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我进入坟墓以后第一次显得手足无措。
和一个半神巫妖单挑,我的生还概率几乎为零。+1火焰剑可能都打不动它,而他只消用那对鲜红的双瞳瞪上一眼,我就会因为灵魂被抽取而呜呼哀哉。即使六七个高级角色围攻他都得冒生命危险,更何况我还这么弱小……
我希望(这不是第一次)《绿洲》是个老式的游戏,这样我就能不停地存档读档来避开那些致命的失误。但事与愿违,如果帕西法尔死在了这里,那就再无复生的可能了。可是我现在不能犹豫,如果我死于巫妖之手,那明天回来再战一次就行。整个坟墓都会在绿洲到了午夜的时候重置,所有我解除了的陷阱也会重设,而之前取得的宝藏和装备也会再现。
我点了屏幕边缘的录像图标,以便在视频上研究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但是屏幕上却提示:此处禁止录像,看起来哈利迪禁掉了整个坟墓的录像功能。
于是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举起火焰剑,右脚踏上高台。伴着骨骼关节相互碰触的咔吧声,阿瑟瑞拉克缓缓抬起了头。他眼窝中的红宝石开始闪烁鲜艳的红光。我倒退几步,试图引他先出手好后发制人,但他并没有离开王座,而是低下头用冰冷的目光注视着我。“哦,欢迎,帕西法尔。”他的声音刺耳难听,“你是来找什么东西的吗?”
我略略松了口气,模组中设定的巫妖可没心情和你对话。他一旦登场,玩家就必须面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局面。
“我来寻找黄铜钥匙。”我答道,然后突然想起,按照设定这个巫妖生前是个国王,于是我迅速躬身,单膝跪地,“陛下。”
“果然,”阿瑟瑞拉克示意我起身,“你来对了。”他扶着王座把手站起,木乃伊质的皮肤像是开裂的旧皮革。我握紧了手中剑,提防着他的攻击。
“可是我凭什么把钥匙给你?”他问道。
我操!这他妈的叫我怎么回答?答错了又该怎么办?他会吸掉我的灵魂然后将我的肉躯焚为飞灰吗?
我的大脑飞速运转,但我能想到的最好答案无非是:“让我来证明吧,尊贵的阿瑟瑞拉克。”
巫妖嘎嘎笑了起来,令人不安的声音在石墙间回响。“很好!”他说,“那就和我来比试比试吧!在坐骑上一较高低!”
我从没听说过不死的巫妖会和别人进行马上比武,而且还是在地下城里。“好吧,”我不很确定该如何回答,“但是马在哪儿?”
“不是马,”他走下王座,“是鸟。”
他朝王座挥了挥枯槁的手臂,光芒闪现,伴着音乐(我打包票那是《超级英雄战队》的片头曲),王座化成了一台老式街机。它的控制板上有黄色和蓝色两个摇杆。当我看到上面的游戏名字时,忍不住咧嘴一笑。
《鸟蛋之争》,威廉姆斯电子娱乐公司,1982。
“三盘两胜,”阿瑟瑞拉克说,“你赢了,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东西。”
“你赢了呢?”尽管胜负已定,我还是问了一句。
“如果我是胜利者,”巫妖回答,他眼里的红宝石变得更亮了,“你就得死!”他威胁似的举起右手,橙色的火球出现在掌中。
“当然,当然,”我赶忙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确认一下。”
阿瑟瑞拉克手中的火球消失了,他伸出干枯的手掌,上面摆着两枚二十五分的硬币。“我请客。”他走向游戏机,投入了两枚硬币。叮当两声过后,投币器上的数字也从零跳到了二。
阿瑟瑞拉克握住左边的黄色摇杆,“准备好了吗?”他用沙哑的嗓音问道。
“嗯。”我盯着他皮包骨的手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指关节捏得噼啪作响,然后左手握住第二玩家摇杆,右手放在了按键上方。
阿瑟瑞拉克左右晃晃脑袋,颈骨发出树干折断般的声音,然后选择了双人模式。游戏开始。
