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美国枪之谜》作者:[美]埃勒里·奎因【完结】 > 《美国枪之谜》埃勒里·奎因.txt

第二十七章 阿基里斯的脚踵

作者:美-埃勒里·奎因 当前章节:15139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14:32

埃勒里·奎因对新闻艺术从不热衷。他总是尽量少看报纸;保守的消息他觉得乏味,而耸人听闻的消息又叫他恶心。

但是星期一的早晨,他发现自己走在通往总部的人行道上时,有违常情地从报童手里买下了四种不同的报纸,连那报童接过他的硬币时都感到惊讶。

当然没有必要向报童解释他突然改变习惯的原因,他只是朝那个报童点了点头,就飞快地朝那座灰色的巨大建筑走去。

他见到奎因警官的时候,后者正在朝电话听筒大喊大叫。埃勒里坐下来等候,随便翻看着刚买来的报纸。疯狂比尔·格兰特因涉嫌杀人被捕的消息自然上了各报的头版,有关消息连篇累牍,获得十分慷慨的数版空间。巨幅照片上是老艺人线条凌厉的脸;那双哀怨的眼睛笔直地朝他投来质问的目光。大号字码的通栏标题分别称他为“嗜杀成性的恶魔”、“叛友者”、“西部败类”以及“野蛮竞技的发家者”。

奇怪的是,埃勒里只看了看标题,扫了一眼文章的篇幅,并没去仔细阅读下文。很快他就放下报纸,平静地抄着手望着他的父亲。

“今天早晨都发生什么事了?”他轻松愉快地问。

“哦,事儿多了。格兰特么——死不开口,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奎因警官说,“但我们最终会有突破的。问题是,我们找到了枪。诺尔斯说,从格兰特房间里搜出的手枪绝对是这两桩谋杀案的作案凶器。”奎因警官停了一下,眼里掠过一抹思虑的云雾,“不过很怪,”他慢慢地说,“诺尔斯好像隐瞒着什么事情,这个诺尔斯!”他耸了一下肩膀,“一定是我的错觉。那家伙一向冰清玉洁。我什么时候能听到你的说法儿啊,我的小祖宗?局长大人整个上午都在催问进展。”

“千万别跟我说那位大人又对推理感兴趣,”埃勒里咕味着说,“他不是死盯着结果吗?行啊,你就给他结果,给了吧?你也抓住了凶手,可算是对纽约当局‘到港交货’了。证据确凿——不是吗?他还想要什么?”

“可是,”奎因警官说,“他也是个十足的俗人,也对细节感兴趣。况且,想想看,”他试探地瞥了一眼埃勒里,又加上一句,“我自己也有些糊涂。格兰特怎么会那么随便地安置那把枪呢?对一个连杀两人的凶犯来说,这不是有点儿太笨了吗?特别是,他竟能两次在我们的鼻子底下把那把枪带出运动场。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我想……”

“别想了,”埃勒里说,“柯利来过吗?”

“火急火燎地给我打了三次电话了。那孩子快要垮掉了。似乎格兰特连个律师都懒得找——干脆就拒绝请律师。真搞不懂。他儿子都要疯了。吉特……”

“吉特怎样?”埃勒里突然注意地问。

奎因警官耸了下肩膀:“早上她也来过。要求对格兰特处以极刑。”

“这很自然。”埃勒里说。脸上的表情就像突然从雪茄里品出一种怪异的味道。

埃勒里在警察总局四周转悠了整整一天,似乎在焦虑地等待着什么。只要刑侦部的探员前来向奎因警官做汇报,他都会紧张地盯着门口;抽了无数支雪茄,在楼下大厅里打了好几个电话。

下午,曾经三次有人前来请求他解释案情,都被他微笑着拒绝了。他摇着头回绝了地区法官辛普森,三个新闻记者以及局长本人。埃勒里一边应付着缠在身边的人,一边探头望着门口,一副望眼欲穿的样子。

但是一整天都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六点钟的时候,他跟着奎因警官离开了警察局总部,乘坐地铁进了城。

六点半,两人安静地坐到餐桌前,但是都没有胃口。

七点钟,门铃响了,埃勒里嗖地跳了起来。

来访者是吉特·霍恩;面色苍白、形容憔悴、神情紧张。

“请进来,”埃勒里温柔地说,“坐下吧,霍恩小姐。你终于决定来了,我太高兴了。”

“我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是想些什么,”她低声说着,坐在椅子上,“我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走了。我已经完全——完全……”

“这不能怪你,”奎因警官同情地说,“突然发现好朋友原来是真正的敌人,这的确难以承受。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让这种情绪总是搅扰我自己——或是别人的感情。”

“你是说柯利?”她摇了摇头,“不可能。哦,那也不是他的错,只不过……”

门铃又响了,迪居那跑过去开门。不一会儿,柯利出现在房间里。

“你们还想叫我怎么样……”说话间,他看见了吉特。

两人无言地对视了一会儿。

她的脸红了,想站起来,又停在半路。柯利的样子很惨,耷拉着脑袋。

“别走!”埃勒里小声但坚决地说。她望着他,有些惊讶。

“我想让你留在这儿。特意请你多耽搁一会儿。不要跟柯利过不去。请坐下,霍恩小姐。”

