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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若 当前章节:15115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00:33

“把全世界所有的美丽都给你,把海洋里所有的温柔都提炼。你的眼睛将比天空更清澈,头发会比阳光还闪耀,皮肤比白雪公主更有光泽,对爱情会比小美人鱼更忠贞。”

当伯爵的手臂上已经划满伤痕的时候,他吻上了蜡像的唇,并且给她取了一个同女王一样高贵的名字——伊丽莎白。那一天,蜡像伊丽莎白张开了眼。

“伊丽莎白!”伯爵发出惊喜地叫声。

他可以肯定,她有着世界上最完美的容颜,她的皮肤闪烁着牛奶一样的光泽,她的头发比窗外的阳光更闪耀,眼睛比天空还要清澈。她的气质比公主还要高压,她像夜晚的天空一样沉静,转身间却又有着活泼的色彩。

过大的喜悦使得图斯特伯爵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连动一动手指都做不到。当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不仅只是喜悦,看见他的伊丽莎白如此美丽,突然放松的心情使得这段日子所有累积起来的不安、紧张,焦虑等一系列负面情绪同时爆发了出来,结果就是他无法移动身体。他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梦想中的完美情人一步步向他走来。

伊丽莎白走向图斯特伯爵,然后在距离他十步左右的地方停下脚步,微侧着头打量着他。那清澈的蓝色用一种研究的目光穿透了伯爵的身体,从头到脚。伯爵不自觉地微微颤抖,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他的伊丽莎白不过来给他一个拥抱。不过不要紧,相信很快他就能恢复力气了,然后他可以走过去给伊丽莎白一个拥抱,这样想着的伯爵露出一个笑容,衬着疲倦的黑眼圈着实不怎么好看。

大约过了五分钟,伊丽莎白收回了那种研究性的视线。她环顾一下周围,走向门边的镜子。那面巨大的穿衣镜是伯爵前几天特地为了他的情人买回来的,为此他接连好几天的食物都是白面包。看着镜中的自己,伊丽莎白露出了浅浅的笑容。那笑容如此优雅,那样纯洁,就好像壁画上展翅欲飞的天使。

“伊丽莎白!”伯爵轻轻呼唤着情人的名字,他的手脚已经可以移动了,他朝着伊丽莎白走过去。

听见他的叫唤,伊丽莎白回过头看了他一眼,她觉得自己身体内好像缺少了什么。她闭上天蓝色的眼睛,仿佛看见了一张画卷。画卷中,她正吃着什么,动作依然优雅。而她手中拿着的东西竟然是一只手臂,她看见自己一口口咬下上面的肉,甚至还看见吃完之后自己的头发变得更有光泽,皮肤更光滑。看到这里,伊丽莎白把头转向图斯特伯爵,眼中流露出有些复杂的情绪,眼前的生物与她认定的食物有着品质上的差异。她走上前两步,却再次停了下来。她顿在那里,还没等伯爵反应过来,她已经打开门,走了出去。

“伊丽莎白!你要去哪!?”伯爵慌忙地想跟出去,却脚一软,不小心摔了一跤。等他再次站起来追出去的时候,曲曲折折的巷子里已经没有了伊丽莎白的身影,伯爵咬着牙随便冲向一个方向。

天已经全黑了,伯爵依然没有找到他的伊丽莎白。他失魂落魄地回到家,坐在地板上发呆。当月光再一次光临这个狭小空间的时候,他似乎想起,最后伊丽莎白眼中掠过的那抹情绪好像是——放弃,好像放弃了一切该放弃的与不该放弃的。

伊丽莎白的温柔可能很甜蜜,她的爱情也许很忠贞。但是,这一切都只是针对她的情人而言。

完美的情人啊……要有怎样的自信,才会坚信完美的情人会把你视为情人?

End

喑之镇魂歌 3. 我要留住你

“客人,请重复一次,您想要什么?”

在一个有着灿烂阳光的午后,夜之杂货店里迎来了一位年轻美丽的小姐。

“我想要能让人在瞬间爱上我的东西。”金发客人的眼中有着狂热。

“如果您坚持的话,我想这个应该可以帮到您。”宁悠从架子上拿下一个小小的青色盒子,递给客人。

年轻的小姐握紧了因兴奋而颤抖的双手,随后像捧着女王的王冠那样接过盒子,小心地将它打开。里面,躺着一枚白色的玉蝉。

“这个真的能帮我?”看着那并没有多美丽精致的玉饰,客人显然有些疑虑。

“是的,只要您把它送给心仪的男性,他就会迅速爱上您,但它的期限只有三个月。”

“这无关紧要,我相信在三个月内他一定会真的爱上我!”金发小姐眼中有着不容否认的自信。

听了客人的话,宁悠微微一笑,继续说道,“请问客人的姓名?”

