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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人生若只初相见(2)

作者:姽婳 当前章节:2928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7:38

常洛走在校园里时,会四处张望,希望能再次遇见那个提荷花的女孩子。可校园太大人太多,再没碰到过。转眼间,期末考试即将到来。他每天傍晚都背着大书包,在几个教学楼里穿梭。但临时抱佛脚的人太多,几乎每个自习室里都人满为患。

眼前这间也一样。常洛从教室后门粗粗张望一眼,座位都坐满了。他失望地想,如果教室后排那对卿卿我我的小情侣能转移自动到操场去,自己就不必再辛苦地转悠了。正准备撤退,一个背影却倏然击中了他的眼睛。

粉色荷叶边的小衬衣,直发短短地披在肩头。专业书、笔记本、试卷、草稿本什么的,在桌上铺开一大片。她趴在课桌上认真地写着什么,时而歪起头似在记诵。姿态很可爱。

是那个他久久不能忘却的背影!

他屏住呼吸,走了过去,小声说,“同学,可以挤一下吗?”教室里是两张单人课桌拼在一起,但自习的规矩都是一个人占两个位子的。所以,这样的要求一般会遭人白眼。

女孩讶然抬起头,两只眼睛像褐色宝石一样,圆溜溜地望着他,仿佛日本漫画里的卡通MM,美丽惊人。她似乎仍沉浸在背诵的课文里,茫然说,“没关系,你坐吧。”转头看见自己的书本几乎铺满两张课桌,不禁掩口“啊”地一声,动手把东西拣拢到自己那边去。

那一瞬间,常洛再次感到被什么击中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从心脏的位置升腾而起,完全控制了他的大脑。坐在她旁边,假装复习,却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斜眼看见她的专业书,都是诸如《古代文学》、《文学概论》之类。原来是中文系的MM。

时间一晃就过去,教学楼关灯的时间就要到了。有些同学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身边的女孩抓紧时间背了一首诗,也开始收拾书本。她铺开的东西太多,装进书包费时费力。常洛趁她弯腰去捡掉在地上的一本书时,飞快从自己包里掏出一个本子,塞进她桌上的一摞专业书里。女孩丝毫没有觉察,把那一摞书放进书包里,转身离开。

常洛故意装作找东西的样子说,“咦?我的素描本呢?”

女孩下意识地朝地上瞟了一眼。地上自然什么也没有,她就走了。

常洛并不着急,任其他人一个个撤出教室,管理员在走廊上巡回了好几趟,仍然稳坐不动。摆出一副刻苦钻研的姿态,其实根本没有看进去。

他在等待。时间一分一分过去,可教室门口依然没有动静。“怎么还不来?”常洛有些坐立不安了。

在教室拉灯前一分钟,一个身影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这位同学,你没走真是太好了!喏,你的素描本。不好意思,不知怎么就被我塞进包里带走了。”女孩显然是一路跑来的,气喘吁吁,满脸通红,脚下更是赤足穿着一双拖鞋。看来她是已经准备睡觉了,才发现包里莫名其妙多了件别人的东西。于是匆匆跑来。

常洛心里忽然涌起一丝感动和罪恶感。这本是他玩的一个伎俩,故意赚她回头。但这个天真的女孩子却完全当真了。

女孩有些尴尬,耳朵微微发红,“实在对不起。我是睡觉前准备明天上课要用的书时才发现。刚才我听你在找素描本,是你的吧?”

常洛按事先设计好的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装模作样地翻了一下,然后无比真诚地说;“是我的!太谢谢你了,要不然可麻烦大了!这可是明天要交的作业呢。”

接下来常洛顺理成章地送她回宿舍。中文系女生住十二舍,就在十一舍旁边。

“我叫常洛,很高兴认识你。”常洛露出阳光少年般灿烂的微笑。尽量显得彬彬有礼,眼神却热烈而又大胆。情窦初开的女孩子通常都无法拒绝这种仰慕的眼光。

女孩的笑容羞涩而温婉,“嗯,我叫凌榛榛。再见。”

“等一下!”常洛叫住她。拿出铅笔和素描本,迅速地勾画起来。

凌榛榛的耳朵又有些红了,小声说,“你是在画我吗?不要啦。”隔了一会儿又不安地问,“那我是不是不能动?”

