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珠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终于“哇”的一声,哭着跑了出去。
乐充迷惑地望着翠珠的背影,“姐,翠珠她怎么了?”
“噢,因为她家里有事要她回去,她舍不得而已。”
“是吗?真是太遗憾了。那她什么时候回来呢?”
“永远都不!——啊,我是说她把工作给辞了,至于原因她也不肯说。”
“奇怪,上次她还告诉我钱还没攒够,还要再做下去的,怎么突然就……”
“充儿,你嘀嘀咕咕些什么呢?”
“啊,不,没什么。姐,吃早饭吧。”
乐充坐了首位,乐丽泽坐在他的左边。白飞蓬神色飞扬地走进来。他在外面躲了好一会儿了,对于刚才发生的一幕全都看到听到了,而这正是他一手筹划、安排的,也正是他所希望的。
“姐,吃好早饭我想出去。”乐充狼吞虎咽地吃着盘中的食物,含糊不清地说。
“去吧,去吧,我也不指望你会留在家里陪我。午饭回不回来吃啊?”
“大概不回来吃了,今天天气不错,我想在外面野餐。”
“野餐?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亲爱的,我们也去吧?”乐丽泽对坐在她对面的白飞蓬说。
“好哇,亲爱的,只要你不怕冷就好。”
“放心,这儿的气候我已适应得差不多了。”
乐充冷哼一声,放下餐巾,丢下一句“我吃饱了”就走了出去。
乐丽泽在他身后喊道:“早点回来,小心别再感冒了!”
阿德把几块木板、木工用具装上雪橇,心里直嘀咕:少爷到底要用这些东西作什么呢?难不成他想造一栋木屋吗?造木屋的话这点木料也不够啊!不过他毕竟只是个雇工,除非雇主自己说出来,否则能不问的事最好不问,这样才能干得长久。
乐充神采奕奕地从屋里走出来,敏捷地跳上雪橇,接过阿德递来的缰绳,想了想,问道:
“嗯——阿德,你知不知道北去不远有一座小木屋?”
“您是说那座度假小屋啊。嗯,知道。以前是村里的有钱人建的,可后来就荒废了。”
“怎么会荒废的?”
“多半是没客人来吧。这种荒凉的地方哪会有什么人来度假啊?不过具体情况我也不很清楚,那时我刚好到城里打工赚钱去了。哟,说起来也不过是三四年前的事。”
“那你知不知道村里有一个二十出头,头发颜色很淡,眼睛大大的,眼神有点迷茫的女孩?”
阿德搔着下巴,想了半天,最后还是摇摇头。
“我想不起来有这么个人,村里的女孩差不多就那么几个,没一个是像您说的那样。”
“是吗?那就算了,谢谢你。”
乐充挥起缰绳,指挥着狗群,在起伏不平的雪原上奔驰着。耳边呼啸的风声让人有种壮志豪发的感觉,仿佛整个天地都是为自己而生,过去缠绕在心里的烦恼都变得渺小起来,渺小到为它们烦恼根本就是件可笑荒谬的事,取而代之的是对宇宙、对生命神奇的感叹。
“冰雪儿,冰雪儿,我来了!”
乐充跳下雪橇,一边喊着一边跑进木屋。冰雪儿仍枯坐在昨天他看到的地方,她抬起头,露出温柔的笑容。
“嗯,你来了。”
“我带来了好多东西,有木匠用的工具,还有毛毯,嗯,你等一下,我把它们都搬进来。”
乐充看到冰雪儿还在木屋里,放下了心,便跑出去把运来的大包、小包都搬进来。冰雪儿指着其中一只包,问:“那是什么?”
“就是我说的工具呀!你瞧,这是锯子、锤子、钉子、螺丝刀,还有很多木料,我都放在雪橇上,没拿进来。”
“这些有什么用呢?”
“用来修房子呀!你瞧这屋子这儿一条缝,那儿一个破洞,风也灌起来,雪也飘进来,多讨厌啊!等我把它们都补起来,就不会这样了。”
冰雪露出惯有的迷惘笑容,说:“嗯,我明白了,谢谢你。原来你会修房子。”
“这个啊——”乐充不好意思地搔搔头,笑道:“虽然我没修过房子,但我看过别人造房子啊!我家花园的老槐树上就有一栋小木屋,造的时候我可是从头看到尾,还自己动手玩了两下呢!”
“槐树?”
