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朋友有什么不好?难道像我们这样才好吗?”听完我的叙述,他尖声笑。
我不置可否。我知道只要我们在一起,他的心就不会安宁。
他没告诉我,当我不在他身边时,他都干了些什么,但是我能猜出来,我只是从来不说,也不问。我厌倦了争吵,人生短暂,我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想即使我们什么都不做,只是一起在茶馆里坐一会儿,默默喝一杯茶,也是一种幸福。
然而我没料到,我终于还是不得不面对这一切。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在发高烧,我想带他去看病,他拒绝了,还拒绝我接近他,当我想用手去试探他的额头时,他惊慌地躲开了。我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其实之前,我就已经有所察觉,自他从泰国旅游回来后,他就以各种理由躲着我。那天,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他得了艾滋病。他去泰国的时候,玩得太疯了,回来后就发现不舒服,那时他心里就有怀疑,后来他用假名去作了检查,得到了确认。那天晚上,他再次向我提出分手,我明白他是不想传染给我。然而就在我追问他之前,我就已经作了决定,我告诉他,我会留在他身边。我还记得,听了我的话后,他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我,然后走过来,“对不起。”他轻声说,接着他拉了下我的手,又马上放开了。
接下去的一段日子,我开始照料病中的他。我无数次劝他去医院接受正规的治疗,但他都拒绝了。他反复跟我说,他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丑事,他不想变成别人的谈资。我知道,他如此坚持,也是考虑到了我的因素,因为一旦我们的事败露,影响到的不仅是我,还有加英和致远。可那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我告诉他,我可以跟加英离婚,我当时想,只要能救他,怎么做都可以。但他马上就搬出一大堆他从图书馆找来的资料,他想说服我,即使他被送医,死亡的几率仍然很高。“既然都要死,何必要死得那么难看?”
但是,难道就这么等死吗?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于是,在最初的几个月,我们总在反反复复地争论这件事,有一次,我试图偷偷打电话给卫生局,想让他们强行把他送去治疗,但很不巧地被他发现了。他用刀顶着自己的脖子,威胁说假如卫生局的人敢走近他的房子,他就立刻自杀。我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于是只能放弃。
后来,他说他需要呼吸新鲜空气,想住到郊区去,我便帮他把公寓卖了,在郊区买了一幢有院子的小房子。我那时没想到,他已经把什么都计划好了。
他的病来势汹涌,几个月的工夫就让他整个人都变了形。虽然,他几乎没断过抗菌素,我每次去也强迫他吃新鲜水果和蔬菜,有时候还榨果汁给他喝,但这些都抵抗不了病菌的攻势。今年11月的时候,他就已经病入膏肓。我替他请的护工说,他几乎每天都会呕吐和昏厥。到12月初,他已经瘦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皮肤则大面积地溃烂,无论擦什么药膏都无济于事。然而,尽管如此,他的意识却一直很清醒。
去世前,他付了双倍的工钱给护工,解雇了她。等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很理智地告诉我,他已经趁我不在的时候,从银行里陆续取出了他所有的钱,他要把这些钱都留给我。接着,他提出了最后的要求,让我将他秘密埋葬。他说,我无须搬运尸体,只要将他就地埋在院子里就行,而这就是他当初买下这房子的目的。他把这里当成了他最后的归宿。
三天后,他就去世了。
我永远记得,他最后一刻的神情。那天我替他洗完头后,他躺在床上,朝我招招手。我走了过来,看见他的嘴在蠕动,便俯下身去听他在说什么。“抱抱我。”他说,我听了好久才听清这句话。我张开双臂,紧紧将他抱住,这是八个月来,我们第一次如此亲近,然而,他跟八个月前已经判若两人。他轻得只有过去一般的分量。他变小了,就像孩子一般钻到了我怀里。我仿佛听到他在我耳边低语,但这次我无论如何都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我以为他要喝水,或是想吃一片苹果,而等我放开他,想问他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虽然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结果,我也曾一百遍一千遍想到过类似的场景,我甚至已经计划好了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做,但是,当我真的身临其境时,却还是惊慌失措,完全失去了方向。我记得我撒腿跑出门去,我知道在那种时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帮我,那就是加英。而等我奔到家门口时,我已经平静了下来。我小心地擦干眼泪,敲响了房门。我不想让致远看见我的狼狈。
