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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凯丝·莱克斯 当前章节:14772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17:47

我看着鸽子,脑海浮现的却不是鸽子的影像。我想着那些被害人,想像她们死前的恐惧。茜儿·托提尔才16岁。他拿刀子强迫她吗?她什么时候知道她会死?她有苦苦向凶手求饶,要他不要伤害她吗?求他饶她一命?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凯蒂,移情作用使我内心更加伤痛。

我把焦点转移到目前的情况上:一大早便开始处理那些骨头;然后应付克劳得尔;脸上的结痂又破了;然后凯蒂交了一个在NBA打球的男朋友,我怎么也阻止不了她;被得也许就要到西岸工作了。凡事都不顺心,没有人能安慰我。戈碧到底上哪儿去了?

“对了!”我叫出声。吓着了鸽群和身旁的陌生男人。我知道现在可以做一件事。

我起身回家,直接走进车库,开车到圣路易广场。把车子停好后,我走过街角到戈碧房子前。

一个灯泡孤独地在屋前走廊上散发着微弱光亮,把牵牛花的影子投射在长廊的木地板上。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屋内全黑。显然戈碧不在家。

我沿着公园走着,四处寻找戈碧的车,但是没有发现。我上了车,毫无头绪地往南开,然后向东转到缅恩区。

我找了20分钟,仍没有半个停车位,最后只好把车子停在圣罗伦街旁的一条巷子里。巷子里到处都是空啤酒罐,空气中弥漫着发酵尿液的恶臭气味。 在一堆堆的垃圾中,透过砖墙,我听见隔壁屋内传来点唱机的声音,显然隔壁是一间酒吧。没有停车位,也顾不了那么多。我把车子开进巷子,便下车走进人群中。

缅恩区就像热带雨林一带,这里的居民态系相当复杂。一丁点大的地方挤了一大堆不同族群。有的族群只在白天活动,有的族群则属于夜行性动物。

从日出到黄昏,缅恩区是上班族、商店老板、学童和家庭主妇的王国。白领阶级的生意经,儿童的嬉戏声,主妇逛街购物的喧嚣声。一切都是如此清新干净。

到了黑夜降临,街灯亮起,街上商家全部打烊,而酒吧和绿灯户则开张营业。此时,白天活动的族群全退回他们的窝巢,把街道让给另一群生物。这些夜猫族有 些是无害的,例如观光客和想要寻找刺激的大学生。其他人则有毒——皮条客、毒贩、妓女和小流氓。使用者和被使用者,掠夺者和被掠夺者,在夜晚的人类社会中 形成一个可悲的食物链。

11点15分,夜晚的好戏开始真正上演。街边的廉价酒吧和夜总会挤满了人群。我走向圣凯萨琳街,站在街角。拉贝莉餐厅就在前方。就从那里开始,我走进餐厅,经过戈碧曾在那里打电话给我求援的公共电话。

餐厅里弥漫一股油烟和洋葱味。晚餐时间已过,而消夜还没开始,里面只有四张桌子有人占据。

一对情侣坐着,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不高兴,隔着桌上吃到一半的汤碗对瞪。一个女人坐在角落,抽烟喝咖啡。她的手臂如铅笔般细,银白色的头发卷 曲蓬松。她上半身穿着一件红色中空简装,若我妈妈看到,一定会说那是卡市里岛短裤。衣服看起来有点旧,也许她在休学离开学校进入这个世界时,就已拥有这件 衣服。

我看着她,而她喝掉最后的咖啡,深吸一口烟,然后把烟屁股捻熄在用来当烟灰缸的金属盘子里。她画了眼影的眼睛膘过整问餐厅,并不是想找什 么,只是随便看看而已。她神色忧郁,流露出过气风尘女子闷闷不乐的表情。她已无法和街边那些年轻女人竞争,也许只能躲在暗巷内,利用暗色掩护,招揽一些廉 价而快速的买卖。她稍稍把简装拉高,露出骨感胸部,抓起帐单,再度回到大街。

三个年轻男人坐在门边的座位上。一个趴在桌上,一只手搔着头发,另一个则无力地倒在他的膝盖上。这三个少年都穿T恤、剪破洞的牛仔裤和棒球帽。其中两个人都把帽子反戴,而第三个则故意反抗潮流,把帽子戴得端端正正地。他们看起来大概才16岁。

第四张桌子坐的是一位修女。戈碧不在这里。

我离开餐厅,继续沿着圣凯萨琳街走下去。飞车党已经到了,哈雷和山叶重型机车沿着街边一字排开。这些机车骑士跨坐其上,或饮酒,或聊天。尽管现在是夏夜,但他们仍穿着厚重的皮衣和皮靴。

