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走上十来步,就可以触摸到那绿色的车身,敲响沾了不少泥点的窗户,听指关节跟玻璃碰撞的笃笃声。
当然了,我是不会走上前去的。
因为,这不是一辆空车。从车尾玻璃看进去,车里的座位上,稀稀疏疏坐了十来个人。
这些人默默无语,静止不动,只留给我们黑漆漆的后脑勺。就好像这是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几分钟后车一到站,他们就会一哄而下,走到我们身边来。
我跟斯琴面面相觑,搞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了,有一件事我们是清楚的,那就是——来者不善,走为上策。
斯琴后退了一步,像是怕被车上人听到似的,小声问:“喂,车停成这样,你能开出去吗?”
我手摸着下巴,估量了一下两车的距离,以及晒谷场上剩下的空间。掉个头再出去是不能够了,如果要逃的话,只能是把车开前一点,然后方向盘往左猛打,从公交车尾部跟围屋大门之间的三四米,硬塞出去。
前提条件是,公交车上面没有司机,或者是司机不打算拦截我们。
斯琴在旁边催促道:“快点说啊,有把握吗?我看车上的人快要下来啦!”
我咬咬牙,用力捏了一下裤带里的车钥匙。搏就搏吧!
回头看了斯琴一眼,她会意地蹲下身去,抱起了肥猫。
我低声数着:“一,二,三!”
话音刚落,两个人便拼了吃奶的力气,向我那辆红色速腾跑去。半路中我按开防盗锁,两人同时拉开了左右车门,迅速钻进车里,再一气呵成地关上车门。
我哔哔一声,赶紧把车门又锁上,然后把钥匙捅进插孔里。抬头看看倒后镜,却被翘起的尾箱盖挡住了,看不见公交车上的动静。不过,光听声音的话,那些人倒没有下车的迹象。
我松了一口气,把车钥匙往外扭去。嗒嗒,嗒嗒,发动机的轰鸣,却没有如预期般响起。
斯琴盯着车钥匙,紧张地问:“怎么回事?”
我吞了一口口水,继续扭动钥匙,车子却好像睡着了一样,不肯发动起来。低头一看油门,我这才发现,车上的地毯有点湿漉漉的。
这下我想起来了,刚才下大雨的时候,车尾箱一直是打开的,虽然被设计成打开了也能挡雨的形状,但雨下得那么大,肯定还有是进了些水。如今,车上不知道哪个部分进水了,所以怎么也打不着火。
我心里不禁犹豫,要不要下车去检查部件。但是,如果说开车我算半桶水,修车这方面,怕是连一茶杯的水平都没有。就算时间宽裕,给我钻到彻底检查个半小时,我也怀疑自己会什么都看不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后面传来“哧”的一声,是公交车气动门打开的声音。斯琴看了一眼她那侧的倒后镜,紧张地说:“坏了,他们要下来了。”
紧张关头,我的大脑就好像这辆车的发动机,就是转动不起来。只不过十几秒的时间,左边车窗,右边车窗,还有前面的挡风玻璃,都密密麻麻沾满了人。这下子,就算车子可以打火,也没办法开了。
我们被包围了。
我环顾着围上来的这些人,有男有女,大多数是年轻人,也有一两个老人小孩。这群人身穿各种式样、普普通通的服装,乍看起来,跟城里真正的公交车乘客一样。
不过,稍微看多几秒,就可以发现他们身上的异常。无论男女老少,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一模一样的微笑。甚至,连嘴角上翘的幅度都是一样的。
不是奸笑、淫笑、坏笑,等等不怀好意的笑,而是很快乐、友好的笑。就好像,他们中的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正在做一件令人愉快的、意义深远的事情。
这些人,不是正常人。
他们中唯一的小朋友,是个十来岁的女孩子,穿着一套学校的制服。如今,她正站在引擎盖前,招手让我们下车。
我吞了一口口水,下意识地又检查了一次车门,没错,是锁上的。
那个小女孩,却不顾上面的积水,爬上了引擎盖。她把双手围在嘴巴旁,做了个喇叭的形状,再贴到挡风玻璃上,对我们讲了一句话。
从她的嘴形,我看出她说的是:“哥哥姐姐,来陪我玩
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很显然,她也没有下车当一回鞠萍姐姐的打算。
“笃笃笃。”
左边的车窗,传来敲玻璃的声音,我惊慌地回头看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穿一身西装,留着一丝不乱的发型,像个典型的上班族。他对我微笑着,举起了手里一件红色的东西。
一把逃生锤。
塑料的锤柄,金属的锤尖。每一辆公共汽车上,都应该配备一把这个玩意。关键的时候,它可以用来击碎玻璃,从密封的车厢里逃出来。
我不知道要敲多少下,才能把我左边的车窗敲烂,我只知道,或迟或早,他们一定能把我左边的车窗敲烂。这样的话,碎玻璃会四处飞溅,如果扎到我俊俏的脸蛋,岂非毁了我的饭碗?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举起双手,示意投降。
窗外的年轻男子,仍然微笑着,示意我把车门打开。
我考虑了几秒,摇摇头,一边伸手去拉门把,一边对身后的斯琴说:“你带着别动,我先下去探一探风声。”
斯琴显然不同意我的做法,焦急道:“陆小安!”