加英自始至终都知道晓天的存在。他患病的事,我也不曾瞒她。所以,她跟我一样,也早就预感到了这一天的来临。那天清晨,她听了我的叙述后,便马上跟我一起去了晓天的房子。我们并没有将他就地掩埋,因为加英告诉我,那地方可能会被动迁。我当然不希望推土机的隆隆声惊动晓天的长眠,更何况,假如他们挖到尸体,会产生很多别的问题,所以最后,我们将他的尸体装在一个箱子里,带到了更远更偏僻的山区。我们把他安葬在一片幽深的林子里,虽然没有立墓碑,但是我记得在他的墓旁有两颗枝叶茂密的山毛榉。我还在树上刻了一个大写的Z作为标记。我想有一天我会回来看他。
在那之后,我将晓天给我留下的三十万元存入了致远的账户。我知道善待她的儿子,就是对加英最好的感激。
加英得知有那笔钱后,曾经感叹,她的运气没我好,因为晓天至少给了我回报,但她呢,穷其一生爱的人,不仅什么都没给她,而且,她永远摸不透对方的心。
加英跟我结婚后,仍然抱着跟那个人结婚的念头。因为她生完孩子没过两年,那个男人又来找她了。加英每次跟他幽会,回来后都会坦白地告诉我,她还求我答应,假如对方原因跟妻子离婚,跟她结婚,我得成全她。我一直希望她能幸福,所以当然毫无犹豫地答应了。我还对她说,我时刻等待着她的好消息。然而,加英到死都没有等来这个好消息。其实,在她跟这个男人纠缠的这十几年中,那个男人离过婚,但他选择的对象不是加英,而是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女人。我听加英说,那个女人的哥哥在区委当领导。
那件事让加英差点再度寻思,还好那时致远已经五岁了。她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我总是让致远跑去叫她。致远跟在她屁股后面,妈妈妈妈的叫,终于把她的心叫软了。她最终还是放不下可爱的孩子,选择活了下来。我本来以为,加英从此会跟那个男人断了联系,可没想到,那人再婚后,没过两年,他又再度出现在加英身边。这次,他给了加英一点小恩惠,他提升加英当了楼面经理。加英是很容易满足的人,她以为那是他还爱她的表示,为此,她很轻易地说服自己理解了他之前对自己的背弃。并且,从那以后,她就决定当这个男人一辈子的地下情人,那时她知道她已经永远不可能成为他堂堂正正的妻子了。这是加英的选择,我无权过问,但我心里看得很清楚,从头到尾,那个男人就没有喜欢过她。他从来没想过要娶她,她充其量只不过是他的泄欲工具罢了。因而当我在策划报复的时候,我一开始就想到了他。
我跟加英结婚的时候,他来参加过婚礼,后来我也去他们商场接过加英下班,所以,他早就认识我。加英从来没把我的事告诉他,所以,他一直纳闷我为什么会娶加英。他曾经问过我类似的问题,我当然说了一大堆加英的好话,那时,我是希望提醒他,加英真的是他最好的选择,我希望他能娶加英为妻,了却她的心愿,然而,他显然是错会了我的意思。他以为我很傻,以为是加英欺骗了我,以为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当我告诉他,我有他们幽会的证据时,他才会如此惊慌失措。我约他跟我一起去外地旅游,顺便谈一谈他该付给我多少致远的抚养费,他马上就同意了,他很怕我会闹到他家里去,看得出来,他很怕他的第二任妻子。
他按照我的提议,跟家里和单位说那是他跟老同学约好的聚会。那天晚上,他说火车是半夜的,得先去朋友家集合,就离开了家。他到我家后,我便按计划用一本英语辞典打昏了他。然后,正如莫兰说的,我给他换上我的衣服,抬上了床。一切都在计划中。假如致远不出现的话,我想事情也许会更顺利一些。但是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我低估了情绪的力量。我也没意识到,致远是一个17岁,初尝爱果的男孩。那是一个容易发疯的年龄。
致远的不期而至迫使我不得不先灭了火,然后弄醒了李建立。他那时脑子还昏沉沉的,我跟他说什么他都信,当然,他更没注意我给他喝了什么。大概是浓度太高的缘故,他死得比我想象的快得多。他死后,我便到隔壁的卧室化妆,那时我已经想好怎么处理被我打昏的郦雯了。
应该说,她的确是个美丽的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感觉她对大部分男人都会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她的举手抬足间总好像在说,我喜欢你,但我不需要你。我见识过这样的女人,很多女演员都非常擅长表现这种气质。可对我来说,这真是再俗气不过了。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当初我会选择加英的缘故。
要说她的表白,我一丝一毫都没感动过,那是说谎。其实,她曾经不止一次说她爱我,想跟我在一起,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也曾动摇过,但只要我一想到她谋杀了加英,并用如此卑劣的手法害过致远,我的心就立刻变得像石头一样硬。更何况,事实上,我也没看错她。当她看见床上那个着了火的男人时,就像我预见的,她根本没想过要救他,相反,她还加了把火。她发现了我放在厨房里的大瓶汽油,立刻就用上了。
莫兰又猜对了,假如那天晚上她真的去验证死者的身份,我也许会将她烧死在屋里。可是,她只是叫了两声我的名字,当“我”没有搭理她后,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便开始惊慌失措地寻找起那份保单来。
想来真是好笑,一个多小时前,她还紧紧搂着我的脖子,向我索吻,企图向我表明,她有多爱我;可当她发现我已经不在人世后,她竟然马上就准备当保险受益人了!我觉得,让她就此死去实在是太便宜她了。
我很高兴,能在法庭上打得她抱头鼠窜。后来一想到她那天的狼狈样,我就想笑。那天真过瘾!
