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要不然他就是等在保险箱旁边,只是为了开枪打柯瑞。”
“你说子弹差点先打中你。”
“不错,如果他瞄准的是柯瑞,那他的枪法太烂了。”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医生?”
我考虑了一下。“他今天还是没拿到钱。也许他明天还会再来一趟。”
“你相信吗?”
“不信。”我承认道。
“一直到今天早上,我还准备把费尔兹给抓起来,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想会是个鬼吗,医生?”
“和去年夏天在音乐台上的那个‘鬼’一样。”
“你的意思是说又只是在玩花样?可到底是怎么弄的呢?怎么就在走廊里消失了呢?我简直就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做得到。”
“我倒想到有两个办法,”我对他说,“这正是我的问题所在。这两种办法都只能做一次,不能做两次。”
“两个办法!”
“哎,謦长,我想做个实验,我要你把那两个送肉来的送货员找来,让他们今晚到渡船屋去,这事你能做得到吗?”
“你是说汤米·贝和乔治·克拉夫特?没问题,我能找得到他们来。”
“好。我八点钟和你们在那里见面,说不定我们就能抓到那个幽灵了。”
在某些方面说来,要解开一个可以有两种方法解决的谜案,可比解开没有答案的谜团要困难多了。我那一整个下午都在考虑那两种可能的解释,最后上车开往那小旅舍时,我终于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也知道怎么证明。
我在八点还差几分的时候来到了渡船屋。班尼·费尔兹正在前门廊里扫地,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我问他有什么烦恼,他回答道:“律师来过了,他说史托克的继承人可能会把小旅舍卖掉,我就会失业了。”
“要是蓝思警长把你抓起来了的话,你早就失业了,”我指出道。
“可是他现在怎么能抓我呢?”
“你且祈祷他不会抓吧。杰夫·怀德海还在楼上吗?”
“我想是吧,还在。”
我走上楼去,在楼梯顶上敲了下他的房门,觉得我好像看到亚当斯太太在对面她的房间里偷看我。怀德海立即应门,请我进去。“案子有没有破,医生?”他问道,“我可以回家了吗?”
“我想今晚会有所突破。你从一开始就可以自由来去呀。”
“我怕尤士塔斯在到处——”
“胡说八道,”我嗤之以鼻地说,“你这辈子从来也没怕过尤士塔斯·柯瑞。我知道你在这里的真正原因,所以你可以不必再骗我了。我完全知道——”
我的话被楼下用力关上前门的声音打断,接着是蓝思警长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我们下楼去吧,”我对怀德海说,“我们想把事情全部解决掉。”
“我不想去,”他喃喃地说。
“要我把他们全叫上来吗?”
“不要……”
“那就来吧。”
我走到走廊对面去找亚当斯太太出来,然后我带头下了楼梯,去找等在那里的警长和两个送货员。
“你把我们抓到这里来干什么?”汤米·贝正在抱怨,“我们根本不知道开枪的事。”
我看了看站在柜台后面的班尼·费尔兹,再看看板着脸挺立在楼梯脚下的亚当斯太太。我甚至看了看那条长走廊,确定我能看到底端那扇闩上的门,这回那个蒙面强盗跑不掉了。
“让我跟你们说个故事,”我开始说道,“这故事说的是威廉·史托克怎么会在昨天早上被一个由闩上的门逃出去的蒙面强盗枪杀。”
“你去说你的,”乔治·克拉夫特说,“我得回去工作了。”
“呃,史托克当时在楼上,正准备下楼来,却看到送肉的篷车开过来停在门口,只不过没看到贝和克拉夫特,只看见一个蒙面男人,穿着有穗子的皮夹克,带了支西部左轮手枪。”
“什么?”汤米·贝张口结舌地说,“这是在搞什么鬼?”
