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我的手术工具毁坏那具尸体的面容,打算装扮成他自己的尸体,不过干得不怎么样。锯掉那只手,干得也不怎么样。任何一名从医人士,乃至深谙解剖学的老亚当·迈克科莫鲁,都不会为这样的表现感到骄傲的。他在我自己专业领域中的表现,还不如我在汽车修理工领域中的表现来得出色,旧天龙车出故障后,我还能看着发动机,研究内部结构,找出拆卸的方法。作为医生,我可能只是个马马虎虎的汽车修理工,但是作为汽车修理工,他……
我为什么写下了这句话?
我为什么会认为他可能是个汽车修理工?
外面厨房的电话又发出了幽灵般的铃声。德克斯特,汽车修理工,凶车的主人,西14街德克斯特日夜车库的A.M.德克斯特,远在一百里外的纽约。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老迈克科莫鲁就打电话给德克斯特,向他询问汽车的信息,证实了一切。
可是那个汽车修理工的阴影依然邪恶。他的嗓音干瘪刺耳。
是的,邪恶!
伊尼斯·圣特尔姆——
S.伊尼斯·圣特尔姆,首名字不确定。
S-I-N-I-S-S-T-E-R-M-Eo
SINISTER ME!①只是多了一个S。也许他拼写一直不怎么样。
①SINISTER ME!:邪恶的我。Sinister也有“左边”的意思,下文Dexter则有“右边、幸运”的意思,这两个词都源自拉丁语。
人们总是喜欢在使用别名的时候保留一部分原名,这点我该想到的。 Sinister—左边。Dexter —右边。我想我还是懂点拉丁语的!
圣特尔姆——邪恶的我——过去是——现在也是——汽车修理工,A.M.德克斯特。
我就知道他把右手藏在了某个地方!我就知道!
他真实的相貌是怎样的?秃顶脑袋,中年男子,这就是德克斯特,这就是圣特尔姆,这就是凶手。
块头大一倍,样子丑一倍,艾莉娜早上在车库见到的日间服务员格斯是这么说的。当时她驾车把黑人伙计送回车库,询问德克斯特先生是否要检查她的驾驶技术;她不知道令她赞叹的伊尼斯·圣特尔姆就是德克斯特,在宾馆里租下了一个房间,作为保险的地址,当时正在那里等着她呢。
强有力的大个子,脑袋秃顶。眼睛是黑色以外的某个颜色。任何人都可以给自己买顶假发。正如奎尔奇所说,假发可以好到把理发师都给骗过了。
任何长蝙蝠耳的人也都可以用各种各样的调剂把耳朵粘起来,使其在深色的长假发之下不那么明显——耳朵,是面部最有特性的器官之一。
A.M.德克斯特。两个首写字母代表什么?首名和中名是什么呢?
假如说,我现在到外面厨房的电话前,摇动电话曲柄,接通长途电话接线员,然后拨打莫当特2-8385。莫当特2-8385会答道:“我是德克斯特!”
我会说:“我是迈克科莫鲁教授,从伯克歌尔的住处打来的。”
对方会说:“教授,您想要知道什么?”
嗓音干瘪刺耳。与此同时,我浏览黑色的电话号码本,眼前摆着一只分针粗大的手表。
再假如说,对方说了“我是德克斯特!”之后,我两秒钟不说话,或者说:“时代广场的燕麦长得怎么样?”或者说:“啦啦啦!”两秒钟过后,对方依然会说:“教授,您想要知道什么?”
是啊,教授,您想要知道什么呢?
假如说,在别的情况下,还有别的电话可以打,得到的是一串不同的答话。德克斯特在纽约,他一直在那里,不会为了两千五百元钱就跑到乡下来。
假如说,这儿的电话也设有一种装置,一种类似口述记录机的装置,带有电线和电池,而电话听筒并不放在听筒架上。每当五长五短的电话铃声响过,几秒钟后,这台机器就会对着话筒通话,回答说:“我是迈克科莫鲁教授!该死的,不要打扰我!我不想被打扰!我不想被任何事打扰!我正忙于写作呢!”
我打不了电话,电话线被切断了。
假如说,A.M.德克斯特代表的是亚当·迈克科莫鲁·德克斯特呢?