就算在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的八十年代游戏界,《鸟蛋之争》也算得上让人耳目一新。每个玩家都控制一个手持长枪的骑士,主玩家骑乘鸵鸟,副玩家则驾驭着一只鹳。你得拍打翅膀飞行着和另一个玩家对战,同时还要对付电脑生成的敌人(他们的坐骑是秃鹫)。每个被干掉的秃鹫骑士都会变成绿色的蛋,如果不把它打爆,敌人又会从蛋中涅槃而出。玩家每死一次,生命数便少一格。有时,游戏里还会突然出现一只会全屏攻击的翼龙。
上次玩《鸟蛋之争》还是在一年多以前。它是埃奇最喜欢的游戏之一,有阵子他专门在地下室里放了一台街机。每次和我争论到理屈词穷或者双方都口干舌燥的时候,他就会邀请我来打这个。有几个月我们甚至每天都在互相练习。刚开始的时候,埃奇还比我强一点,为此他嘲笑了我几番。嘿,这可真把我惹火了,所以我开始自己研究《鸟蛋之争》,每晚和电脑对练几十场。钻研的结果是埃奇在比试中渐渐落了下风,最后几乎成了纯粹的被虐。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我来耻笑他啦。最后玩的那次,因为被虐得太惨,于是他发誓再也不和我玩这玩意儿了。那之后,我们解决争端的工具就改用了《街霸》。
我的技巧比想象中更生疏,开始的五分钟里我只能试着放松自己,想找回手感和节奏。这期间,阿瑟瑞拉克干掉了我两次——他冲刺的轨迹的确完美,简直像机器般精准。哦对,他本就是个机器而且还是哈利迪亲自设计的、最先进的人工智能。
在第一场游戏的最后,我已经开始找到和埃奇比赛时的那种感觉了。但阿瑟瑞拉克无需热身,他的表现始终很完美,而我之前死的次数太多,所以当我失去最后一条命时,连三万分都没打够,真是丢脸。
“输了一场,帕西法尔,”巫妖露出扭曲的笑脸,“还有一场。”
他没继续和那些秃鹫骑士战斗下去,而是伸手重启了街机。过完开场动画后,他又投了两枚硬币。
“准备好了?”他向控制板倾着身体。
我犹豫着没有回答,而是问道:“嗯,你介意换个位置吗?我比较习惯左边。”
这是实话。我和埃奇在地下室玩的时候,我用的总是鸵鸟。第一场在右边确实影响了我的节奏。
阿瑟瑞拉克考虑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不介意。”他往后退了一小步,与我交换位置。我突然意识到这一幕该有多荒唐:一个披盔戴甲的战士和半神巫妖共处一室,两人还在一起玩街机。《重金属》和《龙志》的封面也许都没用过这么超现实的画面。
阿瑟瑞拉克选择了双人模式,我把视线聚焦在了屏幕上。
第二盘也出师不利,我的对手行动精准,进攻排山倒海,头几轮我只能勉强抵挡进攻,他骷髅般的手掌拍打按钮的声音也让人烦心。
我松开紧咬的牙关,强迫不去想自己身在何处、对手是谁或赌注为何这样的问题。我想象着自己正在地下室里虐埃奇。
成功了,我进入了状态,局势开始向鸵鸟骑手逆转。我寻找着半神巫妖的弱点,计算着他会犯下的错误。这技艺我磨炼了好几年,为此还吃透了上百款游戏——是的,没有不可战胜的电脑。在这样的游戏里,天才玩家总能够战胜A.I.,因为程序不会进步,它既不能随机应变,也无法预测别人出其不意的动作,它的一举一动都已被预设。这是电子游戏的真理,至少在人类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之前,绝对正确。
第二盘打得很激烈,到后半段,我发现了巫妖的攻击模式。在特定的条件下,他会冲向鸵鸟,而我规避之后,可以引后面的秃鹫来撞掉他。如此重复几轮后,他终于败下阵来,当然,在这期间我也翘了几次,最后胜利的时候仅剩一条命。
我后退几步松了一口气,感觉到面罩边缘和额前的汗流了下来。我拿衬衣的袖子抹了抹脸。帕西法尔也做出了这个动作。
“干得漂亮。”阿瑟瑞拉克说。他向我伸出了手,而我有力地和他握了握,同时忍不住轻声地笑了出来。
“啊,”我说道,“你也不赖,老兄。”我突然意识到,在某种程度上自己实际是在和哈利迪比赛。但我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免得自己在接下来的对决中分神。
阿瑟瑞拉克再一次投入了两枚硬币。“这是决战,”他说,“准备好了?”
