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S·F杂货店》作者:水若【完结】 > S·F杂货店.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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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若 当前章节:15071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23:30

十舔了舔手上沾着的鲜血,对这次的行动异常的不满意。他猎捕食物从来都是干净利落,一击结束,可是今天居然用了那么多时间。十转头看向乔,或者应该说分别看向乔的头与乔的身体。身体下的白色床单已经变成了鲜红色,对于浪费了那么多鲜血的自己深感不满的十依照习惯,先抓过乔的身体啃了起来。

“啐……也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嘛!”咬了一口之后,十发现了更让他失望的事实。如果处熟了肉与陌生的肉都是同样的味道,他又为什么要浪费四年的时间?抱怨归抱怨,饭还是要吃的,十低下头,继续吃起来。

咀嚼……咀嚼……咀嚼……

吸……吸……吸……

月光透进来,整个房间都呈现出淡淡的接近透明的银白色,影子被无限放大投射在墙上。不管是正抓着乔的身体啃个不停的十,还是滚落在一旁的睁着眼的乔的头颅,都不能例外。在没有蛙叫也没有纺织娘的季节,夜晚安静地就像死去了一样,整个空间,只有啃噬食物发出的声音,在空气中徘徊不散……

咀嚼……咀嚼……咀嚼……

吸……吸……吸

吃完了身体,十又拿起了一边的头颅,看着乔那失去光泽的琥珀色的眼睛,以及那沾满了鲜血的亚麻色的头发,吃得起劲的时候,十想到了这个头颅的主人。这家伙叫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他倒是记起了他曾经弄来很多东西给这个已经不会动的家伙,也曾跟这家伙一起跟混混打架,真是很辛苦的事情,明明眼前都是脆弱得要命的食物,拿着好笑的无用的武器,他还不得不把身体送上去让他们打,还必须让身体呈现出与这家伙相似的伤口。如果不是为了跟这个家伙“处熟”的话,他恐怕永远都不会有被食物打的一天吧。不知道为什么,头颅变得格外难吃起来。就算这样,也不能够浪费食物。十把手中的头转了个方向,继续大口吞咽着……

咀嚼……咀嚼……咀嚼……

吸……吸……吸

咀嚼……咀嚼……咀嚼……

大约一个月之后,觉得无聊的十决定去找宁悠,于是便出现了故事开头的那一幕。

“宁悠,我验证过了,确实没有不同。”十打着哈欠感叹,“真让人失望,我浪费了那么多时间。”

宁悠拿着茶杯的手顿了一下,没有说话。

“为什么会没有不同呢?”十黑色眼睛盯着宁悠。

宁悠突然又想起还是孩子的时候看过的一本古书,上面写着“言孔雀,性最恶,喜啖人肉。有四性,又三戒。貌同人,性似妖。四性:性善变、性不分、性最恶、性孤绝。三戒:戒素、戒怨、戒生吃(从头开始吃)”

“不管了、肚子饿了,我觅食去了。下次再见吧!”十从沙发上站起来,朝宁悠摆摆手,走了出去。

看着这个除了美丽,外形与一般少年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家伙的背影,宁悠轻轻地摇了摇头。

End

2005.9.18

补注:虽然名为孔雀,其实不过是一种黑色的大鸟。请不必与动物园中的生物划等号。

作者语:各位中秋快乐,人月两圆。

另:随时可能修改。欢迎各种评论与意见。

吃人系列 完美的情人(上)

(更新时间:2005-10-5 0:59:00 本章字数:2926)

“在这里能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穿着略有些破旧的灰发男子却有种趾高气扬的态度。

“是的。”宁悠停了一下才做出肯定的答复。

“那么,我要一个情人,我要一个完美的情人!”男子又一种极其高傲的语气宣布。

“您想要的是人类?”宁悠平静地说,“很抱歉,我只出售灵魂洁净的器物,任何有生命物体都不在商品范围之内。”

“这也叫满足一切愿望!?”男子加重了语气以表示他的不满。

“您想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得到?”宁悠笑笑,转移话题一般地问。

“当然能自己做最好,别人弄出来的东西怎么能相信?”男子一脸的高傲,与他身上的破烂衣着完全不匹配。

“这么说来您并不是想要人类,那么我能提供给您方法……”宁悠还没说完,就被男子兴奋的声音打断。

“快说!是什么方法!无论怎样的代价我都可以偿付的!”男子用一种极其傲慢的口吻急迫地说。

“我这里有一本古书。”宁悠顿了一下,有些迟疑地说,“不过制造灵魂是需要代价的,我并不建议先生您真的按照它所说的去做……”

“少说废话,快把东西拿来!”男子无礼地摆摆手,丝毫不理睬宁悠的忠告。

宁悠没有再说什么,走进内室拿了一个用暗红丝绸包着的扁平包裹出来。男子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抢了过去,粗鲁地扯下绸布,急急忙忙地翻阅起里面的古老书籍来,动作大得让人不禁担心那有些破烂的书籍下一秒就会在他手上成为碎片。

“嗯……”男子可能看见了想要的东西,他满意地眯起了眼,施恩一般地对宁悠说,“说吧,你想要什么?”