他们的女人有的乖乖坐在后座,有的则聚在一起聊天。这些女生大概都还在读高中,但她们却加入由男性主宰的暴力团体。像狒狒的社会一样,这些在 飞车党中的女性都受到严密控制。也许更糟。她们被推入火坑、拍卖、刺青和烫烟疤,甚至殴打杀害。然而,她们仍选择留下。如果留在这里是较好的选择,那么, 教人真不敢想像她们原本所处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我向西朝圣罗伦街走去,马上便看到我要找的对象:两个妓女正站在街边,叼着香烟,挑逗招揽嫖客。我认出其中一个是玻瑞蒂,另一个则不确定是谁。

突然间,我有个冲动想马上回家,远离这是非之地。万一我判断错怎么办?尽管我穿的是T恤、牛仔裤和凉鞋,但谁知道会不会威协到她们?我又从没做过田野调查。

别想那么多,布兰纳,你在找借口。不要胡思乱想,最坏的状况就是被她们揍一拳。你又不是没被人打过。

我迳自往她们那里走去,在她们面前站定。

“嗨。”我的声音有点颤抖。

她们停止聊天,一起打量着我,好像我是什么奇怪的昆虫似的。两个人都不开口,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

玻瑞蒂变换重心,屁股扭向一侧。她穿着和上次一样的黑色长筒运动鞋,一只手横在腰间架着另一只手的肘部,两眼迷茫地看着我。她深深吸了一口 烟,突出下唇,然后把烟垂直吐上空中。烟雾在后方宾馆霓虹灯跳动的光影下缓缓上升。她一语不发,默默把视线从我脸上移开,移向街上的人群。

“你想干嘛?亲爱的?”玻瑞蒂身旁的女人说。

这个阻街女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仿佛吐出的字里行间都夹有砂粒一样。她的年纪看起来比玻瑞蒂大了许多。

“我是戈碧·马库利的朋友,我想要找她。”

她摇摇头。不知道她是不认识戈碧,还是不想回答。

“就是那个社会学家啊?她一直在这里工作啊?”

“小姐,我们全都在这里工作。”

玻瑞蒂嗤了一声,重心换到另一只脚。我看向她。她穿着短裤,上身仅穿一件化学合成材质的半筒衫。我确定她认识戈碧。那天我的确看过她,戈碧曾经指她给我看,近看她比那天还要年轻。我把注意力转回她的同伴。

“戈碧的年纪满大了,”我说道:“大概和我差不多。她有……”我脑海中拼命想着该如何形容。转回她的同伴。

她们仍是一脸空白。

“她还戴鼻环。”

我好像对牛弹琴,没有半点反应。

“我已经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她的电话也许坏了,我很担心她。你们一定都认识她,对不对?”

仍然没有人回答。我想起戈碧曾说过的话:别想在缅恩区问任何问题。

“如果你们遇到她,请你们告诉她唐普·布兰纳在找她好吗?”

“你是南方人,是吗?”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女郎说。

“也不尽然。你知道我还可以上哪些地方找她?”

她耸耸肩。

我从口袋掏出一张名片给了她。

“如果你有她的消息,请你打这个电话告诉我。”说完,我便转身离开。此时,我眼角瞄见玻瑞蒂把手伸向那张名片。

我沿着圣凯萨琳街又问了几个阻街女郎,但结果都一样。她们的反应有的冷漠,有的轻蔑,一致的是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我探听不到任何消息。就算戈碧真的曾在这里出现,也没有人愿意承认。

我一家洒吧一家洒吧地问,走过无数间夜猫族活动的破烂场所。每家的装潢都大同小异,像出自同一个变态设计师的手笔。天花板很低,墙壁漆黑,不 是漆上荧光壁画,就是用旧竹子或廉价木板装饰。酒吧内黑暗而阴湿,充斥酒馊味、烟味和汗臭味。比较好的酒吧,也只是地板是干的,厕所有冲水马桶而已。

有些酒吧有舞台,脱衣舞娘在台上扭腰摆臀,在昏暗灯光照映下,她们的牙齿和兜档布映着深紫的颜色,表情则是一脸的无聊。男人穿着背心,盯着 台上的脱衣舞娘猛灌啤酒。几个女人喝着低价烂酒,故意装出高雅姿态,对每一个经过的男人微笑,希望能钓到一个凯子。长时间假装下来,她们看起来都已相当疲 惫。