这样东西始终在我眼前。我必须把它记在纸上,在他到来之前悄悄塞到书桌的吸墨纸下,也许以后会被人找到的。
这样东西就在我面前,整个都在。
老人在早前曾经记录下了凶手的病例分析略记,他用摇摆的蛛纹小字写道:
病例A:家庭出身好,教育程度高,对自己的智力极为自负,45岁时事业一直不顺,贪恋钱财,阴谋杀害他的舅舅,以继承一笔数量不多的财产……
老人头脑中的“A”是什么?他从来不写他不熟悉的病历,而且总是使用正确的首写字母。这个“A”一定是代表他自己的外甥,一个参照他的名字起名为亚当的人。
书桌便笺上面的注记:
午饭后打电话给巴纳比和巴蚋比号码GU 9-6400
检查邮件
请约翰·弗雷尔粉刷房子和车库,然后打扫粪坑、修剪水蜡树
糖、火柴、土豆、橙子、熏肉、草莓、面包
在哪顿午饭后打电话?多久以前?也许,是五月二十八日或二十九日,他在这儿刚待了几天的时候,正是凶手外甥驾车带他来这儿的。也许,是打电话更改遗嘱。
那天迈克科莫鲁教授刚来入住他购买的避暑别墅,奎尔奇看见旅行汽车里坐着的那位老人,眼睛明亮湛蓝,脸颊老朽红润。那位很老很老的老人坐在车里,骨头在雨天瑟瑟发抖,身上裹着长大衣和披巾,他秃脑袋、蝙蝠耳的外甥下车走进邮局,自我介绍说是迈克科莫鲁教授,并指示邮局保存邮件,等他去领取。难怪!他不想要乡村免费邮递员看到挤得满满的信箱,也许邮递员还会顺便进来一探究竟。
约翰·弗雷尔粉刷了房子和车库,无疑也打扫了粪坑,但他从来就没抽出时间修剪水蜡树。也许,自称迈克科莫鲁教授的蝙蝠耳从来就没给过约翰这个指示;也许,他还解释说,跟他在一起的老头颟顸龙钟,患有妄想症。约翰·弗雷尔感情麻木,沉默寡言,是印第安人。他可能压根儿就没进过这所房子,唯恐碰上瑞德的鬼魂。
老头就这么坐在他的书桌前,凶手外甥假冒他的名义,与他一起待在这所房子里,没有人来帮助他,他也叫不到任何人。或许他以为他外甥头脑中的谋杀计划永远不会变为现实。或许他可以说服他外甥。但是最后关头他一定认识到了死亡的降临。他葳起了制门器,以及诸如此类的行为。
这没能帮上我的忙,或许他也感到遗憾。我感觉到他现在就在努力帮助我。但是他已经超脱了,老亚当·迈克科莫鲁本人现在已经去了凶手够不着的地方了。
尤尼斯泰尔发现锯屑堆里掩埋着他的尸体时,尸体上肯定有什么东西让尤尼斯泰尔辨认出是他。或许可怜的尤尼斯泰尔凭借超现实主义的想象力认识到了这一点。说到底,是因为尤尼斯泰尔发现了老头的尸体,所以他被杀了,而不是因为他那些荒诞无聊的言语,说迈克科莫鲁教授不再去取牛奶了——牛奶也许起初是为老头定购的。也不是因为他列出那一系列东西构成超现实主义图片,里头碰巧包括了一顶假发和一对玻璃眼球。不过他的话一定让亚当·德克斯特心惊胆战……
甚至于小便笺上的最后一条注记也能告诉我,老亚当最后一次坐在这里写下这些注记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他用旧式的蛛纹小字写道:“熏肉、草莓……”八月的草莓!
还有外面水槽里那些黏糊糊的东西!
他回到这里,继续扮演亚当·迈克科莫鲁教授的角色,也许练习老头的笔迹,试图通过长途电话从律师手中得到老头的钱——当然,他的生活费已经出问题了。所以他才在丹伯里购买了那么多食物,足够吃上一个月。他甚至还使用了艾莉娜自己的配额供应卡。
我跟着他从花园进入房子时,这些食物一直就在后门口!之后他亲自为德克斯特做了不在场证明,前去查看我那辆抛锚的汽车,出发时,我还从箱子里拿了一根香蕉,由于头痛欲裂,我根本没有想过这些食物是从哪里来的。
他还没有学会老迈克科莫鲁的蟓纹字体。因此,奎尔奇把那封律师寄来的挂号特件交给他时,他当然只能拒绝签名。这件事曾让我困惑。我刚出现时,对他说,我是从路上下来的,没看见任何东西,他惊得目瞪口果!我没有看见约翰·弗雷尔的尸体,他驾车过去时把尸体留在了路上,并不知道约翰·弗雷尔爬到了沟里。
但他显然不是约翰。亚当·德克斯特一路冲上来,身边坐着死罗圈。他打算从他房前经过后,就丢落帽子,以证明罗圈从这里过去了。这时他看见约翰·弗雷尔走在前方的路上,或者说他以为那人是约翰·弗雷尔,可能是完成了他安排的任务,正从他的住所回家。于是他驾车向约翰撞去。约翰·弗雷尔的死尸比帽子要好得多,可以证明罗圈从那里经过,并且罗圈就是凶手。
约翰·弗雷尔也许在什么时候跟别人说起过什么,说到那个很老很老的老人,起初在房子里,后来就消失不见了。约翰·弗雷尔沉默寡言,也不八卦。然而,他还是会说话的。