“其中一个——是谁并不重要——带着枪先进来,制住了班尼。另外一个搬了肉走到前门口,一面自己跟自己说话,让班尼觉得他听到两个人对话。然后史托克现身,遭到枪杀,凶手从走廊上逃走,打开门闩,出了后门。搬肉的那个进来,帮着班尼照顾那垂死的人,然后借机溜到走廊里,从里面重新把门闩好。同时,凶手脱掉了他的伪装,重新以送货员的身份出现,在一片混乱之中,班尼始终不知道两个送货的并没有同时在场。
“对了,”班尼·费尔兹说,“现在我回想起来,真有可能就是这样。”
“这真是胡说八道!”乔治·克拉夫特叫了起来,“就算这是真的,我们何必那么麻烦又把门给闩起来。”
“为了把杀人的事嫁祸给班尼·费尔兹,”我说,“为了让他说的故事看来根本不可能。”
“这种说法有证据吗?”蓝思警长很平静地问道,右手放在枪柄上。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有,警长,我没有证据——因为这些全不是真的。我只是说事情可以是这样子。”
“其实并不是?”他看起来很生气。
“今天早上发生的枪击,克拉夫特和贝都根本不在现场。而且我在有人能赶过去给门闩动手脚之前,就已经查过那扇闩着的后门了。我刚刚所描述的手法今天不可能用上,所以昨天也没有用。我们没法相信两个不同的强盗使用完全一式一样的犯罪手法。不会的,昨天和今天是同一个人——而因为贝和克拉夫特今天不可能做这种事,也就证明昨天的命案里他们是清白的。”
“听到这话我可真高兴!”汤米·贝说。
蓝思警长并不满意。“那要我把他们拉到这里来到底为什么鬼事呢?”
“这样我才能先排除掉错误的答案,再提出正确的解答。”
“他妈的!再没有别的方法了,医生。”
“不对,就有。”
“要是那扇门真的是从里头闩住,又没有其他的路走出走廊——”
“的确没有其他的路,两边的墙、地板和天花板,我都亲自检查过了。”
“凶手进了走廊,他没有穿过那道闩着的门,又没有别的路出去,那他到底怎么了?”
我四下环顾了其他的人一圈,开始说话:“今早的第二次枪击事件让我走岔了路。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以为恐怕尤士塔斯·柯瑞一直是谋杀的目标,而我被唬得为这个目的把他带到了这里。”我狠狠地瞪着杰夫·怀德海。“杰夫很可能是那个蒙面又装了假胡子的强盗。他会在这里的原因听来总有点假假的。昨天早上乱成一团,他却一直躲在房间里,最后还是我硬闯进去。为什么呢?绝不是因为他怕尤士塔斯·柯瑞,这理由太假了。”
“你认为怀德海杀了史托克,是为把柯瑞骗到这里来吗?”蓝思警长问道。
“我倒是这样想过——后来我回想起那张床。就是那张床让我知道怀德海做的是什么坏事,也告诉我他是清白的。”
杰夫·怀德海走上前来,开始表示抗议,可是我举起手来制止他。“不用说,不用说,我知道你没有杀任何人。杰夫,你不是那个蒙面强盗。”
“那他妈的到底是谁?”蓝思警长追问道,“你把在场的人全都排除了!”
我斜眼看了看亚当斯太太。“凶手始终没说话,也可能是个女人。”
“亚当斯太太?”
“不是,我正好知道她是清白的。”
“那是谁?是怎么做的?”
“我实在不愿意承认这件事,警长,可是你一直是对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蒙面强盗。是班尼·费尔兹谋杀了他老板之后编出来的故事。”
班尼喉咙里发出一声困兽般的叫声,他转身就跑,再一次冲进那条长走廊里。
可是这回蓝思警长把枪拔了出来。“站住,否则我就开枪了,班尼!”他大叫道。
费尔兹继续往前跑,差不多快到那扇闩着的门前时,警长开了枪。
这回班尼·费尔兹没有消失无踪。
“你说不定会打死他呢,警长。”
“我只瞄准他的腿。”
亚当斯太太歇斯底里地把脸贴靠在怀德海的肩膀上,克拉夫特和贝呆站在那里,我请他们之中的一个去叫救护车。
“我应该昨天早上就把他抓起来的,”警长说,“他就是一副有罪的样子。”
“我想也是,”我不得不同意,“我猜史托克逮到他在偷钱,否则就是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反正,班尼抽出支左轮手枪来射杀了他的老板。我想这些事先都没有预谋,听到才隔一下子贝和克拉夫特就到了大门口,想必把他吓坏了。
“他想办法把手枪藏在柜台下面,想到什么就编出个故事来——什么蒙面的强盗想来抢钱杀了史托克。他的故事本来也有可能,可是你注意到走廊尽头的那扇门还是从里面闩住的。这下班尼·费尔兹的麻烦大了。”
“好吧,第一天的这些情形我明白了,”蓝思警长着急地说,“可是今天早上拿枪伤人是怎么回事?你还看到了那个蒙面的强盗!你看到他就消失在这条走廊里!”