我点点头,这一次,我亲手摁下了选择双人模式的按钮。
这场比赛真是惊心动魄,我们相持的时间比头两盘加起来还长,秃鹫越来越多,几乎占满了屏幕,逼得我们四处逃逸。我和巫妖最后一次面对面时,我们两个骑士都处在屏幕的最顶端。我们疯狂地拍打按钮,同时晃动着摇杆。但阿瑟瑞拉克先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为了躲避秃鹫,他下降了几微米,结果更多的敌人围住了他,然后鹳骑士便在小小的像素爆炸中阵亡了。
“玩家2号游戏结束”的字样出现在屏幕上,巫妖痛苦地号叫着,对游戏机愤怒地砸下了拳头,后者破碎成上万碎片,洒落在整个地板上。然后他转向我。“恭喜,帕西法尔,”他深深鞠了一个躬,“你玩得很好。”
“感谢你,尊贵的阿瑟瑞拉克。”我控制住跳将起来转身拍屁股嘲讽的冲动,朝他回了一个礼。就在这时,巫妖化作了一个体格高大、身着黑袍的人类法师。天呐,那正是哈利迪的化身,安诺拉。
我死死地盯着他,不知该如何开口。几年来有不少猎手宣称他们在《绿洲》里见过安诺拉,这个行踪不定的NPC是哈利迪留在机器里的鬼魂。
“好了。”法师说道。哈利迪的这种腔调我听了无数次。“你应得的。”
房间里突然响起了交响乐,嘹亮的号角与弦乐齐奏。这是约翰·威廉姆斯为《星球大战》所作的配乐,出现在莉亚公主给卢克和汉授勋之时。(哦当然,还有丘巴卡,不过他老是打酱油,所以常常被忽视。)
音乐声渐强,安诺拉伸出了右手。他的手掌上躺着那把黄铜钥匙,那个几百万人寻找了整整五年的东西。接过钥匙的瞬间,音乐也逐渐淡去,与此同时,叮当的铃声响起。我刚刚得到了五万六的经验,足够直升十级了。
“再见,帕西法尔先生,”安诺拉说,“祝你任务顺利。”我正准备问他下一步该做什么或者该去哪儿找第一扇门的时候,他就伴随着八十年代《龙与地下城》动画的传送音效,消失在了一道光芒中。
站在空无一物的高台上,我低头看着手里的黄铜钥匙,逐渐冷静了下来。和出现在《安诺拉的邀请》里时一样,它看上去只是一把普通的古代黄铜钥匙,柄上阳刻着罗马数字“I”。我把它拿在手里翻看,火炬的光芒在数字边上不断跳动,映射出两行小字。我大声把它们读了出来:“你要找的东西,藏在达格格拉斯最深处的垃圾堆里。”
“藏在垃圾堆里”指的大概是坦迪无线电公司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发售的电脑TRS-80。那时的电脑用户还把它戏称为“垃圾80”。
你要找的东西藏在达格格拉斯。
哈利迪的第一台电脑就是16K内存的TRS-80。我很清楚在绿洲的哪里可以找到TRS-80。每一个猎手都知道。
在《绿洲》开服的时候,就存在一个叫作米德尔顿的星球,这个名字不但来自于哈利迪俄亥俄州的家乡,甚至连整个模型都是八十年代的米德尔顿的重建。人们总说再也回不到过去,但哈利迪找到了解决之道,他花了数年时间来重建地图。此外,所有人(至少所有猎手)都知道,整个米德尔顿复刻得最最精确的地方就是哈利迪童年时代的家。
我此前从未参观过那里,但看过不少截图和视频。哈利迪的卧室里有一台TRS-80彩屏电脑二代——就是他的第一台电脑。第一道门肯定在那里。而黄铜钥匙上的其他字告诉了我该怎么打开它:
在达格格拉斯的最深处。
达格拉斯是托尔金在《指环王》中创造的精灵语,意为“战斗”,不过托尔金只写了一个“格”,而不是两个。所以“达格格拉斯”只可能是一样东西:1982年的一款电脑游戏。而且这款游戏只登录了一个平台,那就是TRS-80彩色电脑。
哈利迪在年鉴中写道:正是达格格拉斯让我立志成为游戏设计师。
重建的卧室里,达格格拉斯正躺在电脑旁的鞋盒中,和其他的游戏混在一起。
所以我要做的就是传送到米德尔顿,打开哈利迪的家门,坐在TRS-80面前,启动游戏,来到地下城最底部,然后……在那里找到第一扇门。
至少我觉得是这样没错。
米德尔顿在七号分区,离卢德斯很远。不过以我现在拥有的金钱,付上个几百次传送费都不费吹灰之力。按照之前的标准,我已经成了个超级阔佬。
我看了看时间:晚上11:03,OST(绿洲标准时,也就是东部标准时)。离上课还有八个小时,应该足够去那儿的了。我准备离开地下城,全速冲向最近的传送站,直接传送到米德尔顿,这样也许用不了一个小时,我就能赶到哈利迪家的TRS-80面前。
我知道自己该先睡一会儿,毕竟在《绿洲》里已经待了差不多十五个小时了。明天就是周五,等到放学后再去的话,我有整个周末的时间供自己支配。
可开什么玩笑?我今晚是绝对睡不着了,明天也不可能安分地坐在教室里待上一天。我现在焦躁着呢。
我跑向出口,但马上就定在了房间中央。因为我看到门外的墙上拖着长长的影子,脚步声在走廊上回响,不断逼近这里。
片刻之后,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前,我意识到手中还攥着黄铜钥匙,于是把它塞进腰带上的袋子里,然后从剑鞘中拔出火焰剑,剑锋指着来人的方向。
这两部电影分别拍摄于1981和1982年。
指亚瑟王。
《龙与地下城》的设定中,半神巫妖拥有名为“捕捉灵魂”的特殊能力,可以吸收三十码内未通过坚韧豁免检定生物的灵魂。
美国惊奇漫画公司的动画作品,主要角色包括超人、蝙蝠侠、罗宾、闪电侠等。
美国成人幻想漫画杂志,创刊于1977年。
出自世界上第一款即时3D第一人称角色扮演游戏《达格格拉斯的地下城》。该游戏制作于1982年,为TRS-80电脑开发。
0009
“你是什么鬼玩意儿?”那个人影问我,是个年轻女人,声音听起来还挺文气。
正在犹豫如何作答时,女人走出阴影,进入了房间。她体格匀称,乌黑的头发并不长,尚未及肩。这一切让她看起来像是从二十世纪后半叶穿越而来的青年。靠近时,我突然认出了她的脸。我们从没见过面,不过我认得她放到博客上的那些截图。
阿尔忒密丝。
她身穿泛着铜绿的装甲——我猜它应该出自某部科幻作品,背负弯刀,腰侧皮套里则插着两把光束手枪。至于那露指手套和老式墨镜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她才从《公路战士》里走出来一般。但总的来说,就算装得再酷,她依然像个邻家女孩,而不是哪个在八十年代玩赛博朋克风的嬉皮士。而对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性感。
她继续向我走来,战靴鞋跟踏在石面上发出梆梆的响声。她走到剑刃之前,却没有拔刀相对的意思,而是把墨镜抬到了额前——这只是个姿态,因为墨镜并不会真的影响玩家的视线——上下打量着我。
我几乎呆若木鸡。为了表现得得体一些,我提醒自己来人甚至未必是个女人,这个我暗恋了三年的女孩,其实是个正在抠着脚丫的中年秃顶大汉也不一定。光是想象这场面,就让我打个激灵,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她怎么会在这儿?彩蛋搜索行动已经开始了五年,而我们居然在同一天晚上发现了黄铜钥匙的藏身之处?这概率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不会说话吗?”她问我,“再说一遍:你、是、什么、鬼、玩意儿?”