但是约翰·弗雷尔在他的棚屋里。一小时之前我看见他朝沼泽路的深处走去。那人是他弟弟,两个手指的彼得·弗雷尔,德克斯特撞死了他,我们在沟里发现的也是他。也许那一刻德克斯特才意识到他的错误,他警告我别碰尸体,是不想让我看见缺失的手指。
一个方案马上跃入了他的脑海中:除了那只手以外,这可以用做圣特尔姆的尸体,而他认为圣特尔姆的尸体还是得让人发现的。他不能使用约翰的尸体,因为约翰年纪大,皮肤老,皱纹多,而且他的脸庞大家都认识。我离开以后,他发现警方已经前往询问彼得·弗雷尔的情况了,于是把汽车从车库里开出来,冲往约翰·弗雷尔家。
他有可能发现约翰正在吃晚饭,便用石块杂碎了他的脑袋,然后把他的尸体背回到彼得的尸体所在的地方,给彼得的尸体穿上他自己的衣服,用手术工具毁坏尸体的面容,既改变了彼得的模样,又把我给牵扯进来。当然了,最后割掉了那只两个指头的手。但愿那只手已经找到了。
他的本意是要制造假象:他驾车开到了路尽头的石瀑,几天后那辆汽车会被人找到。他满心以为制造了完美的假象。杀死弗雷尔,丢弃罗圈的帽子之后,他把车沿路开回到他家的车道上,转了进去。他把轮胎漏气的旅行汽车开出来,把凯迪拉克开进去,关上车库的门,然后把旅行汽车开到门前。几天后,他会把凯迪拉克开到某个地方,让人找到,但此时他还不想让阳光和雨水弄脏它。他喜爱那辆车。
如果他再往前走一点点,只要在杀死弗雷尔之后再走一点点,他就会明白那条路走不通了。
我来到这里,他正在花园里锄地。我在路上抛锚一个小时了,我说。于是他意识到,凶手罗圈和死人圣特尔姆,以及他那辆小心翼翼安放在车库里的灰色大车,不可能到达石瀑了。因此他们必须在遇到我之前,拐进沼译路,这是唯一的出路。但是我恰好就在沼泽路口,他们也不可能从那条路走掉。
他不可能把汽车开到石瀑,证明我是疯子或者骗子。但是他可以把汽车开到沼泽路上,希望借此使一切自圆其说。
就在我眼前,一直就在。只是我没有看见而已。老人自己那本褐色硬麻封皮的大书《凶杀精神病理学》里,我记得题词是给“我的姐姐伊娃”。他在书中讲述的最骇人的案例之一不是叫“E.D”案吗,E.D是一个他所熟悉的女杀人狂。伊娃·迈克科莫鲁·德克斯特①.可能是叫这个名字。但愿我有时间查阅,并且读完全书的一千二百八十七页。
①伊娃·迈克科莫鲁·德克新特:Eva MacComerou Dexter,缩写为E.M.D 或E.D。
还有这本亮绿色的《庭院养花:种植与栽培》。我走上车道时听到花园里发出的铲子重击声。我本可以查查郁金香是否在八月种植,如何种植的。
还可以读读《美国名人录》的最新版。德克斯特可能把书页撕掉了,但他不可能考虑得面面俱到。
在这儿:
亚当·德怀特·迈克科莫鲁,心理学家,出生:密苏里州奥莱昂,1862年6月7日。教育:……
1862年!我以为德克斯特看起来最多四十五岁,不过他要说六十五岁也有可能。但是要说八十五岁,他绝对过不了我这关。且不说苍白的皮肤下起伏的肌肉。
对了,如果他整个夏天都在劳动,他怎么还会有一身苍白的皮肤呢?
我眼前书桌上的这张孤零零的报纸,这张大幅头版的报纸。丹伯里的晚报。奎尔奇说过丹伯里的报纸早上才由邮车运来。斯通和罗森布拉特没有带报纸,我也没带报纸。我遇到艾莉娜时,她手中什么也没有,连钱包都没有。可是这里的书桌上却有这张报纸,从丹伯里新到的。这点应该早就告诉我,我第一次听到圣特尔姆的名字时,他就在这所房子里。在丹伯里,此人和艾莉娜一起待在冰淇淋小店里,投了三分钱,取了报纸,从冰淇淋店出来前往杂货店时,又把报纸扔到了门前的汽车上。
除了圣特尔姆,没有第二个人可以把那张报纸带到这里。没有第二个人从丹伯里来过。
这一切,这一切都已经告诉我了。
我将把他的名字写在这里:
A.M.德克斯特是凶手。他就是伊尼斯·圣特尔姆,并且假冒他已故的舅舅,亚当·迈克科莫鲁,亚当的尸体躺在锯屑中。不要让他遮脱制裁。瑞德尔。
我把字条放在这里,压在吸墨纸底下。吸墨纸底下已经压了一张纸,上面用蛛纹字体写道:
我外甥亚当·M.德克斯特现在正从我身后上来杀我。
A.迈克科莫鲁。
他知道的。以他对于谋杀的熟知程度,他知道的。但是他没能拯救自己。
于是他坐在这里,写下字条,塞到吸墨纸底下,等着别人来发现。但是没有人发现这张纸。
现在……
