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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天一色 当前章节:15294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20:20

他顺应天意地向着目标摸去,心中浮想连翩:居然这样放,灰不溜秋的,刚才才看漏,如果是亮黄色冲外,早看见了。小梁这孩子,从喜欢这种零食上看,和儿子当属一代人。这代人统一的毛病就是,吃了一堑也不长一智。都发生过一次盗穿白大褂事件了,还漫不经心忘记锁柜门……在手背即将被吞没时,他心里忽然一紧——一端开口的长方形盒子,让他想起了小时候住平房时诱捕老鼠的木匣。但这小小的不愉快,无法阻止他义无返顾。

拿下一只,撕开小包装,捧在手中,蜂窝状暄腾的外壳在口中浸润,甜到腻人的奶油夹心在喉咙里融化。将空空的包装纸攥掉,揣进白大褂口袋里,心中到底不足。因蛋黄派是两层装的,少了单数个,阵形就变了,似乎有点容易暴露。有一就有二,他找着借口,又取下一块,目测着便与原来一样了——反正,就算是零嘴不离口的人,也很难记得一盒里到底有多少个。

第二块才咬了一小口,外面居然有了响动。

更衣室的另一端,连接着一间小型休息室兼会客厅,相当冷僻的地方,除了偶尔有恋爱中人坐在那里等家属下班外,几乎没有用处。这大礼拜天的,怎么会有人来?

老靳可吓坏了,直接把还剩一大半的蛋黄派堵进嘴里,包装塞进衣兜,刚抓过老鼠的手用力拍抹着嘴角的残渣。等他手忙脚乱地把自己拾掇到看不出偷吃了,外面的动静倒消失了。怎么?他不进来吗?难道不是同事?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探出半个身子:一个意料之外的人——靳连城。他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跑到老鼠饲育员专用的地盘来?

他疑惑着,被催眠般直目瞪眼地走过去,一路上点着头致意。靳连城坐在沙发里,拧着身子对着墙壁,似乎在看手里的什么东西,压根就没瞧见。

已经站在人家身后了,却连个招呼都没打成,他尴尬着,不知所措,手心里都出了汗,蒸得闷热难受。

这个距离,已经足够看清专家手中的资料了,密密麻麻的小虾米字,一行行都是英文,光瞄一眼脑仁儿就疼。但靳连城显然不疼,他略略蹙着眉头,以绝对的专注浏览着这篇文章。

是了,带头人说过,他工作起来就投入得什么也顾不上了,忘掉公休日跑来加班,也属必然。多半是实验中途想到了什么问题,才会出来看资料的。他们这些核心研究员,当然有更宽敞明亮的休息室,但呆在那边的话,很容易被人找到打扰吧。清冷的这里,确实是个潜心学问的好去处。据说,他聚精会神于研究课题时,就会把人际关系之类的人间俗事全忘了。

这本是个讨人喜欢的特质,但老靳想来,心里却更抵触了:凭什么?别人都忘不了的东西,你凭什么能忘了?你凭什么敢忘了?是不是,就算你冷落了谁,人家也不敢觉得你失礼?有了什么好东西,就算你不争取,别人也上赶着送到你面前来?混到你这个地步的人,记住那些东西已经全无必要,所以才干脆忘掉的吧?

这套对他而言显得过于尖锐的思路,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他一边按住胸口平心静气,一边找着原因:哦,想起来了,蛋黄派的包装上写着,里面的成份含有白兰地。酒壮松人胆。

如此结论之后,他果然找到点微醺的感觉,继而联想到那天餐会之后,在本来景仰他的司机面前出的丑,忽然觉得难过。他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但又不愿意这么不明不白地走掉。至少,该让靳连城发现他在这儿,然后再走吧。一向不爱见人的他,今天不知为什么一反常态,偏执狂一般一定要打这个招呼。可是,他哪敢在人背后断喝一声惊了驾?不这样做,又无能打破人家刻意营造、且早已成型的静谧氛围,最终只好依旧傻站在那里,呆呆地瞅着人家看资料。

靳专家自有刺激人的地方:他看外文原版,比一般人看通俗小说还速度,一会儿一篇儿,一会儿又是一篇儿。纸张翻动掀起的一丝丝风,都刮得老靳眼睛生疼,从头到脚产生了一种心惊肉跳的焦躁,类似在找不到厕所的时候强烈内急。

天哪!怎么可以这样?人要是到了这个份儿上,都恐怖了呀!不行,不能再看了。

他胸闷气短地撇开脸,空茫的视线依次划过靳连城的沙发扶手、扶手边的小几、更远点窗台上的绿色盆栽……嗯?他的眼神拉回来,重新落到小几上。那上面放着个新派的抽象雕塑,是这个小厅里不多的几件装饰品之一。这东西样子很古怪,他始终搞不懂,那块七扭八歪的金属到底是一个跳舞的人,还是一只飞翔的鸟。

好像决心将这久远的谜破解于今日,他慢腾腾地眯起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它。在老靳忙于艺术鉴赏时,靳连城仍是一无所觉地徜徉于学海。这专心的人自以为逃出了樊网,红尘却来敲门——一首高亢的曲子骤然响起,将屋中两人吓了两跳。

