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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国-埃勒里·奎因 当前章节:15422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7:53

「接着,我转去电车公司拜访人事经理,对自己要追查什么仍一片空白,但很偶然的,我却遇见一个奇特、不可思议却极其引人入胜的细微之事。你们二位该记得那份验尸报告吧,默霍克波轮上的被害人,经确认为伍德的验尸报告,里头曾提到,死者下腹部有一道开刀疤痕,是两年前左右阑尾炎手术留下来的。然而,从公司执勤记录和人事经理口中,我所亲眼看到、所亲耳闻到的却是,在伍德遇害前整整五年时间,他从未请过假休过假,五年内全勤。」

雷恩的声音激昂起来,布鲁诺和萨姆也不自觉越来越倾身向前,仿佛被老演员脸上一分分涌现的喜悦之色给吸了过去。「奉一切戏剧守护圣徒之名,这样的矛盾如何可能?伍德既在死前两年动过阑尾炎手术,却又同时能在死前五年内毫无休假每日执勤?众所周知,正常的阑尾炎手术至少也得住院十天——这是最少的了,一般总要请病假两周到六周左右。

「答案正如麦克白夫人的野心一般,毫无妥协的余地——这个矛盾证明了默霍克船下所发现据说死者是伍德这个说法,大有疑问——那具留有两年前阑尾炎手术疤痕的尸体——绝不是伍德本人,也就是说——由于这片全新处女地的发觉,我的眼前完全明亮起来——也就是说,伍德并未遇害,这只是一幕精心策划的巧剧,让所有人以为伍德这个人已一命呜呼了;简单一句话,伍德还活着!」

在一段几乎个人窒息的沉默之后,萨姆真心赞美地深深叹口气,雷恩又展颜一笑,用沉稳的声音继续说下去,「于是,这第二桩谋杀案原已确认的一切全盘崩溃了,得从偷想过。伍德仍活着这个铁一般的事实,说明他亲手所写的那封告密信只是烟雾,是接下来安排伍德这个人死亡的一步妙棋而已,他从头到尾无意跟警方真正碰面告发隆斯崔一案的凶手。而警方这边,发现伍德答应说出凶手姓名的前夕突然遭害,只会顺理成章认定,伍德被害是真凶杀人灭口,这么一来,他就算被察觉有某种程度涉嫌,也从此摇身变为被不明真凶所害的无辜第三者了。那封告密信,加上那具精心安排身份错觉的尸体,巧妙地误导了警方,让警方的追查方向远离了真相,更远离了伍德这个人。

「而且,伍德活着这个重要无比的观点,对我们也有另外的启示。他之所以安排这一桩诈死的谋杀案,理由是伍德这个人必须消失,这在我们下面谈到第三桩谋杀案时就可看得很清楚。进行第三件谋杀案时,他是以列车员艾德华·汤普森的身份,因职务所需得以合理出现在凶案现场作为证人,来掩饰自己凶手的身份,这和第一桩隆斯崔谋杀案的列车员查尔斯·伍德身份,完全如出一辙——类似德时机、类似的现场和类似的身份掩饰,因此,他非得让自己成为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才不会引起怀疑。巧妙的是,伍德安排自己成为受害者的这桩谋杀案,事实上是一石两鸟之计——他不仅借此让查尔斯·伍德完全消失,也同时按计划杀掉另外一位他本来就想杀的不知名人物——就是渡轮上那具身着伍德制服的尸体。

