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行行好吧!
此时她就在汽车后面,正绕向车前。她穿着白色上装,瞪大一双深色的眼睛,两手前伸在半空中,一副头晕眼花的样子。蹲在我对面的迈克科莫鲁嘴唇绷紧,敏锐的眼睛转向她,神色苍白得可怕。甚至连罗森布拉特看起来都可以一口气吹倒。
周围有几个呆头果脑的傻瓜还让开一条路给她通过,脑子真是不清醒。
“伊尼斯!”她叫道,“我知道你在这儿!他们把你怎么了?为什么他们不让你回答我?”
哦,天啊!她就是这么说的,让你万分沮丧。她在呼叫一个只有左手的男人,一个失去了生命的男人。
迈克科莫鲁绷紧嘴唇地看了我一眼,我则看了斯通巡警一眼。斯通巡警站在罗森布拉特的身后.一脸一成不变的笑容。
“斯通,她由你负责,”我唇角微动,对他说,“把她从这儿带走,快!”
然后我大声叫道:“是你吗,艾莉娜?他们找到汽车了,你看,很好,跟斯通说的一样。看一下车尾,检查钱包是不是你的。”
我站起身朝她走过去,斯通和我一起来到了她面前。我俩之间的配合还挺默契。
“他们发现了一些足迹,”我说,“他们正在看呢。看来还是相当有希望的。当然他可能受了点伤,但我觉得用不着太担心。”
她把双手搭在我的胸膛上,气喘吁吁。
“哦,瑞德尔医生?你们没找到他吗?你不是在对我说谎吧!求你了!我以为听到有人说他们找到他了!求你别对我说谎了!”
“没有,”我说,“我们没找到他。你一定是听到他们在说别的东西吧。艾莉娜,他可能还安然无恙、毛发未伤呢。”
“发誓!”她说。
好吧,每个人都是有良心的,在上帝的白色审判日①来临时,终将得到回应。
①白色审判日:White Judgment Day,又称白色大宝座审判日.基督教认为世界最终会有一个审判日,由上帝对所有亡灵根据他们生前的所作所为进行审判。
“苍天在上,绝无假话!”我说。
她朝后面退去,在我和斯通之间踉跄了一下,然后走向斯通的警车。
“瑞德尔医生,我以为我听见他了!”她说,“我以为我听见他了!我以为他在那儿,但是却不回答我!最折磨人的就是这种感觉了!我宁可知道他死了,也不要半死不活的!我的的确确是这么想的!听得见我,却不回答我,因为有什么东西不让他回答!我不喜欢这儿!我不喜欢!求你带我离开这儿吧!”
我扶她上了车,坐在斯通旁边。她仍然有些歇斯底里,毕竟经历了那么多事。为了缓解她极不稳定的情绪,我当时可能真的对她轻声说了一句话:她所认识的那个叫做伊尼斯·圣特尔姆的男人已经死了,她再也看不见他了。
但是没有更糟糕的事了。
我朝斯通点了点头,示意他带她离开,让她远离这里。斯通探过身子,毫无理由地握了握我的手,然后便启动汽车,带她回去了。
我们往回走了点路,到约翰·弗雷尔的防水纸小棚屋里拿了一张军用帆布床。
弗雷尔的住处像个猪舍,乱糟糟的。毯子摊在地板上,柴炉上的咖啡壶烧干了,柴灰掉了出来.不过还是暖的。桌上摆着一盘冰冷的土豆煎鸡蛋,两把靠背破损的椅子,其中一把翻倒了。
约翰·弗雷尔的尸体躺在帆布床上,身上盖了条床单,我不想看。房间里还有一张帆布床,巡警们拿了那张床,下去把可怜的圣特尔姆搬上床,又抬回来放在弗雷尔的棚屋里,并且给他也盖了床单。我想,圣特尔姆不会介意我们把他跟黑眼睛的印第安人约翰放在一起吧。
圣特尔姆找到了。得找到他,这起恐怖事件才是真实的。但还不是全部,他的右手没有找到。罗圈,也没有找到。
看起来好像找到他根本不需要花什么时间。这一带已经有了成百上千的人,大家都很熟悉这整片村落。他们有灯笼,有枪。而他却是步行,腿还短了常人一截。他脸上,缺耳朵、猫牙齿、红眼睛、缠头发,以及所有的一切。他依旧穿着古怪的衣服,只少了那顶该死的蓝色锯齿帽。因为要是他丢弃了那身衣服,丢弃了耀眼的黑白格子运动衣、绿色衬衫和彩色领带,这些东西就会像帽子一样被找到。即便他把衣服藏起来了,他光着身子也会很容易给人看到。但是他还没有被找到。
我满脑子都在想他的一切,我对他外表的了解胜过对自己面容的了解。他捏耳朵的样子,他微笑的样子,他搂着那只面目全非的死猫的样子,还有他说拉丁语时平静的声音。太阳还会东升西落,但于我们,当短暂的光芒熄灭,就将沉睡于漫漫长夜!