“尊贵的先生,您又打算用什么来换取?”宁悠捡起前面被男子随手丢到地上的绸布,平静地问。

“只要能成功,你想要什么都可以。”男子的语气里有着警告的味道,“但是你要保证能获得成功。”

“如果您真的按照上面所写的做,确实会出现成果。”宁悠想了一下,提出了要求,“那么,就用印着您家徽的银怀表作为交换的代价吧,休兹·德兰·图斯特伯爵大人。”

被揭穿身份的伯爵大人显得有些惊讶,他瞪大眼睛,微张着嘴后退了一步。虽然并没有打算隐藏什么,不过一下子就被这个奇怪的家伙叫出姓名还是让我们的伯爵大人感到有些受到侮辱。按照道理说,他或许应该把白手套丢到这个讨厌的家伙脸上,可惜的是,伯爵大人今天戴的手套是灰色的。就算手套的颜色可以忽略,可目前他好像还不得不等对方同意跟他交易。为了他梦中都惦念不忘的完美情人,伯爵没有什么不可以忍受的。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身份?”不管有没有被揭穿身份,伯爵的语气都是一如既往的高傲。

“您衣领上绣着家徽。”宁悠回答。

“好吧,我答应了。”得到解答之后,伯爵解下身上挂着的银质怀表,把它递给宁悠。

“交易成立。”在宁悠这样宣布的时候,伯爵已经跨出店门,很快就在深沉的夜色中失去了踪迹。

回到曾经华丽的宅邸,把外套挂好,伯爵立刻坐在沙发上开始翻看那本书。这里面写着实现他梦想的方法,这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图斯特家族曾显赫一时,那因为有恩于皇室而被授予的不可剥夺的爵位让这个家族站到了国家的顶层,更重要的是,他们连续几代都是整个国家最富有的贵族,可惜那一切的一切都随着某一场战争的到来成为了历史。他们所投资的铁路因为战争而中断,保险箱里无法计算的纸币则因为政权更迭而变成了废纸。祖先的没有远见所导致的最根本后果就是,他们的后代除了姓氏和爵位之外,过得还不如贫民,至少贫民还不用挖空心思维持所谓的“贵族的尊严”。而到了休兹·德兰·图斯特伯爵这一代,他已经穷得让宅邸里的壁炉成为了装饰品。而即使他几乎已经把家中所有的东西都变卖了,也依然无法供养他那花费昂贵的祖传宅邸。这个月底,将是伯爵大人能住在雕刻着家徽的古老宅邸的最后期限。下个月,这幢房子将会被拍卖,以此来偿还伯爵所欠下的债务。

也许,那早已泛黄的墙壁会被重新粉刷,土耳其长毛地毯会再次出现在客厅的地板上,壁炉里又会重新燃起温暖的火焰;也许,转角处的花瓶,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长廊里的名画都会再次出现;也许,花园里那些杂草会被除去,会有熟练的园丁在那里种下玫瑰,“蔷薇之园”的美名会再次远扬……可是,墙上的家徽将会消失,没有人会在意,他们曾经是多么的辉煌。当月底到来的时候,图斯特家族就将成为历史。只有休兹·德兰·图斯特伯爵还将存在下去,带着他那无法剥夺的爵位,孤独而又贫穷,可耻地在这个世界上继续存在下去。

伯爵想要一个情人,在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他只是想要个美丽的姑娘,当然还要有教养。可是,很快他就发现,没有一场欢乐的社交舞会的邀请名单上出现他的名字。啊,也许他还能够告诉自己,那些舞会层次不够,不敢邀请他。可是,就连邀请了公爵阁下和皇帝陛下的舞会,他也依旧没有收到请柬。伯爵愤怒了!作为这个国家最知名家族的唯一后裔,他怎么可以遭受到这样的不公平待遇!可是愤怒归愤怒,除了下决心就算收到邀请也绝不参加这种没有格调的舞会和聚会之外,他什么都做不到。他连觐见皇帝陛下或总理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也没办法抗议上流社会给予他的不公正待遇。

为了派遣这种赤裸裸的羞辱感,伯爵大人决定找个情人,这一次,在他已经成为青年的时候,他决定要个温柔的姑娘。那姑娘的出身可以不那么高贵,只要是好人家的女儿,有点身份就行了。伯爵宽宏大量的想,只要性格够温柔,容貌嘛,清秀也就可以了。现在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没一个懂得温柔体贴,他堂堂一个伯爵,可是看不上那些娇纵大小姐的。伯爵也不是没碰见过那种温柔的女孩子,可是人家很快意识到跟着一个除了名义上的爵位之外什么都没有的男人,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更不用说,那男人还要借钱去维持一幢开始衰败的豪宅。最糟糕的是,男人深深为自己感到得意,不管是他的爵位还是他那装门面的宅邸,他总认为,女子高攀了他。