「这里,我们再来看渡轮上那具偷天换日的尸体。那具尸体之所以让所有人深信是伍德,关键在于一条腿上的醒目伤疤和头上的红发,至于其他部分则损毁得太厉害而无法作为辨识身份之用。而我们晓得伍德是一头红发,且根据司机吉尼斯的证词,伍德腿上的确有这么一道长疤,完全吻合。然而,如果这具尸体不是伍德,那是什么意思?我想,发色同为红色可能是巧合,方便伍德利用,腿上的伤疤则不会那么巧,必定是有意伪造的——伪造的时间长达五年之久,在他才刚进入电车公司和吉尼斯成为搭档一开始,他就有意让吉尼斯看到这道长疤。他认准日后成为默霍克渡轮被害人身上两样是醒目的特征——发色和伤疤,从一开始就加以伪造,因此,等这具尸体破破烂烂地从河中捞起,谁都毫无疑问他认定是伍德。这也就是说,伍德计划渡轮上这桩谋杀害最少已有五年之久,而渡轮这桩谋杀案其实是隆斯崔命案的下一个环扣。同理可证,隆斯崔命案的筹划时间也至少五年,甚至更久。

「我们尚可归纳出另一个结论:渡轮谋杀案之前有人看到伍德上了船,而他既没有真地被杀,后来又消失不见,我想,他有可能是在警方赶到前就偷溜下船,而更可能的是,他摇身变为另一个不相干的乘客,安然接受萨姆巡官的侦讯,再大摇大摆地离开……」

「依据我所知的事实,」布鲁诺插嘴,「您认为较可能的那个答案是对的,他的确留在船上,这是史托普亲口招供的,他扮成珠宝推销商汉瑞·尼克森。」

「尼克森?哦?」雷恩说,「非常聪明,这个人其实应该成为演员——他对装扮成各种不同的人物,拥有极其了不起的天赋。我一直无法确知凶案过后,伍德究竟是否仍留在船上,现在听你说他扮成推销商尼克森,更让我觉得谋杀的每一个细节都接得如此巧妙:尼克森是推销商,随身带着和伍德拎上船一样的廉价提包完全合情合理,因为伍德非带这个提包上船不可,一方面他得携带事后扮成推销商的必要行头,一方面他更得携带杀人的必要凶器,而这个重击被害人的凶器,事后可连同被害人的衣物沉入河中……的确聪明极了,一个巡游四处的推销商,他既不用交代明确的住址,在特殊的时候他避不见面亦合情合理,比方说如果警方发现他的行踪不明,也会自动以他工作需要的理由作为解释;尤有甚者,他杀人后仍保留手提袋,里头预先装了廉价的珠宝饰物——这时他已换好一身推销商的衣着,把被害人的衣物连同杀人的钝器沉入河中——自自然然,毫无破绽。而且更细微的是,我记得,他还备有订货单,单子预先印了他推销商的假名,也写上他暂时落脚的租屋地址;此外,为了顺利转换成尼克森这身份,伍德特别去买了二手新手提袋,因为原有的旧手提袋有好几个人见过,可能有哪处特征被认出是伍德所有,如此换由推销商尼克森带下船,当场就穿帮了。因此,他考虑周到地故意先弄坏旧手提袋的把手部分,使每一环细节都完美无比。我不得不说,这个人什么都想到了,甚至连万一在警方赶到无法顺利溜下船这情况,他都预留了极其聪明的退路。毕竟,他无法事先确定,在尸体扔下河中引起骚动之际,有没有机会趁乱下船,在一个完美的谋杀计划中,他得事先将这个风险消除干净。」

「雷恩先生,」萨姆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所听过最神奇准确的推理,我得实话实说——一开始,我一直以为您嘴上吹嘘,根本就脑袋空空,但这个——老天啊,这样的推理能力简直就是神了。」

布鲁诺舔舔嘴唇,「萨姆,我百分之百支持你的说法,我看过凶手的自白书,已知道谋杀案的基本来龙去脉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想不出雷恩先生究竟是如何打通这三件谋杀案的所有关节,而能干净利落地一击中的。」

雷恩伸出白皙的手制止这两名激动的听众,但这一刻,他却也敞开怀笑开来,「二位,对不起,你们一下子跳到第三桩谋杀案,会把我要说的话弄乱——这第二桩案子还没说完啊!