她坐了回去。

迪居那娴熟地忙碌着,不一会儿就为大家端来了茶盘。

令人尴尬的气氛很快就被杯盏清脆悦耳的碰击声冲散了。

似乎有了一种默契,谈话转到了轻松的题目上,不出十分钟,埃勒里就成功地使他们笑逐颜开了。

然而在这十分钟之后,谈话又持续了很久,一小时,两小时……谈笑渐渐冷落了下去。奎因警官越来越坐不住了。埃勒里则显得过于热情和掩饰不住的焦躁;他走来走去、东拉西扯、微笑、皱眉、吸烟,还殷勤地给客人递烟送火儿、斟茶倒水……他完全像换了个人,反常得让人起疑。尽管——也许是恰恰由于他的努力,气氛变得越来越令人难以忍受,每个瞬间都像是漫长的一年。直到最后,埃勒里终于放弃了这种疯狂炮制欢乐气氛的荒唐努力,大家也终于静了下来。

准确地说,就在九点整,门铃响了三声。

这突如其来的铃声打破了凝重的沉默,使奎因警官开始拂弄自己的胡须,使吉特和柯利僵直地挺直了身体,使埃勒里跳绳一样从椅子上蹿到半空。

“不,迪居那,”他急促地对照常跑去开门的孩子叫道,“对不起,我想亲自去。”接着冲进门道。

众人听到了开门的声音,继而是一个男人低沉的话音。

埃勒里也说了什么,语气沉着而威严:“啊,请进,请进。我正等着你呢。”

埃勒里从门道里走回来,脸色像身上的衬衫一样白。

紧跟在他身后的是一个高大的男人——比埃勒里还高出许多——闪身站在了他的旁边。

这真是个永恒的瞬间,一个时间长河里短暂的生命极少有幸遇到的时刻。在这种时刻,蓄积已久的能量突然撞入人们的头脑,在其中轰然爆发。

众人瞠目望着那个站在埃勒里身边的人,那个人也膛目望着他们。

此人脸上漫布着可怕的烧伤疤痕,身上穿着破烂的西部衣衫;他正是几天前神秘地从运动场销声匿迹的人物——本杰明·米勒。右侧凹凸不平的伤疤下透出死亡的灰白,跟他手上关节突起处的颜色毫无二致。

“米勒。”奎因警官迷惑地招呼了一声,迟疑地站起身来。

吉特猛然发出一声怪叫,所有人的目光一起向她投去。

她惊骇地瞪着米勒。对方的目光飞速与她的目光接触了一下,然后就移开了。他

终篇 关于色谱的分析

“最终,”埃勒里·奎因说,“次要的颜色都从我们想象的色轮上消失了,留下了什么呢?一道色调均匀的彩晕,严整地概括了全案的始末。”

“你这隐喻也太不着边际了,”我有些气急败坏了,“叫人越听越糊涂。我承认,这对我平庸的悟性来说,的确有点高深莫测。现在我也了解了那些事实,可我就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埃勒里笑了。此时已是霍恩案件结案的几个星期之后了;轰动的余波已经在这个罪孽横生的世界上渐渐衰减下去。事件本身的费解与离奇也只有警界的专业人士还有几分兴趣。

出于某些原因,我无法探究在案件明朗化之后那些专事刨根问底的新闻媒体何以如此惜言如金——寥寥数语,一带而过,并不曾大肆发挥。巴克·霍恩神机妙算、手法高超地连伤二命,其中原委不得而知,众多疑问无从探究。而且其间涉及的侦破过程也不见披露。总之,报刊杂志似乎一概不予关注。而凭我自己的脑袋,根本找不出答案。

“到底是什么让你如此费解?”埃勒里低声问道。

“整个事件!我尤其不明白的是:你是怎么猜破这个谜的。还有,”我带有几分恶意地说,“就算你找对了两个答案,也是瞎蒙上的。比如说吧,那两起凶杀中用的手枪是怎么瞒天过海的?”

埃勒里呵呵地笑着吐出一口烟雾:“哦,又来了,JJ.你那么了解我,竟还会对本人的专业技巧怀疑到这种程度。当然,我知道核心答案——人物的调换——出现第一个死尸几小时后我就明白了……”

“什么!”