“表叔,莫兰的信能让我看一下吗?”致远显得忧心忡忡。
“当然不行。那是她给我的信。”我塞了一根口香糖在嘴里。
“她跟你说了些什么?”
“她祝你一路顺风,让我好好照顾你。”
“就这些?”致远半信半疑。
“对,就这些。”我不打算再跟他啰嗦了。我决定一下飞机,就买个打火机到机场的厕所把它烧了,“她真的没说什么。好了,快回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想睡一会儿。”我夸张地打了个哈欠。
“我能跟你坐在一起吗?”致远问道。
“不行。我喜欢一个人。好了好了,快走吧!”我故意装作不耐烦的样子赶他。我买了两张座位分开的机票,就是为了离他远点。怎能让他坐我旁边?
致远无奈地看了我一眼,终于走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每次听到致远喊我表叔,总让我想起晓天。
第一次扮演晓天,是在他死的那一天。加英跟我回到那间郊区小屋,看到晓天的尸体后就提议将小天送到更远的山区去。可如果这样,我们带去的箱子就太小了,于是,我们决定一起去市区买箱子。出门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假如有人看见我跟加英提着大箱子离开,而从此之后,晓天就没了影,这难免会引人怀疑。所以,倒不如假扮晓天堂堂正正地离开这里。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加英,她非常赞同。
我想到晓天柜子里的假发。他去世前头发脱得厉害,我就替他买了一个金黄的假发,他一向都喜欢色彩鲜艳的东西,他常说,每次戴上它,就感觉又回到了过去。
我戴上假发,穿上他的西装跟加英一起来到市区。巧的是,那天我们在车站碰见了过去的老相识,老刘。他没上来跟我打招呼,但我看见了他。我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真的把我当成了晓天。
我想,假如没有这次经历,我恐怕没胆量在以后的日子里当着那么多人,甚至是致远的面扮演晓天。
莫兰说得不错,这是我一生中最困难也是最成功的演出。
有了这次经历,即使这辈子我永远无法获得最佳男主角奖,也无关紧要了。
我想,等致远进了学校,我便找个地方隐居起来,我会用我的本来面目继续生活。假如哪天,我想念这个小子的时候,就再以晓天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
但愿他永远都认不出我。
“表叔。给你。”致远又出现在我面前。
“这是什么?给我的?”我看着他递给我的一包薯片发愣,现在我看见这玩意儿就想吐,我再也不想吃它了。可是,面对致远真诚的目光,我只能接了过去。
“是我昨天买的,我知道你喜欢。好了,不打搅你了。”他说完笑着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我手里捏着薯片袋子,眼睛不由浮现出十年前的情景。
那天我生日,致远用他自己攒的零花钱给我买了一包烟。本来我想拒绝的,因为它明显是包假烟,而我正准备戒烟,但极爱你过却对我说:“儿子的礼物,无论是什么你都要接受。”无奈,我只能当着致远的面,硬着头皮,给自己点上了一支劣质假烟,等他一回头,我便把它掐灭了丢尽了水池……
从我的座位正好可以看见致远的后脑勺。我暗自叹了口气。
好吧,儿子的礼物。无论如何都得接受。
我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拆开了薯片袋子。
【全文完】
《蓝戒之谜》作者:鬼马星[出书版]
文案
付远的母亲是个女巫师,平时以算命为生,经常替人看相。某天,莫兰和付远一起回到家,发现她倒卧在客厅地板上,已被人杀死。不久之后,付远作为第一嫌疑人被警方带走。
莫兰不相信付远杀了人,她和刚刚成为刑警的高竞,通过走访付远母亲的邻居和客户,最终锁定了两位嫌疑人。只是这两位嫌疑人竟然是一对长相酷似的兄弟,他们同进同退,相互掩护,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呢?
1.紧闭的房门
下课了,在两排以外的课桌前,付远正在默默收拾书包,莫兰犹豫是不是该上前跟她搭讪。虽然是同班同学,但她还从来没跟付远说过话。假如不是因为一周前发生的那件事,她永远不会想到要跟这个全年级最邋遢的女生搭话。更何况,在她的印象中,付远阴沉得就像大雷雨前的天空。她好像从来没看到付远笑过。
付远是去年夏天从上一年级留下来的。她第一次跨进教室的时候,莫兰还以为是个男生。她的头发极短,大夏天,上身穿着件藏青的男式罩衫,下身则是条深色长裤,一脸汗水,漆黑的脸上满是油光光的汗污。老师没有为她作专门介绍,只是指了指教室的一个角落,冷淡地告诉她,她的位子在靠墙的最后一排。付远朝那位子走去时,莫兰听到老师在小声嘀咕,“这么热的天,怎么穿成这样?”所有同学的目光齐刷刷转向付远,有的开始窃窃私语,有的则充满嘲讽地小声笑起来。
莫兰有点同情付远。她觉得新同学即便不受欢迎,也不应该受到歧视,但当付远走过她身边时,一股酸酸的体臭钻人她的鼻孔,她还是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她是几天以后才从同桌赵蜜那里知道付远是女生的,当时她吃惊得差点把一根鸡骨头咽进喉咙。
“她,她,她是女的?真,真的?”她迫不及待提出的问题淹没在一片剧烈的咳嗽中。
“嘘,小声点!当心被她听见!”赵蜜放下筷子,一边给她拍背,一边神秘地说:“我知道她的事多了,你想不想听?”
