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听过的说法是,在那之后,我们的祖先便从波兰移民到俄罗斯,成了白俄罗斯的贵族。后来因为俄罗斯革命的关系,丧失了祖国的祖先便移居到普鲁士。”卢希安接着妹妹的话继续说。
“原来他们在欧洲各地辗转移居。”
“据说是这样没错。”
“不好意思,夫人与卢希安先生的国籍是法国对吧?”
“我们的父亲是法国人,不过我们是在德国出生的,家母则是亚尔萨斯人。家父与家母都不是什么高贵血统出身,家父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思想家,受到蒙塔朗贝尔的自由主义精神影响很深。不过,听说我们祖父年轻时曾随侍在威廉一世身边,因此从某个角度来看,或许也算有点背景吧!”卢希安将酒杯放在桌上说。
原来如此,这对兄妹之所以如此聪敏,大概就是因为父亲那边的血缘与教育吧!另外,听说伯爵会对亚尔萨斯如此关注是因为伯爵夫人的缘故的传闻八成也是真的。
“伯爵夫人。”夏利斯夫人盘查似地问,“你与伯爵是怎么认识的呢?是否有什么罗曼史?请你说给我们听听吧!”
“嗯,这个……”伯爵夫人难为情地开口,“我们认识的过程没什么特别的,夏利斯夫人。家父曾受某个贵族之托,担任那位贵族的千金的家庭教师。某年暑假,我到那位贵族的宅邸去玩,正好伯爵也在那儿。我们立刻熟稔起来——爱这种东西真是不可思议——虽然伯爵与家父同年,但我们依然坠入爱河。”
“伯爵夫人,可以再请教一件事吗——因为我本身在银行服务,所以对这方面很感兴趣——请问施莱谢尔伯爵家的财源与收入是从何处而来的?”摩斯堆起笑容,谄媚地问。
“关于这一点,我倒是不清楚……”施莱谢尔伯爵夫人侧着头,露出暧昧的微笑。
“伯爵的财源有很多,但大部分是祖先留下来的财产。伯爵除了将钱存在银行外,另外还投资了许多事业与股票,因此每年光是利息就会让总财产增加许多。当然,伯爵在德国也有经营许多事业,包括葡萄酒酿造公司、医院、孤儿院与老人院等等。不过,在慈善事业的部分,因为伯爵不想公开,所以都是以别人的名义经营,一般人很少听过施莱谢尔之名。”卢希安呵呵笑说。
我们的晚餐不但丰盛,味道也无可挑剔。虽是德式料理,却一点也不油腻,包括用果冻包住火腿丝的火腿冻、水煮猪脚、白肠、血肠等组合而成的拼盘与啤酒鲤鱼,配菜则是醋腌高丽菜、炸薯条以及抹了起司和奶油的面包等等,这些美味菜肴一道道地接着送上来。
“真是太好吃了!”因喝醉而脸红的摩斯夸张地赞叹。他用大手摸摸自己鼓起的肚子,“明明已经很饱了,却还是不由自主地一直把东西塞进嘴里。”
“您过奖了,只是一些粗茶淡饭。”伯爵夫人谦虚地说,“不过,我们厨师的手艺确实是没话说,这是我们相当自豪的一点。而且要不是有女佣们细心的服侍,我们也无法拥有这么愉快的用餐气氛呀!”
“这是因为身为主人的夫人懂得用人的技巧。”摩斯附和说。
“话说回来,最棒的还是这葡萄酒了!”谬拉喃喃,摇晃杯中透明的液体,同时也细细品嗜葡萄酒的滋味,“这酒不但包含多种复杂的味道,口感更是滑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沁人心脾吧!”
“谢谢你的赞美。”卢希安微笑说,“我代替施莱谢尔伯爵向你致谢。收集与酿造名酒正是伯爵最大的兴趣,伯爵经常因为自己拥有世界最顶级的葡萄酒而自豪呢!”
“最顶级的葡萄酒?这是一种形容词吗?”
“不,是真的。”
“既然如此,我能否有这个荣幸参观一下酒窖?”
