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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的悬崖
残月
那些茂密的树叶挡住了星斗,从一个树杈当中可以看见残月。几日来,它越来越细,越弯,但依旧孤寂地挂在东南方向的天空上,就像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在黑板上写歪了的“C”。不知为什么,从昨天起它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听不见任何可以称之为声音的响动。没有了噪杂的人声,无论是尖厉的吵闹或温柔的细语;更没有了噪音,听不见小区对面工地上那些吨位很大的卡车隆隆地自栅栏外面驶过,也听不见从机场刚刚起飞的飞机所产生的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呼啸。
照说我应该听见风声。的确,我感到了风,一些飞扬的细碎沙粒正不断地攻击着我的脸和手臂,可我没有听见,什么也没听见。暗暗的长夜,没有鸟儿的啼鸣,秋虫的呢喃,万籁俱静。
黄昏的时候我曾再一次朝市区望去,东边两座缓缓的山坡当中刚好露出它来,不知道那里跟这儿有多远。经过一次次测算,我认为约在15至20公里之间,直线距离应该是三分之二,可能更近,或许只有一半。暮色中,它的上空显示出更加浓重的灰色。那一刻我曾经突发奇想,假如某一座大厦的楼顶支着一只倍数极大的望远镜,恰巧有人正用它观察西方这座山,没准儿就会发现我。那里微弱地闪着一片萤火虫般的光亮,就像落在地上的银河,遥远而渺茫。漆黑的四周只有我自己,以及一棵粗壮结实挂满野酸枣儿的老树,这便是我的世界。
我在寒冷中不停地回忆,但却越来越糊涂,原本那些很清楚的事开始变得不明白了──怎么我就生出杀人的念头,而且同时要杀两个女人,具体又是怎么计划怎么付诸实施的,忽然间,脑海里一片空白。好在,这种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我就把一切都回忆了起来。
上个星期六,确切地说是五天以前,我把莲子和林黛带到了这座山上。此时,我再一次意识到,因为我所精心策划的谋杀计划,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两个女人了。
对我而言,所有的事都是那么离谱儿,都是那么不可思议。比如那场车祸,前天,我整整花了一个晚上也想不通,为什么当初狠狠地被林黛的保时捷撞倒,我的胳膊腿儿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小肠却破了一个大约八毫米的小口子。当然,我那会儿根本不知道,只是疼得脸一阵阵发绿,不停地冒白毛儿汗,在CT和核磁共振都没有结果后,不得不龇牙咧嘴地在一份看也没看的声明上签字,接受剖腹探查。
按那位姓周的大夫的说法儿,这个要命的小口子是被我衬衣上第三个纽扣硌的。手术后的第二天下午,那小个子站在外三科病房一扇阳光灿烂的窗户跟前这么告诉我。当时,他的脸处在逆光之下,秃顶上松软毛茸的头发闪着金光,脸颊两旁各有一只因透了光而发红的耳朵。那家伙和我一样喜欢汽车,尤其喜欢跑车,不管法拉利美洲虎还是麦克拉伦,哪一款都背得滚瓜烂熟,他其实并没有真的见过保时捷,可还是知道那车的发动机在后面,前鼻子很低,不可能直接撞到我的小肚子。
“你一定是被铲了起来,”那小个子说,“连同你的自行车,而后再摔下来落在什么凸起的地方。”他分析,十有八九是我的车座子。周大夫很有想象力,并善于严谨的推理,坚持认为除了那玩意儿,没别的什么东西能使我受到如此的伤害。
当时的我还没有想到自己日后会精心策划这场谋杀,那一瞬间还曾为那家伙错误地选择了当医生,使中国少了一个精明的侦探而遗憾。不过,幸亏如此,显而易见这位还是应该当大夫,倒不是说一旦他当了侦探我就一定会撞到他手里,我只不过是想告诉你──如果不是他坚持在我肚子上拉一刀,真不知我后来会怎么样,闹不好,根本没有什么后来了。
关于离谱儿,还远不止这些。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我骑着车飞快地从胡同里拐出来冲到林黛眼前时,那工夫儿那么短,连一秒钟都没有,坐在我后面的莲子是怎么跳下去的?反应怎么那么快?打着伞的她怎么能那么利落?