沉睡……
那个小个子,他知道多少啊!仅仅是个流浪汉,知道的却比看起来的多。的确,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所有诞生在天底下的人。那些把灵魂交给魔鬼的人也不例外。
他现在就在我附近——罗圈,老戴夫。很近,很静,躲藏着。我知道他就在附近,不过我无法看见他。或许,他离我还不到十英尺。
我会见到他的,我知道,我会在黑夜结束之前见到他的。
我不想见他,但是我必须见。作为男人是没有选择的,上帝让我做了医生。
他很安静地伏在那里——老戴夫,老罗圈。可是我必须唤醒他,我必须见到他。而且,我有种感觉,当我见到他时,他不是艾莉娜和圣特尔姆在路上看到的那副样子,而会是可恶的杀手原形毕露的样子。
不知怎的,迈克科莫鲁靠近了他。老亚当离他太近了,也许是因为他的头脑敏锐老练,见识过太多的谋杀案。
我仿佛能看见沼泽地里的黑暗,手电的灯光在远处移来移去。我仿佛能听见人们呼喊对方的声音。我、老亚当和格雷戈里·尤尼斯泰尔走在后面,迈进了一大堆锯木屑,湿腐松软的木屑形成小山包一般,堆在老锯木厂后面的深谷里,已经有上百年了,那时候这村子的居民要比现在多得多。上百年的锯屑,堆在深谷的斜坡上.一点点冷冷地烧尽。
我、老亚当和格雷戈里穿行于锯屑中,用膝盖蹬着路,沿着深谷边的斜坡上上下下。电筒闪着光,拳头握紧棍棒。格雷戈里有个超现实主义的想法,罗圈可能就躲藏在这底下,老亚当不想让他独自去查看。
脚下是一大片松软的滑坡。我们蹚行其中,渐行渐远,还不时停住脚步,转向一边,查看微微晃动的小丘.于是彼此距离就更大了,等到反应过来,为时已晚。我们置身于老锯木厂后面深谷的滑坡上。
就在这时,迈克科莫鲁那边的灯光熄灭了。我看见灯熄灭的,格雷戈里却没有看见。
“迈克科莫鲁!”我喊道,“亚当!”
但是他没有回答。我站在没膝深的湿木髓堆里,拳头紧握棍棒。
我也熄灭了自己的手电,闪到一边。
度秒如时。有人蹑手蹑脚地走在锯屑堆里,手中拿着刀。
“亚当!”我叫道,“他妈的,老亚当!”
“怎么了,哈里,朋友!”尤尼斯泰尔朝我叫道,“你在哪里?”
他的灯光沿着锯屑的斜坡朝迈克科莫鲁灯光熄灭的谷底移下去,刚走了一半。
“小心,格雷戈里!”我朝他叫道.“小心!熄了你的手电筒!教授的灯熄灭了!亚当!老亚当,你在哪里?”
“哈里!”尤尼斯泰尔朝我尖叫,他的灯还亮着,“这边有东西!是尸体!这边!快过来帮我!埋在锯屑堆里,他的嘴巴和眼睛里还有锯屑!”
我顺着他的灯光朝下方蹬过去。静静地移动身体,在一片黑暗中竭力睁大眼睛。
“是谁?”我叫道,“不是奎尔奇吧?不是罗森布拉特吧?”
“哈里,不是他们!是个秃顶白发的脑袋!哈里,是个老头!锯屑粘得好紧。哦,天啊,是老头本人!是老迈克科莫鲁!哈里!哈里!”
他的灯光慌乱地向我这边凑过来,不停地飘来晃去。我朝他冲过去,拳头紧握熄灭的手电筒,这时我听见了他的呜咽声。
“小心!”我扯破嗓子,气喘吁吁地喊道,“小心你的灯光!”
“哈里!他死了,就埋在这底下!哈……”
尤尼斯泰尔的灯光熄灭了,离我不到二十英尺。眼前只剩下黑暗,还有脚下的滑坡。
我打开手电,朝周围扫了一豳。潮湿的锯屑堆开始飘向下方,移动的样子犹如一片松软的大海。尤尼斯泰尔躺在离我十英尺的地方,已经被锯屑埋了一部分,脚朝着滑坡的上方,头朝下,喉部有一道又大又深的红色伤口,与老虎张开的血盆大口一般宽。
我走到他身边,灯光照了一圈。他的喉咙口仍然血流如注,一双眼睛瞪着我。但是他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我用灯光闪视四周,然后蹲了下来。
“好了!”我说,“好了!我就在这儿!我等着你!我不是什么超现实主义者!冲我来吧,你这该死的!”