靳连城掏出手机,瞪着闪烁的屏幕一脸烦恼;看在老靳眼里,却无比的羡慕:有人给他打手机呢。能经常接到手机的,都是重要的人。而且看那手机的成色,半新的,也许有点旧——但老靳看不出来。他不认识机型,但既然是这个人用的,必定是好的。

他也曾有过手机的,儿子追逐流行的牺牲品,淘汰下来给他的。他在身上挂着,却总没有人打给他。唯一可能的人选,也更喜欢不花钱的单位电话,拨过来命令他下班路上买二斤菠菜,回家后再数落他这一捆是全世界最不新鲜的。在盼了一个月,一次也没响过后,那老旧的东西就不知扔到哪儿去了。

“喂……哦,是你啊。……学术交流会?我记得的,我记得的,之前答应过,不会忘记的。前两天,我以前在国外的同事还来电话提醒我呢。呵,这次又能看见他们了。……什么?把我们的房间安排到一起?那会不会很麻烦呀?……啊?房间已经定了?这次不是到会场再分吗?哦,房间号,你等会儿,我记一下……”

靳连城四下寻觅着,身子也转过来,手往小几上拍摸。老靳赶忙把自己兜口别着的水笔扽下来,毕恭毕敬双手捧上去。靳连城愣了一下,这时刚看见他,略一点头,顺手接过。他把手机夹在肩膀上,拔开笔帽前,一只手先顺着笔杆用力捋了几下。这动作不假思索,应是习惯性的本能反应,却真真刺痛了老靳的眼:这是……嫌脏吗?

“你说……3011,好。”他在资料边缘空白处写下这些数字,笔划一段黑一段白若断若续。他皱起眉,用力甩甩手腕,一笔笔重新描画,把老靳闹了个大红脸——好像,只有他觉得这期的笔好用。

“行,我记住了。……获奖感言?我知道,我会准备的。其实,都是那么早以前的老论文了,这次也给个奖,也真是的。……下一次的评审委员,这,以后再说吧。你知道,我最近刚接了一个新项目,精力实在是不太够。……嗯,那好,等会上见了面再详谈。就这样吧,再见!”

一个国际范围的学术交流会……一个听起来就很高大的奖项……

手机还没稍微凉下来,另一个电话又打了进来:

“喂……啊,是,我是。你是?……哦,齐先生你好。……李编辑病了?那祝他早日康复。……当然,那当然。既然他的工作由你接手,我的那本书,自然也拜托了。合作愉快。……是,我知道大概进度,上次听说已经排版了……一幅图不清楚?哪幅?编号4233,”记下来,“第4部分第2章第3节第3幅图,噢,是那一幅啊,我能想起来。那个图,清晰度应该是蛮高的,这样吧,我重新给你发一次,你再排排看,好吧?……地址就不用给了,出版社的邮箱我知道……没什么,你别这么客气……那好,我也没有别的事了,再见!”

一本正在出版的专著……

好像要挑战靳连城的忍耐极限,电话接二连三:

“喂……所长啊。”旁听的老靳显然处于魂飞天外的异常状态,这伟大的头衔都没令他肃然起敬,“现在?我在所里呢。啊,是,我适应良好,这里的一切都很不错,大家都对我挺热情,搭档更是没说的,老同学了,一起做事也不是头一回。……饮食也还习惯,我们在国外也吃中餐,没染上西方人的毛箔……天气,还好,虽然有点干冷,但毕竟在这里长大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靳连城第一次是不耐,第二次是厌恶,第三次已无力生出任何激烈情绪,只剩下疲惫,现在纯属勉强支应,但所长的关怀,显然无微不至、巨细靡遗,衣食住行、无所不包,“上班嘛……”到这里略略沉吟起来,似乎他之前没觉得这是个问题,经人这么一提醒,才发现这还真是个问题,“怎么说呢?确实不是很方便。……我家在郊区,离这里实在不近。车让儿子开走了,我也想过再买一辆,我妻子看上一款,但那是店里最后一台,似乎有点瑕疵,不是很中意。其实就算买了,恐怕也没什么作用。这些天我试过很多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可是,几年没回来,我真想不到国内堵车这么厉害。现在就算早起,也会有一大段时间浪费在路上……”靳连城的声音不再清清冷冷、不卑不亢,浪费时间这件事最能令他痛苦。于是所长马上解除了他的痛苦,“什么?所里能给我一套房子?”

房子?一套房子?

“不不不,其实不用给我,只要能提供我暂时落脚就行了……”

别说那些没用的。到底是哪套房子?

“门牌1404,”顺手写下,“没事,我没那么多讲究,什么吉利不吉利的,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我在乎!

“别,千万别,不能为了我去和那些已经定好的人调换,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你也知道不好意思?!

“既然这样,那我回去和家里人商量商量,再考虑一下……”

你不用考虑了!!!