在一再失败之后,等到眼角有了皱纹,皮肤不那么紧致,有些肌肉都变成了赘肉,最后一点还好,因为我们的伯爵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享用肉食,所以他并没有产生多少赘肉。总之到了中年的时候,伯爵发现自己厌倦了那些“朝三暮四”的女子,在感叹现在的女孩子越来越堕落的同时,他决定找一个对爱情无比忠贞的情人。

可是,他没有找到。伯爵过得很痛苦,他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理解他,也没有一个女人有资格得到他的爱情。在无法找到心目中完美情人的情况下,伯爵萌生了制造一个情人的想法。

事实上,伯爵一开始想过领养一个女孩,然后把她教育成想象中的样子。可惜的是,那太贵了。先不说到女孩成长过程中会有多大的变数,他们的年龄又有多大差距,光是想到花费,伯爵就非常干脆地放弃了这个想法。

在然后,在非常偶然的一个机会,伯爵正装模做样观赏风景,其实却在寻找不小心掉落的一个硬币的时候,听坐在长椅上的两个人谈起一家可以得到一切想要的东西的商店,于是伯爵大人找到了那里。

而此刻,他正捧着那本非常非常重要的书坐在破旧的沙发上,旁边,是因为没有钱买无烟木柴而空着的壁炉。

(虽然晚了很多点,不过还是算国庆礼物吧……

吃人系列 完美的情人(中)

(更新时间:2005-10-14 22:22:00 本章字数:2147)

伯爵翻开那破旧的书,扉页上一行鲜红的字体映入眼帘:“灵魂是无法创造的,只能够以相应的代价转移。”

图斯特伯爵蔑视地瞥了一眼那行碍眼的字句,继续往后翻去。直到他翻到了“人偶的制作方法”这一章才停下来,毕竟,在具有灵魂之前,所有的一切都是死物。

“一切生命都必须以物质为载体,在这样说的同时,并不是建议您现在出门谋杀别人,然后把他/她的身体拖回家来加工利用。请理解,即使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也不会是本书的内容。对本书的写作者而言,那种容易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是无法称为完美载体的。编者建议您选取东方一种名为‘汉白玉’的材质,雕刻而成您想要的形象,请不必担心手艺问题,随着工程的进程,他/她一定会符合您所想。但是鉴于这种材质的产地路途遥远,故而您也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您喜欢的材质,比如说木头。虽然编者并不建议您使用泥土这一类软材料,但如果您坚持的话,编者也不表示异议……”

看到这里,图斯特的眉皱了起来。材质……他要用什么当材质?不用说买什么玉了,他快连买木头的钱都没有了,更不用说请人雕刻,简直就是在做梦!

呆坐了许久,图斯特伯爵突然想到了一个伟大的主意。他找到了还算能够接受的材质——蜡。虽然也曾经考虑过泥土、陶一类的东西,可是前者显得太过肮脏,后者又太过易碎而且需要额外的费用。蜡就不一样,他们曾经的老管家的孙子现在正开了一家蜡烛厂,靠着这层关系,他可以用极低的价钱拿到他所需要的材料,甚至能在工厂里做出他想要的雏形。

想到这里,图斯特合上书本,上楼取了他房间里最后一件还算有些价值的东西——床头的古董灯具,准备先把这东西拿到二手商店去卖掉,然后带着钱去找老管家的孙子。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老管家的孙子非常爽快的答应了伯爵的要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伯爵说就算给他蜡的残渣也无所谓的关系。而且,更让伯爵高兴的是,对方所要求的金钱数字比他料想的更少,现在他有足够的钱去买一些将来雕刻人偶五官所要用到的工具了。至于人偶的头发和服装,他暂时还没有想那么多,他必须再去筹一笔钱,然后才有心情考虑这些细节。

一个月之后,当伯爵已经住进了狭小破旧的小房子的时候,他如期收到了人偶的模型。

虽然没有五官,仍然能看出那是依照女子的形象制造的。大概170公分的高度,稍嫌粗糙的工艺,但已经有了隐隐的曲线。伯爵对着那人偶左看右看,一脸并不满意的表情,但以他现在的经济条件,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错了。

伯爵拿出一个月前就准备好的工具,对着人偶的脸开始修正起来。太阳再次升起来的时候,他走出家门,去为他的梦中情人寻觅美丽的头发和漂亮的衣衫。

红发?怎么可能,那种张扬得不知羞耻的颜色怎么可以用在他纯洁而又忠贞的未来情人身上,简直是一种玷污。亚麻色?不行,那种贫民布料的颜色与他的她身份不相符合。金色?虽然这种颜色很高贵,可是他以前追求的极为小姐都有一头漂亮的金发,而这几位小姐无一例外都伤了伯爵的心和自尊。所以,他现在对这种颜色十分厌恶……在考虑了十几种颜色之后,伯爵突然想到了银色。