莫兰就是那一天才知道付远的母亲原来是个“巫婆”的。
这是赵蜜的说法,“她在照夕路菜场摆个中药摊,卖药的时候还兼给人算命,听说还挺准呢!我家一个邻居在她摊上买罗汉果,让她给自己老爸算个命。她掐指一算,说今年春节是个关口。哈,你肯定想不到,那个老爹年初一早上吃了个大号的芝麻汤团,就这样被噎死了!真的死了!”
赵蜜的话让莫兰好奇心顿生,于是在一周前的某个下午,她自己也偷偷去了一次照夕路菜场。可自从那次见面后,她就后悔不迭,并一直想找付远帮忙。
看见付远背上书包,步履松垮垮地走出教室,莫兰终于鼓起勇气追了上去。
“嗨,付远。”
付远对她的招呼充耳不闻,自顾自低头朝前走。付远的走路姿势,起初常让莫兰怀疑她是在地上寻找她弄丢的东西,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种人生态度,她在表明她拒绝跟任何人交往。可莫兰想,付远这么做完全多余。因为在她拒绝别人之前,她早就被别人拒绝了。在学校里,付远一个朋友都没有,她就像一只奄奄一息的病猫,很多人连看她一眼都觉得是浪费时间。
“付远,我有事找你。”莫兰跟上了她的脚步,虽然她也不喜欢这个人,但她有迫不得已的理由必须找她。
付远低头走出了校门,一直到莫兰再次追上她,她才停下脚步。
“什么事?”从她的嘴里含含糊糊地飘出三个字来,声音倒是比莫兰想象的要好听一些。这是她们第一次说话。
“上周我去过照夕路菜场,我看见你妈妈了。”莫兰急不可待地开了口,但她的开场白并没有引起付远的兴趣,后者只是漠然地瞄了她一眼道:
“哦,她本来就在那里。”
“我找她算命了。”
这句话才让付远抬起了头。
“嗯,我只是觉得好玩。”莫兰朝她笑笑。那次莫兰其实是想找付远的母亲邱小眉算两件事:一是自己期末考试的成绩是否能进入前十名;二是,她去年认识了一个大她五岁的年轻男子,她很想知道,自己跟他会不会有将来。“我让她给我算算命,有人说她算得很准……”
“她向你要了多少钱?”付远突然打断她的话,问道。
莫兰一惊,没开口。
“算命时你钱带够了吗?”付远别过头来盯着她,“你是不是给了她什么东西作抵押?”
期末考试常年保持全年级最后三名的付远,并不是个白痴。
“我给了她一枚戒指。”莫兰只得承认。那枚蓝宝石戒指是妈妈给她的十五岁生日礼物,凑巧那天她放在书包里。
“戒指?值多少钱?”付远问道。
“值多少钱我不知道,但那是真的宝石。那天我带的钱不够,你妈妈说,戒指先押在她那里,以后用钱去换,可是我去菜场找过她好几次,她都不在……”
“她最近身体不好。”付远低头又开始朝前走。
莫兰追上了她。
“所以我得跟你一起回家,我想找你妈妈把戒指要回来。”
付远把书包甩在身后,埋头走了好几步才回答她:
“你想来就来吧。不过,她会不会把戒指还你,我可不管。”
“那……好吧。”
莫兰跟上付远的脚步,心里盘算,假如邱小眉不肯把戒指还她,她只好求助一个月前刚刚当上刑警的高竞了。她就不信看到警察,邱小眉还敢耍赖。
付远的家在照夕路菜场的后门,一条名叫彩屏路的热闹小街上。那里多是穿着睡衣四处游荡的男男女女,街的两面均是年久失修、没有卫生设备的老房子和各式小店。付远就住在那条路上唯一的钟表铺旁边的弄堂里。
莫兰跟着付远走进弄堂。付远从书包里掏钥匙的时候,忽然开口跟她说话:
“我家不怎么样,你真的要进去?”