“哦,是的。那确实是一系列推理的结果,而且我的同事们的迟钝和盲目令我惊讶万分。”

他叹了口气:“可怜的老爸!他可算是个出色的老侦探了,可是这次他表现得既无洞察力也无想象力。这件案子尤其需要想象力。”说着他耸了一下肩膀,让自己舒服地靠在沙发上。迪居那端着一罐咖啡进来了,托盘里还带来一些喷香的小点心。

“我想那就……”埃勒里说,“从开头讲起吧,你看啊,且不论现场有成千上万的人——即便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也不论犯罪本身的形式简单还是复杂;我现在只谈‘霍恩’命案——其中有六个突出的事实……”

“六个?”我说,“似乎过多了,埃勒里。”

“是的,这个案子提供的线索是有些庞杂。就像我说的,在第一夜的调查中那六个事实就已经跃然而出了。其中两个——一个是有形的,另一个是心理的——共同使我在相应调查中独自悟出了端倪。依照我推理的顺序,把参照的事实像砖头一样一块块堆砌起来,就能看出我推理出的惟一可能的思路了。”

他盯着炉火,嘴角显出一丝神秘的微笑:“第一,死者裤子上的皮带。有趣的是,竟然是它揭穿了谜底!那条皮带上一共有五个扣眼,其中第二个和第三个扣眼边上因为经常使用而有明显磨损和很深的勒痕。而当时吉特·霍恩——可怜的姑娘!——曾经告诉我说,巴克近期身体欠佳,事实上体重已经下降了。注愈这一点!

“体重下降——腰带上的扣眼。这两件事放到一起就很有意思了,不是吗?这一点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霍恩的体重下降与这两个扣眼究竟有什么关系?很自然:平时霍恩经常使用的显然是第二个扣眼,这从扣眼边上最深的勒痕就能看出来;最近他消瘦下来,于是就把皮带勒在第三个扣眼上——如此缩小皮带圈以适应腰围的减小。可是,案发当晚我们看到了什么呢?这条皮带松紧适度地系在死者腰上,而皮带钩针穿在第一个扣眼上!”

他停下来,重新点燃一支香烟;而我本人一如既往,暗中叹服他那极为敏锐的观察力。这是一个多么微小的细节!我相信那次我肯定对此大加赞叹来着。

“哼,”他微微皱起眉毛说,“毫无疑问,皮带孔的事情微不足道,而且不仅是看上去无关紧要,其实也不具备重大的意义。它只能作为一种提示,无法证明什么。但是它导出了一条思路。

“我刚刚说过,霍恩平时系皮带时只用第二个扣眼,瘦下来之后改用第三个;但是我们发现那个死者把皮带扣在第一个扣眼上了。这是件有违常理的事情。什么原因使死者一下子跨过第二、第三两个扣眼,把皮带扣在第一个从未使用过的扣眼上呢?何况,这样扣法儿,皮带在死者的腰上并不显得松。这里面就有问题了,怎么解释霍恩这种反常的举动呢?有什么必要一下子把皮带放松足足两个尺码?想想看,一个人什么时候才会放松腰带?你也许会说:吃得过饱,嗯?”

“我正好这么想呢,”我承认道,“尽管我无法想象在活动剧烈的演出前会有人吃那么多;而且即便吃得很多,也不至于一下子放松两个扣眼吧。”

“我同意。但是逻辑上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所以我还是采取了符合逻辑的思路。我请求验尸官波迪医生注意验看死者胃里的存留物。而他在尸检报告中指出死者的胃是空的;显然,他说,死者遇害前至少有六个小时没有进食。因此,无法从这个角度解释皮带放松两码的疑问。

“那么还有其他的可能吗?只有一点了;你尽可以否认它:一开始我迫使自己假设当晚死者所系的皮带不是他自己的。啊,但那确实是巴克·霍恩的皮带;那上面不可磨灭地刻印着他名字的缩写字母,而且格兰特——他最亲密的老友——也证实那是他的。然而看看,这个结论把我们引向了何处!假如说,巴克·霍恩的皮带系在并非它的主人的身上,那么系着那条皮带的人就不是巴克·霍恩。而眼前系着那条皮带的人死了,那么死者就不是巴克·霍恩!还有比这更简单的吗,JJ?

“你就凭这知道了全部案情?”我嘀咕道,“这听起来多少显得牵强,也缺乏说服力。”

“牵强吗,不,”埃勒里笑了,“缺乏说服力倒是真的。因为人类的头脑不习惯接受从微小的事物中引导出阵容庞大的结论。可是迄今为止科学上的重大进步难道不都是来自对微不足道的事物的细致观察,不正是借助于类似的归纳过程吗?我得承认,当时我也未能幸免于头脑怯懦的从俗意识。因为那结论着实显得匪夷所思。故此我回避了判断的角色。我不敢确认那种可能性,它已经超越了常理的层面。然而,还有其他的可能吗?”

埃勒里若有所思地盯着炉火:“况且当时的确存在着别的因素使我更加疑惑。出事当晚有人曾遇到过霍恩——即便是一掠而过,像牛仔们供称的那样——很晚才冲进运动场。而且,自从那个被认为是霍恩的骑手遇害之后,吉特——霍恩的养女,想必在从死者身上揭开毯子的时候看到了他的脸;至于格兰特,霍恩半世的老朋友也应该辨认得清楚。何况那张脸并未遭到很大破坏,JJ——只是头骨和肢体损伤严重。这些事实更使我的结论——即死者不是霍恩本人的想法显得站不住脚。但我并没有放弃这一思路,或许别人在同等情形下会那么做。相反,我对自己说:”无论可不可信,关键一点是:假定死者不是霍恩,就像我的第一个设想,那么死者肯定是跟霍恩相貌、身材都极为相像的什么人。‘这是不可避免的推论,JJ,如果你接受我第一个假设的话。无论怎么说,我都不能满意这种判断,因为总觉得不很踏实。我四处搜集支持这种假设的证据。我几乎当即就找到了需要的证据,而且它把我引向了另外六条线索——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些。“

