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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 威尔基·柯林斯 当前章节:14970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0:47

十二月十六日

两个礼拜没写日记了,隔了那么久,希望对柏西尔的态度有所改变。

这两周没什么特别值得记载的。新嫁衣已经做好了,伦敦方面也寄来两个旅行箱。可怜的萝娜成天跟着我,昨晚还爬到我床上对我说:“玛丽,我们马上就要分开了,我该好好地利用机会和你在一起。”

婚礼将在凌雾堡教堂举行,除了安诺一家人外,我们谁也没请。安先生将伴着萝娜,亲手把她交给柏西尔。费先生坚称自己体弱多病,不宜外出。如果不是我下定决心,从现在起只看事情光明一面的话,费家唯一的男亲属不能出席,一定会影响我的情绪,认为是一种不祥的征兆。

柏西尔将于明天抵达。他本来希望能够依照风俗,结婚前先暂住牧师家。我和费先生都认为此举是多余的,我们这是乡下地方,繁文缛节实在没有必要。我已经回信告诉他,请他住进凌雾堡的老客房。

十二月十七日

他来了。看起来有点疲倦,不过谈笑间仍然流露出那股男人的气概。他带给她好多精美的首饰,萝娜很感激地收下来。我看不出她有什么异样,只是发现她突然喜欢跟着我。当我吃完中饭上楼拿帽子,打算出去散步的时候,她也抓起帽子要跟我去。晚饭前,我们各自回房换衣服,她突然把中间的门打开对我说:“玛丽,不要让我闲着好不好?空下来我会胡思乱想的。”

她的这种态度更吸引了柏西尔。见她双颊红润,滔滔不绝,男爵还以为她已经恢复了昔日的活泼。就拿吃晚餐的时候来说吧:萝娜一反常态地高谈阔论,我只好用尽心思止住她,吃完饭后马上把她带开。柏西尔男爵今晚的表现,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起码比往常年轻了十岁。其实他长得不错,如果硬要我找他的碴儿的话,我只能挑出他两个缺点——精力充沛和对仆人的大吼大叫。我又来了,不是说好了不再骂他了吗?好吧!我不妨说他是个既潇洒而又容易相处的人。

十二月十八日

早上情绪低落,决定一个人到外面散散心。在通往陶氏农场的小径上,我和柏西尔碰了个正着,不等我发问,他先开口,告诉我他上陶氏农场打听葛安妮的消息。

“很失望吧?”我问他。

“很失望!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恐怕她已经走失了,你——当然也不知她的去向啰?”眼光仔细地在我脸上搜索。“那位美术老师——华什么来着?他有没有告诉你什么线索?”

“离开凌雾堡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见葛安妮。”

“可怜,”他的口气充满同情,又像松了口气似的。“将来可能发生什么事情很难说,没能及时制止她和保护她,使我有点内疚,真叫人放心不下!”

他看起来还真有点不放心的样子。对他这种举动,我能做何解释?他难道不该在结婚的前夕陪着萝娜?大家都忙得要命,放下该做的事不做,跑到陶氏农场打听葛安妮的下落!对他这种反常的举止,我只能说他大公无私、慈悲心肠,难道我不该赞美他这种美德?

十二月十九日

柏西尔的美德,多得简直让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今天,我又发现了一点。

当我问到将来是否能和他们同住时,他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即使我不开口,他也会邀请我去和他们一块住,他很放心太太跟我在一起,并且说我这样做等于是帮了他一个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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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契约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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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出国旅行的事上,他说他要把萝娜介绍给侨居罗马的英国朋友。他说了一大堆名字,我发现其中一人不是英国人——范斯克伯爵。

他说范斯克夫妇很乐意接待他们。我发现萝娜的婚姻展现一丝曙光,最起码它能化开这场家族仇恨的结。范夫人迄今不愿承认是萝娜的姑母。看样子,她这种固执也坚持不了多久了。茫斯克和柏西尔是老朋友,他们的夫人将在很文明的气氛下见面。我还记得范夫人还是小姐的时候,脾气暴躁、无礼、善变……如果她的丈夫能降服她,驯住她的悍劲,那他确实值得我们费家喝采和感激,我愿意头一个谢他。

我急于认识这位伯爵。她是萝娜丈夫的莫逆之交,萝娜和我都没见过他,只知道当年柏西尔在罗马遇难,遭强盗抢劫,幸得范斯克搭救。柏西尔手中的刀疤就是这么来的,我还记得萝娜的父亲极力反对他妹妹婚事时,范斯克还寄了封文情并茂的信到凌雾堡。非常不好意思的是,费先生对他的信不屑一回。我不清楚自己是否会喜欢范斯克,不知道他会不会到英国来玩?