我绝不能让他伤害姑娘——他就在我身后——我在秘书桌的玻璃里看见他了,却又假装没有看他——蝙蝠的耳朵,干瘪的嘴巴,他拿了把刀,感谢上帝他先向我,而没有向姑娘发起攻击——吸墨纸底下的名字,务必得发现这张纸呀——德克斯特——亚当·德克斯特——杀了所有人——
我想,他在那间黑暗的卧室里有很长时间了。我等待二十分钟后进去寻找斯通巡警时,他就在那里了,他一定在那里的。当时他一定已经在那里了,因为我再次出来的时候,关上窗子,上了闩。
我想,他就躲在窗帘后面挂衣服的角落里,我进去时或许就躲在门背后。我闻到他的气息了。没错,我闻到他的气息了。我这样那样地转动身体,不让身后出现阴影。但是我不可能跑到帘布后面,推开挂满大衣的衣架寻找他,他拿着刀。我甚至都不可能去看一下门背后。
他当时为什么没有攻击我,我不知道。除了一种可能,他一定想要我进去找他。我一直蓄势待发,准备行动,并且让周围的空间保持明亮,因此他认为最好还是等待。于是我就这么关上窗子,上了闩,出来关了门。
如果他从卧室里出来,门钮想必会发出嘎吱的声音。但他是机械工,卧室里有瓶油罐。
门钮没有发出嘎吱的声音。
我感觉书页上出现了阴影,透过眼角的余光,我在秘书桌的玻璃里看见了他。苍白的眼睛,褐色的蝙蝠耳,干瘪的嘴巴。
我不想让他在这里下手。要是艾莉娜惊醒,尖叫起来,他只要用锋利的锯齿刀刃一划,就可以让她闭嘴。
我知道他本人也不愿意在这里下手,在书桌和地毯上留下血迹。他更愿意在外面花园的黄玫瑰丛中下手,然后把我深深地藏在黑庭土下,跟罗圈埋在一起,让我就此消失不见。
所以,他也好,我也罢,都想到外面的黑暗中去。我们达成了一致。
我放下铅笔,打个呵欠,伸了伸懒腰。我得非常小心,我的每个动作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一整晚都在注视我,企图透过我的一举一动看出我脑中的所思所想。
我把手伸到后面,擦了擦后脑勺,又向下抹了抹颈背。我这才想到有点饥饿,于是推开椅子,站起身来,任由膝上的椅腿滚落到地毯上。
我从书桌旁的厨房门走出卧室,在门槛上停了一小会儿,看看周围,看看前面,看看外面的厨房,就好像在进行一番确认,他并不在这里。我走到纱门前,搬开压在门后椅子上的锅罐,小心翼翼地放在旁边地板上,然后把椅子挪到一边,拉开纱门,迈到门廊上,从箱子里拿了根香蕉。我踩在门廊台阶的边缘,剥开香蕉皮。
“我在这里,”他低声说,“在你背后。”
接着,是含糊不清的笑声。我记起来,在花园里碰上他时,他正在敲打着老罗圈身上的泥土,我的声音也许把他吓坏了。我的声音很像可怜的老罗圈,他都不知道是真听见声音了,还是仅仅在想象。或许声音来自周围的薄暮中,或许声音来自地下。当时我想告诉他我的位置,所说的正是这句话。
我心存疑惑,缓缓转过身,手中的香蕉皮正剥了一半。仿佛我无法相信他,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缓缓转过身面对他,感觉轻松了一点,只是稍稍轻松了一点。正对着他,总比背对着要好些,至于喉咙是否有危险,我就不知道了。
不要动,瑞德尔。勇敢地面对他!
“你是来揭穿我身份的!”他含糊不清地说,“你一开始就知道真相,从你来的那一刻起就知道。黄昏时分你在车道入口见到了那只受惊的菲比鹩,于是你知道了,因为,如果有人住在这儿,它看见人就会习以为常,就不会受惊吓了。是那只该死的鸟告诉你的!”
“我不是鸟类学家!”我说。
“你知道真相!”他说,“你一开始就知道真相,你是来揭穿我身份的!你他妈看见了亚当舅舅那只呜咽的猫,于是你知道了,没有人喂它,有了脖子的铃铛,他也不能自己捕捉猎物了。那只该死的猫呜咽着从你身边跑开,于是你知道了。是那只该死的猫告诉你的!’
“我不是动物学家!”我说。
“你知道真相!”他说,“你是来揭穿我身份的!我从你眼睛里看出来了。你知道我是不会在八月种植郁金香的,也不会拿铲子去敲打。是这一点告诉你的!”
“我不是植物学家!”我说。
“他妈的,还有你平静柔和的声音!”他含糊不清地说,“他妈的就像那个红眼睛、小个子、还会大讲拉丁语的流浪汉。你知道为什么你会在花园里把我吓坏了吧!你知道,除了艾莉娜,只有圣特尔姆曾经听过他的声音,能够辨认出来,所以我一定就是他!当时你对我说:‘我在你背后!’我还以为你在地下!那一刻你给我的感觉,简直比活见鬼还可怕!你知道真相。你一开始就知道真相。就是我本人告诉你的,你他妈一次次地逼着我告诉你。就是我本人告诉你的。不要骗我了!”