“究竟是什么确认了你的假设——死者不是霍恩?”我茫然地问,“我这辈子恐怕也想不出来……”

“不要随便拿生命作赌注,JJ,”埃勒里笑道,“真是简单得难以置信啊。握在死者右手——记住,是右手——中的枪柄上的象牙镶片泄露了天机。后来我在巴克的旅馆房间里找到了那对左轮枪中的另一支。

“现在我们得知那一对枪伴随了霍恩多年。吉特说它们是她养父最喜欢的武器。格兰特和柯利也证实了这一点。这再一次说明了物证的归属关系,请注意这一点。枪柄上的缩写字母是吉特与格兰特父子一眼就辨认出来的。所以毫无疑问,枪是霍恩的;至少这点我可以肯定了。

“那么还有其他的暗示吗?第一支枪死者一直握在手里——右手——甚至在他从马上坠落以后。我本人亲眼看见他是从右侧的枪套里抽出的那支枪,而且当他指挥马队狂奔时他也是用右手握枪并对天射击的;新闻纪录片也证实了这一观察无误。但是当我查看那把左轮枪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极为怪异的现象。”他轻轻晃了一下头,“你听仔细。枪把,或说枪柄,或随便什么专门的称呼——两面都有象牙镶片,因年代久远而变得发黄,只有右侧的一小块地方不同。当我把枪握在左手,那块发白的地方正好与我指掌间的空隙吻合。那天后半夜,我把新找到的另一支枪握在我的右手,注意到与第一支枪完全相同的情形,只不过两者是对称存在的。这一切说明了什么?第二支枪——旅馆房间里找到的枪——是巴克·霍恩习惯握在右手的,这从枪柄左面的白色痕迹可以判断出来。而另一支枪——第一支,死者握在右手的,实际上是霍恩多年来一直用在左手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换句话说,最简单的叙述形式应该是:巴克·霍恩是个双枪汉,总是左右手各持一枪;而且从不调换。因为如果他轮换使用左右手的枪支,那两把枪的手柄上就不可能对称地留下因不曾磨损而导致的白色空隙。记住这个。

“再者,霍恩无疑是个敏感的枪手。从枪支的磨损状况、总体外观以及枪柄上的握痕来看,他使用那两把枪的频率相同——也就是说,左右手的枪经常同时使用。而且,他左右手固定地各用其中一把枪,这一点后来通过一个小小的检侧得以确定——我请求诺尔斯中尉称量了每把枪的重量,发现其中一把枪比另一把轻上两盎司。显然每支枪都是根据主人手上的力气、特别的手感和握枪的习惯而特别配重打造的。

“那么现在,回到重要的疑问上来。被杀害的人用右手握着巴克·霍恩一贯左手使用的枪。因为巴克从不混用左右手的枪,所以这一点一下子给了我提示。而且……”

“不过,”我反对说,“或许他那一晚赶着去运动场之前由于匆忙,碰巧带错了枪呢?”

“即便如此,对我的分析也无大碍;借助积习带来的敏感,凭着手感和重量,他拿起枪的一瞬间就能察觉到那是左手的枪;他会自动把它插到左侧的枪套中去,并且在表演时用左手握枪。请记住,那天晚上并没有规定他必须用右手持枪射击;他只不过用左手提着缰绳,或是偶尔挥舞一下帽子;这些简单的小动作随便哪只手都能应付。

“所以!因为死者用右手握着霍恩的左手枪,甚至还曾把枪插进右侧的枪套,而若是霍恩则会左手持枪并把它插在左侧的枪套里……这就有力地证明了那天晚上被枪杀的根本不是巴克·霍恩!”

他停下来喝了一点咖啡。这件事经他一解释竟那么简单!

“现在,”他沉稳地继续他的讲述,“我已经有了两个相互连接或说是相互补充的根据,借以质疑死者的身份;而每一点都可以独立地形成不仅仅是假设的判断基础;两点结合起来便在我的心里形成了不可动摇的定论。死者不是巴克·霍恩。这个结论像往日其他类似的情形一样令我不安,但我不得不接受它。

“既然那天夜里躺在跑道上的尸体不是巴克·霍恩的,我问自己:那么这个尸体又是谁的?哦,就像我曾暗示过的那样,显然那是一个形体、相貌均与霍恩惊人相似的人,当然他的腰围略粗;此人还必须像霍恩一样能骑善射,甚至能模仿霍恩的嗓音;不过这一点倒在其次,那天晚上声音并没有多大的用场,因为这位假冒的霍恩很晚才到达运动场,只是朝招呼他的人挥了挥手;据格兰特回忆,他匆忙地直奔化妆室,很快就骑着‘若海’上场了;这期间他很可能没有跟任何人讲过话。即便开口,也只会是含糊地支吾。”

“到此为止,”我赞同道,“思路都很清晰,埃勒里。但是,我说过,有些事我还是搞不懂。比如说,我最终是从报纸上看到消息,得知死者的确切身份的;可是你怎么会在案件的早期就搞清楚了呢?”