十二月二十日

我恨透柏西尔了!我要在这儿否认他长得潇洒,我觉得他不但脾气暴躁,并且生性残酷。昨晚印刷工人把请帖送来,萝娜抽了一张,打开一看,赫然发现自己的名字已经变成了柏夫人。不知道男爵在她耳边得意地说了些什么,只见萝娜的脸一阵青一阵白,柏西尔却若无其事地在一旁讽刺着她。后来我问她,到底柏西尔告诉她什么,她就是不肯说。我好不容易改变了对他的态度,现在我重拾旧有的仇视,对他比以前更毫无理由地厌恶,用三个字来归纳——我恨他。

十二月二十一日

前几天我也染上了萝娜的“结婚热”,不过,今天这股热潮退了。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有个声音一直在我耳边萦绕,好像在告诉我:这件喜事将有阻碍。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堡内一片忙乱。慈祥的魏太太无辜地揭开了阴沉的一天。这几个月来,她一直偷偷地在为萝娜织一件苏格兰披巾,花样漂亮不说,手工之精细令人赞叹。当魏太太把礼物披在她肩上的时候,萝娜终于忍不住地号啕大哭起来。看她们这个样子,我还没来得及难过,就被费先生召了去。他要我把一个旧戒指交给“亲爱的萝娜”,并且要萝娜下午去见他——“最好不要在他面前哭泣”,他还要萝娜第二天一早穿着礼服再见他一次——“最好也不要哭”,在萝娜离开凌雾堡时,他还想最后见她一次——“请她不要哭”!要不是仆人告诉我,约克郡的安家抵达,我一定要使劲地大声吼叫,把他吓个半死!

下午是怎么过的我也不知道,反正大大小小的事情挤在一堆,每个人都晕头转向。裁缝忘了把衣服送来;衣服装了箱整理好了又倒出来;从早到晚,送礼的朋友络绎不绝。大家也不知道瞎忙些什么。柏西尔成天进进出出的,突然变得好管闲事起来,询问每个来堡的外人。除了这些以外,我还不时地想到,即将与萝娜分手,这桩婚事不久将证明可能是她一生的致命伤,是我痛苦的泉源。这么多年来,我们还是第一次,避免单独接触对方。今天——十二月二十一日,是我有生以来最难过的一天。

现在,我一个人坐在房内写今天的日记。刚刚才从萝娜房内出来,我偷偷地看她躺在床上,日光洒遍她的周身,她闭着眼睛,面颊上有未干的泪痕。我送给她的别针和她父亲的小照片都搁在床边。想到这可能是最后的一瞥,我就禁不住多看她两眼。

萝娜无父、无母,唯一关心她的男人又远离他乡,目前生死不明,剩下的就只有我这个姐姐了。明天就要信心十足地亲手把她交到男爵的手里……他敢……他敢对不起萝娜试试看!

十二月二十二日

七点钟天气阴霾。她起床时,比昨天稳定了一点。

十点钟,她穿好礼服。我们互相亲了面颊,答应彼此不可失去勇气,然后我径自回房,脑子里还绕着那句话“毁约还来得及”。我从窗口望见柏西尔在马车前焦急地走来走去。唉!我干嘛在这个时候还写这些。婚礼是势在必行了。

半个小时不到,我们便出发前往教堂。

十一点钟,一切都成为过去。他们结婚了。

三点钟,他们离开凌雾堡。剩下我一人莫名其妙地坐在这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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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契约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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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年六月十一日

六个月没看见萝娜了。还要等多久!一天?明天他们就回来了。我简直不敢相信,再过二十四个小时我就可以见到萝娜了。他们整个冬天都待在意大利,这回范斯克伯爵及夫人随他们一道回来,伯爵夫妇打算在伦敦附近定居,他们将暂时住在黑水园。只要萝娜回来,管他带来什么客人。

我是前天接到萝娜由巴黎寄来的信,要我直接前往汉谐尔,不必去伦敦了。她说男爵在意大利花了不少钱,剩下的不够在伦敦生活。萝娜自己更是急于投入大自然,而我呢?无所谓!只要能和萝娜在一起,在哪儿都一样。

印象中的黑水园和凌雾堡完全不一样。以我这个北方佬来说,我觉得它太凄凉了。抵达的时候,除了一个男仆来开门,和一个管家领我到房间外,就没见着第二个人。我住在二楼长廊的尽头,仆人房和客房在三楼,客厅则在一楼。我还没来得及参观这些房间,不过我倒是听说边上有一间厢房,已有五百年的历史,曾经一度有壕沟围绕。

上楼时正好十一点正,墙上的大钟敲得我毛骨悚然。连园里的大狗都被它吵得直吠。我可以听到自己脚步的回音。仆人们大概都睡了,我是不是也该睡了?