最悲哀的是那些在台上表演的女人,她们年轻得令人心痛,有的脸上还显露着青春期的光彩。也许有些是为了享乐,想以最快的方式获取金钱,也许 有些是逃离问题家庭的魔掌,她们的故事都有同样的主旨。她们在此接客卖淫,赚钱维持她们日常光鲜亮丽的生活。她们从各地过来,脸上带着自信,认为自己有办 法掌控自己的未来,从不把大麻和古柯硷当做一回事。她们没想到这将是她们无法自拔的第一步。

一些年纪渐长的女人会想脱离这个地方。然而,只有身体强健和意志坚强的人有办法离开这里。身体不好而意志力又弱的人都死了,强壮但意志力薄 弱的人则忍受下来。她们看到未来,并接受它。有人因为无知而走上街头;有的因为深爱或害怕某个男人,只得以皮肉钱供给他吸毒,有的人则只是为了三餐温饱和 维持一个栖身之地。

我一个又一个向这里的姐妹打听戈碧的下落,避开那些中间年纪的女人,只问那些年纪较轻或较老的女人。我认为年纪轻的涉世未深或勇于反抗,而 年纪老的则看透一切,比较放得开。但是我错了。我一间酒吧一间酒吧打探消息,但换来的只是一张张冷摸的脸,把我的问题随烟一起喷进空中。她们完全遵循一项 不成文的守则:不要接近陌生人。

到了3点15分,我受够了。我的头发和衣服沾满了烟草和大麻的味道,鞋子已被啤酒浇湿。我喝下的汽水足以灌溉卡拉哈里沙漠,接受到的白眼足以瞪死一条大象。还有许多酒吧没有走完,但是,我还是放弃了。

十九

空气织上了露珠。一阵大雾从河上升起,在街灯下,一点一点的露水像宝石般闪耀。我感到又湿又冷,脖子和肩胛骨间有个地方特别疼痛,好像被人绑了几个小 时一样。也许是我太紧绷了,在寻找戈碧的下落时,我仍无法放松自己。看到妓女便趋前询问已变得有些公式化,而她们的反应也是。避开巡逻车和询问者,已成为 她们求生的自然反射动作。

这是一场内心的交战,拖磨我的心力。我花了四个小时和老情人交战,几乎就要臣服在它面前。整个晚上,我看到一张张充满诱惑的脸——栗子色的 加冰威士忌、从瓶中灌入喉咙的琥珀色啤酒。我闻着熟悉的旧情人的味道,看见它散发出的光芒。我曾深爱过它,老天,到现在我仍爱它。但是这股魔力会造成毁 灭。对我而言,就算只稍微和它温存叙旧,也足以使我整个人垮掉。所以,我挣扎着,好不容易才从它面前逃开。曾经是爱人,就不可能成为朋友。不过,今晚我们 差点要投入彼此的怀抱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混合著机油、湿水泥和从摩松酿酒厂飘出的发酵味道。圣凯萨琳街几乎已空无一人。一个戴着暖帽身穿大衣的老人躺在一 家商店前打盹,旁边还有一条杂种狗。在对街远处,有一个人在垃圾堆里翻捡东西。也许缅思区还有第三个族群存在,而且已经开始出来活动。

我已精疲力尽,失望地往圣罗伦街走去。我已经努力过了。就算戈碧真的有麻烦,这些人也不会告诉我怎么找到她。这个群族封闭得就像小联盟。

我经过麦金斯餐厅。窗户上一张海报写着:“越南菜——通宵营业。”透过肮脏的玻璃窗,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便停下脚步。坐在餐馆角落的,正是玻瑞蒂的同伴,她的头发仍盘得像金黄色的宝塔。我隔着玻璃窗看了她好一会儿。

她拿着一根蛋卷,在碟子上蘸一些红色果酱,然后举到嘴边,慢慢舔着蛋卷前端,然后她看了一下蛋卷,用门牙轻轻咬下一小片后,再把蛋卷伸进碟子蘸酱。她慢条斯理地重复这几个步骤,不知道要到何时才会把蛋卷吃完。

太好了,我还有最后机会。我毫不犹豫便推开餐厅大门,走了进去。

“嗨!”我的声音让她吓了一跳。她有点迷惑,随即认出我是谁,脸上紧张的表情才慢慢放松。

“嘿,你还在这里?”她又开始玩弄舔食蛋卷。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随你便。你爱坐哪就坐哪,我也管不着。”

我在她对面的位置上坐下。在灯光下,她看起来比我想像的还老,30好几,大概快40出头。虽然她额头和喉部的皮肤仍紧绷光滑,眼下也还没出现眼袋,但是在萤光灯明亮的光线下,我看见她嘴角已有一些微细的皱纹,呈放射状散布,两颊的皮肤也稍微开始下垂。