在那一刻,他忽然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到了尽头,身体里好像有什么崩碎了,他不知道是什么,只知道高速飞溅的尖利碎片茬得额头、眼睛甚至指尖都抽搐地疼。身上的毛孔全张开了,汗毛竖起来,从里到外一阵冷一阵热,也不知难受还是舒服。他眼珠瞪凸着,闭不拢嘴,大口大口喘着气,却控制着不发出一点声音,像是怕惊扰了什么,也许他害怕惊扰的,正是自己。他蠕动般轻轻挪移着身子,手鬼使神差地伸向他一直觉得奇怪的雕像,微触到后一把攥死,冲着那个在眼前不住晃动的头颅,狠狠地砸了下去。

弓着背,瞪着倒在血泊中的尸体,他像湿了皮毛的老鼠一样全身发着抖,第一次发出与别人平时说话同音量、对他而言却相当于喊叫的嘶吼:

“为什么?为什么抢我的房子?那是我的房子!我儿子结婚用的房子!”

一架子免费看的书

图书大厦,本市人民蹭书看的黄金要地。

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美姑娘,人手一本书全神贯注,在展台与立柱间或靠或坐或站或卧,那脸上都带着一种非要挤上这辆半个小时才等来的公共汽车的迫切。江山代有才人出,一批批新书也生生啃成了旧书。店方在肉痛之余,至少还能自我安慰,“看哪,新一代年轻人对知识的渴求何其强烈”——尽管那都是通俗小说。但若读者中还掺杂了一个一坐好几天的秃顶老头,就显得不那么青春洋溢、欣欣向荣了。

店员第四次走到他身边,经过时还刻意咳嗽了一声。那老头像前三次一样,立刻将书页贴在眼皮上,盘着腿身子往旁边一转,头和书本一起塞进了书架的空档里。店员翻翻白眼撇撇嘴,无语地走开了。

那天行尸走肉般从单位飘回家,他立刻冲进儿子的房间,以欲哭无泪的怨怪,将那本教唆他犯罪的书一口气读完了。他心里很矛盾:确实,要没有这劳什子东西,估计也出不了这事儿;但现在除了向它求教之外,他实在是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看完最后一页,嗯,还有点感触:这里头有学问哪。书里说了,受害人身份越是显赫,警方的破案力度就越是排场。这个理论第二天就证实了,一群制服大兵压境,随侍着刑侦界各领域的菁英,公安局长都亲自出马,这场面,大呀!不管怎么说,上面都不会对一个比熊猫还珍稀的专家的死亡熟视无睹。

害怕呀,真害怕,被叫去问话时直打摆子。幸好,他平时见了人也哆嗦,再者,看见大檐帽就打软的老百姓绝不止他一个,所以只走个过场就被放回来,是不是以后都没事了?

不!这本书告诉他,平均每个嫌疑人都要受审两到四次,一个案子才能完结。这么说,危险的在后头?

读过这部宝典,确实长了不少见识。然而,虽然吐露了这么多真理,但一本书毕竟是一本书,总觉得单薄,就好像大冬天只穿件单褂怎么都冷。这前因后果的,中间似乎有点什么隐讳的道道儿,但云里雾里稀里糊涂,总也闹不清楚。也许,该多看几本同类型的,再增广点阅历,武装武装思想。他是看着红色经典《地道战》长大的,至少知道打仗打输了要读毛选;现在杀了人了,看看侦探小说吧——这种教你怎么杀人越货的东西叫“侦探小说”,作者在后记里告诉他的。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他找到了图书大厦——他跟一切能满足自己又不必花钱的地方有缘分,坐在侦探小说专柜的过道里,埋起头来。如果必须买回家,他可能还会犹豫;现在只要顶住白眼费用全免,犹豫都不必犹豫了。看白书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抚慰了他惊恐的心。

他实在不是做学问的材料,若不是性命攸关,那些黑色的方块字,他一个也看不进去。而今为了捍卫生存权,只好硬起头皮自我折磨。可是,看得越多,他心里越二乎,越不知道该不该信这些。如果说这都是胡编的,那看多少,也蒙不过警察吧;如果说是真的,那就更坏菜了。因为书里的凶手们不管用了怎样高段的技巧,聪明到何种程度,最后都会被抓住。麻烦了这个……

不管怎么样,他最终还是得依照学来的套路应付这件事,否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想。毕竟,他这一辈子,志向从来没大到想跟警察杠上。每从故事中读到一个要素,便拎出来想想自己:

时间——凶案最好发生在一个你不在现场的时间。那个时候,自己确实不该在现场。那天是周末,不上班;自己工作了几十年,从没加过一天班,恐怕他承认当时在所里都没人会信。这么想来,讯问时闭着眼睛回答的“我在家呆着,睡觉”,难道还很精妙?书里说了,最好的伪证并不是悉心编织的谎言,而是对符合人性、符合个性、符合既定模式的惯例的简单描述。这不就是在说自己吗?当然,他并不是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才做出这件聪明事,看见警察时他还不知道这些。实在是因为,他生活中的地点,只有单位和家;既然不能说单位,只好说在家;而除了呆着和睡觉外,他也想不出还有第三件事情做。

地点——尸体最好陈列在一个跟你没关系的地点。那间休息室,很难说和老鼠保姆们没有关系吧?相反,那倒是个靳连城应该不会去的地方。这种形势很奥妙,他无法从逻辑或哲学的层面去解析它,只本能地觉得,这约莫会给警察添点麻烦。