“对啊。我们家的园子非常大,种了好多树,连苹果树、梨树之类的果树也有,我小时候经常爬到树上摘果子吃。当然也种了很多花,什么玫瑰、蔷薇、郁金香、百合、兰花、风信子等等,多得数也数不过来。每到春天,赤橙红绿青蓝紫的花开了,混在一起,好漂亮的,就好像是天上的彩虹落到了我家的园子里;还有那个花香啊,隔着老远就能闻到,把方圆几里的蝴蝶、蜜蜂全引了来。”
冰雪儿着迷地听着乐充的描叙,似乎真的看到了春天乐家百花争艳的花园,不由喃喃道:“好美啊!”
“如果你亲眼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更美的。你喜欢花吗?”
“喜欢,很喜欢。”
“可惜这里除了雪花外,什么花也看不到。”
“我想看花,摸摸花瓣,闻闻花香。”
“这也不难呀!我现在住的白雪山庄里有个暖房,里面也种了不少花,虽然没有我家园子里种的那么多,但也蛮可观的。你喜欢什么花?明天我摘一束带给你。”
“真的吗?我最喜欢——”冰雪儿的双眼像是蒙上了层雾,眼神愈发朦胧。“我最喜欢玫瑰,那种红得像能滴下血来的红玫瑰。”
乐充偏着头,“像能滴下血来?这种比喻还真奇怪。”
“是吗?”
“其实也不是那么奇怪了。玫瑰,是吧?好像好多女孩子都喜欢这种花。”
“你最喜欢什么呢?”
乐充想了一会儿,为难地说:“我喜欢的花很多,还真说不出最喜欢哪一种,我可是很博爱的哟!”
“那不就是什么花也不喜欢吗?”
乐充一愣,“咦?你这么说也有道理啊,真是!”
他自嘲地笑了起来,冰雪儿也跟着他莞尔一笑。
“好,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带玫瑰花给你。嗯,刚刚说到哪了?噢,对了!我家园子里种了很多花,在花丛中有一棵已经有上百年历史的老槐树,粗得两三个人都合抱不过来。我央求爸爸在树上帮我建座小木屋,就像电视里的那样。我爸禁不住我再三哀求,同意了,找了两个木工来,他们干活的时候我就在一旁看着,有时还帮些小忙。不过有一次偷偷锯木料的时候,把手给锯开了,他们就不让我帮忙了。这伤疤到现在还留着呢!”
他脱下手套,给冰雪儿看他手背上一条长长的旧伤疤。
冰雪儿好奇地看着,问:“很痛吧?”
“痛当然是痛啦,但也没办法,是我自己要帮忙的,也是我自己不小心,自己做的事就得自己负责。做事负责,说话算话,才算得上是个男子汉,我爸就是这么教我的。”
“可是——受伤——还是不好。”
“那是当然的,哪有人没事故意弄点伤啊!”
冰雪儿突然冒出一句:“屋子——不要修了。”
乐充先是呆了呆,随即醒悟过来。
“啊——你是怕我受伤吧?别担心,我现在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男孩了,再说吃一堑知一智,同样的伤不会受两次的。”
“真的不会吗?”冰雪儿睁着圆圆的眼睛问。
“当然不会!”乐充故意自满地说,“只有傻瓜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像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做出这种蠢事呢!”
冰雪儿这才微笑着说:“那就好。”
乐充跳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
“那么,我就要开始动工了。”
他到屋外将木料搬进来,“乒乒乓乓”地干起来。
虽然他是富家公子,可动手能力倒也挺强的,在木工方面也蛮有天份。就见他这儿敲几下钉子,那儿锤几下榔头,一上午的工夫倒也弄出了点成绩,眼睛能看到的破洞都给堵上了。虽说手艺不是很漂亮,但至少风雪不会再灌进来了。
他一边拿围巾擦着汗,一边颇为自得地打量着自己的“杰作”。老实说,连他都很讶异自己真能把破洞裂缝给补上。看来万一以后他把他老爸的家产都败光的话,还可以靠做这个养活自己。
“怎么样?我的手艺还不能错吧!”
冰雪儿很合作地拍了拍手。“好棒!”
她的这句话让乐充的虚荣心得到无上的满足。
“干了一上午的活我也饿了。对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野餐?我有带小铁锅来,我们可以在外面的雪地上煮热汤喝。”
冰雪儿摇头。“我要在这等他。”
“我知道。我并不是要你离开这,只是到外面呆一会儿,晒晒太阳。今天天气不错,站在阳光下你会更暖和的。”
冰雪儿没有回答,只是将身子又往里缩了缩。
乐充叹了口气,蹲下,“你总不能呆在这里不出去吧?这对身体不好。而且你站在外面,他来了,你就能早点知道。说不定他看见你这样在等他,会更高兴呢!”
她有些被说动了。“真的吗?我这样做他真的会高兴吗?”
“当然了!别忘了我可是男人,男人的心理没有比同是男人的我更能了解的了。来吧!”