莫兰不明白这个“不怎么样”是什么意思,但她还是很坚决地点了点头道:“我既然来了,当然要进去。”她心想,除非你不让。
付远倒没这意思,将钥匙插入锁孔之后,立刻打开了门。
进门的地方是个又脏又小的厨房。地板黏糊糊的,简陋的木桌上放着一把韭菜,几个鸡蛋,两个番茄和一棵大白菜。水池里有几个没洗的脏碗,三五颗饭粒和褐色的酱汁黏在饭碗上,好像已经发干发硬。水池边的垃圾桶里散发出一股难闻得蒜臭味。这是莫兰最讨厌的味道,她禁不住屏住气息,心想,这里还真的是“不怎么样”。看来付远的邋遢是遗传的,做妈妈的假如从来都不打扫房间,女儿还会好到哪里去?
莫兰跟着付远穿过厨房,径直进入到黑暗的走道。经过一件两平方左右的厕所,便是一间过道式的房间,那里靠墙放着一张单人床。付远可能平时就睡在这里,她把书包朝床上一扔,随后走到了里屋的门前,房门关着。
“笃笃笃――”付远开始敲门。
没人答应。
“笃笃笃――”付远又敲了几下,屋里仍然没有反应。
“你妈妈会不会不在?”莫兰不安地问。
付远地头看向地板。莫兰发现门口放着几双外出穿的女鞋。一双黑色的鸡皮鞋放在两双花哨的亮漆皮鞋中间,左边那双皮鞋上的蝴蝶结特别醒目。
“她没出去。”付远看着地上的鞋说道。她重重拍门。
屋子里没人回应。
“她会不会在睡觉?”莫兰问。
付远没有回答。她退后了一步,“砰”的一声,朝门上狠狠踹了一脚。门上出现一个大鞋印。她的粗暴举动把莫兰吓了一大跳,她还没反应过来,“砰!”又是一脚。
但里面却没有丝毫动静。
付远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那扇门。嘴唇的棱角显出莫兰从未看过的阴狠冷酷。
莫兰小心翼翼地问:“她……她会不会真的不在……”
“砰!”踹门声打断了她的话。
那一脚仿佛踢在莫兰的心上。她的心怦怦直跳。虽然她非常想见到邱小眉,但这样的场面并不是她乐于见到的。所以当她看见付远握着一个花瓶准备砸向那扇门时,她连忙拉住了付远的胳膊。
“付远,你妈不一定在里面!这么大响动,她不可能听不见……”她正想说,我们可以再等等,也许她出去了,付远却回答了一句让她始料不及的话、
“我已经两天没看见她了。”
“什么?”
“前天晚上她进去后,我就再也没看见她。”付远盯着那扇门,沉默良久,才从薄薄的嘴唇里吐出一句话来,“她说她病了。”
病了也不至于两天不路面吧?
“你有备用钥匙吗?”莫兰问。
付远摇头。
“只能从里面上锁吗?”莫兰又问。
“嗯。”
“那,你能肯定你妈在里面吗?”不知为何,问出这句话时,莫兰觉得心里吹过一阵凉风。
“嗯。”付远低头踢了一脚地上的几双鞋。
付远的态度让莫兰很不安。邱小眉在里面吗?付远为什么如此肯定?是因为那些鞋吗?如果邱小眉真的在里面,即便她正在蒙头大睡,那巨大的踹门声也足以把她从梦想中惊醒。假如她被惊醒了,她为什么不出来应门?难道她是想逃避归还戒指?可是,随便搪塞个理由把她支走,岂不比装聋作哑更高明?
屋里没开灯。现在是下午四点,虽然外面天还亮着,但不开灯,在屋子里是什么都干不成的。邱小眉在黑暗中干什么?
