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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毓建 当前章节:15397 字 更新时间:2026-6-9 21:26

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赔偿别墅的密码锁和窗户,以及那些名贵的小树和那倒霉保安的四颗门牙花去了将近五万。不光如此,虽然莲子和表姐夫四处托人营救,可我还是在肮脏的拘留所呆了整整15天。

如同被林黛撞倒的那天一样,走出拘留所的那个早上,天空同样下着毛毛细雨,只是比那天寒冷的多,就在踌躇之际,忽然看见莲子浑身透湿地站在马路对面。当后来我决定杀掉莲子时,眼前曾经浮现出那一刻的情景,不过那只是一时的彷徨,我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主意。

“回家吧。”莲子说。

打这个时候算起,我和莲子一起度过了将近两个月无言的日子。

从表面上看,除了再次分室而居、相互之间一句话不说,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莲子每日照例早早起床,为我做好了早饭再去上班。她仍然隔三差五地出差,为了区区两千块钱的工资傻乎乎地奔向全国各地。而我呢,一天到晚只干一件事,那就是寻找林黛。

我其实非常茫然,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尽管理智已经告诉我,与林黛之间的一切已经结束,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一想起林黛此刻可能正与那个肌肉发达的黑家伙颠鸾倒凤就恨不得抹脖子。

为此,我欲罢不能。那段时间,我过得相当辛苦,跑遍了整个三里屯和后海的所有酒吧,以及全北京将近七百多家夜总会与歌舞厅。有一回,打听到她去了青岛避暑,我立即坐飞机追了去,我在那座海滨饭店前整整转了26个小时,因为饥饿和劳累,最后竟然昏倒在沙滩上。

那些日子真是惨透了。很多方面,其中包括性生活,除了某天晚上跑到龙潭湖一个漆黑的角落,在一个从网上约来的难看女孩儿身上乱摸了一通,那方面的事几乎等于零。终于,我按耐不住身体的欲望,一个星期天的黎明,我赤身冲进莲子的屋子,像野兽一般地扑向还在睡梦之中的莲子。她没有拒绝我,而且还以一次次的高潮。

其实,我这人并非天生歹毒,更不是一点儿人味儿都没有。天快亮的某一刻,我打算认命,后来莲子把两碗大米粥摆到桌子上时,我终于开了口。我愧疚地向莲子承认错误,告诉她我决定彻底放弃林黛,从此与她好好生活。我很激动,一直滔滔不绝地说着,根本没有注意到这时候莲子惨白的脸。

当我舀了一勺粥,已经放到嘴边一刹那,莲子突然一巴掌打掉我手中的饭勺,跟着便是一通歇斯底里、撕心裂肺的号啕大哭。

从一开始我就说过,我的一切都是那么离谱儿,那么不可思议。

从莲子哽哽咽咽泣不成声的话语中,我惊诧地得知──我刚刚与死神擦肩而过──她居然打算跟我同归于尽,并且真刀真枪地在粥里放了足够毒死500只老鼠的耗子药。我当时惊骇得出了一身冷汗,简直难以相信她说的是真的,直到跟着她去了厨房,看着她把一包已经打开并所剩无几的白色颗粒倒进了垃圾桶。

意识到可能会被谋杀或者成为荒唐而又愚蠢的莲子的殉葬品,我不由一阵颤栗。我知道绝不能束手待毙,必须想办法拯救自己。其实最初我并没有打算杀莲子,要知道──不管是什么人,要做出杀人的决定绝非轻而易举,况且我这样一个并非天性歹毒的普通之人。其实,我最初的打算只是逃走──撬开莲子箱子上那把牢固的大锁拿回我的存折逃走,逃得远远儿的,最南的三亚最北的漠河我都考虑过,甚至还考虑过去新疆西藏,总之我要逃得远远儿的,让莲子根本找不到。

我心里很清楚,不这样就无法摆脱莲子。只要不离开北京,她总会找到我,也许三个月,也许三年,不管多长时间,我终究不能逃出她的手心儿。

一想起这些我便十分恐惧,总是担心哪天正在逛商场,突然就有一把尖刀插入后背;或者更惨──就像电视里曾经播过的,作为一个可恶的负心人,某天被人泼了一脸硫酸,而后人不人鬼不鬼地度过余生。

为此,我查看了地图,分别在中俄与中尼边境发现了叫“乌图布拉克”和“巴巴扎东”的两座小镇。我准备在二者中选其一,开着我的巡洋舰去那种香格里拉一般的地方住他几年。我认定,怀揣大把钞票的我可以找一个美丽的维吾尔族姑娘或野性十足的藏族女孩儿陪伴,那种日子必定十分惬意。

我至今还在后悔,为什么没有真的那么做。如果我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在某个早上收拾东西踏上征程,其后的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一定是这样,别的就不提了──起码我不会定下杀掉莲子和林黛的计划。

