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吃过晚饭,他照常说要去冲凉。她连忙阻止,说:“我有重要的事。”他停下来听。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他笑起来,拧她的脸:“你还年轻,想那么远的事干什么?”没当回事,径自又上楼去了。
她烦恼地坐在镜前,唉,是她口气不对,缺乏技巧,还是他没责任心,只想玩玩?年轻?看镜中容颜,分明已经不小,虽然,这泛黄的镜,照不出皱纹。
是啊,没有皱纹,仔细看了看,她仍美丽。而且,似乎越来越美,这镜子化去她眉角的愁,眼里的忧。一点点变化,渐渐已不像本来面目,只是不自知。她越看越爱,全副精神都投在镜里,舍不得移开视线。却原来,自己如此美丽,不输绝色佳人。
就在此刻,奇事发生。她眼前大亮,亮到睁不开眼,轰然一记,脑中就觉一空。然后,黑漆漆的,居然什么也看不见了。
她拼命甩头,拼命张眼,看见一副奇景。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叉腰站在面前。
“你是谁?”天哪,她发不出声!再看,不由得毛骨悚然。她居然看见面前是一张餐桌,旁边是沙发,再那头是顶天的装饰墙,那么――镜子呢?
她看来看去,找不到那面镜子。身后,小毓想,我身后面是什么?回头,可惜什么也看不到,漆黑一片。
那个自己,笑眯眯地凑上脸来,眼中有一丝狡黠。左看右看,十分满意,仿佛对面的她,是面镜子。醒悟到自己在镜子里时,小毓吓得魂飞魄散。是啊,为什么看不见手脚,看不见其他!她的身体,已经被别人借去,只剩灵魂,困在一面镜子里。
“我看了你很久,现在,轮到我享受了。”那个灵魂嘿嘿冷笑,摆出合度的微笑等待阿达,再不与她说话。
小毓想,这是谁?鬼怪吗?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竟能把自己吸进来?难道自己也成了鬼?
来不及思考,阿达已经下来,亲吻那个人。那人喜滋滋搀他上楼,临走,抛个媚眼给她,让她背过气去。
半夜,那个人悄悄下楼,孤魂般在屋里飘。取了杯牛奶,汩汩喝了几口,黑亮的眸子定定射来。她看到熟悉的容颜,不熟悉的目光,竟在镜里瑟瑟发抖。只是那人没有走近,朝她这个方向怪笑了两声后,走了。
次日,阿达始终没有下楼。下午三点,大门的把手转动,芬妮的头探了进来。
“阿达,你在家吗?”芬妮蹑手蹑脚上了楼。随后一声尖叫。
过了很长的时间,她看见芬妮扶着阿达,一步步走下楼。阿达赤裸的身上,全是血痕,手脚也有被绑过的淤痕。
“我还以为你死了,原来你喜欢这个。”芬妮脸色难看。
“该死的小毓,居然真打!”他愤愤,“还塞住我的口。”“别说了!谁要你爱惹狐狸精?”芬妮用嘴堵住他的。
他一把推开:“老子痛死了,快拿药膏来!”小毓的心忽然凉了,对后来的亲热已无动于衷。只是不停地想,那个在她躯壳里的鬼是谁?是否,也是他曾经的过客?
接下来的日子,恐怖、新奇、无聊。小毓不得不接受恐怖的事实,她的确被锁在镜子里,无法脱身。但也有新鲜事给她瞧,譬如,阿达的衣服一个月送洗一次,喜欢赤身在家里走,吃早餐时给五、六个女人打电话。哼,五、六个女人!
等阿达上班去,无聊成了保留节目。没人看她一眼,没事情发生,没声音响动。整个别墅死了,她的心也死了。
晚上是这里最热闹的时节。阿达喝醉了酒,由男人、或者女人带他回来。男的俊美,女的妖娆,都是高挑身材。然后,那些人就没再下楼。她开始诧异,后来就明白,为什么以前,时不时的,他说晚上要和客户应酬。
芬妮也是这儿的常客,还做些除草、打扫的家务。有时像他老妈,奉送唠叨一小时。只是她温柔,见他脸色变了,马上换种声调。小毓在镜里暗想,他是几时和芬妮好上的呢?还是从来就如此?
起初,她在镜子里吃醋,这是她想嫁的人啊。慢慢地又不屑,什么臭男人,背地里乱七八糟,送给她也不要。再后来,后悔踏错电梯,明明该到十八层,她去了十九层,才会遇上命中魔星。她只求做个前台小姐,而他,看了一眼,就让她做经理助理。接着,平步青云。
她发誓,如有天能重获自由,她一定安分守己,绝不得陇望蜀。
形形色色的人来了,走了,她再没见到那个鬼附身的自己。只是一次听阿达电话里和人提起,说小毓嫁了个老头,居然结婚没两天就生了。说的时候,他仍是恨恨的,摸着额头的伤。
她恨阿达,也恨那个吸她进来的鬼。唯一让她解恨的,是她肚里阿达的种,是送给他俩最好的礼物。
一年过去,她在镜里住得也习惯了。只是不甘心。那个鬼既然能出来,她也可以。反复回想掉入镜中的情形,她一一分析其中的窍门。来这里的女子,都喜欢照镜。怎样能让她们,和她换个地方住?
