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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女王5世(第四章).10

作者:日-岛田庄司 当前章节:15369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21:12

警方在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发现席皮特的右手义手,指尖还被检测出硝烟反应。席皮特在日本人经营的制鞋厂工作,她的工作是把橡胶鞋垫粘在凉鞋里面。虽然她的右手是义手,还是可以用来扣胶枪的扳机,因此即使是义手,他还是有可能用右手射击手枪,杀死弗兰哥。

此外,芮娜丝.席皮特拿在手上的那把用来射击警官的手枪,是S&W的六连发左轮手枪,和杀死弗兰哥.塞拉诺的子弹弹道一致,而手枪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纹。弹匣内剩下一枚点三八的子弹,把打偏的那一发算在内,对死者一共开了四枪,对警官开了一枪,子弹数目完全吻合。再加上她如果不是凶手,就不可能开枪袭警,所以席皮特被断定就是杀害弗兰哥.塞拉诺的凶手,并且被逮捕起诉。

说完就站起来,照例又边踱步边说:“但是同时也给我们很多提示。”

这一天,我们没有叫艾刚来。

“比如说?”我问。

“弗兰哥.塞拉诺的尸体的所有状态,完全无法理解。”他说。

“你指的是哪个?他的左胸开了两个洞……”

“那个也是。但是首先是角度,为什么一定要从上方,以四十五的角度往下射击呢?”

我回应洁的问题:“死者弗兰哥是蹲着的,或者坐在椅子上。对了,应该是沙发上吧,而凶手是站着的。有什么不对吗?洁”

“实验看看吧,海利西。你到那张沙发坐下。”然后洁朝门口走去,说:“凶手开门进来,像这样拿着手枪。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我马上站起来。

“对了,会站起来吧?”他说:“如果看见可疑的人当然会站起来。这样的话双方面对站着,射入的角度就不会变成从上面往下的四十五度。”

“如果是熟人呢?”

“对,这样的话,对方是熟人的可能性就高了。但就算不是熟人也无所谓,凶手可以用枪逼死者跪在地上。海利西,你跪下来看看。”

我照做。于是洁一直朝我走来,低头看着我:“这么一来,勉强呈四十五度了。”

“对。”

“但是,有必要紧贴外套吗?为什么不能这样开枪?”

洁把伸长的食指,靠近我的左胸说:“现在的距离大约是五十公分。这样的话,也许凶手怕会瞄不准心脏吧?”

“对,因为射击时会有反作用力。”

“不,左轮手枪的后坐力很小。弹匣式的自动手枪,弹壳会往旁边飞出去,造成一股向后的反作用力。但就算这样,这么短的距离下,后坐力不成问题。”

“嗯,也对。”

“总之,不仅没有必要把枪口抵住外套,凶手根本不能这么做。这样的话,握枪的手就会进入对方的守备范围内了。当然持枪者还是占优势,但要是手被抓住,互相扭打的话,就更不容易瞄准心脏了。既然决定杀人,从这里快点开枪比较保险。”

“嗯。”

“但凶手还是不顾危险,就算像这样相互扭打,还是把抢抵住左胸再射击。难道是凑巧成功的吗……?”

“喔,对啊!洁,凶手冒了这种危险,所以才有一发打偏了。”

洁听了沉默了一下,思考后说:“这还很难说,从这个角度想要开枪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结果打偏了,会打到墙上吗?”

“嗯,也对哦……”我说。

“或者凶手也跪着,这样和弗兰哥面对面?”

“嗯。”

“他没有理由这样做,而且这样的话,射入角度又无法成为四十五度了。总之,暂时假装是这样好了。接下来才是问题。凶手让枪口紧紧抵住弗兰哥的左胸,准确的射穿心脏了,对不对?”

“对。”

“那就下来弗兰哥会怎样?”