不!我一点也不瞌睡,想到即将见到那张熟悉的脸庞就兴奋,怎么可能睡嘛!如果我是个男人,我一定要跳上一匹马,朝着东方奔驰。可惜我是个女的,只能接受管家的建议,在这儿耐心地等。要我现在看书是不可能的,根本无法专心。只得强迫自己写点东西,看看能否因此进入梦乡。

华沃特首先蹦入我的脑海,在抵达洪都拉斯以后,他曾寄了封信给我,语气中显示他比以前开朗多了。我曾在一份美国的报上,看到他们探险队抵达的报道,他们最后看到这支队伍是在森林里,所有队员都全副武装,背着来福枪和背包。进入森林以后,他们就和文明隔绝了。

葛安妮和柯太太的情况也差不多——生死不明。连柏西尔男爵的律师都宣布放弃她了。至于我们的老朋友纪律师,情况更惨,早在今年春天,他突然中风,必须放弃工作,在家休养。此刻他在德国的亲戚处,业务只好交给他的同事何瑞先生。希望我们只是暂时地失去这个朋友。

可怜的魏太太和我一起先到伦敦,把她一人留在凌雾堡是不可能的。她有个妹妹没结婚,住在克莱芬,魏太太去和她住是再妥当也没有的了。她要到冬天才来黑水园看她的学生,我把她安全地送到目的地后,才兴冲冲地转回黑水园,和萝娜碰面。

至于费先生,如果说他因为六个月没见他的侄女会想念她的话,那才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去见他时,他还口口声声对我说,舍不得我们离开,其实他心里才高兴呢!我离开以前,他曾雇了两名摄影师,把他所有的珍藏都拍了相片,用高级的框子框着,下面签着他的名,送给别人。我走时摄影师还没完全照完他的珍藏,有了这项新的嗜好,费先生有得忙了。

以上是我记忆中能想到的人和他们的近况。在我合上今天的日记本以前,对萝娜我该写点什么?我只能从她的信中猜测一二,可是她的信从来不回答我真正想要知道的问题。

他对她好不好?她是不是比结婚那天快乐一点?我每一封信都问这些相同的问题,可是她总是避而不答,要不就故意地以为我指的是她的健康状况,而在回信上告诉我她的身体状况很好,要我放心。她非常喜欢旅行,今年冬天她竟能破纪录地没有感冒。可是在她的信中就是绝口不提她的婚姻生活。偶尔提到柏西尔的名字,也只是把他当个普通的旅行朋友而已——“男爵”说我们某月某日离开,“男爵”说我们某月某日回来……十次回信有九次她都称他男爵,好像不是她的丈夫似的。

我查不出一丝男爵已经改变她的痕迹。照理说,婚姻往往能改变一个女人,将她们塑造成另一个形象,可是萝娜还是依然故我,信中表达的仍然是她自己的想法。好像同她一道旅行的是我而不是她的丈夫。介于他们二人之间,我一点也没感觉到内疚。她对于回英国后的日子充满希望——是因为我,而不是她丈夫。反正这些她都没能确实地告诉我。她的婚姻生活不快乐,感谢主,还好从她的信中探不出个所以然来。换句话说,这六个月来,她一直没有改变,仍然是我的妹妹费萝娜,而不是柏西尔夫人。她对柏西尔这种莫名的沉默,也同样地表现在范斯克伯爵夫妇身上。

不知道范斯克伯爵和夫人,为什么改变了原先的计划,不去罗马而转赴维也纳。柏西尔男爵本来还打算离开英国后到罗马找他们,最后还是范斯克夫妇匆匆离开维也纳,到蒂罗尔和这对新人碰头。萝娜三言两语地描述她和她姑母见面的情景,说她比以前安静多了,说我见了她一定会不认得她。至于她的姑父,萝娜只字不提,只是说他使她困惑,她要等我见到他以后才告诉我她的感想。

由萝娜的来信,范斯克伯爵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萝娜保留了范斯克给她的第一印象,而这印象并不佳。我呢?还没见到这个外国人,就有厌恶的倾向。我还是忍耐点!明天,一切困惑我的问题即将真相大白。

时钟敲了十二下,我也正打算结束今天的日记。

望着窗外,又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浓密的树叶遮住了一切。我听到远处青蛙在叫,时钟敲撞的声音,在这闷死人的夜里也起了共鸣。不知道黑水园的白天景色如何,不过它的夜景,我不大敢领教。

六月十二日

调查、发现,这是有趣的一天——我开始参观黑水园。

园内的正楼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建筑物。楼下有两道走廊,又长又深,两旁伫立的祖宗肖像,个个面目可憎,加深了这条长廊的恐怖感。长廊上的几间房子,修补得尚可。女管家问我要不要进去看看,她说里面很乱。为了怕弄脏我的衣服,我拒绝了。“我也有同感。”她说。她大概好久没遇到像我这么理智的人。

