吼声像海象。生来脚步沉重的人,说话也响亮;脚步平静的人,说话也柔和。这就是一个人的声音所能表达的全部信息。
然而她有种感觉,罗圈的确可能上过某所大学,甚至以前从事的可能是某项学术性的职业。从比例上说,不管是流浪的游民,还是监狱的死囚,乃至在地狱里,从事学术性职业的人数很可能与其他阶层和背景的一样多。一个人所受的教育程度本身并不能让他避免沉沦,如果他自甘堕落,反倒可能加快沉沦的过程。
除了声音,还有一件事让她觉得罗圈是个有修养的人,那就是她听见罗置曾经引用拉丁语诗句。但对于这件事,她可能只是搞错了。
反正她跟伊尼斯交谈的时候,罗圈没怎么插过话。他只是靠在后座上欣赏风景,既不冒失,也没威胁。他能搭上这辆车,就算达成目的了,此时他显得很低调。
尽管如此,他在那儿,艾莉娜就不能和伊尼斯无拘无束地交谈了,他们总会感到他的存在。此外,他们还得时不时地跟后座的他说几句话,因为他毕竟就在那儿……她问罗圈,后座的风会不会太大,如果觉得大可以把车后的挡风玻璃拉下来。他回答说,不大,他喜欢吹风。伊尼斯问他是哪个地方的人,是不是经常可以搭车。他回答说,他浪迹天涯,不是经常搭车,不过每次搭车他都很开心。艾莉娜稍后又问他有没有饿。他回答说想随便吃点东西。
她对罗圈说,他可以自己拿饼干和水果吃,伸手能拿到的东西都可以吃,等停车吃晚饭的时候,他如果还在,可以再多吃点。不过她暗示说,在那之前他可能已经要下车了。而他却答道,他很喜欢搭他们的车,愿意一直跟着他们走。
伊尼斯于是解释说,他们要去佛蒙特,得开一宿的车。罗圈答道,他愿意去佛蒙特,反正从来没去过。他还提议,如果一会儿女士累了,他愿意与女士轮替着开车……
就像这样不时地跟他说句话,没什么含义,他也用平静的声音回答,没什么特殊含义,至少当时看来没什么含义。言谈间歇,他坐在后面一边欣赏风景,一边顾自己吃饼干,还吃了一根香蕉。
他们来到一座小山的山顶,蜿蜒的公路一直向西。前方百里之外,青色卡兹奇山①那边的哈德逊河②上,一轮红日渐渐西沉。
①卡兹奇山:Catskills,位于纽约州西部。
②哈德逊河:Hudson,纽约州大河,流经纽约市。
艾莉娜在山顶放慢了车速,几乎停了下来。
“瞧!”她说话的嗓音绷紧,感觉日落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太阳落山了!”
那一刻她忘记了身后还坐着污秽的小个子,甚至都忘了身边的伊尼斯。看着红色的火球落下去,她不禁感到一阵孤寂。她想起年轻的父母在一场剧院大火中丧生,那时她差不多还是个婴儿,她想起自己曾经目睹父母的葬礼,当时便是日落时分。太阳落山,牧师布道,女人哭泣,大火向西方熊熊燃烧……
“Soles occidere et redire possunt——”
她感到呼吸几乎停住了。太阳还会东升西落——她觉得轻柔的声音是从身后的小个子男人那里传来的。她扭过头去。
“Nobis cum semel ocadit brevis lux.”她的眼中含着泪水。
但于我们,当短暂的光芒熄灭——
这时,她觉得红眼睛的男子在身后低声接道:
“Nox est una perpetua dormienda.”
就将沉睡于漫漫长夜!