“哎,要是你是班尼的话,你会怎么办呢?他目前是没事,可是很可能再过一两天就会给抓起来。他唯一的机会就是再让那个蒙面强盗出现一次——让大家相信他说的是真的。柯瑞和我只是不幸来得不是时候,受害者很可能是再来送货的贝和克拉夫特。他并没有意思要杀尤士塔斯——事实上,不杀死要好得多,因为这样就让他有两个证人来证实真有那个强盗。”
“可他的确消失在走廊里呀!你跟我这样说的,医生。”
“的确是这样。可是就连这个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当初他想到蒙面强盗的时候,形容那个人穿的都是他自己的衣服——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他藏在什么地方,还有那支枪也在一起——其他的描述和他也很合。班尼真是矮的了,可是他说那强盗只比他高一点点。牛仔靴能让他身高增加一两吋。他就是这样等在那里,装扮好躲在柜台后面。
“万一其他的职员——比方说亚当斯太太吧——先看到了他的话,会怎么样呢?”
“我相信他不管看到什么人都会开枪——他不在乎他的证人从哪里来,只要有人证实他的故事。”我带着警长回到走廊那头那扇闩着的门前。“他用了一个简单的办法在门闩上玩花样。你记得我昨天检查过门闩,所有的螺丝钉都很紧。可是你看——现在你可以看到把门闩孔钉在门框上的两个螺丝钉周围都有牙签头插着。
“昨天晚上他把这两个螺丝钉拆下来,把洞挖大了一点,其结果是那扇门看起来是闩着的,可是一转门把再一拉,这两个螺丝钉就会由门框里脱出,而门就开了。
“等贾尔兹到了门外,他只要把门关上就行了。松了的螺丝又插回洞里,而门看起来好像仍然是闩着的,过后,他再用牙签的头插进洞里来压紧螺丝钉。”
蓝思警长搔了搔头。“你怎么知道的?”
“两件事。今天早上枪击事件之后,我看到费尔兹,他的嘴巴四周有点红红的。那是他卸下化装时把假胡须扯得太快的结果。然后,他和我到走廊里去检查那扇门的时候,他用左手压着门闩套孔的架子,防备在他抽动门闩的时候螺丝钉会掉下来。”
“妈的!你说不定会看到强盗从后门出去!或是跟着跑过去马上试试那扇门。或者那两个螺丝钉可能没插回洞里,却掉在地板上!”
“没错,这些事都可能发生,警长——可是没有一样对他的计划有致命的影响。他只要说那两个螺丝钉想必一直是松的,说那强盗昨天就是这样逃出去的。我们明知道他在说谎,可是没办法证明。结果他的花招果然有效,他当然就还是继续搞他看来像不可能的那套啦。”
“本来是很简单的杀人事件,他可真弄得好复杂!”
“他捏造出一个谎话来掩饰罪行,结果没想到变成了不可能的情况,只好再想个办法来证明一下,让大家相信他。”
“杰夫·怀德海和那张床的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杰夫和亚当斯太太仍然站在一起,我放低了声音。“昨天早上我发现他躲在房间里时,他的床是铺好的,还罩上了床罩,他既然一直没出过房门,门上又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而住小旅舍的人不会自己铺床——尤其是旅舍里还有女中在当班,我想床是亚当斯太太铺的,因为她跟他一起睡了那张床。这才是他之所以会在这里的真正原因,铺好的床让我知道他们犯了罪——不过不是杀人罪。”
蓝思警长只能搔了搔头说:“真他妈的!”