“格丽·艾伦。”紧紧抓着小小的盒子,年轻的小姐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

爱德华·依斯特是一个俊朗的男青年,他身边总是围绕着各式各样的女性。虽然真正的上流社会淑女不可能屈尊跟他这样除了外貌之外没有什么优点的男人混在一起,但是并不排除某些夫人和一般人家的小姐把他当成珍贵的宝石。

而这位爱德华先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嗜好,他既不好酒、也不好赌,对待自动围上来的女士们,也只是奉行好聚好散的原则,再见面大家还是朋友。人活着,快乐是唯一的准则。他是不可能只属于一个女人的,只有被众多不同类型的鲜花围绕,才称得上生活。

在秋天来临的时候,格丽·艾伦小姐遇到了爱德华?依斯特,几乎在同时,她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逢是在一个小型PARTY上,虽然没有什么名流,食物也不见得如何精致,可每个人都很放松,并且心情愉快。这是一种感觉,当周围的人与你相似时,你就不必把一些东西遮掩起来。就是在这样一个场合,格丽第一次见到了爱德华。

当时的爱德华正被一堆小姐、女士们围绕着,她们端着酒杯站在他身边,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只那一眼,格丽·艾伦小姐就决定,从这一刻起,她的心只为那个男人存在,她的爱情、忠诚,以及所有的一切也都将奉献给他。虽然,在那一刻,她甚至都还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姓名,以及有没有妻子或情人。

格丽很想走上前去跟他打个招呼,但是她没有勇气。那些围绕在他身边女性都太过美艳,而她只不过和街上无数的平凡女子一样,除非奇装异服或画花了妆的时候,不会有任何地方吸引别人注目。虽然她对此只是有些小小的哀怨,却并不自卑或难过,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愿意挤进女人堆里,在心仪的男人面前,让自己显得黯然失色,毫不起眼。

整个晚上,格丽都站在墙角,用一种探询的目光望着那个男人,眼中满是坚定。她不知道要怎么做那个好像被花朵围绕着的男人才会允许自己接近他,她有什么地方可以吸引那样的男人?格丽虽然面不改色地端着酒杯轻抿了口,心里却已乱成一团。她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形,那样紧张、羞涩,还有一丝丝的甜蜜与感动,另外还有着强烈的不安。要怎么做,要怎么做才能接近他呢!?

时间就在格丽复杂的目光中悄悄溜走,直到Party结束,格丽也没有想到接近那个男人的办法,她有些沮丧地望着他被众多女子包围着离开会场,轻轻叹了口气,随后装作不经意地转过头问边上的人:“他是谁?”

听到格丽的问题,边上的小姐惊讶地瞪大了眼。这也难怪,只要够年龄出现在社交圈的女性,有哪个会不知道刚才走出去的那个男子的姓名?这简直就像不知道自己国家的首都是哪里一样夸张!或者,该用无知来形容?

那小姐用一种轻视的目光扫了格丽一眼,有些不甘愿地吐出那个梦幻般的名字:“他是爱德华·依斯特。”说完之后,那小姐远远地避开了格丽,仿佛跟她站在一起有失身份一样。

“爱德华·依斯特……”格丽默默念着这个名字,一遍又一遍。从这一刻起,这个名字将永远铭刻在她心中,渗入骨髓,刺进灵魂,变成她的信仰。

请不要问她为什么,不要问她为什么只一眼就爱上了一个男人,不,这样说甚至都有些肤浅了,她不仅仅是爱他。在她看来,她的一切都应该献给他。请不要说她这样太过冲动,或者不经大脑,请理解,人和人的相遇本就没有理由。而一个人的名字要留在另一个人的心中,有时也不需要那么多的因为所以。

她已经决定要接近那个男人,然后,用所有的一切来爱他。格丽再喝了口酒,露出浅浅的笑容,然后,她踏着轻快的脚步,离开了会场。

从这一天开始,格丽想尽一切办法收集爱德华·依斯特的资料。怎么说呢,要爱一个人不是先了解他的一切比较好吗?当然,这并不是说你不了解一个人就不能爱他,只是,如果了解了他的一切,不是就能更好的爱他了吗?比如,你将不会去做他不喜欢的事情,也不会触动他的伤处或者禁区,更不会犯一些他无法忍受的原则性错误。这样就可以缩短相互适应、磨合的时间,直接跳到甜蜜的部分。

让两个人的感情少一些苦涩和坎坷,这样多好?世界上的日子是过一天少一天的,如果能够减少一分坎坷,她就能多用一天来爱他,这是多么让人忍不住从心底里露出笑容的东西。多了解他一分,她就多了一分让他看上自己的资本,就增添了一分站到他身旁的可能性。如果能在这样的情况下相爱,每一天一定都是处在幸福之中的,不会有争吵,也不会有忧伤。如果每一天都是甜甜蜜蜜的,是不是就是幸福的真谛?是不是在她接下来的人生中每一个时刻都可以感受到爱情的味道?

