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还是决定模仿这本小说的开头,小说的开头是罪犯把死者的一部分尸体包起来,扔到公园的某个花坛里,让一个遛狗的女孩发现,比较独特。
模仿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就好像我们阅读历史,可以从中借鉴到很多智慧和计策,而模仿许多案子可以使整个事情更加完美,这就要多谢那些写推理小说的作家们,他们是先驱者,没有他们的智慧,也就没有今天这个完美的计划。
于是,我在各处的公园寻找这样类似的女孩,在城北的一个公园里,发现了一些遛狗的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目标锁定在一个九〇年代后的乖乖女。我觉得她太幼嫩了,需要经历一些事情,明白这个现实社会的复杂。最重要的一点,她每天都会按时带着她的小狗出来遛,并且她的小狗会在特定的几个花坛上拉屎或者寻找什么,时间和行动很固定。
接下去就是我最后要完成的一步,把尸体送到了那个公园指定的花坛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发完这篇博文之后的一个小时内,在那个公园里就会有小女生的尖叫,一个很可爱的女孩。然后,警察就会到达,并且在旁边的树下发现一把染有血迹的斧头,她是被这把斧头劈死的。
我们就可以唱起那首歌谣:十个印第安小男孩,为了吃饭去奔走;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九个印第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八个印第安小男孩,德文城里去猎奇;丢下一个命归西,八个只剩七。七个印第安小男孩,伐树砍枝不顺手;斧劈两半一命休,七个只剩六……
看到博文里描述的公园的内容,刘天明立刻带人去那个公园,原本他的想法也和赵建是一样的,凶手在作案前发表杀人博文,如果博文一旦出现,立刻根据博文的内容找到凶手的作案地点,说不定就可以抓住正在作案的凶手。可是,这次凶手没有用毒药,又玩了别的花样。
"快,你那边。"刘天明冲下车,吩咐几个人分散寻找花坛和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