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骄阳下,一群布衣短褐的壮汉正在劳作,挑土筑台,再以重物夯实,个个汗流浃背。不远处凉棚中,坐着一名差官打扮的胖子,一面监视着壮丁,一面用扇子拼命扇着。尽管如此,他的汗水还是一股股地顺着圆胖脸颊往下流淌,到得敞开的胸前,便汇成了小河。
“见鬼的天气!”
差官抱怨着转身,放下扇子,拿起桌上水壶,晃了晃却已空了,刚要喊叫来人,已经有一个四十来岁模样精明的中年商人赶了过来,点头哈腰地说:“蒋爷,有什么吩咐?”
眉头一皱,蒋姓差官将官架端得十足:“云五,你领来的这些人手都是一帮懒汉,这都半日了,工程还只建了一点点。圣上有旨,这台子是祭天祈禳用的,三日之内务必要筑成。到时候倘若不能完工,可要唯你是问。”
“怎会?”云五谄媚地拿起扇子为胖差官扇风,身躯跟着矮下了半截:“蒋爷的差事,小人哪一次怠慢过?何况又是皇命,谁能拿自家脑袋开玩笑?这些都是常做工的精壮汉子,我手下最得力的人选,绝对误不了事。”
肥差官哼了一声,不置可否。云五是何等精明之人,连忙凑上去道:“后院房中已备好解暑瓜果,还有一壶好酒,蒋爷劳碌,便去歇一会儿。这里有小人看着就行了。”
差官脸上这才露出笑容,道:“老云,果然还是你识相。好,这里便交给你。”
看差官摇摇摆摆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谄媚讨好之色骤然从云五脸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副阴鸷神情。他向工地上一名壮汉使了个眼色,那人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方才懒洋洋磨工的众人也不约而同停下,聚拢到一起,不一会儿又散开。
转眼之间,土台越筑越高。本该热火朝天的工地,却弥漫着一种诡异的沉默。天气越发闷热,似乎又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两根银针准确无误地刺入太阳穴中。啊的一声,原本直挺挺昏睡着的人突然坐起,脸上现出恐惧之色。他的双手开始胡乱挥舞,如同溺水之人,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哗啦声响起,榻旁的矮几已经被推倒,药碗、针盒之类杂物统统落在地上。那人依旧挣扎着,嘴里还发出含糊不清的叫声。
“尉迟!”
一旁的校尉闻言连忙上前,压住宋琪双臂。伤病中的人本来只凭着一股蛮力,自然不是尉迟方对手,挣扎了几下,便瘫软下来。身旁青衫男子敏捷地上前,将银针起出,大汉随即颓然倒下,瞪着一双无神的眼,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同时浑身发抖。
“不要动。”酒肆主人声音镇定和蔼,却又隐隐含有不可抗拒之意。“此处很安全,我是救你的人。”
大汉目光转向他,喘息声渐渐平静,但不一会儿,又急促起来,伸手紧紧抓住尉迟方的手。
“啊……”双唇抖动,像是竭力要说什么,然而舌头已被剜去,令这种表达的努力成为徒劳。
“会写字吗?”
那人摇了摇头,重又叫了两声,只紧抓住尉迟方,像是生怕他离开,到后来,叫声已变成呜呜的吼声。校尉一筹莫展地抬头望向李淳风,后者也不由自主蹙起眉头。
“不能说,不会写……当真是件麻烦事。这样吧,我来问你,你的名字叫做宋琪?”
听到这句话,大汉立刻猛烈点头。
“可知是谁害你成这样?”
回答是摇头,脸上显出愤怒与恐惧交替的神色。
“嗯,这么说来,你并未看到害你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为何要这样对你?”
宋琪先点头,迟疑了片刻,突然猛指自己的耳朵,又张开嘴,叫了两声。李淳风神色一动。
“但是你听到了一些事,对吗?”
大力点头,宋琪神色也转为激动。他松开了抓住尉迟方的手,猛地一把撕开自己右边衣领直到腋下,而后作了个握刀劈刺的姿势。
“有人在杀人?”
这一回他不点头也不摇头,而是焦急重复这个动作。想了想,李淳风推门出去,不一会儿取来一根木炭,一张白纸,交到宋琪手上。
“虽然不能写字,或许能凭印象画出一些吧。”
宋琪紧紧捏住那根木炭,犹豫了一下,而后用颤抖的手在纸上画了一面三角形旗帜,旗下有穗,紧接着又画了一只动物,看上去像是一条犬;犬与旗之间则画了一柄剑,剑锋正对着旗。尉迟方看他动作,心中却更加困惑。这位宋督粮官的画技当真拙劣之极,除了这勉强能辨认出来的图画之外,竟丝毫没有头绪。也许是感受到了他心中所想,宋琪抬眼望他,目光中露出焦急神色。他突然狂躁起来,重重几笔,将那旗子涂抹掉,又把炭笔摔在了地上。尉迟方正要制止,大汉双眼一翻,重又晕了过去。李淳风伸手搭了一下他的腕脉,叹了口气。
“只好暂且如此。他如今的情形,还需静养。”
“那……岂不是断了线索?”