“当然没有问题。等明天伯爵抵达后,我会立刻转达你的要求。”
“那就有劳你了。”谬拉收回视线,再啜饮了一口葡萄酒。
我不时偷觑那名始终保持沉默的少年。少年安静地,小口小口地将食物送进嘴里。由于他的母亲与舅舅都没有与他说话,因此他从头到尾都不发一语。我不禁在内心感叹,真是乖巧的孩子,不过,行为举止简直端正得过了头。
就在甜点送上来时,摩斯对伯爵夫人表示想送上我们带来的礼物,但卢希安建议他等到明晚伯爵抵达后再拿出来,摩斯只好遗憾地接受了。
晚餐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多。
“莱因哈特,差不多该上床睡觉了。”钟声响完后,伯爵夫人以温柔的声音对她儿子说。
“是的,妈妈。”少年乖巧地点点头,“各位,我先失陪了。”
语毕,他带着一名女佣走出宴会厅。我们礼貌性地站起来,目送他离开。
“如果各位不介意……”卢希安看看大家说,“我们换个地方抽根饭后烟吧!各位男士请移驾伯爵厅,我会请仆人送来咖啡。当然,若有人想再多喝点酒,也请告诉我一声。”
“那么,我与夏利斯夫人就到贵妇厅聊些女人家的话题吧!”伯爵夫人优雅地点点头道,“夏利斯夫人,我这里有刚从印度进口的高级红茶,一起来品尝看看吧——您身上这套礼服真是漂亮,能告诉我是在哪里订做的吗……”
我们在闲聊中往伯爵厅前进。卢希安与阿诺的谈话中不时夹杂一些医学专有名词,摩斯特地将装着他今晚第三块蛋糕的盘子端来,我则乖乖听着学识渊博的谬拉发表高论,并不时点头。
“罗兰德,你或许已经发现了,三楼寝室的每一扇门上都有不同的标记。那是后世占星术的起源——黄道十二宫的图案。但是,如果那些识别记号是从十六世纪就开始使用,那么我们就必须重新考虑当时那位城主的背景。因为,在天主教支配此地时,这可是一项见不得人的大秘密——”
隔壁的伯爵厅里有一张紫檀木矮圆桌,几张以绸缎为椅面的椅子围在桌子周围,桌上放了一个插有三根蜡烛的银质烛台,烛光照亮了室内。厅内只有一个装饰用的柜子,除了暖炉所在的墙面,其他的全挂上版画或挂毯。
喝咖啡的只有我,其他人则继续愉快地品尝美酒,就连阿诺也手持啤酒,兴奋得涨红了脸,萨鲁蒙虽然没说什么话,只是一口接一口地喝着葡萄酒,但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心情相当放松。在针对法国的政治情势讨论了一阵子之后,话题转移到了法国文学上。摩斯提议每人都来说说自己最喜欢的作家,接着率先表示他最喜爱的是莫泊桑。
“摩斯先生,与福楼拜或左拉相比,莫泊桑在自然主义作家里,应该算是最平庸的吧?”卢希安交叠修长的双脚,调侃地问。
“卢希安先生,对我这种生为中产阶级,至死也仍是中产阶级的人来说,这种平庸才能让我安心。我倒想请问你,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呢?”摩斯一本正经地说。
“每个时代都有我喜欢的作家。我喜欢雨果,也喜欢乔治·桑,当然,我也支持沙特的运动,但若说到与莫泊桑同时代的作家,我倒是比较偏爱法朗士的反自然主义。因为他身上没有傲气,这一点从他在自己的文章中描写到他于艺术中追求的快乐就看得出来了。”
“所以你喜欢的就是像巴比塞、塞利纳或罗曼这类新兴作家了?”
“虽然我是很喜爱充满幻想的故事,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塞利纳,他那种毫无秩序的感性对我实在没什么吸引力。另外,像亚拉贡或乔瑟夫·凯瑟这类将时间花在支配文坛比创作上要多且政治色彩强烈的作家,我也不太欣赏。”
“原来如此。老实说,我也不是很喜欢早期的莫泊桑,比起纯自然主义年代的作品,我倒觉得他后期的作品比较优秀,譬如世人评价很高的《她的一生》就不怎么样,但像《好友》或《坚强如死》等写实小说中描写恋爱的场景,价值就很高了。”
接着,爱好历史的谬拉则极为推崇大仲马,赞赏他是法国首屈一指的作家;我因为最近刚看完法国女作家科莱特的《紫恋》,便举出了她的名字;阿诺医师有点难为情地表示他最钟爱的作家是纪德。听到这个,我不禁觉得有趣,因为纪德那种虚弱的感觉与阿诺实在太契合了。最后,兰斯曼开玩笑说自己只看报上连载的低俗小说,惹得大家频频发笑,“真不好意思,我只要一看小说就会想睡觉,所以我比较喜欢看电影。”
“对了,卢希安。我在晚餐前曾爬上中庭的两座城墙塔与东侧的城塔‘诗人之塔’看过了。”讨论完文学后,谬拉又丢出了一个新话题。
萝丝,我前面已说明过了,主堡的四个角落分别耸立着四座方塔,与中庭邻接的两座称为“城墙塔”,面对溪谷的则称为“城塔”,“诗人之塔”就是位在主堡东侧的城塔,与我们傍晚去过的“小丑之塔”是成对的。
“那你觉得怎么样?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吧?因为从‘诗人之塔’看出去的景色,与从‘小丑之塔’看出去的没有什么不同。”卢希安将浏海拨开,轻轻地笑说。
“的确,这两座塔都看得见山谷对面的银狼城,但我也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东西。”
“奇怪的东西?”
“没错。‘诗人之塔’的展望室里有一支很大的弩炮正对窗外。”
“弩炮是什么?”我问。
“就是中世纪的武器,作用有点类似投石机。”谬拉白了我一眼说,“投石机你应该听过把?你可以将它想像成投石机的弓箭版。它是一种落地型的兵器,利用巨大的箭矢或石头来攻击敌人。有的弩炮甚至能将重达三至五公斤的物体,投射到三、四百公尺远的地方。它的基本原理是‘回式发射装置’,将绳索、头发与动物的腱缠绕成一束,利用其弹力将物体弹射出去。”
“原来你是说那个,没错,的确有一台放在那里。”卢希安优雅地点头说。
“你们为什么要把那种东西放在展望室?”