乐充将戴着手套的手伸向冰雪儿。她犹豫着,拿不定主意。他耐心十足地伸手等待着,终于她还是把手交给了他,他一把将她拉起来。
她的脚大概是坐麻了,一开始很难站稳,后来才慢慢恢复正常,一步一步蹒跚着向门走去。
她突然捂住眼,喊了声:“好痛!”
“没关系的,”乐充轻轻拍拍她的肩膀。“这是正常反应,你在昏暗的屋子里呆太久了,一下子适应不了光线的变化。来,别怕,慢慢地把手放下来。”
冰雪儿像个害羞的小女孩般慢慢地将手从眼睛上拿开,阳光照耀下的白色大地豁然映入她眼中。
“看到碧蓝的天空,感受到温暖的阳光,心情是不是一下子变得很好?”
冰雪儿微眯着两眼,望着天空,专注的模样仿佛是有生以来头一回见到。
“我就说嘛,人还是需要照照阳光的,就像那些花草,就算原来有多萎靡不振,只要一晒太阳就立刻变得神采奕奕的了。这就是我保持好心情的秘决噢!”
“那是因为你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绝望和痛苦——”
冰雪儿的声音如雪般冰冷,与她平时那种孩子气的嗓音完全不同,就好像是另一个灵魂借了她的口说出这句话。
乐充却没有注意到这个异常,仍是乐呵呵地说:“大概是吧,我姐常说,我是个单细胞生物,天生少一根经,就是有了烦恼一个转身就能忘了。所以如果你有什么不顺心的事、烦恼的事、悲伤的事都可以告诉我,往我身上倒,反正我是个少根经的人,不怕的。”
冰雪儿又恢复了迷茫的神情,微笑着说:“你是个好人。”
“呀,被你这么一说,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呢!”
乐充爽朗地笑了。他的笑容和这明朗的阳光一样能让人温暖。
他清理出一小块雪地,燃起了一堆火,又做了个巧妙的支架,吊起铁锅。他干这些既灵巧又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在野外露营。但是当他转向带来的马铃薯、卷心菜、胡萝卜、肉丝时,却面露难色,这可不是他擅长的事。
冰雪儿走起来,“那个——让我来吧!”
乐充这可真是喜出望外:“你会煮汤?”
“嗯,我最拿手的就是蔬菜汤了——”冰雪儿的笑容僵住了,她愣在那儿,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
“怎么了?”乐充关切地问。
她摇摇头,“没事。”
“那么拜托你了。我去把兽皮和毛毯拿来。”
乐充走回木屋,把他刚才提到的东西一股脑儿堆到肩上扛过来,然后在火堆旁的雪地上铺平,又取来装面包、甜点和水果的篮子。等他忙完这一切,由冰雪儿照料的铁锅里已冒出热气,并散发出阵阵香味。
“好香啊?能吃了吗?”
“不行,吃了不熟的东西会生病的。”冰雪儿摇摇头,很认真地说。
她等汤沸了,才舀到一只碗里,递给乐充。“好了。”
乐充接过碗,猛喝了一大口,虽然被烫得眼泪直冒,还是一个劲地赞道:“好喝,真是太鲜美了!”
他把一碗汤“倒”进肚里,一抬头,见冰雪儿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你怎么不喝呢?真的很好喝的。”
“我不饿。”
“这怎么可能?你一个上午没吃过东西了!不管怎么说,你都得喝点汤,至少能暖和些。你瞧,我已经在出汗了。”
乐充不由分说,盛了碗汤递给冰雪儿。她迟疑地看着手上冒着热气的液体,小心翼翼地啜了一小口。
“很鲜。”
“我没说错吧!”乐充不无得意地说,好像这碗汤是他煮的。“那就全喝了吧。你看你这么瘦,脸色又这么苍白,得多吃点东西。你可不像我姐,她的白可完全是用粉涂出来的。”
“涂出来的?”
“是啊,有好几次我都担心要是姐姐大笑起来,她脸上的粉会不会一块块地掉下来呢?你想想这个样子该会有多恐怖啊!”
冰雪儿想到乐充所说的样子,不禁“咯咯”地笑出声来。乐充东南西北地闲扯着,看他边拼命往口里送食物边口齿不清地说话的样子,实在是可以让人喷饭。冰雪儿忍不住说:“吃好再说,当心噎住。”
乐充没想到她冷不防地说出这话,呆了一下,随即被呛地咳嗽起来。冰雪儿连忙轻拍他的后背,以小孩子教训人的口气说:
“你噎住了。”
“因为被你一说……所以……”他好不容易缓过气,笑着说:“童言无忌,大风吹去。”
“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吗?”