“咦,这镜子有点奇怪。”“哎呀,这面镜子很漂亮。”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她都会集中精神,聚集所有的念力,盯住来人的脸。可惜,她还无法把那张脸的影像变得如花似玉,当然也无法多留得一刻目光。她最想报复的是阿达,只是他,照镜也只照得几秒,常常看两眼就走,根本注意不到镜里的玄妙。
又过了大半年,阿达到外地开拓生意,一直不在家。然而别墅仍有用处。某日中午,她看见芬妮用钥匙开了门,勾进一个少年。这少年比阿达小上十岁,光滑的脸上写满青涩。芬妮梳洗完毕,红扑扑地走出,让少年如睹仙子,惊得目瞪口呆。
镜里的她,看西洋景,都忘了要脱身。直到芬妮在她面前坐下,说:“我美不美?”少年只是喉咙里作声,说不出话。芬妮咬了咬唇,“你还不快去?”少年发足跑上楼。芬妮对镜自怜,不知不觉看得久了。“我美不美呢?”芬妮喃喃自语,摸过双颊,抚过双唇。
她大喜,这是最好的机会。对准芬妮的眼,她发出迷幻的光。芬妮如饮美酒,熏然欲醉,恍惚地向镜子张开两手,痴痴地说:“好美!这是我吗?”时间一秒秒过去。盯着芬妮的她累得不行,就在此时,身上一轻,眼前一黑。一念未已,手已能抬起。
哈哈,她终于出来了。忍不住狂笑数声。叉着腰,得意地看那面镜,如今的她,虽然换了面目,却终于恢复自我。想起曾经的恐惧感,她好心地对镜子说了一句:“别害怕,你只是在镜子里,再找个人换你好了。”她知道,在镜子里,时间的真相看得很明白。日子很容易过去。
看了楼梯一眼,那美少年正在楼上。迟疑中,她还是走出别墅。奇怪的是,芬妮这双眼看出去的景象,不同于以往。旁人射来的目光,总有点似曾相识。
倏地,飘过一张脸,恍若从前吓过她的那副面孔。连忙追上,一看,那容貌,不是她曾经的脸。那人诡异地一笑,白衣轻荡,转眼没在人群中。
她找了家卖镜子的店,走入,明晃晃的,看清她寄居的壳。蓦地里,她惊觉,那张熟悉的鬼脸,又在这镜中若隐若现。
恍惚中走出店门,阳光刺目,眼前的路划出无数分岔,她不知该往哪里去。
在这世上,有一群镜鬼,仓皇来去,找不到旧时皮囊――
(完)
十三人头塚
这是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它的一侧是平原,另外两边是断续的丘岭,背面则是高山。
方书打开军用地图,他指着小村庄对钟成保和张平易说:“这里就是围坳村了,过了这个村庄,再往里走就是山区。我们只要再经过三十多公里的无人区和大约五公里的旅游区就到达目的地了。”说着,方书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下午四点十三分,我们不如就在这个小村庄里过夜吧,明天一天我们一定可以走过无人区的。”
经过三人的讨论,他们决定在小村庄里找一户人家借宿。
方书他们三人是某大学的学生。
暑假开始时,大学里计算机系的学生自发组织了一次探险旅游的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了学校很多人的响应,而他们三人也是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加者每三人一组,以某旅游区(山区)的某个景点为目的地,每一组队员必须从指定的地点出发,徒步从出发地走到目的地。这中间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而其中有几十公里(二十几到四十几公里不等)的山区。
在这之前,发起人和参加者利用现代化的条件对所要探险的地区做了详细的资料收集。幸运的是给他们找到一份很详细的军用地图,但是,即使这样,对于要穿越的山区还是有很多的不了解,而这份军用地图只是在山区内标明了很多的无人区,至于无人区内的情况,一样是很不明朗。
方书他们三个在学校是死党,号称“三剑客”的,他们一起参加这个活动,并要求分在了一组里。他们从某个小县城出发,前一半的路程在他们看起来,并不觉得太因难。只是在往围坳村走的这二十几公里是勉强可以走人的土路,稍微难走一点。
三个人在围坳村的一户人家借宿,主人很热情地留下他们。
这一户人家有祖孙三代,奇怪的是都是女人。最老的是一个六十多岁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最小的那个是个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祖孙三代,三个女人。
那个小女孩很好奇地看着方书他们,她小心地用手摸摸钟成保的衣服:“你们有枪吗?”