“不,谬拉先生,不是那样的。其实它从一开始就在塔上,我们发现时,它早已因年代已久而处处结了许多蜘蛛网,表面也布满了灰尘。”
“原来如此,所以是以前的城主将它搬到城塔上?”
“是的,应该没错。但就如你看到的,它的体积实在太大,如果不将它拆解开来就无法搬出门口,所以我们只好将它清理干净,继续放在那儿了。”
“你们保养得很好。”
“我也有个问题想请教你。为什么古人要将那种武器装设在城塔上?不知道谬拉先生有什么高见?”
“这个嘛,会是为了什么呢……”被卢希安这么一问,谬拉以右手不断抚摸自己的胡须。
“我和萨鲁蒙也有上去看过,总觉得那是为了攻击对面的银狼城才放置在窗边的。轴承上还有一支很大的箭,搞不好可以同时刺穿好几个人。”摩斯替自己与萨鲁蒙斟酒,并从一旁打岔。
“这个说法的确不无道理。”谬拉的眼睛一亮,“要不要来试试?看它能不能飞到对面?”
“真的能发射吗?”萨鲁蒙将身子前倾,语气强烈地问。
我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那么感兴趣。假设那支大箭真的能射到对面悬崖上的城堡,那么只要将信或其他东西绑在箭上,或许就能与对方取得联系,而萨鲁蒙是担心我们所追查的人狼或许也会利用这个方法。
“应该是不太可能,它已经非常老旧了,性能应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不过,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倒是可以当作一项消遣,反正就算失败,箭也只会掉到谷底,不会造成什么伤害。”谬拉老师摇摇头。
之后我们又找了许多话题来当下酒菜。政治、经济、宗教、地理、旅行、流行、音乐、电影、戏剧、电视、美术……等等。途中,夏利斯夫人带着灿烂的笑容走进伯爵厅,将兰斯曼带往伯爵夫人所在的贵妇厅。
“兰斯曼,你能过来一下吗?伯爵夫人对我们的订婚对戒赞赏不已呢!我想让她也看看你手上的戒指,好吗?”
“这个吗?”兰斯曼在我们面前站起,苦笑了一下。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着一个又大又闪亮的蓝宝石戒指,不过他的戒指似乎有点松,所以有时会将戒指换到右手。
“对呀!赶快来嘛!我想向她炫耀一下,我全身上下比较像样的宝石就只有这个了——”夏利斯夫人抓着兰斯曼的手臂,硬是将他拉走了。
今晚的愉快时光直到过了午夜十一点才结束。我与阿诺决定留下还在喝酒的谬拉与摩斯,自己先回房休息。阿诺说他很累,想直接睡觉,所以我独自一人到地下室冲了个澡,回到房间后,换上睡衣,从行李箱里拿出这本日记本,准备写日记。我坐在用来充当书桌的矮柜前,就着烛光,拿起了笔。在这种状态下,自然而然地就会留意起耳边的声音,但整座城一片沉寂,只听见暖炉中柴火燃烧的细微声响。静谧有如无底深渊,除了呼吸声之外,似乎连我的心跳声也在这片寂静中回响。
我看了看表,时间是十二点五分左右。
这时,我听见外面走廊上传来一阵刻意压低的脚步声。那脚步声听起来很僵硬,每一步之间都有些间隔,并在我房门前停了下来。在瞬间的安静之后,敲门声响起。
这么晚了,会是谁?我有点紧张,屏住了呼吸。
——栖息在城堡里、四处飘荡的亡灵。我很清楚,这种传说在任何一座古城都有可能出现,小时候每次听到这种枕边故事,都会觉得很害怕。不但如此,图画书与故事里也会出现许多怪物,譬如传说中的吸血鬼与狼人、地精、食尸鬼,以及神话中的蛇发魔女、喷火兽、鹰面马身怪、鹰翼狮身怪等等。不过,那种不知名的怪物绝不可能真的存在,更何况,就算真的有满腔怨念与诅咒的幽灵,他们也不可能找上我。
“是谁?”我将笔放下,站了起来,走到门前轻声问。
“是我,罗兰德。快开门。”
原来是萨鲁蒙。我将门打开。他侧身从开了一点缝隙的门钻进来,反手迅速关上门。
“别太大声。”他立刻提醒我,并以目光扫过我房间,他因酒精而泛红的黝黑脸颊在烛光下显得更黑。
“有什么事吗?”我后退问。
“罗兰德,怎么样?你发现人狼了吗?”
3
萨鲁蒙沙哑的声音在鸦雀无声的房内回荡。
“人狼——”
萝丝,此刻我不禁感到有点慌乱,坦白说,晚餐进行到一半时,我就完全忘了这件事,然而,看似比我更沉醉于美酒佳肴中的萨鲁蒙竟能装出乐在其中的样子,实际上却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今天一整天里,你有没有发现谁的形迹可疑?”萨鲁蒙在床边坐了下来。
“不……没有,大家都是我熟悉的那个样子。”我也坐回那张圆椅上。
“是吗?”
