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不是到户外防火梯上群聚纳凉,就是游走在充满蒸腾热气的街头。市内几条主要的干道也一定是布满车阵,所有的汽车都蜂拥似地挤上桥去——布鲁克林桥、曼哈顿桥、威廉斯伯格桥、皇后区桥、乔治·华盛顿桥、三区连结大桥——只为了搜寻一丝微风。在康尼岛、布莱顿、曼哈顿、洛克威尔及琼斯等著名海滨胜地,沙滩上密密麻麻躺满了焦躁不安的失眠人群,期盼海风能安抚他们躁郁的神经。哈德逊河上游艇起起伏伏,满载乘客的渡轮像身负重物的老妇一样,摇摇摆摆地驶向威霍肯岛及史泰登岛。
闷热夏夜里的一道闪电划破了天空,照亮了如高塔般耸立的帝国大厦。这绝对是一项庞大的摄影工程,这部照相机一定要有一座城市这么大,才能在镁光灯闪烁的刹那间捕捉到夜晚的表情。
往南一点儿的天空笼罩着一片明亮的云雾,不过那也只是幻影。时报广场一定正在其下喘息冒汗,人们一定都跑到无线电音乐城、洛西舞厅、国会山庄夜总会、史特兰酒吧、派拉蒙戏院、国家歌剧院——不管哪里,只要保证能凉快一点儿就行。
有些人则打地铁的主意。连结的两个车厢之间有一扇门,将这扇门敞开,当车辆在两站之间飞快奔驰时,隧道里的空气会产生剧烈的波动,气味虽然令人作呕,却是不折不扣的风。最佳的位置是第一节车厢前面狭小驾驶室外面的走道上。挤在这里的人最多,在令人晕眩的风中前摇后晃,却仍心存感激。
从华盛顿广场沿着第五大道、第五十七街、百老汇前半段、河滨大道、麦迪逊大道这几条市内主要干道上,公共汽车南北东西飞快地奔驰,疯狂地互相追逐,被吓跑的乘客比搭上车的还要多……
埃勒里步履躇珊地走回书桌前,点了支烟。
他心想,不管我从哪里着手,我总是卡在相同的鬼地方。
那只怪猫的问题越来越棘手了。
他弯着腰,双手环抱着后颈,手指在一片湿滑中游走。
他拉紧手指,想着手指拉得再紧他都能承受。不能让思绪溜号,这是一桩增强意志力的新差事。
——怪猫。
埃勒里吸了口烟,歪斜着身体。
这可是极大的诱惑。
在赖特斯维尔·范·霍恩那件案子上,埃勒里的表现全然失常,他被自己的逻辑所蒙骗,当那把老旧的小刀忽然出现在他手中时,他原本准备将它瞄向有罪之人,想不到却一刀刺在无辜者身上。最后是,他将这些憾事全部抛诸脑后,拿出打字机,重拾写作生涯。用奎因警官的话说,钻进了象牙塔。
可是在纽约市警察局担任警官的父亲,理查德·奎因,是警界多方倚重的老前辈,令他无法安然回避。
「我什么案子都不想听,」埃勒里常会这么说,「你就放过我吧!」
「怎么搞的?」他的父亲会用讥讽的口气说,「害怕受不了诱惑?」
「我已经放弃了,我再也没兴趣了。」
但是,那是在怪猫勒死阿奇博尔德·达德利·艾伯内希之前的事。
他曾试过不去理会艾伯内希谋杀案,有一段时间,他的确做到了。可是,那家伙那张小小的圆脸和那只圆圆的小眼睛,就是能不厌其烦地从早报的版面对他挤眉弄眼。
最后,他决定要搞清楚这一切。这实在是一个很有趣、很有趣的案子。
他从没见过一张比这更平淡无奇的脸了。它看起来既不邪恶,也不和善,说不上狡猾,也谈不上愚蠢,甚至连「谜样」也谈不上。它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球形体,一个44岁的人的一张看似胎儿的脸,一件大自然尚未完工的实验品。
是的,一起极有趣的谋杀案。
然后,第二起勒杀案发生了。
接着,第三起。
接下来……
屋子的门突然「砰」地发出了一声巨响!