可是,该死的我几天之后又改了主意。唉,想起这一点,我的心里总是充满了懊悔。不过我这种踌躇你多半也能理解──想归想,真要是付诸行动,背井离乡,抛弃自己从小熟悉的生活环境孤身前往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就算那里真是他妈的香格里拉,真有什么美丽的维吾尔族姑娘或野性十足的藏族女孩儿,也着实难以下定决心。

就这样,我哪儿也没去,无奈地在恐惧中度过了一段吃不敢吃,睡不敢睡的日子。与我相反的是,莲子似乎渐渐忘记了自己是个杀人未遂犯,没事儿人似的,照样跟我过着与真正的两口子别无二致的生活。我简直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某天,她居然跟我谈婚论嫁,还说要买房子,并且真事儿一般地带我去了双安商场旁边一座即将竣工的商品房小区。

“我说……”当我对此表示质疑时,她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你是个傻子还是怎么着?你难道打算在这间小房子里住一辈子吗?”

杀了她的念头

在一个头戴安全帽的售楼小姐的带领下,我跟着莲子踩着裸露着水泥、还没有安装上扶手的楼梯参观了整幢楼房。在工地上,她询问着心不在焉的我──同样的格局,同样的面积,同样的朝向,到底是选择门前有一小块属于自己的草坪的一层呢,还是选择带露台的顶层。那一刻,她一点儿也不知道我正在琢磨什么,真难以想象,如果知道我当时正盼望刚刚从她头上掠过的那根粗大的钢铁横梁突然从塔吊上脱落,把她砸成一摊烂泥,她会作何反应。

我至今也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毫无心肝的男人。虽然那天在最后一刻莲子终止了对我的谋杀,但我却无法原谅她。意识到自己很难摆脱这个疯狂的女人,杀了她的念头便一直缠绕着我。之所以没有下手,是始终没有发现一个天衣无缝的机会,或者说找不到一个百分之百,万无一失的保险方法。我们就这么“相安无事”地过着日子,似乎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什么,直到有一天深夜,被一阵锲而不舍的敲门声所惊醒。

我必须说明,在那天打开房门之前,我这辈子还从未那么吃惊过。那一刻,昏暗的楼道里站着一个憔悴的女人,拖着一只箱子,衣衫不整头发蓬乱,一张脸但凡再瘦一点儿,那就是骷髅了。当然,也搭上我睡得迷迷瞪瞪,看了她好半天却仍然不知道这位是谁,最终还是听见那熟悉而又幽幽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才把林黛给认了出来。

“对不起,我能在‘你们’这儿睡一晚上吗?”她问。

唉,很多事真是无法预料,就像无法预料到一直躲着我的林黛会深更半夜突然来访一样,我根本预料不到短短半年的工夫,林黛便会从一个百万富婆一下子落魄到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的境地。更让我预料不到的是莲子对此的态度。

我原本以为她会毫不客气地将林黛痛骂一顿,随即狠狠地摔上门。没想到一声叹息后,她却像对待一只被人遗弃,可怜地趴在楼梯上颤抖的小猫那样,放林黛进了屋。

哗哗啦啦地足足洗了一个半钟头,林黛才穿着莲子那件破旧的浴衣走出浴室。她狼吞虎咽地吃下一些用微波炉热过的残羹剩饭,脸上也渐渐恢复了往日的血色。随后,我和莲子陪着她坐到天亮。

在门厅里的那张小桌上,林黛告诉我和莲子很多事。首先是Q·华盛顿。我惊诧地得知,那个浑身上下散发着怪异香水味儿的黑家伙根本不是什么来自英国的什么私立大学的学生,而他那关于自己是什么“酋长”之子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那家伙是个被国际刑警通缉的国际骗子兼窃贼,如果算上不久前因心脏病突发死于巴拉圭南部城市圣胡安市立医院的那个西班牙籍洗衣店女老板,以及菲律宾巴利夸特罗群岛上一个目前正在疯人院接受治疗的豪富老妪,林黛是第十三个受害者。

某天早上,当喝了含有大量苯巴比妥的法国红葡萄酒的林黛还在呼呼大睡时,窃取了她银行密码的Q·华盛顿撬开保险柜,敛卷了林黛包括三颗总重量为多少多少克拉的钻戒、七条粗得不能再粗的白金项链及所有值钱的细软。之后,这家伙又从容地开着她昂贵的保时捷分别去了三家银行提走她账上的全部存款,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下来,是她和一个五十岁的男人短暂而伤心的故事。主人公是个身材硕长、衣着得体、风度翩翩的浪漫诗人。他那一串串充满诗意的柔情话语,着实令悲伤而又沮丧的林黛得到不少安慰。但不幸的是,他是个性无能,虽然林黛十分割舍不下,但接连经历一次次失败,受不了折磨的她终于忍痛和他分了手。