三个小伙子不禁笑起来,他们身上穿着一样的迷彩服,小女孩把他们当成当兵的了,这套迷彩服是他们探险旅游的统一服装。
张平易把手放进裤子口袋里,伸着一个手指向裤袋外顶出来一点,使它看起来真好象一把枪的枪口那样:“有啊,你要不要看看?”
小女孩跑出门去,把那个老婆婆拉了进来:“奶奶,他们有枪!”
那个老婆婆和方书他们一起笑起来。
刚吃过晚饭,小村庄里的人似乎都集中到这户人家来了。三个大学生来到这样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来借宿,在这个小村庄就象是来了一个小戏班子似的。乖乖,三个城里来的大学生,可是不简单的事情。
奇怪的是,这个小村庄里好象大都是女人,有几个男人,也都是老的老小的小,这个小村庄里的壮年男人呢?
村里的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围着三个年轻大学生,七嘴八舌地问着一些可笑的问题,年纪大一些的,就笑着在边上听着年轻人叽叽喳喳地说着笑话。
“你们是出来干嘛的?咋走来咱这个庄上的?”一个大眼睛的小姑娘问方书。
“我们是出来旅游的,但是我们不能坐车,我们要靠两条腿走到旅游区去!”方书简单地解释着。
“那要走到啥时候!”另一个小姑娘接过去问,“你们明天往哪里去?”
“明天,我们从这里上山,穿过这片山区,就到我们的目的地了。”
“什么?你们要从这里上后面的这座山?还要爬过山去?”一个小姑娘尖叫着。
忽然,整个屋里本来正热闹的气氛没有了,所有的人都停下话来,目光一起集中在方书他们三个人身上,那目光中透着怪异。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张平易问那些村里人,可是没人回答他。
过了很久,那户主人家的老婆婆对他们说:“哎,你们还是回去吧,别上后面那座山。”
“为什么?”方书追问着。
“后山,是个不祥的地方,听大娘的话,别去。”
“大娘,我们是不迷信的。”钟成保笑起来,可是,所有人都看着他,用怪异的目光。
“不是迷信,那是真的。”老婆婆叹了一口气,“那是真的事,有三十多年了,那年我才嫁来这里不久。”老婆婆的眼光迷离起来。
方书看见,村里的那群小姑娘正一个接着一个地溜了出去。
三十多年前,正是文革初期,小村庄虽然偏僻,但是也受到了这股运动的影响。围坳村的年轻人自行组织了一个队伍,专门和对派的人进行武斗。其实所谓的对派,不过是邻村的年轻人组织的而已。围坳村和邻村历来有怨恨,为了土地的问题,已经是从古打到今的了。文革让这两个对头村,更加名正言顺地为了 “革命”斗争起来。
那一年的秋天本该是个高兴的季节。
在连年的天灾人祸下,小村庄生存下来的人都饱尝了饥饿的滋味,而这一年史无前例的大丰收,让农民更加明白土地对他们的重要。丰收的粮食都放在小村庄前的那个打谷场上,连着多天的劳累,村民们都快支持不住了。村长决定让村民们回家去好好睡一夜觉,于是,从村里选出来十三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在夜晚来打谷场看守粮食。
可是,第二天对于围坳村所有的人来说,却是一个恶梦,一个永远醒不了的恶梦!
天刚麻麻亮,勤劳的村民们就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打谷场,他们看见那十几个年轻人横躺在打谷场的一头,可能是睡着了,村长让人去叫醒他们。走过去想叫醒他们的人却发出了恐惧而凄厉的尖叫!那个场面,凡是看到的人,在以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夜夜都做恶梦。
昨晚还生龙活虎的十三个小伙子一夜间都横死了!而且,这十三个小伙子都是被人用利刀切断了颈项,头滚落在一边,打谷场一边的泥土地都被血染红了!最可悲的是,其中一个小伙子只剩下了一颗头,而他的身体,却莫名不见了。
最先在恐怖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是老村长,他很快安排了一下,一边叫人去找那个只有头的狗剩的尸体,一边招集村里的干部和老人们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开会决定,一、这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不能入村中的老坟地,因为他们是横死鬼;二、请个先生(那种神汉)来做法事,并给死的人下符咒,以防横死鬼出来作祟;三、这件事决不可以外传,以防以后没有女人肯嫁来本村。
以上的决定是多么的愚昧啊,可是,在那个时候,这么愚昧的决定就被全村的人都接受了。
就在这些决定被执行的时候,出现了一点问题。
那个只有头而没了身体的死人狗剩,经寻找,村里的人发现他的身体不知被什么野物拖去山里吃掉了。
狗剩的娘,在解放以前是一个巫婆,她的巫术是方圆几十里都有名的,可是解放后,她被批判为迷信,政府强行制止了她的活动。后来她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老稣夫,生了个儿子就是狗剩。她的老头子不久前才死了,现在她唯一的儿子也死了。
狗剩娘,这个昔日有名的巫婆,她不肯让他儿子的头同其他人一起埋葬,她说要救活她的儿子,她偷偷地带走了狗剩的头,从此失踪了。
其他十二个人的尸体,在被做完法事下了符咒后,老村长带了几个后生将他们埋在了后山上的密林深处,除了当时去埋尸体的人以外,没人知道尸体埋葬在什么地方。