“那个呀,”埃勒里深陷在沙发里喃喃地说,“你还真触到了阴谋的核心。当时我并不知道,或说,不确切地知道。但是随着推理向纵深发展,我渐渐清楚了。我接着说下去,你自会明白的。”

“我自然要问自己:这个人——这个死人——能是谁呢,竟会跟霍恩如此相像?本能告诉我那有可能是孪生兄弟;但是吉特·霍恩和格兰特都证明说巴克没有活在世上的血亲了。那么,分析了一下霍恩的背景,我突然产生了一种猜测。有一种做法几乎跟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正是它可以把巴克·霍恩——前电影明星,与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人联系起来。因为巴克·霍恩是一个专事西部片的特型演员,出演的片子大多都有室外险峻之处的惊险动作或高难度特技——比如看过西部片的人都见到过剧中人物从楼上破窗而下,一跃跨到马鞍上去的场面,或是纵马飞跃悬崖峭壁的精彩镜头;但是如果制片公司考虑到演员做不到那些令人生畏的特技表演,或者出于保护演员安全的目的——西部明星可谓价值连城啊——往往采用一种百试不爽的手段——使用替身演员。看过电影杂志的人恐怕对此概念并不陌生。”

我出气儿都紧了,埃勒里又笑了,“闭上嘴巴,JJ你怎么像条离开了水的鱼……到底有什么让你如此惊讶?这是一条合乎逻辑的思路呀。实际上它与事实完全吻合。制片商采用替身去做一些危险动作,而那些替身演员也要具备两方面的资格:第一,形貌上要与他替代的明星演员相像;第二,他们必须既能做明星演员做不到的事情,又能做到明星们能做的事情,而且可能更多。因为他们必须能体现具有震撼力的惊险刺激。以西部片为例,替身演员无疑必须能骑善射、绳技娴熟、甚至是个神枪手。现在,大多数情形下,相貌的酷似倒不是绝对的条件了,因为可以通过摄影角度的调节避开人物的面孔;但也有一些片子除了强调高难度动作,也要求替身的脸面与明星极为相似……是啊,我越想越认定那个被杀死在运动场上的人就是霍恩的替身演员。为确认这一点,我特地给洛杉矶的机密部门发了电报,请对方帮助查询那里是否存在这样一个替身演员。几天后我收到对方答复的电文,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注】那里确曾有过这样一个替身演员,但自从巴克三四年前拍过最后一部片子之后,制片商就再没有与他联系过,也无从知晓哪里能找到他。他们提供的姓名显然是那个替身演员的艺名,对我没有意义。但是,即便我没有向好莱坞查询,这个思路也不会错——死者的身份肯定是巴克·霍恩的替身演员。”

我摊开两手,做了个怪相。

“要我停下来吗?”埃勒里问。

“千万别停!我只不过对推理之神表示一下敬畏。你若是停下来我非敲开你的脑壳不可。天哪,快接着说呀。”

他显得有点尴尬:“我得停一下,”他正色说,“你要是再这么胡扯……我讲到哪儿了?对啦!下一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为什么巴克·霍恩重新请回他昔日的替身演员代替他去做马术团的表演却要瞒着格兰特和吉特呢?——在出事现场格兰特与吉特见到尸体后的震惊和哀伤都不是能造做出来的,可见两人都不知情。那么,可能的原因有两个:其一,巴克突然生病了,或者更严重,他不希望让观众失望,而且也不好意思对女儿吉特、好友格兰特以及热心的赞助人马斯等人承认他已不如从前;或是第二种可能,他的表演将有很多过于激烈惊险的内容而他无法胜任。但是,巴克并没有突然患病;当天早晨随团医生曾为他检查,结果是他的身体状况良好;这点吉特和医生都曾有陈述。那么,在检查身体之后与演出开始之前的时段里他是否有可能突然生病呢?那会意味着他必须在极短的时间里为自己找个替身。

“然而种种事实显示,那个替身并不是演出当天临时找来的,而是在前一天。事实一,前一天晚上曾有一个神秘人物到旅馆探访过他;事实二,前一天他从银行提出了大部分存款。因而这件事显得相当明朗:他在演出开幕前一天晚上招来了昔日的替身,把自己两把枪中的一支交给他并预付给他代为演出的酬劳——就是霍恩当天取来的三千美元现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有演出服,也给了他。这完全可能——记得格兰特说过,开幕式前最后一次彩排是全副武装进行的,惟独巴克一人没有穿戏装……事实上,一切都是在随团医生为他查体之前——至少一天之前就安排好了的。这就推翻了身体欠佳而临时招来替身的设想。”

