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兵卫首先想到的是本所四目因盂兰盆节市集而格外热闹的那一带,耐心地到处打听有没有寻找走失孩子的父母。然而,市兵卫—个人根本忙不过来。所幸,当地捕吏与市兵卫熟识,又值得信赖,向他说明事由并拜托帮忙时,对方一口就答应了。
另—方面,市兵卫自己也开始巡视芝口的挂牌场,以及各处的迷路石。所谓挂牌场,是为了降低生离的悲剧,让寻找走失孩子或失踪人口的人有个目标,设于亨保十—年(注一),是一种公共布告栏,公布走失孩子或失踪人口的姓名、年龄与服装。
而所谓迷路石,规模虽然不及挂牌场,但也是为了让人提供寻找走失孩子的线索而设于热闹桥畔或神社佛寺里的石柱。石柱正面刻着“走失孩子的路标”或“奇缘冰人(注二)石”,右侧刻“寻人启事”,左侧刻“征求启事”。让寻找走失孩子的双亲在“寻人启事”处张贴写上孩子长相与服装的纸条,而收容孩子由区方也一样。
挂牌场只有一处,但迷路石是民间设置的,到处都有。长长是在本所四目盂兰盆节市集晚上走失的,所以他的父母大概会在这一带寻找。打听之后,得知回向院和猿江稻荷神社各有—处迷路石。
市兵卫每天两次造访这两处的迷路石,可是,连续去了三四天,很遗憾都没有符合长长这孩子条件的寻人启事纸条。看来只能耐心地继续找。
据说长长偶尔会在夜里哭泣,但是平时都很健康,跟阿艳也很亲昵。与其说是亲昵,倒不如说是因为不安才老是抓着阿艳的袖子。她只是去上厕所,他便哭丧着脸到处找人。
“莫名其妙,突然多了个孩子。”
藤吉如此抱怨,市兵卫笑着对他说:“你就当是有了孩子。孩子很可爱吧!我是很想把那孩子还给他父母,你还是早日生个孩子比较好。”
“完全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吗?”
“看来可能得花点时间。长长有没有说出什么线索?”
“没有。只是有时会说木桶铺阿姨怎样怎样之类的。”
也许是备受邻居木桶铺女人的疼爱吧。真想早日送他回去,市兵卫心想。不仅是父母,长长周遭的人也一定都很担心。
然而,遗憾的是,毫无任何好消息。市兵卫自己每天巡视迷路石,也总是无功而返。这点也报奇怪。难道长次的父母没有在本所附近到处寻找孩子?难道他们都不通过迷路石和挂牌场找孩子?
若是这样,那又是为什么呢?一旦开始思考,市兵卫的脑袋便停不下来,最后甚至会胡思乱想——抚养那孩子,并在那晚把孩子带到盂兰盆节市集的,难道是那孩子三年前过世的双亲?他认为那孩子可能是从阴间回来的。
过了十天左右。
市兵卫到猿江稻荷神社查看时,发现一旁站着个看来有点怪的女人。
女人大约三十岁。脸蛋和身材都很清瘦,尤其肩膀更是瘦骨嶙峋。虽说来迷路石查看本来就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但她却憔悴得不成人形。
市兵卫查看迷路石的这一阵子有个感想,那就是,心中怀着希望足以令人坚强,但同时也是很残酷的事。在迷路石遇见的父母,都是一副疲惫不堪、悲伤心碎的表情。眼神也都茫然若失,甚至有些女人家看起来像是哭了—整夜似的,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垂头丧气地继续来到这里探看有没有什么好消息。
支撑他们那疲惫身子的是,也许有朝一日能找到孩子的那个“希望”,应该就仅只是这点而已。正是这个希望,硬撑着无法起身的人站了起来,让他们迈开脚步,存活至今。若干脆死了心,或许倒还轻松些,但“希望”不允许他们放弃。“希望”令人坚强,却也有其残酷的一面。
正是这样的父母紧紧挨近迷路石,仔细读着贴在上面的一张又一张的纸条。
但是,那个女人却不是这样。她几乎与市兵卫同时来到稻荷神社,却没有立刻挨近迷路石,反而双脚有如被钉子钉住那般,—动也不动。
市兵卫斜眼看着那个女人,觉得好像不是第—次见到她。由于市兵卫每次都专注地读着纸条,没注意四周,所以没什么印象,然而一旦回想起来,他总觉得,以前好像也在其他地方见过她。是的,就在几天前,他好像在猿江稻荷神社里见过这女人。
女人的五官很美,年轻时应该更美,因此才记得她也说不定。女人的双眼虽然有点严峻,但整体看来是个刚强踏实的人。她身上穿着陈旧的青梅条纹服,系着大概是从旧衣铺买来的黑缎子腰带,与一些终年只有—件单衣可穿、寒冬时披着丈夫的外褂度过、当天赚当天花用的妇女们不同,女人的打扮并不寒酸。不过,她蜷缩着身子,发髻蓬乱。
女人在哭,静静地任由眼泪挂在脸颊上。
市兵卫感到胸口沉闷。查看迷路石是件痛苦的事。他悄悄转过身,离开神社,但是女人那张哭泣的脸,令他挥之不去。