事实上,伯爵一直对银色没有什么好感,比不上金色高贵,不如咖啡色诱惑,又没有茶色温柔……这种不上不下与白色类似的东西,有哪里好看?伯爵一直无法弄清楚这一点,可是昨天晚上,他看见了月亮。

每一个晴朗的夜晚,月亮可能都会悬挂在天空,可是并不是每一个这样的夜晚,伯爵都会注意月亮。昨天是他第一天搬到这种又破旧又简陋的地方,在修饰人偶的间隙,伯爵推开窗,看见了弯弯的弦月。

挂在天边的月亮散发着银色光芒,在那一时刻,图斯特伯爵突然发现银色是如此温柔的一种色彩。不论他是住在空有华丽外表祖宅的时候,还是已经搬到这么不堪地方的此刻,月亮都始终在夜晚出现。他那将拥有银发的恋人啊,会不会如同月光一样温柔,有着这种不变的忠贞呢?

想是想得很好,可伯爵最后还是没有买到他所中意的头发。用真的及腰银发做成的假发很少,可伯爵依然找到了,但是,那价格对于此刻的他来说过于昂贵了。变卖宅邸所得到的钱款大部分都用来偿付债务了,他还必须从剩下的部分中划出一些来买下现在的破烂房子,还要考虑到未来的生活。他怎么可能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头发!?难道他能让她高贵的情人光着身子或者裹着窗帘布吗!?如果沦落到如此卑微的程度,他的情人又怎么配得上“完美”二字!

在考虑了种种因素之后,伯爵最终还是买了淡金色的头发。啊,纯正的金色才能代表这个城市上流社会的高贵血统。温柔……至于温柔这种东西还是回去仔细研究一下那本书吧。

除了头发,伯爵还买了一堆衣服。带有蕾丝花边的洋装,袖口有着小巧的蝴蝶结,下摆处小小皱褶上点缀着珍珠……这些细节都是图斯特伯爵所喜欢的,记忆中他的祖母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式样的衣服,很多年以前,长廊里悬挂着的肖像上,依稀还可以看见当年的美丽妇人形象。那些画像在伯爵幼小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种装扮也就成了真正的高贵与典雅。

回到住处,伯爵把买回来的东西收好,转过头去看那站在墙角一动不动的蜡象,蜡象的脸上已经有了基本的五官,至于细节,书上不是写着会随着进程而改变?现在一切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好了,剩下的只有具体实施的过程……

吃人系列 完美的情人(下)

(更新时间:2005-10-21 0:02:00 本章字数:2894)

雕像与活着的人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没有灵魂,而正如那本书扉页上所写的一样,灵魂是无法制造的。当然,这句话是在排除了新灵魂自然产生的情况下来说的,而这种情形通常并不能叫做制造,而被称为诞生。

灵魂虽然无法制造,却可以转移。转移的方法非常简单,简单到如同把一件东西从这个柜子搬运到另一个柜子。“每天用鲜血喂养她/他,轻轻吻上她/他的唇,给予她/他生命的气息,终有一天,她/他会长成你心中所期待的模样。”

看到这里的时候,图斯特伯爵停了下来。用……用鲜血喂她!?开什么玩笑,这种行为是背神的!虽然从来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坚定的信仰,但是童年时跟着父母去教堂的记忆依然在图斯特的生命中留下了痕迹,所以他能在看完那段文字后的一秒之内判断出这种行为违背了神意。但是,他却疏忽了,想要通过非自然的方法创造一个情人,本来就已经违背了神。

图斯特伯爵把书本合起来,站起身,焦虑地在狭小的房间内来回踱步。做出怎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怎样的决定才能带来无限美好的未来?当黑夜离去,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他终于做出了决定。看着他打着哈欠还继续翻开那本书的动作,他的选择是什么已经非常明显了。

“虽然人偶要求用鲜血喂养,但是编者并不建议您采用买卖的手段从医院等处获得血浆,请理解凡是这种经过特殊处理的血液都比较适合称之为血制品,也就是说人偶所需要的灵魂的气息会变得很少,所以不推荐使用。编者也并不建议您通过犯罪的手段来获得‘新鲜’的血液,请理解,不论是血液还是交换的气息,都会沾染上提供者的灵魂,因而血液提供者与交换气息者最好是同一个人。当然如果您并不介意自己未来的情人体内流动着别人的血,唇上沾染了他人的气息,举手投足都带着别人的韵味,那么您也可以采用这种手段。”

伯爵用一句话就概括了上面冗长的一段话,那就是——如果他不希望自己未来的情人身上有别人的味道,那么他就必须每天提供自己的血给她,并且给她一个亲轻吻。

伯爵一面皱着眉思考着失血过多所可能产生的后果,一面继续看下去。

“请不要担心血液提供者会因此而死亡,在一般情况下,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按照常理,一般两个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人偶就会拥有灵魂。而每天所需要的血量非常少,从开始的每天5CC到后面的每天15CC,全部加起来也刚好能控制在一个正常人所能接受的失血范围内。所以,一般情况下,血液提供者的生命并不会受到影响。”