“也许吧,”我说,“也许我一开始就知道真相。是的,是你告诉我的。一切都是你告诉我的,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是的,我知道我揭穿了你的身份。我胡乱的一掷击中了你。你可以滑到草丛底下静静地趴着,但是你跑不了了。你被击中了脑袋,成了一条死蛇。是的,亚当,我知道真相。我知道真相!”
“但是你再也不会告诉任何人了!”他说,“我太精明了,与你相比,我也太强壮了。”
他举刀朝我咽喉砍来,致使我退下台阶。如他所愿,我被逼得双臂大开,但又不能举过头顶,只能死死地抓住那把刀。一步步地向后,退下台阶。夜色下,伴随着黄玫瑰与黑庭土的气息,我退到了土地上。我们都来自于这片土地,有朝一日也都将回归于此。
但是对我而言,不是今晚。我想是香蕉皮终结了他。当时我扔掉了那块香蕉皮,和他一起来到薄暮下,朝我汽车的方向退去。
或许又不是。或许,到头来我还是能抓住他的。沼泽路口他拿着那块石头站在我背后时,我就揭穿他的身份了。今晚,他至少还有三次机会对我下手,但是他心中恐惧,都失败了。他知道我揭穿了他的身份,他完蛋了,所以到头来我肯定还是能抓住他。然而,要不是在他的紧逼之下,我在地面上退到第三步时,右脚的绉胶鞋底踩到了那块香蕉皮,我还真有可能被那把刀砍中。
后退途中,我的脚底粘住了滑溜的香蕉皮,只一扭,便两脚朝天,双臂向后甩去。摔倒的同时,我抓住了他的下身。
我双手在背后抓住地面,一只手撑着,双脚稍稍蜷在身下,打了个滚。那把刀猛砍过来,离我三英尺远。我几乎逃过了刀砍,但是他如愿以偿地把我逼到了地面上,或者说基本上逼到了地面上。他飞快地把刀插进裤腰带,捡起了铲子——黄昏时分我们进屋时,他把铲子抛在那里,靠近门廊边。
铲子挥舞起来更远,容易够到我,敲打起来更猛,容易砸死我。然而,这是他所犯的错误。他用铲口朝我劈下来,我向后跳开,他猛烈的一击打中了我右脚的脚背,于是我不得不站住了。
这一下非常疼,我将会瘸很长时间。要是他不捡铲子,也许我就可以从他手中逃脱。我原本就指望这唯一的机会了:躲开刀刺,逃脱他的进攻,穿过花园中杂乱的玫瑰荆棘,翻过后面乱石丛生的草地,让他远离这所房子和里面的姑娘,在“死亡新郎池塘”边,罗圈也是这么把他从姑娘身边引开的。我会一边跑,一边呼喊,而可怜的罗圈却无人可喊。
但是他砸断了我的脚骨,我无法从他手中逃脱了,被卡在了那里。他让我站住了,那可恶的一击把我钉住了,令我无法移开一步。然而,这是他所犯的错误。
这一下非常疼。是的,极疼。我疼得喘不过气,喊不出声。他举起铲子再次向我挥过来,我抓住了铲柄。他企图劈下,我的另一只手也压了上去。我们俩面对面,双手紧握铲子。
这是生与死的较量。不是我死,就是他亡,还有他所算计的这一切。假使他就这么砸死了我,那就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的身份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即便艾莉娜见到他,听见他那一口含糊不清的嗓音,而且没有牙齿,也不会认出他来。他可以再次现身,跟大家说,我的报告是错误的,他并没有跟我和尤尼斯泰尔下到锯屑堆里,尤尼斯泰尔也没有在那里发现死人,没有必要继续搜寻那片瀑布般下陷的锯屑堆了。假使他就这么把我埋在死去的罗圈身边.那我和罗圈就成了一个人。埋在同一座隐秘的坟墓里。埋在黄玫瑰下面的黑土地里,消失不见。
不是我死,就是他亡。
他的手劲很大,但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我的手劲也很大。他有强壮的肩膀,异常结实强壮的肩膀,肌肉犹如绳索,力量足以把发动机从车厢里抬出来,甚至可以拽住车尾把汽车提起来。我动作敏捷,体格精干,只不过体型要小些。他比我重五十磅,比我高五英寸,但我以二十七岁对抗他的四十五岁,我能活得更长,活得更好。
我们俩摔成一团,争夺那把铲子,他很强壮。我将会永远记住他那一团团汗珠,干瘪无牙的嘴巴咬得紧紧的,苍白的双眼令人恐惧。他的汗水和呼吸,肌肉和骨头无比坚硬。我双眼发晕,伤脚疼痛如火燎。哦,他很强壮,非常强壮。但是我比他年轻十八岁,知道他肌肉与骨骼的结构。慢慢地我把他压到旁边,挣脱了他的掌控,从他那里夺过了铲子。
他感觉铲子被夺,便松开手,喘口气,重新伸手到腰带间,飞快地拔出锯齿刀,朝我刺来,同时口中发出了一声尖叫。但我已经将铲子举过他头顶,砸了下去。我就用铲子搞定了他。