接着,是他父亲的一位属下。尽管同样并不年轻,但这一位的床上功夫却不容轻视,绝非等闲之辈,一般风华少年根本望尘莫及。林黛坦言,性的快乐使她昏了头,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地,竟然向他透露了她父亲严重偷税的秘密。结果,为了一笔数目可观的赏金,那位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下可好──林黛父亲不单进了大狱,而且因债台高筑,他的工厂在短短不到三个月的工夫便被宣布破产。为了减轻父亲的罪责,让他在监牢里少待上几年,林黛卖了别墅为父亲补交税款,但同时也使自己陷入困境。

林黛向莲子解释,即便到了这种地步,她也不想来麻烦我俩,而是去找了一个曾经跟她做了两年情人的房地产商。她认定他会帮助她,起码可以借给她一套房子住。但她没想到这一位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在顺义开发建造的一座度假别墅村被视为有史以来北京最大的违章建筑而遭强令拆除,已先于林黛的父亲破产。

虽然如此,这一位还是没有忘记旧情,准备接济林黛一些零花暂度难关。谁知,就在他掏出钱包的一刻,他那身强力壮的太太赶了来,林黛不仅分文未得,还被那妒火万丈的女人打得鼻青脸肿,至今额头上还留着一块将近六厘米长青紫伤痕。

当林黛终于掏空了口袋,实在无法再在那些曾经把她视为上宾的酒吧里泡下去之后,不得不坐在北京站的候车室冰凉的椅子上睡了两个晚上。

……就这样,拂晓时分,莲子把林黛安顿到我的那间屋子,看来林黛真是疲惫到了极点,莲子还在里边为她收拾东西,坐在门厅里的我便听见她那熟悉的鼾声。

“怎么样,我做得够意思吧?”回到我俩的卧室,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莲子坐在床上开了口,脸上呈现出一种宽宏大量的神情,就如同电视剧《橘子红了》里那个大老婆。其实这么形容也许并不贴切,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似乎更像斯琴高娃扮演的慈禧太后。

“不管怎么讲,这个女人曾经资助过你,我不能不仁不义……”仅仅说了这两句善言,跟着莲子就开始警告,“不过……千万别把我当成傻瓜,我当然知道一旦我去上班,你会跟她干什么,但我奉劝你最好别那样,不然的话……”

听见莲子赤裸裸的威胁,我不禁火起:“少在这儿威胁我,把话说清楚!‘不然的话’会怎么样,难道还想让我跟你一块儿喝耗子药?”

“不,”她冷冷回答,“绝不会那么做了。”

“那你想做什么?”我脱口而出。

“坐牢。”莲子没头没脑地说。

“坐牢?”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错儿,坐牢,二十年或者一辈子!”那一刻她脸色刷白,两只眼闪烁着一股子中了邪的坚定,“当然是因为你,不过请放心,我绝不会谋杀你,你会活得好好儿的,碍不着吃碍不着穿,只不过有些事你是做不成了……别那么看着我,没错儿,就是那么回事儿,我绝对说到做到,你只要敢再背叛我,哪怕只是一次,我一定会那么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细细如钩的残月被一片飘来的乌云遮住了。四周愈发黑暗,但那一片片树叶仍然依稀可辨,只不过摇曳得更加厉害,仿佛正在颤抖。我再次遥看那两座黑黢黢的大山之间远在十五或者二十公里之外的市区,那里依旧闪烁着犹如银河般的荧荧之光。

此刻,风更大了,越来越多的沙粒加快速度,一次次无情地袭击着我。可我仍然困惑,为什么一直听不到风声,一点儿也听不到。为这个我曾一度分神,但只是短短的一刻,很快脑海里便又重新闪现出那些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件往事。

尽管知道莲子的恐吓绝非危言耸听,但身体之中那不可抗拒的本能使我无所畏惧,那天早上,她前脚刚走,我后脚便踏入林黛的房门,用一阵狂吻唤醒了睡梦之中的林黛,随后便和林黛在激浪叠起,令人一次次窒息的性爱之河里遨游了整整一个上午。

不过,当欲望得到彻底满足,肉体的快感消失殆尽之后,跟着我便感到惊恐,耳边一次次地响起莲子那疯狂而又冷静,低沉但却斩钉截铁的威胁。

刹那间,我看到自己正在血淋淋的床上痛苦地翻滚,莲子狰狞地站在一旁,一只手握着尖刀,另一只手攥着我那仍在淌血的生殖器。一时,我被那令人惊悚的情景吓得叫出了声。

我感觉到了危险,并且意识到这种可怕的灾难随时会发生,说不定就在当天夜里。我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于是下定决心准备行动。