「我回过头来问自己个老问题:伍德究竟仍只是一名共犯呢?或者他直接就是凶手?在我没发现渡轮上的尸体不是他本人前,我倾向于前者,但现在钟摆荡回到后者来了。

「这里有三个很明确的心理学理由,证明伍德是隆斯崔案凶手的理论。

「第一点:伍德整整花了五年时间,五年如一日地扮演一个不知名的人物,为这个人的被杀做准备——这样的行径,说明他直接就是凶手,而不只是客串凶手的谋杀工具。

「第二点,告密信的出现再加上尸体的巧妙身份伪装,纯粹只为了抹去售票员伍德这个人的存在,这么大费周折的计划,也说明伍德是凶手,而不是不重要的边缘人物。

「第三点:所有的设计,所有的细节安排很明显,都指向保护伍德这个人的安全——更清楚说明伍德就是整桩事情的真正核心,而不是外围摇旗呐喊的人物。

「总而言之,这第二桩谋杀案的最终面貌是:伍德,这名杀了隆斯崔和一位无名被害人的凶手,以漂亮的手法扮成被害人,从两桩谋杀案永远抽开身去,并顺势让德威特不明不白卷入这两极谋杀案的漩涡中心。」

说到这里,雷恩站起来,拉了墙上的拉铃,法斯塔夫立刻冒出来,雷恩吩咐他再弄一壶咖啡过来。重新坐下来后,雷恩接着说:「很明显的,下一个问题变成:伍德为何要诱骗德威特上船,并且用雪茄来栽赃他呢?——为了符合伍德只是整桩的案的共犯这一步一步的设计。他以某种有效的手法诱德威特上船,极可能是察觉了德威特和隆斯崔的长期龈龋,以至在警方眼中,德威特涉嫌最重;也可能能是——这非常非常重要——伍德不仅要对付隆斯崔,也同样要对付德威特。

「以后一种情形来看,如果这个嫁祸行动成功,德威特必遭警方收押,可是如果审讯后,或因证实清白或因罪证不足得到开释,则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凶手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照他原先所拟定的谋杀计划向德威特下手。我便是基于这一点,」雷恩从法斯塔夫手中接过咖啡壶,为两位客人续了杯,「基于这一点,我尽管清楚德威特是无辜的,却宁可他遭到收押审判,毕竟,只要他一天尚置身于法律判刑的危险之中,他就一天能避开伍德的魔掌。无疑地,当时你们二位一定对我这个特别处置不解。没错,这很奇怪,但为了把德威特从更险恶的危机中拉出来,我不得不放手让他置身于另一个危机之中。当然,在此同时,我也争取到一点喘息的机会,一小段清静的时间,可供我将全部案情仔细地反刍一番,看是否能理出逮捕真凶的有效罪证。别忘了,从伍德诈死后,他就像断线风筝般再也不知去向了……另外,德威特遭收押我以为还有一样好处是,我总希望空前的窘境——面对生或死的审判——会逼德威特和盘托出一切,我已查知他极力隐藏着一些秘密,而这些秘密无疑关联着这位会冒名为伍德、如今躲在暗处蠢蠢欲动的凶手。

「然而,审判的进行急转直下,状况对德威特越来越不利,这时,尽管我在此期间并无任何收获,但为了保住他的生命,我遂不得不主动涉入,提供德威特手指受伤的辩护观点。在这里我得特别指出,我绝不是仰仗自己洞穿德威特手指受伤这张王牌,怀着愚弄之心,才放手让你们收押他。布鲁诺先生,事情正好相反,我完全是太信任你们的判断和智慧,才放心让德威特面对审判的危险,否则我会主动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全说出来。