莫兰和付远站在过道里,望着那扇紧闭的门,一筹莫展。
“我们去找个锁匠吧。”最后,莫兰提议。
“不用。”付远道,她快步走到床边,撩开床单,从床底下拉出一个纸箱来,利索地从纸箱里拿出一把螺丝刀。莫兰以为他要撬门,谁知,她迅速跑出门去。莫兰满怀狐疑地跟了上去。
原来付远是绕到了屋子的另一头,那里有个公共花坛,邱小眉那扇布满灰尘的玻璃窗就隐藏在一大片绿色植物中。付远用螺丝刀轻松地撬落防盗窗下面的一颗钉子。随着钉子的脱落,整个防盗窗立刻摇晃起来。她将防盗窗向斜上方一推,防盗窗下面露出一个空当,她灵巧地钻了进去。看见她在窗前站定,接着将螺丝刀插入紧闭着的窗子下缘,又是轻轻一撬,窗户离开翕开一条两公分左右的缝。她把眼睛贴到了那条缝上,蓦地,她的身子一抽。
“你妈在吗?”莫兰紧张地问道。
付远默默望着屋内,隔了几秒钟才回答:
“你站到前面去,我爬进去给你开门。”她说完便抬腿跨上窗棂,钻进了房间。莫兰想朝窗户里张望,但窗子立刻就被付远从里面关上了。
莫兰来不及细想,心神不宁地绕到前面,重新进入付远的家。当她再次走入那条黑暗的走道时,付远已经打开了里屋的门。
“你妈到底在不在里面?”莫兰胆战心惊地问道。
“你自己看吧。”付远给她让开了一条道。
其实,付远在窗前的那一抽,已经让她有了心理准备。但当她壮起胆跨进屋时,她还是被吓得魂飞魄散,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她看见邱小眉平躺在地上,眼睛睁得很大,一把菜刀横插在她的脖子上,她的腮帮子不自然地上鼓,脸上、受伤、衣服上全是零星的血污……
莫兰双腿发软。她别过头去,看见付远正低头盯着那几双鞋。
“你在干什么?快点报警啊!”她声音发颤地嚷道。
“我家没电话。”付远不紧不慢地答道。
她在黑暗中,抬头望着墙上的日历。
“那……我去隔壁借电话。”莫兰来不及琢磨付远的怪异行为,逃也似的奔出了付远家。她觉得脑子发懵,鼻子发酸,真想号啕大哭。她现在真后悔去找那个女人算命,更后悔来付远家要戒指。她想,要是早知道会目睹如此恐怖的场面,她宁愿骗自己说,戒指已经掉了。
2.怪异少女
高竟永远忘不了1995年4月3日他第一次进入凶案现场时的情景。“邱小眉案”是他人生中接触到的第一件凶杀案。接警时,他没想到报警的是他的好朋友莫兰。他只知道,有个女高中生结结巴巴地打电话给110说,在彩屏路38弄2号101室内发现一具女尸。那地方正好在他辖区内,于是他就跟着两位他的带教刑警及两名法医一起出发了。
他们赶到时,钟表铺的门口有两个学生在等他们。他一眼就认出,穿着灰色小外套,把长头发梳在脑后的那个是莫兰。在她的旁边,有个剪短头发,穿男式外套的学生岔开腿坐在石阶上,一脸漠然地盯着地板。知道他们几个走近,那个学生才蓦然抬起头,朝他投来充满怀疑的目光。后来高竟才知道,这个不太友善的假小子就是莫兰的同班同学,被害人的独生女儿,庆北中学高一(3)班的付远。
莫兰看到他,仿佛看见救星,但可能是顾忌他身边还有其他人,她克制自己没有跟他打招呼,而是迎向另外两位刑警,并马上开始回答他们的问题。他看见她眼中泛着泪光,神情委屈,不尽心中恻然。
“是你报警的吗?”李健问道。
“是的。”莫兰道。
“尸体在哪里?
“在,在里屋。“
“你是死者的什么人?”
“她是我女儿的同学。”
“你女儿?”李健四下张望。这时,那个假小子走了上来,起初她一直坐在石阶上,好像事不关己。“你就是她的女儿?”李健打量着她。
“嗯。我来开门。”是女孩的声音,语调像钟摆一样平稳。
李健再次打量她。高竞趁这机会跟莫兰对视了一眼。他想用眼神安慰她,让她别怕,但看见她那受了惊吓的眼神,他自己也不由得紧张起来。现场是不是很血腥?他还在实习,这是他第一次进入凶案现场。虽然之前他也见过死人,但那些都是照片。想到自己将第一次面对血淋淋的场面,他心里不禁有点犯怵。
“小高,你是要跟我们一起进去,还是留在这里?”李健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语带揶揄地问他。
“我当然要进去。”他立刻大声回答。
“呵呵,那就好。”李健低声笑笑,朝他点点头,吩咐道,“套上鞋套。”
他依言行事。
101室里静悄悄。付远给他们开了灯后,立刻就消失在门口。高竞隐约听到她在跟莫兰说话:“戒指只有让警察给你找了。”
戒指?他没弄明白。他想回头听听莫兰怎么说,李健却在里面叫他,“小高,快进来!磨蹭什么!”于是,他急忙走了进去。
还好,不是碎尸案。他一进里屋看见尸体,就暗暗松了口气。虽然屋子里弥漫着的血腥味和死者脖子上的那把菜刀让他觉得胃部不适,但想到第一次出现场就能看见一具衣衫完整的全尸,他已经觉得自己很幸运了。
屋内颇为凌乱。角落里堆着几大包衣物,床上有两条薄薄的春被尚未铺好,靠墙的梳妆台上横七竖八地放着几样化妆品。几件女式衣服像布幔一样,晾在天花板下面的一条电线上。高竞经过时,一条蓝色长裤还差点碰到他的头。他不自觉地用手挡开,发现裤子竟是湿的。
被害人是一名中年妇女,烫着长波浪发型,穿白色衬衫和米色长裤,仰面躺在地板上,双眼紧闭,两只手平放在身子的两侧,一只拖鞋挂在她脚上,另一只后来在床底下被找到了,高竞估计那是被无意中踢进去的。他们从抽屉里找到了她的身份证。她叫邱小眉,42岁,本市人。
死因似乎是一目了然的,法医也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她差不多就是这么被砍死的,一刀毙命,菜刀切断了颈动脉。”张法医小心翼翼地将那把菜刀向上一拔,把它从邱小眉的脖子上拿了下来。
“现在能估计死亡时间吗?”李健问道。
“让我看看,”法医翻起邱小眉的衬衫,仔细观察她的腹部,“呵呵,腹部都有尸绿了,”他又看了她的鼻孔和嘴,问道,“昨天天气是不是很热?”