关系——书里说了,绝大部分谋杀案,凶手都是认识的人。他不认识他,除了餐会那天两人坐了不到一分钟的对桌,他没见过他。

高科技——多少犯罪界的大才子,愚弄了无数个侦探和警察,最后毁在一台机器和几根电线上。这年头,电子眼之类的玩意儿,不可不防啊。所里在一些重要的实验室及走廊安装了摄像头,但自己工作的那部分,一个也没有。

目击者——要是动手时有人看见,就啥也别说了,为了安全起见只好多杀一个。大礼拜天的,大伙儿都在家歇着,自己一来一去也没碰见半个人。可是,书里的凶杀案,总有人虚虚实实地听见一耳朵,没有目击者,有没有旁听者啊?等等,自己那下敲下去时,靳连城正在打电话!然后,自己好像还冲着他吼了两声,具体吼了什么现在也记不得了。如果那时电话还通着,电话那头的所长不就……遍布全身的汗珠刚沁出半滴,硬生生卡在了毛孔里:不,不会的,那手机已经坏了。人倒下时就摔散了,后盖不知飞去了哪里,电池也脱落开蹦到外边来。是的,他敢肯定,他看见了,看得真真儿的。因为,他曾想把那个手机带走来着。他没精明到想破坏现场,就是……就是看那东西挺新的,本能地想捡回去。后来是实在没找着后盖,看那电池一薄片是新型的自己也不会安,再说尸体趴旁边也挺吓人的,这才没敢伸手。

脚营—到痕迹物证了。这一类的要是让警察找着,就更没跑儿了。那间屋是石头地面,不知好不好提取脚印,书里没说。不过,那里虽然没多少人停留,却是进更衣室的必经之地,就像个过道似的人来人往,脚印肯定踩得乱七八糟。就算能提取,也不要紧吧?而且,案发时自己刚从饲养室出来,还没换穿戴。所里规定,进工作区必须穿鞋套,这种铁律自己可不敢触犯,这些年也习惯成自然了。

毛发——自己爱掉头发是真的,头皮经常出油,几年前脑袋顶上就荒芜了个七七八八。如果在现场留一根,麻烦大了。当然,这不会。因为所里还规定,工作时要戴白帽子。

血迹——这东西四处乱溅,溅上就惨。不过,应该没沾到自己衣服上,都被白大褂挡住了。白大褂是小梁柜子里拿的,他在布料内侧看到了小梁母亲的绣字。要是平时,他也不敢这么穿;但那天休息日,小梁又不上班。哦,对了,白大褂口袋里那两个蛋黄派空袋,他也处理了。倒不是怕留下谋杀的破绽,只是习惯性地湮灭偷嘴吃的证据。

指纹——一旦在凶器上找到,三个字,“死定了”。多亏自己养的老鼠金贵,要动它们,上面当然得让你戴手套了。所以当时手心出了点汗,才像蒸桑拿似的闷热啊。隔着手套抓雕塑,没有指纹。除此之外,现场的东西,自己也没摸过别的了吧……停!那枝笔,是啊,那枝笔!净顾看手机了,把它给忘了!这是损失了一枝笔的大问题,不,还有更大的问题。那笔,自己这两天一直用的,工作的时候记录数据,那么说,每次接触它也是戴着手套的?可是,到底有没有用裸手摸过它呢……好像是,有过……

他倒抽一口气,身体垮掉瘫靠在书架上,一双眼直直瞪着,喉咙里发出短促的抽噎:完了,真的完了……这一生憋屈的事情开始像走马灯一样在视网膜巡回上映,其中也包括靳连城那“侮辱性”的动作——抽噎抽到一半突然停了:等一下,他拿到笔之后,好像非常使劲地在笔杆上撸了几回。这样,就算有指纹,也抹掉了吧?这……这……真是的,没想到,没想到,那么伤人的一个动作,居然是……救命的呀!

他直目瞪眼的,嘴巴大张,下巴脱臼似的垂吊着,嗬嗬声不绝,竟是在笑。

一杯无限续水的普洱茶

怎么会这样?才三天而已啊。为什么要把自己请到这儿来呢?

他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扭来扭去,两手互插在袖口里,止不住地颤抖。

这回跟上回不一样啊,长眼睛就看出来了。头一次,是对全所人员的大排查,分了好几间办公室同时问话,每间屋外都有同事等着进去伸头一刀——明显的大锅饭;可这一次,只请了自己一个人,审讯室也只有一间,还正规得怕人——这是要吃小灶了吧?