还有林黛,她后来竟然说──尽管我弯腰勾背地坐在湿漉漉的马路上,脸上贴着一块黑泥,鞋还丢了一只,可她一下子就爱上了我。而她在细雨蒙蒙之中把脏了吧唧的我扶上她的高级跑车,拉着我朝海淀医院飞驰时,居然会认定我就是她苦苦寻觅的男人。
当时莲子没有陪我一同前往,我至今深信她对此充满了悔恨。但她当时的确情有可原,实在是出于无奈,一方面是林黛的保时捷只有两个座位,更主要的是她急着去坐300路,如果不能在35分钟之内赶到赵公口,登上7点钟开往廊坊的长途汽车,她的老板一定十分不快。
为了自己的饭碗,加之推测我并没有什么大碍,莲子咬着牙把我扔给了林黛。一周后她出差归来,提着一小口袋香河麻糖风尘仆仆地赶到医院,结果看见林黛亲昵地坐在我的身边。站在病房门口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死人般的灰色。
当然了,那会儿的我刚刚拆线,况且是在医院里,不可能真跟林黛干点儿什么,不过莲子依旧有她的道理。可不──即使不知道林黛是个百万富婆儿,光是她那裸露的丰满而白皙的大腿和薄如蝉翼的粉红色短衫,便足以让所有的女人妒火万丈,更不要说林黛的美貌──虽然往上捯五代都没有外国血统,甚至包括她姥姥的祖先,可不知为什么,林黛就生得像一个漂亮的欧亚混血儿。就算你是个人人夸讲的好看女孩儿,林黛也会让你自叹弗如,何况莲子。莲子实在平庸,眼睛、嘴、鼻子乃至胸、腰、臀,总之从头到脚哪儿哪儿都是一般般,没一处可以指责却也没一处可以称赞的地方。
当莲子奔过来时,两只眼瞪得黑眼珠儿上下露出了白眼珠儿。我那时紧张到了极点,以为她会扑过来抓起林黛直接扔出窗外,倘若不是这样,她起码也要破口大骂:“你这个骚货!世界上难道还有比你更无耻更下流的女人吗?”好在只是一场虚惊,这些事儿都没有发生,怒火中烧的莲子相当克制,不过是把自己尖尖的手指放在了林黛的鼻子上,大声地命令她离开。
这当然也够瞧的,病房里当时简直是一片寂静,连病号带家属全都瞠目结舌,一个个连气儿都不敢喘,包括一条腿被高高吊起,脖子上安着复杂支架的那个脾气最大的家伙。
我真的很钦佩林黛,在满屋子人的注视下表现得那么镇定那么从容,走到屋子当中时,竟然还能像个模特儿似的优雅地转过身,给了我一个甜蜜的微笑。
林黛的出现彻底搅乱了我的生活。在此之前,日子说不上有多快活,却完全称得上安宁。差不多两年了,我一直和莲子平静地住在双榆树九号楼那套只有44个平方的两居室。要说起来,以我高大的身材和英俊的容貌,不可能屈尊就驾于莲子,与她这样寻常的女人结伴生活实在委屈了我。
这完全是事出有因。首先,从初二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俩一直同班,而且有8个学期同桌,后来又一起去了“海跑”(“海”就是海淀大学,“跑”就是走读的意思)吃力地啃下了大专文凭。那一年,恰好我当兵的爹妈双双被调到了陕西的一个导弹基地,于是我便在莲子一遍遍耐心的动员之下搬到了她那儿,她说一来她一个人住两间房子太浪费,二来我的公司就在马路斜对面,走过去不过5分钟,何苦每日在西山与中关村漫长拥堵的路上奔波呢?
现在想起来,莲子的确工于心计,而我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傻帽儿,当初听到她的建议时,我只是觉着她说的这两点很实际,没有过多地考虑就抱着电脑和铺盖搬了去。可谁又能料到──仅仅半个月之后她便会偷袭我──她居然打开浴室的门一丝不挂地跟我要浴巾。
当然了,这也怪我,我怎么就那么……不不,我实在是情有可原,那些天我着实郁闷,刚刚住下没几天,便被新来的经理炒了鱿鱼。唉,总之……我那一刻没有去她房间拿浴巾,却像一个梦游者一般痴呆呆地走过去,伸开双臂和胸膛裹住了莲子赤裸的身体,在一个处女的阵阵呻吟之中失去了童真。
从此,我和莲子便真正地同居了。我其实并不想这样,那天晚上一夜都没合眼,我这辈子从没有那么难过那么后悔过,我一直企图推醒莲子向她道歉,并告诉她天一亮我就搬走。可谁曾想———当太阳升起时,我却被一阵令人窒息的吻堵住了嘴,跟着,她便再一次把柔软而炽热的酮体覆盖在我的身上。
最初的一个月我真的是痛苦万分。一切发生得太快,让我好一通儿不明白,我不明白怎么我就丢掉了工作,怎么我就委身了莲子。在我的心中,我其实还拥有另一个女孩儿,可是我却让自己陷进莲子的泥潭──意识到将失去那个永远梳着两只辫子的姑娘,我一把揪下来后脑勺上的一撮头发。
那个女孩儿叫小茜,也是“海跑”的。低我和莲子两届,在中文系选修古代汉语。小茜说话非常好听,嗓音别提有多甜了,如果你听见她背诵李清照的《一翦梅》,我保证你当即便会被她倾倒。小茜人长得也好看,一个漂亮干净的大脑门儿,两只黑黢黢的大眼睛。小茜不单人长得好,而且才华出众,写了一手漂亮的小楷,看见她抄录的《长恨歌》,我还以为是印出来的。她的文章更让人赞叹,曾有一篇散文刊登在《北京文学》上。我一直迷恋着这个女孩儿,每次在去饭厅的路上与她相遇,心都蹦到嗓子眼儿。那个夏天,我满脑子都是她,不管是坐在教室里还是挤在346路汽车上。一个下午,苦苦等待了将近三个钟头,我终于成功地与她“邂逅”在北图高高的台阶下。
紫竹院
“嗨!”那天,飞快地把车骑到小茜面前,我猛地捏住闸,猝不及防地跟她打着招呼。虽然十分愿意像一个古代骑士叩见公主那般翻身落马,再跪下一条腿向她致敬,但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实际上,我连车都没下,只是像大多数毛头小子一样用一只脚支撑着平衡,就那么跟小茜说话。我还故作诧异,好像真的是偶然碰见了她。
“你怎么……会在这儿?”