“哎,”山姆·霍桑医生总结道,“他们发现班尼扮强盗的服装道具和那把枪都藏在厨房那只大炉子后面。查过账之后也发现他多年来一直在偷些小旅舍的钱。所以这个案子就整个解决了。
“再来——呃——一点喝的吗?下回我要跟你讲十一月大选的事——那次选举时,有个人独自在投票间里时被杀了。哎,那才真是件不可能的犯罪哩。”
小投票间谜案
“哎,又是一个选举投票日,”山姆·霍桑医生一边倒着酒说,“选举总让我想起在北山镇那桩小投票间的命案,那时候是一九二六年的十一月,蓝思警长正在竞选连任。我想那是我所碰过看起来最不可能的谋杀案,在我开始之前,要不要先来点——呃——喝的?……”
我记得那年选举的投票日下着雨,蓝思警长很担心天气不好会让支持他的人待在家里。他花了很大的心力来竞选,对抗向他挑战的亨利·G.欧提世——一个刚搬到北山镇来的人,他在南方有过当警长的经验,后来在他妻子亡故之后才搬到北方来。当时在一九二六年只有少数几个大城市有投票机,虽然早在一八九二年就已经获准使用于各种选举。你知道,投票机是一八六九年由托马斯·爱迪生发明的——也是他第一件申请专利的发明——不过和现在他们所用的机器比起来,可是大不相同了。
不管怎么说,北山镇用的还是选票,你报上姓名,在选举人名册上签字,然后他们给你一张选票。你走进挂了帘幕的小投票间里去圈选,然后把选票投进一个投票间外只开了一条小缝的票柜里。这是个很简单的制度,也很管用。只不过等到投票时间截止之后,有时得花上大半夜的时间正确计票,最后选出当选的人。
这一天,就像我说的,一直下着雨,不是毛毛细雨,而是那种新英格兰式的大雨,秋天里常会碰到,把树上残留的叶子都打下来,而且通常让人很不舒服。因为下雨的关系,我开车把我的护士爱玻送到设在惠特尼理发店后面房间里的投票所。不过说老实话,就算不下雨,她也会要我陪她来的。
“想想看,山姆医生!他们给了我们女人投票权,却又要我们到一家理发店里去投票。”
我微微一笑,想让她别那么激动。“哎,爱玻,这也没有那么糟,镇北的人在那间小学里投票,我们要不是因为镇公所在整修的话,就得到那里去投票。威尔·惠特尼是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员,是他很好心地让镇上用他的理发店来当投票所呢。”
“不光是这样,山姆医生。我在报上看到说,纽约和芝加哥的妇女通常都得到像理发店这样的地方去投票。”
“至少她们不必到酒店去投票,禁酒令可把这问题给解决了。”
我们把车停在威尔·惠特尼的店门口,爱玻撑起伞来挡住倾盆大雨,我把车开到后面,停在一块已经积成好多小水潭的空地上。然后我冲向理发店的后门,希望身上不会淋得太湿。
“今早用得着把伞,”我冲进门时,有个声音对我说。说话的正是蓝思警长本人,看来既胖又快活,尽量不露出紧张和不安。
“你在这里做什么,警长?”我问道,“做点非法的竞选活动吗?”
“才不是呢,报社来的那小子要拍一张我和欧提世在小投票间外面握手的照片。好蠢的主意,可我一定得配合。”
报社来的那小子是个年轻的摄影师,名叫曼尼·席尔斯,最近才来到镇上。这个我不久前才认得的人,从得奖公牛到凯利太太生的双胞胎什么照片都拍。我和他握了下手,看着他把新的镁光粉加进容器里,这让我想起在音乐台所发生的那起命案,镁光粉在那次事件里扮演了很重要的一个角色。“你拍照片都拍不腻吗,曼尼?”
他对我露出很孩子气的笑容。“当然不会,山姆医生,新闻摄影越来越重要,就连《纽约时报》有时都用照片取代原先的图画刊登在头版呢。”
“你打算拍一张赢家和输家握手的照片?”
“不错,你可以称之为友好的敌人。”
爱玻已经脱掉了雨衣,把雨伞上的水滴甩干净,坐在桌子后面两党的志工都是她的朋友,所以她坐下来聊天。其中一个莫嘉乐太太偶尔会找我看病,我知道她和蓝思警长一样是共和党的,另外一位女士是卖干货的爱达·弗雷,想必是民主党的。
看起来好像只有我们来投票,而威尔·惠特尼正在店前面忙着给一位客人剪头发。那客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不知道这下大雨的投票日为什么会有个陌生人到北山镇来。
“哎,我得先投票,”爱玻说。她拿了一张由桌子后面那两位女士递给她的长长选票,除了要选警长和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之外,还有好几条地方的法令要经过公投。在那张选票最上面,所有项目的前面,是州政府的公职人员,那年不是总统大选年,可是我们要选一位州长和一位参议员,还有我们当地的众议员。
要看清楚整张选票,加以圈选,相当耗时间,爱玻在里面待了整整两分钟,才出来把选票投进她左边的票柜里。“你有没有选对人?”我笑着问她。
“现在在位的我一个也没选——当然.除了蓝思警长。”
警长笑开了,正准备谢谢她,却因为他的对手到来而被打断。亨利·G.欧提世像身后被风刮着的大雨似的冲了进来,在理发店的地板上跺着湿透的鞋子。他把眼镜取下来擦拭,一面眯起近视眼来看我们这群人。
“我是来拍你的照片的,欧提世先生,”那位年轻的摄影师高举着照相机和镁光粉宣布道,“我希望你们两位一起站在小投票间前面。”
亨利·欧提士没有搭理他,却转身对着站在理发椅边的威尔·惠特尼说:“用剃刀的时候可别失了手,威尔。我今天连一票也不能少。”可是等他重新戴上眼镜,把那个坐在椅子上的人看得更清楚之后,他似乎吃了一惊。“你不是北山镇的人。”
“只是路过,”那个人含糊地说,以我听起来,他好像有南方口音。
欧提世很快地转开身子,我有点怀疑他是不是认得这个人。威尔·惠特尼把剃刀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又弯腰继续他的工作。爱达·弗雷停下了和爱玻聊的闲话,朝那位候选人那边挥着一张选票。“亨利,你马上过来投票!等下有的是时间拍照。”
他微一鞠躬回应。“永远都乐于遵从党的意志,爱达。你好吗,警长?在好好享受当警长的最后一个礼拜吗?”