他心里更揪起来,这椅子不知怎么搞的,换了几个姿势也坐不舒服,大概是太高吧,脚平放在地上,好像血液都不流通了,将脚尖微微踮起来,膝盖居然闹独立了——它不顾大脑的指令,区域自治地弹动起来。

当然,令他难过的不只是这个环境,还有那个人,他面前的那个人。

之前一群警察来到所里时,他可是支棱着耳朵使劲地听。但他们职业素质良好,一句和案件相关的话都不闲聊,倒是非常人性地顺嘴带出些小八卦。他曾听两个小警察私底下议论局里第一恐怖份子。那人叫做魏南通,是审讯方面的特长生,从警好几年,能在他的气势与技巧下咬死不吐口的,至今保持着零记录。

老天保佑,初审时自己没赶上他。具体赶上了谁自己也不清楚,当时缩着脖子压根没敢抬头看。今天被叫到公安局,在门口处接待他的,是一位叫叶星的警官。他自称是之前审过自己的那位,这时大着胆子偷眼看去,发现这人慈眉善目,面相上就很善于容忍似的。于是开始希望这局里也讲究负责到底、责任到人,就把自己给这位看起来很好脾气的警官从头到尾包办了得了。可是,他把他带到了审讯室,一边敲门一边唤着“老魏”。魏?局里应该有十个八个姓魏的吧?门开了,他被移交给门里的人,叶警官还多了一句嘴:“南通,他是你的了。”救命碍……

他真的吓坏了,浑身软瘫,汗珠子噼里啪啦往下掉。桌子后面那个人的本事,应该不是吹的。因为,他根本无须说话,无须动作,就可以发出某种干扰、某种电波、某种辐射。一个超菁英,他害怕这样的人,他们所里很多这样的人。集合毕生的勇气挑眼一看,坏了,他的气质偏偏像他最犯怵的两个:脸皮上的严厉冷酷,像带头人;眉宇间的潇洒自信,像靳连城。而且眼睛,那双眼睛,像鹰像雕又像枭。总而言之,这是一只肉食类猛禽。

“茶。”一只一次性纸杯被猛禽的爪子放落在桌上。

飘散的茶香多少安抚了紧绷的神经:味道很陌生,这是什么茶?好像是从那边的大罐子里倒的。斜瞟过去:嗯?透明的罐子里只有茶叶,没有茶水。怎么这样?一次倒干的话,下次喝不就没味了?

“这才是正确的喝法。”魏南通注意到他的眼神,“普洱茶,听说过吗?”

听说过,当然听说过。以前新闻里报过,据说是用古老的马队从云南的大山里运出来,一块茶饼炒出过百万的天价。怎么,这种高级货,也可以喝到自己嘴里?

他感恩地双手捧住纸杯,手心传来的温暖让他稍微舒坦了些。缩着胳膊咕嘟嘟一口灌下,魏南通旁边看着都替他烫得慌。一杯见底,又到角落里给他续上一杯——服务态度挺好,然后开始绕着他慢慢转圈子。那感觉好像一只翱翔天际的雄鹰,俯望着遍布牛羊的草场,心里赞叹着“啊!我家冰箱真大!”,同时盘算着从哪只开始吃。

人在特别紧张的时候,不是什么也咽不下去,就是极度想喝水。老靳是后边这种,毕竟他面前放的是普洱茶。他占着免费的便宜安慰着自己,饮驴一般一连灌下好几杯,直到魏南通把坐在旁边的书记员打发出去,“再扛一桶纯净水来,如果可能,把卫生间一起搬来”,他才意识到过分了,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其实早就不想喝了,肚子的水都漫到嗓子眼了,但嘴里还是发干,就捧着杯子小口抿着。

书记员刚出门,魏南通立刻撕掉了任劳任怨侍应生的假皮,抱着双臂斜倚在桌边:

“现在屋里只有咱们两个,可以跟你说点悄悄话。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魏南通,我想你知道。我的同事们平均每隔半个小时就要在背地里说我点小话。他们会妖魔化我的个性,却公认我在审讯上的长才。我擅长审讯,是因为我最讨厌它。我憎恨那些三番五次、颠来倒去、缺乏建设性和创造力的重复劳作。我的习惯是一场过,如果审到第二场,我的耐心就会枯竭。这好像猎豹,没有持久力,只好追求速度。业内都熟知我的脾气,所以每当公安部督办、局里希望一次拿下的时候,就会把我派出来。”

小小的施压——魏南通认为是“小小的”——过后,他发现椅子上的人脑袋几乎吞到领子里,全身筛起糠来。心中也不禁讶异:我说什么了,这么可怕?这心理素质也太差了吧。

他的声音耐人寻味地和缓下来:

“看你这样子,好像我再碰你一根头发,你都会晕倒似的。”令人感动的观察力,“你现在这种状态,由我来审恐怕有点风险。”那就换人吧,求你了,“我必须确认你的状况。毕竟,我要的是一个犯人,不是一个死人。为了你自身的安全,请一定如实回答下面这个例行公事的问题:你有心脏病史吗?”

什么?!为什么问这个?这是哪门子惯例呀?这不是那些会让人恐惧得全身僵硬并伴有出血——例如牙医用铁钳子铁钩子撬开你的嘴时才会问的吗?