“对医者而言,他是病人,不是线索。”
“可是,事有轻重缓急,如果因为一人性命耽搁了军国大事……”
李淳风不等他说完,冷然截口道:“病人是李某的病人,军国大事则非李某之事。行事既然在我,孰轻孰重便只依照我的判断。”
相识不止一天,尉迟方早知这位朋友古怪任性的脾气,只得摇了摇头。突然他想起一件事,脸色也变得凝重。
“如果宋琪是被有意丢在随意楼的话,这里应当已在对方控制之中。那么,你与他岂不都很危险?”
李淳风看他一眼,还没来得及答话,便听见有人道:“哪一位是李先生?”
两人目光一起转向门口,说话的是一名中年女子,相貌丑陋,态度却庄静,有非同一般的大家气度。酒肆主人眼中显出一丝讶异,随即宁定,拱手道:“李某候教。”
“妾身代主母请先生过府,有事相商。”
“好。”
眼看李淳风竟然不问情由便要跟随那女子出门,尉迟方不禁大为着急,一把拉住他衣袖。
“李兄!刚刚才说……”
拍了拍尉迟方的手,李淳风示意他不必紧张:“若不放心,便随我同去。”
车声辚辚,四面都是密不透风的帐幔,一路行来竟然不辨路径。尉迟方数次想撩开车帘看个究竟,又怕引起对方警觉。李淳风则一直靠在车壁上闭目养神,毫不在意即将去到何方。见他这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校尉只好将满腹狐疑暂且按下。
半个时辰之后,车终于停下。一个小童奔过来打开车帘,映入眼中的是一派清幽景象。一弯清泉在山涧中时隐时现,飞花溅玉,带出清凉之气。园中到处都是参天古木,遮天蔽日,密林深处另有一座楼台,不同于他处的雕梁画栋,而是以去皮白木搭建而成,浑然古朴,妙趣天成。
朗然一声松吟,琴声响起,清幽静雅,却隐隐有山风海浪的气象。李淳风双眼一亮,向楼台走去。楼前只有一整幅用大小不一的木珠串成的珠帘分隔。透过珠帘,隐隐可见一个红影。风拂帘栊,木珠相互撞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水声、风声、琴声和谐无比,令人心刹那宁定。在帘外站定,李淳风躬身长揖:“见过夫人。”
琴声停住,不一会儿,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不似少女的清脆,却另有一种温婉蕴藉之意:“是李先生吗?”
“正是在下。”
短暂的沉默中,似乎帘内人也在打量他:“素闻先生之名,今日一见,原来如此年轻。”
微微一笑,李淳风道:“世上事,多半见面不如闻名。夫人识人之能天下皆知,李某岂敢班门弄斧。”
“哦?先生知道我是谁?”
青衫男子环视四周,道:“如此琴艺,又是如此谈吐。算来能配得上这般清雅气象的,也只有夫人一人。”
话音刚落,珠帘分向两旁,现出中间那弹琴女子。长发如瀑,直垂脚跟,其上并无任何装饰,红衣雪肤,虽已过了芳信年华,但气度之优雅从容,神情之怡然自若,令人不知不觉便将目光集中于她的身上,徘徊不肯离去。
“先生谬赞,妾身张氏红拂。”
乍听这个名字,尉迟方不由得睁大了眼。
“你……你就是……”突然意识到自己这样相当失礼,连忙抱拳,“勋卫府尉迟方,见过夫人。”
女子明眸一转:“吴国公的子侄?果然年少英雄,与药师当年颇有几分相似。”
红拂口中的药师便是她夫君李靖,此次征突厥的主帅,也是太宗皇帝驾前重臣。李靖、红拂、虬髯客,并称风尘三侠,正是隋末唐初一段传奇。虽是平常赞语,从她口中说出却令人如沐春风。尉迟方咧开了嘴,只觉得此时此刻,倘若眼前女子有何吩咐,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瞥了他一眼,酒肆主人拱手道:“夫人召我,有何吩咐?”
闻听此言,女子侧转脸,单手支颐。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她如云秀发和光洁似玉的额头。
“我能否信任先生?”
此问话令尉迟方如堕云雾之中。李淳风应声答道:“信与不信,夫人一念之间。不过,既然要我来这里,想必早有答案。”
红拂微微颔首,长身而起。这才发现,她身量比一般女子都要高些,越显得仪态出众。她伸手托起几案上一柄刀,刀身镶满金玉,看起来颇为名贵。
“想必先生已经知道,圣上决定攻打突厥,药师是此次主帅?”
李淳风点了点头,示意对方说下去。红拂续道:“前日殿内,圣上赐给药师这柄宝刀,以作出师壮行,但我却在刀柄上发现了此物。”她将刀递给李淳风,只见华丽的刀柄把手之上有一个小小黑色突起,不细看一点也看不出。凑到鼻端嗅了嗅,酒肆主人立刻眉头皱起。
“奇零香?”