认出我后,吃了一惊的小茜冲我点了点头,脸色微红地告诉我她刚刚从北图出来,并且认认真真地说──每个星期,她都要抽空来北图看看书。跟着,她反问起我。于是我便指了指一旁的紫竹院,回答她我要去散步,并且也像她那样认认真真地说我常常去紫竹院散散步,我还煞有介事地解释──公园里新鲜而又湿润的空气有助于思考。
“怎么样,一起进去走走吧!”
我就这样邀请小茜,说话时徒劳地抑制着局促的呼吸和加快了的心跳,尽力使脸上的神态趋于自然。以我事先的猜测,十有八九小茜不会答应,实际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小茜看了看表,微笑着摇了摇头,说还要回家复习功课,跟着就冲我摆了摆手。危急关头,我忽然急中生智,跟她提起头天晚上电视里的一则新闻。
“上个月飞来的那两只大雁刚刚孵出一窝儿小雁,不想去看看吗?”
这下儿,小茜动摇了,显然被那些毛茸茸的小家伙儿所诱惑。她转过身,犹疑片刻便点了头,随我一同进了紫竹院。
那一刻,公园里微风习习,春水荡漾,夕阳挂在西三环边两座高高的塔楼中间,湖面上波光粼粼,岸边一座座葱郁的小山丘旁的小路格外谧静。我和小茜时而热烈交谈,时而沉默不语。在那个短暂而又美妙的傍晚,我度过了这辈子所度过的最幸福的时光。
照说这是个不错的开始,可跟着我就犯了个错误──我把与小茜的约会告诉了莲子。一天,下了自习课之后莲子叫住了我,先咨询了一些关于“dos”和“excel”的具体问题,跟着便关心地问我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我说过,我是个傻帽儿,根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便和莲子谈起了这件事。
“嗨,我……恋爱了。”坐在课桌上,我摇晃着两条腿对莲子说。
“啊?”莲子大吃一惊,“你说什么?”
“我说……我恋爱了。”
“哦……哦,这是真的?可是……”
莲子随即就语无伦次。不过,听说我只与小茜见了一面,而且除了李清照李煜苏东坡欧阳修我们并没有说别的,她很快镇定下来,脸上恢复了血色儿后便诚恳地祝福我成功,还说要帮我,问清了究竟谁是小茜,当即表示要替我去探探虚实。
莲子真的那么做了,星期四中午篮球比赛,正当我飞身扣篮,得分后双手摽住篮筐时,我一眼看见了她俩──在操场西头儿,莲子和小茜正站在那儿聊天儿。我好歹捱到了放学,正要打听究竟,不想莲子却被几个女生簇拥着离去。第二天一见面儿,我便迫不及待地向莲子询问结果,一时,她显得有些难过,犹犹豫豫地说拿不准是不是应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
“真不知道该怎么讲……我不想让你伤心……可是……”
从莲子吞吞吐吐的叙述里我渐渐地了解到,尽管看了小雁之后小茜又陪我沿着湖边的小路整整转了一圈儿,而且还仔仔细细地给我讲了一通儿“唐宋八大家”,可小茜对我并无太多的好感,“别的……倒没提什么,”说话时莲子靠在了黑板上,“只不过与她那位在同济大学哲学系读博士的男朋友相比,觉着你略显粗俗……”
我很轻易就上了当。我感到受了伤害,男人的自尊一下子冒了出来──妈的!同济大学?哲学系?内心之中的爱恋与嫉妒顿时混到一起变成了憎恨,再与小茜相遇时,忽然就觉着她哪儿哪儿都不顺眼了,无论是她那漂亮干净的大脑门儿还是她那黑黢黢的大眼睛,连她那甜甜的嗓音都透着虚伪。可不!既然你已经有了可恶的哲学博士,又觉着我粗俗,何必还要几次站在校门口等我过去,跟我说话呢?