「随德威特的无罪开释,他的安全问题立刻变得迫在眉睫了,」雷恩这时脸色变得阴郁,声音也开始黯然下来,「案发当天晚上,我会一而再再而三想说服自己,德威特被杀责任不在我,很清楚,我从头到尾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事实上我也答应陪德威特回他西安格坞家里,甚至还打算留在那儿过夜,我当然也无法完全把一切预备得天衣无逢。然而,在我内心深处,我不得不承认,我真没料想到伍德会选在德威特获释当天晚上立刻动手。毕竟,尽管当时我对伍德的新身份,对他身在哪里,毫无概念,但我总以为他会耐心地等上一星期或一个月再慢慢找机会下手,但伍德完全出我意料之外地会抓时机。他一发现德威特获释当晚机会绝佳,便毅然紧抓不放,在这方面,伍德无疑比我敏锐多了,才能如此有效地致命一击。当天晚上,柯林斯找上德威特时我一点也不以为怪,因为我太清楚柯林斯绝不可能是伍德扮成的,总而言之,」——在雷恩清澈的眼中,有一抹自责之色——「在这桩罪案中我并无资格宣称胜利,我还是不够敏锐,不够敏锐到能将被害人从凶手魔掌中救回来,我甚至认为,自己只能算个业余的半吊子侦探罢了,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参与任何的探案工作的话……」他叹口气,继续说,「我所以接受德威特邀请的另一个理由是,德威特允诺我第二天早晨会说出一切秘密,当时我猜想——现在我已完全确定——他要告诉我的是他一段秘而不宜的往事,也就是史托普自白书里所说的往事,更是何以德威特家里会出现那位南美访客的原因——巡官,我猜你不知道有过这么个南美访客吧!——我追查这名南美访客,依循线索找到乌拉圭领事亚贺斯先生……」

布鲁诺和萨姆满眼惊讶地看着雷恩,「南美访客?乌拉圭领事?」萨姆唾沫四溅,「为什么我从没听过有这两号人物?」

「巡官,这两人的事先按下不表,」雷恩说,「我们把话题带回来,当我知道了伍德只是改名换姓,仍好好活着的这个致命事实后,伍德是谋杀案共犯的所有可能性,一下子全不存在了,他千真万确就是杀人凶手,用好几年的时间来筹划每一处细节,使这一系列的谋杀案,手法极其大胆、想象力十足且几近完美。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得承认,对于这么一个凶手的长相身形,我连一点点概念也没有,扮成查尔斯·伍德,那个我所见过的查尔斯·伍德,已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至于他将以怎样的身份怎样的容貌复出,我除了臆测一无他法。但有一点我却完全可确定,那就是他的杀人计划势必复出,这就是我所等待的。」

「第三桩谋杀案怎么来的?」

雷恩喝一口热咖啡振作精神,「德威特的骤死,以及该案所呈现的一些事实,清楚地显示这也是一桩计划周详的罪案——极可能和前两桩谋杀案同为一项连环杀人计划的一环。

「我所以能顺利解开这第三桩谋杀案,几乎全凭德威特身上那本五十张新回数票。那是案发当晚在西岸线候车室里等车时,德威特当着我和亚罕、布鲁克面买的,若不是那本回数票,我实在不敢说能否有如此圆满的收场。毕竟,尽管我知道杀人的仍是谋害隆斯雀的同一个凶手,但我完全不知道他要戴着哪一种假面具来杀德威特。」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本新回数票放在德威特身上的位置。在威荷肯终站,德威特将回数票连同为众人购买的六张单程票,一起放入他背心的左胸口袋内。而后,在他和柯林斯到末节车厢谈判前夕,他同样从背心的左胸口袋掏出六张单程票交待给亚罕,而且我亲眼所见他并未将回数票拿出换到另一个口袋。然而,在座的萨姆巡官亲手搜查尸体时,我惊骇地发现,这本新回数票不复出现在原来的背心左胸口袋中,而改放在他外套的内口袋中!」雷恩感伤地一笑,「德威特是子弹击中心脏致死的,这颗子弹穿透他的外套左上部、穿透背心左胸口袋、穿透衬衫、穿透内心,直达心脏。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他中弹那一刻显然这本回数票已不在背心的左胸口袋之中,否则这本回数票一定也被打出个弹孔来。然而,我们找到这本回数票时,它完好无缺,甚至没剪过票,也没有列车员收票的记号。

「我立刻自问:在德威特被杀之前,究竟是什么缘故这本回数票会被移到另一个口袋?