我回过头去,朝她勉强一笑道:“嘿嘿,别担心,或许人家根本没恶意呢。”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推开车门,以最快的速度蹿了出去,啪一声把车门关上,再用手里的防盗器上了锁。
就连肥猫也不会相信,这一群“人家”会没有恶意,要不然的话,现在它就不会对着车窗狂吠不停了。看他们脸上神经兮兮的表情,说不定是个变态杀人爱好者俱乐部,今天集体来郊外野餐。
至于黄淑英,或许,已经被当了开胃菜。
男子脸上露出欣慰的神情,指着公交车说:“伙伴,只要跟我们一起上车就好了。很高兴可以这样说,你们都被荒神选中了,这是你们的大荣幸。只要上了我们的车,从此就是我们的一份子,分享荒神赐予我们的所有福祉。”
我继续拖延时间道:“这样子啊……那跟我们一起来的女人呢?是不是也去了那旮什么地方?
男子像是听到了什么肮脏的东西,厌恶道:“不,那个女人的心底太邪恶,荒神不会允许她进入我们的乐园。她已经被我们,送到了另一个地方。”
我追问道:“那就是哪里?”
男子嘴角露出了笑意,指着脚下的土地。
我吞了一口口水,这样说来,黄淑英真的已经被他们杀了?
我还想继续问下去,男子却仿佛识破了似的,打断道:“伙伴,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请让车里的那位伙伴现在就下来,不然的话,我们只好采取一点措施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眼前浮现出血红的逃生锤,还有飞溅的玻璃碎。与此同时,一个冒险的逃脱方法,也从脑海里蹦了出来。
敌我相差悬殊,时间紧迫,已不容我多想,这个办法,也只好一试了。
想到这里,我点头对那男子说:“好的,你等等,我叫她下车。”
我转过身去,笃笃笃,敲响了车窗玻璃。斯琴满脸疑惑地看过来,我用手指着嘴巴,无声地说:“下、车、准、备、跑。”
斯琴想了一想,会意地点点头,左手抱着肥猫,右手推开了车门。
等斯琴下来,我用防盗器把车锁好,隔着速腾红色的车身,跟她对上了眼,又把视线抛向那辆公交车。我想,她会懂我意思的。
必须会。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对那男子说:“好,我愿意加入你们。”
那男子微笑着点头,对着斯琴问:“那么,这位小姐呢?”
斯琴观察着我的脸色,点了点头。
见我们乖乖就范,男子脸上一片满意的神色,微笑道:“伙伴,欢迎你们,欢迎加入我们的大家庭。在这里,你们将会获得永恒的安宁。”
我挠了挠头,再次问道:“呃,你说的,要带我们去什么乐园?”
如同刚才一样,这群人在男子的带领下,闭起眼睛,右手捂着胸口,又开始念经:“那是荒神赋予我们的,美好宽阔,流淌着奶与蜜……”
就是现在。
我对着斯琴猛一点头,咬牙切齿道:“跑!”
事实证明,之前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说起逃跑这会事,斯琴比我灵活多了。我话音未落,她已经越过了那个孕妇,向着那辆公交车狂奔。
年轻男子发觉事情不对,伸出手来拦,被我的肩膀撞了个趔趄。拔开了围过来的两三个人,眼角余光看过那边,坏了,斯琴被一个壮汉拦腰抱住。
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正犹豫着要不要去帮忙,却见那壮汉不知怎么回事,软绵绵地倒了下去。难道斯琴说她练过武功,不只是吓唬人而已?
现在却不是探讨这种问题的时候,十秒钟之内,我们都跑到了公交车的前门旁。幸好我的眼神不错,刚才的远远看见门是开的,司机的置是空的,现在果然是这样。
我一下蹿上了车,斯琴紧随其后。
刚坐上驾驶席,我便高兴得咧开了嘴。真是吉人自有天相,公交车的那条钥匙,正好端端地插在打火孔里。
斯琴在身后嚷道:“快!他们追上来了!”