常洛笑了,撕下这一页塞进她手里。把书包甩到肩上大步跑走,一边跑一边回头,“我明天请你喝咖啡,下课后我来接你!”不等凌榛榛回答已经跑得不见踪影,让她无从拒绝。

“喂——”凌榛榛徒劳地喊了一声,但眼前已只剩空荡荡的大路。凌榛榛把那页素描对着路灯照耀的方向。看见画的是一个穿长裙的女孩的背影,手里提着一支美丽绽放的荷花。她觉得有些眼熟,忽然间领悟,不禁用手掩住了嘴。

树影在昏黄路灯的照耀下,轻轻款摆。不知哪种植物散发的清香,静静弥漫。

孟川得知常洛已经和凌榛榛到校门外的“心心水吧”聊过天、吃过肯德基、还看了几部先锋文艺片,不禁露出嫉妒的表情,跌足慨叹,“你赢了!你这一个一顶九绰绰有余。这个凌榛榛不是凡人,人家可是新任校花呢!”

常洛嘿嘿傻笑。心里充溢着快乐的感觉。

邹兰恼了,把一个卡通枕头扔在孟川脑袋上,“什么一个顶九绰绰有余?你把话说清楚!”

孟川赶紧笑嘻嘻地说,“数错了。是一个顶八。至于你,试问这整幢男生宿舍,谁不知道你邹兰就是我孟川今生的克星啊——哎哟,我是说真命天子!”他终于搞定了第八任女友,这些日子和邹兰大摇大摆地出双入队,一副滋润的样子。当然,实际上是第八任终于玩够了三人纠缠游戏,主动踹了孟川心满意足地投向一个体育系男生的怀抱。

电话铃响起来,常洛冲过去接起来。凌榛榛在电话那头说,“洛子,我下课了,在‘心心’门口等你喔。”常洛大声说“好”,操起洗脸盆里泡着的一束包扎好的玫瑰,小心翼翼地抖了抖水,飞快地冲了出去。

凌榛榛美得很纯,像一朵小小的莲花,仿佛不带人间烟火气。正是他苦苦寻觅的那种女孩子。在大学这个地盘驰骋情场两年有余,终于找到一个像这样的。实在挺不容易的。

这一天,他和凌榛榛已认识三个月,送她的玫瑰已到第一百朵。常洛严肃地说,“做我女朋友吧。”凌榛榛垂下眼睑喝西瓜汁,睫毛很长。玫瑰衬得脸颊雪白。玻璃橱窗外,一对对校园情侣牵手走过,脸上的笑容令人羡慕,可是……她轻轻说,“不要。以后再说啦。”

常洛失望地嘟囔说,“为什么啊?川儿他们都以为我已经得手……咳咳,我是说,我们经常出来玩,别人都以为我们是男女朋友了。”

凌榛榛露出一个小小的洁白的笑容,站起来说,“我们去图书馆好不好?”

事情的艰难实在出乎常洛的意外。他一向对自己的魅力深具信心,以为凭借自己玉树临风的外表和柔情浪漫的招数,足以令世间任何女子难逃“魔掌”。然而,这个看起来温柔顺从的凌榛榛,却如此难以搞定。

常洛明明觉得,她是喜欢和自己一起聊天、散步,看自己踢球,或者就是静静呆在一起的。可是无论如何,她都不肯正式答应和他交往。每次他把气氛烘托到温馨浪漫的顶峰,深情款款地要求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她都会摇头,褐色眼眸呈现出碎玻璃般的忧伤。她总是说,“我觉得,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比较好。”

从常洛出生以来,还没有一个女孩子让他花费那么多心思追了那么久都追不到。受挫反而激起了他强烈的征服欲,于是发起了一轮轮猛烈汹涌、花样百出的攻势。但他越是如此,凌榛榛就越是摇头。这使他的自尊心受到空前的打击,受尽煎熬,满心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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