当然了,我后来得到了答案。只是太晚。带着莲子和林黛爬上这座山之前的十天左右,我在海龙大厦对面的加油站看见了小茜。当时,她刚刚买的红色“派利奥”恰好停在我的“陆地巡洋舰”后面。虽说她拒绝了我一同去“好伦哥”吃晚饭的建议,可还是在马路边上和我聊了起来。我们从黄昏聊到天黑,这一次,她没有再和我谈她的古典文学,都是一些家长里短,想起什么就说什么,直到一个骑摩托车的警察闪着警灯出现。
我惊奇地得知,莲子和她一直有联系,不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出差去什么地方,每隔一段日子莲子总要跟她通通话,向她倾诉自己的苦恼。因而,小茜对我的情况无一不晓──知道我和莲子已经同居两年,知道林黛撞了我的故事,知道那段日子我、莲子以及林黛之间的三足鼎立;知道目前莲子和林黛正住在一起;还知道我因此搬到了我表姐夫的茶馆;甚至还知道我们三个相处得不错,以至于某个星期六,竟然一起去了西四红楼看电影。
“在我看来……你恐怕有点儿麻烦,不少问题都需要解决……”小茜最后说。
“是吗?你具体……指的是什么?”虽然她说得很明确,可我还是这么问道。
“很难讲,我只是觉得……”
那一刻她双手交肩,亚麻色毛衣衬托着的好看脸蛋儿,她似乎显得成熟了许多。现在想起来,虽然小茜没有把话说完,但却意味深长,或许她已经意识到在我与莲子和林黛之间,存在着某种危险。可那一刻我并没有留意,即使正面临有生以来最重大的选择,却仍旧有心思关注她的新发型──她没有继续梳着那让我痴迷的两条小辫儿,而是烫了头,肩上曲曲卷卷地撒落着一个个黑色的发卷儿。这曾使我产生了瞬间的失望,但很快便又接受了,甚至觉着她比从前更美──她的眼睛还是那么迷人,与她的目光相遇时我再一次感到一阵窒息,不得不赶紧把目光转向塞满汽车的街上。
“还能……再见面吗?”我嗫嚅着问,腼腆之态俨然如一个纯洁如玉、对异性毫无知晓的童男子,而不是一个早已性经验丰富并同时拥有两个女人的老手。但小茜显然清楚这一点。
“算了吧,”她望着马路对面的一块广告牌子说,“你已经够忙的了……”
到了这会儿,除了道别,我不应该再谈什么了。可我实在不甘心就这么分手,凝视着一棵从马路牙子上冒出的小草,忽然想起了什么,于是询问起小茜的那位博士男朋友。不想她却一脸茫然──
“同济大学?哲学系?”
其实,早在十八个月之前我已经知道莲子骗了我。那天她刚从开封回来,虽然桌子上摆着她爱吃的辣子鸡丁,可只往嘴里送进一粒花生米便丢下了筷子,不知道为什么事心不在焉。晚上,她在被窝儿里想起了小茜,不放心地问我是不是“肯定”再没有与小茜单独会过面。
我在相距不过三寸的距离凝视着莲子的眼睛,就在准备开口时,她忽然有些不自在,慌乱地移开了目光。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真的觉出什么,只是猜测,或许小茜没有说过那些关于我如何“粗俗”的话,而没想到压根儿就没什么同济大学哲学系的博士。尽管如此,当时杀了莲子的念头在我心中一闪。
这是我第一次想到要杀人,不过这个念头只在脑海里停留了一瞬间,并没有意识到我最终一定会付诸行动,也不知道一年半后会巧遇小茜,更不能预料到Q·华盛顿的出现和后来发生的那些事,自然,也就不知道我后来竟然会作出把林黛和莲子一起杀掉的决定。
除了被枪毙,还能有别的结局吗?
今天早上,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表姐夫。我坚持认为──我之所以如此,或多或少是受了我表姐夫的影响。起码跟他不无关系。表姐夫今年47,整整大我20岁。因为表姐早早仙逝,他和与我同龄但却替代了表姐的杨三妹是我北京的惟一亲戚。
表姐死后,表姐夫跑到银行,把她的一张六位数的存款单取出来开了一间满屋子硬木家具的茶社。虽然惨淡的生意和高昂的房租令表姐夫时不时就满嘴燎泡,但焦头烂额的他却也另有所得──他把从苏州弄来弹琵琶的杨三妹搞上了手。那一位说不上有多漂亮,且身材瘦小,唯独纤细的腰身之上出人意料地生着两只每每让我胡思乱想的大乳房。
当然了,我不想招惹表姐夫生气,只要他在场,跟我的后表姐说话时绝不敢造次地往她身上乱看,多半会强迫自己注视墙上一幅画儿,或者朝条案上那只民国年间制造的青花大瓷瓶望去。
这绝非过于谨慎,我真的认为有必要。有天一个南方小子到茶社找来了,说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可杨三妹听得懂,说是她男朋友。两人在门外还没咕哝多一会儿,表姐夫嗖地一下便从跨下的太师椅上站了起来,也不知从哪儿就抽出一把雪亮的宝剑挥舞着冲了出去。