又过了数日。在本所附近帮忙打听的捕吏,也开始感到纳闷。他说,完全没打听到有谁在寻找走失的孩子,或有人与寻找的双亲接触的消息。
“市兵卫,这事情很奇怪。那孩子搞不好不是—般的走失儿。”
市兵卫也开始这么认为。这里头一定有文章。不是过世双亲从阴间回来守护孩子那一类,而是背后有更深层的原因。
就在此时,市兵卫再度遇到那个女人,这回是在回向院迷路石的—旁。女人又在哭泣。不知是不是无心更换衣裳,她的穿着与那天一样,脸色益发苍白,消瘦的脸颊上挂着泪痕。
然而,那眼泪这回看在市兵卫的眼里有了不同的意义。捕吏的话,以及累积在市兵卫心底的想法,逐渐发酵了。市兵卫在她那明明来查看迷路石却不挨近的举动里。感觉到了什么——一个在心里一闪而过的念头。
来到迷路石却不挨近,只是哭泣的女人。
脖子上挂着走失牌的孩子,牌子上写着三年前往生者的名字。
市兵卫突然灵机—动。
“请问,这位太太。”
市兵卫悄悄挨近搭话,女人吓了一跳地缩了—下身子。她急忙用手背擦拭眼泪。
“对不起,吓着你了。你也是来找走失孩子的吗?”
女人自市兵卫脸上移开视线,同时脚底下的小石子微微发出声响。
“我不是要跟你啰嗦什么。我收容了一个走失的孩子,每天都来查看迷路石,看看有没有在找孩子的父母。所以才忍不住跟你搭话。”
“走失的孩子……”
女人如此喃喃自语,声音小得必须靠近才听得清楚。
“嗯,是的。而且很伤脑筋,完全没有双亲来找这小孩的消息。虽然小孩挂着走失牌,但这牌子不管用。”
这时,本来低垂着眼睛的女人,宛如在脚边看到什么恐怖的东西,睁大了眼睛。市兵卫明确地感受到女人倒抽了一口气。
“难道……你有什么线索?那孩子叫长长。”
这回市兵卫清楚地感受到,女人在心里喊叫,犹如堆得高高的东西崩塌了。
女人转身想逃开,市兵卫适时抓住她的手——那细瘦得宛如就要折断了的手。
市兵卫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她抓住。不知是不是猛然走动的关系,女人头晕眼花,当场昏倒了。市兵卫抱住她的身子,又大吃—惊。怎么瘦成这样?应该是好几天都没吃东西了吧?
女人让市兵卫搀着,崩溃地放声大哭。当市兵卫看到女人粗糙的手指和手掌时,再度闪过一个念头。虽然那个念头不是很明确,但至少留在心里了。
市兵卫大声求助,并安排将昏倒的女人带回去,在这一段时间里,他的脑袋里一直想个不停。
市兵卫不忍将女人直接带到办事处,以免地再度受到惊吓。他将她带回家。托同是管理人的朋友派个小下女陪在她身边,处理杂事。直到她醒来。
市兵卫安排妥当后,再度前往马喰町右兵卫大杂院。
右兵卫起初不相信市兵卫的话,甚至有点发怒,说世上哪有这种事。可是,市兵卫说服他与当事人见面,自然就能明白。
“你看,就是她。”
右兵卫在格子纸门后偷偷看着沉睡的女人,惊叫说:“那是……阿妙。那不正是长次的母亲,帮人梳发髻的阿妙吗?”
四
阿妙醒来后,又哭了好一会儿。可是,大概也因为豁出去了,反而如释重负,她坐在被褥上,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答市兵卫的问话。
“您说得没错,我正是马喰町那个松吉的媳妇阿妙。”
她说这句话肘,微微抬起眼帘望着市兵卫,之后再度低垂着眼睛。市兵卫将整个事情的经过告诉阿妙,她始终默不作声地听着,市兵卫说完,地声音微微颤抖地开始说:“三年前发生火灭时,我抱着长次—味地逃命。”
她在胸前做出紧紧搂着孩子的动作。
“火星子就像下雨一样直往头上落,背部很热,也知道头发烧焦了。可是,我当时顾不了那么多了。”
那晚的火焰,此刻仿佛就在她的眼底燃烧。火在烧,市兵卫似乎可以看见当时的光景。
“我一心只想着不能让长次受伤,不能让他烧伤。我用被子裹住他,紧紧地抱在怀里,拼命往没有火的地方跑。我家那口子,说要拿些可以带走的东西。要我们母子先逃,这才分开。我拼命喊,他好像都没听到。”
等她回过神时,已经来到大川旁,附近挤满了逃难的人。
“那时,我才打开被子将长次放下来。我本来想对他说已经没事了,阿妈在这里。可是打开—看……那孩子……”
死了。她说。
“逃命时,我只管跑,把他抱得太紧了。那孩子没法呼吸,就这样死了。明明好不容易才从火灾里逃出来,那孩子的身上明明没有半点伤。”
她又说,那晚是怎样度过的,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因为我的不小心让长次死了,老实说,我根本没脸回家。我没脸面对我家那口子。可是我又很想回家,想回家想得要死。”
“所以你趁没有人的时候回到右兵卫大杂院?”
