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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阴谋家(5)

作者:千百秀 当前章节:2470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23:17

狗多力量大,不一会,众狗就把木箱劈了个口子,把我硬生生的拉出来。众狗一片欢呼,个个都觉得自己跟英雄似的。大黄狗手一挥说道,安静,不要吵,先让这位小兄弟冷冷神。我朝四处望去,果然是一片孤寂旷野之中臭气熏天的垃圾场。除了救我的三五十条狗外,还有藏匿在垃圾深处的老鼠,瞪着疑惑的眼睛偷窥我。我一阵眩晕,恍惚身陷无法逃遁的噩梦中,而草原,而喜悦的心情早已散得无形。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凉气,睁开,再次环顾四野,不得不接受这残酷的现实。

大黄狗轻拍我的肩膀说,兄弟,你是宠物?

我一怔,才想到要感谢恩狗,于是单腿跪地,作揖道,侠士的救命之恩有如再生父母,小弟感激涕零!

大黄狗连忙将我扶起说,使不得!兄弟快快请起,江湖救急乃英雄本色也,何足挂齿。

我又作揖道,大恩不言谢,小弟就不矫情了,恩情自在心中!日后侠士有困,定是鼎力相助,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大黄狗说,看兄弟举止优雅,相貌不凡,以及一身华丽服饰定是大户之家的贵族,在下今日结识,也算三生有幸!

我惺惺道,落魄小弟结识恩狗才是三生有幸!

大黄狗客气道,别左一个恩狗右一个恩狗的,兄弟愧不敢当!兄弟就叫我大黄吧,大伙儿都这么叫来着。他又指着众狗说,这些都是跟我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我说,好,我就称呼你大黄哥!接着我自报姓名,我叫冬冬,再次感谢大黄哥和各位兄弟的侠义相救!

冬冬,好帅气的名字。今日与你一见如故,不如我们把酒言欢、畅谈天明吧!大黄豪迈的说。

我应允道,好主意,小弟正有此意!

随即,我们来到垃圾场附近的一片小树林里,大家热热闹闹围坐一圈,我紧挨着大黄。稍顷,酒水和丰盛的食物摆在众狗面前,只是隐约散发着一股酸味。他们边痛快的吃喝边轮流表演辛辣的节目,场面极其喜庆,宛如秋收的狂欢。

大黄给我斟上一杯酒说,这是上好的五粮液,兄弟不嫌弃这垃圾里淘到的酒水吧?

我诧异的问,都是垃圾堆里捡的?

他说,是啊,城里人阔气,豪爽得很,常把整只香喷喷的烤鸡丢弃,而面包、馒头等杂粮更是不尽其数,这不就便宜了我们这些流浪狗。我们真是幸运得很啊,发现了这个取之不竭的宝藏。当然,像你这样的贵族,是不屑这些脏兮兮的食物的。

我说,你们就以此为生?

他说,这有什么不好吗?

我说,难道你们没有家,没有主人吗?

他说,家?主人?我们原来生活在穷山沟里,日子过得紧巴巴,就连我们的主人也不能像我们这样每天都有酒喝肉吃。你看,我油晃晃的肚子。大黄挺起肚子,说,我在山沟里的时候,肚子干瘪瘪的,如今也有傲然的啤酒肚了。

我说,进城找户有钱人家,生活岂不是更加惬意?

他说,就凭我们的德行!有钱人怎会看上我们这些穷山沟里的土狗,就连寻常人都不愿正眼瞧我们,生怕看了我们一眼就丢身份似的。我呸!大黄狠狠的朝地上淬了口唾沫,接着说,最初我来城里也是这么想的,希冀着被一户有钱人家看中,从此一生荣华富贵。现在想想,幼稚!典型一个下里巴狗的黄粱美梦。不久,我便放平心态,只侥幸着被户寻常好人家收留,混个温饱,有个值得炫耀的城市身份即可,结果,你自是已然知晓。于是,我便成为一只不折不扣的流浪狗,整夜闲逛在水泥丛林城市,像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你知道这个城市里有多少只流浪狗吗?大黄忽然话题一转,问我。

我埋头想了一下,说道,起码有1000只,每当我半夜在屋顶吹风的时候,总能听见突兀的零星狗吠。

他哈哈笑说,不对,再猜。

我说,是多了还是少了?

他说,少的去了。

我又猜,5000只?

他摇摇头说,不对。

我咬牙说,撑死不过10000只!

他又是一阵狂笑不已,一直旁听我们谈话的两只狗也跟着哄堂大笑,其他狗见老大狂笑,也不分青红皂白的伸直脖子,附和着敞怀大笑(或许这就是做小弟的基本素质)。一时间,交织在一起的嘈杂狗吠声,回荡在深邃的夜空。这种空洞的鼎沸感让我想起了草原上勘测队的狗,朝着夜色深处神经质的长吠。而此刻,我竟然混迹在一群狗中,与他们把酒言欢,其缘由,是施恩与感恩。大黄忽地手臂一挥,众狗嘎然止住浪笑,迅速恢复到各自先前的状态,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吹牛的吹牛,好像他们刚才的笑是他们从未经历过的一个虚拟时空。

我佯作愤愤地说,我不猜了,你们合着伙儿取笑我。

他说,不猜了不猜了,你壮着虎胆也猜不对。我告诉你这个城市里有多少只流浪狗吧,不下50万只。

我讶然尖叫,什么?50万只流浪狗!

他说,对,50万只,只少不多。流浪大军中有的是被人类抛弃的宠物,有的如我一样是外地来的盲流,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过去和文化背景,但有一点我们都一样,既来到这个城市后,不管如何梦灭,都再也离不开了。这个城市就像居住着一个法力高强的魔鬼,他唯一的法力就是施放诱惑,将你的灵魂牢牢摄住,你连挣扎的愿望都不曾有过。流浪狗们为了更好的生存,相互拉帮结派,争夺地盘,打打杀杀。你即使想做一个无政府主义者都难。我当然也不例外,遭到人类的拒绝后,曾加入过一个强势黑帮,所辖地盘静安区。后因一件小事得罪了老大,被打得死去活来,抛丢到垃圾桶里,就这样阴差阳错的我被垃圾车运到了这里。塞翁失马,焉知祸福,想不到垃圾场竟是个取之不竭的宝藏,每天都有无数美味佳肴从市中心源源不断的送来。而且垃圾场就在城市身边,在此扎营筑寨、建立根据地,不仅生存得以保证,还可以享受繁华的城市生活。想到此,我就把乡下的穷兄弟一一叫来,成立了丐帮,自然我就是丐帮老大。我们丐帮迅速占据所有的郊区垃圾场,过起了神仙般的日子。算起来我的手下起码有5、6千了,而且每月入伙者还以5%的速度持续增长。今天跟我出来的只是警卫一连,所以显得单薄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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