如今还有多少人懂拉丁语啊!——这是卡图卢斯写给蕾丝比亚的诗句①。
①卡圈卢斯:Catullus,公元前84-前54年,古罗马抒情诗人。蕾丝比亚(Lesbia)是他所爱慕的一名已婚女子的化名,取自古希腊诗人萨弗(Sappho)居住的蕾丝伯斯岛(Leabos)。
她的脸庞这么年轻,没有人会指望她能听懂这首死语言写成的诗。但饱读诗书的她离开高中的时间并不长,居然就听懂了。这几句都是她最喜欢的诗。
然而也正因如此,她可能仅仅是在想象。罗圈其实可能是在说别的,也可能什么也没说……
看起来,不管他的声音是怎样的,都属于那种能引起注意的声音,让人难以忘怀,她就没有忘记。但这些就是与他声音相关的全部记录。除了她,再没有人听过他说话,或者说,现在还活着的人里,再没有人听过他说话。
他向圣特尔姆和艾莉娜作自我介绍的时候当然不会使用罗圈这个名字,他说,他的名字叫戴夫。
我在重新检视罗森布拉特的笔记本上有关罗圈的记录。
有关他身高的问题:
问(对戴瑞小姐):戴瑞小姐,你说他小,小个子男人,是指他身体很弱么?
答:不,他身体不弱。他的躯干和肩膀都是正常人大小,胳膊相当长,手腕和手掌很粗大。他更像是给截掉了一段,相比于身体,腿似乎很短。他的身高大概只有五英尺三英寸。
问:他的腿看着像是罗圈,膝盖弯曲,仿佛蹲着一样?
答:我想是因为他穿了条宽松下垂的长裤。
问:假如他一直是蹲着,那么他站直了以后个子会很高喽?
答:不,不会特别高。他不可能高过这位奎尔奇先生,也不会高过伊尼斯。
问:或许跟这位瑞德尔医生差不多高?
答:对,差不多。他可能就是那么高。
问:那大概就是五英尺七英寸丰。
答(瑞德尔医生的回答):猜得不错,警官,我的身高正是五英尺八英寸……还有眼睛颜色的问题,这是警方鉴定方法的一个重要项。
问(对戴瑞小姐):你说他眼睛是红色的。你是指白化病人的那种粉红色眼睛吗?
答:不,他眼睛的虹膜是蓝色的,一种中等的蓝色或者灰色。但他的眼白部分显得红肿,乃至虹膜也泛着红色,一眼就能注意到。
问(对瑞德尔医生):医生,这可能是什么问题呢?
答:听着像是慢性睑缘炎。
问:啥?
答:是一种病症。不过,在看到他之前,我不喜欢作任何确定性的诊断。
同:你根本就没见过他?
答:我从未见过他。
问:我想,如果有人了解一些医学知识的话,他可以通过某些方法把眼睛染虹,而不会得什么毛病吗?
答:他不需要了解任何医学知识……
还有问题关于那只撕裂的耳朵,罗森布拉特似乎特别重视这个问题,据我所知,耳朵是贝迫永人体鉴定法①最重要的指标之一。由于没有受过训练的普通观察者不会在意耳朵的形状,因此这方面任何的显著差异无疑都会是引人注目的。
①贝迪永人体鉴定法:Bertillon system,依照人的身高体重、肤色特征鉴定罪犯的刑侦方法。
问题是在与奎尔奇的质询中提出来的。奎尔奇是惠普尔镇的邮局局长,说话有些聒噪,他是最后一个在“死亡新郎池塘”前看到那名恐怖杀手的人。
问(对奎尔奇先生):奎尔奇先生,你是惠普尔镇的邮局局长?圣特尔姆先生和或瑞小姐的汽车在七点三十分左右停在惠普尔镇的邮局,向你打听哪里有野餐地可以吃晚饭.你当时看见汽车后座上这位名叫戴夫的男子吗?