“果然见多识广。不错,这种木料有剧毒,取树汁涂抹箭上,可以见血封喉;若随热力蒸发侵入人体,则是慢性毒药。”红拂收起刀来,神情依旧平静,“倘若当真使用此刀,不知不觉中便会中毒身亡。”
“何人能接近这柄宝刀?”
“问题就在这里。御赐宝刀,除了宫人、传旨黄门、司礼官员之外,无人能近。”
“夫人心中有答案吗?”
“没有。但药师即将出兵征伐突厥,此刻谋刺,想来与此有关。”
尉迟方听得目瞪口呆,谋杀朝廷元勋,那是轰动朝野的大案,此刻从这优雅女子口中缓缓道出,却似一桩小事。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红拂道:“此事本来也不稀奇。不必讳言,自古功臣良将,功劳皆从血海中来。功越高,杀孽越重,药师戎马一生,想要他性命的仇家不知凡几。之前也屡有谋刺他的事情发生,因此,我格外谨慎,对他身周之事加意提防。”
眼中露出欣赏之色,李淳风道:“有夫人辅佐回护,是李元帅之幸。”
红拂扬起头,笑容略带倦意,却又有一种震慑人心的英气。
“他的战场在大唐疆土,我的战场便在他身侧。他不能输给敌人,我又岂能输了他去?”
一瞬间,方才柔弱文雅的抚琴女子恍然化身为扬鞭跃马,令六军辟易的勇者。她将目光转向李淳风,道:“这便是我请先生来这里的原因。能否助我作战?”
静默片刻,青衫男子俯身低首,恭谨再拜:“淳风谨遵命。”
夕阳逐渐收敛起白日里骄烈光线,余温却依旧蒸腾,掠夺着草木上的水汽。干燥到略有些发脆的柳叶在晚风吹拂下发出沙沙声响。
“真是越来越复杂了。”
校尉忍不住咕哝了一声,转头看了看身旁之人,像是想要从李淳风那里得到答案。后者却信步向前走去,一副心不在焉的神色。
“李兄?”
“啊?”李淳风如梦方醒一般回过头来,站定脚步,“你说什么?”
见他如此,尉迟方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没什么。”
“哦。”李淳风一阵沉默,不言也不动。若不是风拂衣袖,校尉几乎以为他突然化作了石像。
“此处是晋宫旧址。”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么一句话,尉迟方不知如何回答,只有听任他接了下去,“三百年前,这里曾有一场惨烈无比的攻城战。匈奴兵困长安,整整一个冬季,城中存粮已尽。为了活命,便将那些老弱妇孺杀死,当做食物。到最后晋帝开城投降之时,长安已是一座死城。”
在这般温柔的夕阳下,说着如此残酷的故事,尽管天气炎热,尉迟方还是觉得脊骨一阵冰冷:“你……你刚刚是在想这些?”
“唔。”
“……当真是个怪人……”
“哈哈。”酒肆主人伸手摘下一片柳叶,凝视着微微卷曲的边缘:“偶有所感而已。那之后的三百年来,治世与乱世交替,纷纷扰扰,却是混乱远多于安定。人生于世,便像这树叶一般,浮沉飘转,不得自主。”
他松开手,叶片立刻随风而起,卷了几卷,不知飞向哪里。
“可是,当务之急不是这叶子,而是眼前之事吧?”校尉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位令人莫测高深的友人,险些便要问他是否中了邪祟。
“对我而言,这片叶子就是眼前之事啊。”李淳风恢复了笑吟吟的神色,袖起双手,继续向前走去:“还有别的吗?”
“当然!比如雷火烧营……”
“啊,”李淳风弹了下额角,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不说还真忘了。我已替宾王查出天雷降灾是假非真,这桩生意算是了结了,明日就找他要银子去。”
“可你不是刚刚答应要保护元帅?还有粮草营幸存下来的那位宋督粮官……总不成别人找你医箭伤,你却只管剪箭杆?”
“有何不可?凑四合六的买卖,落袋为安才是正理啊。”
尉迟方不禁哭笑不得。李淳风看了他一眼,唇角弯起,道:“你还漏说了一桩,那歌姬的死。”
“对对,真是凑巧。”
“不是凑巧。”出乎意料,李淳风斩钉截铁道,“从头到尾,歌姬之事就是个圈套。”
“你是说?”
“宋琪是个下级军官,无钱无势,连严虎都知道,金巧儿这样的势利女子不会真心待他。那么,此事最大的可能就是有人许了重金,要她引诱宋琪,以便在雷雨那夜把宋琪调出,另作布置。事后,又将金巧儿杀掉灭口。”
“不错,这样的话便能解释得通。”
“——却更增凶险。试想,这两人在全盘之中只是无足轻重的棋子,也要花这些心力,则幕后之人图谋之深、思虑之周详可见一斑。”
“你说的图谋,是行刺李元帅?”