「爸?」
埃勒里跳了起来,不小心磕了一下小腿。他急忙一拐一拐地走到客厅去。
「嗯。」奎因警官已经脱掉外套,解开领带,现在正在脱鞋子,「你看起来气色不错,儿子。」警官说着,一脸阴沉。
「今天很辛苦吧?」
绝不是因为天气酷热的关系。这个老头子跟生长在沙漠里的老鼠一样,一点儿也不会受气候影响。
「有没有什么冰的东西可以喝,埃勒里?」
「柠檬汁,有好几罐。」
警官拖着脚步走进厨房。埃勒里听到冰箱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
「顺带一提,恭喜我吧。」
「恭喜你什么?」
「恭喜我今天……」他父亲说着,手上拿着一个装满冰水、充满霜白雾气的玻璃杯,重新出现在他眼前,「在我所谓的——注意哦,是『所谓的』事业生涯中,收到一个最大的礼物。」
他头一仰,喝了一口冰水。露出喉结的他,显得更苍老。
「被炒鱿鱼了?」
「比这更糟。」
「升官了。」
「这个……」警官说,找了个位子坐下来,「我现在是追缉怪猫的头号猎狗。」
「哦,怪猫。」
「你知道吧,那只怪猫。」
埃勒里将身子靠在书房的柱子上。
「局长今天把我叫去,」警官说,双手握住玻璃杯,「他跟我讲,这个安排他已经考虑了一段时间了。他要成立一个追缉怪猫的特别小组,由我全权负责,也就是我刚才跟你讲的,头号猎狗。」
「变成狗了。」埃勒里笑着说。
「也许你认为很滑稽可笑,」他的父亲说,「但是,对我来说,它是一种冒犯,太过分了。」他把玻璃杯剩余的液体一口饮尽,「埃勒里,今天我他妈的差点儿就当着局长的面冲口说出:『我,迪克·奎因,已经是一只老鸟了,接不起这种案子。我忠心耿耿地为警察局工作了一辈子了,我应该得到比这更好的报酬!」,
「可是你还是接受了。」
「是的,我接下来了,」警官说,「上帝保佑,我甚至还说『谢谢,局长』咧。我有一种感觉,」他忧心忡忡地接着说,「他有些钩子还没布上线呢,儿子,到时候我会更不想干。我现在还是可以——」
「你是说辞职?」
「唉,我只是说说罢了。不过,老实说来,你对这案子真的不动心吗?」
「唉。」埃勒里走到客厅里一扇窗户前面,「可是打仗的是你啊,」他像是对着全纽约抱怨,「我只不过是到处玩玩,就这样而已。好长一段时间我都相当走运,不过我发现我的般子已经被动了手脚……」
「我懂你的意思,没错,这次的赌博可是玩真的。」
埃勒里回过头来。
「你不是在吹牛吧?」
「埃勒里,情况相当紧急呀。」
「哦,得了吧。」
「我是说真的,」老头子说,「这是一个紧急情况。」
「这几桩谋杀案的确是很诡异,几乎没有什么新的进展。凶杀案破不了案的比例有多少呢?我真搞不懂你,爸。我洗手不干是有理由的,我接了案子,可是把它搞砸了,而且还害死了两个人。可你是一个职业警察,这是上级交付给你的任务,如果你失败了,要承担这个责任的人是警察局长;而假使这几起勒杀案都没有侦破……」
「我亲爱的哲学家,」警官说,两只手掌不断地转动着玻璃杯,「如果这几件勒杀案没有侦破,他妈的这地方很快就会出事。」
「出事?在纽约?你这是什么意思?」
「事情还没有真正开始,只是有些迹象而已。局里接到民众打来的数次电话,不管是一般咨询的、求助的还是只求个心安的,已经有显著的增加。局里接获的谎报案也多了,尤其是在晚上。所以晚上值班的人开始神经兮兮起来。这种全面性的紧张气氛有一点儿过了头,有一……」警官手拿着玻璃杯在空中比划着,「社会大众对这案子的兴趣有升高的趋势,感兴趣得有点儿过头了,不太正常。」
「只不过是因为有一个狂热的漫画家……」
「只不过!谁去管他妈的什么狗屎引起这件事情的?它已经发生了,埃勒里。为什么今年夏天百老汇唯一上座率高的戏是那部荒谬的谋杀闹剧《猫》?城里每一个剧评家都认定它是五年来气味最腥擅的诱鼠乳酪,而它正是此刻唯一在上演的戏。剧评家温契尔最近写了一篇《猫难》,而演员波尔则根本拒绝讲任何跟猫有关的笑话,他说他根本不觉得那个题材有趣。宠物店则说,一个月来连一只小猫也没卖出去。怪猫的足迹开始出现在瑞维谷、肯纳西、绿庄、东布隆克斯、环城大道、公园大道和公园广场,很快,全市各处都会发现有野猫被掐死,法力斯街、莱诺克斯大道、第二大道、第十大道、布罗纳大街……」
「都是些小孩子的恶作剧罢了。」
「当然,我们甚至逮捕了几个现行犯。这些都是征兆,埃勒里,但光是征兆就足以吓断我这身硬骨头了。凭我敢承认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我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
「你今天吃东西了吗?」
「五件谋杀案使得全世界最伟大的城市颤栗不安!这是怎么一回事?你要怎么解释?」
埃勒里沉默不语。
「说吧,」警官挖苦地说,「不会砸掉你业余侦探的招牌的。」