答:我看见了。我当时站在前门口,正要关门,这辆灰色的汽车开了过来,那家伙坐在后座上。时问更准确地说是七点三十六分,而不是七点三十分。下午从皮茨菲尔德来的邮件已经分发完毕,明天早上六点钟邮车送丹伯里的报纸来之前,我就没别的事了,又没人可以说话,所以我想我还是回家跟猫说话吧。然后这辆车就开过来了,戴瑞小姐在开车,她样子很漂亮,黑色的卷发,粉红的脸颊,还戴了副蓝框的眼镜。圣特尔姆先生说他们要去佛蒙特结婚,打算开一宿的车,所以想找个野餐地停下来吃晚饭,问我是否知道哪里有漂亮的湖,不用慷扰人家的院子就可以到达的。我说这儿除了湖水、树林和岩石,啥也没有,不像他们纽约有康尼岛①,不过有些人挺喜欢这儿的,他们随便去哪里都可以。他又问起身后几百英尺远的那条路,他们刚才经过了那条岔路,那边有什么漂亮的景点吗?我说那是石瀑路,一条坑坑洼洼、石子丛生的小路,没有什么人住那儿,只住了老头欣特奇和养蜂造酒的约翰·维金斯,另外还有两三个艺术家和老教授,在那里买了几套夏天住的别墅,但沿途有很多树,路那边有个湖,离老头欣特奇家大约一里路,不归任何人管,周围尽是树林岩石,我估计他们俩可以在那儿野餐,那个湖很漂亮,只不过又黑又深,有人叫它泰戈尔湖,但多数人都叫它“死亡新郎池塘”。戴瑞小姐对我说,哎呀,这名字太可怕了,他们为什么用这个名字呢?我跟她说,那是因为以前湖的主人叫做布莱德格鲁姆①,死了有一百年了口她于是有点发颤地对圣特尔姆先生说,她不喜欢这个名字,但他只是笑,说那有什么区别呢。他对我说谢谢,他们可能会走那条路,吃完晚饭准备继续往前,他们能否沿那条路下去,找到岔路前往佛蒙特,还是必须原路返回?我说那边大概往前走十里,有条沼泽路,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岔路了,“沼泽鼠”弗雷尔家族一直住在那儿,他们有四分之三的印第安血统,二三十年前数量还真他妈的多,不过现在只剩下了约翰·弗雷尔,还有两个手指的彼得.因为杀人蹲了监狱,其他人都死了。不过沼泽路除了通往老锯木厂,哪儿也去不了。石瀑路长十九里,也许是二十一里,然后就上了49A号公路,整条路崎岖不平,很损轮胎,除了那里的居民,没人走那条路,居民走得也不多,他们俩最好还是开回到这里的7号公路上。他再次说了谢谢,他们野餐之后就会回来。这位戴瑞小姐朝我笑了笑,便倒车掉头,回到几百英尺远的石瀑路上,往下驶去。
①康尼岛:Coney Island,位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
①布莱德格鲁姆:Bridegroom,英语意为“新郎”。
问:奎尔奇先生,你把你和圣特尔坶先生的对话详情都讲了一遍。我非常感谢你。我也相信你指的路很完整。不过,问题是,这个跟圣特尔姆先生和戴瑞小姐在一起的人,这个流浪汉,他们停在邮局门口时,你看见他坐在汽车后座上吗?
答:是的,我不可能看不见他。他们在那儿停下来跟我说话,大约有八分半钟吧。我看见他坐在后座上,也许距离不那么近。我基本上都在看驾驶座上的戴瑞小姐,她年轻漂亮,秀色可餐,简直可以上美女海报了。比流浪汉漂亮太多了。所以我没怎么特别注意他,只是感觉他是半路上来搭便车的。我的确注意到他穿了件黑白方格的外套,戴了顶浅蓝色帽子,帽檐一圈切成锯齿形。他长着红眼睛,尖牙齿,没刮胡子,脏兮兮的。但他坐在那里,我看不到他是高是矮,不过倒是想起来,他的头发又长又干,带点红色。
问:你是指什么样的红色?是像这位瑞德尔医生的头发吗?
答:哦,也许更接近红褐色吧,更偏浅红的褐色,夹杂着些许灰色,红得没那么深。
问:有可能是假发吗?