阿妙点头。原来大杂院邻居听到的不是鬼的哭声,而是活生生的阿妙的哭声。那是灵魂撕碎般的恸哭声。
“后来,我慢慢知道我家那口子已经不在大杂院。如果他还活着,在找到我和长次之前是绝不会离开的,所以我认为他已经死了。原来我们在那场火灾里死别了。大概是吸进了烟吧,要是没太痛苦地死去,那就好。”
市兵卫说好像就是这样。他虽不知详情,但就是想这么说。
“我好几次想寻死,但人真是不中用,下不了手。而且我又想,万一我死了,谁来为长次和我家那口子烧香祈冥福呢?我家那口子一定会责怪我让长次死掉,如果再让长次没人烧香的话,等我哪天死了,怎么有脸见他。虽然现在也没脸见他,但是到时候会更没脸见他。我不想那样。我又想,要死随时都可以死,可以等帮长次立了坟之后,也可以等存了钱,有能力把长次供在寺院之后。所幸,我有一技之长,就一个人的话,我可以养活自己。”
“你的长长,现在在哪里?”市兵卫问道。
阿妙微微笑着,那是做母亲的微笑。
“一直都跟我在一起,在我住的大杂院房间底下。至今都没有被发现。”
阿妙轻咳了—下,说想喝水。市兵卫倒了满满的一杯水给她。阿妙道过谢,一口气喝光,她接着说:“那孩子……您收容的那个孩子,不是我的。”
市兵卫轻轻地点头。
“大概是一时鬼迷心窍。”阿妙窃窃私语般地说,“可是,我按捺不住。”
火灾之后,她最初在明石町的大杂院落脚,斜对面住了家临时工木匠夫妻。他们家孩子多,长次排行第五。
“当时他还是个婴儿。”阿妙说道,“刚出生不久……这是两年前的事。他当然不叫长次,那是我抱走之后取的。”
临时工木匠是名副其实的只有孩子多的穷人家,夫妻经年都在吵架,几个孩子老是饿肚子。阿妙见状,萌生了一个主意——一个像是永不熄灭的蜡烛那般苍白又炙热的主意。
“那家大婶曾说,孩子已吃够苦头了,所以,我才想,既然这样那就把婴儿给我。我会把他当成是死去的长次,好好养育。那时我大概有点神志不清了,也许现在也神志不清。”
为了抱走婴儿,阿妙小心翼翼地等待时机。然后,这异想天开的企图成功了。
“真的动手时,比想象中来得容易。我带着那孩子过了大川,找到住处。我说这是我的孩子,没有人怀疑,我又说丈夫已经死了。就这样一直到今天。”
阿妙显得很快乐——她像梦呓般低声说道。
给长次挂上那个走失牌,是因为那样有一度失去的东西好像全都回来了的感觉,阿妙如此说道。市兵卫同情得说不出话来。
“只要看到那个走失牌,我就会觉得火灾和所有事都不曾发生。再说,我认为,就算万一,自己也绝不会让长次走失。”
但是,那个万一真的发生了,而且自长次在盂兰盆节市集那晚走失以来,那个走失牌反而紧紧地牵制着阿妙。
“我想,就算有人发现长次,大概怎么也想不通吧。我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去找那孩子。要是对方质问我,这走失牌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只要稍微查一下就可以马上查出来,我的长次今年不可能仍只是这个年纪。这样一来,我偷偷抱走别人家孩子的事也会跟着暴露,可是我又想找回长次。我真的快疯了。”
市兵卫暗付,阿妙在迷路石—旁流下的确实是血泪。
“为什么您知道我是阿妙?”
“因为你的手。”
市兵卫在回向院抱着昏倒的阿妙时,发现她的手掌有许多茧。
“在外头替人梳发,必须提著工具箱,我想这茧可能是提工具箱的关系。再说,你的手指很白很美,却刚劲有力。指甲因长年接触发油,非常光滑。我当时就想,啊,这是替人梳发髻的手,然后就从这里开始联想。”
此时,最花工夫的是从阿妙口中问出婴儿双亲的名字。那像是阿妙最后的抵抗,她—味地哭,不肯轻易松口。
“你们要把长次还给他们?”
“应该是吧。”
“那对夫妻肯定会说,其实也不必要把孩子还给我们吧?”