埃勒里不过是在沉思罢了。
「也许是,」他说,「也许就是因为它那种诡异的气氛。在纽约,一天内若发现50起小儿麻痹的病例,仍然能运行如常;可是,只要发生两起霍乱,除非意外,我敢打赌你会面临大规模的歇斯底里症候群。这几件勒杀案有一些怪异之处,实在很难不引人注意。如果连艾伯内希这样的人都会碰上,那任何人都有机会。」
警官直视着他:「你似乎知道很多嘛。」
「只是从报章杂志上搜集到的资料罢了。」
「想多知道一点儿吗?高层机密哩。」
「这个……」
「坐下,儿子。」
「爸——」
「坐下!」
埃勒里坐了下来。毕竟,这个人是他老爸。
「到目前为止的五桩谋杀案,」警官说,「都是发生在曼哈顿,被害者都是被勒死的,每一次都是用同一种绳子。」
「那种柞蚕丝绳吗?是印度丝吧?」
「哦,你知道这事?」
「报纸上说你们找不到卖这种绳子的地方。」
「报纸说的一点儿也没错。这种丝很坚韧,纤维较粗——所以你一定得帮我——原产地在印度,这是目前我们唯一知道的线索。」
「什么?」
「我再重复一遍:其他的线索一点儿也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就是没有!埃勒里。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者、没有嫌疑犯、没有动机、连个屁也没有!凶手来去如风,只留下两样东西:一具尸体和一条绳子。第一个被害者是——」
「艾伯内希,阿奇博尔德·达德利·艾伯内希,44岁,住在东十九街靠近葛莱美西公园的一间三室的公寓里,单身。他缠绵病榻的母亲在几年前去世后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的父亲是个牧师,1922年去世。艾伯内希一辈子没工作过,先是照顾他母亲,然后是他自己。大战的时候因为体检不合格,所以不用当兵。平时自己煮饭,自己打扫房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也没有要好的女人,什么都没有;没有颜色、没有气味、好像根本就不存在似的。有没有艾伯内希比较确切的死亡时间?」
「普劳提大夫估算他是在6月3日子夜时分被勒死的,他对这点相当有把握。我们有理由相信艾伯内希认识凶手,整个情况像是在他赴约时发生的。我们已经排除他的亲人犯案的嫌疑,他们分散四处,连个鬼影子都找不到,不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个人干的。至于朋友呢,艾伯内希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他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孤狼。」
「或者说是一只落单的羊吧。」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漏掉任何可疑的线索,」警官愁眉苦脸地说,「我们盘问过公寓的管理员,也找过那个爱喝酒的门房,公寓里每一位住户都问了,甚至连负责那一栋公寓的租赁中介公司也去拜访过了。」
「我知道艾伯内希是靠一笔基金的利息过日子的。」
「那笔基金是由一家银行保管的,已经好几年了。他没有律师,也没有自己的事业——他母亲死后他是怎么打发时间的,只有老天知道,我们一无所知。就是混日子吧,我想。」
「附近的店家呢?」
「没有人认识他。」
「理发师呢,也查过了吗?」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会躲在可爱的小圆凳后面下手?」警官脸上一丝微笑也没有,「他都是自己刮胡子,每个月到联合广场边一家理发厅剪一次头发。他已经在那里整整剪了20年的头发了,可是他们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们问了三个理发师,答案都是一样。哦,他也不赌博。」
「你确定艾伯内希的生活中没有女人?」
「确定。」
「也没有男人?」
「没有证据显示他可能是同性恋者。他矮小肥胖,从没上场击过球,没跑过垒,当然也没有失误过。」
「一次失误,至少有一次。」埃勒里说。
奎因警官想开口说话,可是马上又闭紧嘴唇。坐在椅子上的埃勒里调整了一下姿势,接着说:「这些事实证明艾伯内希的一生是一片空白,可是没有人的一生会是如此,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我之所以敢说不可能,证据就是:他被谋杀了。他一定过着某种暖昧的生活,他一定做过什么事,这五个人都做过。那维奥莱特·史密斯呢?」