可是,这一切仅仅是围坳村人的恶梦的开始。
没有多久,先是老村长突然发病死亡,接着,其他参与埋葬尸体的人在两个月内都离奇暴死,而这些人除了老村长以外,其他人都是壮年男子,平时都是身强力壮的好劳力,却无病无灾地突然都死了。村里的壮年男子迅速减少着。
接着,村庄里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个壮年男子离奇失踪,失踪的人大都是在去后山时不见的。
村子里慢慢开始传说后山埋葬的十二个横死鬼因为是横死而投不了胎,所以他们拉那些壮年男人去做替身。村里的男人在成年后,不是失踪了就是不愿再呆在村里去了外面,反正无论如何,都没有再回来的。
那件事发生后,第一个失踪的人就是方书他们借宿的这一家老婆婆的丈夫,那时老婆婆还是个小媳妇,而她的肚里正怀着个孩子。
在她丈夫失踪后两天,邻村传来消息,邻村的两个年轻人突然疯了。这两个疯了的人口口声声说看见了狗剩的鬼魂,说狗剩的鬼魂去找他们两个索命。直到那时,围坳村的人才明白,那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是被邻村另一派的武斗分子派去的两个人杀死的,就是那两个疯了的人。可是,围坳村的人再也没有年轻力壮的人去向邻村人讨回公道了。后来,周围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说在外面看见过围坳村失踪的人,可是,到底有没有,谁也不知道,因为,失踪了的,没有一个有个音讯传回来。
说到这里,老婆婆流下了眼泪:“我的命真苦,第一个不见了的是我那死鬼老头,可是不久前……”老婆婆的声音梗噎了,“我那老鬼留下的腹遗子,也在后山不见了,留下他媳妇儿和才十岁的女儿。”
中年妇女和小女孩儿看见老婆婆哭,也跟着哭了。
“牛不见了就算了,铁蛋非要上后山去找,叫他别去后山找,他就是不听,果然,一上了后山,就再也没下来。”老婆婆哭着说,“孩子,大娘好心劝你们,别上那后山!”
听完老婆婆说的事,大家谁也不说话了。干坐了一会儿,村里的人都回去了,方书他们三个也去睡了。
在房间里,三个人沉默了许久,张平易问:“我们明天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要去了,你被吓着了?”钟成保拉了被子睡下了。
“睡吧,明天还要起早上山呢!”方书拍了拍张平易的肩也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方书他们三个吃完早饭,不顾老婆婆的劝阻,向后山上进发了。
村里的小姑娘小媳妇们都跑去村尾,看着方书他们走上后山去,每一个看着他们的眼光都充满了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仿佛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仿佛在看着三个死人。这种目光让方书他们的心里觉得一阵阵发寒。
三个人的脚步有点沉重,不过他们走的还是很快。
山中的景色真是很美,小路边开满了野花,林子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是一曲不用乐器演奏的《维也纳的森林》。淡薄的雾在林间慢慢地流动,天边的云层一点一点红起来,象一个在化妆的少妇,正一层一层地涂着唇膏,美丽而精细。
三个年轻人渐渐被这山中清晨的景色吸引了,钟成保随着鸟鸣声打着口哨,方书也折了片树叶,“吱呀”“吱呀”地吹着,张平易也不由地兴奋起来,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三个年轻人已经将昨晚围坳村故事带来的阴影忘记了。
走了有半个小时的样子,已经越来越难走,山上没有路了,他们只有顺着山洪冲积的水道和微裸的山石向上走,以绕开那些茂密的树林和小灌木丛。
忽然,走在最后的张平易“哎哟”一声弯下腰来,方书忙回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我肚子疼,好象想拉肚子,一定是村里吃的东西不干净。”张平易一边说着一边东张西望,“我去那边拉屎,你们等我一下。”他说着一头扎进旁边的一处密林中。
“懒人屎尿多。”钟成保笑着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坐下,方书也一屁股坐在他的身边。两人打开地图研究着,边研究着,边在地图上找出他们现在的位置,做下记号。
却说张平易捂着肚子走进树林,一眼看见树林里有块大石头,他走过去放下身后的背包,转身向石后走去。
突然,张平易脚下一空,他一脚踩进一个洞里,跟着整个人摔倒,就象在一个斜坡上似的,跌跌撞撞地向下滚,中间不时撞到洞壁。张平易顾不了许多,只是用手抱着头,任由自己一路滚跌下去。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张平易滚落的身体才停下来。
张平易确定他不再往下跌落,才慢慢松开抱住头的双臂,睁开眼看了一下。这似乎是个山洞,但不知为什么,洞中并不黑暗,有很微弱暗淡的光不均地洒落在他面前的地面上。张平易很快地从地上爬起来,他张眼四顾。
这确是一个山洞,但首先印入张平易眼中的,却是山洞壁边的人骨骼!那是一架架横躺在那里的骨骼,每一副骨骼的骨头很完整!