他为什么没对我下手,我不知道。或许他自己的大腿陷到了滑坡里,走得不够快,无法迅速到我身边发动攻击,如果攻击失败了,也无法迅速逃走。或许此时他为了自己的小命,正拼命要从锯屑堆里出来呢。或许他知道我现在正留神,不会选择这样一个时机下手。
我啪嗒一声关上了手电简,抓住尤尼斯泰尔尸体的双脚,沿着崩落的滑坡把他向上拖。一路走,一路蹚,脚底四周松软的锯屑不断滑下去。我把他拖回到了坚硬的地面上,这时整个坡顶都塌陷了,仿佛瀑布一般。
我呼喊起来……
现在有一伙人正在用铲子挖掘。但是老迈克科莫鲁的尸体埋在深谷的底部,被尤尼斯泰尔发现后.搞乱了锯屑,尸体可能由于体重的缘故逐渐陷得更深了。数十吨湿腐的木渣不断下泄,尸体肯定是深深埋在下面了。
深深的,头脑发达的老亚当·迈克科奠鲁埋得深深的,眼睛里还有锯屑。
那么多铲子挖锯屑,就像在刨一个湖。我也不能精确指明尤尼斯泰尔灯光照射的确切位置,指明尤尼斯泰尔偶然间发现尸体的地点。当时他伸手拨开老亚当脸上潮湿的锯屑,惊恐中大声呼喊我。即便是最佳状况,所有人一起挖,也要花上好多天。
他们循着我的喊声跑过来,在锯屑坑边上发现我跟尤尼斯泰尔的尸体在一起。之后巡警们跟我说,罗森布拉特警官要求我返回迈克科莫鲁家。搜寻进行的同时,罗森布拉特似乎想要给我一点“关照”。
于是我回到了这里。
一个多小时以前,罗森布拉特冲了出去。约翰·弗雷尔家那边传来的尖叫声,听着好像是奎尔奇的声音,罗森布拉特哈巴狗似的皱皮脸露出气恼之色,他一面呼喊斯通巡警,一面朝尖叫声的方向赶去。
罗森布拉特撞开纱门,跳出后门,跑上车库前的车道.又跑过野草坡上的那片水池,从房子后面的小径穿过树林,继而前往沼泽地和约翰·弗雷尔家。
通过这条路去沼泽地和约翰·弗雷尔家比较近,近不少。相比之下,从房前的马路前往沼泽路,然后再拐进去.距离上要远出一倍多。要是约翰·弗雷尔昨晚离开迈克科莫鲁的这所房子后,从那条路回家,由于那辆疾驰的灰车走的是大路,所以他现在可能还活着。但是他因为怕鬼.一直走大路,于是落得现在的下场。
罗森布拉特出去时,以为斯通就在门那头的卧室里打盹小憩——前面一整夜斯通一直在值勤。他以为斯通就在那里,我也这么以为。
“埃德,照顾好她!”罗森布拉特猛冲出去,口中喊道,“这回我要搞定那个混蛋!”
像斯通这样的人,像斯通这样受过训练的警察,听到罗森布拉特离开前的嘁声,可以在半分钟内就从那扇关闭的卧室门后出来,这点我是应该知道的。不管睡得有多沉,他都会立即苏醒,端起枪,接过任务,鞋都用不着穿上就从卧室里出来。
马上出来。保护沉睡的姑娘。像守护犬一般安排保护措施,下达命令,哪些灯可以继续点亮,哪些灯得熄灭。他会有一套战略性的方案,应付可能来临的杀手。他会有枪。我们会是两个人。对付那家伙很可能需要两个人,他有刀,而且很强壮。
罗森布拉特以为斯通接手了一切,这是他的错。斯通没出现时,我没能马上把罗森布拉特叫回来,这是我的错。
我坐在老亚当·迈克科莫鲁的书桌前,一边等待斯通从卧室里出来,一边在头脑中梳理一项项问题,并开始记录笔记。我觉得自己听见斯通在门那头徘徊。我觉得斯通在那边找到并点燃了一盏灯,或许在打领带,或许在梳头发,随时都会出来。
我等了十分钟。我等了二十分钟,同时记着笔记。我又等了六十秒,手中的铅笔一动不动口这时我才知道,斯通不在那里。意识到这一点,令我感到有些震惊。
我轻声地呼叫他:“斯通!”尽力不惊醒艾莉娜。但是我知道,他不在那里。我手握棍棒,走到门边,鼓起勇气,打开门口但是那里没有人。
窗子开着,纱窗移去了。床上空空如也。身后通向客厅的房门大开,台灯的白光全部照了进来。我一步步走进卧室,眼角的余光留意四周,身体飞快地向左右转动,不让身后有一丁点阴影。我关闭窗子,上了闩,然后又退出了房间。
调走斯通的方式很明显:床边发出敲窗声,他立即就醒了。他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不是罗圈的,不是死神的,因为他在寻找罗圈,熟悉他的脸。那张脸的主人一直帮助他们追寻红眼睛小个子杀手,或许还为他们指点了方向。根本不是杀手。斯通从没想到他会是杀手。谋杀发生的时候,那个人在别的地方,有不在现场的证明。
斯通!是我!罗森布拉特警官在外面客厅里要我给你带个话,不要让戴瑞小姐知道了!他们在“死亡新郎池塘”边找到了圣特尔姆的手,在池塘另一头后面的树林里找到的!罗森布拉特警官要你到那边去负责事务,不要让戴瑞小姐知道,警官跟她待在一起呢!悄悄地过去!
或者这么说:斯通巡警,罗森布拉特警官要你带上圣特尔姆的帽子,不露声色地走到搜寻队伍里,想办法查明有多少人的脑袋适合那顶帽子,不要让戴瑞小姐知道了!
