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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序 长安城中的不靠谱青年.6

作者:小号鲨鱼 当前章节:14809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09:22

他的语气平和,却似乎藏着一种危险,尉迟方隐隐觉得不妥。只听他续道:“之前我已由内线得到企图劫夺军粮之人的名单,便按照这个名单取人,将他们召集到米仓地窖中,锁起地窖大门。另一方面,则令差衙将粮车伪装成柴草,悄悄运送出城,如此一来,粮食才得以安全转运长安。”

“那么,那些人……”

双目直视,方恪低声道:“六日后打开地窖,无一存活。”

“啊!”尉迟方大叫一声,伸手指向对方,却不知说什么好。

“那日地窖中的景象,永生难忘。”方恪目光看向自己官袍下摆,声音极轻,像是怕惊动了地底幽灵,“那些尸体……你可知什么叫做死不瞑目?我从地窖之中走过,突然有只手从尸堆中伸出,拉住了我的衣袍。此人什么也没说便死去了,或许只是回光返照。我却记住了他看向我那垂死眼神……日日夜夜,仿佛合上眼就能见到。此后,我的官袍上就多了这块污渍,任凭如何浆洗,也都消退不了……”

尉迟方定睛望向方恪的衣袍,淡淡痕迹在这一刹那变得清晰无比。天气虽暖,尉迟方却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

不答反问:“换了你,你会怎么做?”

朝廷之命不可违,何况粮食是征召用于攻打突厥。至于灾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既然意图抗捐劫粮,就是反叛,留下固是祸根,杀之亦不为过,方恪的所作所为甚至可以说是尽忠职守。这样想来,华原之事朝廷也未必不知,对方恪的褒奖并非褒其赈灾,而是褒奖他的大局为重,阻止了一场乱象。思及此,尉迟方突然明白了他将方恪离京一事告知李淳风时,酒肆主人那意味深长的神情。

“我,或许我会向朝廷上书,请求免课。”

方恪面上现出一丝讥讽,却无恶意:“你身在长安,又是官宦子弟,怎会知道像我这样朝中无人的地方小吏之苦。逐级上书,等到了朝廷,怕不要一月有余,而当时局面却是刻不容缓。”

“即使这样,我也不会屠杀百姓!”突如其来的愤怒涌上心头,尉迟方瞪视眼前好友,“你的作为,与杀良冒功有何区别!难道这就是你对我说的不计得失,为民求福?!”

“那么朝廷呢?金吾卫难道不曾奉命驱赶城门口的灾民,长安城外乱葬岗中,有多少是一息尚存之人,被弃之不顾?”方恪毫不退缩迎上对方谴责的眼神,沉声道:“我是寒士,生来便无世袭之份,也无人举荐。若想求得官位,只有凭借自己努力,否则的话,空有一身抱负,也无处施展。试问我这样做,又有何错?”

尉迟方以手扶额,心乱如麻。突然之间,他有些希望那位总是满不在乎微笑着的酒肆主人就在身边。以那人的洞明世事,想必能够分清是非,解说黑白,而不像自己这般迷惑惶恐吧。

“抱歉……”低沉的声音令尉迟方从沉思中醒来,方恪望向他,神色复杂,竟有悲哀之感,“令尉迟失望了。那天我对你所说的,句句都是肺腑之言,我也想做个爱民如子的好官,但……我无从选择……”

“住口!”

这一句破口而出,当真静了下来。方恪神色黯然若丧,转过身去。尉迟方心中忽觉不忍,想要说什么,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终道:“罢了,无论如何,你总算得偿所愿。”

方恪无声地笑了笑,道:“尉迟兄可知我心中是什么感觉?”

“什么?”

县令转过身来,沉默许久。

“噩梦缠身,生不如死。”

他拉起袍服下摆,嚓地一声撕了下来,抛在地上。随后跃上马,头也不回,向长安城外行去。绿柳如烟,将方恪背影隐没其中,瞬间不见。

年轻男子挽着衣袖,肩上一根钓竿,左手拎着鱼篓,无精打采地走进夕阳下的随意楼,身后拖着长长的影子。门前有一头肥猪,打着呼噜躺在一匹黑色骏马旁边,看上去对自己所处的位置甚为满意,见到李淳风便哼哼两声,动动耳朵,又闭上了眼。柜中少年也于此时抬起头,面色却不好看,眉心皱成川字,嘟着一张嘴。

“总算肯回来了。”

“嗨,甚么话。”酒肆主人晃了晃鱼竿,“你家先生办的可是正事。”

“正事?”少年一把拉过鱼篓,嘴撇得更加厉害,“没猜错,果然又是空的。”

“哎呀哎呀,”男子神色无奈,“运气不好而已。鱼不上钩,总不成将它们挂上去?”

“那么里面那个,又是怎么回事?”