表姐夫后来主动跟我提起这件事,说多亏那伙计识时务,且400米跑的速度相当惊人,但凡慢一点儿,他的胸口或者小肚子说不定就要多一个窟窿。表姐夫承认,其实那伙计并无过错,而自己却“多多少少”有些不道德并不择手段。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干的,只是听说杨三妹坐上开往北京的火车时原本正准备结婚。表姐夫的观点是──在追逐幸福的道路上──尤其当幸福已经到手了的时刻,不管遇到什么障碍,都必须予以清除。
提起那天,表姐夫感慨自己过于莽撞,差点儿酿成大错。
“太冲动了,”他说,“光天化日持刀杀人,除了被枪毙,还能有别的结局吗?真他妈愚蠢透顶!可别跟我学,即使真要那么干也一定得动脑子……”
就这个话题,表姐夫说了许多,还讲了从他公安局一个朋友那儿听到的五六桩听起来并不复杂但却至今还“挂着”的案子。他说得非常认真,还很仔细,就好像知道我日后真的要杀人似的。
“……你看,”他说,“虽然现实中的人命案大都简单,并不像推理小说描写得那么玄虚,可依旧不是每一桩都能真相大白,有些永远是个谜……”
尽管他的观点并非有什么新意,随后提及的发生在美国的辛普森案件早在上学时就已经非常熟悉,但很多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我还是受到启发。
“关键是证据,”望着我,表姐夫作了最后的总结,“如果能确保把证据彻底地消灭干净,你完全可以逍遥法外……”
我承认,当意识到再也看不到莲子和林黛时,我的确非常后悔,并不由得埋怨起表姐夫来,总是毫无意义地问自己──如果没有那次谈话,我还会下此决心吗?我真的不知道。可不管怎么讲,到什么时候我也认为表姐夫还是很关心我的,而且十分高看,他坚持说──无论是电视里还是白颐路那些手机广告上的一个个当红歌星小子,哪个都没有我精神。
“全中国不敢讲,”他拍拍我的肩膀对杨三妹说,“全北京绝对可以保证……可着偌大的北京城,也找不到我表弟这么英俊这么清纯的小帅哥儿!”
表姐夫认定我应该找一个好女孩儿,否则实在可惜。为这个,一直反对我和莲子的来往,等听说了我居然搬到了她那儿,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那时他还不知道我早已经跟莲子睡了,还千叮咛万嘱咐地让我一定坚持“分室而居”的原则,千万与她保持距离。
“要知道,女人是很难缠的。”他说,“尤其是当一个丑女遇到一个美男子的时候,更何况你是那么软弱,又那么善良,宁肯自己吃亏也不愿意坑害别人……”
我不忍心让表姐夫过于失望,很长时间都没有告诉他实情,使得他对我已经有了林黛还迟迟不离开莲子困惑不已,几次坐在那张缺了一只抽屉、号称是晚清时期打制的小叶檀写字台后面听我翻来覆去的解释,也没能弄明白。
这并不怪他,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可我清楚,说来说去,一切都是我的良心在作怪。这也没办法,到现在,我也必须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说,莲子还是真心爱我的。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经历了一次次求职的失败,心灰意冷的我站在窗前流泪。恰好,莲子那一刻回来了,搂住我说不要紧,她愿意养我一辈子。这曾使我非常感动,也是后来把林黛给我的一笔笔钱全都如数交给她的原因。
说到林黛,表姐夫同样也觉着离谱儿。当我开着价值八十万的“陆地巡洋舰”拉着他和杨三妹来到林黛声称要送给我的别墅门前时,他的脸上浮现出一阵阵婴儿般的幼稚。
“妈的……”他喃喃地问杨三妹,“难道天上真能掉馅儿饼?”
的确,一切都离谱儿得那么不可思议。我当然知道一见钟情,可林黛还是让人难以置信。她后来说,看见我的一刹那她吓了一跳,不过不是担心我的伤势,而是因为我“酷似”一个她崇拜并深深爱慕的偶像──一个总是一上台就“哭泥稀哇”并自始至终叽里咕噜用日语演唱,但却是地道国产货的家伙。噢,那位不是一个人上台乱吼,属于一个名字怪异的“演唱组合”。
“你应该见过,在电视里,”林黛说,同时掰下一截甜腻腻的香蕉塞进了我的嘴里。“三个人,都是酷哥,除了贝司手的一条裤腿儿上有一溜儿红花儿,一水儿的黑衣。哇噻!那才叫帅呆了!尤其那个兼吹萨克斯的主唱,很有点儿麦克·伯顿的意思,也是一头长发,只不过不是黄的,也不打卷儿,直直地瀑布似的垂在后腰。其实他嗓子不怎么好,太沙哑了,可萨克斯吹得很棒,尤其是吹降E萨克斯时,我每每被那凄婉的旋律心碎!哦──还有他的舞蹈……不不,不是真的跳舞,只是边吹边舞,一开始我并不以为然,甚至还觉着他那种抱着萨克斯左右摇摆、弯着腰踢腿的动作有些滑稽,可后来就不行了,我后来痴迷他的舞蹈竟然胜过他的萨克斯,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总感到很悲怆,只要他在舞,不知不觉便一阵阵地热泪盈眶……”