或者这么说:罗森布拉特警官要你前往附近有电话的房子,给宾州斯帕德斯堡警方打电话,查明他们对一个名叫格斯,曾经开过快餐车的男子了解多少情况,设法在那里获取确切真实的信息。
或者是别的话语,荒唐透顶却又貌似可信,可以把斯通支开一段很长的时间。罗森布拉特警官本人在看护,斯通却出去执行徒劳无用的任务了。
或许,当时斯通移去纱窗,双手撑住窗台,双腿滑过窗台,那张熟悉的脸庞正等在外面的黑夜中。斯通的手枪还没拔出皮套,就死在了那把刀下。
斯通并不像罗森布拉特所想的那样,他不在这里。就是这样。继斯通之后,凶手又让罗森布拉特本人出去执行徒劳无用的任务了。
房子里没有枪,什么样的武器都没有。凶手本人所持的那种锯齿形刀刃的面包刀,厨房里也没有。什么样的刀都没有,甚至连外面炉灶上的火钳都被拿走了,也没有制门器一类的重物。这所房子就好像以前被人处心积虑、小心翼翼地动过了,疯子可以使用的所有攻击性的小物品都搬走了。当然,这事凶手也可能就在今晚干的。房子里最重的东西莫过于我头上书橱里的那些书——《美国名人录》,以及老迈克科莫鲁的谋杀案例大全,那本硬麻封皮的厚书。但是我不能用这本书去击打凶手,会把书损坏的。
刚才我出去,到后门车道上的天龙旧轿车上取曲柄,但是曲柄已经被拿走了。我的手术工具在今晚某个时刻被人从没有上锁的行李箱里取走了,倒不是说这些工具能派上什么用场。甚至早于我碰到艾莉娜的时间。我在“死亡新郎池塘”发现工具不见了,因此我回来后把车上了锁。
我还不敢为了寻找武器,在黑夜里走得更远。我没有去车库,乃至花园。我不敢把她一个人留在这儿。我也不确定,在外面的黑暗中,我是否能首先看见他,反应是否足够快。我眼睛很好,是完好的正视眼。但是他眼睛也不坏,或许在夜晚那双眼睛就成了猫眼,而非人眼。
我身后房间另一头的那扇门,通向狭小的前厅,用钥匙上了锁。大门本身则被钉紧锁牢了。卧室的窗户关闭并且闩上了。我身边的铜窗纱是无法从外面推开的,红眼睛、白粉肚的飞蛾在窗前拍动着翅膀。我搬了把椅子,压上许多平底锅,抵住厨房的木板门,那扇门通向后面的柴房,在厨房的纱门后我也同样摆了一把椅子。
客厅书桌上白色的汽油台灯完全照亮了整个房间。厨房水槽上的架子里点了盏黄色的煤油灯。再没有其他带燃料的灯了。也许,燃料放在外面的车库里。
电话仍然不时发出幽灵般的铃声,但却毫无意义。电话线被切断了。
我敲破厨房里的一把椅子,拆下一条椅腿,摆在膝盖间。椅子腿不很重,对付那把刀只能招架一阵而已,但是人总喜欢在拳头里握点东西。
当然,他也可以站在外面的黑夜里,朝我开枪。我考虑到了这一点,并且在两大危险之间权衡,一是被他用枪射中,二是把这间摇摇欲坠的屋子完全弄暗,在黑暗中时刻保持警觉,在什么也看不见的情况下,不让那个或许长了双猫眼的凶手靠近艾莉娜。
我不认为他有枪,枪会发出声响。枪弹都带有自己的膛线印,枪支还可以追查。开枪留下的弹药颗粒,是由人的手腕决定的。
不,他很强壮,一直相信自己的双手。他喜欢在黑暗与寂静中行动。用一件普通的武器杀人,即便武器被人发现,也无法追查,比如路边拾到的石块,或者类似的东西。这是他的专长。
不过,他在丹伯里用一块一毛五买了那把锯齿刀,身边的姑娘正是他想要杀害的。上帝保佑她。
我记下了所有的事实。
就是这样。
各种聪明的直觉会冲进入的头脑中,比闪电更迅猛、更可怕,闪现出一片景色,一点一滴都仿佛清清楚楚。然后直觉消失了,只剩下更大的黑暗。
不能相信直觉。今晚我有许多次闪过这样的念头:老亚当·迈克科莫鲁本人想要杀死我。就是那个老亚当,长一对又大又黑的蝙蝠耳,眼睛周围一圈皱纹,说起话来含糊不清,苍白的皮肤裹着平滑的肌肉,好似老虎一般,老练的大脑见识了太多的谋杀案。
当时他看见我的汽车就停在沼泽路入口处,如我所说的那样,我把他的小扳手交还给他,他含糊不清地对我说:“也许我最好还是把扳手给你吧。”猫头鹰在号叫。