蓝思警长咕哝了几句。他们的竞争很激烈,欧提世骂蓝思是个“什么事也不做的乡巴佬”,而警长回敬说欧提世是个投机政客。我看得出他们的火气在投票所也没有稍减。整个场面让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自认为是警长的好朋友,不希望看到竞选带给他伤害,也许所有从政的人都必须出去拉选票,可是这对蓝思警长影响更大,他是个怕丢了差事的男人,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欧提世脱了雨衣准备拍照,可是他手上仍然拿着爱莲·弗雷给他的选票。摄影师在小投票间那里忙着准备一切,但欧提世就从他身边挤了过去。“我说过了,先投票,再照相。”
他把厚重的黑色帘幕拉了起来,我可以想象他手拿铅笔,弯腰看选票的样子。“要不要来点咖啡.医生?”莫嘉乐太太问道,她已经倒好了一杯。
“也好,可以驱驱寒气。”
曼尼·席尔斯站在距离小投票间前面大约十呎远的地方,拿好了照相机和镁光粉等着欧提世出来。前面的威尔·惠特尼离开了理发椅走到后面来看,暂时丢下他的客人。蓝思警长尽量想不理会这些,只和爱玻以及那两位女士聊天。房子外面,一阵转了向的风把雨吹得打在理发店的窗子上。
我看到亨利·欧提世圈选票时,他的腿露在黑色的帘幕下,几分钟过去了,他似乎花了太长的时间。“你在里面还好吗,亨利?”爱达·弗雷终于忍不住叫道,因为已将近过了五分钟了。“需要帮忙吗?”
“我差不多快好了,”他回答道,“选票真他妈的长!”
又等了一阵子,然后他把帘幕推到一边走了出来,他左手握着折好的选票,右手拿着铅笔,脸上露出极为惊讶的表情。
他蹒跚地向前走了两步,而我看到他衬衫前胸的血迹。“欧提世,怎么了?”我问道,一面跳上前去扶住他开始倒下的身子。在我身后,年轻的曼尼·席尔斯点着镁光,拍到了照片。
我轻轻地把欧提世放倒在地上,开始撕开他的衬衫。“杀人凶手……”他勉强喘息道,“刺杀……”
然后他整个人放松了,头歪向一边。我知道他已经死了。
“大家退后,”我说,“这个人被杀死了。”
虽然有他临死前说的话,我的第一个想法是他遭到枪杀,也许是用一支装有灭音器的枪射杀的。可是一等我检查伤口之后,我就看出他毫无疑问是被刀刺死的。他的衬衫前胸和底下的肌肤上的洞几乎有一吋长而非常窄。这是很典型的刀伤,位置在心脏下方,如果这把刀是往上刺的话,刀锋很容易就刺到心脏。
“他一个人在小投票间里,”蓝思警长惊叫道,“没有人能在那里面杀他!”
“我知道,”其他的人都围挤了过来,我摆手要他们退后。“我们得找到那把刀子,”我说,“最好由我来找,警长,你和其他的人一起留在店前面。”
“我为啥不能——”
“因为别人会以为是你杀了他,”我解释道。
这话让他闭了嘴。我把帘幕整个拉开去检查小投票间,里面没有别的,只有一个木头架子,上面放了几支铅笔——和仍然紧捏在欧提世右手里那支铅笔一模一样。我看了架子底下和地板上,也摸遍了那方黑色的帘幕,确定没有刀子藏在里面,然后绕到小投票间后面去找可以将刀子戳进去的洞。
那里什么也没有。
小投票间三面都是实心木板,第四面挂着黑色帘幕,对着所有的人。里面只有用来圈选选票的木头架子。
“好了,”我最后说着绕过躺在地上的尸体。爱玻用多出来的一块黑色帘幕把尸体盖了起来,可是即使如此也没法不让莫嘉乐太太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你最好带她到外面我的车子里去,”我对爱玻说,“等她恢复镇定。现在雨小了。”
爱玻扶着那位女士站了起来,蓝思警长也去帮忙。“爱玻,”我把她叫到一边,“想办法搜搜她衣服,确定她身上没藏着刀子。”
“你觉得——?”