当时,林黛还没有来得及在别墅的三楼上为我播放麦克·伯顿的MTV,我对那位一无所知,不知道这位先生虽然披着长发,却是个肌肉发达的家伙,还以为是个不男不女的同性恋(这是我的偏见,我总是认为头发留得过长,尤其是当郎到屁股肯定就是同性恋),故而听林黛这么说,着实吃了一惊──什么?我居然跟这么一个人“酷似”?顿时,刚刚吞进去的香蕉卡在了嗓子眼儿。
“不不,”林黛说我误会了,一边为我捶背一边告诉我,“尽管我为他痴迷,可那只局限于艺术领域,我并没有爱上他……”
我随后得知,她的心上人是另一位,那怪异演唱组合里弹吉它的第一主唱,那一位才跟我长得一样。“别担心,”林黛说,“他的头发一点儿也不长,就像一个很听妈妈话的高中生,只不过,他把头顶上的一绺染成了红色……”虽然只是在电视里见过那伙计,并且一句也听不懂那位唱的是什么,可林黛依旧被征服。
“……总之,他的一切都让我倾倒,最主要的是他的眼睛……尤其是他不经意中往左边一瞥或者往右边一瞥,那忧郁的神情,简直就让我透不过气来……”她就这样告诉我,说话时,脸蛋儿上弥漫着一种中了邪的迷幻之态。
林黛本来打算嫁给他,可那伙计实在太迷恋日本,他已经不满足光是站在中国的舞台上唱几句日本歌曲,干脆抛弃了假迈克·伯顿和那位一只裤腿儿上有红花的搭档入赘日本,娶了北海道一个脑门上绑着白布条的渔夫的女儿。
林黛是在网上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天晚上她可谓是悲痛欲绝,以至于都不敢一个人呆在家里──她实在担心──要是身边没有人阻拦她,说不定她就会因为无法自拔而在房梁上拴根绳子上吊。于是,她只好出门去一个人多的地方,结果,她跑到了三里屯一家酒吧,在那儿喝了一宿的兰姆酒,第二天一大早,便在绵绵细雨中撞倒了我。
的确,林黛和我的故事难以置信。若不是亲身卷入,我一定会认为这纯属天方夜谭。虽然我高大魁梧,生着一张令表姐夫赞不绝口的脸蛋儿,但我和林黛实在相距甚远,完完全全生活在两个世界。其实这一点还是莲子最先提醒我,当初把林黛赶出病房,就戳着我的脑门儿让我丢掉幻想。同时,这又是她没能真正意识到林黛对她会产生威胁的原因。
不过,即便一提林黛,莲子就嗤之以鼻,可她也忍不住对“那个该死的小富婆儿”的好奇心,某次曾问我──到底林黛那从瑞典引进零件制造推土机,再销往第三世界的山东老爹钱多到什么程度。
我没敢照实回答,没敢告诉她光是旅游的花费林黛一年就得几十万,除因怕热没有光顾坦桑尼亚的一个国家公园之外,五大洲三大洋,简而言之世界上所有好玩儿的地方她几乎都去过,更没有提及某天听说我对飞行感兴趣,她当即就表示要掏8万块送我去考航空驾照,以便日后买一架私人飞机,让我有空就拉着她上天溜达溜达。
我根本没向莲子炫耀这些,只是淡淡地说──还可以吧。
实际上,莲子还是很幼稚的,虽然那天从窗户看见我停在楼下闪闪发光的银灰色“陆地巡洋舰”时一脸狐疑,可还是相信了我的鬼话──因为撞伤了我而愧疚,林黛给了我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在她爸爸的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当上了一名高级业务代表。
当然了,这么说倒也不是子虚乌有,那办事处的确存在,而且跟全球十好几个不发达国家有联系,就在国贸南楼的23层。只不过,除了某日跟林黛在别墅那张大床上厮混腻了,跑到上面转了一圈儿,我再也没去过。
就这样,我在莲子与林黛之间周旋,白天应承林黛,晚上对付莲子。我感到幸福无比,毋庸置疑,这种幸福绝大部分来自林黛,除了送给我豪华汽车,还送给我缀着一颗颗纯金扣子的衬衫(这个莲子始终不知道,我一直对她说是铜的)。我们经常出入高级酒店,刚刚在凯宾斯基喝足了巴利亚啤酒,跟着又去丽都打保龄。在那儿洗个澡,晒上一通“室内日光浴”,她就会轻快地踩着保时捷的油门踏板,拉着我奔向顺义国际高尔夫球场。
一切发生得太快
一切发生得太快,几乎来不及思考什么,一夜之间,我就由一个靠女朋友接济的穷小子变为了一个令人垂涎的年轻富翁。我被林黛带进了一个美妙的世界,当秋日某一个恬静的午后,我疲倦地醒来,望着别墅明亮而巨大的落地窗和躺在身边的睡美人一般的林黛时,真不知自己是否身处幻境。
似乎,所有的事儿都尽如人意。唯独一点让我感到困惑──尽管爱我爱到如此份儿上,可林黛从不要求我离开莲子。有天我主动提起这个话题,试探地问她要不要跟莲子摊牌。不想,林黛竟然认为我绝情,她当时正在看电视,用遥控器换了一个频道,她盯着一个正在推销廉价数码相机的演员大叔说:
“都是你的女人,干吗那么残忍呢?”