当林黛被我的突然尖叫吓得掉在了地上之后,我在她诧异地注视下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因为莲子的缘故,我那一刻早已忘记了当初我对林黛的切齿之恨,想到必须与她分手,心中不免有些惆怅。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我跑到了表姐夫那儿,但不是去借宝剑,而是在他茶馆后院一间狭小的仓库里支了张行军床。我心里很清楚,要做的第一步,便是彻底地得到莲子的信任,以确保在动手之前,不被那个疯女人残忍地残害。

后来林黛告诉我,我的撤退真是非常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刚刚离开,莲子便突然跑了回去。当她随后赶到茶馆,看见我准备睡在一桶又一桶的茶叶当中时,竟然被我的“义举”感动得热泪盈眶。

“唉,”叹了一口气,她摇着头对我说,“这样也好,不然的话我实在放心不下──真是对不起,你就暂时先委屈一阵,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总是觉着我不能扔下这个女人不管,时不时我就听见有人对我说:‘你千万别那么做,否则你的结局必定很悲惨!’这实在是太离奇,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噢,忍耐一下吧,当然了,我还不知道这件事儿将会持续多久,可我却有一种感觉,似乎不会太长时间……”

泰坦尼克

就这样,我、莲子、林黛一起度过了好长一段日子。我们经常碰面,大部分在莲子那儿吃晚饭,也有几次在茶馆,喝着表姐夫慷慨奉献,声称两千块钱一斤的洞顶乌龙茶。还有一次,正如小茜说的那样──莲子从公司拿来三张免费电影票,三个人还一起去了西四红楼,看了那部令人感动的《泰坦尼克》。

在黑暗的观众席里,我坐在莲子和林黛当中,左手被莲子紧紧握住,而右手却摸着林黛丰腴的大腿,当那艘巨轮缓缓地沉向冰冷的大海之时,我听见两旁相继发出一阵阵可笑的唏嘘。

在那些日子里,我正儿八经地开始策划谋杀。为了避免莲子死后很快就被抓起来,就如同在电视里经常看到那样──十几个或者二十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一脚踹开门,一窝蜂地冲进藏匿着我的小屋,像对付一只即将被宰的猪一样七手八脚地把我按倒在地上,我没白没夜地思考着,推翻了一个又一个方案。

我知道,虽然中国的警察不及外国电影里的侦探们那么智慧,却很难说会比我傻,况且技术手段正日趋提高,哪怕发现一根头发,都可以用“DNA”鉴定给我定罪。为此,我曾经退缩,颓然地准备放弃,听任命运的发落。

我的确这么想过,但总是欲罢不能,一想起莲子那令人惊悸的威胁便浑身颤栗,我意识到已经没有退路,因而不得不开动大脑里的每一个细胞,思索着如何下手乃至如何在其后成功地逃脱。

当然,我知道仅凭苦思冥想是不够的,还必须掌握前车之鉴,不能愚蠢地重蹈那些已经被枪毙或者正要被枪毙的人的覆辙,为这个我去找了表姐夫,在他疑惑的注视下,刨根问底儿地一件件了解他那位公安局的朋友所说的至今还“挂着”的案子。

尽管有些困惑,可表姐夫还是尽自己所知回答了我。从他那儿我颇受启发,终于知道该怎么干了。其实说起来,除了那桩不知道是什么人顺着雨水管一直爬到17层,而后从窗子入室杀了那个女人的凶案,其他的并没什么玄奥,都显得很简单。

那些案子当中,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其实很小,要么是丈夫或者妻子,要么是情人或者情敌,可就是破不了。尤其那桩发生在小红门的一间租赁房屋的煤气中毒案,里边只有一个可疑对象,那是一个杂货铺的伙计,被怀疑偷了钱后怕被发现而在炉子的烟道作手脚,熏死了自己老板一家4口。虽然警察抓了他并把他投进大牢关了11个月,可最终还是因证据不足无奈地把他放了。

据此,我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没必要挖空心思制造你怎么怎么不在现场的证据,即使白花花的铁皮烟筒上清晰地印着你的指纹也不要紧,只要别被警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鬼话所诱惑,扛得住三天三夜不让你睡觉的审讯,一口咬定你只是应老板的要求帮他安烟筒,绝没有卡死炉子上的风门开关,任何人也奈何不了你。

也就是说──你如果能制造一场真实的“事故”,只要不留下无法辩解的铁证,或者确保当时没有第三者或者说是“目击证人”,即便你杀了人后不走,纹丝不动地站在现场给警察打电话报警,无论是警察还是法官,谁也拿你没辙。

这一点在网上也得到了证实。那一阵子我一天到晚趴在网上,一熬就是通宵,没事儿便会输入“谋杀”之类的字眼儿,而后玩儿命搜。我认为Internet给了我不少帮助,使我获得很多宝贵的资料。