我隐藏了自己的名字,她也一样。这种情况下显然没人愿意自报家门。
“欢迎,”我微微躬身,“我是胡安·桑切斯·维拉-洛波斯·拉米雷斯。”
她扬了扬嘴角,“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首席炼金术士?”
“见到您很荣幸。”我回答道。她不但听出了我引用的高地人对白,还原样重复了片中人物的回答。不愧是阿尔忒密丝。
“好玩儿,”她的视线扫过我身后空无一物的高台,然后又转回我身上,“那么,我就不拐弯抹角了,你还好吗?”
“什么还好吗?”
“当然是阿瑟瑞拉克。你以为我在说什么?”她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这不是她第一次到这里,我也不是第一个解开谜题并找到恐怖之墓的猎手。阿尔忒密丝比我更早,她知道这些游戏,也曾经和巫妖对战过。但如果她已经拿到了黄铜钥匙,干吗还要回来呢?所以事情很明显,一定是因为她在《鸟蛋之争》中败给了巫妖才不得不回来重新挑战。据我推断,她大概尝试了许多次,否则不会这么自然而然地相信我是巫妖的另一个手下败将。
“嘿,”她不耐烦地跺了跺脚,“回答我啊。”
我想从她的右侧冲出,逃离迷宫。但这么一来,她八成会猜到我已经取得了钥匙,接下来也许就会为了夺走它而让我血溅当场。卢德斯是非PVP区,可鬼才知道这个坟墓算不算卢德斯的一部分,这个地下城甚至不在星球地图上。
阿尔忒密丝看起来是个难缠的对手。全身甲、光束手枪,背上那刀搞不好就是大名鼎鼎的精灵斩首者。如果博客上有一半内容是真的话,她至少有五十级了。我俩等级差距太大,PVP起来毫无希望。
所以我得扯点小谎。
“被干爆了,”我说,“《鸟蛋之争》不是我的强项。”
她稍微放松了一点,似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嗯,我也是,”她同情地说道,“哈利迪这个老不死写的A.I.可真损,不是吗?超级难打。”她瞄了一眼我还举着的剑,“可以把它收起来了,我没兴趣和你打。”
我没有听她的,“这个坟墓能PVP吗?”
“不知道啦,你是我在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她歪着头微微一笑,“我想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得到答案。”
她以迅雷之势拔剑,举手,转腕,锐利的剑锋迎面而来,速度快得看不清。我想抬剑格挡,但是我们的剑都被某种不可见的力量挡开了,仅隔半尺,却永远无法相交。屏幕上闪过一条信息:此处不允许PVP!
我松了一口气。(后来我才知道钥匙是不能易主的。它不能被丢弃、交易。如果你被杀死了,钥匙也会跟着你的身体一起消失。)
“好了,你知道了。”她露齿一笑,然后舞了个漂亮的剑花,把武器收回背上。还真是爱炫啊。
我也收回了自己的剑,但什么花式也没做。“哈利迪根本不想让人战胜巫妖。”我说。
“嗯,”她笑了,“你真幸运。”
“我?”我重复了一遍,双手抱胸,“什么意思?”