顺着摇光的眼神看去,店中自己惯常的座位上此刻坐着一个人,看起来已经酩酊大醉。衣领敞开,帽子歪戴着,原先一丝不苟的仪表此刻也变得邋遢了起来——正是以风流潇洒闻名长安的易秋楼易公子。李淳风当下叹了口气,取过一坛酒,抱在怀中,向那人走去。

“易大人。”

易秋楼抬起头,一双眼满是血丝,眼神也有些发直,忽地一笑:“李……呃……李先生。”

李淳风并不答话,在易秋楼对面坐下,拍开封泥,将对方身前已经空了的酒杯斟满。

“请。”

用双手将酒杯捧起,长史贪婪地一饮而尽。

“好酒!”

“喜欢便多喝几杯。”

毫不客气地再度举杯,易秋楼的手却突然停在了半空:“荆烈他……他对你说了什么?”

“他说,他若不死,此事不止。”

“还有呢?”

“他要我答允,不再追究。我应诺了。”神色平静,李淳风又道,“自始至终,他没有提及你一字。”

易秋楼的手突然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几乎捧不住杯子。酒水从杯中溅了出来,越溅越多。

“他不该死……”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荆烈只是一名衙官,虽然武艺高强,却没有足够势力。他的背后必然有主使之人。”微微一笑,李淳风又道,“现在你应当也想到了,那天在府中行刺你,其实是我的安排。”

“不错……长安城中刺客是我所遣,我当然知道不会有人行刺我,谁知竟真的……”

“生死关头,人皆有求生本能。你既然不知那刺客只是做戏,惶急之下自然会使出求生之招。”说到此处,酒肆主人停了一停,自袖中取出那枚铅丸,“当时在场数人,尉迟是我安排在你身边的,他并不知情;佯装刺客的则是小猴儿,也不会使用这丸匣。那么,现场铅丸的来源只有一处,那就是你。是你为了保命,射出了这粒铅丸。”

短暂寂静过后,易秋楼嘴角牵起冷笑,醉眼迷蒙地说道:“那又如何?”

“你的确伪装得很像,谁能想到,名满长安,只知道眠花宿柳的易大公子,竟然就是刺客集团的主使。”

“可还是没能逃过你的眼。”易秋楼索性将杯放在桌上,抬起头来,“随意楼中李淳风,果然名不虚传。”

“过奖。我起初也未发觉,直到你说了一句话,露出破绽。”

“什么话?”

李淳风凝视对方的眼,一字字道:“你那天说,被杀数人身份背景各不相同,有山东世族,也有江南寒士、前朝降臣。事实上我曾调查过死者,那时被害的人中并无江南人。开始我只当是口误,直到那天晚上,尉迟对我说,接到木盒人眼的时候还有一名同行者,我这才领悟,这位县令才是刺客的真正目标。

“方恪祖籍扬州,家道贫穷,正是江南寒士。我因此知道你那句确实是口误,但并非记错,而是无心泄露了你即将动手的下一个目标。在你心中,他已是你的牺牲品,于是顺口便说了出来。”

啪啪一阵鼓掌,易秋楼大着舌头道:“没错……没错,那姓方的,哈哈,我记得他。这混蛋为了邀功请赏,杀死无辜百姓,早就该死。那些人……呃……统统都是混蛋,统统都该死。刘钧老儿是个琴痴,因为贪爱卓家家传古琴,将卓东野一门构陷下狱,还有那两名宦官,收受了人家贿赂,便捏造书信,把王司马说成图谋叛乱的谋逆余党,害死了他一家……”忽地呆呆出神,“但荆烈……荆烈不该死,他是一腔热血的好汉子、好朋友……不该为我舍了性命……”

“抱歉,是我未能阻止。我也不曾料到他会求死,否则的话……”

为自己也斟上一杯酒,李淳风住了口。空荡酒肆之中,只听见醉人在喃喃自语。

“其实灭羽之那一战可说两败俱伤,莫氏在京中的精锐全部折损。我的师父,宗主大弟子林飞,也死在那场恶战之中。宗主死得突然,没来得及交待身后,而事后在羽之尸体上又没能找到那块刻有各地联络方式的游侠令。这样一来,流传数百年的游侠组织几乎完全被毁。”

“你想重建游侠令?”

出乎意料,似乎清醒了些的易秋楼摇了摇头:“不,这么多年来,游侠令的内部分化已令它伤痕累累。派中弟子有恃强凌弱,也有只为钱财胡乱杀人。我不愿重蹈覆辙,只想凭借自己力量,为那些被冤屈被枉杀的弱者复仇,让那些害人者也尝尝报应不爽的滋味。”

“所以你就和荆烈联手,暗杀那些你们认为该杀的人?”