服务生拿了菜单过来,我点了一碗汤。我并不饿,但为了坐在这里,必须点些东西。

“找到你的朋友了吗?”她伸手拿起咖啡,塑胶杯子在她手中发出哗剥声响。我看见她手肘底下有几道灰色的疤痕。

“没有。”

一位年约15岁的亚裔少年端来水杯。我等他把餐具铺好离开,才继续开口。

“我是唐普·布兰纳。”

“我记得。珠儿·坦贝虽然有时迷糊,但并不是笨蛋。”她舔着蛋卷说。

“坦贝小姐,我……”

“叫我珠儿就行了,宝贝。”

“珠儿,我已经花了四个小时到处打听,想确定我的朋友是否平安无事,但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没有人承认知道这个人。戈碧待在这里好几年了,我确定她们一定知道我要找的是谁。”

“也许她们知道。但是她们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她。”她放下蛋卷,轻轻暇饮了一口咖啡。

“我给你名片了,没有隐姓埋名。”

她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好一会儿。她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烟草和未洗头发的味道,充斥在这个座位之间。

“你是谁?‘有唐普·布兰纳名片’的小姐?你突然跑来,像推销员一样到处问人,谁知道你是不是和她有仇?”她从塑胶杯缘伸出一只红色的指甲指着我,强调她所说的重点。

“我看起来像是要找戈碧麻烦的人吗?”

“谁知道?你穿著名牌T恤和雅痞凉鞋乱跑,问了一大堆问题,希望有人松口告诉你。她们根本不晓得你的底细。”

服务生把我点的汤端上来。我没有开口,默默拿起一片柠檬把汁挤进汤里,再加了一小匙红辣椒粉。我喝着汤,看着她继续啃咬她的蛋卷,决定试着把姿态放低。

“我猜,我大错特错了。”

她抬起淡褐色的眼睛看着我。一根假睫毛松掉了,尾端在眼角处卷了起来,像一条翘首上望的毛毛虫。她低下头,放下剩下的蛋卷,又拿起面前的咖啡。

“你是对的,我不应该冒冒失失在街上找人随便问问题。我是太担心戈碧才会这么做的。我打电话到她住处,跑去她家找她,还打电话到她学校,就是没有人知道她跑去哪了。这不像她的作为。”

我舀起一匙汤送人嘴中。味道比我原本预期的好。

“你朋友戈碧是做什么的?”

“她是社会学家。她研究人群,对这里的人们非常感兴趣。”

“因为缅恩区像原始森林。”

她笑了起来,并小心观察我的反应。我没笑,不过开始赞同珠儿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似乎想要测验我,套了我一些话。

“也许她现在不想被人找到吧。”她继续说。

“也许吧。”

“那么,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好像碰上一点麻烦,吓得要死。”

“什么样的麻烦?”

“有一个家伙可能跟踪她,那个人很奇怪。”

“在这里,奇怪的人太多了。”

我把事情整个来龙去脉都告诉她。她仔细听着,一面搅动咖啡,看着杯里黑褐色的液体。当我说完时,她仍继续搅动,好像仍在咀嚼我的答案。随后,她扬起手,要服务生来倒咖啡。我等待着她给我的回答打分数。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你讲的人是谁。没错,那个人的确很奇怪,他心里有病,而且病得还不轻。不过,我想他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性。我猜他连辨别善茄酱商标的脑子都没有。”

我想,我通过测验了。

“我们大部分人都在躲他。”

“为什么?”

“我没做过他的生意,这些都是在街上听人说的。这家伙令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她皱着眉,打了一个冷颤。“人们都说他有特别的癖好。”

“特别?”她把咖啡杯放下,看着我。

“他会付钱,但是不做那档事。”

我舀着汤喝,等她说下去。

“只有茱莉会接他生意,其他人都不愿意。她那个人很精明,这先不提。她告诉我,每次他们都做一样的事。他们进到房间,那个家伙带着一个纸袋, 里面有一件睡衣。睡衣样式很普通,就是一般有蕾丝的那种。他看着她穿上睡衣,然后要她躺在床上。这容易得很。然后他开始一手摸着睡衣,一手摸向他的那根家 伙。他很快就兴奋勃起,哼哎呻吟,好像真的在和女人做爱。完事后,他要她脱下睡衣,道声谢,付了钱就走了,茱莉认为他的钱很好赚。”

“你为什么认为是这家伙吓到我朋友?”