山洞一侧的壁上有一盏很暗淡的油灯,它在山洞壁的一个凹槽里。这让张平易感到极度的诡异,这个装满人骨骼的山洞,还有油灯在燃着,莫非常常有人来添油?
张平易慢慢地转过身,他觉得好象浑身骨头都生了锈似的,那种怪异的感觉让他不由地发抖。“……九,十,十一,十二……”他数着那些骨骼,十二具,整整十二具!莫非,这里就是围坳村的人埋葬那十几个横死的小伙子的地方?
随着张平易慢慢转动的身体,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最后他的目光定住了,他的脸色苍白的好象死人似的,他那么恐惧,他看见了什么呢?
他面前一米之遥的地方有一个用泥土拓成的土台,土台上放的却赫然是一个人头!而那颗人头却是颗仍有血有肉的人头!他被放在一个木制的盘中,盘中有些透明的液体,透过那液体张平易可以看见那颗人头的颈项,似乎这颗人头是被从颈项上切下来的,在切口处还可以看见皮肤和连着的肌肉微微向外翻起。那颗人头的双眼紧闭,他看起来就象是一个睡着的人,但是他却是没有连着身体的,他是谁?他是死是活的呢?
张平易转动着眼光,他看见土台的旁边还有一具单独的骨骼,这具骨骼比那十二具都小,难道这具骨骼是女人的?张平易愣了一下,莫非这颗人头就是狗剩的人头?莫非土台边这具骨骼就是狗剩娘,那个老巫婆?那么,这颗人头是用巫术保存下来的了?他还活着吗?张平易不由起了好奇心,他向那个土台走去,他想摸一下那颗人头,看看那颗人头是不是还象活人的头那样。
走到土台边,张平易低下头仔细看着那颗人头,看了一下,他不由地伸出手去,想摸摸那颗人头。就在这时,张平易忽然看见那颗人头睁开了双眼!他甚至还对张平易咧开嘴笑了笑,一口白烟就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张平易的一声惊呼闷在了嗓子眼里,眼睛一闭就昏了过去。
张平易醒来的时候,看见还是在山洞里,他前面站着一个穿迷彩服的人正背对着他。“方书!”张平易喊那个人,那人听见喊声回过头来,张平易差点又昏过去!那个穿着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的人的那张脸,却是刚才在土台上的那颗人头的那张脸!
张平易这时才发现他自己的不对头,他怎么好象在那块土台上?张平易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他感觉不到他的身体了,然后,他一低头就看见了他面前的那个木盘和那个土台……他看不见他自己的情况,但是他现在可以想象出那种情况,他的头被放在那个土台的木盘上,而他的身体,却正是那颗人头下面连接着的那个穿迷彩服的身体!
这就是老巫婆的巫术!
张平易闭上了眼,“你是狗剩?”
“咦?”那个人诧异的声音也有着笑意,“你知道狗剩?”
张平易想点头,却发现他自己已连这个最简单的动作也不能做了,于是他只有说,“是,我昨晚在你们村过的夜,我听说了那个故事。”张平易睁开眼。
“那你知道铁蛋吗?”那人笑了,“我是铁蛋!”
张平易愣了,“你是铁蛋?”
“你知道了故事的前一半,却不知道故事的后一半。”铁蛋说,“我告诉你吧!狗剩的娘想用巫术救她的儿子,她首先想到的是用那十二个横死鬼的尸体代替她儿子被野物吃了的身体。”铁蛋说着向那十二具骨骼努了努嘴。
“她偷走狗剩的头,在山上等着十二个横死鬼被埋下。可是,那时天还很热,加上做法事,等埋人的那帮人走后,老巫婆找到这个埋葬地,那十二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老巫婆只好另外想办法,她用巫术把狗剩的头保存下来,又在这个洞里下了巫,让这个洞成为一个巫洞,然后她用了所有的生命下了一个巫,如果有人掉进这个洞里,他只要好奇地走到离狗剩的头一尺以内,狗剩就用巫术换下这个人的头,而自己的头长在这个人的身体上,就象刚才我和你一样。”张平易叹了一口气。
铁蛋继续说,“后来老巫婆死了,村子里有人无意中掉下洞来,狗剩就换下了那个人的头,那个人就是我爹。因为我爹和狗剩都是围坳村人,有着骨血关系的,狗剩临走时就把巫术的施法教给了我爹。后来不断掉落这里的人都是我们同村的,这个巫术的施法就一直保留下来。既然你也知道这么个事,我就告诉你这个巫术的施法,你就慢慢在这里等着有人来吧!”