我咬着下唇,赶紧去拧那车钥匙,随着一阵抖动,公交车稳稳地发动起来了。我找到车门的开关,用力按下,哧的一声响,把几步外的一群疯子,紧紧地关在外面。
虽然我的驾照是C牌,虽然我开惯了自动档,把手动档忘得七七八八,但这样的紧急关头,交给驾校的三千多学费,总算还对得起我。我双手前后左右,忙个不停,公交车竟然按照我的指令,快速地向后倒,腾了一个U型的弯,然后对着来时的路,突突突开了上去。
从倒后镜里看到,那一群人呆呆地站在原地,好像并没有追上来的意思。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看来这都是些怕死的疯子,要不然随便孕妇还是小女孩,在车前来个螳臂挡车,那我是无论如何也开不过去的。
好一出智勇双全、英雄救美、虎口脱险的戏码!
我不由得有些沾沾自喜,头也不回地夸耀道:“斯琴,我厉……”
话还没说完,身后却传来她的尖声惊叫:“小心,你后面!”
我下意识地踩了刹车,脸上的笑还来不及收去,后颈立即被什么硬物击中,顿时眼前一黑,砰一声撞到方向盘上。
最后的动作是神经反射般的,右脚僵直着踩下,紧接着,所有的意识都离我而去。
这是星期天的早上,窗外的阳光很好。隔壁没有人在装修,四周足够安静,听得见云在天上走的声音。
心情很好,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心情很好。好像有一个期待已久的、美好的未来,正在等着我。
我伸出手来,在鼻子前扇了扇。房间里,油漆的味道太鲜艳。是不是在哪里刮上了,怎么指甲的颜色都是红的?
不过,没时间去理了。
我想了一想,终于记起要要拿的是什么东西。把它放进手提包里,出了门,走到电梯间。
显示屏上的数字逐渐变大,关着的电梯门后,有一对男女调笑的声音,模模糊糊地从井底传来。
我从包里掏出手机,想要发个短信。
电梯咯吱一声停下,然后两扇铁门慢慢打开。我愣了一下,鲜红的指甲停在一粒键盘上,动弹不得。电梯里的那一对男女,也同样僵在那里。
老六搂着黄淑英,脸上还挂着笑,眼神里却写满了意外,还有惊恐。
心脏真切地揪了一下,一句话从嘴巴里飘出。因为太久没开口的缘故,声音飘乎乎的,像是来自地底的某个角落。但仍然听得出,这是一把女人的嗓音。
“你们……”
然后,气急攻心似的,眼前一黑。
再次睁开眼时,看见的景物却变了样。一块镀了膜的窗玻璃,挂在我的眼前,窗外倒悬着一片灰蒙蒙的天,偶尔有电线杆掠过。
一张脸伸了过来,挡住窗玻璃,惊喜地问:“你醒了?”
我倒吸一口冷气,嘶,只觉得头疼欲裂,喉咙里又腥又甜,一时间,竟想不起这女人是谁。
脖子后面一阵剧痛袭来,像是颈椎被撕裂了一般。我痛得呲牙咧嘴,伸手想要去摸,这才发觉到,脖子下面枕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
还有胳膊肘,不经意之间,也撞到了一个很有弹性的肉球上。
紧接着,那女人脸上凶狠的表情,让我马上回过神来。颈后又是一阵痛,我手向后摸去,皱眉问道:“斯琴,这是哪里?”
她撇了一下嘴,没好气地说:“这是我的大腿!”
我脸上一烫,连忙说:“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
我强撑着支起半个身子,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宽阔的真皮座位,淡雅的香水味,轻微的路噪和偶尔的颠簸,都证明我是在一辆行驶中的汽车上。却不是我的红色速腾,更不是那辆我打算抢来开的公交车。
前排的副驾驶座上,突然伸出一只雪白衬衣的手臂,紧接着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嗨,你醒啦?”
我愣了一下,失声叫道:“阿福!?”
那人探出身子并回过头来,脸上挂着他的招牌微笑,打招呼道:“陆先生,您好,我们又见面了。”
我的视线从他脸上,移到了驾驶座那边。椅背跟头枕之间,露出一截黑油油的长头发。看起来,开车的却是一个女生,而不是我第一时间想到的,脖子有洞的老怪物。
我不禁头疼起来,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是怎么晕过去的,在失去知觉的这段时间里,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我忽一下坐起身来,紧张道:“车,我的车呢?”