“有一次,茱莉瞄见他装睡衣的那个脏袋子里面有把刀。她对他说,如果要她服务的话,就先把刀子扔了。他告诉她,这把刀是正义之剑,伴随他的灵魂,能斩断一切破坏生态平衡和超龄之事。这番话快把她尿都吓出来了。”

“后来呢?”她耸耸肩。

“他还在附近出现吗?”

“好久没看到他了,不过这说不准。过去他出现的次数很不规律,总是来去无常。”

“你和他说过话吗?”

“小姐,我们全和他说过话。每次他一出现,就像跟屁虫似的,讨厌地摆脱不掉。所以我才会说他精神有问题。”

“你有没有看过他和戈碧说话?”我喝着汤,让这个问题出现得自然一些。

她往后一倒,笑了起来。“想套我的话?甜心?”

“到哪里才可以找到他?”

“我怎么会知道。你等久一点,他自然就会出现。”

“那茱莉呢?”

“小姐,我们这里都是做自由买卖的,大家来了又去,我又没跟踪她们。”

“你最近有看过她吗?”她想了一下。“这倒是没有。”

我看着已经见底的汤碗,又看看珠儿。她已经把盖子揭开一小缝,足以让人窥视。我能再把这些缝揭大一些吗?我得试试运气。

“珠儿,这里也许有一个正进行中的连续谋杀案件。有一个人专门谋杀女性,并且分尸遗弃。”

她的表情看来毫无变化。她只是静静看着我,像一座石狮。她可能不明了我的意思,要不便是她拒绝思考任何关于暴力、痛苦甚至死亡的事。又也许,她只是戴上面具,不让自己露出害怕情绪而被套出话。我猜,她应该是属于后者。

“珠儿,我的朋友有危险吗?”

我们牢牢盯着彼此的目光。

“她是女性,不是吗?”

我驾车回家,一路上思绪浮动,没有专心开车。得麦松纳夫街已完全空无,交通号示孤零零矗立空荡荡的街上。突然,一辆车子的大灯从后方直射而来,逐渐向我逼近。

我经过皮尔街,把车闪向右侧,好让那辆车超过。然而,那辆车也跟着我换到右侧。我再把车开进内车道,那辆车也跟着变换车道,仍用大灯刺我。

“混蛋!”

我加速前进。那辆车也跟了上来。

恐惧袭上心头。也许那个驾驶喝醉了。我看着后视镜,想看清楚开车的人是谁,但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那人体型很大。是男人吗?我无法确定。大灯太亮了,我连车子的型号都无法分辨。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开始冒汗,越过盖尔街后,我向左转,闯过一个红灯,冲回我住的那条街,直接开进地下车库。

我坐在车上,直到车库的电动门完全关上,我才拿着钥匙,仔细聆听,看有没有脚步声接近。没有人跟来。我走进一楼大厅,隔着窗帘往外窥视。一辆 车停在远远的街边,大灯亮着,在黎明的微光中,仍只能看到那个驾驶入黑色的轮廓。是刚才那辆车吗?我不确定。我甩掉那辆车子了吗?

我回到家里,仍继续在窗前守望。30分钟过去,天空由漆黑转成鸽白。博蒂走过来,在我脚边咪唔撒娇。我已经精疲力尽,衣服一脱便倒在床上,没有梳洗的气力了。平常我睡觉前,一定会强迫自己盟洗卸妆。但现在,我管不了那么多。

二十

星期三是这个社区的垃圾清运日。我沉睡着,错过垃圾车的声音,不理会博蒂在旁骚扰,漏接了三通电话。

我醒来时,已经10点15分了。我头很痛,脚步轻浮,整个人感觉有点迟钝。我再也不要熬夜了,不得不承认自己不是夜猫族的料。

不仅是头发和皮肤,就连枕头和床单也染上烟臭味。我把内衣脱下,连同昨晚穿的衣服一起丢进洗衣机,然后洗了一个长长的泡沫澡。当我正把花生酱涂在不太新鲜的面包上时,电话响了。

“唐普?”是拉蒙斯。

“我是。”

“我一直在找你。”

我瞄了答录机一眼。三通留言。

“对不起。”

“算了。你今天会来吗?莱恩警探打电话找你。”

“我一个小时后就到。”

“很好。”

我播放留言。一个心烦意乱的学生、拉蒙斯和一通挂断的电话。我的问题不比那学生小,因此没有回电给他。我打电话给戈碧。没有回应。我又打电话给凯蒂,结果接电话的是答录机。