铁蛋说着就把巫术的施法告诉了张平易,可是张平易愣愣地望着他:“我没听清,你过来再说一遍。”铁蛋向前走了两步,又说了一遍。
“我还是不太清楚,你可以走近一点再告诉我吗?”张平易一脸的恳求。
铁蛋又向前迈出一步,但他突然警觉起来,“你想骗我走近你?没那么容易!”他大声又说了一遍巫术的施法,然后对张平易说,“我要走了!”
张平易叹着气,“你要回围坳村吗?”
“回村?不!不回去了,我回去了人家会知道这件事的,我还不给当成妖怪抓了!”铁蛋说着大踏步头也不回地向洞口走去。
十几分钟过去了,张平易还没出来,方书不由地说:“咦,张平易去了这么久?”
“哎,你不知道他吗,他常在洗手间里蹲上半个钟的。”钟成保笑着说。
两人又等了七八分钟,方书忽然变了脸色,“太久了,我们喊喊他。”方书对着林子里喊张平易,可是没有人回答。钟成保的脸色也变了,两人互相望着,一股寒意慢慢升起。方书和钟成保一边向树林里走,一边叫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
树林里的光线暗淡,方书一眼看见张平易的背包放在一块大石上。两人走向石块,走在前面的方书叫着钟成保:“快看!”
大石的后面有一个黑黑的洞,如果不仔细看,一下子是很难看到这个洞的,洞口边上长着草,草有被压过的痕迹。
“可能张平易掉下去了。”方书在洞口喊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方书拿出一支手电筒,向洞里照着,洞是顺着一个斜坡向下的,不远处还有个小小的弯,手电筒的光不能完全照到里面。方书看了看钟成保,“他可能摔晕了,我下去看看,你准备好急救包。”
“哦!”钟成保大叫起来,“我把急救包忘在大娘家了!”
“怎么这样?”方书皱起眉头。
“是大娘不小心切了手,我拿紫药水给她擦,急救包拿出来就忘了放回去。”钟成保喃喃地辩解着。
“这样,你赶快回去拿急救包,我下去,先把张平易弄上来!”方书说着已经打开电筒走下洞口。
钟成保放下背包,“你,小心点!”
方书看了他一下,“没事,你快去吧!”
“哎!”钟成保看着方书又转身向洞里走去,也转身飞快向山下跑去。
钟成保快跑到山下时,忽然看见前面路上有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好象是张平易,“张平易!张平易!”钟成保大叫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追上前面那个人,拍拍那个人的肩,那个人回过头来,却不是张平易,是个皮肤黝黑,发型土时土气的农村壮汉。
“对不起,认错人了!”钟成保忙向他道歉。
“没什么!”那个人咧嘴憨厚地一笑,却一拐走上另一条山中的小路,快步走远了。
钟成保心里觉得很怪异,那个人身上穿的明明是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却是个农村人,怎么会这样呢?钟成保顾不上多想,跑下山拿了急救包一路又向山上爬去。
钟成保回到刚才离开的地方,他一眼看见洞口边坐着一个人,“方书!没找到张平易吗?”那个人在他的喊声中回过头,却是张平易。“咦,方书呢?”钟成保问张平易。
“方书?我没看见呀?”张平易目光在洞口游移着。
“他不是下去找你吗?”钟成保指着洞口说。
“是吗?我真的没看见他,我掉下洞里摔昏了,过了一会儿醒来,我就顺着亮光向洞口爬上来。出来后没看见你们俩,就看见这些背包,我就想你们一定没走远,会回来拿背包的,于是我就坐在这里等着。”张平易急急地说着,好象唯恐钟成保不相信似的。
“这样?”钟成保皱着眉,“真是奇怪!”钟成保忽然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个穿着迷彩服的农村人,他不由心里一抖,“方书不会出事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拿出电筒来,“我先下去看看,你休息一下。”说着,钟成保向洞里走去。
张平易张口想喊钟成保,可是他没喊出声。
过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洞里上来一个人,张平易用眼角扫了一下,上来的是方书。方书没说话,走到大石块边上,拿起他自己的背包,背在背上,对张平易说:“走吧!”
张平易也拿起自己的背包背上,留下钟成保的背包,随着方书走了。
方书和张平易在当天傍晚赶到了此次探险旅游的目的地。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另外两组先到了。
大家看到他们俩纷纷围上来,有人问:“咦,钟成保呢?”