“应该会倒在地上吧,或者沙发上。”

“那你倒在地上看看。”洁要求,我就仰躺睡在地上。

“对,会变成这样。弗兰哥会仰躺在地上,像在睡觉的样子,然后凶手在开第二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凶手又想把枪口抵住她的胸膛,像这样。”

他像是要跨坐在我身上弯下身来,然后用食指抵住我的左胸。

“你看,角度是九十度,不是四十五度。”

“对哦。”我也同意。

“一枪是四十五度,一枪是九十度的话,可以理解。因为击发两枪的话,这是很自然的。如果两枪都是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话,一定有什么必须如此的理由,到底是为什么呢?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嗯。”我在地上想了一下,然后说:“大概没有吧?”

“通常是没有。”洁肯定地说:“因为这是不自然的行为,这是其一。其二,我们把时间稍微回溯,为什么有开第二枪的必要?一枪就让弗兰哥毙命了呀。”

我爬起来,说:“那是因为担心。为了慎重起见,再补一枪。”

“担心什么?”

“担心也许没打中心脏……”

“那为什么冒着危险也要把枪口抵住胸部?为的不就是要一枪让他毙命吗?”

“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了……”

“凭手感应该就可以知道,而且事实上也没有打偏。这个凶手根本没必要开两枪,但为什么开了两枪?”

“但是,洁,没有规定不能开两枪吧?为了慎重起见,而且当时还有点时间。开两枪的话,就不会有留下活口的危险。这样也许不够干净俐落,但可以确定对方必死无疑。这有什么问题?”

“不可能,那里是市中心,开太多枪是很危险的,会发出巨响,但这些因素在本案都不是重点,可以暂时不考虑。自动手枪无论开两枪或三枪,所需的时间差不多。那么其次,为什么子弹的射入孔有两个,但子弹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的问题。你不觉得奇怪吗?想开三枪的话就开三枪也无妨,为什么刻意只开两个弹孔?”

我边往沙发一坐边回答:“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样不行?”

“我的意思是,凶手似乎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而那个理由是什么呢?”

“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是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想,这一切全部都是从同一个理由衍生出来的。子弹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你听好,死者在第一枪就毙命,没必要开第二枪,但凶手还是开了第二枪,所以才有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你也这么觉得吧!”他不听我讲完,抢着说:“开三枪留下两个洞,一枪就已经达到目的了,却还是开了两枪。因为这个凶手,有必要在尸体上开两个洞。”

“嗯嗯……一个不行啊……”

“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一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洞,都必须从上方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往下,用手枪射击才行。”

“但是,就像我们刚刚的实验,弗兰哥应该倒在地上。一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地的人开枪,射入的角度会变成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枪倾斜成这样才行。为什么呢?”

“嗯。”

“再者,这时候,凶手可能必须让枪紧贴在衣服,开出这个洞才行。”

“为什么?这是谜题。你认为答案是什么?海利西。”

我想了一下说:“给我一点时间的话,也许我想得出来。”

“那你就想想看。”

我想了一下,还是投降,“不行,现在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我想要在安静的气氛下慢慢想。”

洁听了说:“可以啊,你一定要想想看,提示多得不得了。”

“两枪都是让枪紧贴衣服的,这也是提示吗?”

洁点点头说:“对。这个凶手一定得让枪口紧贴衣服,或者应该说,凶手无法让枪离开被害人。”

“紧贴衣服射击的话,对凶手有什么好处?外套上会有烧焦痕迹,还会沾上火药……”

“那倒无所谓。”

“今踢衣服射击的话,衣服上的贯穿孔,越接近内衣越大吗?”

“对。”

“那么,离开的话?”

“会越小,外套上的洞会变成最大。如果把枪离开衣服二十公分的话,马上会变成这样。”

“所以说……”

“但是这样也没关系,当时凶手应该想离开一点的,紧贴的话,因为枪支构造不同,沾到火药的方式也不一样。像这个案子,就因此查处凶枪是连发式左轮手枪,所以当然还是要和被害人保持距离射击最好,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他一保持距离,洞就会变成三个。”

“变成三个不行吗?”

“不行。”洁说的很笃定。

我一直想,但是想不出理由。

“为什么不行呢……?”