阿福笑着安慰道:“不要着急,我们的汤前辈,您还记得吧?他已经把车修好了,现在正由他开着,跟在我们后面呢。您瞧。”
我扭头从后玻璃看去,果然,那辆熟悉的、亲切的、可爱的、如果弄不见了不知怎么跟公司交代的红色速腾,正好端端地跟在车后。
刚松了一口气,疑问却又像是汽车尾气,在我眼前袅袅升起。我又向旁边的车窗外,再看了一眼,没错,车子正行驶在宽敞的高速公路上——而不是狭窄的山路。
再看一眼天色,似乎已是傍晚。
我皱起眉头,这么说来,自己不但是晕了过去,而且晕的时间还不短。
斯琴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我伸手接过,跟她对视了一眼,发现她的目光很复杂。
我一边拧开瓶盖,一边低声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斯琴叹了一口气,轻声道:“这个嘛,说来话长。”
我忍不住朝阿福看了一眼,他善解人意地一笑,回过头去坐好。不一会儿,车厢里响起了轻柔的古典音乐。
我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喉,感觉整个人舒服了些。摸着仍然钝痛的后颈,先问最关心的问题:“是谁把我打晕的?”
斯琴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故意大声说:“公交车后面的座位里,还藏着原来的司机,他拿个扳手把你敲晕了。”
我接着问:“那然后呢?”
她表情复杂地说:“然后,阿福他们就出现了啊,把我们救了出来。”
我不相信道:“就凭他们几个人,能打赢十来个疯子?”
斯琴用力点头道:“那当然啦,他们是私人侦探嘛,身手很好的!”
我满腹狐疑,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低声问:“斯琴,你忘了Karen的小纸条吗?你不觉得阿……他们是一伙的吗?不是要来害我们的吗?还有,最重要的,黄淑英哪去了?”
斯琴很夸张地哈哈笑道:“哎呀,你想太多了啦!如果阿福是要来害我们,直接把我们抓去严刑拷打就好啦,哪里用这么麻烦哟。哎呀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可危急了,具体是这样子的……”
忽然间,我感觉到手掌被紧紧抓住,按在她的大腿上,前排倒后镜观察不到的地方。
然后,斯琴说书一样描绘着当时的场景,低下却偷偷用右手食指,在我的手掌心上写字。
我马上明白了她的用意,一边随声附和她说的话,一边留心去揣摩她写的字。指尖在我的掌心慢慢移动,让我有一把抓住的冲动,只可惜,现在绝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
有些笔画复杂的字,我摇头表示没看懂,斯琴便重新写过。两三分钟里,她所写的字,连起来就是:“别、问、别、信、别、反、抗。”
然后她哈哈笑着说:“所以嘛,别看汤大叔年纪不小,那组合拳可是厉害得很啊!”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语带双关地问:“有那么厉害?”
她点头笑道:“没错,比你想的还厉害。”
我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被公交车那十几个疯子掳走,和落到阿福这样的阴谋家手里,到底哪种情况更危险?
车厢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我在心里慢慢揣测,斯琴写的三个“别”字。
第一个“别问”,很好理解,就是怕我问得太多,暴露了一些事实,而这些事实她不想让阿福知道。这也说明,在我晕倒的时间内,斯琴并没有被阿福所迷惑,把所有一切都和盘托出。
第二个“别信”,是想告诉我获救的过程,并不像她刚才所讲的那样,而是另有隐情?或许阿福这一伙人,采取了更为危险的手段,才赶走了那群公交车疯子;再不然的话,就像我猜的那样,阿福跟那群人本来就是一伙的。这样说来,他们设下如此复杂的圈套,不知想从我们身上得到什么?
至于最后一个,“别反抗”,让我有点想不通。斯琴想说的是,不要尝试反抗,因为反抗是不可能成功的?又或者她想说,阿福这伙人心狠手辣,如果反抗的话,身上会被卸下点零件?
我喝了一口矿泉水,在心里盘算着。既然斯琴都放弃了抵抗,像我这样的塑料体格,当然不必做无谓的挣扎了。
主意已定,精神放松了不少。本来嘛,反正我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能把我怎么样?
就在这时候,前座的阿福回过头来,很体贴地问:“陆先生,您脖子后面的伤还疼吗?”
我摸了摸后颈,闷声闷气道:“没什么大碍。”
阿福微笑道:“那就好。刚才我们已经帮您检查过,并没有伤到骨头,当然了,回到深圳以后,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为好。”
我只好说:“谢谢关心。”
阿福点头笑道:“对了,快到吃晚饭的点了,不知道两位饿不饿?前面有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如果过去了的话,就要回到深圳才有东西吃咯。而且,如果陆先生没事的话,就能把‘他’接过来啦。”
不知道这个“他”是谁,斯琴马上开心地答应:“好啊好啊,服务区不是新开了间麦当劳吗?好久没吃了,我们去吃麦乐**!”
她用手肘捅了我一下,问:“小安,你说怎么样?”