答:假发做得要比他的头发好吧。我曾经在哈特福德①那边干过理发师,见过的假发做得可漂亮了,以至于一次有个男人刚坐下来,我操起理发剪就要开剪,这才发现他把假发取了下来。这家伙的头发乱得可怕,像是对着镜子用水果刀理的。没有人会或那样的假发。
①哈特福德:Hartford,康涅狄格州首府。
问:根据戴瑞小姐的描述,他的左耳撕裂,你注意到了吗?
答:当时他的右半身朝着我。既然你这么提了,我倒是想起来他好像在拉左耳。也许是撕裂了,不过我没看见。
问:你记得他的声音是怎样的吗?
答: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坐在后排一堆食品杂货中。
问:那以后你还见过他吗?回答之前,我要你仔细想一想。
(奎尔奇先生经过深思熬虑,并将在场的每个人检视了一遍,最后声明:没有再见过他。)
问(对瑞德尔医生):医生,那以后你也没再见过他吗?
答:我根本就没见过他。
他肯定是真真切切地客观存在。不但戴瑞小姐和圣特尔姆,还有邮局局长奎尔奇见过他,而且“死亡新郎池塘”沿路的每个行人都看见他飞速驶过、疯狂逃跑。比如,粗手弓腿、鼻粱断裂的老欣特奇。
问(对欣特奇先生):欣特奇先生,八点一刻左右,你正在从惠普尔镇邮局回家的石瀑路上,这辆灰色的汽车从你身边超了过去,当时坐在前排驾车的是戴瑞小姐,她身边是圣特尔姆先生,而这个戴夫或者罗圈坐在后排,对吗?
答:对。
问:戴瑞小姐声称,她在路上没有看见任何人。
答:我当时在路边的沟里,找今年春天丢的半块钱,草长得很高。每次经过那里我都要停下来找一下。但我看见他们的车了,从我身边过去的。
问:描述一下这名我们叫他罗圈的男子。
答:他身穿黑白相问的外套,头戴形状古怪的蓝帽子,脸很脏。
问:左耳撕裂了?
答:我没看见。我在路的右边。
问:大概十到十五分钟之后,你在大约半里远的路边再次看见了这辆车,以及戴瑞小姐、圣特尔姆先生和这名男子,当时汽车停放在通往“死亡新郎池塘”的树林边,对吗?戴瑞小姐和圣特尔姆先生已经下车穿过树林前往湖边,你看见罗圈从车上溜了出来,下到树林里,跟在他们后面?
答:对。
问:用你自己的话描述一下他是怎么跟在后面的?
答:他走得蹑手蹑脚。
同:你能学一下吗?
(欣特奇先生弯下身子,摆出跟踪猎物的样子,弓起肩膀,轻迈脚步,分开灌木丛。)
问:他手里拿刀了吗?一把面包刀?
答:我没看见。
问:你看见什么了?
答:我看见姑娘和小伙儿穿过树林前往湖边,可能是去游泳或是采野花吧。我透过树丛看见姑娘的白色上装,还看见小伙儿的巴拿马草帽,这家伙蹑手蹑脚地跟踪他们。然后我就继续赶路了。
问:四十分钟后,你再次看见了他,当时你已经回到家,正坐在前门靠路口处,对吗?这个家伙驾驶着汽车,圣特尔姆先生瘴坐在他身边,脑袋靠在车门上,一条胳膊耷拉在外面,而戴瑞小姐没和他们在一起,对吗?另外,他经过的时候还接了喇叭,并且放声大笑?
答:对。
问:他怎么笑的?
答:他笑起来像匹马。
问:你能学一下吗?
(欣特奇先生把脑袋歪向一边,发出马嘶的声音)
答:就像这样。
问:你当时在干什么?
答:我在看那家伙,感觉他疯了。
问:他身边的圣特尔姆先生没有动过?
答:他胳膊动了,是摆动,耷拉在车门上。汽车颠簸的时候,他的脑袋可能也跳了几下,车飞快地过去了。
问(瑞德尔医生的提问):警官,不好意思打断一下,欣特奇先生,你说的是右臂吗?