她朝我身后空荡荡的高台甩了甩头,“打完阿瑟瑞拉克,你自己也伤得差不多了吧。”
啊……这么看来,如果没在《鸟蛋之争》中赢过半神巫妖的话,我现在就得创建个新角色了。
“没什么,”我扯道,“我血厚得很,巫妖伤不到我。”
“真的?”她怀疑地说,“我都五十二级了,打他的时候也还得玩命。每次来这里,我都会带上几组药水。”她又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但你的剑和盔甲,它们都是这座地下城里的吧?这说明你以前的装备更加破烂。你不过是个新手,胡安·拉米雷斯,我想,你有些真相没说出来。”
现在我知道这里不能PVP了,于是开始考虑要不要告诉她事实。为什么不把黄铜钥匙拿出来给她看呢?当然,最明智的选择依然是直接走人,去米德尔顿开始新的任务。对手这种东西,甩得越远越好。如果我不是练了那么久的《鸟蛋之争》,鬼才知道我要用多久才能打败阿瑟瑞拉克呢,所以她短时间里是追不上我的步伐的。
“这个你得自己分析,”我从她身边走过,“也许哪天我们会在外面相遇,那时候再告诉你吧。”我轻轻向她摇手,“再见。”
“你要去哪里?”她跟着我。
“回家。”我没有停下来。
“那巫妖呢?黄铜钥匙呢?”她指向空荡荡的高台,“还有几分钟就刷新了。如果你在这儿等着,就可以马上重新打他一次,省得再通过那堆陷阱。我半夜过来也是因为这原因。”
很聪明。换作我的话,会怎么办呢?“我想我们可以轮着来,”我说,“我刚打完一把,现在轮到你了,如何?我明天午夜再来好了。我们隔一天来一回,公平吧?”
“我想,”她端详着我,“你怎么说都应该待在这儿,如果半夜时分这儿有两个人,事情可能会不太一样。安诺拉会考虑到意外事件的,也许会有两个巫妖?又或者——”
“鄙人喜欢单干,”我说,“轮流来,好吗?”快到出口的时候,她突然跑到面前,堵住了我的去路。
“好啦,陪我一会儿嘛,”她的声音软了,“好吗?”
我本可以径直离开去米德尔顿寻找第一扇门的,但怎么说呢?面前的可是阿尔忒密丝,我的梦中女神啊。而且她甚至比我想象的更富有魅力。我很想和她待在一起,我很想,嗯,如同八十年代的诗人霍华德·琼斯说的那样,更加地了解她。毕竟今日一别,来日就未必能再相见了。
“好啦,”她低头盯着自己的靴子,“之前叫你新手是我错了,对不起。”
“没关系。事实上你说对了,我只有十级。”
“那不要紧,你也是猎手,而且聪明过人,不然就不会站到这里来了。让我为之前的话道歉吧。”
“我接受道歉,别担心了。”
“谢谢。”她看起来轻松了一些,阿尔忒密丝的面部表情极其生动,肯定是被同步到了《绿洲》里的真人表情,而非系统的模拟。“我只是有点惊讶罢了,”她顿了一顿,“我是说,我知道总会有人找到这里的,但是没想到这么快。我才独享了这个秘密没多久。”
“多久?”我随口一问,没指望她会回答。
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突然爆发了出来。“三周!”她生气地说,“见鬼。我已经来这儿三周了!每次都在和这只蠢巫妖玩他的蠢游戏!你也知道,他的人工智能还这么变态!我以前没玩过《鸟蛋之争》,现在快要被这玩意儿折磨疯了!天啊!几天前我离爆掉他只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但是……”她烦恼地挠了挠头发,“啊!我吃不下,睡不着,成绩也烂了,都怪这个《鸟蛋之争》——”
我正想问她是不是也在卢德斯读书,她已兀自继续说了下去,而且越来越快,好像洪水决堤,滔滔不绝,连气都不喘几口:
“——我还在想着自己今晚能不能搞定它,拿到黄铜钥匙呢,却发现入口已经被人撬开了。最糟糕的事情终于发生啦,别人也找到了这个坟墓。所以我一路狂奔进来,都快疯掉了。我是说,我没有很担心啦,我不觉得有人能第一次就干掉阿瑟瑞拉克,但是——”她停下来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她停顿了一秒,“我紧张的时候容易胡扯,激动的时候也会。而现在我又激动又紧张……我想找个人说上一堆话,但这些内容又很明显不能到处宣扬,对吧?我不能在聊天的时候提到自己——”她闭上嘴,“天哪,这么多闲言碎语!我还真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她咬住下唇,做出上锁的动作,然后随手一挥,把那想象出来的锁钥匙丢到了一边。我不假思索地弯腰俯身,装作拾起了钥匙的模样,又对着她比划了个开锁的动作。这把她逗乐了——笑声真诚而爽朗。我也跟着大笑了起来。
她好可爱,这语无伦次的天然呆,和《天才反击》里最受人待见的角色乔丹简直如出一辙。无论在现实还是绿洲,我从没觉得和人如此亲近过,连埃奇也一样。我的头脑一片空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止住笑,“我得搞个插件来过滤自己的声音。”
“不需要啦,”我告诉她,“你笑得很好听,真的。”我犹豫了一会儿,但还是补充道:“我笑起来也很白痴。”
很好,韦德,我对自己说,你刚刚把她的笑形容成“白痴”。真棒。
但她只是害羞地笑笑,吐出了“谢谢你”三个字。
我突然有种想吻她的冲动。虚拟世界中又怎样!我才不管那些呢!正准备鼓起勇气向她发出好友申请时,她却先伸出了手。
“忘了介绍自己,”她说,“我叫阿尔忒密丝。”
“我知道,”我握住了她的手,“其实我好些年前就开始看你的博客了。”
“真的?”她的脸红了。
我点点头,“遇到你真好。我是帕西法尔。”我意识到自己还握着她的手,连忙松开。
“帕西法尔,嗯?”她歪了歪脑袋,“那个找到圣杯的圆桌骑士,对吗?很酷呢。”
我对她的感觉更强烈了。以前每次新认识人,我都得不厌其烦地解释自己名字的由来。“阿尔忒密丝是希腊的狩猎女神,对吗?”