「维奥莱特·史密斯,」警官闭起眼睛说,「怪猫选中的第二号展示品。艾伯内希命案发生后才19天,就轮到她——日期是6月22日晚上9点到子夜之间。她未婚,42岁,住在西四十四街一栋破旧肮脏的公寓顶楼一套有两居室的房子。一楼是一间比萨店,公寓入口在侧边,没有电梯。除了楼下的比萨店外,还住了其他三人。她在那儿已经住了六年,之前住在西端大道与七十三街的交叉口,再往前住在格林威治村里的樱桃街,那是她出生的地方。」
「维奥莱特·史密斯,」警官说,眼睛仍然闭着,「在各方面都与阿奇博尔德·艾伯内希相反。艾伯内希是个隐士,她则认识每个住在时报广场附近的人;艾伯内希是树林里的小婴孩,而她则是只雌野狼;艾伯内希一生都有母亲守护着,而她所能获得的保护都是需要付钱的;艾伯内希没什么坏记录,可是维奥莱特却是什么美德也没有,她是个酒鬼,也抽大麻;艾伯内希一生中连一毛钱也没挣过,而她可是辛辛苦苦养活自己。」
「她通常在第六大道上做生意吧?」埃勒里问。
「不是,维奥莱特从不在街上拉客,她都是用电话接客的。她家电话可是一天到晚响个不停咧。对于艾伯内希这个案子,」警官继续用平淡的语调说,「我们无处着手,可是碰上维奥莱特这个案子时,我们原以为我们交了好运。一般说来,像她这样的女人遇害时,你会去查问她的皮条客、她的女朋友、她的客人、卖毒品的以及总是隐身幕后的老大——只要沿着这条线追下去,你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好,这个情况是再普通不过了:维奥莱特有九次被捕的记录,卖过毒品,跟法兰克·庞波是一伙的,还有其他等等你能想得到的都有——可是,什么都查不出来。」
「你确定……」
「是怪猫干的好事吗?事实上,起初我们并不这么认为,要不是发现了同种绳子……」
「同样的印度丝。」
「颜色不一样,是粉红色的,像畦鱼那种橘红色。可是材料还是柞蚕丝,这点是错不了的,就像在艾伯内希命案里的那一种,只不过他的是蓝色的。等到第三件案子,还有接下来的第四件、第五件案子发生后,犯案的模式就变得很清楚。我们现在已经可以确定这个姓史密斯的女人是这一连串谋杀案里的一名被害者,越深入调查,我们越确定。现场的情况,还有整个气氛都是一样的,这个凶手来去自如,连个影子也没投射在窗帘上。」
「但是……」
老头子摇着头说:「我们废寝忘食地在那一带盘查,如果有人曾表示要维奥莱特的命的话,我们应该会查到一点儿蛛丝马迹的,可是我们那些眼线什么都不知道,并不是他们的嘴被堵死了,而是他们真不知道。」
「她什么麻烦也没惹,绝对不是她不听话,有人要给她颜色瞧瞧,不是那样的。维奥莱特卖毒品只不过是为了要赚口饭吃,而她也够小心,知道安分守己。小混混偶尔勒索她,她也只当做是人这一行必然有的风险。她很有人缘,是个可靠的人。」
「她已经超过40岁,」埃勒里说,「在淘汰率这么高的娼妓业里,我不认为……」
「自杀吗?不可能。」
「再多说一点儿。」埃勒里抓了抓他的鼻子说。
「她失踪超过一天半。6月24日早上,她的一位女性朋友因为整个白天和晚上打电话都找不着她,所以就爬上她屋子的楼梯,发现维奥莱特的门关着,可是没有锁,她走进去——」
「艾伯内希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坐在摇椅上,」埃勒里说,「这个女人被发现时是什么样的情形?」
「她的房屋格局主要是一间卧房和一间客厅,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是隔出来的。她是在两个房间之间的走道地板上被发现的。」
「脸朝哪一边?」埃勒里立刻问。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实在很难说清楚。她整个人被绑起来,有可能坠向任何一个方向。」
「从什么方向被攻击?」
「从后面,跟艾伯内希一样,绳子上也打了个结。」
「呃,对,就是这个。」
「什么?」
「在艾伯内希的命案里,绳子也有打结。这点相当困扰我。」
「为什么?」警官坐直身子。
「怎么说呢……好像是为了某种目的似的。」
「什么目的?」
「装饰。可是有必要吗?你要等到被害者死了才会放手,对不对?那么干嘛打结呢?事实上,当被害者被掐住脖子时,要打结是很困难的,这表明,结应该是在他们死后才打上去的。」
他父亲瞪大了两眼。
「这就好像在一个已经包裹妥当的盒子上再绑一个蝴蝶结一样。这种多余,我几乎要说是艺术的手法,很利落,好像为了一种满足感似的。满足……你会怎么说呢?追求圆满的热情吗?终结吗?没错,就是这种该死的终结。」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也不晓得,」埃勒里悲哀地说,「告诉我,有没有强行闯入的迹象?」