“是,”眯起眼,易秋楼醉眼朦胧地望着对面之人,“你……没杀过人吧?那样的话,你便不会知道从世上除去一个恶人是怎样快乐。那些混蛋心怀鬼胎,一发现自己成为刺杀目标便惶惶不可终日,从前他们加在别人身上的痛苦,一一报应到了自己身上。真痛快啊,”将酒杯猛地往桌上一放,大笑道,“哈哈,真他娘的痛快!”

“但你如何判定一个人是否该杀?”

易秋楼闻言一怔,道:“这还用问?当然是他们滥杀无辜。”

“那么,若你自己杀错了人,算不算滥杀无辜?”

“当然不会,”易秋楼神情自负,“我所杀之人,都是有确凿证据的。”

李淳风微微一笑,道:“譬如说我。”

“你?”易秋楼想起什么似的一拍脑门。“不错,你……不过,那是出于无奈。”

“杀人者都可说,出于无奈。”凝视着桌上酒杯,李淳风道:“若荆烈杀了我,我又如何申辩?再,莫、羽之争,羽氏那些人难道都是罪所应得,其中是否会另有隐情?”

易秋楼被烈酒麻木了的头脑似乎无法跟上对方思路,呆了一呆。李淳风摇了摇头,道:“罢了,不提这个。木盒误交到尉迟手中,是故意为之吗?”

“是。负责此案的人就是我,本来绝无败露之虞。但案件一多,风声便紧,圣上要常中郎协助,马周又荐了你①,必须要有人来顶罪,平息风声。我们便定计嫁祸给羽字系的余党以脱干系。不料最后,还是被你看穿。”

易秋楼伸手抓起桌上酒壶,仰头便饮,浑然不觉酒水淋漓洒了一身。手一松,啪的一声酒壶落在了地上,瞪着血红的眼睛望向李淳风。

“现在我已和盘托出。为何不通知官衙捉我归案?还等什么?”

“自然是等你付账。”回答出人意料,却又顺理成章,“一坛桃花酿,啊,还有这酒壶,合计十二两四钱。”

易秋楼一声苦笑:“对,我险些忘了。”伸手将怀中钱袋摸了出来,往桌上一扔,“拿去!”

“承惠。”掂了掂钱袋,酒肆主人将之收入怀中,“钱账两讫,你该走了。”

“走?”原本颓然如同烂泥的长史吃惊地抬起头,“到哪里?”

不等他说完,李淳风截口道:“当然是回你自己的家,难道要住下?这里只是酒肆,却没有留宿的地方。”

“你……你不通知官衙捉我归案?”

“李某是这酒肆的老板,并不是捕快。对我而言,你只是来此喝酒的酒客。你喝了酒,我收了银子,那就再无干系。”

“可、可是……”

“既然答应了荆烈,李某自当信守诺言。”迟疑片刻,李淳风从袖中取出一只拨浪鼓,放入目瞪口呆的易秋楼手中,“去吧,记得好生照顾他的家人。”

桃花林中,桃花道人手中长剑挥出,扁担应手而裂,一样东西从中掉了出来,发出金属声响。

“这就是那块游侠令?”李淳风将令牌捡起,扫了一眼,问道。

“不错,这就是莫氏宗主交给我师尊的那一面。”死里逃生的陈六垂手而立,眼光也看着地面,不敢与人相接。八年隐身市井的低贱生涯已将这个人彻底改变,现在,无论是谁也难将这位面相老实、满面风霜的中年汉子,与当初羽之最得意的弟子联系在一起。

“八年前,师尊接到一封神秘书信,尔后便带着我们十三个人秘密潜入京城。临行之前,他将刻有莫氏各地组织联络方式的令牌交给我保管,要我哪怕牺牲性命,也要确保令牌不失。这是他当年对莫宗主的信诺。后来,不知为何走漏了风声,被朝廷官兵大肆围捕。当时情势危急,我们的人已死伤大半,师尊也身负重伤。他……他要我……要我佯装背叛,砍下他的头……”

说至此处,陈六浑身颤抖,双腿更是如同筛糠,看起来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去,但脸上卑怯神色却依然未变,仿佛刻板表情已深深烙入了皮肤。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掌心温暖,却是李淳风。

“……从此,我的性命就只为了保护这块令牌而活在世上……哪怕再屈辱、再卑贱,也要支撑着活下去……这是师尊的遗命。”陈六忽然抬头,大声道:“莫氏宗主之死决不是师尊所为!师尊将这令牌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又怎会背叛莫祁的信任?”

再次点了点头,酒肆主人神色温和:“我知道。”

一瞬间,这饱经风霜的中年汉子蓦地跪倒,像个孩子一般伏地大哭起来。种桃道人叹息一声,将目光转向远处。一直坐在树上的白发少女则好奇地盯着陈六。这奇怪的人为什么要哭呢?难道是因为吃不到糖糕?