他的回答并没有特别失望的感觉,我反而觉得奇怪。
“罗兰德,人狼有可能附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光从外表是无法判别的。想揪出他的真面目,只能靠我们去观察每个人在个性上有没有什么矛盾,或者是否有任何不自然的举动。”
“萨鲁蒙警官,你有发现什么吗?”
“有一个家伙很可疑。”
“谁?”他的语气是如此肯定,我的心脏仿佛被刺了一下,瞪大了眼,但他接着说出的答案更令我大感意外。
“那个历史老师——西格蒙·谬拉。那家伙很可疑。”
“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我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量,但仔细回想,谬拉在晚餐前对我提出的要求确实也很可疑。
“晚餐之前,我尾随那家伙在城里走了好久。”萨鲁蒙以责备的眼神望向我,“应该说,因为谬拉那家伙四处乱走,所以我也跟着走了很多路。那家伙爬上所有城塔与城墙塔,探查城堡内外的状况,而且,他好像对武器房特别感兴趣,不但仔细端详那些展示品,就连橱窗与柜子等家具后面以及壁纸的接缝都不放过,最后甚至还趴在地上,查看地板每一个角落。”
“他做出这种事?”
“不止,他在一楼的礼拜堂里好像也在找什么东西。礼拜堂尽头的墙壁前,有一个不知道是紫檀还是槲木材质的大圣坛,形状与餐柜差不多,上面还刻了精细的花纹。圣坛里放了一个由黑曜石制成、与真人一样大小的圣母玛丽亚雕像。那家伙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往圣坛后面看,最后竟然想将它推开,我猜他是想看后面有什么,但因为那实在太重了,他一个人推不动——怎么样?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确实是有点奇怪……”我陷入了沉思。我不知道该不该将傍晚谬拉拜托我的事告诉萨鲁蒙,不过,最后我仍决定先保持沉默,“谬拉不是对历史学很有兴趣吗?说不定他只是想找一些珍贵的中世纪武器。”
“你是笨蛋吗?”萨鲁蒙明显不屑地哼了一声,“一个紧贴墙壁、比人还高的圣坛后面有可能放那种东西?那些看似有学术意义的行为全是他演出来的,他只是假装在监别那些剑啊、枪的,他真正想找的,一定另有其物。”
“那——到底会是什么?”我带着近似恐惧的心情问。
“当然是逃走的路线,礼拜堂的事就是铁证。换句话说,附在谬拉身上的人狼想利用密道逃到德国,这不就是他潜入我们的目的?不是有谁提过关于这座城的传说,说这座青狼城与银狼城之间有一条彼此相连的秘密洞窟或通道之类的。”
“可是,那不可能啊!”
“为什么?”听到我提出反论,萨鲁蒙的表情明显不悦。
“因为地形。我们不是从‘小丑之塔’看到这两座城之间隔了一条多么险峻的溪谷吗?你应该也明白那个断崖有多恐怖。”
“是因为悬崖之间没有桥?”
“没错。从悬崖顶端一直到谷底的溪流,断崖几乎是呈一直线,崖面上也没有任何类似洞穴的洞,即使城里有密道,两座城中间也还隔着一道溪谷,不是吗?”
“密道说不定是藏在地底深处,从溪流下方穿过。”
我实在无法接受这个说法。照常识判断,要在那么深的溪谷下挖掘隧道,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你不相信我说的?”萨鲁蒙看我一直保持沉默,表情更为轻蔑。
“不是。我只是觉得,妄下断言是很危险的事。现在要认定谬拉就是人狼,证据还不足。”
“这么说也没错,反正我只是来警告你,而且其他人的嫌疑也还没洗清。”
“还有其他可疑的人?”我不由得背脊发凉。
“阿诺医师也怪怪的。”萨鲁蒙转动了一下眼珠,“虽然他说晕车而感到身体不适,但那是真的吗?搞不好是因为星光体侵入了他的身体,所以他的身体才产生了什么变化。”
我不禁愕然,静静地点了点头,然后,我突然想到——
“这座城里,会不会有人在协助人狼?”
“没有。幸好那家伙是独行侠。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好不容易才杀死了两个。那家伙是这世上仅存的最后一名星光体士兵,只要把杀了这家伙,一切就结束了,和平也会到来。”
“嗯……”我含糊地给了一个回应。
“罗兰德。”萨鲁蒙突然换了个话题,“你知道现在这座城里的人,谁是右撇子,谁是左撇子吗?”
“咦?”
“我想知道你对人的观察到底有多仔细。”
“……我不知道。”
“沙龙的人里,只有约翰尼斯·摩斯是左撇子,城里的人则是女佣法妮。这么简单的事,应该很容易看出来吧?”萨鲁蒙口吻辛辣地说。
“对不起……不过,摩斯先生的确是左撇子没错。”认识摩斯这么久了,我当然知道他是左撇子。他用左手写字,手表则戴在右手。
“还有,你要多留意城里的人。”
“为什么?”