「没有。普遍的看法认为,她是在等待凶手,就像艾伯内希一样。」
「那是以顾客的身份喽?」
「可能是。如果他是她的顾客的话,他也只是进屋里去而已,因为房间并没有被弄乱,而且,虽然她只披了一件睡袍,不过里面仍穿着衬衣和内裤。有人作证说,她在家时都是穿着睡袍的。不过,谁都有可能是她在等待的客人,埃勒里,这个人有可能跟她很熟,或是不太熟,甚至是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人。认识史密斯小姐,」警官说,「并不是件难事。」
「其余的住户……」
「没有人听到任何不寻常的声音,楼下比萨店的人甚至不晓得她在家。在纽约嘛,就是这个样子。」
「是啊,别管闲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即使是楼上的女人就要踏进鬼门关了。」
警官站起来,焦躁地踱到窗边去,可是,他立刻又坐回椅子上,一直皱着眉头。
「所以,」他说,「对于史密斯命案,我们也交了白卷。这么说来……」
「我有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艾伯内希和史密斯之间有什么关系?任何关系都可以。」
「没有。」
「那请继续说。」
「接下来是第三号被害者,」警官像是在祷告似的喃喃说道,「莱恩·欧莱利,40岁,卖鞋的,跟老婆及四个小孩住在乔西区一栋出租的公寓里。遇害时间是7月I8日,史密斯遇害后的第二十六天。」
「欧莱利被杀害,」警官说,「真正他妈的没有天理。一个这么努力肯干的家伙,了不起的丈夫,世界上最好的父亲,多年来一直艰苦奋斗,不向灾难低头,吃了不少苦;为了养家,欧莱利一个人干两份工作,白天他是下百老汇一家皮鞋店的全职店员,晚上则在河对面布鲁克林区福顿及平坦草坡一带另一家店里兼职。若不是连续发生了几件倒霉事,欧莱利勉勉强强日子还过得去。两年前他的一个小孩得了小儿麻痹,另外一个则不幸染上肺炎,接着是他太太在兑葡萄果酱时,不小心把滚烫的石蜡泼到自己身上,他花钱请了一个皮肤专家治疗她的灼伤,前前后后有一年之久。雪上加霜的是,另外一个小孩又给车撞了,开车的人闯了祸就跑了,到现在还没找到,小孩足足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欧莱利有一个投保一千元美金的保险,他已经借光了他的额度,他的老婆也当掉了不值几块钱的订婚戒指。他们原本有一辆三九年的雪佛兰,为了付医药费,也卖掉了。」
「欧莱利本来偶尔喜欢喝几杯,那时也戒掉了,滴酒不沾,连啤酒也一样。他强迫自己一天最多只能抽十根烟,可是,你要想想,他曾经是一个老烟鬼。他太太每天为他准备中午的便餐,而且他一定回到家吃晚饭,虽然到那时候通常已经是三更半夜了。去年,牙痛着实折磨了他好一阵子,但他就是不肯去看医生,说他没有时间做这种蠢事。可是他晚上会去赌个一两把,他老婆说的。」
热气从窗外渗透进来。奎因警官拿了一条皱成一团的手帕擦了擦他的脸。
「欧莱利不是那种喜欢在星期六晚上喝酒闹事的爱尔兰人。他块头儿不大,干瘪矮小,其貌不扬,躺在棺材里时,那两道浓眉看起来还是愁苦不展的样子。他老是跟他老婆说,他天生就是一副懦夫的样子,可是她觉得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我猜他的确是的,他出生寒微,一辈子都像是在打仗一样,小时候有他酒鬼老爸及街上的混混欺负他,长大后又贫病交加。欧莱利始终忘不了他老爸把他妈打得半死的事,所以,仿佛出于一种赎罪的心理,他对老婆及小孩都好得不得了。他的人生就是他的家庭。
「他对古典音乐很着迷,虽然不识谱,也没学过什么乐器,可是他会哼唱很多歌剧及交响乐的旋律。夏天的时候,他一定尽可能参加每一场在中央公园举办的免费音乐会。他总是叫小孩把收音机调到古典音乐台,他说他觉得贝多芬比广播剧《魅影》给小孩带来更多好处。他有一个儿子拉小提琴颇有天分,最后也迫不得已中断他的小提琴课,那天晚上,欧莱利太太说,他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像小孩子一样。」
「他就是这样的男人。」奎因警官说,一边看着他正在扭动的脚指头,「他被勒死的尸体在7月19日清晨被公寓的门房发现。那时他正在楼下大厅拖地,注意到楼梯后面阴暗处有一堆衣服,那是欧莱利,当时他已经断气了。
「普劳提推测,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在18日子夜至19日凌晨一点之间。显然,欧莱利是结束了布鲁克林的夜班,刚回到家。我们问过店里,查过他离开的时间,可以确定他是直接回家,在进了大门正准备上楼的时候遭到袭击。他的头侧面有一个肿块……」