冰雪儿摇了摇头。
“嗯,怎么说呢?我小时候要是说了什么不吉利的话,奶妈就会这么说上一句,意思是这话是小孩子说的,不算数,这样就不会倒霉了。”
“有用吗?”
“这只不过是因为好玩或习惯才说的,并没有什么用。”
乐充往后一倒,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天空蓝得发亮,蓝得不可思议,没有一丝白云或一只飞鸟来破坏这蓝色的完整性。他叹了口气,说:
“看到这么蓝、这么广阔的天空,忍不住有一种想要飞翔的渴望。我一直认为在人类的所有创造发明中,没有比飞机更伟大、更让人感动的了。——飞翔一定是人类永远的梦想。连我看到如此美丽的天空,都会有种想当飞行员的冲动。”
“不可以当吗?”
他皱皱眉:“也不是,只是我是乐家唯一的男孩,是唯一能继承乐家所有一切的人,要是我发生什么意外,我爸和我姐该怎么办呢?特别是我姐姐,爸爸百年之后谁来照顾她呢?别看她表面很坚强的样子,其实一碰到什么大一点事就会慌得六神无主,不知所措,一定得有人来帮她拿主意才行。”
冰雪儿拍拍他的头,“好弟弟。”
乐充摸着头,苦笑:“你这是拍弟弟,还是拍小狗啊?”
冰雪儿一迳笑眯眯地对着他。
两人都静下来,仰望着天空。好一会儿,谁也没有说话,只有风掠过的声音。
突然,乐充一个挺身跳起来,嚷道:“不行,不行,再这样下去我就要睡着了。吃饱了就睡,那不成猪了?得想点事来做。”
他望了望周围,视野内只有皑皑白雪。“做什么好呢?这里除了雪之外什么也没有。只有雪……要不我们来堆雪人吧!”
“堆雪人?”冰雪儿讶异地抬起头。
“对呀,堆雪人。你小时候没玩过吗?”
她老实地承认:“没有。”
“这怎么可能!不过,没关系,我们现在来填补这一空白吧。我们要堆个很大很大、从没有人堆过的超大雪人!来吧!”
乐充伸出手想拉起冰雪儿,可她还犹豫着,他猜出她的心思。
“放心,我们就在这里堆,不会走远的。”
于是冰雪儿站起来,乐充熄了火,把杂物清理干净,空出足够大的地方来让他们堆雪人。
“好,现在可以开始了!你说把雪人堆在哪好?”
冰雪儿看了看,指着离木屋不远的一处说:“在这。”
“嗯——那里不错,只要你站在门口,就可以看到了。”
乐充从地上抓起一把雪,握成一个小球,然后放在地上滚,小雪球滚成西瓜般大。
他停下,向冰雪儿招招手:“你也来帮忙吧,很好玩的!”
“嗯。”
冰雪儿小跑过去,两人齐心协力推着雪球在地上滚,每滚一圈球就大一圈。乐充不时对那只雪球进行修正,使它更圆一点。在两个人共同的努力下,很快雪球就有半人高了。
“这样——可以了吧?”冰雪儿望着雪球说。
“还不够,我说过要堆一个谁也没堆过的大~~雪人!这里的雪不多了,我到旁边去搬点来。”
“我帮你。”
乐充和冰雪儿就像是两只忙碌的小蜜蜂,不断地用自己的衣服运送着雪。两人都忘了自己的年龄,像孩子般在雪地上又跑、又跳、又爬、又滚,笑容始终未曾离开过他们的嘴角,蓝天下的这片大地仿佛都是他们放大了的游乐场。
黄昏来临的时候,这个硕大无比的雪人终于堆好了。但是因为雪人太高太大,结果没办法帮它安上鼻子、眼睛和嘴巴,而且他们手上也没这些材料。
乐充无可奈何地抓抓头发,自嘲道:“哎呀呀,这大概就是贪心不足的报应吧。没办法,眼睛鼻子什么的只好等我明天带梯子来再装上,反正我也要来修屋顶,那就对不起了,雪人先生!”