“不是,不是!可是我们所有的一切都要顾到。”等她们走了之后,我对其他的人说:“我们得搜遍这里每一吋地方来找那把杀死他的刀子,没找到那把刀,我们就不会知道是谁怎么杀的。”
“这是间理发店,”威尔·惠特尼提醒我们说,“这里到处是剃刀、剪刀之类的。没有这些,我就没法工作了。”
我同意。“可是我认为这些里面没有一样有可以造成那个伤口那么宽的刀刃。我们来找找看。”
我们在那里搜查了二十分钟,打开了每一个抽屉,量过每一件我们找得到带尖的东西,我们彼此搜过身,也搜了那具尸体,甚至还翻找了惠特尼替客人刮过胡子之后丢放用过毛巾的桶子,可是在里面并没有藏着任何凶器。
这时候,因为雨停了,所以投票的人陆续来到。我们得把他们挡在外面,至少要等到能移走尸体之后,可是这位候选人死亡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全镇。镇长打了电话来,县选举委员会也打了电话来,一时电话铃声就像荒腔走板的赞美诗在后面响个不停。
“他想必是自杀的,”其间蓝思警长宣布说,“他附近一个人也没有。”
“如果他是自杀的话,就只有用铅笔来刺杀他自己,”我说,“那是他身上最尖利的东西了。何况,在他可能当选警长的这一天自杀,好像也不会吧,他走进投票间的时候不像是情绪沮丧的样子。”
“好吧,”警长表示同意,“可怎么有人接近到能刺死他呢?我们全在这里——威尔·惠特尼在照顾他的客人,莫嘉乐太太和爱达坐在那张桌子后面,你和我还有爱玻在小投票间前面,还有那个摄影师等着拍他的照片,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靠近投票间啊。”
“刀子是可以扔的,”我指出这点,“不过让我搞不懂的是扔出去的刀子怎么我们所有的人都看不见。”
“也许他在走进投票间之前就被刺了那一刀,”威尔·惠特尼自动自发地说,一面擦掉一把剃刀上已经干了的肥皂泡沫,“听说有个人在辛角市跟人争吵的时候给人捅了一刀,开头都没感觉到。”
可是我不能同意这个说法。“欧提世站在投票间里圈选票,差不多有五分钟之久,心口有伤不可能撑那么久的——而且,流出来的血会比现在多很多。不对,他被刺的时候就在他离开投票间之前或之后。他只活了不到一分钟。”
“可我们全都在盯着小投票间看呢!”蓝思警长反驳道,“席尔斯甚至还拍了张照片。”
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你确实拍了张照片,对吧?就在他开始倒下的时候!”
那年轻的摄影师点了点头。“没错,我拍到了,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给刺了一刀。”
“照片洗出来要多久?”我问道。
“哦,一个钟点左右就可以好。”
“那你何不赶快去冲印,照片里可能有珍贵的线索呢。”
“真的吗?”在命案发生之后,他第一次有兴奋的感觉,“我马上回报社去冲洗照片。”
爱玻在理发店另外一头朝我比着手势,她正在检查那一排靠在墙上的湿伞。“我刚想到那把凶刀可能丢在收起来的雨伞里,山姆医生。
“我已经想到过这一点,可是里面没有刀子。”
“你看过了?”
“当然,你刚给我比手势做什么?”
“你就这样让曼尼·席尔斯走掉了,也不检查一下他的照相机。”
“照相机?你是说——”
“他难道不可能装个弹簧什么的,在打开快门的时候把刀子射出去吗?诸如此类的?”
“那把刀呢?”
“可能是用冰做的,后来就融化了。”
“在两秒钟之内?不可能。而且也没有冰能锋利到像那样刺穿了他的衣服和皮肤。我的天,爱玻,你最近都在看些什么书呀?”
“没有比《画舫璇宫》更暴力的东西,”她坚持道。
“我听起来倒像是傅满州①呢。”
①Fu Man Chu,英国侦探小说中的中国恶棍。
“不,真的,山姆医生——你没注意到曼尼的奇怪行为吗?”
“他没做什么让我觉得奇怪的事呀。”
“一点也不错!”她叫道,“而这个就是奇怪的地方!”
“现在我知道你都在看什么书了——福尔摩斯探案!”