也许有人会不赞同她的想法还有做法,但是她认为那是正确的,这就够了。毕竟,这是她的人生,她的爱情嘛!

利用了父亲的资源,格丽·艾伦很容易就查到了爱德华的资料,这并非难事,毕竟爱德华·依斯特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男人,甚至可以说,他是除了那张脸之外,没什么优点的男人。既不温柔,也不绅士,还常会伸手问女人要钱,可偏偏就有女人吃他这一套,而且为数还不少。

爱德华·依斯特,幼年父母离婚,他跟随父亲。17岁父亲亡故,因有一笔保险金,所以日子过得并不算太艰难。从学校毕业以后,他也曾工作过一段时间,而且工作种类很杂。从推销员到餐厅经理,从平面模特到酒吧歌手,爱德华都曾尝试过。之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位夫人提出包养他,虽然爱德华拒绝了,但他却从此明白他是可以只靠脸和身体来吃饭的。这么说有点不公平,爱德华并没有完全让女人养他,他只是接受她们的钱和礼品而已,基本上,他更多地把这些美丽的女人当成他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物质的提供者。虽然他再也没有一本正经地去上班,但是偶尔还是会替杂志拍两张照片什么的。

查到了爱德华的生平和喜好,要想个好方法接近他,并且吸引他的注意就变得简单起来。格丽小姐翻着那些资料,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

又是一次宴会,爱德华照旧被一群美丽的夫人小姐包围着,不知他说了什么,惹得那些女士都笑了起来。看到这种情景,格丽的心头流过某种复杂的滋味,很快,那些言语都将属于她一个人吗?不,她还是喜欢这样的他,此时的爱德华才是她爱上的那个男人。

格丽慢慢地朝爱德华走过去,步伐缓慢而优雅。然后,她在爱德华视线可及的地方停了下来,从侍应生那里拿了杯酒,随即坐在小沙发上休息。她带着浅浅的温柔笑意,慢慢喝着酒。当爱德华的视线从她身上经过的时候,她轻轻举起酒杯,算是打招呼。

爱德华只是在无意识移动目光的时候看见那个女子的,第一眼看到她,爱德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正确的说,他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如同无数次无意识扫过什么的感觉一样。甚至在看见那女子朝他举杯示意的时候,爱德华依然没有感觉,这样做过的女性太多了,他连去数数人数的兴致都没有。

虽然开端并不好,但是,当那个女子喝完了杯中的酒,站起来打算再拿一杯的时候,爱德华的视线集中在了她的胸口——那里,系着一只洁白的玉蝉。在下个瞬间,他就移开了视线。毕竟对他来说,女人的相貌与身材要比脖子上戴的东西重要得多。

爱德华再次意识到的时候,那女子已经走到了他身边。

“我有点醉了,你愿意扶我去花园吹吹风吗?”格丽对着爱德华露出温柔的笑容。

“你是谁,凭什么抢走大家的爱德华!”还没等爱德华说话,边上的一位小姐便挑高眉,毫不客气地指责格丽。

“我是格丽·艾伦。”格丽本不想理睬那些对她来说没有意义的无聊女人,但是她在想了一下之后,还是微笑着报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满意地看见那些夫人,小姐立刻闭上了嘴巴。

只要是女性,让对方失望就是失礼的。爱德华朝周围的女性表示了歉意,在格丽伸出手的时候配合地伸出臂膀,然后带着她向花园走去。

“你听到没有,她是格丽·艾伦!”两人刚刚走远一些,先前说话的那位小姐便掩着嘴发出低低的惊叫声。

“她就是那个艾伦家的小姐!”边上的小姐、夫人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说实话,“艾伦”这个姓氏并没有什么辉煌的历史或者高贵的背景,在几代之前,这个姓氏就如同世界上无数姓氏一样,被淹没在字典中,毫不起眼。即使是现在,全世界也有无数姓艾伦的人过着和常人一样的日子。只是,在这里,那个名叫“格丽·艾伦”的女人,是全国最大的纸制品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花园里,星星如同无数的眼睛一般闪亮。

“我是格丽·艾伦,虽然刚才说过了,不过我觉得有必要正式地再说一次。”格丽看着爱德华的眼睛,轻轻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我是爱德华·依斯特。”爱德华行了个绅士礼。

就这样,在一个有着美丽星光的夜晚,格丽和她命中注定的男人(格丽的说法)有了第一次的接触。但是,她并没有送出那只玉蝉。她还是希望爱德华会爱上她,仅仅因为她是她。在那个晚上,他们并没有谈到什么深刻的话题,他们只是交换了名字还有行动电话。

虽然信息很少,但是在这样的时代,这些已经能够决定很多东西。行动电话,有时是比任何联系方式都更有效的手段。这不,三天之后,他们就已经约好了一起去吃饭。

这一切都让格丽感到高兴,可是……一切也只是这样而已了。她频繁地看见爱德华挽着不同的女人出现在各大场合。而她的邀约,十次中却只有一两次会被接受。终于,格丽送出了那块玉饰。