答:他坐在右边,对的,右臂,肯定是右臂。
问(瑞德尔医生的提问):右臂上的手还在吗?
答:我没看见。不过肯定在的吧,如果不在的话,我……
就是这样,欣特奇先生没有注意到圣特尔姆的右手是否还在。但是如果不在的话,他应该会注意到的,因为那会显得十分反常,而圣特尔姆的样子没有任何反常之处。他的右手没有任何问题。
他在那里,引诱圣特尔姆和艾莉娜停车载上他,所用的工具是面目全非的小猫,魅力十足的红眼,还有轻柔平静、催人入眠的音质。
他上车与他俩同行,一路欣赏风景,拿捏耳朵,引用拉丁诗句。
他们停在偏僻的路上,下车去湖岸边检查野餐地点,然后才打算把食品带下去,这时罗圈在后面跟踪他们。为了什么?仅仅是十分无耻地想监视他们,通过窥探不明情况的对象,以获取恶俗的快感,就像西11街511号公寓二楱那个用望远镜窥视的陌生男子?还是想在下面把他俩杀死,再把尸体绑上石头沉入湖中?
到此为止,圣特尔姆对待罗圈时所表现的举动就好像在做白日梦,即便是艾莉娜,尽管一开始感到担心,不一会儿也仿佛被施了魔法。这不该是他们的责任。只有找到罗圈,一切才能真相大白。他有一种催人入眠的本领,一种心理暗示的力量。
不管罗圈跟他们在一起的目的是什么,他之前并没有机会攻击他们。湖面的黑水边,密林的暮色下,恐怖正在逼近。突然,她感到死亡就在附近,抬头看见罗圈在俯视她,立刻尖叫起来,圣特尔姆从梦幻般的催眠状态中惊醒了。
突然间,魔咒被她的叫声破解。突然间,圣特尔姆领悟到,这个卑劣下贱、肮脏不堪、身材缩水的小个子男人,不只是表面所显露的样子,但他的认识仍然不够完整。突然间他认识到,罗圈并非是愚笨的流浪汉,那双小红眼背后是敏锐可怕的头脑。突然间他觉察到,不可一世的高傲使自己放松了警惕,这个看起来毫无恶意的人其实非常危险,是他在这世上所见过的最危险的人。
但是还不够,圣特尔姆认识到的危险仍然不够,他并没有吓得口舌发干,也没有想到他的生命,乃至他心爱姑娘的生命,会受到死亡的威胁。高傲的他出离愤怒,不顾一切地去追狡猾、危险的红眼小个子。他要把罗圈狠狠打一顿,揍个屁滚尿流.好好炫示自己引以为傲的阳刚与力量。罗圈挥舞着松鸡的翅膀,把他引回到停车的地方。
由于信息不明确,不妨这么假设,罗圈是要拿汽车钥匙。下车的时候.圣特尔姆重新接管了钥匙,之前在银行,在吃午饭的茶馆,在丹伯里,都是他掌管钥匙。他一般是把钥匙塞到口袋里。罗圈当然看见他从车上取下钥匙了,但或许并不确定他是把钥匙放到了口袋里,还是藏到了车边的草丛里。
也或许他是想跑回去拿刀。他逃回车边,跳到车上,一把握住那把刀,然后手持尖刀,蹲在坐椅上,转过身来,这时紧随其后的圣特尔姆打开了车门,想把他拖下车。红眼的罗圈龇牙狞笑,因为有了高度上的优势,而手无寸铁的圣特尔姆只是冲进车来抓他,气愤的怒吼顿时变成了一声惨叫。
于是,罗圈拿到了汽车钥匙。如果钥匙在圣特尔姆的口袋里,就是从口袋里拿到的,也可能圣特尔姆把钥匙藏在了草丛里,那就是从草丛里找到的。圣特尔姆可能在逼问下极不情愿地朝着藏钥匙的草丛看了一眼。罗圈也拿到了圣特尔姆的钱,五十张崭新的五十元钞票,今天上午刚从银行提取的。圣特尔姆也许在丹伯里不小心露了财,可能就在那家黑暗的冰淇淋店里,也可能是在杂货店,还可能是在十分钱商店。罗圈得到了一切,事情搞定了。
但还有那个姑娘,为了防止她报警,最好把她灭口。罗圈迅速走下来,回到最后看见她的地方,但她已经逃离湖边。他迅速转回来叫她,声音低沉含混,企图笨拙地模仿圣特尔姆的语气,使用的也是圣特尔姆对她使用过的名字。
“艾莉娜!亲爱的!”