“那就是提示。你找个安静的地方,利用这些提示好好想一想。”

被洁这么一说,我苦笑了出来:“我会想想看的。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专家。我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当时,很不可思议的,她身上没有出现尸斑。医生告诉我,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整个身体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缘故。但是,凶杀案的尸体,但是凶杀案的尸体,尸斑往往是个关键。这次的案子,也因为在被害人死后才分尸,所以从尸体流出来的血液就变得很重要了。”

“你说的没错,海利西,令堂是病死的吧?”

“对。”

“病死和突然死亡,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果然不一样吗?”

“不一样,病死的话,体内的血会迅速凝固。但是因为杀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话,血液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会遭到酵素破坏。”

“嗯,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凶杀案的尸体会出现尸斑,是因为体内的血液还在凝固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这种状况下,就算头被砍了,血还是会流出来?”

“会。”

“但是不会喷出来。”

“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和尸体的摆放姿态也有关。”

我点点头说:“但是经过三十分钟的话,就几乎不会流出来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坏血液凝固,从被害尸体流出的血液,难道永远不会凝固吗?”

“没那回事,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久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液一样。”

“八分钟,蛮快的嘛。”

“是啊。”

“水和血,哪个快?”

“什么哪个?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干掉的话?”

“血比较快。”洁回答。

“血比较快干?嗯,那么,干了的话,应该就不会再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是说沾到布那一类质料上的血吗?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沾到别的布上?那只能用擦的了。”

“擦?是吗……”

“就像用紅色蜡笔擦过一样。”

“还有一件事,我刚想起来,就是四十五度的射入角的事。如果九十度的话,子弹不是会贯穿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极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头骨的话,应该会。”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放斜的,是为了把子弹留在体内?”

洁摇摇头:“不对,他在墙上也留了一颗子弹。就算贯穿身体,子弹也会陷入地板。”

“对哦。”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提示吗?”

洁听了立刻点头:“螺丝当然是,那是最大的提示。”

“最大的谜团就是最大的提示,对不对?”

“完全正确。头部装螺丝,躯干装螺帽,然后把头部旋锁进头里的状态,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确保头和身体相连……”

“为什么那是他的目的?当初不把头砍断,死者的头原来不就已经牢牢的固定在身体了吗?”我说。

“对,你说的没错,海利西。”洁想了又想,然后说:“所以,当初根本就没有锁紧,而是故意把它装成马上就可以转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而且把它插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图。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嗯。”

“要给谁看么?不过看到的人只有劳洛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刑警。”

“也对。”

“如果为了给刑警看,原因是什么?为了陷害谁么?罪名最后落在芮娜丝身上。所以说,在弗兰哥的脖子上装螺丝,就能让芮娜丝入罪?”

“大概没办法,”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工厂或机械工厂工作的话,那有另当别论。”

“还是说,其他有什么人可以嫁祸么?不,不会这么做的,因为毫无意义嘛!这是不合理的劳力工作,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

“确实如此。为什么凶手却做了这种事?”

“嗯。”

“是精神异常吗?是深深被螺丝这种形态吸引的人……”

“嗯,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解读。”

“凶手也许在精神上受到‘装上螺丝的尸体’压迫,不管清醒货睡着,都被这个影像纠缠,怎么样都摆脱不了。”

“说道芮娜丝,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又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这也让人觉得没意义,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她是因为袭警才被逮捕的吧?否则警方应该也毫无头绪。这种粗重的工作她做的来吗?又是在那里做的?是独力犯案的吗?工具和材料呢?动机呢?她不只是个女人,还是个独臂的女人哦。”

“也对。”

“她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法官到底是怎么处理?认定她是独力犯案的吗?真有意思。总之,里柯是这么说的:马卡蒂刑警的枪伤虽然复元了,只可惜他已经过世。不过听说拉莫斯还活着,里柯应该会把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用电子邮件寄给我。”

“如果能和拉莫斯刑警通电话,这个案子的资料就会增加。目前资料还不够。马卡特先生也是,现在连他的影子也没见到。案发当时他到底在哪里?谜团太多了,海利西。这种情形下,什么都很难说。等我跟裘裘.拉莫斯通过电话后,再跟你说我的想法吧。”洁说。