好像安装了加速器,一切迅速变得不同。吃饭、看电影、听音乐会、参加Party……随着时间的推移,爱德华和格丽一同出现在同一场合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的举止也变得亲密起来。

没过几天,爱德华就同他之前来往的女性断绝了关系。虽然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被确定,但格丽对爱德华的这一举动感到非常高兴。然后,在一个星光异常闪亮的晚上,爱德华则向格丽提出了正式交往。

从那一天开始,爱德华·依斯特成为了格丽·艾伦的男朋友,格丽所向往的甜蜜的爱情,就此开始。

有了爱德华在身边,格丽小姐的生活好像顿时甜蜜起来。他们一起去吃饭,格丽就连平时最不喜欢的肉类都吃得津津有味;他们去看电影,格丽会选择她最讨厌,但他最喜欢的科幻片;他们去游乐场,格丽会陪着他去坐云霄飞车,而不是自己一向喜欢的摩天轮;爱德华喜欢亮丽的颜色,格丽把家中所有浅色的洋装全部丢弃;他喜欢美丽的女性,格丽虽然不至于去整容,却开始每天用大把的时间来化妆……

从小到大从没有做过家事的格丽学着下厨,她学会收敛自己的脾气,尝试着变得温柔……格丽?艾伦在学习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朋友,如何做爱德华?依斯特的女朋友,这样的日子虽然有点辛苦,她却觉得无比满足。

爱德华也对现在的状况很满意,女朋友很温柔,几乎达到了百依百顺的地步;出身又好,教养也不错。事实上他因为带着艾伦家的小姐出现在各种场合,已经成了诸多青年羡慕的对象。最重要的是,他爱她。对他来说,看见她就是最大的幸福。虽然别人都说她长得平凡,在他心目中却是最美的玫瑰。他的情人就像娇艳的玫瑰,六月里盛开的花朵……

满足于各自的喜悦,他们过了一段十分幸福的日子。虽然两人觉得幸福的原因各有不同,可结论一致也就行了。

慢慢的,爱德华对这样的生活产生了一丝厌倦。并不是他对格丽有什么不满,只是他突然发现,他对格丽的兴趣在逐渐衰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转变口味看上这样的女人。他开始对现在的生活丧失了激情。每一天的日子都差不多,每天看见的脸孔都一样,这实在不是爱德华所喜欢的生活方式。他喜欢的是名车美女,注意,是坐在不同名车里的不同美女。不管多美,总看同一张脸都会觉得无聊吧,何况那张脸还谈不上美丽。

虽然已经开始觉得无聊,爱德华本来还是打算要忍耐的,再怎么说,毕竟格丽的家世非常好,而且她也还算温柔。他也还记得自己似乎曾经很爱她,因此他已经打算做出牺牲,比如说在若干年之后与格丽小姐结婚。可是,当格丽不断暗示他们现在就应该举行婚礼,后来甚至变成明示的时候,爱德华所感到的无聊迅速变成了厌烦。他讨厌格丽时不时在她面前说她的哪个朋友又结婚了,到何处去渡了蜜月;他没兴趣看那些总是被格丽推到眼前的新娘杂志;他更不喜欢每一次带格丽出去,她都向别人暗示他们要结婚了;他对格丽对于未来的美好构想毫无热情,对于格丽所说的什么未来生两个孩子,养只猎犬,养几匹马也丝毫不感兴趣。

终于,在又一个有着漂亮星星的夜晚,爱德华向格丽提出了分手。相对于他无法忍受的部分而言,无论是那些玉器还是格丽的家世都显得不那么重要。

那一天,格丽非常兴奋地捧着一件刚从拍卖会拿回的瓷器,准备送给她心爱的情人。她滔滔不绝地叙述着鉴定师对这件瓷器的评价,打算让爱德华高兴一下。

“我们分手吧。”爱德华瞥了眼那只花瓶,淡淡地打断了格丽的话。

“什么都听你的……”格丽先是习惯性地附和了一声,随后惊醒一般地大叫起来,“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和你分手。”爱德华拨弄着手上的戒指,漫不经心地回答。

“我不要!”格丽哭了起来,“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因为我发现自己没那么爱你。”爱德华带着他惯有的迷人微笑,吐出冰冷的字眼。

“没关系,我不在乎,只要我爱你就好了!”泪水不断从格丽脸上滑落,她不顾自己的身份,低声下气地哀求爱德华,“你不喜欢我哪里,我全部都可以改,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求求你,不要跟我分手……”