噢!这种话,你是否听说过?反正我没有。真是匪夷所思,我着实被她弄糊涂了。
反过来,就莲子而言,她其实也没有那么傻,起码没有傻到一点儿也察觉不出的份儿上,再怎么着也能感到我的“性”趣已经差不多减少了一半。只是我总能开脱,每每向莲子抱怨自己日日“上班”是如何如何的辛苦。
要说起来,以莲子的精明,不会这么轻易地上当,但林黛雄厚的财政资助给了我有力的佐证,每当预感莲子即将对此质疑,我便会在枕头上真事儿般地告诉她我刚刚又成功地卖给埃及或者巴基斯坦五十台推土机,并把手懒懒地指向衣架,于是她就会忘了本来想干什么来的,噌地一下儿跳下床,光着两只脚飞快地跑过去,熟练地从我的裤兜儿里翻出钱包,以确定到底是多了一本存折还是多了一张信用卡,或者干脆多了一叠大面值的美钞。
每逢那会儿,她的脸上大都充满了喜悦,基本都是如此,但也有例外──有那么一次,不知怎的,她的眼睛里倏地划过一丝疑云──
“我说……”莲子呆呆地望着我问,“这该不是你的卖身钱吧?”
今天中午,当一只苍鹰结束了缓慢的盘旋从天空落到离我不远的一块突兀的岩石上时,我忽然就想起当时的情景──莲子赤身站在黑暗中,附近工地的一盏惨白的灯透过窗帘的缝隙照着她的脸,不知道她究竟是随口一说呢,还是已经感觉到那一笔笔意外之财对她意味着什么。
对此,我曾经做了多种猜测,却始终没有结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只能这样认为──或许看到我不断增长的经济能力有可能实现她买一套像样儿的商品房的梦想,她默许了我与林黛的不轨。
现在看来,这多半是个谬误,不过那些日子──出于各自的原因,莲子和林黛都没有过多地难为我,使得我在极其兴奋之中度过了差不多8个月梦幻般的幸福时光。但随后问题便接踵而来。自然,一切仍由林黛而起──突然有一天,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她一下子就移情别恋,看上了Q·华盛顿。
实际上,林黛那天晚上精心的梳理已经使我生出某种不祥的预感。当她对着镜子仔细地拔下一根多余的眉毛时,我忽然就意识到──或许她已经厌倦了与我的乏味生活,又要去寻求新的刺激。可即便想到了这儿,也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前,仅凭瞬间的闪念去制止她,我还是刮了胡子,换了身衣服,陪着她去了希尔顿。必须承认的是,林黛总能出人意料──我实在想象不出她居然会对一个非洲老黑心生爱慕。
说起来,Q·华盛顿我只在那个该死的“派对”上见过一次,除了牙齿雪白浑身漆黑一团,我的记忆里再无其他……哦,也不是──这老兄拉开林黛的车门时,还看见他的一对比女人还撅的屁股。
其实,那晚鬼子多得是,不乏美男,亚利安人斯拉夫人蓝眼睛的绿眼睛的什么样儿的都有,不知怎么,林黛偏偏喜欢这匹黑马。令我恼火的是,实际上还是我把他介绍给林黛的。
当时,大厅里正在播放施特劳斯的“狩猎波尔卡”,欢快的音乐中不时夹带的噼啪枪声令我感到一阵阵莫名其妙的兴奋。在一棵巨大的盆栽植物跟前,我端着一杯颜色红得令人生疑的樱桃汁,跟这个身上散发着一股怪异的香水味儿但却会说中文的黑家伙聊着天儿,而林黛则夸张地伸直一只胳膊,攥着一个黑头发的意大利或者西班牙老头儿的手,上下摇摆着跳一种类似奥地利或者爱尔兰的民间舞蹈。
一曲终了。就在下一首舞曲开始前,林黛正要投向一个皮肤白皙看上去像是个法国小子的怀抱时,我的嫉妒心发作了,招手把她喊过来,结果遭了灾。
听说Q·华盛顿的国家在赤道上,而且他的令尊大人是个酋长,林黛忽然就来了兴趣,开始了没完没了地询问。她先是打听,他在老家是不是也头戴羽毛,浑身上下涂满了五颜六色的颜料和泥巴,拿着一支长矛追逐斑马或者牛羚。接着又问他是不是可以随意地在一棵椰子树底下和部族里的任何一个黑女人做爱……
在此之前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黑人,不知道除了乔丹之外还有很多黑人同样是有魅力的。当Q·华盛顿不时地伸出粉红色的手掌,用流利的汉语跟林黛侃起自己如何如何在英国一所私立大学读书时,我不得不极不情愿地承认──这位黑家伙的两片厚厚的嘴唇里吐出来的很多东西都让林黛颇有新鲜感,她非常好奇,不知道这位会讲中国话但却莫名其妙带着河南口音的伙计是如何在非洲草原与欧洲城堡之间平衡自己。而Q·华盛顿紧绷在雪白衬衣里的发达的黑色胸肌,更让她受到前所未有的诱惑,她没有掩饰自己──我看得清清楚楚──当她眯着好看的双眼注视他时,显然已经在琢磨如果跟那家伙上床,自己会有什么样儿的感受。
林黛真那么干了。在停车场,她勉强地问我愿意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去酒吧,不等我表态,随即又替我做了回答,“算了,”她对Q·华盛顿说,“别强人所难了……”就这样,两人极不自然地冲我笑了笑,上车走了。