“听起来满合理的。”我咕哝着说。

“根本就是合理的。现在来探讨第二种可能,即巴克的演出难度过大而无法胜任——这种设想也站不住脚。演出当天下午举行的最后一次彩排,霍恩是亲自参加了的。那么,为什么我认定参加彩排的是他本人而非替身?是这样,那天下午的彩排前后,霍恩实际上跟许多人说过话,包括伍迪、格兰特、吉特等人——语音上无论别人模仿得怎么惟妙惟肖,熟悉他的亲人或朋友都会辨别出来的。另外,就在彩排结束后,格兰特给了他一些现金,而他开给格兰特一张支票,而且是当着他的面签署的。调查证实,那张支票已经转入银行,换言之,支票上的签字是巴克本人的笔迹,不会有错。所有这些都能证明:出席彩排的是巴克本人。彩排与真实演出在内容上毫无二致,而霍恩又是顺利无误地走完了全部过场——格兰特与柯利都曾证实这点,那么显然该演出中并不存在霍恩无力胜任的项目。

“到此,如果巴克既没有突然患病,也没有他胜任不了或是望而生畏的表演项目,那为什么要不惜重金雇用过去的替身演员替他出场?甚至接下来,为什么当他的替身演员遭到枪杀之后,霍恩并未走出来说明一切,对警方解释清楚呢?假如他在这件命案中是无辜的,他应该意识到自己有义务站出来。

“那么,霍恩没有走出来证实自己的无辜,我想可能有两种解释。第一,他可能早就意识到有仇家向他索命,于是雇来替身做自己的替死鬼;那样的话,谋杀发生后他会害怕因露面而向对方揭示自己仍然活着,从而招致进一步的追杀。只要对方认为霍恩已死,那么他就是安全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他又何必要对女儿与好友隐瞒?也正是这点提示我在随后的侦查中强调对格兰特与吉特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视——行动要跟踪、电话要窃听、通信要拆阅……但是一无所获——没有来自霍恩的任何信息,至少在最大刑侦能力范畴内是这样。这一结果使我放弃了那种假设——霍恩因怕人追杀而设法逃避,故此无法与女儿和朋友联系;

“这也暗示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开幕式的当晚霍恩遭到绑架,而他的角色被一个事先潜入、居心叵测的人物冒名顶替;但这个冒名顶替者被霍恩的同伙或是朋友觉察并击毙。但这种推侧过于牵强,无法自圆其说;一件小事就可使它不攻自破:没有任何来自绑架者的声明——例如绑架动机(如果旨在向他女儿或朋友勒索钱财,更应指出数额才是)——故此,尽管我对放弃这一假设心存疑虑,也只好把注意力转移到可能性更大的疑点上去。同时,这些假设都不足以使我披露我所知道的关于死者的一切;在时机未成熟之前而且其他事实也无定论的时候就揭开这个秘密,显然存在许多弊端。因为我意识到如果我的推测是错的,很可能导致霍恩真的丧命。伍迪的死是我没有预见到的;当然,我也不可能预见得到。”

他沉默良久,从他紧锁的眉头上我可以看出伍迪命案使他内心百味俱生。我知道他一向深恶痛绝的就是某些侦探小说家把笔下的人物描写成在别人的灾难面前没心没肺、心境超然、轻松诙谐的那种态度。

他叹了口气:“在这种情形下,我想到一个相关的问题:由于无法解释霍恩的失踪,而杀害他替身的人又鬼影不见,那么有没有可能霍恩本人就是凶手?这时我开始思考其他四个线索,也就是案发当晚调查中发现的疑点。他们不仅缩小了各种可能性的范围,而且限定了凶手的特定条件,如果霍恩就是凶手,那他必须满足那两个条件才有可能。

“前两条线索涉及体育馆内的场地特点以及死者枪伤的特点。表演场在碗形体育馆里位里最低,这很自然。即便是第一排观众席和包厢也都高于场地平面十英尺以上。在两起命案中,根据波迪医生的尸检报告,子弹都是自上而下穿入受害者胸膛的;从表面上看这说明两案的子弹都是从高处射下来的;也就是说是从观众台上开的枪。当所有人都把这条报告当做真实发生的状况加以接受的时候,我认为有个问题必须在我们断言凶手从高处射击之前搞清楚。那就是:当子弹飞向受害者的时候,他身体的确切位置是怎样的?如果最终结论真是那样——子弹是从高处打来的,那么受害者当时的体位必须是完全垂直于地面的;也就是说,骑手与地面成直角地正坐马上而不是朝其他方向倾斜。”

我皱了皱眉毛:“等一下,我有点跟不上了。”

“看这里,我画个图解释一下。迪居那,行个好,给我拿些纸和铅笔来。”

一直坐在旁边瞪着两只眼睛听得入迷的迪居那跳起身来,急匆匆地取来了纸和笔。埃勒里飞快地在纸上勾画了一会儿,接着抬起头来:“看啊,就像我说的,如果我们没有弄清楚子弹击中人体时他的准确位置,射击角度是根本无法断定的。放大了的摄影相片显示,两个受害者在被子弹击中的瞬间身体都处于向右侧倾斜出与垂线成三十度角的状态(从受害者而不是观察者或摄像镜头的视点来看,应该是向左侧倾斜。为避免造成混乱,我就继续从观察者的角度叙述,说他们是‘向右倾斜’的)。现在来看这些示意图。”