人形泥偶 1

“一切都是从人形泥偶开始的。”一旁的卡尔·萨塞茨其说。

他唇上留着八字胡,一边啜饮白兰地,一边用他那一贯充满自信、说教式的口吻说话。即使是闲聊,他也会迅速开始炫耀他的知识,上起自己的课来。

萨塞茨其的眼神带着阴沉、轻蔑,再加上消瘦的脸庞、鹰钩鼻、笑也不笑的嘴唇,总是散发着令人厌恶的气息。

“这原本是旧约圣经诗篇一三九的描述。大卫对神这么说:‘我在暗中受造,在低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型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人形泥偶出现在这里,也从这里产生了用土块制造人形泥偶的构想

“也有另一种传说。亚伯拉罕要前往应许之地的途中,遇到了老实人诺亚的儿子闪。两人一起冥想,理解上帝的旨意,用黏土制造了很多泥偶,把生命吹进泥偶里,带到巴勒斯坦。这是犹太人《创作之书》里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据说是亚伯拉罕,但其实是三世纪到六世纪之间的作品。

“犹太教并不把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视为原罪,反而承认这是与创造有关的冒险,创造才是神的工作。这个工作的核心是什么?就是语言和数字。深用语言和数字,创造了无数的生命和天地。所谓接近神,简言之,就是试图了解神秘的语言和数字所产生的行为。犹太人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优秀的学者,秘密就在于这个信仰。

“犹太教和基督教完全不一样,基督教在神和人之间设立了教会,但犹太教不一样,神和人可以之间联系,双方是契约的关系。所以人可以和神对话,虽然不允许人神平等,但是人是被允许接近神的。

“犹太人在巴勒斯坦的地盘被消灭,进入了颠沛流离的年代,于是她们在巴比伦附近改了很多犹太教的教学院,在此思考犹太人承受的苦难里潜藏的神的质问,并且彻底研究犹太教的教义。当时,他们还以法利赛派学者的知识为基础,系统化整理出来一部教典,就是今天仍存在的《塔尔穆德》(犹太法典)。

“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另一个流派,他们埋首于神秘主义,推敲恶魔发动攻击的个中意义、思考造物主之宇宙的流派。他们认为身为造物主的神力,它的象征就是人形泥偶。这一派的拉比(老师)渐渐相信,只要把自己的地位提升到高僧,自己也能拥有创造人形泥偶的能力。

“据说拉瓦拉比终于制造了人形泥偶,但是这个人形泥偶无法开口讲话。如何做出能够开口的人形泥偶,拉瓦就能成为神。因此人类修行者所能做的人形泥偶,仅能到此为止。

“犹太教的某一派,一直在思考要怎么才能变成像拉瓦那么尊贵的人,才能做出人形泥偶。他们寻找创造人形泥偶的秘密,日夜不断修行,自我锻炼。他们日复一日的进行连恶魔也害怕的秘密仪式,努力想知道把生命吹进泥娃体内的神的语言,这种秘教的一派就是卡巴拉。

“卡巴拉思想开出最美丽花朵的地方,是西元1000年左右的南西班牙。那里当受虽然受到伊斯兰教统治,但却处于卡巴拉的全盛期。许多拉比在这里作提升自我的冥想,并且得到了神的语言的,留下了很多的神秘文献。

“许多文献对于把生命吹进尘土或者人形黏土里,记载了看似有理的方法:包括很多咒语、在黏土周围绕圈跳舞、方向、舞蹈动作、动作时嘴巴该念的咒文内容,这些就是人形泥偶的仪式。只是很不幸的,从来没听过有成功的例子。

“但是卡巴拉的时代很短暂。西元1100年左右,进入了十字军的时代,人们奉献自己的鲜血,想要夺回上帝的尊严和圣地,这也是屠杀异教徒的开端。夺回耶路撒冷后,基督教徒的气势愈加高涨,屠杀异教徒成为重任趋之若鹜的激情表现,在全欧洲掀起一阵狂潮。许多罪恶深重的犹太人被军人或武装民众逮捕,带到远离市街的悬崖上,在民众的拍手和欢呼声中,被推落谷底。每当他们头上脚下坠落悬崖、头被岩石撞得粉碎时,大家就欢声雷动,手舞足蹈。有些犹太人被活活烧死,甚至被活生生的解剖。”