「是受重物打击,还是跌倒磕的?」埃勒里问。
「我们还不能确定,不过受敲击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他后来是被拖走的,大理石地板有橡胶鞋跟拖拉所留下的痕迹,从前门一进来的地方一路到楼梯后面门房发现他的地方。没有挣扎的迹象,也没有人听到奇怪的声音。」警官捏了一下鼻子,因为捏得太用力了,有好几秒钟鼻尖都是白白的,「欧莱利太太整夜没睡,在等她的丈夫,又不能出去,因为不敢把小孩单独留在屋子里。她正要打电话给警察的时候——他们还记着电话,因为欧莱利说万一小孩晚上生病怎么办?——接到门房报案的警察就上来告诉她这个不幸的消息了。
「她告诉我,自从艾伯内希被谋杀后,她就很害怕,而且很紧张。『莱恩从布鲁克林回来的时间总是这么晚,』她说,『我一直叫他辞掉晚上的工作。后来,那个四十四街的女人也被掐死了,我担心得几乎要发狂。可是,莱恩只是笑一笑说,谁会愿意花工夫来杀他?他不值得人家来杀。』」埃勒里将手肘支在裸露的膝盖上,脸埋在双手里。
「似乎越来越热了。」警官说。
埃勒里咕噜地随口应了一句。
「真是丧尽天良,」警官抱怨道。他脱掉衬衫及内衣,拍了一下,挂在椅背上,「留下一个寡妇,四个小孩,保险余下的钱还得拿去办丧事。我知道他的牧师愿意帮忙,可是那是一个穷教区,欧莱利的孩子们已经开始接受市政府的补助了。」
「如果他们还有收音机的话,他的小孩一定是在听《魅影》。」埃勒里揉揉眼睛。「也是没有线索?」
「没有线索。」
「绳子呢?」
「同样的丝做的,蓝色的。」
「后面绑了个结?」
「后面绑了个结。」
「颇有规律,但为了什么理由呢?」埃勒里喃喃自语。
「你去问欧莱利的寡妇吧。」
埃勒里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那个漫画家差不多应该找到灵感了。我还记得怪猫刚出现时的样子,就在《纽约号外报》社论版上,像是向着你扑来,风格一直未变,堪称漫画时代最大的怪兽之一。这个人应该得个普利策最佳邪恶奖,因他善于邪恶地运用简练的线条;至于他省略的地方就让想象力来补充,保证会伴你进入梦乡。怪猫有几条尾巴?图片说明是这么问的。我们清清楚楚地数到了三条,尾端还都倒卷回来,并不是粗粗的像真的尾巴那样,你知道,那比较像绳子,尾端像打了活结一样,套上脖子刚好……可是那里没有看见任何脖子。第一条绳子标着阿拉伯数字1,第二条绳子2,第三条3。没有写艾伯内希、史密斯或欧莱利。怪猫实在不错,他是很量化的,用数字使所有的人一律平等,从华盛顿、林肯到三教九流都不例外。怪猫是个了不起的人性平等主义拥护者。它的爪子形状如果长得像镰刀,那绝不是意外。」
「讲得真好,可是重点是,8月9日之后,怪猫又出现了,」警官说,「而且长出了第四条尾巴。」
「这个我也记得,」埃勒里点点头,「莫妮卡·麦凯尔,8月9日,欧莱利死后第二十九天。纽约社交界永远的新秀,年仅37岁,有越来越红的趋势。住在公园大道跟第五十三街交口,常在上流社会的咖啡厅出没,是个名交际花,有个绰号叫『花蝴蝶丽娜』。或者用卢修斯·毕比的更精确的话来说是『荡女莫妮卡』。」
「一点儿也没错,」警官说,「也有人叫她『放荡的麦凯尔』。麦凯尔是她老爸的姓,就是那个石油大亨。他告诉我,如果他可以选择的话,他绝对不会生下这只野猫。可是你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颇以她自豪。她很狂野,这一点儿也不夸张,她几乎是抱着琴酒长大的,她在禁酒时期踏入社交界,喝醉的时候最喜欢玩的把戏,就是跑到吧台里,自己调酒,打败调酒师。大家都说她调的马丁尼是全纽约最好喝的,不管她是喝得烂醉还是脑子清醒的时候调的。她是在高级公寓的顶楼里出生的,却死在地铁里,从一出生就开始往下坡走,一直到最后。
「莫妮卡没结过婚。她曾经说过,在她所认识的没有血亲关系的异性中,唯一她能与之长时间相处的,是一匹叫做莱博维兹的马,而她没有跟它结婚的唯一原因是,她可能没办法教它遵守室内清洁的习惯。她订过12次婚,总是在最后一秒钟告吹。她的父亲大吼大叫,她妈平常就神经紧张,这时则变得歇斯底里,可是他们对她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们对莫妮卡最后这一次的订婚抱有很高的期望,看起来好像她真要嫁给这个匈牙利伯爵了——可是怪猫搅乱了这一切。」
「在地铁里?」埃勒里说。
「是的,她是怎么跑到那里去的?嗯,是这样的。莫妮卡·麦凯尔是纽约地铁系统有史以来最忠实的主顾,只要有机会,她一定会搭乘地铁。她告诉艾尔莎·马克斯韦尔说,那是女孩子唯一可以感受到人气的地方;把在执行任务的随身保镖拉去搭地铁,她尤其高兴。」