“单单私仇,无须这许多心机。我猜想,真正目的应当是借此阻止朝廷对突厥出兵。”
“难道是突厥奸细?”
“确切说来,是有内奸勾结突厥,否则无法解释御赐宝刀被人做手脚的事。”
听到这里,尉迟方倒抽一口冷气:“那我大唐岂不是很危险?”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李淳风淡然道,“突厥虽强悍,数百年来却未曾得到过中原民心。不得民心而得天下者,自古未有。”
他是信口说出,并无特别之处。但不知为何,在听到这句话时,尉迟方一颗紧绷着的心突然松懈了下来,仿佛得了这句保证,种种令人忧急惶恐之事都将云开雾散,雪化冰消。
篝火熊熊燃烧,炭火上炙烤着羔羊肉,发出浓烈香气。喝得半醉的士兵聚在一起,摘掉帽子,赤裸着身体,胸前无一例外刺着狼头图案。粗豪的歌声中,人们肆无忌惮地跳着凌乱的舞蹈,偶尔撮唇尖啸,为同伴们叫好应和。
这是一队远离家乡的异族士兵,他们来自沙陀突厥的处月部。处月部本是西突厥阿史那部的一个旁支,长期以来,强大的东突厥不断侵占属于西突厥的土地,为抗御他们的掠夺,阿史那向唐朝寻求援助,与大唐结盟修好,这一队人马正是为此而来的。
一片酣醉气氛中只有一个人自始至终保持着清醒。那人,三十上下,鹰一般锐利却深陷的双眼与高而挺直的鼻梁表明了他的血统。他是处月部朱邪可汗的弟弟延昆,也是这支部队的首领。
“后天就要到长安了。”
一个声音在他身后静静响起,延昆转过头,看见一名老人。这么说是因为那人头发已经全白了,但看脸庞,却无法分辨出年龄。他有一张在北地风沙中变得粗糙的深古铜色面孔,脸上皱纹和伤痕混合在一起。他的胸前挂着一面铜镜、一串兽骨以及其他一些看起来非常古怪的东西。这也昭示着他的身份:军中的巫师。
“洛布,占卜的结果怎样?”
举起手中铜镜,巫师开始默默念起奇怪的咒语。然后,他将那面镜子放在篝火旁,撮起地上泥土,撒在镜面之上。
“有血……”年迈巫师喃喃地说,神情痴迷,似乎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到了另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很多血……”
“这我知道。”延昆叹了口气,“唐国就要和颉利打仗了,一定会流血。”
“可这回不一样,这血是沙陀的血……”
延昆神色变得焦躁起来:“还是避免不了吗?”
“是的。”
年轻首领闭上眼,神色苦恼地低下头。见他如此,老人眼中闪过怪异的光芒。
“离开这里!”洛布用一种耳语一样的声音急切地说道:“离开唐人,他们不值得我们帮忙……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他们在利用我们,因为我们了解颉利……尽管这样,他们还是会输,会死在茫茫无边的大沙漠里。到那时候,颉利一定会灭了我们的部落,屠杀光我们的族人,就像割羊毛一样……”
声音仿佛某种奇妙的咒语,又像是带着不可思议的说服力,延昆的目光不由自主散乱起来,但他立刻猛烈摇头,像是要驱散这种茫然。
“不,不会!”长吁一口气,延昆神色变得坚定:“我见过李元帅,也相信他。他是位英雄,不会输给颉利,更不会对我们背信弃义……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族人死在颉利手上的难道还少吗?抢走我们的羊群,屠杀我们的父老,夺走我们的女人……与其被他像野狗一样追着到处逃跑,不如挺身而出,像狼那样和他决一死战!”
首领站起身,紧抿长着短髭的嘴唇,双眼在篝火映衬下闪闪发光。突然,他拍了拍手,向狂欢着的部属们大声喝道:“今晚到此为止,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长安城里有的是美酒,等到了那里,我们再喝个痛快!”
延昆的话引起了一阵欢呼:“长安!长安!”每个人脸上都露出向往憧憬之色。巫师垂下了头,白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上表情。
篝火光芒逐渐暗淡下去,方才热闹过后只留下一片冷寂。营帐门口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名喝醉的士兵,其中一人摇摇晃晃坐起,趴在地上干呕了两声。突然之间,他感到有一阵风从后背袭来,来不及搞清出了什么事,脑袋上已经挨了重重一击。
有些湿热的液体喷洒在手臂上,是他自己的鲜血和脑浆。那是这个沙陀人在这世上最后一个念头。
刚从马周处回到随意楼,眼前情景立刻让李淳风吃了一惊:小管家摇光一反常态,坐在门前台阶上,一脸郁闷,本来就拧在一起的眉毛此刻更是结成一个疙瘩。
“咦,这是做什么?”