他胃里一阵紧缩,刚喝下去的一肚子茶水险险挤上来。

“没,没,没有。”没有也被你吓出来了。

在他下一秒钟就要厥过去的时候,书记员和水桶回来了。私聊结束,讯问正式开始。

“上周日,贵研究所发生了一桩谋杀案,死者是该领域知名专家靳连城。他回国不久,人际关系网还没怎么恢复,平日里接触的,基本只有研究所的这些人。结合案发地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凶手就在研究所内部。

“现场的情况是这样的:死者趴伏在地,右手紧攥着一枝笔,身周散落着一些纸张。一般这种情况,我们都会特别留意,因为死者有条件留下一些什么。果然,经过悉心的搜证,在一张纸的边缘空白处发现了三组数字:3011、4233、1404。没错,这就是我们要找的,死亡留言。”

死亡留言?对,书里写过这个,好像是说,一个人临死前拼着最后一口气写下点东西指证凶手。自己看到时觉得和这件事不沾边,都没往那上想。而现在,警察显然误会了,这一定会将他们引上歧途,抓谁也抓不到自己了。他努力自制着不要露出喜出望外的表情,一时百感交集。

“这些数字好比密码。既然写在那份英文资料上,想来它就是密码表。我们来破解一下:3011,第30页,内容好像是根据实验鼠体重的不同增减药量,第1行第1个词是big;4233,第42页,说到这种新药目前已发现的四个副作用,第3行第3个词是four;1404,第14页,用药过程中病灶在X光下的演变,第4个词是X。这组密码表示的是三个单词,让我们联系中文想一想,一个‘大’字加上‘四’个‘X’,是什么字?‘爽’字!研究所所有人员里,只有你的名字,包含这个字!”

魏南通用力坐回椅子上,往后一靠,二郎腿一翘:你反驳吧。我看你敢反驳?你要是敢说“那是死者被袭击前写下的”,我就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等待着这个对话的发生,等了许久没动静。扭头一看,好,刚才的晴天霹雳过于惊人,嫌疑人的瞳孔有些散大。他不是狡猾异常又定力过人,而是根本没这个反应能力。魏警官不禁深感失落:硬骨头固然难啃,但狠狠一口下去咬着块豆腐,也得把牙锛了。

“你可以否认这个事实,你可以认为那些数字根本不存在,即使存在也不是这个意思,这套说辞只是我凭空捏造、审讯中唬人的手段——哦,我也希望是,这个方法不错,受此案的启发,我决定将这样的神来之笔用在以后类似的案件中。但我保证,这次不是。你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确实有巧合,非常巧合的巧合。有这么个留言在手,我可以把它当成证据钉死你,弄个冤假错案出来,赶紧给上边一个交待。但我不会那么做。”魔术师一般,他话锋一转,“因为,我从来不认为,那是一个死亡留言。”

眼前的瞳孔“咻”地一下缩小了,人也恢复了些生气。

“你想啊,死前那么一丁点时间,死者哪有工夫翻资料去查找那些词?而他又不可能把全文内容加上每个单词的位置都记在脑子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认为,他不会知道并记得你的名字叫‘爽’,这比他记住全部资料加所有单词还不可能。”

他心里激烈冲突着,搞不清该感激还是愤怒。这人在说自己无辜,不是吗?他说的也是事实,不是吗?靳连城的嫌弃,救了他一命;魏南通的嫌弃,又要救他一命吗?他一辈子活在别人的鄙视中,现在居然要靠别人的鄙视才能活下去。

“哈哈,我开个玩笑。其实原因是这样的:第一,密码的解法实在没道理。不足一百页的资料,用前两位表示页数还说得过去,但每页44行却只用一位表示行数,每行可有20个词也用一位表示词数,纯属胡闹。然而哪怕是这胡闹的规则,要表示第14页第1行第4个词也是1414,而非1404;第二,那页留言纸发现的地方,离靳连城的右手有段距离,如果是死前写的,应该就在笔尖下面;第三,那些数字的每一笔,都有两到三条压痕,显然描过。死都要死了,能写下来就不错了,还描?综上所述,我认为那完全不可能是死亡留言。至于它为什么会出现,我也搞清楚了,我们在现场找到了死者的手机,调取了通话记录,回溯了案发时间附近接听的三个电话,发现那不过是他们谈话的内容。”

咣当!一块石头落了地。

魏南通缓缓站起来,一手撑着桌面,身子斜立,意态风流:

“你看,我虽然外表凶猛了点,却是个讲道理的人。我有机会冤枉你,但我没有;不但没有,还帮你找到了洗脱罪名的证据。客观上讲,等于给我自己的工作添了麻烦。将心比心,大家相互理解,你也帮我一回。”砰!他的腰塌下来,一条胳膊横在桌面上,“把你杀人的经过,告诉我吧。”

哎呦!落地的石头砸在了脚面上。

“怎么,不说?哦,我知道,在生我的气,是吧?这我可要澄清,那个见鬼的死亡留言可不是我整出来的。我在现场看见那张纸,就知道不是,可一个新来的同事非说是,劝也不听。没办法,总得给年轻人自己犯错误的机会嘛。”年纪也不到三十的魏警官虚情假意地说,“他愿意碰钉子,就随他钻研‘死亡留言’去。我关注的不是这些没营养的东西,而是全局的关键,一个矛盾,一个贯穿始终的矛盾——这个案子,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谋杀?