“请留言,要快乐些喔。”答录机的声音说。我留言了,但是快乐不起来。

不到20分钟,我就赶到研究所。我把皮包塞进抽屉,不理会桌上散布的粉红色纸条,便直接下楼到陈尸室。

死者都是先被送到陈尸室。在这里,他们被冷冻在冰柜里,然后分配给法医研究所的病理学家检验。陈尸室和解剖室的区域用不同地板颜色区分,陈尸室的入口 直接面对解剖室,红色的地板到解剖室门口时突然中断,变换成另一个颜色。陈尸室是由验尸官负责,而法医研究所则是负责解剖。红地板:陈尸室。灰地板:法医 研究所。我会先在这四间解剖室其中的一间做初级勘验,而后尸骨会送到组织化验室做最后的清理。

拉蒙斯正在解剖一名女婴的胸部,她小小的肩膀枕在塑胶头垫上,两手在身体两侧张开,摆出的姿态像纯洁的小天使。我看着拉蒙斯。

“被掐死的。”他简短地说。

在解剖室另一端,娜斯莉·艾尔俯首在另一个解剖台上,而丽莎正从一个年轻男人的尸首上取下金属铭牌。他的头发火红,两眼凸出肿大,呈深紫色。在他右边的太阳穴上,我看到一个小黑洞。举枪自尽。娜斯莉是新来的病理学家,她还没处理过凶杀案件。

丹尼尔放下磨到一半的手术刀。“你要看从圣伦伯特运回来的骨头吗?”

“麻烦你送到四号解剖室。”

他点点头,消失在陈尸室中。

我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解剖骨骼,由骨骼可判断这是一位白种女性,年纪大约30左右。虽然残存的软组织不多,但骨骼的状况还算不错。她遇害的时间应该介于两年到五年之间。唯一麻烦的是从第五节脊椎以上的部分都没找到。少了头骨,要查出死者身分就很困难。

我请丹尼尔把骨头送到组织化验室洗净,然后便上楼回办公室。桌上的粉红纸条变得更多了。我打电话给莱恩,把刚才从解剖骨骼中发现的资料简要告诉他。他已经会同圣伦伯特警方一起清查失踪者资料了。

昨天有一通电话是奥隆·柯维特从奥克拉荷马州打来的。我拨了他的电话号码,一个甜美的声音告诉我他现在不在办公室。她连声道歉,并保证一定把话传给他,很专业的秘书。我又回了几通电话后,便到资料室去找露丝·唐门。

露丝的办公室堆满了终端机、荧幕、印表机和各式各样的电脑装备。一束束电缆线爬在墙上、没人天花板,或固定钉在地板上。一堆堆报表纸堆在搁架或柜子上,厚重地像地质上的冲积层。

露丝的办公桌面对房门,各式硬体和控制台则在她背后围成马蹄形。她总是坐在椅子上,用运动鞋撑地,从这一站滑到那一站,忙碌地检查各个荧幕。对我而言,露丝只是个绿色荧幕前的黑色剪影,我很少看到她的脸。

今天,在马蹄形的电脑设备旁,还围着五位西装毕挺的日本人。他们围着露丝,双臂抱胸,一面听路丝一个个介绍各种装备仪器,一面点头微笑。我暗暗咒骂自己来的不是时间,便转到组织实验室去。

在圣伦伯特发现的骨头已从陈尸室送来了,我开始分析骨头的切痕,重复进行和茜儿及伊莉莎白的骨头一样的分析过程。我测量骨头上的伤痕,画下位 置,——记录下来。和前两位死者一样,由骨头上的伤痕可知凶手同样使用锯子和刀子。在显微镜下,这几位死者骨头上的伤痕都相似,而且被切开的位置也几乎如 出一辙。

这个女人的手被从手腕处锯断,其他四肢则还连着关节。她的腹部被从中割开,深度直达脊椎。虽然头骨和上颈椎还没有找到,但是从留在第六节颈椎的伤痕判断,她的头部是从喉咙中段切断的。这个凶手的手法一直没变。

我把骨头收拾好,整理完笔记本,便回到办公室,顺道绕去看看露丝是否有空了。她和那几个日本人都不见了,我只好留一张纸条在荧幕上。也许她会感激我让她有逃开的借口。

我不在办公室的这段时间,奥隆回电了。总是这样。我正想拨电话过去,露丝却出现在门口。

“有事找我?布兰纳博士?”她微笑着问。

她的身材削瘦,发型使她的脸更加修长。她头发稀疏,皮肤白皙,脸上的眼镜显得十分突冗。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有点像戴了过大眼镜的人体骨架模型。

“没错,露丝,谢谢你抽空跑一趟。”我说,以手势请她在一张空椅坐下。

她坐下后,把两只脚都缩进椅垫下方,像猫儿一样地盘踞在坐垫上。

“你忙着当导游吗?”