“对了,不过常见的写法‘阿尔忒弥斯’已经被别人用了,所以我只能用谐音来代替。”
“我知道,”我说,“你在博客上讲过一次,大概两年前吧。”我差点把精确的日期给背了出来,但那会让我看起来像个跟踪狂,“你还说你很讨厌别人念错你的名字。”
“没错,”她朝我笑了笑,“我确实写过这些。”
她伸出手,一张名片搁在摊开的掌心里。卡片的设计任由玩家自己决定,阿尔忒密丝的那张看起来像是限量版肯纳星球大战玩具的宣传画(还覆着卡膜)。但画中人物有着她的头发、面貌、衣物和武器。图片上方就是她的介绍:
阿尔忒密丝
52级战士/法师
(飞船贸易商)
卡片背面是她的博客、邮箱和电话的链接。
天呐,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女生的名片,也是我第一次收到这么酷的名片。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酷的名片。”我说,“谢谢你!”
作为交换,我也把自己的名片给了她。我的名片像雅达利2600的游戏卡带,只是标签上写着:
帕西法尔
10级战士
(游戏狂徒)
“好厉害!”她翻看着,“设计很棒!”
“谢谢。”我知道自己面罩下的脸红了。我几乎想向她求爱。
看到她的名片收进物品栏后出现在黄铜钥匙的后边,我顿时清醒了不少。我都干了什么鸟事啊,站在这里和女生胡扯,却忘掉了还在前头的第一扇门?我瞅了眼时间,还差五分钟午夜。
“好啦,阿尔忒密丝,”我说,“真的很高兴遇见你,但是我得走了,这里就快刷新了,我想在这些陷阱和不死生物重新出现之前离开。”
“噢……好吧,”她一脸失望,“我也该准备准备《鸟蛋之争》了,但在告别之前,先让我给你刷个大治疗术吧。”
我还没开口,她就把手放在我胸前念了一段咒语。因为血槽一直就是满的,所以大治疗术毫无效果。对此阿尔忒密丝当然毫不知情,她还以为我和巫妖战斗了一场呢。
“别啦。”她转身离开。
“谢啦,”我说,“但这样做不合适吧。我们可是相互竞争的对手啊。”
“就算如此,我们也是朋友,对吧?”
“能这样就再好不过了。”
“第三扇门还远在天边呢。光为了迈出第一步,我们就花了五年时间,而以我对哈利迪的了解,事情只会越来越难,”她压低了声音,“嘿,你真的不留下来吗?我们可以各打一个巫妖,还可以互相帮助,我已经发现了他的手法有些僵化——”
现在我开始后悔对她说谎了。“和你在一起很愉快,但是我真的要走了。”我给自己找了个合适的借口,“明早还得上学呢。”
她点点头,但是脸上却露出了怀疑的表情。突然,她盯着眼前的虚空,好像看到了什么,双目圆睁,连瞳孔都放得老大。我意识到那一定是什么网页。几秒后,她勃然大怒。
“你这个骗子!”她大叫,“骗子!”她可视化了那个网页,然后把它转向了我。是哈利迪主页上的积分板。在兴奋之余,我竟然忘了检查一下。
它还和五年前一模一样,只有一个变化:我的角色名出现在了榜单的最顶端,旁边写着10,000分。而其他的位置依然为空。
“妈的!”我咒骂道。安诺拉把黄铜钥匙给我的时候,我就成了这场比赛中第一个得分的人。因为积分板世界公开,所以我这会儿大概已经家喻户晓了。
果然,新闻的头条上满是我的名字。比如,“神秘人物帕西法尔创造历史”,“黄铜钥匙得主:帕西法尔”之类的。
我神思恍惚地站着,差点忘记呼吸。阿尔忒密丝推了我一下,尽管倒退好几步,我依然没能从头晕目眩中彻底恢复。“你一次就干掉他了?”她大吼。
我点点头,“他赢了第一盘,不过被翻盘了,我差点没输掉。”
“啊啊啊啊啊啊!!!”她大叫着握紧了拳头,“你怎么做到的?就一次啊!!”我隐隐感觉她想揍我。
“运气好而已,”我说,“我以前经常和朋友玩这游戏。我相信只要你多练几次——”
“好啦!”她的声音由咆哮转为哀嚎,“不要安慰我,好吗?难以置信!你不知道我已经打了他妈的五周了吗?”