爱德华有些犹豫,其实他还蛮喜欢现在的生活的,毕竟物质享受是每个人的追求目标。如果格丽真能改掉那些毛病,他倒是不介意再跟她玩一阵子。

“求求你,不要离开我。”看出了爱德华的犹豫,格丽继续哀求道。什么身份、尊严都是假的,只有他,只有眼前的爱人才是最真实的。不要说她的行为很奇怪,不要说她的做法很下贱。她只是太爱那个男人而已,爱到找不到自己。她可以放弃一切,只要他愿意陪在他身边。她不在乎他不爱她,只要她爱他就行了,况且她相信总有一天,她那花心的爱人会发现她的好,然后把心收回来只爱她一个。

爱德华最终还是被打动了,他没有跟格丽分手,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格丽都有些小心翼翼。她怕说错话,怕做错事,怕有什么让她爱的男人不满意,从而离开她。但是,爱德华好像已经忘了那一天的事情,对格丽的态度与之前一模一样。久而久之,格丽也把“分手事件”遗忘在了角落里。

爱德华对格丽一直还不错,正如他所得意的,他是个很完美的情人,对于——任何想要他做情人的女人而言。格丽越来越离不开爱德华,随着时日的推移,她开始对情人的某些特质和习性深感不满。比如,不论走到哪里,爱德华总是吸引着众多女性的目光,而他还会对此洋洋得意,时常抛给那些女士飞吻,并且会邀请她们跳舞,然后交换行动电话号码。每次出席聚会,只要格丽稍稍离开一下,她再回来找爱德华的时候,一定会发现他被一堆女人包围着,还时不时说着什么逗得那些女人笑得浑身颤抖,让人看了就碍眼!

格丽尝试着忍耐,她的情人说过喜欢的是温柔又乖巧的女子,所以她一直在朝着那个方向努力,她也觉得自己在逐渐接近那个标准。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很奇怪,有些事情在你意识到之前,你看着那些景象也许并不会觉得痛苦。可一旦意识到,几乎每一分钟都成了一种煎熬。格丽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之下。她嫉妒,她怨恨……她有什么不好?虽然不是最漂亮,可长得也还不错,家世又是数一数二的好,对爱德华又温柔又体贴,生怕他有一丝一毫的不满,他又为什么还要招惹那些没有优点的女人们!?

终于有一天,在又一次看见那种场景之后,格丽向爱德华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你能不能不要再勾引女人了?也不看看那模样有多么丢人!”格丽嫉妒到口不择言。

爱德华显然愣了一下,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格丽,这是他那个温柔乖巧的女朋友?反应过来之后,他嘲讽似的勾勾嘴角:“看不惯我们就分手好了,格丽小姐。”

“分手!?”格丽立刻紧张起来,本想哀求爱德华的她在想到上一次的经历之后,改变了主意。她已经没有兴趣继续哀求他了,他喜欢温柔,她温柔过了,可是温柔没有用。她决定要用更有效的方式,来确保爱德华只属于她一人。她骄傲地昂起头,嘲笑般地对着爱德华说,“想和我分手?就凭你!?”格丽自傲地笑起来,那模样完全有失她在他面前的温柔淑女形象。

“很好笑?”看到格丽那失常的举动,爱德华疑惑地挑眉。他本来以为格丽又会哭着求他不要离开,想不到她却这样说。

“你不会忘了我姓什么吧,我亲爱的爱德华。”格丽笑得十分温柔,“如果艾伦家的大小姐因为你而自杀未遂,你以为你还能好好得在这个国家生存下去吗?”

爱德华不禁后退了一步,再怎样他都想不到那个会为他亲自下厨,乖巧得好似绵羊一样的大小姐会用这种口气来威胁他。

格丽再次逼近她的情人,用他最喜欢的甜美口吻说道:“亲爱的,不要想逃离这个国家。请你明白一点,毫无一技之长的你,换了一个新的国度,未必能有如此多的女人愿意供养你。更何况,罪犯是不能够出境的,而某些大人物则是我父亲的好朋友。”

“你……”爱德华已经惊讶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亲爱的,我会给你时间考虑的,毕竟,我是温柔的格丽嘛!”格丽笑着,在爱德华脸上印下一个吻。然后她转身回到了会场,留下爱德华一个人在花园里发呆。

几天之后,爱德华与格丽恢复了之前如胶似漆的甜蜜状态,至少,表面看上去是这样。

现在的每一天对爱德华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说得极端一点,他觉得自己生活得像一条狗。格丽大小姐不准他与别的女人说话,甚至不准他的目光在别的女人脸上稍做停留;她还时不时就会对他冷嘲热讽一番,好像生怕他不知道两人的身份差距有多大。这些,爱德华都可以忍受,可是到了后来,格丽的举动越来越失控,她要求爱德华把每一天做得所有事情都向她报告,她甚至无法忍受他离开她的视线一秒。这女人已经疯了,爱德华得出结论。

“我要跟你分手!”之后的某一天,在两人的小别墅里,爱德华向她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你又来了,难道你不怕……”格丽满不在乎地笑着。