卡尔走过去,把墙边的白布掀开,取下之后,出现了一座大理石裸像。乍看之下以为是断臂的维纳斯,但她的两只手都在。

萨塞茨其站在石像旁边说:“你们知不知道,为什么从地底挖出来的这座维纳斯没有双手?”

我在吧台的高脚椅上,以臀部为支点旋转了一下,望着与我有点距离的萨塞茨其。

我视线的彼端,是个像大学教室的地方,维纳斯就站在黑板面前。我回头一看,阶梯式的座位逐层高到天花板。那里满满地坐着学生,但他们却全部都是布制的人偶。

“那是因为这座雕像的双手,摆出显示犹太民族优越性的手势。所以希腊人就把她的双手卸下来,就是这样。”

萨塞茨其把维纳斯的右手举到肩膀的高度。雕像就像柔软的橡胶,被弯折也没有出现裂痕。随意任人抬高摆弄。接下来,萨塞茨其轻轻松松地像扭转栓子一样,一圈圈地转动雕像的手臂。接着,石像手臂和肩膀的地方出现了缝隙,缝隙越来越大,终于拆下来了。原来维纳斯的右手是螺丝式的,而她的身体侧边留下一个好像是装螺丝的洞。

“显示犹太民族优越性的手臂,是错误的,所以必须像这样拆卸下来。”

接下来,萨塞茨其把手放在维纳斯的左手上;这边应该也是螺丝式的。他抓起手臂,毫不费力地转动,再度轻轻松松地卸下来。

“完成这个动作之后,接着我们就要开始探究生命的秘密。傲慢的人,必须被奉献成为科学的牺牲品,这是神的旨意。为了让她乖乖的,最好事前放血。”

萨塞茨其从教室讲桌、我这里看不到的后方拿出电钻。一打开电源,电钻的尖端就发出尖锐的金属声,开始运转。萨塞茨其看了电钻一眼,确认它在转动,就把尖端抵住雕像的腹侧。电钻钻进体内,声音变钝,他双手我住的机械部分也慢慢接近雕像。

他计算好时机,迅速拔出电钻,红色鲜血染红白色身体,同事啪地喷出一道血线。萨塞茨其这次从讲桌拿出宽口玻璃瓶,在出血的的地方把血盛装起来。鲜血啪啪地一边发出声音一边流入瓶底。

接下来,他又在雕像另一边的腹侧、胸部、下腹等地方,用电钻钻洞,让血细细地喷溅出来,然后在个喷溅出来的地方方玻璃瓶接血。维纳斯雕像,到处都用红色水柱喷溅而出,站在那里,就像一座诡异的喷水装置。

“为了了解生命的秘密、神的语言、做出人形泥偶,因此有必要肢解人体。唯有经过肢解,人类才会暴露秘密。”

这次,萨塞茨其手上拿着旋转的电锯。电源一打开,发出比刚才电钻更刺耳的声音。

“一切齐备的人体,只不过是隐藏神的秘密的面纱。安定会阻碍进步!”

然后萨塞茨其把旋转的电锯随意的压在维纳斯的腿上,发出“吱”的强烈金属声,血像红色喷雾一样飞散开来。仔细听,才发现那原来是女人的惨叫声。金属声变成了女人的哭喊声,这个声音变成激烈的惨叫,越来越大声,尖锐得让人想捂住耳朵。