正楼的两侧加盖了许多房间,左翼是建在十四世纪,女管家对我说这个“老厢房”不论在外表和内部盖得都不错。可是当我发现她所谓的不错竟是阴暗潮湿和到处有老鼠时,我却步不前,告诉管家到此为止,她又对我说:“我也有同感。”她大概更佩服我有见识了。

大楼的右翼建于乔治二世,是住宅区,为了萝娜的缘故,他们重新装修粉刷一番。我的两个房间和其他的房间都在二楼。一楼有客厅、餐厅、起居间、图书室,还有一间专门为萝娜整理的化妆室,所有的房间都装潢得非常摩登精致,虽然它们不像凌雾堡的房子那么宽敞通风,不过倒也非常小巧舒适。参观完后我松了口气,因为现代气息已经侵入了黑水园,它不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古老,充满了古董、古画、遗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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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契约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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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早上就这么闲荡过去了。参观完了房间,我还到外面遛了遛。在三面环屋的院子里,我看到一座石砌的鱼池,中央立着一个可怕的大怪物,池边围着草坪,我在池边流连忘返,直到吃中饭才回去。

吃完饭,我拿着草帽,一个人在艳阳天下,对黑水园做进一步的探险。

白天证实了我昨夜的看法,黑水园树木太多,令整栋房子窒息。站在院子中央,我环顾了四周,决定走进左边的花园里,看我能否从里面发现点什么。

走到花园边上,才发现里面落花凋零,杂草丛生,一派乏人整理的景象。再往里走,进入了一片枞树林中。走着走着,经验告诉我进入了沙地。又走了约半里路后,是一个空旷的高地,在那儿我可以看到死寂的黑水湖,也看到湖边荒芜的芦苇和灯心草。再走半里,我走近了湖畔,发现一个废弃了的小船屋,有条小船半沉在它旁边,半分钟不到,我突然发现我的呼吸声有了回音,我仔细地听着,发现声音来自脚下——断断续续的呻吟声。一向遇事镇静的我,此刻真有点把持不住了,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只好硬着头皮往下看……

原来是条小花狗,它蜷在地上微弱地哼着,我蹲下来,发现这只可怜的小狗受伤了,毛上沾着一块块的血渍。我以最快的速度把它带回家。

整栋房子找不到一个人,我只好把它带上楼,用一块旧布铺在地上,让它躺着,然后拉铃求救。一个又胖又笨的女佣进来了,她一眼看到小狗,竟然嘻嘻地笑了起来,我真想赏她一巴掌。

“有什么好笑的!”我像在训斥凌雾堡的女佣一样,对她吼了起来。“你知不知道它是谁家的狗?”

“小姐,我不知道。”说完她蹲下来看了看小狗的伤痕。“准是巴斯特干的!”

“这个巴斯特是谁?野蛮!野蛮!”

“他是这儿的管理员,只要一看到野狗,他就滥杀一气。小姐,我想这只狗活不成了,你看,它伤在这儿,准是巴斯特干的,没错,就是他。”

我恨不得巴斯克杀的是她而不是这只狗。我要她去请女管家来。没多久,比较有教养的女管家上楼来,手里拿着温开水和牛奶。她看到小狗脸色一沉。

“这不是葛太太的狗吗?”

“谁的?”我吃惊道。

“葛太太的,你该认识葛太太的。”

“哦,我本人不认识她,只是间接听过。她就住在附近?她女儿有没有什么消息?”

“没有!葛太太就是来这儿打听她女儿的下落。”

“什么时候?”

“昨天。她说有人在这附近见过她女儿。我派人到附近打听,结果谁都说没有。大概她来的时候把小狗也带来了……你是在哪儿发现它的?”

“湖边。”

“你试试看用牛奶润它的嘴唇,现在要救它,恐怕来不及了,试试吧!”

葛太太!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又使我想起了华沃特的信上说的:“如果她在你面前出现的话,你一定要把握机会。”这只小狗让我发现葛太太曾在这儿出现,而这发现可能使我发现更多。

“你刚刚是不是说葛太太就住在附近?”

“她不是住在附近,她住在威明罕,离这儿至少有二十五英里。”

“你大概和她很熟吧?”

“一点也不熟,我昨天是头一回见她。只是知道柏西尔男爵好心地把她女儿送进疗养院。她的样子很端庄,当她发现我们没人知道她女儿的下落时,显得好失望。”

“我觉得葛太太很有意思,”我尽量地拖长我们的谈话。“可惜我昨天不在,要不然可以见到她。她问完话以后,有没有在这里逗留?”

“有,她没有马上走,要不是佣人来告诉我有客人来访,她逗留的时间恐怕会更久一点,那个客人是来问我男爵什么时候到家。她等客人走后,马上告诉我她要走了,还希望我不要告诉男爵她来过。要我向我的主人撒谎,你说是不是很叫我为难?”