“为了师尊遗命,不惜背负叛徒的罪名苟活于世,你才是真正的侠者,也是游侠令真正的主人。令师泉下有知,当以你为傲。”伸手扶起中年汉子,李淳风将那面游侠令交给了他,“侠以武犯禁,盛世之中,本来便容不得侠者。但世间可以无侠客,却不可无侠气。这令牌,便当作侠气犹存的遗绪吧。”

目送陈六的身影蹒跚走出玄妙观,种桃道人举起了桌上酒盏。

“了结了?”

“嗯。”在他对面,李淳风漫不经心地剥开手中花生,“说来还要多谢观主,若不是你帮忙,断不会如此顺利。”

道人微微一哂:“你我之间,不必客气。”

“其实仍有未解之处,”李淳风若有所思地将花生放入口中,“比如说,莫、羽两派纠纷究竟是谁挑起?目的何在?莫祁死于谁人之手?八年前之事,如今看来,显然是一个阴谋,旨在摧毁游侠令,那么,这又是出自谁的筹划?”

嗒的一声轻响,一枝桃花不知为何从树上掉下,不偏不倚掉落在两人之间,花瓣嫣红,边缘已变成浅白颜色。道人叹了口气,道:“你这好奇的毛病当真难医。莫非想将世事都看个透彻明白吗?”

盯着那桃花看了半晌,酒肆主人突然无声地笑了起来,站起身来,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不,不想。这样好的天气,只想晒晒太阳,钓几条鱼。”

他将那枝桃花拈起,斜插在自己襟口,转身向林外走去。白发少女睁着一双大眼,莫名其妙地看看沉默中渐渐露出微笑的道人,不知道这人世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贞观二年春,唐军征突厥;七月,突厥骑兵围攻原州。百泉县令方恪率众抗御,以两千守军力敌三万铁骑,血战身亡。第二年冬,雍州长史易秋楼于熟睡中被人取去头颅,凶手下落不明,料是仇家所为。从此之后,无人知晓游侠令的下落,也再无人说起。

风雪连朔夜,天明犹未已。

一剑从西来,飞骑万千里。

偶然与君得,倾盖成知己。

剧饮天下事,意气方挥斥。

饮罢旋上马,夜斩十八子。

岂为蛇鼠计,重义轻生死。

世间豪雄气,何人可当此?

易水白于银,边草青如洗。

不见故人面,知是长别矣。

折剑作长歌,萧萧木叶起。

天地独一人,往来无姓字。

——是以终局。

)

第三卷 铜钱记

魇法,诅咒术。相传以桃木、绸布等制作人形,将想要诅咒的人名与符咒写在上面,辅以特殊的咒语,便能让那人罹病直至死亡。古人笃信此术。

烛光映照在昏暗的墙壁上,将人影拉得忽长忽短。相对于四周的沉沉黑暗,这点光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偶尔传来簌簌的声音,应是梁上鼠辈们被灯光惊起,除此之外,只能听到沉重的脚步和呼吸。越往内走,通道也越显狭窄,仅容一人。突然之间,来人站住了脚,烛光照出一张惊恐扭曲的脸。

“谁?!”

没有人回答,只听见轻微的滴水声,单调冗长地循回往复。过了很久,持蜡烛的人才松了一口气,继续向前走。爬过一道石坎,眼前出现一间暗室。伸出有些发抖的手推开石门,借助烛光,狭小斗室之中赫然显出一具尸体。定神细看,那尸体身形瘦小,呈现出俯卧姿势,身上衣服依稀可看出是灰色。尸体的头颈不自然地扭曲着歪向一旁,露出枯干如乱草的黑色毛发,看上去已经死了很久。

那人后退几步,双腿一软,险些将手中蜡烛扔掉,好在还是勉强站住了。胆怯的视线在室内游移片刻,落在其中一件东西上,突然两眼放出光来。

“这是……”

顾不得那具尸体,迈开脚步就要上前,就在此刻,他的身后无声无息地现出一个鬼魅般的身影。

嘭的一声闷响。过了片刻,石壁上的人影像是喝多了酒的醉汉,以一种奇怪的姿态缓缓萎顿下来。

烛光随之熄灭,四周重又恢复到一片黑暗之中。

腰佩长刀,身着校尉服色的轩昂青年走进长安城北一处酒肆,乌木匾额上写着“随意楼”三字。时候尚早,店中并无客人,柜上只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手算筹一手执笔,正襟危坐地写着账本。

“你家先生……”

“一早出去了。”少年依旧忙着写账,头也不抬地打断了他的问话。常来的朋友都知道,这座随意楼真正主人并不是那懒散而行踪不定的青年,而是这勤快的小管家摇光。

“何时回来?”

摇光板着一张脸,面无表情:“我是管家,可不管人。”回过头从架上取过一个酒坛,“给你。”

香气从敞开的湿润封泥中飘出,清冽甘醇,隐隐透着一股甜香,恰似这春天舒润天气。

“桃花酿?”此刻尉迟方的表情可谓受宠若惊,“摇光你没拿错吗?”