“不管你怎么做我都要跟你分手,我不在乎进监狱。”爱德华打断了格丽的话,他什么都不在乎了,他不愿意让自己以后的人生都跟疯子捆在一起。

“告诉你,这不可能!”格丽慌了,她对着爱德华大叫起来。

爱德华连跟她继续说话的兴趣都没有,转身就走。

“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格丽冲上去抓住爱德华的手,却被他嫌恶地打开。

“啪!”无计可施之下,格丽拿起一边的花瓶,用力打晕了爱德华。

现在要怎么做!?把爱德华搬到床上之后,格丽急得在房间里来回绕圈,打晕他只能是一时,他总是会醒过来,而一旦醒过来,他就会头也不回的离开她了!她要怎么办?要是能把他永远地捆住该多好,把他绑起来,只有自己一个人能碰触,只有自己能亲吻。从头到脚,他的一切都是属于自己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沾染,没有任何人能够夺去!

格丽沉浸在妄想中,痴痴地笑起来。可是很快,她从奢望中清醒,脸色也沉了下来。这时,躺在床上的爱德华发出了低低的呻吟。他要醒过来了,他就要离开她了!不行,她不允许,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他怎么可以这么对她!怎么可以!?对,杀了他,只要杀了他,他就永远不会离开她了。只要把他吞进肚里,他就会永远无法摆脱她,他将永远和她在一起,不会有任何人能看见他,没有人能再碰触他!那些恶心的女人通通滚开!将只有自己能知道他的好,只有自己拥有他的一切。

格丽这样想着,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朝着爱德华的颈部狠狠地刺下去。爱德华显然感到了痛苦,他发出低低的哀嚎,格丽忙抓起边上的枕头捂住他的嘴,然后继续拿着碎片用力刺下去,一下又一下。直到爱德华的颈部一片血肉模糊,直到她再也感觉不到枕头下的人有一丝一毫的动弹,她才松了手。

格丽踉跄地后退一步,手中的碎片掉在地上,看着颈部一片模糊的爱人,格丽跌坐在地上,泪水控制不住地奔涌而出。

整个晚上,格丽都在无声地哭泣着。我的爱人啊,对不起。我是如此的爱你,这是我唯一能留住你的方法了。我唯一的爱人,你很快就能永远和我在一起了,原谅我,爱德华。格丽无声地说着,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哭够了之后,格丽冷静下来,她开始庆幸她们是在两人爱的小屋里,这里很偏远,又没有仆人。她给父亲打了电话,她说要和爱德华出去旅行一阵子,请父亲不要担心。挂掉电话之后,格丽从储藏室找来一把电锯,用它小心地把爱德华的四肢切下来,然后将他的躯体分解。这实在是很难为格丽,毕竟她从来没有拿过这种东西。但是,她还是完成了。在把爱德华分解开以后,她用刀剔除了那些骨头,把肉切成一块一块,然后用保鲜膜将那些肉块包好,放进冰箱。流着泪完成这一切之后,格丽烧掉了被鲜血浸红的床单,把溅到地上的血擦干净。她决定明天把床垫也烧掉,然后把床擦一遍扔掉。

晚上的时候,格丽含着泪水取出了几块肉,和马铃薯一起炖了。

格丽花了一个小时才吃完了那满满一锅肉,吃完了之后,她突然觉得肚子痛,她去了洗手间。上完厕所,冲完水,她看着那水花旋转而下,一下子坐在洗手间地上大哭起来,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冲掉的是什么了。

世界上有些东西怎样都留不住,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怎么努力都没用。就算你把他吃下去,他也一样会被排泄掉。

End

喑之镇魂歌 4. 原罪

亚当与夏娃在蛇的诱惑之下摘食了善恶树上的果子,从而被逐出伊甸园。他们的后裔,也就是人类,生来就亏欠于神,就有罪,这被称为——原罪。

贝森·艾里是一位知名的社会学学者,在道德与社会领域,他取得了无人能及的卓越成就。他拥有自己的研究所,有许多助手,在这个领域他已是权威,拥有极高的地位和荣耀。艾里教授却依然不满足,他甚至觉得苦闷。他找不到新的研究课题,他想要研究更深刻、更有价值,更新颖的课题,但却始终无法找到切入点。这种不满足感使他陷入了焦躁之中,也导致他最近的脾气无比暴躁。

这天下午,艾里教授在夜之杂货店看到了一本古老的拉丁文《圣经》,他拿起那本书,随便翻阅起来。当看到有关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裔也受到诅咒的描述时,艾里教授突然有了研究的灵感。他丢下书,转身冲出店门,大步向贫民区跑去……

一周以后,艾里教授的研究所里多了一个刚满周岁的男婴。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大家都认为,既然教授把这个孩子抱来,就一定有他的理由。于是,这个孩子就这样留在了研究所,艾里教授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做“亚当”。