当我回过神来,发现维纳斯的白色雕像,居然变成芮娜丝。她全身到处喷出鲜血,没有双手的芮娜丝,摇摇晃晃地站立着。

惨叫声停歇时,它的脚从大腿根部被锯掉,慢慢往前方倒下去。接下来,只剩一只脚的芮娜丝也站不稳,慢慢地往相反方向倒下去。

地板早就变成蓝色塑胶垫了。芮娜丝倒地的身体,不断痛苦地挣扎、蠕动,同时血也继续不断喷出来。蓝色垫子伤的血洼,也不断扩大。

萨塞茨其把双手插进芮娜丝的头发里,用力旋转她的头,一直转,就想要打开大型栓子一样,她的头一直在转动。她的头原来也是螺丝式的。终于,她的头被旋转下来了,掉在蓝色塑料垫上,然后慢慢滚,滚到垫子边缘。

萨塞茨其说:“什么东西可以让人类的科学进步?是战争。什么东西可以让医学进步?是死刑和人体实验。”

我听了他的话,吓得惊醒了过来。

B

隔天,我有去乌普萨拉大学找洁谈谈。我心中有很多疑问,有的当然和案情有关,也有其他的问题。

“菲律宾这个国家。是说英文的吗?”我问。

“嗯,可以这么多。”洁点点头说。

“但是居民的名字,好像全部都是西班牙名字。”

“嗯,没错。”

“芮娜丝是塔加洛语,难道没有菲律宾式的名字吗?”

洁摇摇头,笑着说:“没有吧。据说盖达的部分组织就藏身在菲律宾。”

“啊,对哦。”

“这个国家的背景非常复杂。”

“你是指历史?”

“没错,十五世纪时伊斯兰教传入菲律宾。当时,民答那峨完全伊斯兰化。只是当时还没有统一全岛的政府,于是盖达组织和回教建立起关系。十六世纪,麦哲伦在环游世界途中来到宿雾岛,他以西班牙国王的名义发起战争,战死在当地,后来西班牙派遣征军来袭,攻陷马尼拉,此后的三百年,菲律宾就变成西班牙的殖民地:而菲律宾这个名字,是从当时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来的。”

“是这样子的啊?”

“所谓的菲律宾人,原本是指在菲律宾出生的西班牙人。”

“喔。”

“西班牙人为了统治全岛,半强迫地要居民从伊斯兰教改姓天主教,所以现在岛民有九成是天主教徒。而且为了加快统治脚步,西班牙人还逼岛民把名字全部改成自己好记的西班牙名字。”

“啊,是吗?然后呢?”

“当时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所以菲律宾虽然在亚洲,但国民却都取西班牙名字。”

“嗯。”

“到了十九世纪,名为卡的普南的秘密团体武装起义,独立战争开始。当西班牙人对这种活动束手无策时,美国从中介入。然后用两千万美金,把菲律宾从西班牙人手中买过来。”

“哇,有这么过分的事啊。”

“没错。两个大国没有事先知会菲律宾人,就擅自进行买卖。而美国靠武力让菲律宾革命失败,此后的五十年,菲律宾有沦为美国的殖民地。现在菲律宾说英文就是当年遗留下来的结果。”

“嗯。”

“到了二十世纪,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人赶走美国人,曾短暂地统治过菲律宾。战后,好不容易才独立成菲律宾共和国。这就是菲律宾的历史背景。”

“原来如此,所以各国的文化侵入,层层相扣。”

“欧洲也有很多这样的国家,但是岛国特别容易发生这种情形,因为军队可以靠船调度。”

不久,八打雁警察局的里柯警官,把裘裘·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送过来了。洁看了那个地址之后说,他住在民都洛岛的养老村。马上打电话过去,对方很快接起电话。可能里柯事先照会过拉莫斯了,他接到洁的电话一点也不惊讶。但是他年纪很大,洁和他对话好像有点吃力。他好像听不太懂洁说的话,洁好像也听不太懂他的话。

“你那里是民都洛岛的养老村吧?”洁问。

为了能让我也听得到拉莫斯的声音,洁把电话切换成免持听筒,只听见老人以很难听得懂的声音给力肯定的答复。

洁放下听筒,开口说:“你住的那个地方,有没有美国人的别墅?”