是的,我搞定了他,终结了他。就在那里。我的脚发疼,举铲猛砸,感到一阵恶心目眩。我承认,第三下已经毫无必要了,但我还是恶心目眩。我想,只要还活着,每当闻到黑庭土或者黄玫瑰的气息,我的脚就会一直发疼的。
罗森布拉特警官给了我一支雪茄烟。哈瓦那长雪茄,又软又绿,是我特别喜欢的类型。我不容许自己经常吸烟,因为外科医生必须保持最敏锐的神经和目光,必须一直保持最机警的头脑。尽管如此,正如罗森布拉特递烟时所说的,这有几分庆典的意思。
我也这么认为。这支雪茄是警察给的。我知道,我更希望可爱的姑娘戴瑞能给一样别的东西,此刻她依然睡在客厅里。但这件事可以再等等。
“Da mi mille basia,diende centum.”老卡图卢斯说,这就是忧郁的诗句“太阳下山后,我们人类就将沉睡于漫漫长夜”的下一句。我对于拉丁语已经不再自信了,得请艾莉娜帮我翻译一下。“给我一千个吻,再给一百个……”我想大致应该是这个意思吧,但我们会弄清楚的。
罗森布拉特有个弟弟是坦帕①的警官,他说,因此他才有这么好的绿雪茄。橙花鸡尾酒和雪茄烟是佛罗里达最宜人的物产。
①坦帕:Tampa,佛罗里达州西海岸的一座城市。
罗森布拉特警官也给了斯通一支雪茄烟。我得先照料好斯通,然后才能照料我自己的脚。斯通的右耳背给砸了个稀巴烂,伤口在顶骨与颧骨连接处的后部,人字缝②的正前方。这一击足以杀死两个普通人了。不过,我们当时发现斯通躺在外面高高的草丛里,从窗子把他抬到房里的床上,他还很清醒,口中不停地咒骂。有几块骨头碎片必须取出来,可能还需要上钢板,但是他的的确确抽上了雪茄口罗森布拉特觉得很有趣,斯通被一块石头③砸晕了,他说,这叫二石一鸟,还是头美洲鹫④。真是人人都有一套自己的幽默感啊。
②人字缝:lambdoidal suture,位于头颅的顶骨(parietal)和颞骨(temporal)的后部,连接枕骨(occipital)。
③斯通:Stone.英语意为“石头”,此处为双关。
④美洲鹫:buzzard,分布在几乎整个美洲大陆,红色,头部无毛。
那头美洲鹫找到斯通,用指甲抓住了斯通脑袋边的纱窗,露出了他的面庞。斯通在睡觉,并不知道尤尼斯泰尔发现迈克科莫鲁教授死了,还埋在锯屑堆里,也不知道人们正在挖掘他的尸体。站在窗前的是迈克科莫鲁教授,而他就住在这儿。他一直在帮忙指挥搜索行动,一整晚都在帮忙。
德克斯特透过纱窗,低声对斯通说,罗森布拉特警官要斯通前往尤尼斯泰尔家给总统宾馆打电话,调查圣特尔姆,特别是要看看他们能否在圣特尔姆居住的房间里获取他的指纹,以便与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的指纹进行比较,不要让戴瑞小姐知道。斯通当时依然半睡半醒,即便像他自称的那样,他当时十分清醒,这个命令看起来还是很合理的。他松开纱窗的挂钩,静静地取下纱窗,又静静地滑到外面,与迈克科莫鲁教授在一起。
斯通双手撑在背后的窗台上,脚尖刚一碰到地面,德克斯特就如我所设想的那样击中了他。斯通所记住的只有一道炫目的闪光。
德克斯特击中斯通后,便拼命地奔跑,穿过房子后面的树林,进入了通往约翰·弗雷尔家的那条小径。就在那条小径上,他发出了吓人的尖叫声:“我是奎尔奇!救命啊!救命啊!我抓住他了!”尖叫声引得罗森布拉特冲了出来。他等待罗森布拉特从身前过去,然后折返回来,从移去纱窗的窗子溜进卧室,在那里等我一不注意,就伺机下手。
罗森布拉特压根儿就不相信尖叫声是奎尔奇发出来的,当然不相信了,他是这么说的。即便奎尔奇濒临死亡,罗森布拉特也十分确信,他只会称呼自己为奎尔奇先生。他知道那人就是杀手——罗圈或者圣特尔姆,或者不管是谁,但他心中还无法确定是他们两人中的哪一个——他无比恼火,正要找出杀手的身份。他没料到尖叫声是要把他从房子里引开,还以为是针对下面沼泽地里的人和狗的,想把他们从那里引走。于是他在门外待了一会儿,确信斯通已经马上从卧室里出来,接手了保护姑娘的任务,要不然在他走远之前我会喊他回来的。
他以为斯通接手了一切,他说,这是他的错。但也是我的错。
所以,凶手用来击打斯通的是一块石头,企图用来终结我的是一把铲子。他用那辆汽车杀死了两个手指的彼得·弗雷尔,又用一块石头,像对付斯通一样,砸碎了约翰·弗雷尔的脑袋。他用双手扼死了可怜的老罗圈,只是在他死后才用了刀,在汽车和马路上留下一点血迹。实际上,他只有一次用刀杀人——在锯屑坑里杀死尤尼斯泰尔,当时身边没有别的武器,而尤尼斯泰尔发现了尸体,必须马上灭口。
但是那把刀所造成的恐惧已经足够了。