我站起来凑到他的身旁,他已经画好了四个小图形,看上去大致是下面模仿的样子:“第一个图,”他讲解道,“表示的是,受害者的身躯处于正常的直立状态,这是波迪医生判断的根据。人物心脏位置上的小箭头代表子弹穿入身体的路径。波迪医生说那是一条自上而下、与地平面成三十度角的线路。第二个图,表示人体依然处于直立状态,也就是说,他的躯干与马背恰好成直角;从箭头延伸开去的虚线清楚地体现了射击的角度。这条线路的确是自上而下的,如你所见,而且似乎可以支持那种枪

“解释得有点儿复杂,”埃勒里笑道,“但是完全正确。至此,当我弄清这一点后,便排除了对两部分人的怀疑——那可真是如风卷残云般大规模的排除!第一部分,是观众席上所有的人,甚至包括第一排坐位上的人和各个包厢里的人;因为包厢的底面距表演场地也有十英尺以上的距离,况且再计入坐在里面的人的高度,就算在这里射击,开枪的高度也在距地面十三英尺以上。从这一高度射出的子弹若击中一个原已偏斜出三十度角的躯体,只会在胸腔内造成更大的弹道角度,很可能形成自上而下的、与地面成六十度角的(按照波迪医生思维的逻辑)贯穿弹道。如果你数学还行的话,就不难推出这一点;那么,依六十度角的相应射击高度,凶手非得爬到房顶上去开枪不可!第二组可以被排除在外的人是那些平台上的摄影记者和工作人员,因为平台距场地表面也有十英尺的高度;而且从平面位置上来看,从这个地点开枪,子弹只能迎面飞去,击中骑马者身体的正前面而不是侧面。摄影机拍摄下来的影片可以清楚地证实这一点,还有,由此射出的子弹同样会造成大于三十度的弹道。

“但是,子弹是沿着平行于地面的路径飞来的,就像我图上画的那样。那么,凶手要射中目标人物的心脏,同时子弹又是平行于地面飞过去,他自己必须也是个骑在马背上的人才行!你跟得上吗?”

“难道我是个白痴吗?”我抗议道。

他露齿一笑:“别那么敏感嘛。我也没把握这种解释是否能让人立刻理解。然而,这确是一个条理清晰的推断。假如凶手只身站立在表演场地上,那么他开枪射出的子弹会造成微微向上倾斜的弹道。假如凶手是在观众席上开的枪,又会明显地造成大角度向下穿入的弹道。所以凶手只能在与射击目标同一高度的位置上开枪才会造成我们得知的那种弹道角度。但是被害者是个骑马的人,所以凶手也必定骑在马上,在与他自己胸口高度相同的位置上端枪射击。

“于是,我立刻明白了,惟一合乎逻辑的涉嫌人物必定是场上牛仔马队里的一员,两个案子的情况都是这样。只有一个人骑在马上但不在队伍里:疯狂比尔·格兰特。但是格兰特不可能开枪杀人——因为两次谋杀发生时他都站在场地的中央。摄影机迎面拍下了受害者中弹时的镜头,这说明依当时受害者的方位,凶手必须是在他的右侧,也就是从马斯包厢的方向开枪向他射击的。子弹飞来的路径几乎与受害者前进的方向垂直。但是格兰特当时看起来大致处于迎面于受害者的位置,相对角度与摄影机的相似。所以那不可能是他开的枪。然而,凶杀发生的那个时刻,整个马队恰好行进于马斯包厢之下。这一点更印证了我的设想——凶手就是马队里的一员。从方位到角度,那种推论都能成立。”

“这点我是明白了,”我说,“可是我搞不懂的是: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默许对两万无辜的人进行大搜查呢?弄得大家一整夜既尴尬又恼火地逐个等着搜身,而你明明知道凶手并不在他们中间!”

埃勒里出神地盯着炉火说:“又来了,JJ,又落入妄下定论的俗套了吧。携带武器的人不一定就是凶手本人,这种案例并不少见,知道吗?那样做有可能相对容易些:在案发后的混乱中,凶手把枪丢给观众席上的同谋——而那个人可能就在离他不远的栏杆上方。而且,找出谋杀的凶器在我们的破案过程中是势在必行的。所以那场声势浩大的全员清查是不可省却的。

“可是,如果凶手是场上牛仔中的一员,那么霍恩——假设他就是凶手——就必须以牛仔的面貌出现在队列中!他又是怎么处理的呢?很简单。我问过自己:现在他不是霍恩了,那他会是谁?他可以化妆,叫人辨认不出来。这对做过多年演员的他来说一点不难。那么霍恩究竟是什么样儿?据我所知,他有一头银白色的头发。那么显然,如果他想让人认不出来,肯定要染发。然后,借助服饰的改变、姿势、动作、声音的微小变化,他会轻易地骗过对他不很熟悉的一、只有大概印象的人们。然而他竟然还贴上了可怕的伤疤,足见此人的精明诡濡。那覆盖半个脸的丑陋疤痕既能迅速捕捉起注视他的视线,从而使人忽略对他其他相貌特征的注意。而且还有一点,依我的观点,人们都有一种潜在的意识,即,对相貌丑陋或可怕的人不予久视,以免引起对方的羞惭或不快。我真得为霍恩的精明鼓掌了。”

“等一下,”我叫道,“我想我能指出你的一个重大失误了;我希望你不至于否认自己故意为之。既然你如此肯定霍恩就在牛仔群中,你为什么不把他揪出来,却给了他再次作案的机会,嗯?”