我看着她的表情,附和道:“好啊,不过我只吃麦乐鸡,不吃麦乐**喔。”
斯琴想了一会,这才反应过来,怒骂道:“陆小安!”
阿福也笑了一笑,回头对着开车的人说:“圆圆,前面服务区停。”
五分钟后,我走下了停车场,这才发现自己一直坐着的,是一辆深蓝色的宝马X6。日不死的,难怪车厢那么宽,座位那么舒服了。
我那辆寒酸的速腾,也在X6旁边的位置停好。左右车门一起打开,先下来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向着斯琴狂奔而来。却原来,阿福说的不是“他”,小畜生肥猫,“它”也平安脱险了。
接着下来两个男人,开车的果然就是汤老妖怪,另外一个,则是没见过面的肌肉男。
肌肉男穿着美军的迷彩长裤,上身是被撑得紧紧的白色T恤,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他又打开后座的门,取出一件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看,却是一个吉他盒。
代表着艺术的吉它盒,却背在五大三粗的肌肉男身上,这样格格不入的搭配,比起汤大叔脖子上的洞,还要来得诡异。
斯琴弯腰抱起了肥猫,一边摸着它的毛发,一边偷眼去看那吉它盒。从她那奇怪的表情,我用脚指头都想得出,里面装的绝不是吉它。
现在,六个人站在停车场上,阿福在给我们做着介绍:“汤前辈、圆圆,您二位已经见过了。另外这一位,也是我们的同事,名字叫阿诺。”
我心说,难怪长这身肌肉,名字都是跟施瓦辛格学的。
阿福又面向着肌肉男说:“阿诺,这两位是我们的客户,陆先生,斯琴格日勒小姐。”
阿诺竟然脸红了,不好意思地一笑,伸出手来。他羞涩的表情跟身材完全不搭,看得我就要起鸡皮。我犹豫了一会儿,才跟他握到一起。他一副小心翼翼、轻拿轻放的样子,却捏得我“啊”一声叫了出来。
汤大叔用独特的机械嗓音,毫无感情地说:“吃饭去吧,还要赶路。”
接着,阿福跟圆圆领头,我跟斯琴被夹在中间,汤大叔和阿诺殿后,一行六人走进了麦当劳。
斯琴的表现兴奋过了头,拉起我的手说:“小安,我们点东西去吧”,又对着阿福说:“这一顿我们请,好表达一点谢意。”
阿福却笑道:“何必客气,陆先生的脖子受伤了,找个地方先坐下吧,我跟斯琴小姐去点餐好了。”
斯琴脸上的失望转瞬而过,笑着说:“那也好,来,你们要吃什么?”
我举手道:“吉士汉堡,薯条,雪糕,大可乐。”
汤大叔简洁地说:“汉堡,咖啡。”
圆圆估计是在减肥,只要了一份玉米,一杯牛奶。
阿诺以一种很内疚的表情说:“板烧鸡腿堡,十个。”
我张大了嘴,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阿福却习以为常似的,答应道:“没问题,你们等一会儿。斯琴小姐,我们走。”
我忍不住问阿诺:“十个!板烧鸡腿堡!你吃得了那么多吗?”
他很害羞地答非所问:“也不是每次都吃那么多……”
圆圆接过斯琴手里的肥猫,在旁边连珠炮似地说:“当然不是每次都那么多了,如果刚训练完,你能吃更多!陆先生你知道吗,他的最高纪录是六个肯德基全家桶!今天呀,是因为陆先生跟斯琴小姐在,所以不好意思吃那么多,对吧阿诺?我没说错……”
汤大叔在旁边咳嗽一句,圆圆吐了吐舌头,马上噤了声
我勉强把下巴装回原处,一顿饭,六个全家桶!要是阿诺可以流水线量产,空投一个团到敌国去,三天就能吃垮整个国家。
我们找到一张六人的桌子,坐下的时候我发现,阿诺把吉它盒放下的动作,非常的小心翼翼。
里面,到底装着什么呢?或许就是赶走十几个公交车疯子的武器?
等餐的空隙,我提出要去厕所,汤大叔马上表示,他也有同样的需要。
在卫生间里我满怀心事,导致拉得不那么畅快淋漓。看起来,斯琴的担心没有错,想要从他们手里逃掉,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目前来说,阿福不像要对我们不利的样子。只是不知道,接下来他们会怎么做?会要我跟斯琴做什么?