看到这里,伯爵不知为何低落的情绪并没有得到太大的好转,放弃与坚持分别占据了绳子的两端开始在他的脑海中进行拉锯战。犹豫间,他望向那已经戴上金发的人偶,在月光的映照下,恍惚中他好像看见人偶对着他微笑了一下。伯爵扔下书本,几步冲到人偶面前,发现伫立在面前的依旧是面目模糊的蜡像。果然,没有注入灵魂的东西是不可能会微笑的。他有些遗憾地走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思考他究竟应该怎么做。刚才那个幻想中的微笑,很快促使他下定了决心。他决定照书本所写的去做,不仅因为伯爵是需要情人的,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开始期待,未来那些美好的场景。

“我用我全部的身心,来换取只属于我的完美。”

第二天早上,伯爵在蜡像的额头印下一个轻柔的吻,然后咬着牙用水果刀划开了自己的手指。他将手指凑到蜡像的嘴边,小心地把鲜血往她的唇上涂抹,一面低声祈祷着,他祈祷一切会顺利。

“我的血、肉、骨和灵魂……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分给你,因为你将是我的情人。”

第二天,伯爵轻轻地吻上蜡像的脸颊,在另一根手指上留下新的伤口,然后他仍然小心地把鲜血涂抹在蜡像唇边。他相信一切都会顺利,毕竟,他已经付出了那么多,并且还将要付出更多。

……

“美丽与完美无缺都需要付出代价,你的代价我来偿付。”

第N天,蜡像的五官已经成形,虽然眼睛还紧紧闭着,那精致容颜的美丽却已经无法掩饰。伯爵轻轻吻上蜡像冰冷的眼帘,把手臂上的伤口凑近蜡像的嘴边。不记得从第几天开始,当伯爵把伤口凑上去的时候,已经能感受到血液被吸走的流动感。对此,伯爵无比兴奋,这证明蜡像已经有了灵魂吗?

“给你我的爱,献出我的全部;请显现你的完美,给我你的忠诚。“

又过了几天,蜡像却依然是几天前的样子,没有进展。伯爵有些焦虑,这一天,他咬着牙在手臂上留下更长的伤口,把更多的鲜血喂给蜡像,然后,轻轻地吻了吻蜡像那金色的头发。

“我要让世界臣服在你的美丽脚下,让星星都为之却步,月光也黯然失色。”

伯爵的每一天都过得充满痛楚,手臂上的旧伤口还来不及愈合,新的伤口又赶不迭地前来报到。即便这样,他依然坚持着。没有人能不付出什么就实现愿望,要实现什么样的愿望,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付出这么多,或许只是因为他的愿望比较重要吧。当伯爵手上再次增添一道伤口的时候,他这样想着吻了吻蜡像的鼻子。

最近伯爵总是觉得头晕,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于频繁地失血的关系。虽然书本上说一开始只要5CC,后来也只不过每天15CC,可是他哪一次不是超出了分量。只是早一小时也好,他多么希望早一点看到他的情人微笑着走向他!反正,等她出现之后再考虑怎么调养自己的身体也来得及,那么健康,还怕流点血?图斯特伯爵看着因伤口疼痛而举不起来的手臂,不在意地笑笑。

“把全世界所有的美丽都给你,把海洋里所有的温柔都提炼。你的眼睛将比天空更清澈,头发会比阳光还闪耀,皮肤比白雪公主更有光泽,对爱情会比小美人鱼更忠贞。”

当伯爵的手臂上已经划满伤痕的时候,他吻上了蜡像的唇,并且给她取了一个同女王一样高贵的名字——伊丽莎白。那一天,蜡像伊丽莎白张开了眼。

“伊丽莎白!”伯爵发出惊喜地叫声。

听见他的叫唤,伊丽莎白回过头看了他一眼,她觉得自己身体内好像缺少了什么。她闭上天蓝色的眼睛,仿佛看见了一张画卷。画卷中,她正吃着什么,动作依然优雅。而她手中拿着的东西竟然是一只手臂,她看见自己一口口咬下上面的肉,甚至还看见吃完之后自己的头发变得更有光泽,皮肤更光滑。看到这里,伊丽莎白把头转向图斯特伯爵,眼中流露出有些复杂的情绪,她走上前两步,却再次停了下来。她顿在那里,还没等伯爵反应过来,她已经打开门,走了出去。

“伊丽莎白!你要去哪!?”伯爵慌忙地想跟出去,却脚一软,不小心摔了一跤。等他再次站起来追出去的时候,曲曲折折的巷子里已经没有了伊丽莎白的身影,伯爵咬着牙随便冲向一个方向。

天已经全黑了,伯爵依然没有找到他的伊丽莎白。他失魂落魄地回到家,坐在地板上发呆。当月光再一次光临这个狭小空间的时候,他似乎想起,最后伊丽莎白眼中掠过的那抹情绪好像是——放弃,好像是放弃了所有该放弃的与不该放弃的。

伊丽莎白的温柔可能很甜蜜,她的爱情也许很忠贞。但是,这一切都只是针对她的情人而言。

完美的情人啊……要有怎样的自信,才会坚信完美的情人会把你视为情人?