「可笑的是,」警官说,「最后竟然是地铁害了她。那天晚上莫妮卡和吹牛大王——她的伯爵男友——及一群他们的朋友出去找乐子。最后他们跑去格林威治村里的一个酒吧,到了差不多清晨四点一刻的时候,莫妮卡调酒调烦了,大家就决定解散。他们一个个开始坐上计程车,只有莫妮卡没有,她顽固地跟他们辩论,说如果他们认为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真那么好,那就应该坐地铁回家。其他人都只是说说笑笑跟她闹着玩,可是伯爵因伏特加和可卡因竟然使上他的匈牙利脾气,说什么如果要他去跟那些下层的人混,他不如就待在匈牙利,不出来算了;如果要他屈尊降贵,到地底下那种鬼地方去,他会被诅咒,还说,如果她实在想坐地铁,就自己去坐好了。结果她真跑去搭地铁了。」
「她真去了,」警官说,舔了一下嘴唇,「清晨6点过后没多久她被人发现时躺在谢瑞丹广场那一个地铁站月台最末端的一张椅子上,是一个地铁工人发现她的。他叫了警察,警察看了一眼,脸就变绿了。她的脖子上系了一条橘红色的绳子。」
警官起身走进厨房,回到客厅时手上多了一杯柠檬汁。
他们无声地喝着柠檬汁,之后警官把那壶饮料放回冰箱。
他回来的时候,埃勒里皱着眉头说:「时间够不够让……」
「不够,」探长说,「她死亡的时间已过了两个小时,也就是说谋杀发生的时间差不多是在清晨4点左右,或者稍晚,刚好是她从酒吧走到谢瑞丹广场地铁站的时间。她可能在那儿等了好几分钟——你知道清晨那个时间地铁班次的间隔。斯杰博伯爵一直到至少5点半左右,都和其他人一起待在四十八街和麦迪逊大道上一家通宵营业的汉堡店,然后才回家去。谋杀案发生后的每一分钟,伯爵的行踪都有交代。不管怎样,说这有啥意思呢?在结下这门亲事的时候麦凯尔先生就立下契约,说要给他滚烫烫的100万——对不起,『结』这个字有点用词不当。我的意思是说,他要真敢朝她那价值不菲的喉咙下手,他还不如先掐死自己算了,他穷得连一个匈牙利脆饼都买不起。」
「在莫尼卡·麦凯尔这个案子中,」警官边说边摇头,「她的行踪我们只能掌握到谢瑞丹广场地铁站的入口为止。有一个夜班计程车司机在酒吧到地铁站的半路上看到她,便把车开到路旁停下准备让她搭载。她独自走着,笑着对这个司机说:『你看错人了,老兄,我是一个穷酸的女工,我身上只有一角钱回家了。』说着,她就打开她的金丝皮包给他看,里面除了一枝口红、一个粉盒、一角钱之外,什么也没有。据司机说,她说完就大步沿街走去,手臂上的镯子在街灯下闪闪发光,举手投足活像个电影明星。事实上,她穿着一件金丝料子做的衣服,款式像印度纱丽,外面罩着一件白貂毛做的外套。
「另外,一部停在地铁站附近的计程车司机看到她穿过广场,下了阶梯后就不见踪影。那时候,她仍是一个人。
「票亭那时候已经没有人值班,她应该是直接把一角钱投进旋转门后,再走进月台,一直走到最后一张椅子的地方。几分钟后,她就死了。
「她的珠宝、皮包、毛皮外套都没被动过。
「到目前为止,我们找不到任何证据表明有任何人曾和她一起在月台上。第二个计程车司机看到她走下楼梯后,就载客人走了,而且,他显然是当时唯一碰巧在附近的人。怪猫有可能早就在月台上等候了,也有可能在街上就开始跟踪莫妮卡了,可是都躲在一旁,所以没被两个计程车司机看到;或者,怪猫是搭一辆自上城开来的地铁,在这站下车,然后发现她在那儿——这没有任何证据。看不出他们有殴斗的迹象,也没有人听到她尖叫。这就是莫妮卡·麦凯尔的下场——生于纽约,死于纽约,从华宅顶楼到地铁,一路走下坡。」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埃勒里才说:「像那样的女人,一定有上千个谣言、传闻缠身。我听说过许多丑闻……」
「我现在是,」他父亲叹了口气说,「莫妮卡之谜的世界首席权威。我可以告诉你,比方说,她左胸部正下方那道灼伤并不是因为跌落在滚烫的炉子上造成的。1946年2月她失踪,她父亲把我们和中央情报局耍得团团转要我们去找她的时候,我知道那时候她在哪里,跟谁在一起——尽管报纸都说她弟弟吉米是清白的。事实上,吉米那时候刚从军队退役下来,一下子还没有办法适应一般老百姓的生活。我知道莫妮卡是怎么弄到飞毛腿戴门【注】的签名照的,那张照片现在还挂在她卧室的墙上,不过并不是因为你想的那个原因。我知道哈利·欧克斯爵士遇害的那一年她为什么要离开那索郡以及是谁叫她这么做的。我甚至知道J.潘内尔·托马斯永远也不会发现的事——就是在1938至1941年间,她是领有党证的共产党员,我还知道她什么时候退党又当了4个月的基督教进步党党员的,然后跟一个名叫拉·达延那·杰克森的好莱坞印度宗教家学瑜伽功。