市兵卫叹了一口气。虽然十分不忍,却也不得不说:“要是到明石町打听,一定可以知道那对临时工木匠夫妻到现在还在找孩子吧,迷路石上也一定贴有纸条吧。你应该也很着楚为人父母的心啊。”
阿妙呜咽地说:“我能不能再看长次一眼?”
“这不行,”市兵卫说道,“这不行啊!”
阿妙只是哭泣。
多亏市兵卫的尽力,阿妙才免去罪责。而明石町的木匠夫妻,对一度以为被妖魔鬼怪抓走的婴儿变成两岁大的孩子归来一事,虽然显得有点手足无措——当然也有点畏怯,但也正如市兵卫所预料的,衷心地感到高兴。
但是,长长呢?市兵卫心想。你真正的阿妈。其实是别人啊!
前往阿妙和长长住的大杂院,果然邻居是木桶师傅。长长口中的那个“木桶铺阿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为阿妙流了泪,并帮市兵卫埋葬了永眠地板的那个阿妙的长次。
市兵卫觉得似乎得到了些许的救赎。尽管只是些许。
长次回到了自己的父母家,阿艳曾喃喃地说:“管理人啊。”
“什么事?”
“我啊,曾经这么想,要是找不到那孩子的父母该有多好。我这样大概会遭天谴吧,一定会的。”
市兵卫默不作声。接着,想起贴在迷路石上的那些无数的纸条。
他很想将阿妙和阿艳的名字也写在那上面。
注一:一七二六年。
注二:冰人,居中媒介的人。
七步 凉月
不倒翁猫
一
文次站在像长矛般斜斜落下的大雨中。
他担心被阿爸怒斥而不敢进屋,站在傍晚的雷阵雨中已经有四分之一个时辰了。紧闭的双眼仍感受得到闪电的闪光,捂着耳朵仍能听到震动地面的轰隆雷响。但是文次依旧边哭边颤抖地站在大杂院大门口的简陋屋檐下一动也不动。他一动也不动,因为阿爸在家里喝酒。
文次只得这样站在那儿,等挑扁担叫卖旧衣的母亲回来。他大致知道阿妈沿街叫卖的路线,现在肯定是在三丁目烟草铺的屋檐下躲雨,只要那个讨厌的掌柜不会像赶野狗那样赶走阿妈的话。
文次很想回家拿那把断了伞骨、破了油纸的油纸平去接阿妈。他好几次都想这么做,却又不敢,因为一打开破烂格子纸门拿油纸伞,阿爸一定会朝他丢来缺口的大碗。即使他当时逃开了,但是跟阿妈一起回来时,阿爸一定会大骂他刚才为什么逃走,而让他饱受更惨的苦头。很可能又会将文次整晚绑在井边的桩子上。文次已经尝过好几次这种苦头,每次这样时,大杂院的邻居没有人肯伸出援手,因为他们深知阿爸那发怒时不知会做出什么事的脾气。
雷声很是恐怖,文次放声大哭。雷声淹没了文次的哭声,脸上也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虽然大雨狠狠地打在文次那单薄衣服下的苍白肌肤上,但比起阿爸的拳头,那无异于抚摸。所以,七岁的文次将失去血色、犹如鱼肚白的脚趾埋进泥泞里,站在雨中等雨停。文次耐心地站着。即使身子因淋雨而冻僵了,他依然站着……
文次在这里惊醒了。十六岁、孤苦伶仃的文次,在薄薄的褥子上睁大双眼。
(又做梦了……)
可能是做了噩梦,满是补丁的夜着被蹋到脚边皱成一团,所以才觉得冷。睡衣的前襟凌乱地敞开来,脸上和胸前冒着大汗,但这是冷汗,不是热得出汗。夜气很凉,文次打了个喷嚏。
文次打了个声音大得出奇的喷嚏,他缩着脖子倾耳细听。睡在楼上的角藏,不知是不是上了年纪的关系,耳朵变得很灵。不过,静静听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任何动静,文次总算松了一口气。尽管角藏是个几乎从不唠叨的雇主,但是如果有人吵到他的睡眠,他会很不高兴。
角藏年近六十,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单身汉。他到底有没有老伴儿或孩子,甚至是不是曾经有过,文次完全不知道。角藏一个人照料这家葫芦屋,总是板著脸。就一个小饭铺老板来说,他冷漠得不像话,与熟客也几乎不多废话。
当然也可以说他是个怪人,但或许他始终不知寂寞为何物。他很讨厌动物,连小狗也不让接近,甚至连对卖金鱼的也不给好脸色看,所以,说不定他也很讨厌人类这种动物。
不过,正因为是这样的雇主,文次才勉强待得住。要是经常东问西问的,他大概连三天都待不了。
文次悄悄钻出棉被,到泥地喝水。他身上的汗已经慢慢干了,喉咙却渴得紧。那个噩梦仍挥之不去。
泥地很是冰凉。文次感受到季节的变化——已是秋天了。
葫芦屋也自十天前开始供应柚子味噌小菜。后天起就是拖拖拉拉祭(注一),由于角藏喜欢吉祥物,所以文次打算去买生姜。日历被不留情地—张张撕下。对了,已经是秋天了。一想到这里,文次觉得心逐渐地枯萎。
前年这个时候,文次对什么事都很乐观。他以为再过—年,就可以煞有介事地在架子间来来去去。一旦响起了急促的火警钟声,他便可以跟在头儿后面一路赶往火灾现场。
而今呢?