冰雪儿仰望着雪人,笑说:“它这样就很漂亮了。”
“你这么想的话就太好了。”他看看天色,说,“冰雪儿,我得回去了,要不大概又要挨姐姐骂了。我把东西都留下,说不定你会用得着。”
“谢谢。我——我今天过得很快乐。”
“我也是。我还从来没堆得这么过瘾过,我想咱们的这个雪人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肯定没问题。好了,我走了,明天带玫瑰花给你。”
冰雪儿目送着乐充越行越远,直到他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天际,才移动步子走回雪人旁。她呆呆地看了一阵,随后摘下手套,光着手摸上冷冰冰的雪人;然后她又收回手,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手,看了一会儿才戴上手套,在雪人旁坐下。
此时,夜色已吞没了最后一丝夕阳的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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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闷的一章,再忍耐一章,大概就可以看到□的小浪花了。
暴风雪、玫瑰花、童话书
雪花,一朵、两朵、三朵,渐渐地布满了整个天空。
大地一片白茫茫,空气中弥漫着一层薄雾,使得这个世界除了白色外,再也没有别的颜色。远处,模模糊糊地有着一个人影。
是谁呢?
——啊,渐渐能看清了,是冰雪儿!
她为什么垂着头呢?在哭泣吗?是因为恐惧?还是因为孤独?
没关系呀!我会陪你的,一直陪着你。一个人等待幸福多寂寞啊!
——可是为什么自己不能动弹呢?咦,奇怪——自己、自己何时变成了雪人!
乐充猛地坐起来,清醒了。原来是做梦啊!可为什么会梦到自己变成雪人呢?是因为昨天没帮雪人安上鼻子眼睛,所以它进入梦里来报复了吗?
他摇摇头,披上睡袍,走到窗前“刷”地一下拉开窗帘。外面狂风夹杂着雪花席卷着整个天地。糟了,起暴风雪了,可呆会儿还要到冰雪儿那儿去呢!
他穿好衣服,来到楼下,在前厅里看到马夫阿德和罗妈似乎在争执着什么。
“我说,大娘,您也太不近人情了!这么大的风雪还要我出去。告诉你,我们这的人都知道,这种天气出门的人都是傻瓜,存心找死的!您不会要我去寻死吧?”
“死阿德,我只是说贮存的食物不够了,让你到村里去买一些,有说过让你现在就去吗?你不会等雪停了再去?”
“大娘,您不会早说嘛!不过,我看这暴风雪今天是不会停了,明天能不能停都很难说。啊,少爷,您早。”
阿德这时看到乐充,连忙打招呼,罗妈也马上问了声早。
“早啊,阿德,罗妈。”乐充笑着说。
“少爷,您今天不用雪橇了吧?”阿德问道。
乐充没有回答,只是望着屋外的大风大雪,摸着下巴,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今天暴风雪真的不会停吗?”
冰雪儿依旧蜷缩在她藏身的那个角落里,视线却始终定焦在门前。屋门大敞着,风夹着雪一个劲地往屋里灌。有几片雪花飞得比其它的都远些,飘落在她的头发上,她也就任由着它们停留在她的发丝间。
“他说会来也是骗人的吗?为什么大家都一样,总是要留下我一个人呢?”
那孩子般童稚的嗓音里隐含着深深的无奈及痛苦,她的目光依旧紧盯住门。
须臾,铺天盖地的风雪中出现一团淡淡的影子,像是黑夜海上看到的一点灯塔之光,依照约定,给飘泊的人们指出幸福和安全的方向,乐充和他驾驶的狗群像一把利刃般一点一点地剖开漫天的风雪。他的头发上、眉毛上结满了冰雪,衣服和雪橇也变成白白的一片。风,使足全力阻挡着他的前进;雪,用出浑身解数迷惑着他的视线,他都不为所动,朝他认定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着,所以,最终还是他胜利了。他到了木屋前,把狗群赶到屋旁风小些的地方,然后跳下雪橇,冲进木屋,顺手将门关上,将暴风雪关在门外。
“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了。”乐充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一边道歉。“这场风雪实在太大了,一路上我眼睛都睁不开来,差点就迷路了。幸好狗比我聪明,又将我拉回正道,要不我可惨了。”
冰雪儿的脸上慢慢地又露出了笑容,也许她有千言万语要说,但最后也只是化成了三个字:
“你来了。”
乐充微笑着点头:“嗯,我来了。”
突然他似想起什么,手忙脚乱地解开大衣的纽扣,拿出一束正怒放的红色玫瑰。虽然被藏在衣服里,但由于他的小心看护,并没有被怎么压到。乐充松了口气。“还好,没被压坏。喏,给你,这是我昨天答应过你的玫瑰花。”
“好漂亮,真的是玫瑰花耶!”
冰雪儿的双眼闪烁着喜悦的光芒,着迷地看着那束玫瑰,却没有接过。
“拿去呀,这就是给你的。”
“不,我拿——它会死的。”
乐充奇了,不明白她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他一把抓过她的手,稍嫌粗鲁地把花塞进她手里。
“只是拿着,花怎么会死呢!”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盛放的玫瑰一到冰雪儿的手里竟急速地凋零了,花瓣一片片地落下,犹如从伤口落下的一滴滴鲜血。
乐充傻了眼,这种奇怪的事他还是每一次见到。他百思不得其解地抓着头发,“怪了,真是奇怪,这应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嘛!”