“说真的,他不是早该马上跑回报社去冲洗那张照片吗?为什么还在这里混呢?”
我不得不承认她这话有道理。我走过去检查他的照相机,可是那就是架真的相机——没有射飞镖或飞刀的开口。而在我问他为什么在现场待了那么久,他也有他的答案。“我以为蓝思警长可能想要拍命案现场的照片,再让他们把尸体搬走。”
警长听到他的话,点头表示同意。“嗯,对,来给我拍两张照片,孩子,说不定有用。”
我跟在场的每个人都谈过了,只剩下威尔·患特尼那位沉默得出奇的客人,我走到他仍然坐在上面的那张理发椅前。“你刚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先生?”
“我没说,”他大约三十五到四十岁,有种长年生活在户外的味道,“不过我姓柯鲁克,我叫海·柯鲁克。”
“你住这附近?”
“不是。”
“只是路过?”
“可以这样说。”
“你不认得那位死者吧,亨利·欧提世?”
“我怎么会认得他?我今天早上才到这个镇上。”
“投票日大部分的人都会回家投票。”
“我从来对政治的事不大注意。”
“你府上在哪里呢,柯鲁克先生?”
“南方。”
“你做生意的?”
他点了点头。“狗,我养狗,训练狗。”
“打猎用的?”
“对,还有看门狗,不让别人闯到你的地里。”他拿出一支像是外国制的细雪茄烟点上,尽管惠特尼已经早就把他打理好了,他却一副不想离开那张理发椅的样子。“也有警犬,也许蓝思警长用得着一只警犬。”
“我会问问他,柯鲁克先生。”
可是这时候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问警长。他们终于要来把尸体移走了,小心地让担架通过狭窄的前门,等在外面的民众更挤近前来。“最好把外面的人清掉,警长,”我警告道,“这又不是耍把戏的。”
可是在蓝思叫一个从山上来的农夫退开时,对方马上叫道:“这也是个打赢选战的办法——对吧,警长?”
蓝思可不是个听到这种暗示不回嘴的人。“你不用怕!我会查出杀欧提世的凶手的。”
“要是你落选了怎么办,警长?”另外一个找麻烦的加了进来。
“要是我落选了,我会辞职,让他们重新选一个人来接那个位子,要是镇上的人不要我,我就不要这份工作。”
这话让他们当时安静了下来,救护车载着亨利·G.欧提世的尸体开走了。这样一来,这个地方也恢复了正常。不耐久等的选民挤进了店里,让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忙着核对选举人名册。
爱玻拿着一支铅笔走到我身边。“你要这个吗,山姆医生?在他们把死者运走之前,我从他手里抽下来的。让他握着一支铅笔下葬没什么道理。”
“的确没道理。”我把铅笔在我手指间转动着,可是那只是一支普通的木头铅笔,和我用来投票的铅笔一模一样。不可能用来杀人。
“你想是谁杀了他?”爱玻问道,“是怎么杀的?”
“一个隐形人用把隐形的刀杀的。”
“蓝思警长?”
“不是,蓝思不会杀人。他也许不是本州最聪明的警长,可是他代表的是法律和秩序。再说,我想他真的希望今天能当选连任。”
“那还有谁呢?”
“那个神秘的驯狗师,海·柯鲁克先生。”
“为什么是他呢?”
我耸了下肩膀。“他在镇上是个陌生人。会杀欧提世,一定有动机,而那个动机最可能的时间就是在过去。欧提世来北山镇的时间还没有长到会和人结怨——至少,不会有会用这种可怕方式杀他的仇人。”
爱玻很热心地相信柯鲁克有所牵扯的说法。“要不要我去跟踪他,看他到哪里去?”
“我们今天没有病人吗?”
“只有佛斯特老太太,结果她今天早上看到下那么大的雨,就打电话来延一个礼拜,说她的马车全陷在烂泥里。”
“好吧,”我同意道,“注意一下柯鲁克,看他到哪里去,我要走路到报社去看曼尼·席尔斯有没有把那些照片洗好。”
雨虽然停了,那个礼拜二下午的天空却离晴朗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厚厚的灰色云层积在远处,由西边把雷雨云砧往我们这边推过来。我知道雨又会下来,而且很快就会下。
《北山蜂报》的办公室里比我以前见到的要忙碌多了,好几个人在打电话,把命案的细节报给波士顿和纽约等大城市的日报社,发行人艾德·安德鲁正在看夜间版的头条。《北山蜂报》通常每个礼拜只出三次:礼拜一、礼拜三和礼拜五,可是在镇上小投票间里警长候选人被刺身亡的消息值得发次号外。
“你好,医生,”安德鲁说,“你这回又在现场,对吧?这回能找出谜底吗?”