竟在这家小饭铺兼小酒屋的葫芦屋,任由干瘪的老头子角藏当牛马使唤。铺子打烊之后,又权充保镖,躺在里边狭窄的榻榻米房,挥赶着头上的苍蝇,与从缝隙钻进来的冷风共眠。
看吧,这成什么样子了!
文次叹了一口气。觉得叹气的尾音都像是在颤抖,倍感凄惨。
我本来应该是救火的人,应该当上救火员了才对。就算最初只是个跑腿的,要不了多久便能扶着梯子,有朝一日站在火灾现场的最高处挥舞队旗。原本是立志要成为这种人的。
可是,现在却冒出一身冷汗,赤着脚下到泥地,在夜气里缩着身子。
所以才会梦见小时候,因为那时候与现在一样惨。
也与现在一样,是个胆小鬼。
文次十岁之前,几乎每天尿床。经常因为做噩梦钻进阿妈的夜着,之后又经常遭到阿爸的斥责。阿爸酒品很差,连靠临时木工赚来的那一丁点钱,他也全花在买酒上,对当时年幼的文次来说,阿爸的怒斥比什么都可怕。
如今那个阿爸也已不在人世,他在四年前死了。大概是酗酒致死的吧,他鼾声如雷地睡着后,便再也没有醒来。本以为阿爸过世后,阿妈可以松一口气,好不容易可以轻松过日子,没想到不到半年,阿妈竟也随他去了。大杂院邻居有个大婶说,阿妈是靠着操劳才支撑到现在,因为不用操劳这才倒下。文次当时想,世上哪有这种道理。
就这样,只留下文次—个人。阿妈有很多兄弟,尽管都是穷人,却也尽其能地照顾妹妹的独生子,文次才免于沦为无依无靠的孤儿。然而,他却像个人球被踢来踢去,连屁股都来不及坐热。对文次来说,那些照顾自己的舅父和舅母,就像性急的米果铺老板—样,不—会儿就用筷子尖端又戳又翻米果,这边来那边去的。
文次十三岁的那年冬天,当时寄宿的舅父家附近发生火灾,不巧碰上北风,最后演变成烧了四条街的大火灾。一家人所幸没被烧死,但房子家具全烧个精光。虽说江户多火灾,文次却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大火。
而且,也是在这个时候,文次第—次近距离看到救火员。
他至今仍记得很清楚。有个矮个子男人,身穿工作服、头藏皮兜帽,双脚不踩着梯子,而是直接跳上太平水桶(注二),利索地爬到屋顶的模样;拨开四处逃窜的人群,驱散看热闹的人群往前奔驰的那些男人的模样;即使火星子落在转动的队旗长穗上,手持队旗的男人也绝不松手的那模样;在惨叫与怒吼声,以及木槌敲毁房子的嘈杂声中,有个任谁都不会错过、像长箭般直往且响亮的声音,噼里啪啦下命令的那模样;这声音的主人——正是头儿——的皮外褂背上在火光的映照下染出一条龙的那模样。
那光景有如梦境,连恐惧都消失了。于是文次下定决心——我,长大之后一定要当救火员。
文次告诉舅父们这件事,大家都嗤之以鼻。特别是阿妈的小哥,他打—开始就认为像你这么没骨气怎么可能当救火员?文次要是反驳,两次有一次会挨他打。对这些舅父来说,只因妹妹和那个窝囊妹夫早死,害他们不得不多养一张口,本来就觉得烦,而且养多出来的那张口已经是最大限度了,根本没有余力陪那孩子做白日梦。
然而,任凭大家怎么冷漠对待,又是怎么嗤笑,文次依旧没有放弃他的梦想。那个梦想是文次的一切。害怕的酒鬼阿爸、成天哭泣的阿妈、被绑在井边肚子饿的情景、舅父舅母的冷漠、表兄弟的欺负,这些都因这个梦想而变得微不足道。那个梦想支撑着文次。
之后,就是前年的秋天,那个梦想牵引着文次,指示他该往何处去。
二
当时文次寄宿在二舅父家,位于麻布乌龙口,是家虽小却生意兴隆的纸铺。纸铺是劳力的生意,手和嘴唇都会变得干燥,皮肤也会变得粗糙。这家里只有两个比文次小的女儿,由于男丁不足,更是不断地使唤文次。文次不但忙得没空独自外出,每天晚上也总是累得倒头便睡。