冰雪儿悲伤地看着散落一地的花瓣,苍白的手指抚过这些虽已失去生命却仍保有艳丽色彩的小东西。
“果然——不行——”她喃喃地说。
乐充蹲下身,安慰她道:“这不管你的事,一定是因为放在我的大衣里被闷坏的缘故。你别难过,明天我再带一束这更美丽的。”
“不要了。”冰雪儿难过地摇头,“再带——也还是会死。”
“不会的。再说明天不行,还有后天,后天不行,还有大后天,我就不相信我带不了一束活的花来!你放心,不管用什么方法,我一定会让你看到、摸到你最喜欢的玫瑰花!”
冰雪儿小小声问:“真的吗?”
“骗你是小狗!”他举起右手作发誓状。
她破涕为笑,“我相信你。”
两人肩并肩地坐在地板上。乐充抬头看着偶尔从屋顶裂缝间落下的雪片,怪无奈地说:“真是伤脑筋!要是没有这场风雪的话,我今天就可以把屋顶修好了,真是不走运!那么今天干些什么呢?啊,对了,我带了书来,我们可以看书。”
他从背包里掏出本书,又拿出支蜡烛,点燃后立在地板上。冰雪儿拿过那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出封面上的书名。
“世、界、童、话、故、事、精、选。”
“啊,我带来的是这本书吗?”乐充凑着烛光仔细看了看书名。“耶,真的呢?本来我是想带维克托·雨果的书来,一定是在图书室里拿错了。没办法,只好将就点了。冰雪儿,你喜欢童话吗?”
“喜欢。”
“最喜欢哪个故事呢?”
冰雪儿想了想,说:“我喜欢《睡美人》!”
“《睡美人》?老实说,我不太喜欢。那位公主要在沉睡中等上一百年才能等到王子的到来,她实在太可怜了!相较之下,我倒更喜欢《人鱼公主》,知道了自己的所爱就勇敢地去追求,即使失去了善歌的舌,但还是能留在王子的身边,最后,为了爱人的幸福,化作海里的泡沫。自始至终,都是人鱼公主自己作的选择,不像《睡美人》里的那位公主只会等待,王子来了还好,要是王子不来呢?难不成要一百年两百年地等下去吗?”
“我也想作追求幸福的人鱼公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冰雪儿以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说。
“咦,冰雪儿,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我没听清楚。”
“你的想法好怪。”
“我妈也是这么说我的,大概因为我是男孩子的缘故吧!”乐充低头望着童话书,表情变得柔和起来。
“我还记的,我小时候最喜欢听人讲故事,所以每晚临睡前都要妈妈念一个故事给我听,否则我就睡不着。妈妈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就像春日的和风般,再没有什么这更动听的了。可惜我妈在我八岁时去世了,我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可是每次我一看到童话书就会想起她。”
冰雪儿把手搭在他的胳膊上,打断了他的回忆。乐充又恢复原来开朗的样子,笑着说:
“没事啦,那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再说我还有爸爸和姐姐。特别是姐姐,自从妈妈死后就一直代替她照顾我。好了,好了,不要说这些怪伤感的事了。我们看书吧。第一个故事是《拇指姑娘》,不错,我挺喜欢这故事的。很久以前……”
正当乐充和冰雪儿在木屋里高高兴兴地读着童话书时,白雪山庄却笼罩在一片焦虑不安的阴影中。
“什么!你说充儿在这种天气下还出去了?你为什么不拦住他呢?阿德!”乐丽泽拍着客厅沙发的扶手,怒气冲冲地说。
阿德嗫嚅道:“我、我是劝过少爷不要去的,可是他不听我的话,所以、所以我……”
“所以你就让他在一个人在这种天气下出去?你知不知这有多危险?你想害死他是不是?”乐丽泽提高了嗓门。
“我本来是想和少爷一起去的,可是他不让我去——”
“好了!我不要听你解释了。充儿可是乐家唯一的独苗,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乐丽泽坐在沙发上,掩面抽泣起来。
“亲爱的,你也不要太担心。”白飞蓬拍拍乐丽泽的肩,安慰她说。“我相信阿充吉人有天相,不会出事的。”
但她不但不听他的劝,还把怒气出在他身上。
“没事,没事,你就只会这么说!你现在舒舒服服地呆在家里,你怎么知道充儿在外面到底遭遇了什么样的危险!”
白飞蓬一窒,随即又面不改色地说:“那不如由我和阿德出去找找看吧。阿德,你知道少爷常去哪些地方吗?”