回到餐桌的时候,阿福跟斯琴,经过三番两次的运输,一共弄来六个托盘。本来就不大的桌面上,堆满了食物,尤其是小山包似的鸡腿堡。
风卷残云,狼吞虎咽——这里主要指阿诺,还有肥猫。
我心不在焉地拈起一根薯条,沾了点雪糕,再往嘴巴里送。对面却传来阿福的声音:“陆先生,斯琴小姐,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先跟您二位交代。”
我抬头看去,阿福双肘撑在桌面上,交叉的十指背面,承担着他俊朗的脸庞。在人声鼎沸的快餐店里,在逼仄的塑料餐桌上,他的神态却无比从容,仿佛置身于宽敞的办公室中。
他笑了一下,沉稳道:“其实,我们不是侦探。”
听他这么一说,我差点把薯条戳到鼻孔里。
虽然早就猜到这个事实,但从对方口里直接说出,却又是另外一种感受。我心里疑惑的是,为什么阿福会向我们坦白?难道说,由于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他已经不必再担心我们的反应?
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从她的眼神里,我读出了同样的不解。
再看一眼其他的三人,汤大叔、圆圆、阿诺,他们却像没听到似的,自顾自地吃个不停。
我拿起一张纸巾,擦去脸上沾的雪糕,装傻道:“你们不是侦探?难道说,你们是……隐藏身份的国际刑警?”
阿福微笑道:“您说对了一半,‘隐藏身份’的那一半。不过很可惜,我们不是国际刑警,而是……”
他用手指敲着桌面,淡然道:“国际刑警想要抓的人。”
我下意识地靠在椅背上,张望了一下左右。我们被嘈杂的人声包围着,像安坐于任何一家麦当劳,嘴巴里嚼着刚炸好的薯条,有一种庸俗的安全感。
但是,阿福所说的话,以及他脸上那诡异的笑,却把我从日常中抽离,投放到一个超现实的环境里。
国际刑警,想要抓的人。
我吞下嘴里的薯条,忍不住问道:“为什么?是因为你们杀了小李吗?”
阿福的眼珠朝上,思索了一会儿说:“陆先生,请您相信我们,我们没有杀他。确切来讲,我们只是……没有救到他。”
斯琴在旁边问道:“所以说,小李真的死了?”
阿福用手指敲着桌面,不动声色道:“斯琴小姐,陆先生,在这里我要对您二位的敏锐头脑,表示一点敬意。很遗憾,正如您二位所猜测的,李景华先生已经遇难了。”
原来侦探小李的原名,叫做李景华,是我的错觉吗,总觉得这名字似曾相识。
阿福微笑着说:“虽然二位没有必要知道,但是李景华先生,他死得很惨。”
听完这句话,我注意到,旁边桌子的一家三口中,那位中年师奶,投过来好奇的眼光。
但是,两秒钟之后,她又回过头去,专心喂儿子吃一个苹果派。
是出于“少管闲事”的心理吧,又或者是好端端在麦当劳里吃个汉堡,听见什么“杀人”、“国际刑警”之类的词汇,根本都不会当真。
这位师奶一定没有想到,在隔她不到一米的地方,这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有可能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嫌犯。
我故作镇定道:“是吗?有多惨?”
阿福表情友好,像在说着一个优雅的笑话:“李先生他在一艘船上,被绑了起来,塞进装汽油的大桶里。然后,在他知觉非常清醒的情况下,桶里慢慢被到入水泥,直到装满整个汽油桶,直到水泥全部凝固,才被扔进海里。”
我吞了一口口水,差点把自己呛到。想象一下,比活埋还残忍的死法,受害者死前还有多么绝望,多么害怕。
斯琴却比我镇定多了,她哼了一声,冷冷地说:“阿福,你讲这些,是在恐吓我们吗?如果我们不跟你合作,也会是这个下场咯?”
阿福摇头笑道:“不不,斯琴小姐,您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我不是想要伤害你们,事实恰恰相反,我们所努力的方向,正是为了保护您二位。”
斯琴冷笑道:“保护?”
阿福点头说:“没错,保护。实际上,自从接到来自那一边的短信之后,您二位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容我这样说,目前,您二位的处境相当危险。”
大概是因为我脸上不以为然的表情,阿福微笑着,补充了一句:“想一想,李景华先生,作为一个精明的侦探,就是被这个漩涡所吞噬的。”
我皱着眉头说:“你以为这样讲,就可以摆脱关系吗?小李如果不是你们杀的,为什么你们在侦探所里,不告诉我们事实,反而要冒充他的同事呢?”
阿福解释道:“陆先生,刚才我说过了,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保护您跟斯琴小姐的安全。”
我被他这种镇定自如、自以为是的态度所激怒,不由得气急道:“少来了,安全个毛线啊?我问你,老六被你安全到哪里去了,还有他的女朋友Ka……”
斯琴却在桌子底下,用力捏了我一把,抢断道:“要我们相信你也很简单,只要告诉我们,小李到底是谁杀的?”