然而,其中一个女儿突然打算招赘。对方是高利贷铺的次男,托他的福,纸铺的生意也突然好多了。只要想的话,也雇得起人。文次认为这是获得自由的唯一机会。入赘的夫婿,虽说是妹夫,但文次感受到他不太满意与寄人篱下的文次同住,只要好好利用这一点,一定可以摆脱目前的生活。
这判断果然正确。纸铺一家似乎不肯就此放走免费的佣工文次,但夫婿那边另有打算,他说想送文次到其他地方做事。
文次表面上答应了。但是,就在纸铺—家忙着婚礼的某天夜里。他抱着一个布包和少得可怜的存款离家出走了。
文次有他的目标。虽然这只是他心里的盘算,但是他有自己的目的地。哪里都好,他一家家拜访救火组,什么杂工都肯做,拜托他们收留。他坚称自己无处可去,也没有家人,若不收留他,只有死在路旁了。他想,只要一再告诉对方,自己想成为有用的架子工,但最终最想的是成为救火员,这样,总会有哪个组的哪个头儿能理解文次的热诚和远大坚定的梦想。
十四岁少年的这种可说不顾一切的做法,花了五天才如愿以偿。文次因为饿着肚子和疲惫而脚步踉跄。
收留文次的是住在大川对面深川不动堂旁、名叫猪助的架子工头儿。一开始虽只是跑腿,但还是用用看吧——听到猪助这句话,文次额头贴地致谢,高兴得眼里噙着泪。
大川西侧有十组救火队,但本所深川有十六组。这点知识,文次是知道的。但是,进去之后这才明白,猪助那儿的架子工规模非常小,在救火队中是地位最低的——应该说根本不被列入救火队,只是打杂小工组而已。文次得知时,失望得食不下咽。
然而,猪助笑道:“就算一开始是打杂的小工组,但并不表示一辈子都是打杂小工。看你的努力和工作态度,我可以把你介绍给其他组或头儿,到时候你就可以成为救火员或爬梯子的。”
文次相信了他的话。整个人充满了生气。煮饭、洗衣、晒被褥,甚至按摩猪助的肩膀,他都欣然接受。如此,—点一滴,偷偷地先学会了架子工的种种事顼,认为总有一天可以实现梦想。因为至少已经站在入口了,剩下的,就只是往前走,朝梦想奔去而已。
然而,不是别人,正是文次自己背叛了那个梦想。
那是去年春天的事,是个晴朗月明的夜晚。充满尘埃且温暖的强风,吹打着家家户户。
古石场的商家失火了。随着强风,不一会儿工夫,眼看火势就要延烧到木场町那一带。虽说那一带多水路,但只要火势够大,火舌便能轻易地越过狭窄的水道。而且木场町是木材的集散地,一旦延烧,可就束手无策了。
接到集合通知,猪助带着几名手下出发。他也允许文次一起去。
“千万别离开我身边。别靠近火,别多管闲事,只要按照吩咐做就行了。”
文次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听着猪助的告诫。远近处疯狂击打的警钟声,也在文次的脑子里作响。
(我一定要立功。)
他有着孩子气的那种勇猛决心。尽管记住了猪助的告诫,但他相信自己没问题。我的梦想是当救火员,还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在强风、火舌和惨叫声,以及拆毁建筑物所扬起的尘埃里,文次之前的自信,如初春的融雪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次极为害怕。他在第一次参与的火灾现场中体会到那种渗入五脏六腑的恐怖,那种孩提时代差点命丧火窟、第—次近距离看到救火员时也没感受到的恐怖。
猪助说别靠近火焰,那是以防文次因得意忘形而做错事吧。然而,其实根本不需要忠告。—进入火灾现场,比任何看热闹的人都更接近火焰,当火焰的热气扑到双颊时,文次就动弹不得了。
为什么?为什么会害怕?为什么双脚瘫软?明明梦想着这么一天,明明期望有这么—天,明明已经抓到梦想的一端了,为什么会如此害怕?
为什么事情不像想象中的那佯?