“愚蠢!人狼也很可能杀掉城里的人,附身在他们身上,不是吗?要是没有秘道或其他脱逃的通道,那么人狼能采取的手段就剩这个了。他只要假扮成一个德国人,然后离开法国就可以了。如果最后真的演变成那样,一切就都完了,我们也等于输了,不但丧失抓到那家伙的大好良机,他也再度跑到一个我们无计可施的地方。”
“……”听到萨鲁蒙这么说,我不禁惭愧得哑口无言,这才发现自己的思虑是多么不周详,低头说,“我知道了。”
“总之,目前最有可能被人狼附身的就是谬拉。”萨鲁蒙站了起来说,“我明天会将重点放在监视他的行动,你就负责观察其他人。”
“好的。”
“如果人狼真的附身在其他人身上,我们一定会知道。因为这样一来,他原来的宿主就会成为一具尸体,但我们一定要阻止这种事发生。”语毕,萨鲁蒙走向门口,观察一下走廊的情况,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我的房间。
现在又剩我一个人了。寂静与带有夜晚气息的黑暗因萨鲁蒙的来访而一扫而空,而今又一点一滴地渗透了进来。我重新打起精神,开始写日记。
萝丝,现在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我在撰写这些不得不留下的纪录时,实在太专心了,一不小心就忘了时间。现在的我好困,可是,我觉得刚才好像隐约听见城外传来狼嗥的声音……可能是我多心吧!
蜡烛即将燃尽,但我总算将今天发生的事写完,可以放心地上床睡觉了。
萝丝,我亲爱的萝丝,你不在这里,我真的好寂寞。这是我的真心话,只要你能陪在我身边,无论我有多么不安,我也不会害怕……
一九七〇年六月十日 星期三
1
萝丝,可怕的事发生了!我现在正抱着极度恐惧与混乱的心情写下这篇日记,一直以来,我们最害怕的事终于发生了。那个人狼真的对我们伸出了魔掌,而且,你猜受害者是谁——就是我。
我们今天去拜访施莱谢尔伯爵在城外近郊的酿酒场。我就是在那里遭到攻击,而且差点丧命。当然,我没有大碍,受了点轻伤倒是真的。总之,直到那起灾祸降临到我身上的那一刻,我才惊觉他真的存在。我太大意了,压根没想到自己竟然是他觊觎的对象。虽然萨鲁蒙不断叮咛我,我却完全没料到有这种情况。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身边似乎总是弥漫一股诡异的紧张感。原来那就是因为隐藏身份的人狼正睁大眼睛在物色猎物,然而,迟钝的我竟没能及早发觉他的杀机与恨意。经过这一次,我才真正感受到卷入这起事件是多么恐怖的事。这是一件攸关性命的工作,没有十足决心是无法应付得来的,因为我们虽然知道敌人的身份,却不知道他躲在哪里、伪装成什么人。
萝丝,坦白说,我很害怕。我仿佛能听见那家伙的笑声穿透厚重的城墙,传进了耳里。总而言之,在不知道危险位于何处的情况下,我决定从现在起要更加留意自身周遭,我要冷静下来,提高警觉,如果不这么做,不管我有几条命都不够。
把时间拉回到最初。我今天早上七点起床,虽然半夜两点多才睡,醒来时却还满有精神的。我到地下室盥洗完后,就去了伯爵厅。我到的时候,谬拉与兰斯曼已经在那儿喝咖啡了。咖啡味非常香醇,我也向女佣克劳蒂德要了一杯咖啡欧蕾。彩绘玻璃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耀眼光芒,将色彩缤纷的光线洒落整个室内。当然,这样的光线仍然不足,因此餐桌上还是放了点着蜡烛的烛台。
“早安。”我向他们打招呼,兰斯曼斜眼望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你没宿醉吗?”谬拉摸着胡须问。
“没有,因为我没喝很多。谬拉先生看起来也不错啊!”
“罗兰德,你在说什么傻话。”谬拉扬起下巴说,“我宿醉得可厉害了。不但头痛,胸口也很灼热,还一直耳鸣,所以才会这么早起,好去活动一下筋骨,排掉体内的酒精。我从城墙塔走到城垛通道,沿着外墙散步了一圈才回来。看看清晨的森林对眼睛很好,你不妨也去外面呼吸一下冰冷的空气吧!整个人会变得很清爽。”
在我们谈话时,摩斯与阿诺也进来了。阿诺医师可能睡得很好,脸色看起来相当不错。
“各位贵宾,八点开始用早餐可以吗?”
克劳蒂德将他们两人的咖啡端来,向大家确认用餐时间。大家给她肯定的答复。
“对了,我在礼拜堂看到圣体匣上放了一个干掉的面包,那是为了什么?是谁放的呢?”谬拉叫住了克劳蒂德问。
“大概是莱因哈特少爷吧!”克劳蒂德想了想,温顺地答,“少爷虽然非常聪明,却也很爱恶作剧。之前在圣神降临节时,少爷还问卢希安先生:‘圣体匣是不是真的会浮在空中?’让卢希安先生头痛不已呢!”