“总而言之,”罗森布拉特刚说到这里,“就犯罪案件而言,这是一出相当不错的戏码。跟他舅舅第一次到来的那刻起,他就成了迈克科莫鲁教授。而他还制造了不在场证明,让人相信他过去十到十二周内一直就住在这里,除了约翰·弗雷尔可能会有异议。没有人会考虑到这儿的车库里寻找那辆汽车。那辆车经过了这里,杀死了约翰·弗雷尔,因此可以假定后续的一连串行动,那辆车继续开了下去。他得到了戴瑞小姐的钱,尽管没能杀死她,但等她最终发现银行账号被取空,她也只能说圣特尔姆是个骗子,而对于德克斯特本人没有任何危害,因为他跟圣特尔姆并不十分熟悉。他很可能最终得到圣特尔姆的保险金,甚至连具尸体都不需要。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彼得·弗雷尔的尸体是个天赐良机。死的时候留下一具尸体,总是更好的。”
“活的时候留下尸体,也是更好的,”我对他说,“譬官,我现在得承认,有几回我都不确定我是否在不知不觉中灵魂出窍了。但是我就得坚持说,我始终就在沼泽路的入口处,他没有从我身边经过。如果我的坚持令你发狂,那我感到抱歉。”
罗森布拉特露齿一笑。“我还是有点儿相信你的,”他说,“我是说,我有种感觉,你揭示了一个事实,但我就是没看出来是什么。我想,是事实太简单,太明显了吧。就像你在口袋里放的卡片,始终写着他的名字。”
“什么卡片?”我问。
他递给我一张名片。
“你在锯木厂的时候,我翻看了你留在轿车前座上的外衣,”他深表歉意地说,“这张卡片就在你口袋里。杀手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所有一切。”
我接过名片。这是老约翰·布坎南的女管家给我的,上面是商人的地址,我得把车交给他。我当时看也没看,就把名片和装钱的信封一起塞进了口袋。现在,我才看到名片上的字。德克斯特日夜车库纽约市西14街619号汽车买卖,最优价A.M.德克斯特,汽车学教授,经营人。电话号码:莫当特2-8350
女管家在上面写了四个字,并用一个箭头指向姓名:“就是此人。”
始终在我口袋里。
我一语不发地收起卡片,又想起了我在南州大学碰到的那个哈佛来的老师,他一直反对被人称呼为教授,到了出离愤怒的地步。他曾说过,教授,可以是高中手工课老师,可以是舞厅的钢琴演奏师,也可以是跳蚤马戏团的经营人。我想起来,《凶杀精神病理学》的作者老亚当·迈克科奠鲁,拥有那许多学位,头脑中有那许多东西,但他从来没有称呼自己为教授,不管是在他的信箱上,鲜红色的《美国名人录》上,还是在他著作的封面上,都没有。也许他宁愿被人打死,也不愿被人称呼为教授。
嗯,他曾经是个教授。不管怎么说,尽管老亚当·迈克科莫鲁老练的大脑见识了许多的谋杀案,却没有人曾经当面称呼他教授或者赙士。可是黄昏时我在花园里第一次碰上那个秃顶脑袋、赤裸身体、弹珠眼睛的傻瓜时,他却向我介绍说他是“迈克科莫鲁教授”,我居然就相信了。没错,他曾经是个教授,“汽车学”教授。我竟然还请他寻找汽车修理工。
罗森布拉特起身离开卧室,去打电话,我朝卧室门点了点头。
“她醒来后你得跟她说些什么?”我说。
“有什么该说的吗?”他说。
“只有一点,这完全是一个噩梦,”我说,“一个不真实的噩梦。”
“就是这样吧。”他说。
在她与我之间,永远就是这样了。一个男人闯进了她的生活,却又消失不见了。一把铲子落下来,砸伤了我的脚。不过,此生每当闻到黄玫瑰与黑庭土的气息,我就会变得有那么一点点瘸。
附 录
作品简介
假如这是你第一次阅读乔尔·汤斯利·罗杰斯的《红色右手》,那么我十分嫉妒你将得到的体验。这位廉价小说家的杰作最初刊登在1945年3月的《新侦探杂志》上,早期的版本约为3.5万字,同年晚些时候才经过改编扩充为长篇小说。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出版了该书,将其编入李·莱特主编的“密室丛书”,它一时间成为该公司最畅销的推理小说。1951年,该书的法语版发表,译名为《屠杀游戏》(Jeu de Massacre),赢得了法国著名的推理文学大奖(Grand Prix de Litterature Policiere)。
我本人直到1957年才发现《红色右手》这本书,当时该书作为安东尼·布彻主编的平装丛书“德尔优秀推理文库”之一重印。那时我还从未听说过这位作者,但却被作品所表现出的才华深深折服。我立即致信给布彻,向他询问罗杰斯的其他作品。让人惊讶的是,罗杰斯的作品竟然很难找到,不过布彻的确跟我说,有一部新书——《停止的钟》计划将在次年出版。1958年该书发表时,获得了布彻及其他评论家的好评,可惜仍然没有达到《红色右手》的经典地位。