“对啊,超过25度。啊,她的鼻孔里有蛆了。”高竞看了一眼尸体的鼻孔,问道,“吴老师,这样是不是可以判断,死亡时间已经超过24消失了?”
“你懂什么!”李健横了他一眼。
年过五十的吴法医却朝他露出微笑。
“不错啊,小高,有点法医常识。”他拍拍高竞的肩,对李健说,“高竞说的不错,死亡时间已经超过24消失了。”
“这么说,她昨天这个时候已经遇害了。”李健道。
“这是什么?”高竞看见邱小眉的手心里闪过一道亮光,便小心翼翼地掰开了邱小眉的手。原来是个老式怀表,怀表的指针还在走,上面显示的是现在的时间,下午4点38分。
“高竞!你瞎动什么!”李健嚷道。
“我看见……”高竞想争辩,却立刻就被李健打断了。
“你以为就你一个人看见?!现场了不是游乐场,做事前动动脑筋!”利家安瞪了他一眼,随后小心地将那个怀表放入证物袋,“笔带了吗?”李健问他。
“没有。”高竞有些茫然。他没想到,出警还需要带笔。
“你怎么连笔都没带?!”
“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都不带你来这里干吗?!玩吗?”李健的声音高了起来。高竞觉得自己的脸红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教训。在警校和集训队,他从来都是最优秀的学员,没有一个教官不满意他,他听到的几乎都是表扬。没想到刚到单位,第一次出现场就会遭遇这样的数落,他心里真不服气。他想,要不是你比我早工作五年,要不是你有资格在我的实习小结上写几句话,我才懒得理你。
“对不起,我忘记带笔了。我现在就出去买。”高竞忍者气道歉,但当他站起身,准备走出门去时,却被另一个刑警顾志浩叫住了。
“喂!出去的时候,给我带包中华烟。”顾志浩道。
中华烟?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应该要30元一包,他让我买烟,会给钱吗?高竞心里七上八下的。自母亲去年冬天患了骨癌去世后,他既要独自抚养妹妹,又要还债,经济上捉襟见肘。平时,他连肉丝都舍不得吃,平白花掉30元为这个人呢买烟,他觉得实在不值得。但是,他不好拒绝,买了烟回来,也一定不好意思向对方要钱。他沮丧地想,看来这30元钱是花定了。
但他刚要出门,就听到吴法医叫他:“高竞,等等。”
他在门口站住了。
“来,拿钱去,呵呵,我请小顾抽烟,你可别跟我抢啊。”吴法医把手伸进口袋掏钱,顾志浩连忙晓得阻止。
“不用不用,我刚刚没发现,口袋里其实还剩两根烟呢。”顾志浩笑着打哈哈。
吴法医也笑了,朝高竞使了个眼色道:
“小高,快去快回,这儿还等着你做记录呢。”
“好,”高竞感激地看了吴法医一眼,答应了一声,立即脱了鞋套跑了出去。出门的时候他听见李健在他身后说:
“现在的实习生就需要锻炼。”
走出38弄那栋公寓楼,高竞发现莫兰还没走。她正站在门口的一块空地上跟付远有一大没一搭地说话。
“你今晚打算睡在这里?”莫兰很是吃惊。
“不睡这里,难道睡马路上?”付远满不在乎地回答。
“可是……”
“你少管闲事!”
真是个奇怪地女孩子,母亲被害,她居然一点都不悲伤。高竞走过她们身边时,禁不住停下了脚步。
“你叫付远?是被害人的女儿?”
“嗯嗯。”付远的目光朝他扫过来,口气却像在反问他,“知道还问?”