“原来如此。”谬拉老师微笑,“这是十七世纪侏罗地区传说中的‘圣体奇迹’吧!原来莱因哈特这孩子喜欢历史啊!真是令人感动。”
萝丝,你听过这个传说吗?故事是这样的,据说当时有一间大修道院失火了,祭坛等其他物品都燃烧殆尽,但只有圣体匣浮在空中而逃过一劫。
最后到的是萨鲁蒙,他一进来就点了一根烟。虽然没看到夏利斯夫人,但我想她可能在别的厅里。过了一会儿,我们被告知早餐已经准备好了,便移动到宴会厅去。城里的人只有亚兰·卢希安有露脸,施莱谢尔伯爵夫人与她的儿子莱因哈特都没有出席。
“来,请用。各位应该都饿了吧!”卢希安坐在背对暖炉的位置上,有礼地请我们开动。
餐桌上放着热腾腾的黑麦面包、牛角面包、数种起司、马铃薯、培根以及蛋卷等食物。接着,卢希安在有人提起前,先向大家说明了女主人不在场的理由。
“请原谅舍妹与外甥无法与大家共进早餐。他们两人都有低血压的毛病,早上很难起得来,因此他们都习惯不吃早餐,而在十点左右喝点茶——”
今天的卢希安穿得比较休闲,身上穿着衬衫,没有打领带,外面罩了一件亚麻夹克。他没有戴太阳眼镜,但因为他身后有彩绘玻璃,所以我看不清楚他眼睛的颜色。不知是否因为光线的影响,他的一只眼睛看起来像是蓝色,另一只则像绿色。他的眼神沉着稳重,端正的容貌有点神似电影明星亚兰·德伦。
“贵族的生活还真是惬意。”兰斯曼吃着培根,若无其事地揶揄道。
“不是那样的。”卢希安淡淡回应,“对了,有没有哪一位因为酒喝多了不舒服?如果有,请直接告诉我,不用客气。我可以替各位开一些药。”
“我们亚尔萨斯独立沙龙里,没有会因为这点酒就醉倒的人。”谬拉得意洋洋地大声说,“我们甚至可以在一个晚上将这里酒窖中的酒全部喝光!”
“那真是太令人期待了。不过,得先得到伯爵的许可才行喔!”卢希安爽朗地笑说。
“夏利斯夫人怎么还没来?”摩斯嚼着面包,一边问。
“夏利斯夫人正在更衣。”正好在摩斯身旁服侍的女佣法妮面无表情地回答。
“安东瓦奴不止衣服要穿很久、化妆更是要花很长的时间。”兰斯曼将手伸向咖啡杯,微微笑说,“愈美的女人,花在化妆上的时间就愈长,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的感情很好,因此兰斯曼对她的个性了若指掌。
“卢希安先生,我们今天应该是要去参观钟乳洞吧?”摩斯手里拿着抹果酱的汤匙问。
“喔,这个啊……”卢希安不好意思地说,“我想稍微更动计划,将参观钟乳洞的行程延到明天,今天就去参观施莱谢尔伯爵的果园与酿酒场,好吗?那座果园主要栽种樱桃,而酿酒场则是制造顶级的亚尔萨斯葡萄酒。晚上就在酿酒场享用晚餐,各位觉得如何?坐车去野餐也不错啊!”
据说要到这两个地方都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车子也都已经安排好了,随时可以出发。也就是说,我们根本无法翻案。
“没关系,卢希安先生。我们是受施莱谢尔伯爵的邀请而来,观光行程愈多,我们当然愈高兴了。”摩斯一如以往地欣然接受。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卢希安高兴地颔首致意。
“但今晚的化妆舞会要怎么办?时间上来不及吧?而且,今天不是要与施莱谢尔伯爵见面?”谬拉将马铃薯挖到自己盘中,顺便确认道。
“化妆舞会也顺延一天,今晚伯爵应该就会回到城里了,只是抵达的时间还不确定,所以我才修改了一下行程。还请你谅解。”
此时,法妮打开了连接走廊的门。夏利斯夫人宛如法国女星碧姬·芭杜般,风姿款款地走了进来。她穿着能突显胸线的浅桃红色套装,头发也整理得很漂亮,但脸上的妆却不怎么服贴,脸色也不太好。
“大家早安。”夏利斯夫人眨着有点充血的双眼说。兰斯曼为她拉开椅子后,她便坐了下来,双手因为红色指甲油还没干而轻轻甩动。
“怎么了?安东瓦奴。你看起来好像睡眠不足。”兰斯曼望向他恋人的脸问。
“嗯,我是没睡好。”她对法妮说自己不吃早餐了,只要了一杯浓浓的咖啡,“你也知道我认床,所以我就照惯例吃了安眠药才睡。平常只要吃两颗就可以熟睡,但昨天竟完全睡不着,而且半夜好像还出现什么怪声,害我一直睡得很不安稳,直到天亮。所以我根本就没睡熟。”
“怪声?”兰斯曼反问。
萨鲁蒙很快对我使了一个眼色,我瞬间绷紧了神经。这该不会是人狼趁夜深人静时,在城里徘徊吧……
“是啊!兰斯曼,你没听到吗?”夏利斯夫人皱起形状美丽的眉毛说,“好像是从半夜开始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墙壁外面爬行,又好像用指甲抓墙壁的声音,总之就是很小的怪声……好像是从窗外传来的。但我很害怕,所以也没去看个究竟,反正窗户是关着的,窗口又嵌着铁条,就算外面真有什么东西,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只是因为房里实在是太安静了,所以即使是一点点细微的声音,也会格外引人注意……”
“是吗?”兰斯曼反问,同时与摩斯和谬拉对望了一眼。
“我什么也没听到。不过因为我喝醉了,睡得很熟,所以就算有大炮轰来,我大概也不会听见吧!”摩斯说。
“对啊!我也是。”谬拉点点头说,“夏利斯夫人,那会不会是风声?说不定外墙上有从屋顶垂下的绳子或藤蔓之类的东西,被风一吹就摇来摇去,不断摩擦墙面,才会有那种声音。你的房间就面对溪谷,风不是很大吗?”