少年一见他来,呼地站起,张了张嘴又闭上,怒冲冲地坐下。倒是门里探出两颗脑袋,分别是葫芦和瓜哥两个。一人头上搭了块布巾,另一人手中抓了柄竹帚,四只眼滴溜咕噜乱转。
“李先生!”
“你们为何在这里?”
两个人中,瓜哥年长一些,但葫芦却更机灵,遇事也更有主见,因此占主导的反而是他。果然,对望一眼之后,葫芦抢先开口道:“我们是来干活的。”
“干活?”
“老大说,他是先生的人,我们是他的人,所以我们也要听先生的。”
李淳风顿时明白又是钟馗干的好事,摇头道:“随意楼不缺人手,你们去吧。”
这句话一出口,摇光总算来了精神,跳起来道:“听见了吗?我说了你们还不走,非要我家先生开口!两个小贼,一看就是贼骨头的样子,有你们在,哪有客人敢上门!”
“什么小贼!”葫芦不服气地顶了回去,“我们可是长安双侠,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
“嗳,嗳,都不要吵。”伸手制止了二人,李淳风转向瓜哥:“你家老大呢?叫他来。”
一点头,瓜哥急忙跑进店里,不一会儿大汉钟馗走了出来,满脸通红,双眼直勾勾地,带着一身酒气。吸了吸鼻子,酒肆主人脸色突然大变。
“你在酒窖里?”
“是,我干活,搬酒坛……”大汉一脸憨笑,看起来表情极为诚恳。
李淳风一顿足,不及答话便冲了进去,等到从酒窖中出来,一向从容自若的酒肆主人简直可以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了。
“我的酒药呢?”
“酒、药?”搔了搔头,钟馗道,“是什么?”
酒肆主人再次凑近他,闻了一闻,这回终于露出了认命的表情:“你吃了?”
“啊,是团子。”恍然大悟,沙陀大汉欣然道,“饿了,吃了。”一面说着,庞大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咕咚往地上一坐:“头晕……”
“活该!”摇光倒竖着两条眉毛,和中间的竖纹合在一起,活脱脱便是个“川”字:“你把先生酿酒用的酒药当团子吃了,不晕才怪!”
“算了,摇光……”
他正要阻止小管家的跳脚,目光突然扫过大汉胸前,不禁一呆。大汉毛发浓密的前胸刺着一只狼头,看起来栩栩如生。
“这刺青从何而来?”
“刺青?呃……”钟馗打着酒嗝,双眼茫然地望着李淳风。
“就是你胸前的狼头。”
“啊,”因为醉酒神智已快模糊的人高兴地笑着,拍打自己的胸膛,“从小就有!沙陀人,是狼!”
“你的意思是,狼是沙陀族的标记?你们族人都有这样的记号?”
“是!”钟馗猛点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汉子有!女人没有!”
“谁管你汉子女人了,”因为有主人撑腰,摇光气焰一下嚣张了许多,“见什么都吃,养口肥猪也强似你,还要充野狼……”
“不许这么说老大!”葫芦扯下头上布巾,双手叉在腰间,首先发难,“老大只叫我们听先生的话,可没说要听你这小子的!”
“嗬,想动手?两个一起上,还是把那醉猫叫上,三个都来?”
“喂喂,这是干什么?”
一踏进随意楼,尉迟方便看见如下场面:三个少年一人挥着抹布,一人扛着竹帚,一人握着算盘,虎视眈眈,一触即发;旁边的柜台脚上躺着一个身形魁梧的醉汉,嘴里兀自喃喃不休。
“住手住手,摇光你也糊涂了吗?你家先生呢?”
问出这句话,校尉才发现青衫人正倚柱而立,不言不动,两眼发直,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
“咦?”试探着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却没有得到一丝回应。尉迟方不禁大吃一惊,提高音量在他耳边吼道:“李兄!”
“啊。”酒肆主人如梦方醒,将游离的目光转向校尉,双眼逐渐亮了起来,熠熠生辉。
“你怎么了?”
李淳风没有回答,却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可记得前天于怀在这里说过什么话?”
“于怀?”校尉翻着眼使劲回想,怎样也想不出那位牢骚满腹的同僚提到过什么特别的事。见他如此,李淳风从袖中取出一张纸,摊开,上面正是督粮官宋琪那拙劣的绘画。
“看这旗子,三角形,旗下有流苏,在军中代表什么意思?”
“……是帅旗?”
“不错,还有这个,画的并不是犬,而是狼。”他的眼光转向钟馗,“狼是沙陀突厥的标志。”
“沙陀?什么意思?”
“那天于怀来抱怨,他说,料理完粮草营这件事之后,他还要陪元帅去迎接沙陀特使……对,没错……”李淳风的手指在纸上梭巡,最终停在了狼与旗之间那柄剑上。“沙陀人要谋刺元帅——这就是宋琪努力想要告诉我们的事情。”
张着嘴,尉迟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急切道:“沙陀特使是哪一天到?”
“于怀说后日,那么算起来……”眼神一凛,李淳风蓦地抬头,“就是今天!”