少年翻了个白眼:“先生交待的,我也没法子。”

“李兄知道我要来?”尉迟方略微有些惊讶,却也没太多意外,相反却如释重负。酒肆主人行事常常出人意表,预知他来也不算奇怪。

“除了他,谁还会拿十两银子一坛的好酒招待白吃鬼?”摇光满脸都是心疼神色。

“嗳,说人坏话要有凭据。”校尉无奈地伸手入怀,取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自从识得你家先生以来,我何曾白吃过他一杯酒?”

“这还差不多。”少年脸上终于露出笑意,毫不客气地将银子拿起,看了看成色,掂了掂重量,这才满意地收起。

“……你这管家果真名副其实。”

“那当然,”摇光正色道,“那人又懒又笨,好管闲事又总交些乱七八糟的朋友,我若不替他看着,这点家当早晚要被他败光。”

这“乱七八糟的朋友”,无疑是把校尉也拐着弯儿地绕了进去。尉迟方只得摇头,干咳一声。

“最近有陌生人来过吗?”

“有。”摇光干脆地应了一声,翻着账簿道:“王老夫人诊病,诊金二两,药费四两三钱。洛员外卜居,收银十两。还有秦小姐……”

“不是这些,我是说,有没有什么古怪事?”

合上账本,少年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随意楼里最古怪的,除了我家先生还有谁?”

尉迟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也只好闭上。无论如何,少年这话说得一点不错。

被人背后念叨的酒肆主人此刻正躺在柳树下睡得正香:毫无形象地枕着青石,将衣袖覆在脸上遮挡阳光,长发散乱,与草叶混杂在一起,身旁放着空空如也的鱼篓。一只喜鹊从树上飞下来,落在他身侧,歪着头好奇地看了看,又靠得更近了些,试图去啄地上那些花生,等到发现一连几个都是空壳时才悻悻停止了这项努力。突然之间,像是发觉了什么似的,喜鹊扑棱棱飞起,重又站到树枝上。

脚步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轻。衣袖依然覆在脸上,正在假寐的人开口道:“郡主。”

停了脚步,过得片刻,来人轻轻笑了起来,带着一丝俏皮:“难道李兄有法眼,可以不必视而见人?”

酒肆主人放下衣袖,坐起身来,仍是一脸睡眼惺忪的模样:“不是,不过闻到了云头香的气味。”

云头香是香料的一种,甚为贵重,拂云郡主平日最喜使用。即使生性大方如她,也不禁脸上微微红了一红,素白肌肤上一抹如霞光骤现:“你……”

丝毫没有意识到唐突,李淳风起身拱手:“有失远迎,恕罪。”

拂云神色又恢复了原状,道:“李兄不必客气。今日特地来寻你,是有事请教。”

“哦?”

面对着对方略带探寻的目光,女子微微抬起下颌。这动作使得她的面容更加端丽,并无冷傲之气,却令观者自惭形秽:“可曾听说过魇法?”

目光忽地一凝:“魇法①”?

“嗯。”

拂云伸手从袖中取出一只桃木雕刻的小人,朱砂绘制的五官栩栩如生,额头、胸前针孔依稀可辨,正是行魇的工具。李淳风接过小人,手指轻抚表面。

“何处发现的?”

时值端阳,照例要进宫庆贺。各家府邸便制出许多花样翻新的糕点送入宫中作为贡礼,木人正是在郡主准备呈进内宫的食盒中找到的。

“谁接近过食盒?”

细细思忖,拂云郡主道:“没有别人。盒中糕点是我亲手做的,因为杏仁酪要新鲜才好,特意留到四日晚赶制。等到做好已是戌末。也是我亲手放入食盒,贴上进呈的黄封,预定第二天一早送入宫中。

“盒已封缄,原本不会再次开启,然而阴差阳错,捧食盒的侍女失手将它落在了地上,我担心糕点会有损坏,这才打开验看,结果就发现了这个。”

“那是什么时间?”

“大约寅初。”

“也就是说,木人必定是亥、子、丑这三个时辰内放入的。”

沉思着,拂云郡主摇头。

“食盒放在西厅,有两名侍女守夜。她们说,并没有见到外人进入。这两人都是自小跟随我的,甚是可靠,应当不假。”

“那么封条呢?”

“完好无缺。”

说完这句话,郡主突然迟疑。李淳风闪电般瞥了她一眼,似是有所察觉:“怎么?”

拂云再次咬了咬唇,道:“李兄见多识广,可知鬼神传说,是否确有其事?”

“幽冥殊途,圣人也难断有无,何况我这凡夫俗子。”

“我的别院本是前朝宇文化及私邸,如果传言不错,那里其实是一所凶宅。”

据说,府邸本属于宇文化及的宠姬。前朝大丞相对这位美人宠爱之极,不惜重金,花三年时间修建了这座府邸。然而建成之日也是色衰爱弛之时,三年光阴足够令权势显赫的男人移爱。不甘冷落的女子失去心智,竟妄想用魇法咒杀新宠,挽回男子的欢心。事败之后,女子自杀身亡。此后府邸便一直荒废,直到皇帝将它转赐郡主。

“你以为,是那屈死女子阴魂不散?”