“不知道,少爷从来没告诉过我。而且,附近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啊。离这里不远,只有一座废弃的木屋和一个湖。”
“湖?”乐丽泽惊奇地抬起头问。
白飞蓬撑着沙发的那只手猛地揪住沙发的皮套子。
“嗯,离这里还是挺远的。在这里,没有人不知道这个湖,我们都管这个湖叫‘魔湖’。”
“‘魔湖’?”乐丽泽难得好奇地问,“为什么这么叫?”
“因为这个湖从来不结冰,即使在这种冷得能掉耳朵的天气里,但是水温却是彻骨的寒冷。据说曾有人把手放进湖水里,也不过一眨眼的工夫,整个胳膊都被冻坏了,只好锯掉。”
“这只是传说吧?世界上哪有这种奇怪的湖。你是说是不是,亲爱的?”乐丽泽将脸转向白飞蓬,却发现他的脸色微微发白。
“你怎么了,亲爱的?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真是的,怎么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不舒服起来呢?”
“没——没关系,我没什么事。亲爱的,我现在就去找阿充。阿德,你往木屋那个方向去找,我往——我往另一个方向。”
几小时后,与暴风雪奋斗着的阿德遇到了正往回走的乐充,他们俩一起回到白雪山庄。
“姐,我回来了。”乐充一脸讨好的笑,知道这次冒雪出外,一定惹姐姐担心了。
“你也知道回来啊?这么大的暴风雪,你还出去,你是不是活腻啦!”嘴上这么说着,乐丽泽的手却是不停地拍着弟弟身上落的雪。
乐充傻笑:“姐,我知道这样做不好,可我答应过人家,上次已经失了一次约,这次要是再不去的话,我岂不就成了言而无信的小人?”
“别拿这大道理套我,你姐不懂这个。我只知道我宁可要一个活着的小人,也不要一个死了的君子!”
乐充见说理不成,便祭起压箱法宝——撒娇。没办法,谁让乐丽泽吃软不吃硬呢?
“姐,我都认错了还不行吗?你就饶了我这回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乐丽泽的脸虽板着,口气却软了下来。“你保证下次不会让我再这么担心了?”
他再次举起右手,“我保证!”
“好吧,这次就放过你。”
乐充松了口气,悄悄地身后比出一个胜利的手势。
“对了,充儿,一路上有没有看到你姐夫?”
“他?没看到。”
“怎么可能呢?他明明是找你去了——”
“我看他呀——找我是借口,到哪玩才是真的吧!”
“充儿,别乱说,你姐夫不是那种人!”
“姐,他是哪种人我可比你清楚。”
“充儿,你怎么——”
乐充见姐姐又要说出一大堆数落他的话,忙先打断:“好了,你要说什么我都知道。我的衣服被雪打湿了,我去上楼换一套。”
乐丽泽望着他走开的身影,不禁摇摇头,随即,她的心思又转到她迟迟未归的丈夫身上。
他都去了几个小时了,到底去了哪呢?
这个问题,一直到白飞蓬回来仍未能得到解答。
第二天。续暴风雪之后是个晴朗的好天,阳光灿烂,一扫昨日的阴暗压抑。依照约定,乐充和阿德去村里添置必需的物品。当他们按着罗妈开出的清单购物时,乐充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立刻追了上去。
“翠珠!翠珠!”
翠珠转过头,看清来人是谁后,却又马上转了回去,并加快了脚步。乐充三步并作两步,赶在了她前头。
“翠珠,好久不见了呢!”
翠珠别过头,一副冷淡的样子。
“其实我很早就想来找你了,只是一直没得空。你为什么辞职不干呢?原来不是做得好好的吗?”
“你竟然还问我为什么不做了?还不都是你害的?”
“我害你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怎么回事?乐家大少爷,难道不是你告诉你姐姐说我、说我暗恋你,让她把我辞退的?”
乐充笑了起来,“你暗恋我?怎么可能嘛!你都告诉过我你已经有未婚夫了,在白雪山庄做事就是想多攒点钱,好早点结婚。”
“真的不是你?”翠珠还是一副怀疑的样子。
“真的不是我!我可以起誓。”乐充举起右手,他这都已经是第三次起誓了。
“不是你的话会是谁呢?”翠珠沉思着说,“——啊,难道会是白先生?”
“你是说那个白飞蓬?”
“对呀,因为我老是盯着他看吗?”
“不会吧,就算他长得好看点,你也不必这么花痴吧!这可对不起你的未婚夫哟!”乐充笑着调侃。
翠珠涨红了脸,急道:“才不是呢!我只是觉得他有点面熟而已。”
“面熟?可他这是第一次来雪城呀!”