这就奇怪了,柏西尔男爵在凌雾堡明明告诉我们,他和葛太太的关系有多好多好。既然那么好,她又为什么要瞒着他?

“或许她不愿意男爵操心。她有没有谈到她女儿的事?”

“没有。倒是问了不少有关男爵的情况,问他的新婚夫人是谁,问他们上哪儿去度蜜月?新婚夫人是不是很漂亮、温柔等等。最后她告诉我,她对女儿已经死心了。”

小狗死了。

2

六月十五日

因他们的抵达而引起的骚动渐渐平静。萝娜已经回来两天了。

当你和家人或是最好的朋友分开后,一个出国,一个留在家里。两个人再次见面,难免有点生涩,一个带回外面世界的新鲜、刺激,一个则一成不变依然故我。两个人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打破这份隔阂。

她发现我没变,我发现她变了。

不论是外表或个性,她都变了。至少我认为她比以前丑了,不了解她的人恐怕会说她比以前气色更红润,体态比以前更健美。可是当我看到她时,我就发现她已不是从前弱不禁风的纤柔可人的费小姐,她已变成柏西尔夫人了。从前她是那么的娇柔、细嫩,她的妩媚是无法形容的。如今这份气质似乎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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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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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点改变就是她的态度,这点我倒是心里有所准备,由她的信中,我已窥知一二。当我开口问及她的婚姻快乐与否时,她用手捂住了我的口。

“玛丽,只要我们不谈这个问题,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会比较好过一点,如果我们对这桩婚事认命了,接受它,那我们也会比较快乐一点。为了我,为了我的丈夫,为了你,我们就认命吧!我既然把你请来,我就必须使你快乐,对不对?”说完她突然拍手大叫:“好哇!你把那个旧书架也搬来了,还有那把伞从凌雾堡搬来真好!我也要把爸爸的照片挂在这里,还有一些小玩意都弄来,我们俩就可在这小天地里重温旧梦。”说完她坐到我腿边的小凳子上继续道:“玛丽,答应我永不嫁人,答应我不要离开我……或许我是自私了点,可是,你看你,一个人多好!除非……除非你能找到一个比我强的人。”她使劲地抓着我的手。“最近有没有常写信?有没有收到一些回信?”她语气突然降低。我当然知道她这句话的意思。

“他有没有来信?”萝娜看着自己的手指,竟然开门见山地问我。“他现在是不是很快乐?工作辛不辛苦?他是不是已经忘记我了?”

她不该问这些问题的,她不该忘了自己的誓言。可是,人总是有脆弱的时候,有几个女人能真正地把心爱的人忘了?小说中或许有,可是经验才是真正的答案。

这个我没有劝她什么,或许是因为如果我是她,我也会问同样的问题,我很感激她的坦白,可是,我又能做什么呢?我只有告诉她,最近没收到他的信,说完以后,马上把话题岔开。

现在让我再谈谈同她一块回来的人。我首先注意到她的丈夫,经我多方面观察,并没有改善原先的印象。他回来以后,似乎被一些烦恼纠缠。他比以前瘦了,咳嗽的毛病也更为加重。态度方面,对我比以前粗鲁多了。他回来的那天晚上,看到我表现得并不热情,只冷冷地伸出手对我说:“贺小姐,你好,欢迎你来黑水园。”好像我是个多余的角色,说完就走了。

当你跟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你会很快发现他许多不为人知的毛病——柏西尔有洁癖。如果我从图书室拿本书,忘了放回去,他会跟着我,亲自把书放回架上。他常常暴跳如雷地捡拾掉在地毬上的花瓣。

他们抵达的那天晚上,仆人们随着我前去迎接。男爵一见到管家,马上问她有没有人来过?管家告诉他有个人曾来询问他们的归期,他立刻反问那个人的姓名,管家说不知道,问她访客是做什么的,她也不知道,反正是一问三不知,柏西尔气得直跺脚,谁也不理地就径自回房。我奇怪他为什么会为了这点小事,气成那个样子?在我还没法确定这秘密之前,我不愿妄加批评,现在还是让他休息一会,先谈谈另外两位客人——范斯克伯爵和夫人。先说范夫人。

萝娜说的没错,我真的不认识她了。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在婚后变得像范夫人那么多。当她还是小姐的时候——三十七岁以前,她总是天南海北无话不说。可是现在身为范夫人——四十三岁,她却变得沉默寡言,可以坐在那几个钟头不说话。她戴顶黑帽子,穿着打扮一反常态,如果是从前,她一定会笑死自己身上的衣服。她经常静悄悄地坐在墙角,那双干瘪的手,不是在做女红就是替他先生卷烟丝。经我仔细观察,我发现只要范斯克和女士讲话,包括女仆在内,她马上就会报以嫉妒的眼光,除此之外,她就一成不变地坐在角落,像座石膏像一样。

老实说她这种改变,是变好了,变得文静些。不过,这仅限于她的外表,内在到底改变了多少,就很难说了。我总是觉得在她文静的外表下,深藏着一份危机,或许我又猜错了。

这位改变费艾诺小姐的魔术师是谁?范斯克伯爵?他又是个怎么样的人?