利用一个“Mps-19”的黑客软件绕过防火墙,我访问了一家专门接待对犯罪有兴趣的人的美国网站,调阅着自二十世纪以来,全世界范围内一起起悬而未决的谋杀案的档案。那段时间我的英语水平提高很快,简直是突飞猛进,到后来,不用翻字典,就看懂了那起上一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发生在位于北爱尔兰南部城市阿马的“亚瑟·W·霍布芬金”案件。

亚瑟·W·霍布芬金是个花匠,这位先生把妻子投进内伊湖深深的湖水中。尽管调查人员从邻居那里了解到他与太太多有龃龉,且和一个曾雇他修剪草坪的寡妇关系暧昧,始终不相信他“失足落水”的说法儿,但却对他毫无办法。

当时船上只有他与被害者,没有证人证据,他坚持说他妻子是在钓鱼时不慎掉下去的,而那一刻他正在船舱里更换一只保险丝。到现在,除了三十年的时光如同一把利剑削去了他的满头黑发,把一个长着性感下巴的小伙子变成一脸赘肉完全秃顶的老头儿,这一位没有任何烦恼,自由自在地跟那个漂亮的老太太住在一座鲜花盛开的庄园里。

终于有一天,正当莲子因为忍受不了我正在不断消瘦下去而下决心倾囊以注,打算为我和她购买一套阳光灿烂的大三居的一刻,我安排好了一切。

是的,没错儿,我准备临摹那位“亚瑟·W·霍布芬金”先生。不过,虽然分别给密云水库和怀柔水库乃至龙庆峡都打了电话,仔细地询问了它们的水深以及具体的租船事宜,但我最终没有直截了当地抄袭这个爱尔兰老伙计。原因很简单──莲子是个游泳健将,有一年夏天她曾一猛子扎进昆玉河,顽强地跟着班上的两个男同学从玉渊潭游船码头逆流而上,一直游到颐和园。回忆起这档子事儿,我不得不放弃淹死她的计划。随后,我想起了这座山。

其实说起来,这座山并不高。以我的猜测,海拔超不过300米。但这已足够了,如果你能不辞辛苦来一趟我精心布置的谋杀现场,你就会深信── 一旦从我目前的位置掉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实际上,这里离市区并不太远。衙门口北边有条土路,从那儿一直往西,看见一座废弃的石灰窑就左拐,再看见三个荒芜的坟头儿就右拐,只要别转了向,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到达山脚。这个鬼地方还是莲子告诉我的,至于谁告诉她的,就不得而知了。

当初,一起去驾校拿了驾驶证没多久,为了练手儿,她租了辆总是灭火儿的桑塔纳,坐在吱吱作响的右座上把我引进了那片茂密的树林。把车停在一片寂静无人的树林旁之后,我和她爬了这座山。我们没有找到传说中的古庙,却发现了这座悬崖。

必须承认,莲子的胆儿还是挺大的,尽管好半天才听见她扔下去的一块石头的回音,可仍然敢像我一样抱住那棵歪脖子松树探出身体朝深不可测的沟壑望去。

在制定谋杀计划时,这一点被我充分地考虑了进来。我准备故伎重演。我的计划是,先以身作则,而后诱惑莲子再一次效仿,并在那一刻将她推下悬崖。

我其实十分怀疑能否将她的尸体从深深的谷底弄上来,可还是要拨打110求救,我将难过地向警察诉说,怎么怎么莲子就不听我的劝说,非要做那个危险动作,怎么怎么在我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的一瞬间就掉下了悬崖。

为此我曾做了反复演练。每天早上在空无一人的茶馆里,想象着眼前正站着一个或者一群眉头紧锁的警察,一遍遍地背诵着事先准备好的台词。为了表演逼真,我真是下了很大的功夫,还专门找来《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剧本仔细阅读,以参考当发现朱丽叶死后,情人罗密欧究竟是如何表达自己悲痛万分的。我从老莎士比亚那里受益匪浅,最后一次演练,竟真的动了情,先是泪流满面,而后便号啕大哭,最终竟然精疲力竭地瘫倒在地上。

我深信我的表演一定会成功,即便那些狡猾的警察看出什么破绽我也不怕──他们不会得到任何证据──山上只有我和莲子两个人,谁能确定到底是她自己掉下去的还是被我推下去的?