亚当慢慢成长着,他同别的孩子一样有固定的作息时间,甚至有门禁,区别只在于他不可以在没人陪伴的情况下走出研究所。他也一样要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学习不同的知识。艾里教授对待亚当不严苛,当然也不亲热,他更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导师,他的工作只是过几天就过来检查一下孩子的状况,了解各个方面的情况。他虽然没有让亚当上学,却有教给他知识,一切他觉得亚当应该掌握的知识。

亚当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慢慢长大,研究所里有很多知名学者,亚当还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观摩各位学者所做的调查,跟随他们做课题,做分析。亚当的性格,他的理想,他对于外界的看法,对于世界的认识……就在这一次次的观摩中,在许多学者的影响下,在无数书本的堆砌中,慢慢成形。

这一天是亚当十岁的生日,虽说是生日,其实不过是教授把他抱到研究所的日子而已。一开始谁都没想起还有这么回事,直到某一天,年纪小小的亚当抱着本童话找到艾里教授,小声地问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大家才发现了这个小疏漏。艾里教授拿出笔记本翻了一下,找到了抱来亚当的日子,于是,那一天就成了亚当的生日。

研究所里的人并不会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所谓“生日”就对亚当区别待遇,亚当的生活一切如常。同样时间起床,吃完早餐,在固定的时间开始上课。在中午时分,工作人员会将亚当带到厨房,抓出今天要吃的生物,然后当着亚当的面宰杀,处理好肉之后扔进锅中煮,煮熟之后撒点盐巴便可装盘食用。不知道别人的食物是不是也一样,但亚当的中餐和晚餐始终是面包、一盘肉类再加上一盘蔬菜沙拉,区别只在于每天所食用的生物或许种类不同而已。

亚当今天有点高兴,今天艾里教授有摸摸他的头,说他又长大了一岁,还说请了老师,从明天开始教他一些防身术。虽然那只不过意味着亚当从明天起又多了一项课程,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依然有些小小的高兴,就好像当年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也有生日时那样高兴。那种感觉很难形容,亚当只是觉得那比到研究所外面去玩还要高兴。他会永远记住这一天的,十岁的亚当这样想。

当天晚上,艾里教授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他想起了第一次工作人员第一次在亚当面前宰杀生物的事情,没有记错的话,那好像是只兔子。那时候亚当只有4,5岁,一点点大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刚看见兔子还很好奇地戳戳碰碰,后来看见工作人员把兔子杀了,鲜红的血液涌出来,亚当也还是笑嘻嘻的,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直到兔子放完了血,亚当跑过去想再跟兔子玩,发现它怎么也不会再动弹了之后,才“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那时候自己说了什么?记不清了,好像是……要哭的话等一会儿你就不必吃了。再然后工作人员把兔子剥了皮,洗好切好丢进锅里煮。煮熟了端到亚当面前的时候,那孩子还真是有志气地忍着不吃。自己就立刻吩咐撤掉,“不吃就饿着吧。”当时好像是这么说的,他至今都记得那小小的孩子眼中含泪却一脸倔强的表情。当天晚上,亚当饿晕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他默默地喝下了用兔子肉熬的汤,从此再也不闹。只是在每次观看宰杀生物的时候,那孩子的脸上都会出现一种委屈的表情。

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孩子脸上的那种表情消失了?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孩子看见宰杀生物脸上不再有任何的表情波动,他甚至可能打着哈欠,就算偶然出现焦虑的神色也单纯只是因为他饿了。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那一天过后的三个月,五个月,还是一年之后?艾里教授不记得了,正如同他也不记得他最后一次看见亚当哭泣是在什么时候一样。他以前做过的研究表明,孩童是一种会模仿大人的生物。在很多时候,幼小的他们是根据大人的反应来选择相应的应对方式。比如,如果孩子每次哭泣或者吵闹的时候,父母都会给他糖果或者会紧张地把他抱起来安抚,那么这个孩子在记住这一信息之后,一旦想要糖果或者想要父母安慰,就很可能会采用哭泣和吵闹的手段。孩童哭闹很多时候是引人注意的一种手段,而如果他的哭泣得不到任何人的注意,他很快就会忘记如何哭泣。亚当是否也已经成了这样?艾里教授叹了口气,他是真的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了,又有什么意义?

现在的亚当还只是个孩子,而他注定将在这样的环境下慢慢长大,这是结论,其它都无关紧要。

在亚当成长的过程中,很多东西慢慢淡化,包括一切开始的原因。也许有人会花费十几年的时间去研究一个课题,可这往往是执着的科学家才会做的事,而并不是常探究广泛命题的社会学家所会经常选择的命题。毕竟,人生相对于科学进程,实在太过短暂。

在这十年中,艾里教授依然在不断研究社会、探究人类的道德、行为、甚至思想。亚当对于他来说,更多只是一个存在物,他的价值,或者说当初勾起艾里教授把这孩子带回来的原因,那种想象中的价值还没有出现,当然也还没有对应的结局产生,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价值。当然,艾里教授并没有放弃那个当初吸引他的原因,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它逐渐显得不再那么重要,或者说,大家都已经明白,这一结果将更多地被寄予在“偶然”之上。结局终将出现,出现的时机却是偶然的。所以,在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之后,艾里教授以及其他研究人员开始给予亚当略为宽松一些的生活环境,教育方式也稍稍变得更富有自主性,从这些方面来看,这对亚当应该是个好消息。