“世上哪有那种能攀附在垂直墙面上的东西?”就连萨鲁蒙也语带讽刺地责怪说。
法妮送了咖啡进来,夏利斯夫人优雅地将手伸向咖啡,但脸上坚定的表情没有丝毫改变。
“是啊,你们说得也对,那确实是不可能的事,只是我本来就很敏感,所以也没办法。”
“我的房间也在溪谷旁边,但我什么都没听到——安东瓦奴,可能是你想太多了吧!”兰斯曼简短地下了结论。
“对了,那个……不知道是什么……”阿诺忽然唐突地说。
“什么?”
我们露出虽然惊讶,但好奇更甚的眼光,看向他没有生气的脸庞。
“你说什么,阿诺?”谬拉焦急地问。
“啊!没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不起。或许是我听错了,应该没什么,不好意思……”
“没关系,你说出来看看嘛!”
“是、是……就、就是……”阿诺吞吞吐吐地说,“应该是在天快亮的时候吧!我好像听见有人在走廊上说话……那种悉悉索索的说话声就在门外……听起来像有人在自言自语,又像老人或病人的声音,很低沉,又很沙哑……”
“喂、喂,是不是哪个人一大早就爬起来到处乱逛?”摩斯环视众人,开玩笑地说。
对他这种粗神经的个性,我们也只能投以一个不自然的微笑。
“如果没有,搞不好就是幽灵在聚会。”
“别乱说,摩斯。没必要这样吓人。那可能只是一早开始工作的女佣的说话声。”谬拉责备道。
“各位好像都很敏感呢!”卢希安干咳了几声,仿佛在努力忍住笑似的,“事实大概就如谬拉先生推测的吧!早上女佣们会一一点燃墙上的油灯,顺便添加灯油,可能是她们在做事时太吵了,我会请她们以后注意一点。我在此向各位致歉。”
“会不会是小孩子恶作剧?”夏利斯夫人说。
“不,莱因哈特不是会做那种事的孩子。”卢希安一脸认真地回答。
“啊!抱歉,卢希安,我没暗指那个孩子的意思。”夏利斯夫人羞红了脸说。
“可能真的是幽灵吧!”摩斯开玩笑说。
“对呀,卢希安!”兰斯曼帮腔似地笑说,“这座城里难道没有身穿铠甲、手持染血长剑的幽灵在晚上出来走动,寻找猎物吗?如果有,就可以成为这座城的卖点,吸引很多观光客来参观了。每个观光名胜都有类似的传闻,不是吗?被诅咒的狼王灵魂——”
“这里没有鬼魂,也没有幽灵。不过,等伯爵决定公开这座城的时候,我们会将这个提议列入参考的。”卢希安轻轻鞠了一个躬。
之后,大家立刻将话题转移,然而,我却对这个在众人沉睡时出现的怪声与呢喃声反复思索了好一阵子。我想萨鲁蒙一定也与我一样,或许,他很确定那就是人狼搞的鬼。
吃完早餐后,我们走出城堡,搭上早已准备好的车,沿山路往下驶去。山顶虽然是阴天,但抵达山腰时,天空已是一片蔚蓝。或许是因为气流的关系,只有人狼城所在之处,天候永远不佳,而这也正是这座古城能隐蔽至今的原因之一。
来载我们的是四辆大型宾士轿车,除了我们沙龙的七人之外,施莱谢尔伯爵夫人、卢希安及仆人古斯塔夫也与我们同行。虽然莱因哈特也表现出很想与我们一起去的样子(当然,他戴着面具,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因为生病的关系,他只能留在城堡里。
“好了,莱因哈特,你要乖乖在家喔!”伯爵夫人离开城堡时,以慈爱的眼神望着儿子,温柔地抚摸他的金发说。
“是的,妈妈。”莱因哈特以低沉而没有抑扬顿挫的声音回答。
在女佣们恭谨地送行下,我们离开了古城。我们预定上午先去参观樱桃果园,下午再去参观酿酒场,不过为了迎接施莱谢尔伯爵归来,伯爵夫人与卢希安会先回城里。
接近上午十一点时,我们抵达第一个目的地。那是一座位于美丽山丘上的果园,并与四周的自然景致完全融合。绿意盎然的樱桃树上开满了粉红色的可爱花朵。
“一般来说,到了这个时节,樱桃应该已经结果了,但因这一带的山间还有冷风吹拂,所以生长速度比较迟缓些。”
根据卢希安的说法,这里位于洛林省边境,在欧能岗村的附近。我曾听过这个村庄的名字,如果没记错,这里应该有一座名为欧能岗城的城堡,这正是村名的由来。这个地方在一次大战时,曾是德国间谍为了取胜而经常越境的场所。