啪地一个响鞭,官道上骏马飞驰,两旁树木房舍飞一般向后倒去。马上骑士却还嫌跑得太慢,不时扬起鞭子,身体俯低,双腿紧夹马腹。一路直冲到一处府邸,他勒紧缰绳,那马长嘶一声,随即站定。看门人是个有些佝偻的白须老者,一眼望见,欣然道:“侄少爷来了!”
打断他的话,尉迟方大声道:“叔父大人呢?可在府中?”
“一早出去了,说是到军营观看演武。侄少爷,你……”
话说了一半,只见眼前卷起一股烟尘,校尉早已拨转马头,如离弦之箭向军营方向奔去。
烟尘渐渐散去,三百铁骑列成方阵,整整齐齐排列在龙首原上。尽管赤日炎炎,头盔与武器上的金属闪光依然散发出冷厉之气。与中原马种不同,这些来自草原的马个头更加壮硕,衬得马上沙陀骑士身形极其高大。当先一人头上插有装饰用的雉翎,表露首领身份。
“怎么还没到?”延昆神色略有不安,向身边巫师洛布低声询问。
“还看不出吗?大唐根本就没有与我们结盟的诚意。”老人浑浊的眼中射出一道厉光,神情看起来竟有几分可怕:“离开这里!现在走还来得及!”
话音方落,远处地平线上隐隐有风雷之声传来,极目远望,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一面写着“李”字的大旗。
“是李元帅!”延昆脸上露出笑容,“他来了!我早说过,他不会欺骗我们!”
首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盔甲,又转身检视部属,方才满意地策马向前。在这一瞬间,他没有看到巫师也回过头,向身后使了个隐蔽的眼色。
双方越来越接近,彼此已能听到战马喷鼻的声响。来者约有四五十骑,一匹枣红色战马被簇拥在当中,马上人下颌线条刚毅,唇上留着黑色短髭,炯炯有神的双眸隐藏在头盔之下,整体散发出慑人气度——正是大唐兵部尚书,此次征讨突厥的主帅李靖李药师。
“来人可是沙陀特使?”
两名传令官越众而出,拦在李靖与延昆之间。
“正是。”沙陀首领用不甚流利的汉语说道,同时按照突厥礼节摘下了自己的头盔,双手交叉于胸前:“朱邪可汗差我前来,与大唐结盟。”一挥手,一名部下催马过来,并不拉缰绳,双手捧着一卷系有红色绸缎的羊皮纸。“这是朱邪可汗的亲笔盟书。”
捧着盟书的人缓缓从延昆身边行过,蹄声平稳,一直向唐军阵中走去。在错身而过的一刹那,延昆突然感觉到一丝异样,仿佛哪里不对,却又不明所以。
马已行到唐军之前。李靖端坐在马上,纹丝不动。手捧盟书的沙陀骑士弯下腰,似乎要向他行礼,但就在这一刹那,他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光芒如雪的短剑,如疾电惊雷,直奔李靖而去。
事起仓促,连惊呼也来不及。但李靖却似早有准备,向后一个仰身,平平贴在马上,利剑堪堪从他鼻尖滑过。人尚未起,左手缰绳一抖已将马头一带,偏离过去,同时右手一翻,霜雪之刃出鞘,正与敌刃相交。李靖号称唐初第一剑客,手中宝剑正是当初虬髯客临别留赠,断金削玉名不虚传。嚓的一声响,对方短剑应声折为两段。就在此时,巫师眼神一紧,突然用突厥语狂呼起来:“我们上当了!唐朝军队背信弃义!快,杀死他们,冲出去!”
随着叫声,三百铁骑立刻骚乱起来。他们在后,根本看不清前面发生了什么,此刻听巫师一喊,立刻惶然,纷纷抽出鞘中长刀。延昆也被方才之事弄蒙了,还来不及出声阻止,沙陀军已闯入唐军之中,刀剑相交,刹那间一片混乱。单看人数,沙陀人有三百,而唐军只数十人,优劣明显,眼看就要演变为屠杀的局面。
看了一眼面前局势,李靖不动声色地勒住缰绳退后两步,稍稍远离战团。他一手执剑,另一只手接过帅旗,哗地抖开。与此同时,平原四周突然出现无数弓箭手,密密层层将沙陀骑兵包围在内。眼看对方早有准备,巫师脸色变得灰白。
“不要乱!”这声音奇响无比,如同晴天霹雳。此声说的是沙陀语,“有人想暗杀李元帅,破坏大唐和沙陀结盟!每个人,都待在原地!谁敢乱动,格杀勿论!”