“问得相当有道理,”埃勒里赞同道,“但是答案也很有道理。我没有揭露他的身份是因为显然霍恩在实施某种计划。像他这样杀了人还留在原地晃荡的情况并不多见。那他为什么这么干?如果他只是想谋杀什么人,何必选择这种复杂的环境和奇特的手段?在一条晦暗、隐蔽的巷子里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用寻常的手段除掉目标,对他来说那是容易得多的做法。但是他选择了如此艰难的途径,为什么?我很有兴趣寻求答案。我想给他足够的空间去展开行动。实际上,他还必须等待。他还有不得不做的事情——干掉伍迪。我很快就会对你解释的。”

“另外,”埃勒里皱起了眉头继续讲述,“有几件事的确对我的好奇心和我自以为拥有的智慧形成挑战。除了作案动机——对我仍然是个谜——以外,那把见鬼的自动手枪到底跑到哪儿去了?这道题着实费解。况且在那时候,整个案情都很模糊——如果我揭落了霍恩而他大缄其口——我们也未必能圆满对他的指控。”

“所以我迟迟没有披露霍恩的真相,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也没有道理会预见到——另一起谋杀案的相继发生。”他叹了口气,“那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同时,我竭力装出惘然无知的样子开始在牛仔们的周边活动——试图在不会引起怀疑的情况下监视霍恩。可是我没有成功。他们是一个排外、戒备、敏感的群落,我从中得不到任何信息。霍恩消隐在他们之中了。于是我开始在社交圈与吉特频繁接触,以期探出霍恩前来与她联系。

“但是就在伍迪被杀之后——紧接其后的第二天——有一个牛仔失踪了。那是个自称为本杰明·米勒的人。他不仅在演出开幕前一天受到雇用——那是距今一个多月前霍恩本人书面推荐的!而且那个人,至少从表面上看,如果忽略其头发的颜色和脸上的疤痕,与巴克·霍恩极其相似。那个人——后来证明这是个关键——竟得到霍恩的‘特许’乘骑那匹‘英琼’;居然不忌惮会有违常理,因为‘霍恩’没有道理在隆重的开幕式上不骑自己心爱的马。从这些事实我可以肯定:那个失踪了的米勒就是巴克·霍恩本人。从而这个巴克·霍恩也能满足我对凶手加以判定的第一个条件:两起命案中,他都骑着马出现在表演场上。”

我长出了一口气。

“第二个作案条件是从我对关键的几条线索中的第五和第六条进行推导而得出的。第五条线索是我凭侦探的直觉得到的,而且也被科比少校新闻摄制部拍下的影片以及诺尔斯中尉的弹道报告所证实。在案发当晚,当格兰特发令马队狂奔的时候,我记得整个马队跟着‘霍恩’众枪齐射。

“那之后几秒钟内被害者就坠落在跑道上了——这段时间如此之短,不可能有人来得及在所有枪一同射击之后又单独开枪杀人,何况随即马队就开始狂奔。全体牛仔表演中只有一次同时对天鸣枪,这个事实是无可争辩的:为印证这点我们查验了所有上场牛仔的枪支,它们无一例外地只发射过一颗子弹。

“第六个,也是最后一件事实是这样的:所有的枪支,包括‘霍恩’尸体手里的、格兰特的以及小疯子泰迪·莱恩斯身上的枪都不可能射出过那颗夺命的子弹;诺尔斯中尉曾不容置疑地说唯独点二五口径的自动式手枪能发射出那种子弹。但是从场上人群中搜查出的枪支统统是点三八以上口径的。弹道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显示:莱恩斯的那把点二五口径自动式手枪也不是杀了人的凶器。

“这两个事实并列在一起,说明什么?你看,它足以说明:如果凶手就是场上的牛仔之一,而所有牛仔的枪又都没射出过杀人的子弹,那么凶手用的就是另外一支我们尚未找到的手枪。但这怎么可能呢?你会问。你还会说,‘所有人都被彻底搜了身,也没找到武器呀。’我的回答则是:凶手把作案凶器另处藏匿了。我花点功夫分析了一下:关键点是——凶器是一把点二五的手枪,而且场上只出现过一次乱枪齐射的机会;所以他肯定是利用这个机会,即当所有牛仔朝天鸣枪的时候使用那把枪射出了置人死地的子弹。换句话说,凶手身上另外带着一把枪,装的是实弹,并且在与其他人一道用左轮枪对天鸣放空枪的同时用第二把枪杀了人。也就是说,他的两只手同时持枪射击。那么,我问自己,这种情形暗示着什么?——凶手须是个双枪客吧?”

“我看未必,”我反对道,“你凭什么如此肯定他一定是同时放了两枪呢?牛仔们乱枪齐射,肯定不会那么同步地只发出一个声响,你不是也这么说吗?”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