她笑了一下,脸上露出茫然表情。

“那些日本人啊。”

“哦,也没有啦。那些人是从神户的犯罪研究所来的,几乎都是化学家。我才不管他们呢?”

“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我开始说了。

她的目光看向我前后架子上的一列头骨。

“是为了比较用的。”我解释道。

“都是真的吗?”

“没错,都是真的。”

她马上把目光别开,从她的镜片中,我看见自己扭曲的影像;她嘴角抽动了一下,原来的笑容不见了,像灯泡突然断了电。这使我想到那天晚上在树林里,我也经历过脑袋突然断电的情况。

我继续解释我想要她帮我做的事。讲完后,她搔搔脑袋,抬头看着天花板,好像答案就在上面似的。我等着她回答。办公室外传来印表机叽喳列印的声音。

“1995年以前的资料都还没建档。”她说。

“我知道这有点困难,但还是想请你尽量帮忙。”

“魁北克市也要吗?”

“不用,只要查法医研究所的案子。”

她点点头,微笑一下,便转身离去了。她一走,电话铃声马上响起。是莱恩打来的。

“死者有可能是比较年轻的人吗?”

“多年轻?”

“17岁。”

“不可能。”

“也许她有某种……”

“不可能。”

他沉默了一下。

“还有一个67岁的。”

“莱恩,这位死者不是少女,也不是老祖母。”

他不死心地继续辩解下去:“说不定她的骨头状况特别年轻?也许她健康情况不错?我读过下篇……”

“莱恩,死者是介于25岁到35岁之间。”

“我知道。”

“她失踪的时间应该介于1989年到1992年之间。”

“这你说过了。”

“噢,还有一个新发现。她可能有孩子。”

“什么?”

“我检查过她的耻骨,发现她有生过小孩,所以你要找的人,应该是某个人的母亲。”

“谢啦。。他挂下电话。不到三秒,我的电话又响了。“莱恩,我说过……”

“妈,是我啦。”

“啊……嗨!亲爱的,最近好吗?”

“很好,”她顿了一下。“你会不会因上次的谈话而生我的气?”

“当然不会啊,凯蒂,我只是替你操心。”

她又沉默了更长的时间。

“还有什么新鲜事吗?你还没告诉我这个暑假你过得好不好。”我有一堆话想说,但还是先起个头,让她自己说出来比较好。

“不怎么样。夏洛特无聊死了,没什么事好做。”

很好。青春期的叛逆。我得忍住焦虑,听她说下去。

“那你打工的情况如何?”

“还不错,小费满多的。昨天晚上我就收到94块钱小费。”

“真好。”

“我还有好多时间。”

“很棒啊。”

“我想辞掉工作。”

我没说话,等她继续说下去。

她也等着,似乎要我先开口。

“凯蒂,你到学校读书需要钱花。”我的意思是:凯蒂,不要把人生搞砸了。

“我不想马上回学校念书。我想休学一年,好好工作。”

开始了。我知道她接下来想说什么,已经做好了防御准备。

“亲爱的,我们要好好研究一下。如果你不喜欢维吉尼亚大学的话,你可以试看看转到麦吉尔大学。你何不来这里玩几个星期,看看这里的环境?”我 说得很快,完全是做母亲的口吻。“我们可以一起去度假,我会请几天假,也许我们可以开车到滨海的那些省份,到新斯科夏省逛逛。”天啊!我在说什么?我办得 到吗?不管了。女儿愿意来再说。

她没有回答。

“这个点子不好吗?”

“不,不。你的计划不错。”

“那你的信用卡得转过来,我们可以……”

“我想去欧洲。”

“欧洲?”

“意大利。”

“意大利?”我压根没想到她竟然有这个念头。

“麦斯在那里打球吗?”

“没错。”充满防御的声音。“如何?”

“那又如何?”

“他们付他一大笔钱,待遇比黄蜂队多很多。”

我没说话。

“还有一栋房子。”

无话可说。

“还有一辆车。是法拉利。”

无话可说。

“而且还免税。”她的音调越来越激动了。

“凯蒂,这对麦斯非常好。他到那里打他喜欢的篮球,获得应得的酬劳。但是你呢?”

“麦斯要我一块去。”

“麦斯已经24岁,学位也拿到了。你才19岁,才读大学一年。”我的声音有些怒气。

“你还不是在19岁结婚的。”

“结婚?”我的胃开始痉挛了。

“没错,你的确是。”

她讲出重点了。我忍住怒火、焦虑,非常担忧她目前的状况,但是我笑自己根本无计可施。

“我只是说说而已,我们没打算结婚。”

我们沉默下来,听着蒙特娄和夏洛特之间的嗡嗡的电话线路声,僵持了似乎一个世纪之久。

“凯蒂,你想来这里吗?”