“对呀,而且我也问过他了,他也说是第一次来,之前从来没见过我的——”
“算了,不管怎么说,这只是一场误会,我回去就跟姐姐说一声,让你再回去做吧。你都不知道新来的那个女佣根本就没有你的一半勤快,再来你也可以早点挣够钱结婚用的钱。”
“谢谢你,少爷,不过不用了。我的未婚夫写信告诉我,他在城里找到份不错的工作,钱已经攒得差不多了,他大概下个月回来举行婚礼。现在我只要一心一意准备婚礼的事就好了。”翠珠的脸上绽放出幸福的笑容。
“那真是太好了!恭喜你了!到时候可别忘了请我参加你的婚礼噢!”
“当然不会了,只要您不嫌弃我们的地方寒酸。”
“结婚哪有什么寒酸不寒酸的,那就这么说定了。”
乐充分享了翠珠的喜讯之后,高高兴兴地回过头去找阿德,发现他正和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先生说着话。
阿德见乐充回来,忙停下正在聊的事,为他们介绍。
“少爷,这位可是咱们的村里的名人(如果咱们村也有名人的话),刘老先生;这位就是乐家的大公子。”
两人寒喧时,阿德又加了一句:“对了,少爷您上次问起的那座木屋就是刘老先生造的。”
他这么一说,让乐充来了兴趣。
“那是栋很不错的木屋,荒废了实在可惜。”
“是啊,是挺结实的屋子,没办法,没人来住,我又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打理,只好任由它去了。”
“要我说啊,在那地方造屋子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主意,”阿德插嘴说,“那地方离村子又远,而且这种寒冷荒凉的地方也不可能有人来玩嘛!”他说这话时显然忘了他的雇主就是到“这种寒冷荒凉的地方”来玩的人。
“你懂什么呀!我们这地方以后铁定会变成旅游胜地的,就是之前也还是有人来租的。唉,本来一切都是好好的,全是那两个年轻人带来的霉运!”
听了这话,不仅乐充,连阿德也起了好奇心。
“什么年轻人?”
“就是——啊,对,四年前来的那一对,也是我的最后一批房客,看模样是对情侣,可到了走的时候只有男的一人来还钥匙,八成是两人不合了,虽然起初看起来就不是很般配,但说分手也分得太快了吧?之后,本来还三三两两来租房的人就一个也不来了,你说是不是那两人带来的霉运?”
乐充心中一动,“那女的呢?她后来怎么样了?”
刘老先生做了个与他的年龄不符的动作,“谁知道呢,多半也回去了吧,反正那之后就没再见过那两人了。”
之后他说的话,乐充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的注意力全放在这个刚听到的消息上。那个女人会不会就是冰雪儿呢?和男友分手(更可能是被抛弃)的刺激,在分手木屋的滞留,不像是本地人的事实,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吻合。但是——一定是巧合了,她一个人怎么可能在这冰天雪地活上四年?——对,一定只是巧合,还是别胡思乱想的好,免得弄出什么笑话来。他这么想通后,立刻将这个问题抛到脑后,加入到阿德和刘老先生的谈话中。
——不亏是单细胞生物呢!
杀意
乐丽泽从睡梦中醒来,望望窗外,已经快黄昏了。天呀,她竟然睡着了!刚刚明明还是在看书的——无聊,无聊,无聊死了!在这里才不过呆了两个星期,感觉上却像过了两年。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吵着来这。可来的时候说了狠话,说不呆上一个月是绝不回去的,现在要是回去的话,一定会被老爸笑死。啊呀,真讨厌!她烦燥地又倒回床上,待心情平静了,才披上衣服下楼。
小餐厅里,罗妈正忙着摆桌子。今天是阿德和新来女佣的休息日,所以这些小事都只好由她亲自动手。
“先生和少爷到哪去了?”乐丽泽站在门口问道。
“先生在武器室里;少爷嘛,从早上出去还没回来。”
真是的,充儿这小子,竟然又一个人跑出去玩,也不说一声。乐丽泽转身,气呼呼地往客厅走,在前厅里遇到白飞蓬。
“怎么了?又是谁惹你生气了?”
“还不是充儿这臭小子!只知道在外面玩,也不管他老姐的死活!”乐丽泽停住脚步,若有所思地说,“说起来还真奇怪,自从到了这,充儿几乎天天都往外跑,连那次下大雪也是,还说什么和人约好了。他到底上哪儿去了?是不是结交了什么坏朋友?”
“阿充不是那样的人,他是大人了,分得清好人和坏人的。”
乐丽泽又想了想,还是放不下心。“不行!我得让阿德去找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