我们在一间小农家东侧的原野享用午餐。围绕在我们四周的是一片繁花盛开的美丽风景。青绿的山丘不断延伸,一旁则是被绿意盎然的森林包围的沼泽,中间还有一条透明的清流。金色的太阳闪耀,非常温暖。在背抵山脉的那一端,可看见荒废已久的僧院那已然损毁的尖塔,鸟儿的歌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农家里有一对看似只有二十多岁的年轻夫妇。他们看起来身强体壮,个性开朗,很容易与人打成一片。施莱谢尔伯爵夫人赠送他们许多衣服、书籍、餐具等礼物,他们则提供我们新鲜的蔬菜、水果以及兔肉。
卢希安与古斯塔夫迅速将制作午餐的器具与材料排放在沼泽边。我们也帮忙在一旁架起简易的餐桌,将餐具摆好。摩斯与谬拉则已迫不及待地品尝起存放在保冷箱里的葡萄酒了。
午餐时,男士们讨论起欧洲的社会情势,女士们的话题则围绕在首饰与化妆品。伯爵夫人虽然穿着华丽,却只化淡妆,也没有涂指甲油,然而,夏利斯夫人却是化妆品不离身。夏利斯夫人从化妆包里拿出化妆用品,自豪地向伯爵夫人介绍化妆的功效。
“伯爵夫人,你要不要试试这支新颜色的口红和指甲油?今年流行亮眼的大红色,要是一直待在乡下,可是会跟不上流行的。”
“夏利斯夫人,我与莱因哈特一样,皮肤不太好。应该说,那孩子是遗传到我的体质,所以我没办法化太浓的妆。”
两人纤细的手指放在额前挡住阳光。夏利斯夫人的指甲留得很长,而伯爵夫人的指甲却修得很短。坐在花草中的两人一相对比,更显得伯爵夫人有如少女般年轻。
在温暖的阳光下,身在有如田园诗篇的景致中,品尝刚烤好的肉品与葡萄酒,真是人生一大享受,我那时完全忘记了要找出人狼的义务。
2
悠间地吃完午餐后,我们动身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车子驶离果园不久,眼前的山腰便出现一片开着稚嫩花朵的葡萄园。无数藤架一字排开,结实累累、枝叶茂密的葡萄攀爬其上。酿酒场是一间白色的歌德式教堂,看似随时都会倒塌,比四周树木还要高的钟楼十分骄傲似地耸立在那儿。
我们在以围篱隔出的草坪停车场下车,轻柔的风拂过脸颊。利用酒桶底部制作的招牌上,有白色油漆书写的“希农城堡”字样,字迹看起来非常新(当然,这里并非城堡遗迹,只是葡萄酒的商标名称)。从这里到建筑物中间,种植了一整排的白杨木。
“好悠闲的气氛。”夏利斯夫人走近在墙角盛开的野蔷薇,回头对兰斯曼说,“花很香喔!兰斯曼。”
“各位,这里很美吧!”施莱谢尔伯爵夫人一脸引以为傲地环视四周,“这块土地真的很棒,保存了许多尙未受到人为干扰的景色,葡萄园也与大自然浑然一体。伯爵也很喜欢这里呢!就如各位熟知的,要酿出上等的葡萄酒,除了葡萄的品质要好,水与土壤的品质也很重要,而这里,可说是具备了所有的条件。”
“在这个地方,为了祈求丰收,每年五月都会举行盛大的‘祈愿日’,至今还有伴随祈祷的宗教游行。如果明年春天各位也能莅临此地,请绝对不要错过了。”卢希安接着补充。
“祈祷日通常都在五月,很少有在四月举行的。”谬拉也紧跟着炫耀他的学识涵养,“这个节日是在复活节之后的第三十七天,也就是耶稣升天节开始,连续举行四十天。这么一来,如果祈祷日在四月,复活节就必须在三月二十二日到二十五日之间。当然,复活节是在春分后的第一个满月的星期日,因此,祈祷日这个非固定时间的节日便通常在五月实施。”
“没错,复活节在三月二十二日的例子,过去五百年来只有四次,分别是一五九五年、一六九三年、一七六一年以及一八一八年,而且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里应该都不会再出现了。”卢希安爽朗地笑说。
“卢希安,没想到你这么懂历史。”
“是吗?”卢希安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凑巧罢了,我只是刚好知道。”
“那家伙说得好像亲身经历过似的,你说是不是?安东瓦奴。”
兰斯曼小声的抱怨传进了我耳里,看来他似乎对卢希安那种贵族般的言行举止相当不以为然。
“不是有一条戒律说,祈祷日期间不能工作,要尽情放松、玩乐吗?”摩斯啃着巧克力片说。
“这么说来,今天六月十日不也是某个圣人的纪念日?”阿诺蹒跚地走向前,向谬拉问道。由于职业使然,即使在这种地方,他依然随身带着医疗用手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