是什么使得这部非凡小说的可读性如此之强呢?也许是因为从开篇第一句话起,作者自始至终都以令人窒息的文笔将你牢牢抓住。这是一部十分出色的小说,既让人眩晕,又让人困惑。情节沿着一名年轻医生亨利·瑞德尔的叙述展开,瑞德尔医生刚做完一起失败的手术,从佛蒙特驱车赶往纽约。他坐在一名退休的哈佛大学教授的书房里,身边的沙发上睡着一个神秘的年轻姑娘,脑海里回顾着整个案情,而在此时,小说中的大部分谋杀事件已经发生了。
瑞德尔在康涅狄格州偏僻的乡间小道上遇到了这个从灌木丛中逃出来的姑娘。原来她和未婚夫驱车北行,路上搭载了一个流浪汉,瑞德尔称之为罗圈。姑娘的未婚夫与流浪汉搏斗后,不幸被杀。一只被锯的手,一顶旧帽子,一个失踪的流浪汉,以及一名哈佛教授,接下来出现在幻觉一般的噩梦中。瑞德尔本人不只一次开始怀疑自己的神经已经错乱。
作为一部优秀的推理小说,表面所见并不说明任何问题。随着谜底一层一层地揭开,情节的结构会使我们感到惊叹的愉悦。
读者应当做好心理准备,本书中会多次出现福克纳式的豪华句型,其中包括200多个词的长句。在走向惊人解答的过程中.你也需要接受一些巧合。相信我,绝对值!
乔尔·汤斯利·罗杰斯1896年11月22日出生在密苏里州的塞达利亚。1914年他前往哈佛大学深造,在那里成为《哈佛红》编委会的主席。1917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提前毕业,取得文学士学位。此时美国已经加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罗杰斯毅然前往佛罗里达的潘萨库拉,成为美国海军飞行员。1919年退伍时,他的短篇小说已经开始发表在《哈泼斯》、《冒险》和<时髦小说》等杂志上了。
在普林斯顿研究院待了一学期后,他开始创作以佛罗里达为背景的《从前有个红月亮》,后来他把此书称为“带诡计的半推理小说”。这是一部爱情推理长篇小说,在接近结尾处有一起发生在船上的谋杀,总体而言算不上成功的作品。他把完成的书稿交给了一位以前的同班同学,出版与图书销售家族的洛维尔·布伦塔诺。洛维尔答应出版该书,但要求罗杰斯接受一份工作,为布伦塔诺出版社的半月刊杂志《书谈》担任编辑。工作的薪金很少,罗杰斯继续通过撰写短篇廉价小说挣取主要的生活收入。
1923年,《从前有个红月亮》出版后不久,他在哈佛与普林斯顿的一场橄榄球比赛中邂逅了未来的妻子温妮弗雷德·怀特毫斯。婚后,他于1925年离开了布伦塔诺出版社,转而为世纪出版公司工作口1952年,他在政府谋得了一个工作,与妻子在首都华盛顿度过余生,安享天伦之乐。
几十年写作生涯中,他把他在战争中担任飞行员的经历作为素材写进短篇小说,诸如《翅膀》、《战争故事集》、《战鸟》、《天空故事集》和《不怕死的人》。他的故事充满了生动的想象力,先后发表在廉价杂志《推理书杂志》、《侦探小说周刊》、《新侦探》、《侦探故事》、《大书侦探》、《大众侦探》、《二角钱侦探》、《惊人的故事》、《超级科学故事》、《大船》和《套索故事》,偶尔也会发表在通俗杂志《大家》和《周六晚间邮报》上。其中的一篇通俗小说《谋杀》(《周六晚间邮报》1946年11月23日刊)在他的诸多小说中最常被编入文集,先后选入《1947年度最佳侦探小说集》、《推理与悬疑:周六晚间邮报优秀小说选》和《1977年春夏季埃勒里·奎恩选集》,并且重印在1971年11月刊的《埃勒里·奎恩推理杂志》上。
罗杰斯在1945年才发表了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红色右手>。一年后他又发表了平装本长篇小说《掷骰子的女人》(便利书推理系列,1946年版),这部书由1938年刊登在《大船》上的短篇小说扩写而成,讲述一名赌徒涉嫩谋杀,由于缺乏证据宣告无罪,继而却被受害人的父亲追踪。罗杰斯的第四部、也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停止的钟》于1958年由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出版,故事让人难忘:一名身受重伤的前电影明星无助地等待凶手返回,脑海中不断回顾她的几任前夫,推断袭击她的可能是谁。尽管这部小说情节复杂,得到好评,却并没有取得《红色右手》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