走了几步后,我拾到了那把曲柄,之前胡乱的一掷就砸死了响尾蛇,不过我那时并不知道。我手握曲柄转过身,看见迈克科莫鲁正站在我背后,拳头里拿着那块大石头。在我看来,有那么一会儿,他手握石头,而我手握曲柄,之后他才把石头扔到了草丛里。
回到他家的一路上,我把曲柄摆在膝盖间,并用右手微微护着。
是的,我第一次在花园里见到他时,就曾闪过一种莫名其妙的直觉,他要杀我,说不出原因。今晚这种感觉不只一次地重复出现。那个倾斜的大锯屑堆前,他的灯光静静地熄灭时,这种感觉最为强烈。就在尤尼斯泰尔发现他的尸体之前。
老亚当·迈克科莫鲁,《凶杀精神病理学》的作者,书中对谋杀心理进行了深刻透彻的分析。我想,也许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疯了。他是最为杰出的科学人士之一,那么敏锐的头脑发疯,不太可能。我知道他一直平静地居住在这里的家中,答复电话时有些粗鲁,邻里关系不怎么和睦,兴趣只在园艺和著作上。这样的生活绝对正常。
一道莫名其妙的闪光,但是没有用。事实都在这里,我辛辛苦苦地全部记录下来了。每一条事实,一条都没漏,不管多么琐细,或者看起来多么无关紧要。在整个事件中,有一个完美的罪犯,而且只有一个。他就在那里,贯穿始终,从一开始就在那里。他就是圣特尔姆。他就是那个自称S.伊尼斯·圣特尔姆的男子,不过他的名字有可能是约翰·琼斯,或者杰德奇斯·史密斯。
从一开始,从第一次出现起,圣特尔姆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罪犯。不是别人,就是他。
他与德克斯特之间的那项保险业务很糟糕。德克斯特,小商人,手头拮据,可能不过是他的一个傀儡而已。德克斯特似乎不很聪明,可能都没意识到自己有罪。圣特尔姆发现了他,去向他提议进行保险欺诈。圣特尔姆将会投保自己的生命,由德克斯特受益,然后假装杀死自己,让德克斯特收钱。也许让德克斯特保留收益的百分之十或者百分之二十,以解决他个人的麻烦。
圣特尔姆挑选了一家保险代理行,前往拜访。这是一家声誉不错的公司,但拥有者是个老头,只做规模不大的小业务,从这两条都可以看出他是个不太精明能干的人——老亲戚保罗·瑞德尔比我父亲要大许多,在我们家族的谈话中我从没听说过他有什么光辉业绩。还有个很老很老的检查医生。不过圣特尔姆壮得很,过去也好,现在也罢,他都极其强壮,身上没有毛病。因此,医生的年龄或许没什么区别。
在办公室,他遇到了这个羞涩漂亮的小姑娘,没有朋友,也没有家庭。他知道以前从没有男人跟她谈过恋爱,这种事任何一个男人都看得出来。他对她暗送秋波,可能当天就带她出去吃午饭了。他了解她,是为了通过利用她,给他计划的成功积累更多的资本与信息。
戴瑞小姐,我想问一下,这个投保两万五千元,申请意外死亡双倍保险的年轻人圣特尔姆是谁啊?我好像听他说过,你认识他?
哎,瑞德尔先生,我并不认识他呀。我想,他是俄克拉荷马一个石油富商的儿子,他父亲给他留了许多钱,不过他不喜欢谈论这件事。他母亲是个苏格兰血统的印第安人。我想,他是个投资人吧,有机会的时候也在证券交易所赚点钱,对于许多不同的行业都有兴趣。其中的一项小事业是个发明项目,由一个名叫德克斯特的汽车修理工运作。德克斯特先生有许多发明,我不太懂那些发明的技术细节,但是圣特尔姆先生认为其中的一些发明完成的话能值上百万,当然他也不很懂。我想,他用那种方式投资了不少东西。
嗯,戴瑞小姐,他跟我说过他与德克斯特的关系。他指定德克斯特为受益人,这是他投保的明确目的,给予德克斯特保护措施与稳定感,而不必以现金方式牵扯上他自己的钱财。他律师这么建议他的,我不记得他是否向我提过他律师的名字。德克斯特的信用评价非常糟糕。尽管如此,我们接受的是圣特尔姆的保险,而不是德克斯特的。我很想知道更多有关圣特尔姆的事情。你说你认识他母亲?
哦,不,先生。我其实并不认识她。她住在俄克拉荷马,已经死了。我只说她是个苏格兰血统的印第安人。
嗯,我注意到他眼睛很黑,可能是随他母亲的吧。戴瑞小姐,谢谢你提供他的信息。你不是喜欢上他了吧,嗯?