“外国人的村子和我这里有点距离。那里是小木屋,我们的是公寓的样式。”拉莫斯说。

“弗兰哥·塞拉诺命案发生时,我认为名叫米歇尔·巴迪和克利斯朵夫·戴生的美国大学教授,在那个美国人的村里都有房子。”

“这我不清楚,等一下你问那里的社区好了。只要跟他们说我的办公室电话,他们应该就会知道。那里也有外国人专用的社区办公室电话。”

然后,老人把电话号码告诉我们。洁一边向他道谢,一边把它抄下来。

“里柯应该已经告诉过你了。我现在是从瑞典的乌普萨拉大学打电话给你的。有关弗兰哥·塞拉诺的螺丝事件,我想问你一些细节,可以吗?”

“那是好久以前的案子了…………”前刑警说。

“无论是大大小小的事情,只要是你还记得的,都请告诉我好吗?”

“可是……我看,还是由你来发问吧。”

“死者弗兰哥·萨拉诺,是归化的菲律宾人,对吧?”

“对。”

“是透过结婚而归化的吗?”

“对,当时这种方式比较容易。”

“你见过他的妻子吗?”

“葬礼上正好有机会见到。”

“她是怎样的人呢?”

“看起来是个普通的女人,但好像不是很正经。”

“她的职业是什么?”

“她说是经营餐厅的,但我觉得她开的可能是酒廊。总之,就是那样的类型。”

“你调查过弗兰哥的背景吗?”

“大致上查过。他是被害人,和黑社会好像又没有关系,所以调查很快就结束。反正案子当下就解决了,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

“弗兰哥是有钱人吗?”

“嗯,好像满有钱的,但存款不至于多到吓人,大概足够买一间大房子吧。”

“那些钱到哪去了?”

“应该是给他太太了。”

“查过他的不在场证明吗?”

“查过,没问题。案发时她一直在一堆客人面前。只是弗兰哥的钱,有一大半都变成巴拉旺百货连锁店的经营权了,所以她也继承了那些产权。”

“所以,她还是拿了很多钱咯?”

“没错,但之后公司就经营不善。生意失败后,马上转手给别人。她既没有经营能力,也没有经验。”

“弗兰哥在菲律宾的东西就只有这些?”

“他还买了很多芮娜丝上班的制鞋厂的股票,所以弗兰哥应该也是重要干部之一。”

“那些股票也被他太太拿走了吗?”

“对。”

“巴拉旺百货连锁店,是他从发现尸体的劳洛·李吉尔手上买过来的,对吧?”

“对。”

“劳洛是怎样的人?”

“没什么特别问题。他工作认真,大家对他的评价都很好,还白手起家创立了巴拉旺百货连锁店。”

“他是菲律宾人?”

“对,但我忘了是他,还是他爸爸是在欧洲出生的。之后就和弗兰哥他们走得很近。”

“草创期间就开百货公司?”

“不,一开始是很小的店。餐厅展示柜里不是都有食物模型吗?他们原本就是从做那种模型的公司起家的。他说曾去日本进修,制造那种模型的技术,当时日本是最先进的。他从日本学成回来后,菲律宾还没有那种公司,所以他一手包揽了所有生意,赚了大钱,然后把公司规模扩大。接着他又收购大型餐厅,餐厅赚钱就开连锁店,然后又在餐厅附设沙利沙商店,卖起了日用杂货和食品。这有让他大赚一笔,于是就开了巴拉旺百货公司。这是他的发迹史,他是八打雁的传奇人物,在业界人尽皆知。”

“他是八打雁的人?”

“是的。他第一家公司叫做里扎耳食品模型股份有限公司,就在拉皮尔大道上,他就是从那里发迹的。”

“案发当时也是吗?”

“不,当时他已经不做食物模型了。我想那里早就变成百货公司的仓库之类的用途了。”

“他现在人呢?”

“我完全不知道。他从经营的一线退下来,在某个地方过隐居生活,也许已经死了。反正他退休以后,经济应该也很充裕。”

“嗯。作案用的是S&W公司的连发式左轮手枪,子弹是点三八口径的,对吧?”

“后来凶抢出现了。”

“芮娜丝拿在手上,对不对?”