我疼得说不出话,低头去揉自己的大腿,发现斯琴正在用左脚鞋跟,轻轻敲了几下椅子腿。是太紧张的表现吗?
我抬起头来,看见阿福收起了脸上的笑意,第一次在我们面前,露出一种犹豫不决的神色。半分钟后,他终于开口说:“知道事情的真相,不会产生半点帮助,只会招来更大的危险。即使这样,您二位仍然坚持,要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吗?”
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一起点头道:“是。”
阿福抿嘴点了点头,答应道:“那好吧。我只希望听完之后,您不要后悔。”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以为他就要开始坦白交代。岂料他却转过身去,对其他三个同伴说:“对不起,请你们先到门口去一会儿,十分钟后回来。”
阿福的语气里,并没有任何商量的意思。圆圆马上站起身来,一手抱着肥猫,阿诺则先抓起三四个鸡腿堡。汤大叔脸色不悦,把电子喉咙拿起又放下,最后还是站起身,向着快餐店门口走去。
看着三人的背影,我不禁大惑不解。难道阿福所要说的秘密,连他的同伴都不知道,更没有权利知道?
我抬起头来,看见阿福收起了脸上的笑意,第一次在我们面前,露出一种犹豫不决的神色。半分钟后,他终于开口说:“知道事情的真相,不会产生半点帮助,只会招来更大的危险。即使这样,您二位仍然坚持,要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吗?”
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一起点头道:“是。”
阿福抿嘴点了点头,答应道:“那好吧。我只希望听完之后,您不要后悔。”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以为他就要开始坦白交代。岂料他却转过身去,对其他三个同伴说:“对不起,请你们先到门口去一会儿,十分钟后回来。”
阿福的语气里,并没有任何商量的意思。圆圆马上站起身来,一手抱着肥猫,阿诺则先抓起三四个鸡腿堡。汤大叔脸色不悦,把电子喉咙拿起又放下,最后还是站起身,向着快餐店门口走去。
看着三人的背影,我不禁大惑不解。难道阿福所要说的秘密,连他的同伴都不知道,更没有权利知道?
阿福再一次架起双肘,把下颌放在交叉的十指上,开始了这一段揭秘之旅。
对于事实的真相,对于卷入这件倒霉透顶、惊心动魄的事故的原因,我们期待已久,没有任何理由放弃。然而,会不会像阿福所说的那样,知道真相之后,我们会感到后悔?
现在,随着阿福的嘴唇张开,想要停下,也已经来不及了。
他温柔地注视着我们,缓缓道:“杀死小李的人,叫做阿寿。”
斯琴怀疑道:“阿寿?跟你有什么关系?”
阿福点头说:“斯琴小姐,您的直觉很敏锐。没错,阿寿是我的弟弟,亲生弟弟。”
我眉头拧成了一个麻花,阿寿?阿福的弟弟?杀害侦探小李的凶手?
阿福的表情,带着回忆起亲人的温馨,微笑着说:“十年前开始,我们全家一起移民美国。从第二年起,我就再没叫过他阿寿,更没有叫过弟弟。我跟父母们,以及其他人,都称呼他为……”
阿福闭起眼睛,脸上浮现出似曾相识的陶醉,缓缓说出两个字:“荒神。”
再没什么能表达我心中的震惊,我几乎要拍案而起了!说来说去,阿福跟那群公交车疯子,还是一伙的!
我真想把桌子掀翻,把一堆垃圾食品跟各类酱汁,统统倒在他脸上——如果不是斯琴紧紧拉住我,并且麦当劳的桌子是钉牢在地上的话。
斯琴手拉着我的手,目光安抚着我的目光,轻轻但不容置疑地说:“陆小安,听他讲完。
阿福再一次架起双肘,把下颌放在交叉的十指上,开始了这一段揭秘之旅。
对于事实的真相,对于卷入这件倒霉透顶、惊心动魄的事故的原因,我们期待已久,没有任何理由放弃。然而,会不会像阿福所说的那样,知道真相之后,我们会感到后悔?
现在,随着阿福的嘴唇张开,想要停下,也已经来不及了。
他温柔地注视着我们,缓缓道:“杀死小李的人,叫做阿寿。”
斯琴怀疑道:“阿寿?跟你有什么关系?”
阿福点头说:“斯琴小姐,您的直觉很敏锐。没错,阿寿是我的弟弟,亲生弟弟。”
我眉头拧成了一个麻花,阿寿?阿福的弟弟?杀害侦探小李的凶手?