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望向声音来处,惊得呆了:说话的人非同寻常,竟是谁也不曾见过的一名巨人。他上身赤裸,露出虬结的肌肉,左耳挂着一枚硕大金环,看上去如同传说中的巨灵天神。他身旁有一匹黑色骏马,马上人布衣青衫,神情自若,正低声一句句以汉语教他传译。毋庸置疑,这二人正是钟馗与李淳风。不远处的马上坐着于怀,之前李淳风来找他,要他带自己面见李靖,将沙陀人可能借机谋刺之事预先告知,而后才有这番伏兵布置。从军多年未立过功,没想到这一次却拣了桩大功劳,想到这里,于怀满脸都是得意之色。虽无敌人,他仍是将手中刀凭空舞得呼呼作响,看起来倒也威风凛凛。
延昆这才明白过来,连忙转过身,举手向自己的部属喝道:“收起刀枪,都不要动!小心中了奸人诡计!”听自己首领如此说,惊慌失措的沙陀士兵们逐渐安定下来。正在此刻,唐军中一名穿着传令官服色的人突然从马上跃起,一道剑光如蛟龙从天外飞来,直射背对唐军、面向沙陀兵的延昆。
这一下兔起鹘落,快如闪电。局势本来已缓解,谁也料不到会有此事。看那剑的来势,雷霆万钧无可阻挡,眼看便要没入延昆后心,援救不及。众人惊呼声中,一匹黑马忽然纵跃而出,直拦在延昆之前。
“李先生!”
这声惊叫却是于怀发出的,的确,此刻离延昆最近的便是李淳风,但一个手无寸铁、不谙武艺之人又怎能抵挡住足以穿胸裂腹的利剑?
一切说来也不过是电光火石的瞬间,却仿佛过了很久。剑锋尚未及体,但那森森寒气竟已将青衫男子鬓边散发吹拂而起。招式已出,力量已吐,这一剑之威即使施剑者本人也决不可能撤回。钟馗大吼一声,挥舞手中木棍冲了过去,但距离尚远,根本营救不及。
眼看李淳风就要血溅当场,奇迹就在这一刹那发生了:利剑堪堪触及胸口之时,突然发出微小的爆裂声,紧接着那柄百炼精钢铸成的长剑就片片碎裂,跌落尘埃。
场中顿时静了下来,所有人眼光都注视着这奇异一幕,目瞪口呆,如同见到了神迹。李淳风神情依旧镇定,脸色却异乎寻常地苍白,望向那名假扮成传令兵的刺客。那人头盔遮住了大半面孔,其下一部浓髯,将口鼻都笼罩其中,看不清相貌,唯一露出的只有那比剑光还要锐利的眼神。目光与目光交错,如同被利刃猛然一击,李淳风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等到他再睁开,那人已经拨转马头,一路向北冲出重围,飞驰而去。
似乎有些激烈了。就作者懒散个性而言,本无意写什么令人紧张或激动的故事;至于书中主角,也只希望安安稳稳坐在随意楼中晒太阳,不打算让他如现在这般,奔驰追逐于龙首原狭窄的山谷之间。几年前我去西北,那里的山川形貌令人印象深刻:大片黄土组成的高原,却不是完整的一块,无数因河流下切形成极深的沟壑,纵横交错在整个土地上。一路奔驰而过,的确有一种夺人心魄的视觉效果。然而那毕竟是千余年后的今日。在唐朝,雨水远多过今天,龙首原尚不曾遭到河流的侵蚀,仍然保持着葱茏完整的面貌。高原与高原之间也有分割,却不如今日险峻。但古今只有一点是相似的:此地仅仅离都城繁华数里之遥,却荒无人烟。
马蹄声急促,打破了山谷的寂静。因为回音的缘故,单调的声音有一种令人暗地滋生出焦躁的紧迫感。眼看着一前一后,一白一黑的两骑距离正不断缩小,最终到了仅仅一个马身之隔。就在此刻,前头那人突然带住缰绳,猛地拨转马头。两匹马长嘶着交错而过,最终背对着背停了下来。
“好马,好骑术。”说话的是原先在前奔跑的刺客,语气平静。
“过奖。”也不曾回头,乌夜蹄上坐着的青衫人淡淡回答。这气氛绝不像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却像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一丝微笑从刺客浓密的胡须中透了出来。
“没想到,你竟然能猜出是我。”
“直到剑碎之时,我才真正肯定是你;之前只是怀疑。”李淳风叹息一声,“天绝之剑逢我而断,已是第二次。无论如何,李某足感盛情。”
“不必承情。你是我此生唯一知交。即便我想杀你,手中这把剑也不愿染上你的血。”
转过头,刺客拉下头盔,顺手扯去用来伪装的假髭。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李淳风面前:凤眼修眉,飘然有神仙之貌。不是别人,正是玄妙观中种桃道人。
“当真是你。六年来,我从未问过你的出身来历,只因为我相信你我是真心相交,可以脱略世间形迹。但……”他的语气终于带了一丝感慨,“你还是利用了我。”
一阵静默之后,道人吐出两个字:“抱歉。”
“各有立场,无需道歉。”
“你知道我的立场?”