“两种推测,本案中都有相应的证据。例如,凶器的选取,一件在现场长期放置的装饰物,很像被人随手拿起的,非常临时的起意。但另一方面,凶器上有灰尘却没有指纹。有灰尘说明犯罪后并未擦拭,没指纹应该是戴了手套。这又具有预谋犯罪的特征。分析起来,后者的证明力远高于前者,再加上死者死在了一个他本不该去的地方,局势的天平似乎倾向了蓄意谋杀。也许可以认为,凶手经过充分的调查,选定了一个自备凶器的场所,然后把死者约去那里,趁其不备搏杀之。然而,我并不这么看。

“要阐述我的理由,必须先回顾一下尸体发现的过程。贵所长在与靳连城通电话时,忽听那边一声异响,电话就断了,再打也不通了。他担心对方突发急病,转而通知在所里加班的其他研究员放下工作去找一下。这些人之前还和靳连城在一起,可他出去时也没打招呼,那个全所最寒酸的小休息室也确是思维盲点,所以找了一圈都没找着。没办法,只好求助到失踪者老同学头上。你们学术带头人一听他带着资料出去的,立刻指示‘往最荒凉的地方找’,这才终于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死者。这个过程浪费了一些时间,足够凶手收拾收拾逃走的了。

“这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死者被攻击时,正在打电话!一个深思熟虑的犯罪者,不会选在这样一个时间动手。因为,这边的响动,比如尖叫,比如人家一下没死透喊出了你的名字,这些危险的信息都可能传到电话的另一端。冒这种险,实在太无谓了。这个细节,是决定性的,没错,本案一定是临时起意。

“向带头人了解了死者遁世求清静的爱好之后,他驾临现场之谜已不再是谜。可手套怎么说?这时,我考虑到了案发地点的特殊性:一个研究所,医用手套本来就是必要装备,听说还有硬性规定,在进行某些工作时必须相应穿戴。是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刚刚结束工作的某人,身上帽子、手套、鞋套、白大褂全副武装,在他换下它们之前,突然受到了某种刺激,导致凶案发生。这可以解释为何遗留线索如此之少,也可以从这些参与谋杀的物品入手,顺藤摸瓜去寻找它们的主人。

“在搜查中,我们在与现场相连的更衣室里,你的同事梁某的柜中,找到了绣有他姓名、溅有死者血迹的白大褂。它的归属性,毋庸置疑。梁某也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却否认杀人。在案件发生时——因有所长这个旁听者,案发时间相当精确,他正带着女友和几个网友一起KTV。那些人和服务员都可以证明,非常充分的不在现场。这太诡异了:如果是临时起意,之前未曾预料过凶案发生,那凶手身上穿的,应该是他自己的白大褂啊!于是,马上就有反面的声音出来了,说本案还是早有预谋,凶手把死者约去现场,正想用早已备下的衣物把自己打扮成工作中的样子——在研究所,你披挂着一身如此适合犯罪的行头,却不会引起任何人的警惕。他的运气非常好,无意间在更衣室一个忘记上锁的柜子里掏到一件白大褂,就不用穿自己的了。

“这令人为难的情况,出现得如此突然,险些动摇了我的判断。当时,我正在审问你们小梁;那位勇于坚持错误的同事,终于错误出结果了。他闯进来声称破译了死亡留言,交给我一个‘爽’字。我用之前那几条理由否定了他,并告诉他正确的推理应该是怎样的,从头到尾一直说到了现在这个地方。这时,已经洗脱嫌疑的梁某人说话了:‘警官,如果那人没想过反侦查,他就是喜欢穿别人的衣服呢?’这是为什么呀?小梁说了:‘因为穿自己的衣服要旧的。与其把自己的衣服穿旧,不如把别人的衣服穿旧。’然后就向我们推荐了你。‘那个人,我至今叫不出他的全名。他的姓,好像……姓金?大概是吧。但他的名,爽,哈哈,太有意思了,跟他这个人根本不搭嘛,简直是反义词。我记得可牢呢。’他还说:‘要说这样的人,我们所满打满算可能就这一个。要不是忽然提起个‘爽’字,我还真没往他身上想。如果只是偷穿个衣服,我肯定第一个想到他;可杀人,借他个胆子也不敢。’

“既然天降一个人选,我自然要了解一番。经过和小梁的谈话,我发现,确实,只有你这种……呃……习性的人,才能满足此案中的矛盾。而我需要做的,就是证明案发时间出现在案发地点的那个人就是你。我立刻想到了现场的一样东西,死者手中的那根笔。

“你知道吗?我们在现场,一共发现了两根笔呢。另一根是墨黑色笔杆的名牌钢笔,是靳连城回国时他国外的同事送给他的临别赠礼。它躺在那个小几下,不太容易发现。我想死者之前拿着资料出去看,也随身携带着它预备写写画画。他在沙发上坐定之后,眼睛盯着资料,顺手把笔拿出来,想放在手边那个摆着雕像的小几上。因小几和沙发扶手间有空隙,它便漏了下去,而小几下铺着块小圆地垫,靳连城也太专注了一点,故没有听见。就这样,他自己的笔失落了,而他死时握在手中的,并不属于他。那是所里统一批发来分给工作人员的。它是突然冒出来的,别人借给他的,凶手借给他的。在他接到第一个电话需要记录时,却没在小几上摸到自己的笔,恰好站在一旁的凶手把他的笔递了过来。我相信之后他又在死者身边站了很久,久到死者接了第三个电话,这时,动机出现了,他一时冲动之下,举起了近旁的雕像……所以,我只要证明那根笔是你的,就可以了。”