所幸,那次的火灾并未酿成大祸。猪助一伙人在天亮前便回去了。
猪助在回程时说:“文次怎么了?像被蛇盯上的青蛙一样。”
这时,紧绷的弦断了。文次开始啜泣。
之后的几个月里,同样的事又发生了两次。每次一进入火灾现场,文次便身体僵硬,舌头打结,膝盖以下如蒟篛那般软,全身无法动弹。
“没关系,慢慢就习惯了。”连之前如此安慰的猪助,也对文次那非比寻常的惧怕开始皱起眉头。
就这样,去年岁末,猪助终于对文次说:“我也不忍心在每次发生火灾时带你出门,然后在哪一天看着你因吓得两腿发软被烧死了。而且,我也不能让其他人为了救你而遭到危险。文次,你还是个孩子。不用勉强,离开我们一阵子,好好想过之后,再决定也不迟。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工作的话,我可以帮你找。”
文次没有立即答应猪助的建议。怎么可能答应?他哭丧着脸恳求猪助,再一次,再给他一次机会。文次静待下一次的警钟声。
但是,这下一次也一样,不仅如此,而且还更糟。文次想勉强撑住,反而酿成灾祸,他的手臂烧伤了,幸好伙伴救了他,但是那伙伴也因此受伤。
回到组里,未等文次开口,猎助便靜静地摇着头。
就这样,文次才过着目前的这种生活。
据说葫芦屋的角藏与猪助是旧识。虽然年龄相差悬殊,但听说两人是那种可以不客气地彼此拜托事情的交情。再说,葫芦屋早就在找跑腿的小伙子了。
“你先到角藏那儿做事,然后仔细考虑一阵子。万一,小饭馆比较适合你,那也不错。”
猪助虽然体贴地这么说,其实心里是在摇头吧、在偷笑吧,自己竟然听信一个孩子的话,真是个傻瓜。文次这么想着,不禁羞得涨红了脸。
文次自元旦起便住进葫芦屋,现在已是秋天了。但是文次却无法思考,也不理解。他不知道待在这里是不是适合自己,也不知道再度置身火场时,会不会又全身发抖。
不,他连自己能不能戍为像救火员那般勇敢的人也没把握。
所以才会做梦,文次心想。做那个小时候害怕阿爸的梦,那个一直存在文次心里的胆小鬼的梦。
残留在文次心里的美梦碎片,以及无法自脑海里消失的噩梦片断,让呆立在泥地的他,很想让葫芦屋附近的竖川带走这一切。
三
“昨晚,你做噩梦了?”
文次天一亮便起来淘米,此时背后传来角藏的声音。
文次有点为之语塞。他想,角藏是不是察觉了他半夜偷偷爬起来的事。
“对不起。”
结果,角藏低声说:“不止昨晚。你时常这样。自从你到我这儿做事以来,已经很多次了。”
文次吓得冒出冷汗,没想到他竟然都知道。
“早上很忙,没法多说什么,我只告诉你一件事。”角藏继续说道。文次偷偷瞄着他,只见角藏的脸因刚睡醒而有点浮肿。他一如往常面无表情,冷漠得似乎在自言自语。
“像你这种情况一点也不稀奇。也有当不成救火员的,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别在意。”
文次双手依旧浸在淘米水里,全身僵硬。
猎助介绍文次到葫芦屋时曾说,他告诉角藏,文次只是个正在找工作的小伙子而已。猪助说其他的事没告诉角藏。
难道那是胡说?角藏一开始就知道一切了?
接着,角藏看着歪着粗短脖子的文次,补了一句:“你千万不能怪猪肋。那小子为了能让你自力更生,背地里也很担心你,才找我商量。”
文次感到喉咙干涩,他说:“那,难道这儿根本没有在找帮手?是头儿拜托老板,老板才雇用我?”
角藏默不作声。答案不言而喻。
接着,角藏别过脸说:“这事,要不是见你那么烦恼,我打算藏在心里,一直藏着,一直……”
“对不起。”文次垂着头喃喃自语地说,“我是个不可救药的胆小鬼。我无话可说。”
突然,文次眼泪涌了上来,连擦掉眼泪的志气都没有了。
“我也不想这样。只要能改掉胆小的毛病,做什么我都愿意。任何粗暴的事或坏事我都愿意。”
“这话不能随便说。”
角藏如此规劝,接着声音转为严峻地说:“不要钻牛角尖,懂吗?”
谈话就此结束。文次在口中小声地说“是”,接着开始当天的工作。
白天的工作一如往常,自那次之后,也没再跟角藏淡起这件事,但几乎每天晚上,文次都会做梦。这事角藏也都知道,非常挂心。在白天可以忘掉的內疚与羞耻,一到了夜晚就会在梦里出现。
每次做梦,文次总是慌得像小时候尿床那般,全身冒冷汗,有时甚至会颤抖着惊醒过来。每做一次噩梦,文次就被这么折磨一次,不管几次都一样。而且,每次想到浅睡的角藏就在二楼的被褥里,不知以怎样的心情听着自己半夜的动静时,整个脑袋便充满了嘲笑声——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某天晚上,大概不会再有客人上门时,角藏突然说“今晚早点打烊吧”。
“有什么事吗?”
“我有事要告诉你。”
文次缩着身子,心想,终于来了。角藏是不是认为再也无法让这么麻烦的家伙待下去,打算将自己赶走?