一句话,他是个驯兽师。如果他娶了只母老虎,他一定会把它驯得服服帖帖。如果他娶的是我,那我一定也毫无疑问地像他太太一样——乖乖地卷烟丝。

我在这简直不敢承认,他吸引了我,我对他很有兴趣,不能克制地有点喜欢他了。

我不知道,他的魔力究竟在哪儿,能使得我在短短的两天内对他印象如此良好。范斯克伯爵有许多缺点:他的长相、嗜好、幽默感。如果换成别人,我一定会大肆批评,无法忍受,可是为什么这些缺点在他身上,我就视若无睹了呢?譬如说,他的身材肥胖,以前我是最恨胖子的。

或许是他的面部表情慑住了我。范斯克长得有点像拿破仑,从他的脸上你不难察觉出一丝军人沉着坚毅的气魄,尤其是那双眼睛,深不可测,不时射出冷峻的光芒,让人难以抗拒。他那口流利的英语,说得真叫我佩服。还有,他和女士们谈话时,总是聚精会神,面露微笑。虽然他看起来很坚强,不过昨晚我逮着了他一个毛病——当柏西尔狠狠地打着他那条小狗时,伯爵竟然在一旁吓得发抖。这件事情使我想到了他的另一个特点——喜欢小动物。他把大部分的小动物都留在意大利,这回只带来一只大鹦鹉,一对金丝雀,还有几只小白鼠。

这位喜欢小动物的伯爵,还是位博学多识的发明家和化学家呢!柏西尔说他曾发明使尸体硬化的方法,这方法能使尸体像大理石般地僵硬。

范斯克是个圆滑机智的人物,他尽量避免和黑水园的人起任何冲突。他已经感觉出萝娜不喜欢他,当他知道萝娜喜欢鲜花后,便经常送她一束束的鲜花,不过在河东狮吼以前,他也会很聪明地送他太太一束一模一样的。只要有人在场,他对太太总是必恭必敬,经常管她叫“天使”,每当她为他卷好烟丝时,伯爵总是报以一吻。

对我嘛,他又是另外一套,他抓住了我的弱点,攻击我心灵的空白处,经常把我当个男士一般,和我认真地探讨一些问题。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不出他的阿谀奉承,可是一离开他,我才清醒自责,不该沉醉于他的花言巧语中。

我不得不向柏西尔打听他的来头。可是男爵似乎对他也知之不多,他们几年前在罗马相识,当时情况惊险,我已在前头提过。好像自从那次遇劫事件以后,范斯克就再也没回意大利了,总是在日内瓦、巴黎、伦敦一带旅行。我怀疑他是不是因为政治因素而被放逐海外。不过他给我的印象倒是非常爱国,一来就问我知不知道伦敦附近有没有意大利居民。由他的信件中,我发现他在欧洲有许多的朋友。今早在餐桌他的位置上,摆了一封信,信上还盖着官印,难道他还和国内的政府官员来往?他到底是不是被放逐了?

我发现不只是我,连柏西尔也不敢轻易得罪他。搞不清自己到底是怕他还是喜欢他。

六月十六日

一位陌生人的来访,搅乱了一天的平静。

中午,我们正在用餐,仆人进来传话:“男爵,莫曼先生刚刚抵达,他想立刻见你。”

男爵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显得有点吃惊。

“莫曼先生?”他自语道,好像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伦敦的莫曼先生。”

“他现在在哪儿?”

“在图书室。”

男爵听完匆匆离座,没和我们任何人打招呼。

“莫曼先生是谁?”萝娜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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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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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一样不知道。”

伯爵吃完甜点,走到旁边一面逗他的鹦鹉一面对我们说:“莫曼先生是男爵的法律顾问。”

男爵的法律顾问?如果是他的当事人请他来,那就不稀奇;可是他自己前来,事态必定不寻常。萝娜和我在餐厅坐了一刻钟,想不透到底是怎么回事。等了半天,还不见柏西尔回来,我们就开始离座。

范斯克在一旁喂着那只大鸟,见我们离座,马上殷勤地替我们开门,

范夫人先走,然后是萝娜,我是最后一个,他朝我打了个怪异的手势,然后轻轻地对我说:“没错!”好像我问他什么问题似的!他的口气就像是说:“贺小姐,你心里猜的没错,有事发生啦!”我正要答话,可是那只老鹦鹉的翅膀扇个不停,我只好把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在楼梯口追上萝娜,她和我一样,觉得事态有点不妙。