那晚我没回双榆树,在一家饭馆喝了多半瓶二锅头后,晕头转向地去了东直门外一个洗浴中心。我的一只脚刚伸进冷清的大堂,莲子就打来第十八次电话,手机在我的腰带上不停地震动着,我的眼前不断闪现着她那焦虑万分的样子,可我还是没有理会她,依旧冲那个看上去像是老板娘的女人笑了笑,点着随时会血管破裂的头表示愿意接受“全方位”的服务。
不记得那一夜究竟是怎么过的,只记得从桑拿房出来就吐了,一个瘦小的男孩儿不停地为我捶着后背……哦,还有……在一间昏暗的按摩室里,差不多把我揉搓散了架之后,那身材高大的姑娘递给我一只安全套。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别墅。刚一进卧室,就闻到Q·华盛顿留下的那股怪异的香水味儿。林黛还在酣睡,留着口水的脸上弥漫着性满足后的笑意。不过她很快便被一阵稀里哗啦的玻璃破碎声所惊醒。厌恶地朝她望了一眼,我摔烂了卧室里那对价格不菲的“波西米亚”花瓶,飞身进了厨房,从冰箱里抻出一只冻得比石头还硬的肉鸡疯狂地剁了起来。
我后来得知,就在我歇斯底里的那一刻,虽然认定我安然无恙,可因为不敢说出我的去处,被逼无奈的表姐夫只得陪着一夜没睡的莲子踏进交通队的大门。而在我举刀奔向林黛之时,他正硬着头皮向一个值班警察打听,是否有一辆车牌号为多少多少的黑色丰田吉普夜里出了事故。
“你在干嘛?”
当我念念有词地再一次将那把脊背很厚的大砍刀高高地举过头顶之时,餐厅传来林黛的严厉质问。我杀气腾腾,但她并没有被吓倒,估计是想起我不过是一个在大街上捡来的穷小子,口气里透着一股主子的威严。
尽管已经疯狂
我被林黛彻底激怒了,二话不说,提着刀冲到她的跟前,就像对待那只冻鸡一样,只不过没有把她放到案板上,我直接把她掀翻在地,跟着就举起了刀,在一阵变了声的怪叫中狠狠地砍下了她那颗美丽的头颅。
一刹那,献血喷涌而出,一直射向五米之外雪白的墙上,而她没了头的躯体,却仍在我的膝盖底下挣扎了好一通儿,一只手竟然抓下我胸脯上的一块肉。
……噢,不,不不,这不是真的,所说的一切只是我一瞬间的想象。尽管已经疯狂,可我并没有那么做,当时我的确砍下了一只脑袋,但不是林黛,而是那只冻鸡。
就算是这样,那狠狠的一刀还是起了作用,林黛的气焰当即就熄灭了,随之被一阵可怜的惊恐所替代──我握着刀一直走到她的眼前,把锋利的刀刃横在她细细的脖子跟前说:
“没什么,不过是把它剁成肉泥给你熬鸡蓉粥喝!”
在大约三十秒的时间里,我拼命克制着割断她喉咙的念头。我真地被林黛的冷静所折服,面对失控的我,她也曾惊恐,可片刻便恢复了镇定,神情凝重地问:
“怎么?你真的以为……”
林黛没有把话说完,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打算说什么──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辩解自己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还是要提醒我她从来就没有对我有过什么承诺。
我当时总算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干蠢事,只是疯狂地劈烂了餐厅里一只据称是清代黄花梨圈椅,开开窗户把那些昂贵得跟金子差不多的扶手、腿儿、横牚一件件扔到了花园里,随后冲出大门。
在其后的三天里,一想起林黛和那该死的Q·华盛顿在一起我就心如刀割。但意识到自己也不是他妈的什么好鸟之后,我还是决定妥协,于是便忍气吞声地再次来到别墅。
可以说──那是我这辈子最窝囊最愤怒的时候。我当时做得真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甚至还在街上从一个小女孩儿手里买了一朵玫瑰花,可下了车,走到别墅跟前,却发现里边早已人去楼空,大门上的电子锁也被更改了密码。
就在我沮丧地准备离开时,住在林黛隔壁的那个韩国女人金太太牵着只不及猫大的小狗回来了,她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喊住了我,说是林黛留下了一封信。我从她白胖的小手里接过一只信封,打开一看,一张漂亮的信纸上歪歪扭扭地只写着一行字:
“你已经得到不少,就别再找我了!”
我一下就发了疯!在一片小狗的狂吠及夹杂着叽里咕噜的韩国话的阻劝声中,先是砸碎了大门的密码键盘,跟着一连捣毁了别墅的八扇窗户,当摔倒在地的金太太爬起来逃走之后,我又连根拔起路边一行刚刚栽下去的价格不菲的法国小树,还揍了最先跑来制止我的一个整整高我一头的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