“我们再看看吧。”
“曼尼说他拍到了张照片。”
“希望真是如此,冲印好了吗?”
“他们现在正在冲印。”
我想起海·柯鲁克,还有我认为这事和过去有关的理论。“跟我说说欧提世这个人,艾德,他是什么背景?”
那位发行人耸了下肩膀。“他是一年前从北卡罗莱纳州上来的,在那里当过警察局长,在一个比这里大一点的镇上吧。他太太死了,他想重新开始,想抛开他往日的回忆。”
我哼了一声,欧提世看来并不太老。“她是怎么死的?”
“谁?”
“欧提世的太太,纯粹是职业上的好奇,如果她也是他那个年纪的话,那并不太老呀。”
“你说得对,”他同意道,然后看了看一张印好的讣闻,“她得年三十八岁,两年前死于窃盗案。他们抓到了凶手——是个经过那里的流浪汉——把他给吊死了。他闯进屋子里找吃的,用刀把她刺死了。”
“那个流浪汉有没有招供呢?”
“我怎么晓得他有没有招供?我只是把印在这上面的东西念给你听呀,医生。”
我看见曼尼·席尔斯从房间那头拿了两张还没干的照片走了过来,他很得意地捏着照片的边。“照片在这里。”
我随意地看了一眼他应蓝思警长要求拍摄的那张,照片是欧提世躺着的尸体,然后我把注意力转到欧提世走出小投票间时所拍的那张照片上。他胸口黑色的血迹刚开始成形,他的面孔冻结成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惊讶表情。两个膝盖似乎有一点软下来,而他左手的五指箕张着,好像要抓住什么来作支撑。
那是在死亡前的一瞬间,也正是刀刺进去之后的那一瞬间——可是在照片里,随便哪里都看不见有刀D
我们的眼睛并没有欺骗我们。亨利·G.欧提世是独自一人在小投票间里时被刺杀的,至少有八个人在外面看着,而那把凶刀似乎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我回到威尔·惠特尼的理发店里,等到暂时没有人来投票的时候。然后我问爱达·弗雷和莫嘉乐太太是不是可以让我再检查一次那小投票间。
“不知道你想在这里面找到什么,”爱达·弗雷说着替我把帘幕拉开,“我们甚至把血迹擦干净了,免得有人觉得不舒服。”
我开始检查那个圈选选票的木架子。架子的高度大概齐我的腰部,我能想象有刀子从里面弹出来,刺杀亨利·欧提世之后,再由某种机械装置将刀抽回到秘密的缝口里。
这个想法很好,可惜是错的,架子是实心的木头。
我正由理发店后门离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几只狗的咆哮声和一个女人的尖叫声。我不是很确定,但听来很像是爱玻。
我跑过满是辙印的停车场,跳过一潭潭的泥水,冲到了后面街上。爱玻躺在到下个路口一半的地方,想要赶开两只狰狞的德国牧羊犬。
我一面跑,一面将雨衣脱下,绕在我的左臂上,然后冲了过去,用我裹了东西的手臂挡住狗的扑击。爱玻已经完全放弃反抗,只爬开去护着自己不被狗咬到。我把她拖开,抵抗着狗的攻击,最后突然有尖厉的哨音响起把它们叫开了。
爱玻抬起她泪痕满面的脸,我看到那两只狗野蛮攻击留下的伤痕。“我得把你送到医院去。”
“那是柯鲁克的车子,山姆医生!我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两只狗就冲了出来。”
“我等等再去管柯鲁克的事,”我对她说。我看到他站在对街,用链子把狗拴住。
我扶她站了起来,清洗被狗咬的地方,搽上消毒药水,再把她送到医院。我先照顾爱玻,然后我要回来看看海·柯鲁克的车子。
等我从医院回来的时候,雨又开始下了起来——那种很恼人的毛毛雨,好像能让人湿透到骨头里。爱玻很舒服地躺在医院里,他们决定让她在医院里住一夜,以防她对药物有什么不良反应。我相信那些狗没有狂犬病,除非必要,否则我很不愿意让她去受一连串巴氏血清接种等漫长又辛苦的疗程。可是我却想再看看那几只狗,最好是它们静止不动的时候。
柯鲁克在他的狗攻击爱玻之后,并没有要离开镇上的意思,我在狄克西餐坊找到他正在喝咖啡。狄克西餐坊的咖啡常会加些很好的加拿大威士忌,可是我不能确定他杯子里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