“好啊。”

“你保证你不管决定做什么事,都一定要告诉我。”

她又沉默了。

“凯蒂?”

“好啦,妈。”

“我爱你,小甜心。”

“我也爱你。”

“代我向你爸爸问好。”

“没问题。”

我双手颤抖着把电话挂下。下一步呢?骨头比孩子的心思容易叛读多了。我倒了一杯咖啡。然后继续拨电话。

“麻烦找柯维特博士。”

“请问哪里找?”对方问。我报上姓名。“请稍等。”

“唐普,你好吗?你讲电话比业务员还久,而且相当难找。”

“很抱歉,奥隆。我女儿想休学,要跟一个打篮球的人跑了。”我脱口而出。

“他能从左边过人上篮,又能投三分球吗?”

“应该可以吧。”

“那就让她去。”

“很好笑。”

“对一个能投外线、篮下又罩得住的球员而言,这可不是开玩笑。这代表钱财滚滚而入。”

“奥隆,又有一件分尸案发生了。”我先前曾打电话给他讲过前几件案情。我们经常就公事交换意见。

我听见他轻笑起来。“你也许没有枪,但你一定喜欢切割。”

“没错,我想这个变态已经分尸数人了。被害人都是女性,除此之外,还没发现任何相关之处。切割的痕迹都十分类似,显然是同一人所为。”

“是连续命案还是集体杀害?”“连续。”

他整理了一下。“好了,说吧。”

我开始描述死者手臂的锯口和切痕。他偶尔打断我问个问题,偶尔要我说慢些。我可以想像他现在一手拿电话,一手做记录的样子,他高瘦的身躯一定 正埋首案间,在纸上狂抄乱写。虽然奥隆今年才42岁,但是他阴郁的脸和渤黑的眼睛,使他看起来像90岁。除了外貌,他的智慧也像个长者,心胸如戈壁沙漠般 宽广浩瀚。

“有比较深的错伤吗?”他问。

“没有。错伤都很浅。”

“沟纹很清楚吗?”

“相当清楚。”

“你说滑刃都发生在锯口处?”

“嗯哼,没错。”

“你确定锯齿间距没有量错?”

“是的。几个地方的刮伤都很明显,岛状突起也很明显。”

“除此之外,沟底相当平坦吗?”

“没错,一眼就看出来了。”

“还有脱落碎片。”他喃喃自语道。

“不少。”

他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正在计算我给他的资讯,分析研究各种可能。在等待的时候,我看见人们从我办公室门口走过、电话铃声响起、印表机突然 有了生命,嘈杂运转着印出几张报表后,又安静沉睡。我坐着旋了半圈,面向窗外,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止的车辆。时间滴答过去。终于,他出声了。

“唐普,我没看到那些骨头,等于是瞎眼工作。不知道你为什么想要问我,不过,答案出来了。”我又转回来,一只手肘靠在桌上。

“我猜这不是电锯,应该是某种特殊手锯。可能是厨房用的锯子之类的东西。”

猜对了!我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桌上的纸条飞起几张,又缓缓飘落。

奥隆继续说下去,他的判断跟我完全一样。“锯口太大了,不可能是小锯齿的弓锯或锯齿状的刀子,应该是锯齿相当多的锯子,从沟底的形状判断,我猜这把锯子应该是厨师专用的,用来锯肉或骨头的锯子。”

“它长得什么样子?”

“一种大型手锯。锯齿很宽,不容易使用,所以你在错伤痕迹中才会发现那么多骨岛。通常用这种锯子会造成许多滑刃,但是锯片一旦嵌进物体中后,就能锯得干净清洁。这种锯子强而有力,切骨头、软骨和韧带可说是绰绰有余。”

“没有别的可能了吗?”

“这个嘛,你也知道,只要有规则就会有例外。不过以你告诉我的资讯,除了这种银子外,我一时想不到基他可能。”

“你真是太厉害了。跟我推断的完全一样,不过,我就是想亲耳从你那里听到。奥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哈哈!”“你想看这些骨头的照片和报告吗?”

“当然。”

“我明天就寄给你。”

研究锯子是奥隆第二大兴趣。他把所有锯子的特性都整理出来,分门别类,并且熟读各个案例,归纳出不同锯子对骨骼造成的伤痕。这使他的研究室举世闻名。他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我等着,顺手收拾桌上的粉红纸条。

“你说唯一完整的骨头是在下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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