“是。”
“何时知道的?我自问并未泄露身份。”
“在你提起那本书的时候。粮草营出事,我曾就现场发现的硝石询问过你,你说你见过孙真人的《太清丹经要诀》。”说到这里,酒肆主人自嘲地笑了笑:“我的毛病你也知道,便是喜爱搜集一些古怪东西,特别是世上少见的古籍。孙真人那本书的下落我曾认真寻找过,得知它被献给了前朝皇帝,自此深藏于隋宫之内,视为秘宝,莫说平民百姓,就算豪门望族也不可能看到。能见到它的只有一种人:大隋皇族。”
“于是你开始怀疑我的身份?”
“对。此外,此还有一处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宋琪。诚如所知,他并非什么重要人物,也没有左右全局的能力,为何要费这般周折将他引出军营?以火烧粮草营的雷霆手段直接杀却,岂不一了百了?事后我才明白,他原来是一枚棋子,一枚想要我入局的棋子。”
“不错。这是连环之计,火烧粮草营不过是第一环,仅仅损失一些粮草远不足以打击唐军士气,以李世民的个性,即便假托天雷也难让他打消出兵的念头。对颉利可汗来说,真正的危险在于西突厥的加盟,无论如何,不能让沙陀这些大漠部落与唐朝合兵出击。”
“所以便要破坏盟约,挑起唐军和沙陀军的矛盾。你故意剜去宋琪的舌头,却让他听到‘沙陀人要行刺李元帅’这个假消息,并借他之手告诉我。如此辛苦得来的消息,我自然不会怀疑。于是,我会去报知李靖早作提防,而真正的阴谋则是在唐军与沙陀军发生混战之时,由你冒充唐兵乘乱刺杀沙陀特使,令两家毁盟。所谓刺杀李元帅,不过是个幌子。”
抖了抖手中缰绳,道人的声音丝毫不带感情:“李靖的剑术我也不能胜他。没有把握的事做来何用?”
“有理。”缓缓点了点头,青衫男子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一字字慢慢吐出,“为何是我?”
“因为我了解你好管闲事的个性,而这件事,如果想要将消息传递出去,弄假成真,必须要借助一个智慧高绝之人。你已知我立场:我本姓萧,名尹。现如今的隋王,正是我的外甥。”
霍地抬头,李淳风目中露出了然之色。隋亡后,突厥立萧后之孙杨政道为隋王,将治下隋朝遗民全数交与他,事实上便是扶植了个傀儡政权。“这就是你帮助突厥的理由?”
“还不够吗?”萧尹高傲地扬起头,“李渊父子灭我大隋,窃夺天下。这些年我隐居长安,暗地里为复国奔波。还记得游侠令那件事吗?现今你应该猜到,当年挑动莫氏、羽字之间纷争,削弱江湖上维护李唐势力的人就是我。难道亡国之恨,不值得用一生去报复?”
“鹬蚌相争,得利者谁?”
“……什么意思?”
“突厥残暴,众所周知。隋王只不过是个名义,颉利不会当真让他复国。一旦长安落入突厥之手,那将是另一场万劫不复。”目光投向远方,李淳风轻轻吐了口气,神态郑重,“三百年战乱已经够久,我不愿这座长安城再入血劫。”
“没想到随意楼的主人,也有不随意的时候。”萧尹笑容中带有讥嘲之意,“但你可有阻止我的能力?还是说,你以为天绝之剑仍将三断于此?”
锵啷一声,一道电光迸出,斜斜指向李淳风,原来萧尹腰间丝绦竟然是一柄软剑。看上去如同神仙般飘逸出尘的道人此刻眉梢眼角全都笼罩着一层杀气。李淳风没有答话,手掌平伸,露出手中一只黑色匣子。与此同时,萧尹一下变了脸色。
“丸匣?”
“不错。既然你还记得游侠令之事,应当认得此物。”
不起眼的匣中装有铅丸,以机括发射,速度急逾闪电,中人必死,即使握在毫无武艺的妇孺手中,也将成为杀人利器。游侠令一案中,荆烈和易秋楼曾以此物杀人,事情败露之后便落到李淳风处。
“此外,我已猜到你必然会走这条路与突厥会合,早就让尉迟安排:吴国公的人马就埋伏在前面的山坳之中。就算你能躲得过这铁匣铅丸,也躲不过唐军的兵马。”李淳风神色坦然,望向道人,“既知是你,怎会不预作布置?”
山谷中烈风阵阵,几乎要将人吹起,李淳风纹丝不动。虽然只是一人一骑,斯文单薄的身形此刻看起来竟像是无法逾越的山峰。道人叹息一声,垂下了手中长剑。
“是我失误,低估了你的手段,也错估了你的人。我曾以为你只求自了,是独善其身,不会执著世事,更不会为李唐天下赔上性命。”
“确实。在我心中,天下姓李还是姓杨,本没有分别;你是我的朋友,天下却不是我的天下。”
这句话说得诚恳之极,态度是罕见的认真。道人神情一动,却听到青衫男子缓缓接下后半句,“——只可惜我也身处这天下之中,不忍独善,不能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