我坚定地认为,即使警察十分固执就是不相信我无辜而非要把我抓起来,法官也不容易定我的罪。再说了,我重金聘请的专门打刑事案件的律师也会帮助我,他会充分利用法律的空子为我开脱并最终使我无罪释放。经过仔细的分析,我制定了一个完整而详细的谋杀计划。

然而,就在准备实施的一刻,我还是遇到了问题。当然这不是因为小茜,虽然打从在加油站回来之后我就下定决心这辈子非她不娶,但任何一个警察也不会因她而推测我的杀人动机。再说警察也找不到她那儿,就算找到也没关系,毕竟两年来我只见了她一面,况且谁也没说什么,即便议论了那位根本不存在的同济大学哲学系的老伙计,我也没有提起莲子的谎言,所以,别说警察了,连小茜自己都不知道我对莲子的愤恨。也就是说,小茜根本不会成为问题。

我的意思是,问题出在林黛身上。

虽然说,这位昔日的公主此时已经落魄到与一个街头流浪的女乞丐相差无几的境地,惨兮兮的除了身上几件早已看不出贵重的名牌儿衣服已经一无所有,但仅凭她的美貌,警察就可能怀疑我是为她而杀了富有的莲子,想到这一点,我不免又有些踌躇。

不过,你千万别认为我会恶毒到那种令人发指的程度,以至于仅凭这一点就作出把她和莲子一起杀掉的决定。我承认,我不是一个烧香拜菩萨的佛家弟子,也不是一个天天祈祷上帝的基督徒,但却绝非那种完全没有人性的家伙,之所以那么做实在是出于无奈,而归根到底,一切还是林黛自己造成的。

就在我为林黛的存在而苦恼之时,那天,确切地说是在我和小茜在加油站相见的第二日早上,林黛恰好打来电话,她声称要跟我单独谈谈。尽管我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可还是如约去了一间我俩过去常去的酒吧。

说起来,我这人还是相当不错的。在莲子的控制之下,我这会儿手头儿的零花并不富裕,但还是在一间路边杂货铺卖了50公升汽油票,凑了六百块钱交给林黛。谁知道,她的胃口却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无论如何,”林黛说,“你也得给我100万!”

那一刻,刚刚喝进嘴里的咖啡一下子被我喷得满桌子都是。

面对林黛的狐疑

其实,到现在我也并不觉着林黛这人究竟有多坏,即便说我认为她是一个糟糕的女人,但起码可以称之为是一个孝女。

林黛告诉我,她需要这笔钱去营救她的父亲。当然这种心情倒也可以理解,问题是———她所给我的钱都在莲子手里,我根本无法满足她的要求。没想到,听了我的难处,林黛却丝毫没有退让,仍然坚持让我把这笔钱“吐出来”,跟着还为我指点迷津:

“再怎么着,你总可以把车卖了吧!”

说实话,在这件事情上,时至今日我也搞不清,到底我和林黛哪一个更不近人情。可不,无论是钱还是汽车,既然你已经给了我,那就属于我,怎么能想给就给,想要就给要回去呢?算了,这种扯淡的问题我实在不想纠缠,问题在于,在成功地谋杀莲子之前,这辆车是我的惟一财富,它不仅是我后半生的生活保障,而且也是我能否赢得小茜的重要筹码,我根深蒂固地认为,一旦没有了它,一切都会成为泡影。

一听此言,连一秒钟都没耽误,我当即便拒绝了林黛:

“这种无耻的话,你也能说得出来?真没想到你这么卑鄙!”

说着,我擦了擦裤子上的咖啡,站起身准备离去。没想到林黛并没有因此而气馁,我才走了没几步,她忽然开了口:

“既然你见死不救,我也没办法,咱们法庭上见吧。”

到了这会儿,我才猛然想起──当初为我买车的时候,车主登记一栏里,写的是“林黛”。

离开酒吧后,我一连三个晚上没睡觉,整整72个小时,都是在抓耳挠腮之中度过的。出于迫不得已,我最终还是决定把林黛和莲子一起杀掉。

当然了,对于莲子,我并不感到有什么愧疚。但必须承认,林黛的确让我于心不忍。说起来,让我卖汽车这件事固然十分可恶,可其实这并不是下决心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意还是小茜,一想到我和小茜的未来,我就知道必须这么做,除此以外,绝无任何别的选择。于是,那天晚上,在玉渊潭的一个偏僻角落,我再次见了林黛。

我告诉她不必上法庭,虽然她会赢,但却不一定能把车开回去,我会在此之前就私下把车给卖了,虽然说那么做我会蒙受不小的损失,但起码她拿不到钱。那样的话,对她来说一切就会变得十分复杂。

满意地看见林黛懊丧地低下头,我随即又开始抚慰她,说我并不打算那么做,相反,我一定会完全满足她的要求,尽快将那100万如数奉上,不光如此,很有可能还会更多。只是她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她必须和我一起杀掉莲子。

说到这里,我在林黛的脸上看到意料之中的惊诧。跟着,我做出解释,告诉她莲子对我所做的一切,对她晓之以理,说明自己完全是被逼无奈。为了我和她的切身利益,她必须帮助我,而她的具体任务非常简单,只不过跟着我和莲子一起爬上那座山,以便事后向警察证明那是一场事故──莲子完全是意外失足跌下悬崖,仅此而已。

我说得十分详细,除了没告诉她我打算把她也推下去,我介绍了包括所有细节的整个谋杀计划。

足足沉默了一刻钟,林黛才开口:

“你真的……打算杀了她?”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一点没错儿。”我跟着回答。

“你相信你会成功?”