“我并不这样想,不过假如并非人力所及……”

“许多事情均非人力所及,”李淳风迅速接下拂云的话,斩钉截铁地道,“但不是这一桩。鬼魂索命容或有之,至于嫁祸,则不是幽冥间的勾当。”

“你的意思是……”

“就是这个。”

啪的一声将小人捏成两段,从中露出一截黄绢。将那黄绢抽出,瞥了一眼上头所写的那个万人之上,讳莫如深的名字,拂云郡主顿时脸色煞白,人也摇摇欲坠。

“这……这是……”

李淳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径直从怀中取出一根引火木,燃着之后将黄绢凑近。火焰腾起,转瞬间只留一缕青烟。拂云微咬下唇,脸上从最初的恐惧到惊骇,又转为愤怒,最终归于平静。

“好毒的心肠!若不是我恰巧发现,等到食盒送入宫中……”

酒肆主人截住她的话:“食盒中什么都没有,你我今日也一无所见,明白吗?”

拂云冰雪聪明,又是自小生在帝王家,如何不懂其中利害,立刻住口,点了点头,眼看对方转身捡起地上鱼篓,出声道:“李兄!”

“嗯?”

“我要查出此事。”拂云郡主低低说道,态度却坚决无比,“此人既想置我于死地,这一次不成,必有下次。拂云不能坐以待毙。”抬眼望向李淳风,眼中有恳求之色:“能否相助?”

微风吹过女子鬓发,带来若有若无的芬芳,混杂在林间草木的清香中,仿佛一场莫名邂逅,沁人心脾,却又恍惚迷离如同梦境。酒肆主人不动声色地转过头,轻轻吐了一口气,突然问道:“郡主身边可曾带有银两?”

这句话没头没脑,问得拂云一愣,摇了摇头。确实,以她的身份,出入有随从侍女,银两根本无需随身携带。随即想起了什么,从颈中取下一枚丝线穿着的铜钱。

“只有这个——”

李淳风接过还带着对方体温的铜钱,看了一眼。那是一枚普通的五铢钱,似乎不能当作饰物,更不必说佩在眼前这位尊贵女子身上。李淳风却也不问,顺手纳入袖中,微微一笑。

“随意楼的规矩,银货两讫,各不反悔。既然收了郡主的铜钱,此事我应承了。”

他将鱼篓拎在手上,转身扬长而去,留下拂云愕然立在那里。

“这么说来,你遇见了郡主?”

校尉的口气又是羡慕又是不甘。此刻李淳风已回到随意楼,正与他对坐饮酒,将一颗剥了壳的花生放在鼻边,若有所思地嗅着。

“嗯。如何?”

“还能如何?”年青爽朗的校尉咧开了嘴,“我喝的是桃花酿,李兄走的是桃花运。”

“哈哈。”

“少打哈哈。”不满意对方模棱两可的态度,尉迟方追问道:“对了,郡主找你为了何事?”

“生意。”

“生意?”

“和生意人不谈生意,难道还谈武艺?”看了一眼兴致勃勃的尉迟方,面上露出微笑:“若论武艺,郡主便会找你而不是我。”

“嗨,我可不是……”脸上一讪,连忙转移话题道:“真不公平,让我在这里等了大半日,李兄却独自去会佳人。”

“哎呀,朋友一场,难道还计较这些?世风日下,友情也变作生意经了。”摇头攒眉,酒肆主人做出痛心疾首的模样。

“这可是李兄自己说的,生意人只谈生意。”抓住了对方话中的把柄,尉迟方显得洋洋得意,“横竖在这随意搂里,朋友也当做生意随手卖了便是。”

“大错。”李淳风正色道,“朋友值千金,像尉迟这样的好友更是无价之宝,卖一个便少一个。正所谓奇货可居,怎能‘随手卖了’?当然要斟酌损益,逢个大价钱才能出手。”

“多大价钱?两坛桃花酿吗?”

“所以说尉迟不是生意人,未免外行:买价与卖价自然是不同的。”

刚要接话,门口脚步杂乱,未及反应,一人冲了进来,倒把尉迟方吓了一跳。那人个头魁梧,身上穿着一件灰色偏衫,头发披散,面貌狰狞,眼见他直冲到李淳风之前,双手挥舞,啊啊乱叫,竟是个哑巴头陀。生恐他对李淳风不利,校尉连忙起身拦在二人之间,握着刀柄的手却被身后那人按下。

“无妨。”看着那头陀的手势,酒肆主人跟着叹了口气,“可惜又是个麻烦。”

远远望见集市中聚了一群人,不时传来尖锐女声,近前一看,却是一个中年妇人对着一名和尚跳脚大骂。和尚二十多岁年纪,眉清目秀,两耳垂肩,倒是好人品,好相貌。他席地而坐,闭着眼双手合十,口中喃喃不知念些什么,身边女人声音震天,他却充耳不闻。

“这还有王法吗?”中年女人穿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水红衣衫,脸面圆肥如饼,一边拿手绢擦着眼一边高叫:“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儿,被这淫僧拐跑啦!”