「是的,老兄,我知道每一件关于花蝴蝶丽娜或者荡女莫妮卡的事,」警官说,「除了她是怎么被怪猫掐死的……我可以告诉你,埃勒里。如果怪猫在月台上向她走近,然后说:『对不起,麦凯尔小姐,我是怪猫,我要掐死你。』她大概会挪出个位子来说:『多可怕啊。坐下来,再多说一点儿给我听听。」』
埃勒里跳了起来。他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很忙碌的样子,极像赛跑运动员在做热身活动,奎因警官看着豆大的汗珠一滴滴滑落在他的脊背上。
「所以,」警官说,「我们可碰上难题了。」
「没有……」
「他妈的什么也没有,」老头子生气地说,「我不能责怪麦凯尔那老头子拿出10万块钱来悬赏凶手,但这唯一的效果就是让报纸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炒作新闻,可是这么一来,我们就被数以万计自以为已经中奖的混蛋给淹死。麦凯尔高价请来的私家侦探根本一点儿忙也帮不上!」
「那最近这只老鼠的状况又如何呢?」
「五号吗?」探长扳弄着手指关节,发出嘎嘎声响,然后开始报告案情,「西蒙·菲利普斯,35岁,跟妹妹住在东一O二街一间没有供应热水的公寓。」他苦笑了一下,「这只老鼠甚至不会偷吃乳酪,她从小就有脊椎方面的毛病,腰部以下全部瘫痪麻痹,一生中绝大部分的时间都躺在床上。可以说她根本不堪一击。」
「没错。」埃勒里正在吸吮一片柠檬,酸得他脸部直抽搐,「即使是从怪猫的角度来看,对这样的人下手,也实在违情悖理。」
「事情是发生在上个星期五晚上,8月19日,距麦凯尔命案后10天。赛莱斯特,就是她妹妹,扶着西蒙坐起来,替她打开收音机,然后就出门,到附近一家戏院去看电影,这时差不多是9点左右。」
「算是相当晚喽。」
「她只是去看部电影而已。赛莱斯特说,西蒙讨厌一个人待在家里,可是一个星期总得有那么一天,让她出去透透气——」
「哦,这是例行的?」
「是的,妹妹每个星期五晚上都会出去,这是她唯一的休闲活动。西蒙孤单无助,赛莱斯特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就是这样,赛莱斯特在11点过后没多久回来,发现她半身不遂的姐姐已经被勒死了,一条橘红色的绳子绑在她的脖子上。」
「这女人行动不便,不可能让别人进来。有没有任何迹象——」
「赛莱斯特每次出门时从不锁门,西蒙极怕瓦斯漏气和火灾,担心万一有一天她妹妹不在,她会被困在床上孤立无援,门不上锁让她比较放心。基于同样的理由,她们装了一部电话,实际上是超过她们负担能力了。」
「上个星期五晚上几乎和今晚一样热,」埃勒里若有所思地说,「住在那一带的人都会跑出来,聚集在大门外面,让窗户开着。你接下来还是要告诉我,没有人看见任何不寻常的事,是不是?」
「很多人作证说,在9点到11点之间,没有陌生人从前门进入,所以,我只好判断怪猫是从后门进来的。后门通向一个院子,而这个院子可以从隔壁房子的后门及两条小巷等六个不同的方向进入,院子刚好就在中间。菲利普斯姊妹住的房子就在一楼,靠后院。走廊很暗,只有一盏25瓦的灯。他就是这么进去的,然后再走相同的路出来。我们在那一块院子来来回回搜寻了12次,公寓也不知进出了多少回,到目前为止什么也没有发现。」
「没有尖叫声?」
「就算是她叫了,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你知道,那么热的晚上,住在那一带的人会是什么样子——小孩都出来在街上乱跑,又笑又闹的,没玩累是不会回家的。不过,我的直觉是,她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从不知道人的脸上能做出如此惊惧的表情,瘫痪之外又加上无助。她一点儿也没有挣扎,似乎只是坐在那儿,张大嘴巴,瞪大双眼,等待怪猫拿出绳子围在她脖子上,然后用力勒紧——是的,这是他下手最容易的一次。」
警官使劲站了起来。
「西蒙腰部以上非常肥胖,那种胖的样子,好像可以从她身体的这一侧毫无阻碍地戳穿至另一侧。她好像没有骨头,没有肌肉似的,全身软绵绵。」
「软骨头,」埃勒里说,一边继续吸吮着柠檬片,「像小老鼠,畏缩的小老鼠,那种功能退化无用的小东西。」
「她瘫痪在床已经超过25年了。」老头子踱到一扇窗户旁边,「变成这副样子是可以理解的。」
「西蒙,赛莱斯特……」
「怎么样?」警官问。
「她们的名字很法国化,是母亲用诗中的名字取的吧?可是,怎么又会姓『菲利普斯』呢?」
「她们的父亲是法国人,本来姓菲利普,移民到美国的时候把它英国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