“毫不怀疑。”

“可万一……”

“不不,”我拦住了她的话头,“没有什么‘万一’,任何‘万一’的事儿都不会发生,一切我都安排好了,绝没有任何风险,如果实在担心,怕自己做不了伪证,我下手的时候你可以躲到一旁去,而且……”

“等一下,”林黛忽然插言,“……如果这样,我又能起什么作用?你自己不是一样能干吗?我还跟着你们去干什么?”

“……是啊?如果你这么说……也的确……可是……”

面对林黛的狐疑,我意识到说错了话,一时张口结舌。正在懊悔,她却回答了自己:

“当然啦,你还是希望能有人为你作证,再说了,你已经讲得很明白,如果不帮你,我就拿不到钱,是这么回事儿吧?”

听林黛这么说,我不由暗自吐出一口气:

“完全正确,不光如此……”

“不要再说了……”林黛摆了摆手,凝视着黑暗的湖面喃喃地说,“这件事非同小可,恐怕你得给我点儿时间,让我认真地考虑考虑……”

令人不安地整整等待了一个星期,林黛终于打来电话。按她的要求,我与她像一个警察和一个卧底那样,在尚未竣工的四环路中关村三号桥上接头。站在一排不知是干什么用的木板房的后身,她告诉我她同意了我的计划。不过她同时声明,我的那种所谓“没有任何风险”的说法显然荒唐可笑,再怎么讲,她也同样面临被枪毙的危险,因此,我必须提高给她的回报,也就是说,一旦干掉莲子,我必须付给她150万。

“别冲我瞪眼好不好!”林黛对我说,话音不高,但口气却非常坚决,没有任何讨论的余地,“虽说过去我从来没有认真地记过账,可我心里还是有个谱儿,这个数儿,我相信你拿得出来!”

说实话,听她这么说,我当时一点儿都没生气──你要多少都无所谓,反正我也没有打算真的兑付,你难道还以为自己真能活到那一天吗?哼!

不过,为了做得更加逼真,我必须还得表演一下,于是就面红耳赤地跟她争执起来,大骂她登鼻子上脸:

“我说!你这简直就是敲诈!”

当然,我并不是那种十分有耐心的人,见戏演得差不多了,随即便与林黛握手成交。

有一点你必须明白,到了这一步,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依旧有不少困难亟待解决。显然,我的工作只做了一半,还得说服莲子,必须百分之百地让莲子答应我们三个一起来爬山。

要说起来,这件事原本并不难,如果单是我和莲子,什么时候她都会同意,高兴她还高兴不过来呢,但现在不同──林黛掺和了进来,这一下就很难说了,我必须找出一个让莲子无法拒绝的理由。为此,那两日我整天苦思冥想,却始终感到束手无策。

就在这当子,莲子突然来到茶馆,面色铁青地质问──为什么这些天我一直不跟她见面,是不是背着她偷偷与林黛鬼混。见我连连摇头,她进一步提出疑问──她发现,几次林黛不在家的一刻,我也同样没呆在茶馆,她要我一一说出当时的去处,并很具体地提及我与林黛在玉渊潭和在中关村三号桥见面的两个晚上。

每当想起当时情景,我仍然佩服自己那种随机应变的能力,不但能摆脱危机,而且居然能利用它顺势解决那困扰我多日的难题。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我忽然就茅塞顿开。

我大胆地承认了一切,告诉莲子我的的确确在和林黛见面。不光如此,我还透露了我俩谈话的一部分内容,其中包括刚刚敲定的针对她的谋杀计划。当然了,我做了稍稍的改动,在我的叙述中,林黛变成了谋杀的主谋,我告诉她林黛说,一旦我们杀了她,就可以从她的手中夺回那些钱,而后我俩远走高飞。

当我把话说完之时,莲子激动得浑身颤抖,不时便从一旁捡起一个半个乒乓球大小的普洱茶茶坨塞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嚼着,而她的眼睛,却一直朝墙上一块因漏水而形成的地图般的污痕凝视。

无言地坐了很久,她吐出一嘴黑乎乎的茶叶,终于开了口:

“既然……你把这事儿告诉了我,显然你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立刻肯定地回答:“当然。”

“那就说说看,你打算怎么办,我洗耳恭听。”

“我决定……”喘了一口气,我说,“就照林黛说的那么做。”

“什么!”莲子噌地一下子站了起来,撞翻了身边的一摞闪闪发光的不锈钢茶叶桶,她拼命瞪大了眼睛,黑眼珠上下露出白眼珠,“你竟敢……”

“你坐下!”我低声命令她,但口气却相当威严,“看来你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你的意思?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莲子站在我的面前问。

“很简单,”我说,用一句在很多拙劣的电视剧里都曾听见过的台词回答她,“我决定将计就计……”

“你是说……”莲子忽然明白了我要说什么。

“对。我打算用她自己设计的方案对付她──我们两个把她推下去!”