3

六月十六日

今晚上床前,我还有些话要说。

柏西尔男爵离开餐厅会见莫曼两个小时后,我从房内出来,打算到院子去散步。刚下楼,就看到图书室的门开了,两位男士走了出来,为了不打扰他们,我就站在原地不动。男爵和莫律师的交谈,虽然非常小声,可是依然清晰地传入了我的耳中。

“放轻松点,男爵,”是莫曼的声音。“全要看您夫人的了。您也知道,夫人要当着证人的面签字——为了谨慎起见,最好是找两位证人。签完字她还要当众宣称‘我的行为出于自愿’,如果你能使她在一个礼拜内签好,那么你的危机将会迎刃而解,否则的话——”

“什么叫否则的话!”柏西尔生气地说。“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你放心好了!”

“我当然希望一切顺利啦!可是干我们这行的,总是考虑到事情的两面,万一她不肯签字,那我可以设法要对方宽限一下,接受你的三个月期票,可是期票到期以后,你有没有把握弄得到钱?”

“他妈的期票!我的钱只有一个来源,因此,我可以告诉你,没问题!”

“那最好。我还要赶火车,一有消息,随时跟我联络,还有——别忘了我提醒你的事!”

“不会忘的,马车就在门口等着,车夫会把你送到车站。好了,再见了。”送走莫曼,男爵径自回到图书室。

虽然是短短的一段话,可够我想的了。反正柏西尔出事了,而这件事必须靠萝娜才能解决。我马上把这消息告诉萝娜。

出乎我意料的,她听完竟然没有反应。显然她比我了解她的丈夫。

“管家告诉我们有个陌生人来过的时候,我就知道情况不妙。”

“那个陌生人是谁?”

“柏西尔的债权人。莫曼就是因为他才来的。”

“到底是什么债?你清不清楚?”

“我不大清楚。”

“萝娜你千万别乱签字,听到没有?一定要看清楚内容再说!”

“当然不乱签。为了你我的快乐,我可以帮他点忙,可是我不会莽莽撞撞地做出一些令我后悔的事。现在先别谈了,我们到外面走走如何?”

我们在树林里和范斯克不期而遇,他在草坪上来来回回地踱着方步,戴着顶草帽,帽上还有个紫色的蝴蝶结,浅蓝色的衬衫,配着一条淡黄的长裤,他的穿着一向很讲究。当时这位伯爵口里哼着《赛维尔的理发师》中费加罗的那首名歌,看到我们,他深深地鞠了个躬。

当我们远远离开他以后,我对萝娜说:“我跟你打赌,这家伙一定知道男爵的经济窘况。”

“你怎么知道?”

“他怎么知道莫曼是柏西尔的法律顾问?还有,中午走出餐厅时,我根本没问他,他就告诉我说,没错,有事要发生,他知道的比你我都多。”

“就算他全都知道,也不要问他,我们不可以随便相信他。”

“你好像不大喜欢他,为什么?”

“其实也没什么。相反的,他对我一直很好,尤其是在旅行的时候,有好几次男爵对我发脾气,都是他在一旁打圆场,把他压了下来。我不喜欢他,或许是妒嫉他对我丈夫比我有办法,或许每次他出来打圆场时都伤了我的自尊心。反正,我不喜欢他就是了。”

晚上没什么特别好写的。和范斯克伯爵玩了几盘西洋棋,然后就回房休息了。

六月十七日

多事的一天。

吃早饭的时候,柏西尔一句话也没说,我满脑子昨天的事。一个钟头以后,他跑到休息室找我们,先问我们范斯克在不在,然后有点紧张地说:“我——我是想请伯爵和他的夫人到图书室来,我们有点正事要办。萝娜,你也来——你们是刚由外边进来,还是正准备出去?”

“我们正准备到湖边走走。”萝娜答道。“不过,如果你有事……”

“不——我的事可以等到吃完中饭再说。到湖边走走?好啊!我也加入你们的行列。”

伯爵手提着小笼子,里面是他的宝贝老鼠。他的夫人手上则拎着个绣花烟袋。我们一行浩浩荡荡,朝湖边出发了。

走了没几步,柏西尔的老毛病又犯了——离队独行。他一路上砍着树枝,我知道他有收集手杖的嗜好,他的房内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手杖,被他用过一次的就不再受宠。当大伙抵达船屋时,他又出现了。

我们每个人找了个地方坐下,柏西尔站在一旁,一面修剪他的手杖,一面说道:“有人说这儿的风景如画,可是我觉得它是地产上的一个败笔。在我祖父的时代,湖水曾经涨到这儿,你看现在到处都是泥沼,我真希望我有能力把它们通通吸干。我的财产管理人曾说,这个湖是受了诅咒,就像死海一样,范斯克,你觉不觉得这是个谋杀人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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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答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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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西尔,你怎么这么笨?这湖的水这么浅,怎么可能藏得了尸体?如果我要杀人,我才不到这儿呢!”