阿福的表情,带着回忆起亲人的温馨,微笑着说:“十年前开始,我们全家一起移民美国。从第二年起,我就再没叫过他阿寿,更没有叫过弟弟。我跟父母们,以及其他人,都称呼他为……”
阿福闭起眼睛,脸上浮现出似曾相识的陶醉,缓缓说出两个字:“荒神。”
再没什么能表达我心中的震惊,我几乎要拍案而起了!说来说去,阿福跟那群公交车疯子,还是一伙的!
我真想把桌子掀翻,把一堆垃圾食品跟各类酱汁,统统倒在他脸上——如果不是斯琴紧紧拉住我,并且麦当劳的桌子是钉牢在地上的话。
斯琴手拉着我的手,目光安抚着我的目光,轻轻但不容置疑地说:“陆小安,听他讲完。”
在斯琴的劝说之下,我起了一半的身子,又重新落回去,却像坐到了针毡上。对面坐的这个男人,看上去温文尔雅,仪表堂堂,却是杀人凶手的亲生哥哥,一群疯子的“伙伴”,还带领着几个危险的“同事”。
他仍然闭着眼睛,无限崇敬地说:“确切来讲,他是荒神在地上的代理人。然而对我们来说,敬他与敬荒神,都是一样的福祉。”
阿福的表情,那走火入魔的表情,让我确信——如果现在,他想要杀死面前的一男一女,就像他弟弟杀了小李,就像我们走在路上踩死两只蚂蚁,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时候,他睁开了双眼。
他的眼神中,却有一股黯淡的悲伤,低声道:“可是后来,在对荒神的旨意、对真理的理解上,在对迎接末日的方式上,我和他之间产生了巨大的、不可调和的分歧。经过漫长而激烈的辩论,没有人能说服对方,所以,我们彻底决裂了。”
阿福歇了几秒说:“之后,我带着几个意见相同的伙伴,离开美国,回到东方的故乡。在这里,我继续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且认识了一些新的伙伴。”
他又叹了口气,摇头道:“我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再遇上他,就如同我们永远猜不透荒神的旨意。为了阻止他的一些举动,为了不让他在侍奉荒神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我只能做出举措。”
讲到这里,阿福的眼睛骤然睁大,像是空调最冰冷、最强力的风,直吹到我们脸上。我不由得摒住呼吸,像是冷得喘不过气。
他的目光扫过我们,一字一句道:“所以,我亲手杀了他。”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脑子里一片混乱。这是什么状况?对面坐着的这个衣冠楚楚、外形阳光的男人,说他杀了自己的亲生弟弟?
还是斯琴的头脑比较有条理,找出了我没发现的疑点,在一旁问道:“阿福,照你刚才的说法,你是在回国之后杀死阿寿的吧?那阿寿又是怎么谋杀李景华的,难道是先去了趟美国,并在那里遭遇不测?”
阿福收起眼里的杀气,回归了平时的温文尔雅,微笑道:“斯琴小姐,我发现您的逻辑能力,好得不像普通的女人。不过,您还是猜错了,李景华先生,确实是在国内遇难的。而那个时候……”
阿福把玩着一根薯条,不经意地捏成两段,缓缓道:“阿寿,确实已经死了。”
听他这么说,我脑子里激荡了一下。许多零碎的线索,在脑海里不断交织,却没有办法连成一线。
已经死去的人,杀了还活着的人。这种KB的可能性,现在想起来,是不是有些可疑的亲切感?
斯琴却不耐烦似的,轻轻拍了一下桌面,嗔道:“你就不能把话讲清楚吗?故弄玄虚的干嘛?”
阿福笑了一下,安抚道:“斯琴小姐,您别着急。想一想当初您二位来找我,是因为什么?因为收到了几条短信,而这些短信,是来自于一个……”
我脑子里一激灵,大声喊道:“死人!”
我的声音太大,即使在吵杂的快餐店里,也有些排众而出。周围的几张桌子,向我头来好奇的目光,不过几秒之后,又都收了回去。
阿福轻轻地鼓掌,赞同道:“没错,往生者,说得直接一点,就是死人。”
我抬起头来,看见阿福收起了脸上的笑意,第一次在我们面前,露出一种犹豫不决的神色。半分钟后,他终于开口说:“知道事情的真相,不会产生半点帮助,只会招来更大的危险。即使这样,您二位仍然坚持,要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吗?”
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一起点头道:“是。”
阿福抿嘴点了点头,答应道:“那好吧。我只希望听完之后,您不要后悔。”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以为他就要开始坦白交代。岂料他却转过身去,对其他三个同伴说:“对不起,请你们先到门口去一会儿,十分钟后回来。”
阿福的语气里,并没有任何商量的意思。圆圆马上站起身来,一手抱着肥猫,阿诺则先抓起三四个鸡腿堡。汤大叔脸色不悦,把电子喉咙拿起又放下,最后还是站起身,向着快餐店门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