“芮娜丝是凶手吗?”

前刑警听了好像很意外,一时答不出来,然后哼了一声说:“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当时我只是逮捕射击我搭档洛贝特的凶手而已,判她有罪的是法院。”

“但是,问口供的应该是你们吧?”

“那个女的什么也没对我们说。至少就弗兰哥.塞拉诺的案子和她自己的关系,她都三缄其口。”

“在法庭呢?”

“在法庭上也一样。”

“为什么?”

“不知道。”

“她为什么要躲在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如果她是凶手,应该会逃走吧?”

“我沒有任何想法,席皮特也沒有回答这个问题。”

“她不是凶手,为什么要对刑警开枪?”

“不就是因为她是凶手吗?至少逮捕她时,我是这么想的。”

“她当时对你的搭档开了一枪,对吧?”

“对。”

“她拿的手枪,弹匣里只剩一颗子弹。对不对?”

“预备的子弹呢?”

“她没带。”

“弗兰哥.塞拉诺中了三枪,办公室客厅墙上有一颗子弹,然后洛贝特也中了一枪。子弹的去向是这样的吧?”

前刑警沉默了一下,说:“不,现场墙壁上的子弹,不是那把枪射出来的。”

他的话真是出人意表。

“哦?是吗?警察学校的教科书上,写着是从同一把手枪射击出来的子弹。”

“它写错了。口径是一样,可是弹道不一样。那是另外一把手枪射击出来的子弹。”

“你是说同型的手枪?”

“嗯。”

“同一厂牌?”

“有可能。当时那种枪很普遍。”

“嗯,墙壁上的子弹不一样啊……这么一来,我就渐渐了解了。弗兰哥的办公室里有手枪吗?”

“没有。”

“嗯。”洁思考了一下,然后问:“芮娜丝.席皮特只有一只手,对吧?”

“对,没错。”

“义手呢?”

“义手拆下来了。她把义手拆下来了,夹在腋下。”

“夹在腋下?”

“对。”

“她把义手夹在腋下?”

“为什么,她为什么不把义手装上去?”

“我也不知道,总之她当时只有一只手。”

“对于这件事,她有没有说什么?”

“席皮特什么都不肯说,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进监狱了。”

洁听了,又沉默了一会,继续说:“我想再确认一次,她在法庭上什么都没有说?”

“对,审判期间都是如此。”

“被捕后的侦讯呢?”

“被捕后暂时没办法侦讯,因为她没有意识。她中弹了,被送到警察医院,是我开的枪。四天后才能开口说话,但是却什么也没说,一句话也没说。”

“有没有说自己是无辜的?”

“没说。”

  “嗯,她保持緘默的理由是什麼?”

“不知道。”

“她不讲话不是会被当作凶手么?”

“她已经被当作凶手了。”

“她和死者之间的关系呢?听说有过争执。”

“她是他婚外情的对象。我刚才说过,弗兰哥有个分居中的妻子,也许是为了保有公民权才没有离婚吧。总之他有妻子,所以不能娶席皮特。”

“席皮特呢?”

“咦?”

“你们查过席皮特的户口么?”

“席皮特?那倒没有……”

“没关系,不好意思。还有呢?”

“我想席皮特当时还未成年。她好像本来是劳洛.李吉尔的女朋友,而且留言说,弗兰哥向劳洛把她买下来。”

“用钱买?”

“说来是有一点特殊的做法,弗兰哥可能认为这样做的话,劳洛的心也不会动摇。”

我一听,想起了菲律宾被西班牙卖给美国的事。

“劳洛也是把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卖给弗兰哥了吧?”

“没错。”

“顺便把女人也卖了?”

“对。”

“就像百货公司的附件一样吗?”

“弗兰哥这个人似乎就是会做这种事的人。对他而言,凡事都像做生意,用钱就能解决一切。”

“如果结婚是为了拿到公民权,那是当然的。”

“劳洛有经济困难么?”

“这个嘛,不管是百货公司的经营还是私生活似乎都穷途末路了。因为事业扩充太大,据说还有负债,不过当年大环境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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