“之前你说的是三周——”
“啰唆!”她又推了我一把,“《鸟蛋之争》我已经狂练整整一个月了!连梦里都尽是些秃鹫和鸵鸟!”
“那可真不爽。”
“而你一来就搞定了!”她敲着自己的额头,我意识到她没在生我的气,而是怒自己不争。
“好啦,”我耸耸肩,“真的只是运气好,赶上了我喜欢玩的老游戏而已。你不是雨人,别这么打自己了,好么?”
她盯着我看了片刻,而后长叹一口气,“为什么不是《虫群入侵》或者《吃豆人》?《汉堡时代》也可以啊!如果碰上那些,我大概已经通过第一扇门了!”
“你说的都是些我不拿手的。”
她又瞪了我几秒,然后突然露出一抹坏笑,同时朝房间出口做了几个精妙的手势施放咒语。
“嘿,”我说,“等等啊,你在干吗?”
话音未落,我已经知道了答案,巨大的石墙凭空出现,封住了唯一的出口。该死!障碍咒。我被困在这里了。
“喂!”我大喊,“你干吗呢?”
“你看起来急着要离开这里,我猜安诺拉给你黄铜钥匙的时候还告诉了你在哪儿找第一扇门吧?”
“对。”这会儿再否认毫无意义。
“所以,除非你能破掉我的魔法——我打赌不能,你只有十级,还是个战士——否则就得一直待在这里,直到午夜地下城刷新。那些陷阱会放慢你的速度的。”
“没错,”我说,“是的。”
“因为你要忙着绕开陷阱,所以等我打败了阿瑟瑞拉克,马上就能追上你。”
我抱起双手,“你都尝试五周了,凭什么觉得这次会赢?”
“竞争的压力能让我爆发潜能,”她答道,“我向来如此,而这次的比赛嘛……”
我回头扫了一眼她设下的魔法壁垒。在超过五十级的兼职战士/法师手里,这个魔法的效果会达到最大化,也就是持续十五分钟。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坐等它消失。“你知道吗?这么做可不淑女。”我说。
她笑着摇了摇头,“这才是女人的天性,淑女什么的都是装出来的,宝贝。”
我回以笑容,“先得到钥匙的人是我,先打开第一扇门的还会是我。”
“也许吧,”她说,“不过这只是个开始,还有两把钥匙和两扇门呢。我时间多得是,迟早会把你甩开。”
“走着瞧吧,美女。”
她指指屏幕上的积分板窗口。“你现在出名了,”她说,“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
“我没时间细想。”
“好吧,我想了五周。出现在积分板上的名字会改变一切。人们会再次燃起对这场比赛的热情,就像游戏开始时那样。相信我,明天帕西法尔就世人皆知了。”
头晕目眩的感觉又回来了。
“你在现实世界里也会出名,”她说,“前提是你愿意把自己的真名实姓公布出来。”
“我又不傻。”
“很好,因为这事关上千亿美元,现在每个人都认为你知道该怎么找到那颗彩蛋,很多人会愿意为了它铤而走险,我是说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宰了你。”
“我知道,”我说,“谢谢关心,不过我不会有事的。”
但我真的不会有事吗?我从未考虑过这些,从未想过自己会变成第一个得分的人。
我们相对无言,等待着分针与时针重合的时刻。“如果你赢了,”她突然问我,“那些钱,你想用来做什么?”
埃奇和我意淫了这个很久,还列过关于赏金用途的荒唐清单。
“我不确定,”我说,“不出意外的话会去搞栋大宅子,再买上一大堆东西,和穷鬼的生活说拜拜。”
“哦,大梦想家。那干完这些之后呢,剩下的一千三百亿美元呢?”
我不想让她觉得我是个废物,于是受了刺激似的把自己曾经的想法和盘托出,尽是些从没跟别人讲过的东西。
“我会在近地轨道上建一条核动力星际飞船,”我告诉她,“除了这辈子需要的全部食物和水外,还要有自给自足的生态系统,和一台装有所有电影、书籍、歌曲、视频和绘画的超级电脑,当然它必须要能够运行绿洲系统。然后我会邀请几个最好的朋友上船,再带上一队医生和科学家,接着我们就离开这鬼地方。离开太阳系,去寻找别的类地行星。”
我并没仔细考虑过这个计划,好多细节都欠妥当。
她扬起了眉毛。“野心不小。”她说,“但你不知道吗?这星球上近一半的人都在饿肚子呢。”我听出她语带轻蔑,好像认为我对世事漠不关心。
“当然知道,”我有些粗鲁地回答,“我还知道闹饥荒的原因是人类毁了自己的星球。地球快死了,是时候离开它了。”
“真消极。”她评论道,“如果我是赢家,我会让这星球上的每一个人都填饱肚子。饥荒过去后,我们就开始逐步恢复生态环境,解决能源危机。”
我移开视线,“对,等完成这个奇迹后,你还可以用基因工程造点精灵龙和独角兽出来欢庆世界大同。”
“我没说笑。”
“你真觉得会这么简单?”我问她,“你真觉得写张两千四百亿的支票就能解决这些全球性的问题?”