“我的意思是,这儿景色凄凉,又偏僻,唉!知音难觅,如果你根本不想去找话中的意思,我也懒得解释了。”

“如果一个傻瓜要找地方杀人的话,他就会找上这儿。聪明的杀人犯是不会上这儿来的。”

萝娜摆出对范斯克一贯的态度,不友善地瞄他一眼,伯爵忙着玩弄手中的老鼠,没注意到。

“我不喜欢你们把湖和谋杀扯在一块,伯爵不该把杀人犯分成智愚两类,你们听过有句成语——聪明人畏惧罪恶吧?”

“夫人,您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我也常在书上看到这句话。”他一面说一面逗着笼中的小东西。

“要否定一句话是很容易的,伯爵,你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杀人犯是智者?”

伯爵耸了耸肩,很友善地对着萝娜微笑。

“不错!愚人做的案子一定会被发现,智者做的案子是不会被发现的。因此,我能举出的例子,都不是智者做的事。贺小姐,你说她这回是不是将了我的军了?”

“萝娜,说得好!”柏西尔的口吻有点轻蔑。“告诉他另一句成语——冤有头,债有主。”

“我相信这句话。”萝娜在一旁小声地答道。

只听见男爵在一旁莫名其妙地大声狂笑,笑声震惊了在场的人。

“我也相信!”我脱口而出,想替萝娜解围。没想到又莫名其妙地惹了男爵,他马上收起笑容,握着手杖,使劲地抽打地上的沙子,然后走开了。

“他真可怜,”范斯克笑嘻嘻地望着他的背影说道。“谁叫他是英国人,脾气当然坏啦。不过,贺小姐、男爵夫人,你们真的相信冤有头债有主这句话啊?太太,你觉得呢?”

范斯克夫人似乎是在怄气,竟然答道:“我等着你的指教!在有知识的人面前,我还是少开口的好。”

“说真格的,做坏事真的会被发现吗?柏夫人,请你去问问城里的验尸官,问他们这句话的真实性。贺小姐,你也不妨去问问人寿保险公司的职员。还有,看看近日的新闻,对照一下,是否每一件谋杀案都破案了?聪明的杀人犯都能脱身,只有那些笨的才被逮着。”

“对极了!”也不知道柏西尔在什么时候回来了。

“或许你说的都是实话,不过,我不懂伯爵为什么一直强调这些,男爵又为什么在一旁鼓掌叫好?”

“你听到了没有?范斯克?她们不爱听这些——她们爱听道德一点的东西!”

“道德?那我还是请女士们发言好了,她们比较懂。”

“你们听到没?”柏西尔说。

“真的,我是这个世上的公民,我这辈子遇到过许多不同的道德标准,中国人有中国人的道德标准,英国人又有他们自己的一套,在这边是对的,在那边不见得对!”

“慢着,英国的道德标准是无可置疑的,最起码我们不像中国的皇帝有时滥杀无辜。”

“玛丽,话是不错。”范斯克答道。

“请你让伯爵说完好不好?”范夫人在一旁冷冷地开了金口。“伯爵讲话都是有道理的。”

“来——先吃块糖,”说完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巧克力糖分给大家。“贺小姐说得不错,英国人或许对中国人的所作所为不满,因为他只管挑剔别人眼中的刺,而忽视了自己眼中的梁木。贺小姐,英国社会也充满罪恶,任何国家都有。有时候好朋友往往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一……二……三……四……咦?一、二、三、四,怎么少了一只老鼠?”他越数声音越大。“那只最小的不见了!”

这么大一个人竟然为了一只老鼠的失踪大惊小怪,我和萝娜都忍不住扑哧一笑。范夫人马上站起来,挪了个位置让他丈夫蹲下找老鼠。结果发现它躲在我们的凳子下面,伯爵爬在地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抓到了。他正要起身,突然又停住,凝视着地板。

“柏西尔!快来看。”

“怎么回事?大惊小怪的!”

“你看这地上,有没什么异样?”

“我只看到一堆沙和一块脏东西。”

“那是血迹!”范斯克握着小老鼠,双手发抖地说道。

萝娜一听到血迹,脸上立刻现出一丝恐惧。

“别胡说了!这是一只迷了路的小狗的血。”

大伙的目光马上转向了我。

“你怎么知道?”柏西尔首先问。

“我是在你们回来那天,在这儿发现的,它迷了路,被你们的管理员开枪射死的。”

“谁家的狗?是不是我们自己的狗?”柏西尔继续问道。

“你有没有想办法救它?”这回是萝娜在问。

“当然有,女管家和我都尽了最大的努力想救活这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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