这里面其实有个漏洞。如果是个聪明点的,完全可以说,“不错,那笔是我借他的。但我递给他之后,马上就离开了。至于谁是那个后脚跟进的凶手,我就不知道了”。确实,借笔的人,和杀人的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可魏南通经过前面的多次测试,已掌握了其心理素质、反应速度、逻辑能力的大致水平——这人,没这智商的。

“那笔是单位发放的,自然每根都长得差不多,没什么个人特征。我求教于小梁,问你用笔时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这灵感来自于我自己。我喜欢咬笔,审小梁那天我亲自做记录所以正在咬,我自然希望在这点上咱们有共同爱好。但小梁告诉我没有,他说,最近没看你折腾笔,好像你还觉得这次的笔挺好用的。但以前,似乎曾见过你把笔肢解了,笔帽、金属头、笔杆、笔芯散了一片。我很诧异,你怎么会觉得那种写一笔描三描的东西好用呢?但不管怎么说,既然你以前拆过笔,我只能寄望于这根你也拆过。而这么细致的活儿,也许会用裸手?于是,我把笔送去检验,吩咐他们仔细找指纹。可我没想到,估计那是工作时间,你拆笔时也戴着手套。虽然指纹没找到,但鉴识人员却发现了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

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什么?用力想,一定要用力,再用力……想不出啊。

魏警官显然无意为他解惑,天外飞来一句:

“怎么样?普洱茶好喝吗?”

什……什么意思?

“你以为这是局里的日常待遇吗?你以为每个人都可以在我们这儿喝到这种茶吗?招待每个嫌疑人喝普洱茶,公安局这么开要倒闭的!那是人家送给局长的礼物,我特地要来的。这个案子过于重要,我不想留下任何返工的隐患,必须保证每个细节的完美。据我分析你的性格,二十块一斤的茉莉花茶搞不定的事情,出名金贵的普洱茶多半搞得定。我必须保证你会喝,即使紧张到喉咙紧缩咽不下去东西也要拼了命地喝。”

喝?

“对,你以为你再能喝,真的喝得掉一桶水吗?你以为我要是没有目的,会乐意当个跑堂的吗?你以为现在你手里的纸杯,还是最开始的那个吗?那早被我们的书记员借着拿水的工夫,送到鉴证科去了。像接力赛一样,他们会火速赶工全力以赴,我想,纸杯上采集的唾液,和在笔芯尾端发现的,不一会儿就要出同一认定了!”

唾液?是啊,唾液!怎么忘了呀?

那样的笔,谁会觉得好用呢?他觉得好用的,是所里发给自己的那根,被他拿回家送给儿子了呀。既然要往家拿,自然拣好的拿。那之后自己用的,借给靳连城的,是小梁丢弃的、掉过珠的那根呀。他在把珠嵌上时,为了把水顶下来,对着嘴吹过的。

“你看,我们早就有了板上钉钉的铁证。我在这里和你磨这么半天的嘴皮,其结果也只是决定要不要在结案报告上写一句‘认罪态度较好’而已。我可是为你着想,我劝你最好领情,因为我最痛恨别人糟蹋我的善意。如果你想好了,咱们可以先交流一下为什么我喜欢咬笔头、你喜欢咬笔芯的问题。”魏南通诙谐又极尽轻蔑地一笑,“当然,这不是我最困惑的。我使劲理解却怎么也理解不了的,是你为什么做下这一切。是的,动机。好在我从不是拘泥动机的人,动机不是用来推理的,是抓到凶手后听他自白的。这正是你现在需要做的,来,告诉我,为什么是你?真的,没人会想到是你,如果不是无巧不成书,那个蠢孩子一门心思错解死亡留言又正好被离你最近的同事听到,我们就是把研究所从上到下摸烂了,也会忽略掉你。所有人都认为,凶手一定是个和死者差不多层次的人,虽略逊一筹却也上得了台面的人,构成竞争关系能从他的死亡中获利的人,比如因靳连城的存在而丧失升职机会的、无法统领研究项目的、被夺走学术奖项的。而你,怎么可能?你有什么好处啊?通常,阶层太不一样的人,只有阶级矛盾,没有利益冲突。前者导致革命,后者才导致谋杀。谋杀这种小打小闹,并不能让你获益,你懂吗?再说,你也不是有胆魄做这种事的人啊。虽然我对凶手没什么期待,但一个敢于出手灭杀国家级专家的人,至少该是个见了警察不抽筋的。听叶星说过你初审时的样子,简直可笑!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冲动呢?别告诉我是嫉妒。跨度这么大,完全不符合食物链。如果一只老鼠想咬死一只猫,还在情理之中;如果它想给老虎点颜色看看,那就太不可思议了。你和靳连城,天哪!就你?凭你?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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