“我不知道,也许不能,但是我会试一试。”
“如果你赢了。”
“对,如果我赢了。”
就在这时,绿洲十二点的钟声敲响。王座重现高台,阿瑟瑞拉克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就像我刚进入这个房间时一样。
阿尔忒密丝抬头瞄了他一眼,然后把视线移回到我身上。她微微一笑,向我摆摆手,“再见,帕西法尔。”
“嗯,”我应道,“再见。”
她走向高台时,我叫住了她:“阿尔忒密丝?”
她转过身看着我。虽然很清楚这么做不理智,但不知为何我很想帮她一把。“试着用左边,我就是这么赢的,感觉他用鹳的时候更容易对付。”
她盯了我一会儿,大概是想看看我有没耍她,最后,她点点头,走上了高台,阿瑟瑞拉克在她踏出第一步的时候恢复了生气。
“欢迎,阿尔忒密丝,”他的声音低沉,“你来找什么?”
我没听到她回答了些什么,但很快王座就变成了游戏机。阿尔忒密丝跟巫妖说了些什么,然后他们两个换了边。游戏开始。
我远远地看了一会儿。几分钟后,石墙终于消失。于是我最后又望了一眼阿尔忒密丝,就跑了出去。
即电影《疯狂的麦克斯2:公路战士》。
肯纳公司为《星球大战》角色设计的实体玩具。
美国电影《雨人》中的主角,是数学计算能力过人的智障。该片上映于1988。
0010
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离开墓穴回到地面,一到外界,就有好多条留言在我的屏幕上闪起来。哈利迪一定是把坟墓设成了屏蔽区,没人能接发视频、密语或者邮件。这样做大概是为了阻止人们在里面求援吧。
我看了看信息,发现自从我的名字登顶积分板后,埃奇就一直在试着联系我。他呼叫了几十通,还发了数不清的信息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叫我赶紧给他回电话。我刚删完这些信息,音频请求信号便再度亮了起来。又是埃奇,我没有接通,只是发了一条短信,保证会尽快语音他。
跑出树林的过程中,我把积分板放在屏幕一角以便能第一时间得知阿尔忒密丝是否赢了游戏。当我跳进最近的传送间时,才凌晨两点多。
我在荧光屏上输入信息,目的地设置为米德尔顿二五六号传送站。
哈利迪创造米德尔顿的时候,重建了整整二百五十六个一模一样的城镇,它们占据了整个星球表面。我不认为其中有哪个会特别不一样,所以只是随便选了最后的那个,然后便点击确认支付了传送费。
下个瞬间,我出现在八十年代的老式电话亭里,旁边还有个巴士站。开门走出的感觉就好像自己刚做了个时间旅行。几个在周围晃荡的NPC都穿着那年代的衣服。顶着爆炸头的女人正随着随声听里的音乐上下点着脑袋,小孩穿着印有“仅限会员”字样的夹克,正倚墙摆弄魔方。莫西干头的小混混则坐在廉价的塑料椅上,看着投币电视重播的《激流》。
确定哈利迪家的方向后,我拔剑走向那里。整个米德尔顿都是PVP区域,必须谨慎行事。
比赛开始那会儿,两百五十六个哈利迪故乡都被猎手们翻了个底朝天。普遍的观点是:哈利迪之所以设计这么多米德尔顿,就是为了让人们能同时搜索而不至于打起来。当然了,最后人们无功而返,没有钥匙,也没有线索。从那以后,大众对这颗星球的兴趣就突然消失了,但总有几个零星的猎手不言放弃。
如果走进哈利迪家的时候听到已经有人在里面了,我会立刻闪人,然后偷辆车飚上二十五里(任何方向都行)去下一个米德尔顿,或者再下一个,总之要找个没人的地儿。
巴士站外的天气很好,橙红色的太阳挂在低空。虽然从没到过米德尔顿,不过我在研究的时候就了解到,哈利迪把这里设计成了1986年晚秋的景象,亘古不变。
我打开城镇地图,然后沿着路线跑向哈利迪童年的家。它在北边大概一里外。细节决定成败,周围的景象让我惊叹了一路。哈利迪独自设计了整个城镇,他以那时的地图册、电话簿、照片和街拍录像作为参考,尽可能完美地还原了他儿时的故乡。
这里让我想起了《浑身是劲》。和电影中的小镇一样,这里并不繁华,富有乡村气息,房子不小,楼距不短,居民不多。五十年前,低收入家庭也能拥有自己的房子,这在今天看来几乎是天方夜谭。NPC镇民看起来都取材于约翰·库格·梅伦坎普的MV。我看到人们要么在闲逛、遛狗,要么坐在长凳上享受温暖的日光。好奇之下,我向他们挥了几次手,而每次他们也会对我挥手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