哦,不,先生。没那回事。您总拿我开玩笑呢。哎,他很老了。我是说,他都三十三岁了。当然了,瑞德尔先生,我不是说三十三岁真的就很老。哎,瞧您,您七十九岁了,看起来多年轻啊。不过呢,他对于我来说似乎有点老。他只是带我出去吃过一两次饭而已……
于是,在她的帮助下,他成了伊尼斯·圣特尔姆,俄克拉荷马某地富翁的儿子,从而取得了他的保险。他所要做的就是杀死他自己,让傀儡一样的德克斯特收钱,然后把款额的百分之十或者百分之二十分给德克斯特。他把如何被杀的一切都算计好了。他将会乘坐德克斯特的汽车,一辆引人注目的汽车。他将会搭载某个流浪汉,越难看越好。他将会让不同的人看到他跟流浪汉在一起。然后,在某个偏僻的场所,他将会杀死流浪汉,跟他交换衣服;在阴暗的黄昏下,布置出一幅汽车疾驰而过的恐怖场景。他将会变成流浪汉,坐在驾驶室内,扮怪脸,按喇叭;而流浪汉则穿着他的衣服,四肢瘫软坐在他身边的车座上,身上套着他的外套,脸上盖着漂亮的巴拿马草帽,一副死人的样子,因为他的确死了。圣特尔姆将会开车疾速消失,不知所终。
第二天早晨,也或许一两天之后,警方将会在某个小城市的郊区发现这辆带有血迹的汽车。他们将会检查车牌照,并向车主询问情况。德克斯特将会按照圣特尔姆的吩咐,告诉他们,他把汽车借给了圣特尔姆,他也没有得到圣特尔姆的近况,有点担心。
警方将会根据汽车进行追查。这辆汽车如此引人注目,肯定有人见过,并且见过车上的圣特尔姆。他们将会得知,车上有一名流浪汉跟他在一起,也会得知那幅汽车疾驰而过的恐怖场景。他们将会继续追查,了解到圣特尔姆是如何在路上搭载了这名流浪汉。他们不可能追查到流浪汉的过去,因为流浪汉们没有任何背景。他们也无法追查到流浪汉的行踪,因为他死了,埋在某片偏僻的深谷中。
圣特尔姆失踪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是谋杀,而且也不是什么不寻常的案件。一段时间以后,德克斯特将会按照圣特尔姆的吩咐,指证某条河里浸泡了很久的尸体就是圣特尔姆,保险金额将会支付给德克斯特。
这符合圣特尔姆行动的每一个细节。一出编排相当粗糙的戏码,德克斯特是幕后的傀儡,代价是杀死一名毫无价值的小流浪汉,而且德克斯特用不着知道这一点。有些聪明人编排的戏码更粗糙,都得逞了。保险公司是可以欺骗的。一旦确定死亡,他们就会支付保险金。
可怜的小个子罗圈,站在路边,怀里抱着面目全非的死猫,还对它表示同情!喜欢乘坐凯迪拉克。可怜的老罗圈,可怜的老戴夫。
但是天哪,为什么,为什么要害姑娘呢?她的脸庞可爱美丽,她的心灵清纯年轻,很容易轻信别人,为什么要害这个姑娘呢?他通过对她示好,已经在瑞德尔代理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可以信赖、声誉良好的人,为什么他不放了她呢?
她完成了她的使命。他不是懂得爱的男人,这在他身上表现得很突出。即便是对男人毫无认识的她本人,也本能地知道他不喜欢女人。有关爱情的一切都令他生厌,女人也令人生厌。
那么,为什么还要继续保持关系呢?
从她那里他了解到她拥有一小笔钱,这就是为什么。她在银行有超过两千五百元钱的存款,是出售她祖母的房子得到的收入。相对于他的保险金,两千五百元只是一个零头而已。但是他可以得到这笔钱,这会是不小的额外收入,而且,最起码很可靠。正如他跟她所说的那样,他是个商人,喜欢插手各种各样的好东西。
不过,他不能直接向她借钱,那会破坏他富人的名声,还会暴露他的把戏。他不能使用窃听诡计,也不能使用金边债券的诡计。他的计划是等她本人要提取小额支票的时候,跟她一起进入银行。
他了解到,她填写支票时,总是先写日期,再写签名,然后停笔盘算是要写五元,还是七元五角。跟她一起进入银行后,他骗她说这也是他的银行,让她填写一张二十元或者二十五元的支票,同时站在她旁边假装自己也在填写支票。然后,趁她写完大写的数额,还没来得及画上一条线,或者加上“整”字,他将会转移她的注意力,对她编造一个理由,从而把她的支票和他那张虚构出来的支票一起拿去兑现。
实际行动时,他抓住她胳膊,提醒她注意他们停在银行门前的车,编谎话说有个样子可疑的人在窥视汽车。他让她去照看汽车,自己则在另一个柜台边把“二十”改成了“二千五百”,并添上了两千五百元的数额,然后回到窗口前兑现。
他选择了一名出纳,他知道那人对她很面熟。出纳感到怀疑,因为这张兑现的支票几乎把她账户上的金额取完了,他可能随便解释说,戴瑞小姐打算买幢房子,或者说她要进行一笔投资,然后一边点头,一边说:“戴瑞小姐现在过来了。”
她微笑着回应他的点头,跟了过来,相当于为他做了担保。索耶尔开始付钱,并且对她说了句话,祝愿她的投资获利。
在银行外面,圣特尔姆交给她一张钞票,以显示他的富有与慷慨,还跟她说,他撕掉了她自己的支票,她的钱没什么用了。的确没用了。但是他不希望她把那张钞票保存很久。这不是他的风格。现在已经不能允许她活下去,暴露他保险金的把戏了。他将会杀掉她,藏匿她的尸体。
一个姑娘,没有家庭,也没有朋友。没有人会去寻找她,没有人会知道。
自从遇到她起,他就一直与她交往,偶尔吃餐饭,看场电影,坐船游玩斯塔腾岛,免费参观动物园。不过,要想把她引入最后的一幕戏,带她一起外出,从而可以杀掉她.他就得突然向她求婚,令她不由自主地同意,不给她思考的时间。
不经意间,在请她吃了一顿特别的午餐之后,他对她说:“咱们结婚吧!咱们现在就结婚吧!咱们现在就去市政府,今天下午就结婚吧!”