“那就没问题了,”莲子点了点头,跟着问,“说吧,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迎刃而解

终于,我发现几乎一切困难都已迎刃而解,所剩下的不过是一些很具体的问题,但那都微不足道,都容易对付。比如怎么向警察解释莲子和林黛这两个女人是如何一起“失足”落下悬崖的。我可以这样说那一刻,我要么正在北面的树林中摘酸枣,要么正在南边的山坡上采野花──总之,我忽然听到一声尖厉的呼救,跟着我就立刻奔向悬崖,结果看见莲子或者林黛正趴在悬崖边缘,手中死死攥着已经滑落到下面的林黛或者莲子的手,就在我即将到达之际,悬崖边上的莲子或者林黛刚好被吊在空中的林黛或者莲子给拽了下去……

认定了所有的计划均已天衣无缝,我决定付诸行动。于是,上个星期五,我分别给莲子和林黛打了电话,所说的话一模一样,只是简单的两个字:

“明天!”

当日晚上六点钟,我回到了莲子那儿。进门的时候,莲子和林黛正在厨房里忙乎着我们三位即将举行的最后晚餐。

在黑暗窄小的门厅里,我一个人坐在桌子前,一边心不在焉地磕着一盘早已哈喇的瓜籽儿,一边琢磨着如何演好即将开演的这场戏。要知道,即便我已经背好了台词,那一刻也依旧相当的忐忑。终于,那两个愚蠢的女人各自端着两只大盘子,从厨房里鱼贯而出。

席间,我们看了北京地区的天气预报,电视告知──第二天是个适合出游的绝好天气,西部山区的空气质量更佳,虽然守着北京最大的重工业企业首钢集团,但却一连8天达到了“优”。

我心里很清楚———即便明天下刀子,这两位也会与我同往,但那一刻我还是要感谢老天爷的大力相助。意识到这是最好的提议时机,我咳嗽一声,清清嗓子说了话,以一种完完全全是灵机一动的口气,提出了一起郊游的建议。

“嗨,我说两位小姐,明天是星期六,天气这么好,为什么我们不出去走走呢?”

我的话刚一说出,立刻就得到她俩的一致响应。

“太好啦!”不约而同,莲子和林黛一齐回答。

“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去玩儿了!”莲子说。

“可不,你光说你,我又何尝不是呢?”林黛马上附和,看上去,她和莲子近乎得不得了,就像她们是亲姐妹。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真不明白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究竟因为什么,我们这一男二女就变成了三个恶魔。我这辈子还从未看见过如此富于戏剧性的场面──不论是莲子还是林黛都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可表面上却都要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而最离谱儿的实际上是我──我居然想得出,让莲子和林黛自己参与对自己的谋杀。

当一切已经不可挽回地发生之后,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思索,忍不住回顾起我的整个一生,真不知道从何时起,原本善良的我竟然会残忍到这种地步──尽管知道我就要结束莲子和林黛的生命,可那天晚上,居然还能跟她俩玩了将近半宿的扑克。

第二天一早,我们三人就出了门。说实话,临上车的那一刻,看见那两个即将被我谋害的女人一人背了一个装满饮料食品的背包,我曾经动了恻隐之心,的的确确想过要就此罢手,但那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最终我还是咬着牙,轰轰地发动了马达。

我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被捕的。一阵滚滚惊雷之后,我听见了敲门声。开门之后,我看见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女的长得既不好看也不难看,一张很俗的脸,属于最让我腻烦那种;那男的却相当英俊,简直与总是扮演警察的濮存昕别无二致。

只是来了这两位,而且谁也没掏枪。亮出证件之后,那女的用相当客气的口气要我跟他们走一趟。我以为大队人马都在外面,可踏出家门时,并没有在楼道里发现想象之中的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警察。

要么是昨天,要么是前天,反正是在中午,那一刻,我的眼前再次浮出我与那个精明透顶的律师谈话的情景。

我们是在看守所的一间小屋见的面。小屋里阴暗而寒冷,那种地方,我以前还从未光顾,只是在电视里见过。律师坐在我的对面,一只带伞的灯低低地垂在小桌上,那个律师身处暗影之中,我始终没有看清他的脸,只看见他不断地从一只厚厚的皮包里取出一份份文件放在面前翻阅。

“嗯……”整理了一下雪白衬衣上印满一个个“G”标志的灰色领带,他开了口,“除了材料上的东西,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没有。”我说。

“是这样吗?”

“是。”

“……这就好,不过对不起……有句话可能不中听,可我不得不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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