然而同时他骂着污秽不堪的脏话,使用的是大量低俗猥亵的词语,圣特尔姆根本就不会懂。他没想到她就近在咫尺,既能瞥见他,也能听见他。
罗圈发现了她丢下的上装。啊,她躲起来了,她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他开始在昏暗的树林间搜寻她的踪影,沉静,恐怖,俏无声息。
搜寻她的踪影。手持尖刀。锯齿帽下目光炯炯,苍白如冰,从她身前经过的一瞬间,那双眼睛仿佛向她这边转来。她伏身藏在那儿,汗毛直竖,血液都凝固住了,大气不敢出一下。
他不能在她身上浪费时间,终于放弃了寻找。他回到停车的地方,顾不得丢下圣特尔姆的尸体,就上车启动,沿着马路加速开走了……
一个行人,在路边竖起手指请求搭车;一辆被盗的汽车,一堆被盗的行李和钱财,以及随之发生的谋杀。对警方来说,这样的故事实在平淡无奇、司空见惯。每年,几乎每个州都会发生。
但我觉得罗森布拉特从一开始就不十分满意,而我自己,也有一种感觉,圣特尔姆被杀,艾莉娜也险些遇害,整起案件是在很久以前就计划好的。
艾莉娜和圣特尔姆见过罗圈,还听他说过话。邮局局长奎尔奇和老欣特奇也多少看见过罗圈。
从欣特奇家往下走两里路,养蜂人约翰·维金斯一家都见过罗圈。当时维金斯家忠实的圣伯纳大狗正在路边懒懒地摇着尾巴,汽车在众目睽睽之下,蓄意改变了方向,十分残忍地把它撞倒,然后加速扬长而去。只留下维金斯夫妇和他们的六个孩子,跑出来抱起奄奄一息的大狗,泪流满面.心都碎了。可怜的善良人哪,完全不曾想到,在上帝创造的这个平静善良的世界上,居然会有像罗圈这样的恶魔。
还有难民尤尼斯泰尔,他是一名画家、音乐家兼舞台设计师.半人半神的家伙,再往前一里半就是他的工作室。当时他正肩披豹子皮,腰插羽毛掸,身穿薄绸睡袍,唱机里播放着自己的乐曲,对着镜子编排一套超现实主义的舞蹈。罗圈开着灰色的大轿车从马路上飞速驶进了他的私人环形车道,看样子是把尤尼斯泰尔的车道当做岔路了,不过之后他就意识到了错误。随着轮胎在刹车时发出的一声尖叫,汽车撞倒了尤尼斯泰尔摆在车道上的木头画架,还有上面的全部油画——根据尤尼斯泰尔提出的一种新奇理论,这种把油画摆在露天处的做法,叫做吸取雨露之精华。尤尼斯泰尔冲出去看时,汽车已经重新倒回马路开了下去,呼啸的喇叭发出嘟嘟的响声。
再往前三里路,头脑老练的迈克科莫鲁就在花园这儿干活。他看见红眼尖牙的罗圈驾驶汽车,也认出罗圈身边的人是圣特尔姆,显得面色苍白,状况不妙。尽管迈克科莫鲁当时还看不出这是一桩谋杀,但他已经认识到了不对劲。
他们都见过他,所以他没有隐身。撞倒了约翰·弗雷尔后,他转入沼泽路,驶过弗雷尔的住处,把车丢在了路的尽头。要到达那里,他必须从我身边经过,没有其他路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