收进布帘,熄了火之后,角藏催促文次爬上狭窄的楼梯。文次这才发现自己是第一次跨进这栋座灯式建筑住家的二楼榻榻米房。
角藏踩上干爽的榻榻米走到里面点燃瓦灯(注三)。房里一隅,整齐地叠放着褥子与夜着。文次闻到冒着黑烟燃烧的瓦灯油味,又闻到些微的尘埃味。
角藏无视端正跪坐的文次,自顾自地打开榻榻米房西边角落的三尺宽印壁柜,整个上半身钻了进去,只见他蠕动着身体,不一会儿,便从壁柜里倒退着出来,右手拿了什么东西。文次在昏暗中凝视这一切。
“你看看这个。”
角藏边说边将手中的东西递给文次。
是猫头巾。
看起来相当陈旧,表皮的折痕已经发白,整顶猫头巾都磨得软软的,而且蒙住脸和遮盖后颈部分的边缘都烧焦了。是个用烂了的陈年旧货。
“这是……”
文次不禁喃喃自语,角藏点头说道:“是我的,当我还是个救火员时所使用的。虽然已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皮制头巾上缝有蒙面的猫头巾是町救火队的规定装束之一,这文次当然也知道。
“……老板以前也是救火员?”
角藏徐徐摊开握在手中的头巾,有点自暴自弃地说“嗯”。
“老板当了多久的救火员?”
“大概两三年吧。”角藏微微一笑,“我当时是个胆小鬼。”
文次默默地望着角藏。角藏看着头巾,褪去半边的衣服,对着文次背转过身。
文次瞪大眼睛。角藏那瘦削的背部,有不少丑陋的烧烫伤疤,左边肩胛骨上方有个楔形的疤,像是伤口很深的刀疤。
“我当时是个胆小鬼。”角藏将衣服拉回肩头,抬起头看着文次的眼睛,接着说,“所以才逃出救火队。”
文次咽了一下口水,润润干涩的喉咙,好不容易才说:“老板是因为深入火场才会有这么严重的烧伤,怎么可能是胆小鬼。”
角藏又垂下眼帘,接着用像诵经殷的语调缓缓地说:“我不便说出待过哪一组的救火队。接着听,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不能说。”
“由于憧憬当救火员,我加入救火队那时,跟你一样是十六岁。——”角藏继续说道,“我的身世跟你差不多,没有亲人可以依靠。孤家寡人,没有人关心我。我只是很想很想当救火员,就跟你一样。
“然后,接下来的事也一样。
“加入救火队一进入火灾现场,我就非常害怕。大概比你更惨,连自己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会吓得几乎要尿湿裤子?为什么想逃开……想到这件事,我真想去撞墙。
“等过一阵子应该就会习惯,再过一阵子,如此自欺地过了半年,可是我仍然无法习惯。
“我既不甘心又很气自己。我甚至想,要是钱能买到胆量,就算抢劫、杀人,我都愿意去筹这笔钱。我明白大伙儿看我的眼神愈来愈冷淡。没有人肯再开我玩笑,也没有入会再笑着拍拍我的肩膀。你不行,快离开吧,再见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是这种表情。”
角藏紧握着瘦骨嶙峋的拳头搁在膝上,他说:“可是,我不想放弃。”
从角藏的眼角和嘴边不难看出,那深深的皱纹里有着几十年前的不甘,而且丝毫没有稍减。
“刚好在那个时候,我偶然认识了一个按摩的人,是个在组里进出的老头子,当时他已将近七十岁。”
那个按摩的因为是做生意,总是很亲切,但平常不会向角藏这种跑腿的人搭话,可是那时他竟主动接近角藏。他一副诚恳的模样,说是有件事想偷偷告诉角藏。
“他一开头就这么说。
“——我听头儿说,你将被赶出这个组。因为再这样下去,别人会因你出人命。
“我那时真想揍那家伙。按摩的大概也知道我的心情,得意地笑着,劝我不要生气。
“——我有件好事要告诉你。
“接着,这个按摩的自怀里摸索出一顶猫头巾。”
“正是这个。”角藏说道,再度握紧头巾,“这头巾,叫不倒翁猫。”
“不倒翁猫?”
角藏将膝盖往前挪了一步,在瓦灯昏暗的亮光下,将猫头巾递到文次眼前。
“你仔细看看,头部画着猫吧,虽然已模糊不清了。”
文次眯着眼,凑近仔细看,果然上面画着一只几乎只剩线条、全身竖着毛、弓背闭眼端坐的猫。由千双脚缩在身体底下蜷曲成一团,看上去的确很像不倒翁。
“——这是吉祥物。”
“按摩的这么说。他说,这不倒翁猫可以在火场里守护我,只要戴这头巾到火场就不会害怕。又说,他可以以他的性命担保。”
文次仰望角藏瘦削的下巴。角藏面露微笑地说:“我起初不相信,认为他故意耍我,我很生气。但是,按摩的仍不死心,一再重复同样的话,他耐心地说,他是想帮我。又说,当然不是要卖给我,而是免费的。叫我就当是被骗好了,戴一次到火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