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在更为自由的教育方式的影响下,亚当的天分逐渐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在生物方面。当看见小小的亚当穿着白色的衣服,拿着解剖刀站在实验台前,戴着口罩一本正经进行生物解剖,然后在显微镜下查看并记录数据的时候,没有人会怀疑,数年之后研究所里将出现一名杰出的生物学家。

包括艾里教授在内的所有研究人员都没有对亚当的这一兴趣走向进行干涉,他们甚至还提供了一些范围内的帮助。比如他们为亚当购买了大量生物学的书籍,实验器具,提供实验对象,甚至还邀请了一些生物学家对亚当进行一些指导,当然同样是在范围内的指导。

看着亚当的实验技巧逐渐成熟,思维开始缜密,研究所里的学者并不觉得喜悦,当然也并不失望。在研究课题无关这些的情况下,谁会关心实验用的白老鼠学会了跳还是跑?如果这种说法有些伤人,那么也可以采用稍许温和些的说法——谁会在意一个没多大存在感的“物”成长到什么程度?亚当也早已不会因为不受重视这点小事而变得失落,他那年幼的双眼里已经映出了广阔的生物学世界,他在无尽的实验中寻找自己的价值,不会再为无聊琐事占用太多心神。

十二岁的时候,亚当提出要一间独立实验室,理由是生物与社会科学,在很多时候还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科学范畴,他想要属于自己的空间去做喜欢的事。艾里教授在听到亚当的理由的时候放声大笑,然后没有任何犹豫地在同意书上签了字,拨了一间向阳的房间给亚当作为实验室。亚当接过同意书,恭敬地向艾里教授鞠了一躬,这是他第一次向艾里教授表示敬意,也是最后一次。

看着眼前恭敬地弯下腰的孩子,艾里教授第一次有了明确的认知,这孩子已经长大了。正如同艾里教授在十二年过去后的今天成为了社会学界的一种象征而非研究者,眼前的孩子也早已不是襁褓中无知的婴儿。不会从毯子中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徒劳地在空中挥舞。他已经长大了。虽然不能说他已经找到了将要前进一生的道路,却可以说他已经找到了喜欢的事情,并且愿意在这些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愿意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看看。自从当年亚当哀求不要杀那只兔子无果之后,他没有主动要求过任何事情。现在他能够容忍为了嗜好向别人低头,是否表示在某些方面他已经具备成人的品格?思考到后面,艾里教授习惯性地陷入了社会学课题中去。

艾里教授从学术海洋中回神的时候,已经到了晚餐时间。到餐厅同研究人员一同用餐的他突然想起了亚当的就餐方式,他们刻意培养的方式,什么时候才能看到结果?这么多的无尽的偶然何时才能结成必然的果实?如果最终的结果只是变成生物界的新星就此诞生,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未免太过无趣了,也大大背离了最初的本意。艾里教授这样想着,把一勺奶油浓汤送入了口中。

孩子的世界没有成人那样复杂,特别是在与一切不必要的“干扰”隔绝之后,在学术氛围的影响下,在某些方面无比成熟的亚当在另外一些方面却格外单纯。没有告诉过他应该做什么,或者怎样做;周围没有同龄的孩子,谈不上竞争和攀比;周围的人永远客气有礼又疏理,得不到重视的孩子自然极少会娇纵……在度过了多少有些孤独郁闷的童年之后,在习惯了这一切的现在,亚当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虽然想不起来第一次对生物有兴趣是在什么时候,是看到蚂蚁的行动入了迷,还是捏碎了一只蝴蝶的翅膀,无法忘却那残留的触感,这都无关紧要。在很多很多时刻,重要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

亚当改变了许多,好像昨天还出现过的孩子的任性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任何微小的疏忽对于实验都可能是致命的失败,这让他拥有了谨慎和冷静;而每一次成功都代表了无数失败的累积,这让亚当变得有耐心,变得执着。他改变了很多,并且在持续着这些改变。唯一不变的或许是他的生活模式,他依然在同样的时间起床,在午餐和晚餐时间,他依旧会看着生物在眼前被宰杀,然后被煮熟,可以食用。

除去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不谈,现在,十二岁的亚当已经推开了生物世界的大门,在不同种群,不同科目的生物面前抬头仰望,露出小小的笑脸。他要去探究那一切,他要伸出手,向着无尽不可知的未来。

在无尽的生物世界中遨游,向着真理伸出双手,生物是他的梦,研究是他的理想。总有一天,他会解开无数未知的课题;终有一日,他会接近那最根本的真实。这是,十二岁的亚当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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