围观众人立刻起了一阵议论,嗡嗡乱响,莫衷一是。再看那和尚,既不争辩,也无羞惭之色,只是照常念经,眼皮也不抬一下。

“呸!装模作样的秃驴!……”

女人卷起袖子,眼看就要动手,身旁突然传来一声威严喝止。

“闪开!这是做什么!”

抬眼一看,见是一名穿着校尉官服的年轻军官,中年女人顿时来了精神,扑通一声跪下,哭哭啼啼说道:“大人!这不要脸的秃驴将我女儿拐带私逃了!”

“你女儿?”

眼看这校尉板着一张脸,似乎甚不通情面,她不由得略有畏缩之意,随即很快接道:“正是!是小妇人收养的!”

尉迟方心中了然:长安城中也有暗娼户,不入教坊名册,一般由中年女子以收养为名教习歌舞,待艺成之后令其接客,从中牟利,这妇人大约就是这一种。将目光投向身后的人,不待他开口,李淳风已经接道:“你家女儿多大年纪,叫什么名字?”

他态度蔼然,语气温和,中年女人心中衡量一下,觉得这同来之人比起年轻军官要好说话得多,转脸向他道:“叫桃蕊,今年十七。”

“嗯。何时认得这和尚,何时逃走?”

“这……”看见尉迟方一瞪眼,女人忙道,“今早逃走的,若不是我翻她衣柜发现一串念珠儿,都不知道她勾搭的是个贼和尚!”

“既然合谋私逃,为何和尚还在?”

“还没来得及逃走,就被我抓住了!”女人举起手中一只蓝布包袱:“这就是那死妮子的包裹,却拿在和尚手上,证据现成,怎么不是他!”

“原来你说他拐带,是因为包裹在他手上。”李淳风转头向僧人道:“你这包裹来自何处?”

正在念经的和尚停了口,瞥了他一眼,安然道:“一名女子交与贫僧。”

围观的人起了一阵骚动,中年女人一脸得色,刚要开口,李淳风却不让她说话,接着问道:“可认得那女子?”

“素昧平生。”

“胡说!”那妇人叫了起来,“哪有将包裹交给不相识的人的!”

“你知道包裹中有何物吗?”

“当然知道!”中年女人不耐烦地道:“我早翻检过家中失物了,有她两件体面衣裳,我的一支凤头钗,还有她自己背着我攒下的梯己银子——天杀的!这死妮子要把我家全都偷光了!”

“那就不对了。”青衫男子遗憾地摇了摇头,“这包裹不是你家女儿的。”

“你说什么?!”中年女人跳了起来,恢复原先气势汹汹的模样,“我家包裹我怎会认错?”

“可这包裹里并没有银两衣裳,只有一些石块。”

“怎么可能?”女人睁圆了眼,几乎要把李淳风一口吞了。

“不信吗?那就打个赌。若我说错了,这位大人赔你一百两银子;若说对了,跟这和尚无关,便放了他。”

尉迟方本来袖手旁观,突然听他提到自己,打了个愣:“我?!”

“嗯。”酒肆主人泰然自若地拍了拍他肩头,“朋友值千金,以你我的交情,银子又算得了什么,是吧?”

“呃,这个……”想起方才在楼中所说,校尉心知自己又被这位朋友卖了一回,只得认命地点了点头。

女人一把抓过包裹,悻悻环视四周,尔后迫不及待地打开。随着一声惊叫,整个人呆在当场:里面果然不是衣服细软,而是几块石头,正如李淳风所说。

四周哗然,所有目光都投射到青衫男子身上。李淳风微微一笑,不理会仍在发呆的女人,一拍手,向和尚说道:“无事了,走吧。”

直到这时那女人才回过神来,叫道:“你是谁?你怎么知道?”

停住脚步,李淳风拱手道:“在下姓李,是城北随意楼的主人。”

这句话一出,围观人中骚动更大。坊间传言多喜加油添醋,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是个异人,为勋卫府谢将军续命、替旧城祛鬼之类故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只不知道原来就是眼前这位模样懒散的斯文男子。女人张着口,发了半天怔,等她醒悟过来三人早去得远了,连背影也看不见。

尉迟方憋了一肚子话,在看见和尚吃饭之后全咽了回去。这僧人先是双手合十,念了一段不知什么经卷,宝相庄严,神情肃穆。校尉本已拿起筷子,此刻只好放下。正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僧人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端起了碗,转瞬碗中便空了。等到尉迟方一杯酒下肚,那边早添了三次,当真是风卷残云不足形容其速,狼吞虎咽不足形容其态,不禁看得目瞪口呆。

总算五碗毕,和尚将碗筷一放,低眉垂目,又恢复了先前老实模样。张口结舌之余,尉迟方脱口道:“好大饭量!”