在警校时,高竞就很喜欢上询问术的课程,他还特别喜欢“你最后一次见到某某人是什么时候”这个问题,因为它让他感觉自己像个大侦探,现在机会不错,身边没有前辈刑警,他决定自己先过把瘾。
“你最后一次看见你妈是什么时候?”高竞想严肃一点,可这问题一出口,他还是不自觉地露出微笑。
付远没注意他的表情,低头望着地面,答道:“前天晚上10点左右。”
回答还挺准确,高竞想。
“你当时在干什么?”他又问。
“我睡觉了。”
“那她当时在干什么?”他进一步问道。
付远隔了大约三秒钟才回答,虽然脸上的表情没变,但声音却微微发抖,“她在哭。”
“哭?”莫兰插了一句。
“她怎么会哭?因为什么事?”高竞接着问。
“怎样?她想哭就哭,关我什么事?!”付远好像忽然生气了,大声回敬了一句,猛地推开莫兰,一个箭步冲出了弄堂。不知道是因为天生力大,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付远的推力不小,莫兰差点跌倒,高竞连忙扶住她。
“她怎么啦?”高竞望着她的背影,小声道。
“她一点知道很多事。”
“我也这么想。”高竞道。
付远让他想起上初中时的一个女同学,两如出一辙,同样不修边幅,懒散邋遢,在班级里,几乎没人愿意跟她说话。有一次,那个女生向高竞请教功课,有人笑话他们在“谈朋友”,把他气得当场就跟那个开玩笑的人翻了脸。
“她这样的人,在学校里人缘一定很差吧?”他问道。
“是啊,没人理她。”莫兰证实了他的猜想。
“那你怎么会到她家来?”高竞回头看着她问道,见识过付远的丑陋模样后,再看莫兰,他觉得无比赏心悦目。
“也没什么啦,如果你在付远妈妈的房间里看见蓝宝石戒指,麻烦跟我说一下好吗?那可能是我的。”
“你的戒指怎么会在她那里?”他更加好奇。
可是莫兰似乎不想多谈这个问题,她含糊其辞地说:“这个以后再告诉你吧。”接着又马上岔开了话题,“咦,你怎么跑出来了?你不用待在里面吗?”
这话提醒了高竞,他是出来买笔的。
“这附近有文具店吗?”他问道。
“你要买文具?”莫兰很讶异。
等听他说完原委,她气哼哼地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一支圆珠笔和几张白纸递给他,“我就不信,他们身边连支笔都没有!他们不是老刑警了吗?要带什么还不清楚?为什么出门前不提醒你一声,他们是故意叫你出来跑这趟的!看着吧!等你买了笔赶过去,到时候又说你大部分时候不在现场!最讨厌这种人了!就喜欢欺负新人!”他愤愤不平地说。
莫兰的话让高竞的心往下一沉,他没想到这点。
“嗨,哪有那么复杂,你一定是电视看多了。还是好好念你的书吧。”他故作不在意地说着,趁她没注意,偷偷摸了下她乌黑的头发,转身奔进了门。
在101室的门口,他一边套上鞋套,一边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小心,不能被抓到错,如果实习报告上被写上差评,就很难转正到好的职位了,没有好工作,我拿什么供妹妹上学?
他进门的时候,顾志浩和李健正在检查现场痕迹,看见他,顾志浩转过头笑着问:
“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记得这附近好像没有文具店。”
高竞想,我决不能告诉他们,我不仅认识莫兰,纸和笔还是她给我的,不然也许会被认为在工作时间不专心,跟涉案人员过度接触。
他咧开嘴傻笑道:“哈哈,我跑到路口,才发现原来口袋里本来就有纸和笔,我刚才可能忘了。”
“你的记性可真不怎么样啊。”李健注视着被子上的几滴血,说道。
高竞没吭声,他开始默默记录现场状况。
“你刚才出去时有没有看见那个女的?”李健忽然问。
“哪个女的?”高竞心头一阵紧张,姓李的不会指的是莫兰吧。糟糕,我刚才还摸过她的头发,会不会被看见了?
“我说的是那个被害人的女儿。你那么紧张干吗?”李健盯着他的脸问道。
我的表情那么明显吗?高竞连忙调整了一下情绪,答道:“你说的是那个假小子吗?我看见她了。你要找她?”
“我们要带她回去问话。听说,是她撬开窗跳进室内把她的同学放进去的。她跟邱小眉共同生活,不可能不知道她妈妈的状况。24小时,她们之间难道没有……”李健说到这里,忽然停了下来,眼睛盯着高竞的身后。高竞转身,发现莫兰就在自己身后。
“请问,我可以回去了吗?”她细声细气地问道。
“可以,不过要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李健对莫兰倒是很和气,他对高竞说,“记下她父母的名字和电话,让她父母来接她。”
莫兰似乎想反驳,但马上又改变了主意。
“谢谢警察叔叔。”她乖巧地点头。
她刚要转身,李健又问她:“那个人在哪里?出去的时候,让她进来一下。”
“付远吗?”莫兰回头看了高竞一眼,犹豫了一下才低声说,“她刚才好像跑到附近的小吃店去了……”
“小吃店?!”李健的眼睛瞪大了,随即“哈”的冷笑了一声。
“如今的小孩都这么冷漠吗?”吴法医摇头叹息。
15分钟后,高竞在一家名叫“小亭面馆”的小吃店里找到了正在吃晚餐的付远。看见他,她没显出太多的惊讶,只是很快丢下没吃完的半碗面站了起来。按照李健的吩咐,他须将她先带回彩屏路38弄的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