张平易看看方书,方书也正望着他,“哦?他还没到吗?他在路上和我们分开走了。”
“怎么这样?你们干嘛分开?”大家都很诧异。
“是这样,我们在一个岔路口有了分歧,钟成保坚持说应该走另外一条路,我们劝他不听,他自己走另一条路去了。”方书解释着,张平易的目光游移着不望向他。
“哦,不要紧,还有一大半人没到,我们再等等。”大家安慰着他俩。
两天后,所有的人都到齐了,钟成保还没有到。组织者召集大家开会,开会决定,所有的人再等钟成保一天,如果还等不到,其他人先回去,留下方书、张平易和组织者去报警并协助寻找。方书和张平易的脸惨白的,互相望着。
谁想,第二天的上午,钟成保却一身风尘地赶来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毛蓝色的中山装,下身穿条黑色的布裤子和一双黑土布鞋,打扮得象个农民一般。
大家纷纷问钟成保出了什么事,钟成保喃喃地说:“我出了一点事,衣服都不能穿了,这身衣服还是在农村人那里买的,所以迟了。”大家再问,钟成保就什么也不说了。
旅游回去后,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再也不象过去那么好了,好象互相躲着对方似的,有时远远碰到了,也是不约而同的一转身,各自走了。
参加这次活动的人,在学校里到处大吹自己的探险经过,只有他们三个人――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闭紧了嘴什么也不说。偶尔有人问起,他们也是寒着脸走开了。
(完)
媚月的蝶香
“这么说,你的身体上确实有一只刺纹了?”我沉吟着坐下;“这件事责任在我,当初小静进来的时候,我的她的肩膀上看到了一只蝴蝶刺纹,却没有留意,而阿珍的蝴蝶刺纹在臀部上,我只是后来才听人说起过,也没有放在心上,当水红进来的时候,她的蝴蝶刺纹在乳房上,可恨我仍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我一直把它理解成少女时代的一种时尚,但是直到今天发生了这起血案,我才终于明白过来了,这一切,都是一个恐怖事件的继续。现在你告诉我,你的蝴蝶刺纹在什么地方?”
迪迪好长时间没有说话,后来她终于撩开衣襟,于是,我看到了那只曾经出现在我噩梦中的蝴蝶,此时她就蜇伏在这个女孩子那雪白的腹部上,羽翅透明,颜色艳丽,栩栩如生,振翅欲飞。
看着这只散发着恐怖的妖异气息的美丽彩蝶,我的心脏倏然抽紧。一种恍忽的感觉迤逦而来,女人的身体是一朵待放的花,似乎曾经在千年的期待之中,我一真期待着这只美丽的彩蝶。
女人美丽的身体是一朵花,妖异的彩蝶依循这花朵的芬芳找到了她。
迪迪小腹上的刺纹,不是纹上去的,那只美丽而妖异的蝴蝶是自己飞上去的。
她是一个乖巧聪明的姑娘,不是那种刻意寻求刺激的新潮少女,轻易不会答应在自己的身体上留下一生也无法磨除的印痕。但是有一天,她在放学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改变了她的命运。
那个男人驾驶着一辆豪华的私家车,从她放学的路上一直跟着她,后来这辆车先驶到一个路口,男人钻出车来,倚着车身等她过来,对她说了一句: “漂亮的小妹妹,要不要坐车出去兜兜风?刺激!”迪迪知道这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男人,没有理睬他,继续走自己的路,男人在她身后冷笑了一声,一扬手,他的手掌上刺着一只彩蝶,扬动之间,那只美丽的蝴蝶从他的掌心中飞了起来,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落在了迪迪身上。
女孩子天生喜欢美丽的生灵,见到这只蝴蝶她忍不住的用指尖一拈,将蝴蝶捏在手中,然后她飞跑回家,准备把这只彩蝶夹在一本书里做成标本。可是等她回到家,拿出书包之后,却惊讶的发现自己手中竟然空空如也,那只美丽的彩蝶不见了。
迪迪很是懊恼,吃过饭做完作业,睡前进浴室冲凉的时候,却突然发现那只彩蝶竟然还在她的身上,而且已经爬到了她的小腹上,她想把这只彩蝶捉起来,但指尖伸过去,却只是碰到了她那雪白滑润的肌肤。
那不是一只彩蝶,而是彩蝶样子的刺纹。
身体上突然多出一个刺纹来,这诡异的事情令迪迪不知所措,她不敢把这事告诉别人,寄希望于这只莫名其妙多出来的刺纹过几天还会慢慢消失。
但是,刺纹再也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清晰,夜晚睡觉的时候,她甚至真切的感觉到那只彩蝶在她身体上爬行的麻痒。她悄悄的去了医院,但是医生无法接受她的解释,不相信这只彩蝶刺纹是自己长出来的,只是告诉她刺纹一旦纹上就终生也难以抹除,这就更让迪迪六神无主了。