他当然知道这办不成。尽管如此,这样的提议还是让她激动,任何一个姑娘都会激动的,除非她讨厌这个男人。接着,他匆匆忙忙地带着她前往市政府,发现不能马上结婚,他依然是满心激动,坚持到底的样子,对她说:“咱们去康涅狄格!咱们开车去,然后度蜜月!”
她知道,当天去太晚了。但是他说服她同意第二天早上去,然后在电话亭打电话给德克斯特,安排借用德克斯特的汽车,并不告诉他要去做什么,也不告诉他姑娘的事情,更不告诉他谋杀的计划。德克斯特把汽车送到了她的住所,她的地址是正确的,不过却不知道她的名字,然后她开车接了他。这时,他所计划的银行场景上演了,他得到了她的钱。于是就剩下婚礼和蜜月了。他们到达丹伯里的时候已经晚了,这也是他安排好的,但是他们不能在那里结婚。
好吧,咱们去佛蒙特吧!去吧!咱们已经走这么远了!现在有什么好犹豫的呢?回头的话就太糟糕了。听我说,亲爱的,如果你担心,我刚好想到了老约翰·R.布坎南,那个富翁,你听说过他的,人人都听说过他。他在佛蒙特有一所避暑别墅,或许你也听说过。老约翰将会给咱们安排一场盛大的婚礼。他甚至在山上还有一处非常好的蜜月场所,他许诺借我使用的。咱们可以开车前往他的住所,而用不着去宾馆了——我也不喜欢在宾馆登记。咱们买点生活用品,在路上野餐!要是一开始在纽约的时候,他就跟她说:“咱们去佛蒙特结婚吧。”对她而言就会显得太远,他们可以在纽约等三天。他就得一步步引诱她,时刻保持突发的激动。带她前往他想要去的地方,到一个偏僻的地区,找一片深邃的黑水湖,把她的尸体绑上石块,深深地沉下去,永远也找不到了。
“死亡新郎池塘”。邮局局长奎尔奇一提起这个名字,她就感到害怕。但是无疑,他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趣。
他怎么忍心对她下手?她的脸庞如此美丽,她的心灵温柔年轻,很容易轻信别人。他是一个没有人性的人,一个全无心肝的人。生他的娘亲真应该诅咒死。
也许他以前还对别的姑娘干过这事。他给她的那枚戒指并不适合她。谁知道呢?谁又会知道呢?
在丹伯里的那一刻,她几乎要回头了。她感觉到了那片邪恶的阴影。她害怕他,不过还不知道自己的感觉是怎样的。或许在内心深处,她始终对他存有恐惧,这是她生命的本能吧。于是他拉出了老约翰·R.布坎南的名字,作为诱饵。他们在十分钱商店买了食品杂货和野餐盘具,他还买了刀。
她跟他一起上路了,他计划在路上让她孤独地死去。
不过,就在丹伯里的郊外,路边出现了小个子流浪汉。也许在圣特尔姆原先的计划中,他自己的死亡要晚一些。也许下一次保险费支付了以后再死。但是那名小个子流浪汉面容可憎,衣着古怪,让人过目难忘,实在太不同凡响了,不能放过。他给圣特尔姆提供了一个一石二鸟的机会。或者说,一刀二鸟。
小个子罗圈真他妈可怜!可怜的老戴夫,平静的声音,同情死掉的小猫,谦恭有礼的举止,还有他的拉丁语。他从哪里来,谁又会知道呢?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曾经做过大夫。仅靠教育是不能让人避免沉沦的。
不是教育,而是一个人内心的煎熬。心中在说:我将面对这个问题。这是我的帽子,没错的。凶手使用的可能就是我被窃的手术工具。“死亡新郎池塘”上方的路边血泊中所发现的那个写着“给瑞德尔医生”,装着五十张五十元钞票的白色信封无疑是我的,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但是那辆车没有从我身边经过。我坚持这一点。我从未见过那辆车。我坚信这一点。
他把她带到下面的黑水湖边,准备杀她。那名小个子流浪汉留在车里,等回来后再杀掉他,然后跟他交换衣服,开车上路。他在湖岸边弯腰捡起一块石头,正要杀她。在薄暮中,在深邃的黑水边,杀掉她。这时她尖叫起来。
她尖叫道:“不!”