“五谷轮回,万物化生;是为无用,方见有恒。”

“……什么?”

一句也听不懂,尉迟方不禁挠头,一旁的李淳风哈哈大笑起来。

“大和尚,莫忙着超度你肚里的米饭了。喂,跟人私奔的滋味如何?”

抬起眼,和尚认真诚恳答道:“我自为我,他自为他。任他恼我,我不恼他。”

“哈哈,当年天竺有高僧,人道他与女子私通,他一言不发。大和尚的修为,庶几近之。”

听到天竺二字,僧人眼中突然现出向往之色。尉迟方看了看两人,好奇道:“李兄,你认识他?”

“我倒宁愿不认识这麻烦和尚。”伸手一摆,道:“慈恩寺的玄奘法师,尉迟听说过吗?”

“玄奘①?”尉迟方眼前一亮,道:“前些日子有个和尚上书朝廷请求去天竺的,便是你?”

和尚点了点头,合十道:“阿弥陀佛,正是贫僧。”

“原来是你!”校尉有点好奇地望着眼前人,“不过我曾听说,玄奘法师是名高僧,辩才绝顶。为何你方才……”

“辩之无益,不如不辩。”

“哪里是无益,分明要拉我下水。”李淳风笑吟吟接道:“让哑巴头陀叫我替你打这官司,倒真是好算盘。”

神色不变,僧人低颂佛号:“有劳施主。”

“罢了,在和尚手中吃亏,权当积福。不过,你为什么会被那女子缠上?”

当天玄奘出寺化缘,行到桥头,见一年少女子抱着一只蓝布包裹慌慌张张跑来,不由分说将包裹交给他,说是托他照管一刻便回,结果等了半天,那女子一去不回,却等到了那中年女人。他说到此,尉迟方突然想起什么,转头问李淳风道:“你怎知那包裹中是石头?”

“猜的。”

“什么?!”尉迟方几乎要跳起,“胡乱猜测也敢与人打赌?”

“怕什么,”酒肆主人懒洋洋道,“若输了,又不是我的银子。”

“呃……”

看了一眼沮丧的校尉,李淳风终于还是好心出言安慰道:“当然不是无端猜测。那私奔女子将包裹交给不认识的路人,显然在拉人顶缸,故布疑阵拖延时间,又怎会当真将细软放在其中?看那桥头没有别的杂物,只有一地卵石,换了我,仓促之间恐怕也只有裹些石头充数。”

听起来的确理直气壮,但想想此人就这样随手把自己赔了进去,尉迟方又颇为不甘。正想说什么,门口的哑巴头陀突然奔了进来,身边还跟着另一个小沙弥,神色慌乱。

“不好了玄奘师傅!寺里出事了!”

七层宝塔高耸入云,是慈恩寺中最高的建筑,就在塔下,横躺着一具尸首。尸身穿着灰色僧衣,一颗光头摔得稀烂,全是血和脑浆,已看不出面容。僧人们聚在一旁,神情惶然无主。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声号啕,来自一名中年僧人。他跌跌撞撞走了过来,掩面痛哭道:“首座!首座!你怎会失足掉下这宝塔?!”

尉迟方张嘴想问同来的大和尚,却见玄奘已盘膝而坐,为死去僧人念诵经文。神色并无悲痛凄惶,却是平静祥和,阳光照在这僧人眉梢眼角,竟有一种神圣之感。校尉不由得缩了回去,倒是身边那伶俐小沙弥道:“死去的是寺中首座净修大师父,哭的那位是他大弟子,僧值元觉。”

沉吟片刻,李淳风默不作声走过去,俯身察看地上尸首,神情专注。元觉泪眼模糊,突然看到一个陌生人,不禁一呆。

“你是谁?”

不答反问:“你怎知他是失足坠塔?”

“啊……”元觉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会有这样的问题,“这……这,他人在塔下,当然是摔死的。”

“是吗?”男子修长手指在地上捻起一把浸了血的土,“高处坠落,看头上伤势,出血应当甚多;但地上却只有些微血迹,且位置都在头部伤处一侧,并无飞溅迹象。此外就是这伤口,自顶骨到后枕,呈长型开裂,显然是钝器所伤,绝非正常摔落。”

李淳风直起身来,将手负在身后,盯着元觉,淡淡道:“他不是失足落塔,而是被人击中后脑,移来这里。”

元觉张开嘴忘了合上,道:“那……到底是谁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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