End

2005.10.20

吃人系列 我要留住你(上)

(更新时间:2005-10-28 21:22:00 本章字数:2159)

是不是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会有点喜欢的东西,甚至会执着于一些东西,将它们收藏起来。那些东西或美丽、或精致、或有价值,也许它并不能用这些形容词来形容,只不过看到它们的时候,收藏者就会流露出浅浅的笑容,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吧。

爱德华·依斯特是一个俊朗的男青年,他身边总是围绕着各式各样的女性。虽然真正的上流社会淑女不可能屈尊跟他这样除了外貌之外没有什么优点的男人混在一起,但是并不排除某些夫人和一般人家的小姐对他趋之若骛。

而这位爱德华先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嗜好,他既不好酒、也不好赌,对待自动围上来的女士们,也只是奉行好聚好散的原则,再见面大家还是朋友。他唯一可以算得上爱好的东西只有一件,那就是他喜欢玉。特别是在遥远的东方用来给古人陪葬的那种,如果是含在死者嘴里的玉蝉,则是他最喜欢的收集品。有这种“昂贵”的嗜好,难怪他到现在都还是穷小子一个。爱德华甚至会抱怨自己为什么不生在中国,想必在那个国度,他会比较容易见到心目中的珍宝。而现在,他只能自我安慰,就算不一定能得到,能拿到手里赏玩几天,也是莫大的幸福。

在秋天来临的时候,格丽·艾伦小姐遇到了爱德华·依斯特,几乎在同时,她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逢是在一个小型PARTY上,虽然没有什么名流,食物也不见得如何精致,可每个人都很放松,并且心情愉快。这是一种感觉,当周围的人与你相似时,你就不必把一些东西遮掩起来。就是在这样一个场合,格丽第一次见到了爱德华。

当时的爱德华正被一堆小姐、女士们围绕着,她们端着酒杯站在他身边,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只那一眼,格丽·艾伦小姐就决定,从这一刻起,她的心脏只为那个男人存在,她的爱情、忠诚,以及所有的一切也都将奉献给他。虽然,在那一刻,她甚至都还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姓名,以及有没有妻子或情人。

格丽很想走上前去跟他打个招呼,但是她没有勇气。那些围绕在他身边女性都太过美艳,而她只不过和街上无数的平凡女子一样,除非奇装异服或画花了妆的时候,不会有任何地方吸引别人注目。虽然她对此只是有些小小的哀怨,却并不自卑或难过,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愿意挤进女人堆里,在心仪的男人面前,让自己显得黯然失色,毫不起眼。

整个晚上,格丽都站在墙角,用一种探询的目光望着那个男人,眼中满是坚定。她不知道要怎么做那个好像被花朵围绕着的男人才会允许自己接近他,她有什么地方可以吸引那样的男人?格丽虽然面不改色地端着酒杯轻抿了口,心里却已乱成一团。她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形,那样紧张、羞涩,还有一丝丝的甜蜜与感动,另外还有着强烈的不安。要怎么做,要怎么做才能接近他呢!?

时间就在格丽复杂的目光中悄悄溜走,直到Party结束,格丽也没有想到接近那个男人的办法,她有些沮丧地望着他被众多女子包围着离开会场,轻轻叹了口气,随后装作不经意地转过头问边上的人:“他是谁?”

听到格丽的问题,边上的小姐惊讶地瞪大了眼。这也难怪,只要够年龄出现在社交圈的女性,有哪个会不知道刚才走出去的那个男子的姓名?这简直就像不知道自己国家的首都是哪里一样夸张!或者,该用无知来形容?

那小姐用一种轻视的目光扫了格丽一眼,有些不甘愿地吐出那个梦幻般的名字:“他是爱德华·依斯特。”说完之后,那小姐远远地避开了格丽,仿佛跟她站在一起有失身份一样。

“爱德华·依斯特……”格丽默默念着这个名字,一遍又一遍。从这一刻起,这个名字将永远铭刻在她心中,渗入骨髓,刺进灵魂,变成她的信仰。

请不要问她为什么,不要问她为什么只一眼就爱上了一个男人,不,这样说甚至都有些肤浅了,她不仅仅是爱他。在她看来,她的一切都应该献给他。请不要说她这样太过冲动,或者不经大脑,请理解,人和人的相遇本就没有理由。而一个人的名字要留在另一个人的心中,有时也不需要那么多的因为所以。