那个神秘的男人又出现了,仍然是等候在迪迪上学的路上,他那张淫邪的脸上挂着得意的狞笑,看到迪迪的时候向她招了招手:“过来,我现在需要你。”迪迪厌恶的想转过身去,但是,小腹间忽然传来一阵剧痛,那只可怕的彩蝶正在噬咬她的痛觉神经。那种撕心裂肺的剧痛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痛苦的呻吟之中,她被迫向着那个男人的方向移动了几步,剧痛有所减轻,但当她想远离邪恶男人的时候,痛疼再一次的强烈起来。
这只妖异的彩蝶具有着一种邪恶而可怕的魔力,被她依附的女人,从此就沦为命运悲苦的蝶奴。
彩蝶逼迫着她步步走向男人,强迫她顺从那个男人的淫欲,否则就会恶毒的噬咬她的神经。在无望的抗拒下,她一步步走到了男人的身边,凭任他将她抱进了车里,她眼睁睁的看着男人那流淌着涎水的嘴脸俯下来,湿漉漉的舌头蛇一样的舔舐着她雪白的肌肤,眼睁睁的看着一双罪恶的手撕开自己的衣襟,少女那初绽的苞蕾被他肆意的凌辱虐待却无力反抗。
邪恶就这样进入了她的生活。
从那次以后,邪恶男人时常会向她发出呼唤,只要他出现在她的附近,彩蝶就开始恶毒的噬咬迪迪,迫使迪迪放弃自尊与矜持,屈服于那个邪恶男人的淫威之下,予取予求的沦为这个男人的泄欲工具。邪恶的逼迫使得迪迪痛不欲生,她在无奈之下向父亲求救,把全部事情告诉了父亲。
这件事直接导致了关爱她的继父的惨死,她忽视了一件事,这只邪恶的彩蝶是有意识的,反抗或者是背叛的讯息通过一种神秘的方式很快为邪恶男人所获知。就在那天夜里,邪恶男人敲开了她的家门,警告她父亲立即闭嘴,不得追查,否则……他挥了挥手,如附骨之蛆一样依附在迪迪腹部的彩蝶施展了它的邪恶力量,当迪迪在昏迷中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手里拿着一把被鲜血染红了的剪刀,而继父的尸体却倒在她的脚下。
所的证据都指向了她,她已是无可辩驳。
无可辩驳的罪案不仅仅是这一桩,小静,那个从乡下来到城里的温顺女孩子,她在街上遇到了这个邪恶男人,这个男人笑眯眯的叫住她,给她变了一个戏法,他手掌上的彩蝶刺纹居然能够飞起来,看得小静欢快的叫出声来。
这只神秘的彩蝶在空中漫舞飞扬,最后落到了小静的肩膀上,小静开心的笑着,伸手去捉,却发现这只彩蝶竟然已经化成为一片刺纹。然后这个男人露出了他的淫邪嘴脸,小静进行了拼命的抗拒,这时候那只彩蝶开始噬咬她的痛觉神经,最终在昏迷之中,她被邪恶男人强暴了。事后,邪恶男人将她送入了由他一手操纵的地下妓院,胁迫小静为他卖淫挣钱,一个年长的姐妹同情小静的遭遇,她和小静一样也都是那恐怖彩蝶的牺牲品。不忍见小静和她一样从此任人摧残,就偷偷的放走了她,可是,小静没逃出多远就被彩蝴噬咬得痛得昏死过去,醒来时发现自己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刀,而那位帮助她逃走的大姐却已经伏尸她的脚下。
另外两个女孩子,阿珍和水红,所遇到的事情与迪迪、小静完全一样,区别也只不过是细节而已。
我知道这些事,是因为她们都曾经找机会想告诉我,她们信任我。但是我辜负了她们的信任,当她们一说起会飞的刺纹的时候,就被我厉声喝止了,我不希望那种荒谬怪诞的思想继续影响她们,更希望能够看到她们改掉撒谎的恶习,但是显而易见的是,我错了。
即使是现在,我仍然怀疑迪迪所说过的话,她也许是听到小静或是阿珍水红说起过这事,所以也习惯性的继续编造谎言,孩子气的希望能够推诿责任。
但是,三条人命的惊天大案,碎尸剖腹的变态行为,岂是这么一个荒诞无稽的说法能够解释得了的?
我大步走过去,撩走迪迪的衣服,用指甲捏了一下她腹部的刺纹,刺纹就是刺纹,纹在皮肤表面上的彩蝶,无论它是多么的逼真,多么的栩栩如生,但决不是手指甲能够掀起来的。
我狠狠的瞪了迪迪一眼,冷笑道:“你说的那个邪恶男人,他到底是谁?”
“当然是我。”身后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我回头一看,刘思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进来了,他笑吟吟的站在紧锁的房门前,对我说道:“朱女士一向以聪明精干而著称,今天怎么糊涂起来了?你怎么还不明白,我之所以下令迪迪杀掉她的父亲,是因为她的父亲不该知道这件事。同样的道理,我命令迪迪杀掉小静她们三个,就是因为那三个蝶奴竟敢违背主人的意旨,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你。背叛主人的蝶奴必须受到惩罚,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说着话,他扬了一下手。
灯光之下,我清清楚楚的看到纹在他手掌上的那只彩蝶突然振翅飞舞了起来,漂亮的彩蝶在空中漫舞着,我惊愕的目光追随着她飞舞的轨迹,慢慢的,我的目光落到了我的胸前,突然之间我猛的用力,狠狠的一掌击在自己的右乳上,然后我用冷峭的眼神看着刘思飞,缓慢的摊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