他还以为她猜到了。
他看见正上方岩石后面窥视他们的那张脸。小个子流浪汉也生疑了。他跟随他们下来了。
必须除掉他,他很危险,他是目击证人。圣特尔姆愤怒地冲上去抓他,把艾莉娜留在身后,等回来再除掉她。
他拧住罗圈的耳朵,就地杀了他。罗圈发出的那声尖叫,正好被后面匆忙赶来的艾莉娜听见。圣特尔姆迅速更换了衣服和帽子,薄暮中还没有人从路上走过。从此刻起,人们看到的会是这样,身穿肮脏破烂的格子外套,头戴蓝色锯齿帽的那个人,活着;而身穿华丽光洁的轧别丁外套,头戴巴拿马草帽的那个人,死了。相对于缩短的身材,小个子流浪汉的肩膀宽,他俩的衣服都很合身。蓝色锯齿帽的规格是7又3/8英寸,对圣特尔姆而言甚至有些偏大。他把巴拿马草帽箍在罗圈头上,边缘翻下来。就算紧了,罗圈也不会抱怨。
他一定是在半分钟内就换好了。然后他回头冲下去找她,想要杀她。但是她吓坏了,已经躲了起来。
在昏暗的树林间弯腰潜行,搜寻她的踪影,用猥亵的词语呼喊她,蹑手蹑脚地前行,手持尖刀。他发现了她丢下的上装。她一声不吭地伏身躲藏在他附近,心脏不停地跳动。
不过,由于他使用的是以前从未用过的脏话,她没有认出他的声音。她还以为是罗圈企图在模仿他。也许,换上了罗圈的帽子和外套后,他也把声音改变了一些。我应该考虑到这一点的。反正,她没认出他来。他头戴锯齿边帽子,身穿旧外套。近视的她就看不清他的容貌了,甚至还觉得他的目光苍白如冰。她以为是流浪汉,不可能往其他方面想。
逃跑的时间渐渐晚了。开车沿路疾驰的场景,不可以被人看得太清楚,但又必须被人看见,所以他必须在黑暗完全降临之前离开。他无法找到她,于是放弃了寻找。或许她晕倒在下面的湖岸边,掉到水里淹死了。或许她逃进了树林深处,再也找不到出来的路了。或许,她会被响尾蛇咬到。
不管怎样,他放弃了寻找,继续执行其他的计划。要是她出庭报告说他企图杀她,也会被人当做歇斯底里。反正到那时他是个死人,他会让大家都认为他死了。
接下来,就是那幅疾驰而过的恐怖场景。怪异的喇叭声,缩成一团的司机,一边扮怪脸,一边大笑,身穿格子外套,头戴锯齿帽,旁边瘫坐着衣着华丽的男子,戴一顶巴拿马草帽。一条死狗,几幅撞得粉碎的超现实主义油画,他从老迈克科莫鲁家门前疾驰而过时,大笑着按响了喇叭,迈克科莫鲁也像所有其他人一样,吓了一跳。此后,前方的路上有人蹒跚而行,是约翰·弗雷尔,他把约翰撞死了。看样子,他也是在这时丢掉了蓝色锯齿帽,然后继续前进。他将会在没有人烟的地方处理掉流浪汉的尸体,以及那身格子外套。他将会把汽车留在五十里之内的某个城镇的郊区,这辆车将会在几天后被人发现。一两个月后,他的尸体也会被人发现。
不料,似乎是由于不熟悉这片乡村,他错误地拐进了沼泽路,陷入了绝境。现在必须有一具圣特尔姆被杀的尸体,必须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找到尸体。如果没有尸体,圣特尔姆就不是真的死了。
他在某个地方找到了那具尸体。除了约翰·弗雷尔,他还杀了一个人。他切掉那只右手,是有原因的。
他把罗圈的尸体怎么了?
他是从哪里弄到沼泽地里那具黑眼睛、棕皮肤的尸体,还把他的脸搞得面目全非?
他本人现在在哪里?
还有,我站在沼泽路口时,究竟为什么没能看见他从我身边经过呢?他没有从我身边经过,就是这样。他撞倒了约翰·弗雷尔,丢下了帽子,以表明罗圈经过那里,是罗圈干的,然后他就消失不见了。如果他再往前走一点点,只要再走一点点,他就会在沼泽路口看见我把车停在那里。
俄克拉荷马的伊尼斯·圣特尔姆,他长得什么样?黑头发,黑眼睛,棕色面庞,衣着得体,身高大约六英尺。夏季里大部分男人只要暴露在阳光下,就都是棕色的面庞。四个男人里,可能就有一个是黑头发。现在他的衣着可能很好,也可能很糟。今晚我见过一打身高六英尺的男人,包括斯通和奎尔奇。只有我和罗森布拉特要明显地矮一点。
只有黑眼睛,才是突出的特征。他眼睛格外地黑,连老保罗·瑞德尔都注意到了。黑眼睛,有点盲,会被意想不到的小障碍物绊个趔趄。当然,黑眼睛是不存在的,只是对深褐色眼睛的习惯说法而已。眼睛有深浅不同的蓝色和褐色,以及介乎其间由两者混合的浅绿色。没有人会是黑眼睛的,但是他可以戴黑色镜片的隐形眼镜。
他眼睛是黑色以外的某个颜色,这是可以作出的判断。摘掉黑色的镜片,那双眼睛在黑暗中也许就成了猫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