她已经决定要接近那个男人,然后,用所有的一切来爱他。格丽再喝了口酒,露出浅浅的笑容,然后,她踏着轻快的脚步,离开了会场。

从这一天开始,格丽想尽一切办法收集爱德华·依斯特的资料。怎么说呢,要爱一个人不是先了解他的一切比较好吗?当然,这并不是说你不了解一个人就不能爱他,只是,如果了解了他的一切,不是就能更好的爱他了吗?比如,你将不会去做他不喜欢的事情,也不会触动他的伤处或者禁区,更不会犯一些他无法忍受的原则性错误。这样就可以缩短相互适应、磨合的时间,直接跳到甜蜜的部分。

让两个人的感情少一些苦涩和坎坷,这样多好?世界上的日子是过一天少一天的,如果能够减少一分坎坷,她就能多用一天来爱他,这是多么让人忍不住从心底里露出笑容的东西。多了解他一分,她就多了一分让他看上自己的资本,就增添了一分站到他身旁的可能性。如果能在这样的情况下相爱,每一天一定都是处在幸福之中的,不会有争吵,也不会有忧伤。如果每一天都是甜甜蜜蜜的,是不是就是幸福的真谛?是不是在她接下来的人生中每一个时刻都可以感受到爱情的味道?

也许有人会不赞同她的想法还有做法,但是她认为那是正确的,这就够了。毕竟,这是她的人生,她的爱情嘛!

吃人系列 我要留住你(中)

(更新时间:2005-11-3 18:04:00 本章字数:2253)

利用了父亲的资源,格丽·艾伦很容易就查到了爱德华的资料,这并非难事,毕竟爱德华·依斯特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男人,甚至可以说,他是除了那张脸之外,没什么优点的男人。既不温柔,也不绅士,还常会伸手问女人要钱,可偏偏就有女人吃他这一套,而且为数还不少。

爱德华·依斯特,幼年父母离婚,他跟随父亲。17岁父亲亡故,因有一笔保险金,所以日子过得并不算太艰难。从学校毕业以后,他也曾工作过一段时间,而且工作种类很杂。从推销员到餐厅经理,从平面模特到酒吧歌手,爱德华都有尝试过。之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位夫人提出包养他,虽然爱德华拒绝了,但他却从此明白他是可以只靠脸和身体来吃饭的。这么说有点不公平,爱德华并没有完全让女人养他,他只是接受她们的钱和礼品而已,基本上,他更多地把这些美丽的女人当成他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物质的提供者。虽然他再也没有一本正经地去上班,但是偶尔还是会替杂志拍两张照片什么的。

查到了爱德华的生平和喜好,要想个好方法接近他,并且吸引他的注意就变得简单起来。格丽小姐翻着那些资料,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

又是一次宴会,爱德华照旧被一群美丽的夫人小姐包围着,不知他说了什么,惹得那些女士都笑了起来。看到这种情景,格丽的心头流过某种复杂的滋味,很快,那些言语都将属于她一个人吗?不,她还是喜欢这样的他,此时的爱德华才是她爱上的那个男人。

格丽慢慢地朝爱德华走过去,步伐缓慢而优雅。然后,她在爱德华视线可及的地方停了下来,从侍应生那里拿了杯酒,随即坐在小沙发上休息。她带着浅浅的温柔笑意,慢慢喝着酒。当爱德华的视线从她身上经过的时候,她轻轻举起酒杯,算是打招呼。

爱德华只是在无意识移动目光的时候看见那个女子的,第一眼看到她,爱德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正确的说,他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如同无数次无意识扫过什么的感觉一样。甚至在看见那女子朝他举杯示意的时候,爱德华依然没有感觉,这样做过的女性太多了,他连去数数人数的兴致都没有。

虽然开端并不好,但是,当那个女子喝完了杯中的酒,站起来打算再拿一杯的时候,爱德华的全部视线都集中在了她身上,确切一点说,全部集中在了她的胸口——那里,系着一只晶莹洁白的玉蝉。从看见那玉蝉的一刻开始,爱德华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他还从来没有看过那么美丽的玉。

爱德华的目光一只追随那只玉蝉,看着它因为女子的呼吸而微微起伏,爱德华是多么想伸出手去碰一下,体会一下那玉入手的温润冰凉的触感。

那女子慢慢向爱德华走来,随着她的接近,爱德华胶着在玉上的目光就越发热烈。那是他最喜欢的东西,无论是谁,当最喜欢的东西在眼前出现的时候,也一定很难轻易移开目光吧。

“我有点醉了,你愿意扶我去花园吹吹风吗?”格丽对着爱德华露出温柔的笑容。

“你是谁,凭什么抢走大家的爱德华!”还没等爱德华说话,边上的一位小姐便挑高眉,毫不客气地指责格丽。

“我是格丽·艾伦。”格丽本不想理睬那些对她来说没有意义的无聊女人,但是她在想了一下之后,还是微笑着报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满意地看见那些夫人,小姐立刻闭上了嘴巴。

爱德华根本没有注意到眼前的小姐说了什么,他只是在她伸出手的时候配合地伸出臂膀,让格丽顺利地挽住了他,然后带着她向花园走去。

“你听到没有,她是格丽·艾伦!”两人刚刚走远一些,先前说话的那位小姐便掩着嘴发出低低的惊叫声。

“她就是那个艾伦家的小姐!”边上的小姐、夫人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说实话,“艾伦”这个姓氏并没有什么辉煌的历史或者高贵的背景,在几代之前,这个姓氏就如同世界上无数姓氏一样,被淹没在字典中,毫不起眼。即使是现在,全世界也有无数姓艾伦的人过着和常人一样的日子。只是,在这里,那个名叫“格丽·艾伦”的女人,是全国最大的纸制品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花园里,星星如同无数的眼睛一般闪亮。

“我是格丽·艾伦,虽然刚才说过了,不过我觉得有必要正式地再说一次。”格丽看着爱德华的眼睛,轻轻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我是爱德华·依斯特。”爱德华行了个绅士礼,即使是在这种时候,他的目光依然会无意识地停驻在格丽胸前的玉蝉上。

就这样,在一个有着美丽星光的夜晚,格丽和她命中注定的男人(格丽的说法)有了第一次的接触。虽然在那个晚上,他们并没有谈到什么深刻的话题,他们只是交换了名字还有行动电话。

虽然,信息很少,但是,在这样的时代,这些已经能够决定很多东西。行动电话,有时是比任何联系方式都更有效的手段。这不,三天之后,他们就已经约好了一起去吃饭。

吃饭、看电影、听音乐会、参加Party……随着时间的推移,爱德华和格丽一同出现在同一场合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的举止也变得亲密起来。

与此同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爱德华同他之前来往的女性断绝了关系。虽然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被确定,但格丽对爱德华的这一举动感到非常高兴。她觉得她可以看到灿烂的曙光,于是,在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天,格丽将颈上那块羊脂白玉的玉蝉送给了爱德华,而喜出望外的爱德华则在那一天向格丽提出了正式交往。

从那一天开始,爱德华·依斯特成为了格丽·艾伦的男朋友,格丽所向往的甜蜜的爱情,就此开始。

吃人系列 我要留住你(下)

(更新时间:2005-11-9 21:22:00 本章字数:4809)

有了爱德华在身边,格丽小姐的生活好像顿时甜蜜起来。他们一起去吃饭,格丽就连平时最不喜欢的肉类都吃得津津有味;他们去看电影,格丽会选择她最讨厌,但他最喜欢的科幻片;他们去游乐场,格丽会陪着他去坐云霄飞车,而不是自己一向喜欢的摩天轮;爱德华喜欢亮丽的颜色,格丽把家中所有浅色的洋装全部丢弃;他喜欢玉,从在一起的那一天开始,格丽就只戴那种材质的首饰;他喜欢美丽的女性,格丽虽然不至于去整容,却开始每天用大把的时间来化妆……

从小到大从没有做过家事的格丽学着下厨,她学会收敛自己的脾气,尝试着变得温柔……格丽·艾伦在学习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朋友,如何做爱德华·依斯特的女朋友,这样的日子虽然有点辛苦,她却觉得无比满足。

爱德华也对现在的状况很满意,女朋友虽然不漂亮可是很温柔,基本上达到了百依百顺的地步;她出身又好,教养也不错,至少带出去绝对不会丢了面子。事实上他因为带着艾伦家的小姐出现在各种场合,已经成了诸多青年羡慕的对象。而且,在格丽身边,他能看见很多玉,这可是他人生的一大乐趣!

满足于各自的小小喜悦,他们过了一段十分幸福的日子。虽然两人觉得幸福的原因各有不同,可结论一致也就行了。

慢慢的,爱德华对这样的生活产生了一丝厌倦。并不是他对格丽有什么不满,只是他突然发现,不管是多喜欢的收集品,一旦有一堆摆在眼前,天天看着,时时摸着,也就不那么兴奋了。更重要的是,他开始对现在的生活丧失了激情。每一天的日子都差不多,每天看见的脸孔都一样,这实在不是爱德华所喜欢的生活方式。他喜欢的是名车美女,注意,是坐在不同名车里的不同美女。不管多美,总看同一张脸都会觉得无聊吧,何况那张脸还谈不上美丽。

虽然已经开始觉得无聊,爱德华本来还是打算要忍耐的,再怎么说,毕竟格丽的家世摆在那里,而且她也还算温柔。爱德华已经打算做出牺牲,比如说在若干年之后与格丽小姐结婚。可是,当格丽不断暗示他们现在就应该举行婚礼,后来甚至变成明示的时候,爱德华所感到的无聊迅速变成了厌烦。他讨厌格丽时不时在她面前说她的哪个朋友又结婚了,到何处去渡了蜜月;他没兴趣看那些总是被格丽推到眼前的新娘杂志;他更不喜欢每一次带格丽出去,她都向别人暗示他们要结婚了;他对格丽对于未来的美好构想毫无热情,对于格丽所说的什么未来生两个孩子,养只猎犬,养几匹马也丝毫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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