「我们回想一下尸体发现时的样子。德威特的左手中指缠在食指上,形成某种奇怪的手势,而谢林医生坚持称德威特是瞬间致命,因此这两个奇怪交缠的手指便明白显示了以下三点:第一,德威特这个手势是在中弹前做的——因为没有死前挣扎这回事;第二,德威特惯用右手,但手势却出现在他左手,因此,我们可推断,做此手势同时,他的右手有事忙着;第三,我们实验过,要做出这个奇特手势相当费力,因此,它是有意做出,和谋杀案有某种关联。

「我们先跳到第三点开始。如果德威特生性迷信,那这两根怪手指可能就是某种驱魔避邪的手势,而且可能是他在知道自己将死,本能做出这种有关鬼神的手势以驱赶即将临身的邪灵恶鬼。但众所周知,德威特连最轻程度的迷信都没有,因此,这个他有意留下的手势,必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和凶手有关。毫无疑问,德威特所以会在死前留下这个手势,源于德威特被柯林斯找去前,我、他、亚罕和布鲁克的一段谈话,我提到一个被谋杀的人,在死前奋力留下信息以揭发凶手的身份,因此,我十分确信德威特这可怜的人,在面对死亡的一刹那间突然想到这刚刚听来的故事,留下信息给我——对不起,我应该说,留给我们——意图指出杀他的人是谁。」

布鲁诺忽然得意起来,萨姆更兴奋大喊:「这点我和布鲁诺总算猜对了!」但他的脸马上一拉,「但是,」他说,「猜是猜对了……但这个见鬼手势怎么扯上伍德呢?这小子迷信吗?」

「巡官,德威特的信息并非以迷信不迷信来指称伍德或史托普,」雷恩回答,「坦白说,我并没花心思去解析这个手势,怎么说?我觉得这太神奇太异想天开了,因此当时我对这个手势的意义也完全没有概念。事实上,若能弄清德威特这个手势和凶手的关联,其实对解决整桩罪案非常有效——我得很丢脸地承认,手势和凶手的关联非常直接非常清楚,从头到尾摆在我眼前瞪着我看……

「总而言之,这两根交缠的手指,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德威特借此指出凶手是谁,而你们晓得,德威特能够留下凶手身份的线索,证明他认得凶手,熟悉要杀他的人是谁,他才能留下个信号指凶手某种独有的特征。

「而从这个手势,我们可知道更多的事。不管它代表什么意义,它出现在左手,表示面对凶手当时,德威特所惯用的右手正做着某件事,如同我刚才说过的。现在,我们就来想想,他的右手可能在做什么?现场并无任何格斗的痕迹,会不会他当时用右手抵着凶手呢?但依现场看起来,德威特以左手做手势时。右手似乎也不太像做这事——我们再强调一次,做这个手势颇费几分力气。我不断问自己,还有没有更适合的解释呢?从尸体发现的情况,有没有任何象征显示出右手可能做些什么呢?有的,有特征!——就是我所知道车票换了口袋这件事。

「我立即检验各种可能。比方说,可能德威特再凶手找上来之前,自己把车票给换了口袋——是有可能没错,但如此一来,车票换了口袋这事就跟整极命案毫无牵连,有关他当时右手做些什么这问题也只好原地踏步了。然而,如果车票换了口袋这事是发生在谋杀前后,那我就能一举解释当时右手在做什么,也能让德威特不以惯用右手、改用左手留下讯息的现象合情合理。后一种想法的延展性十足,它的确让所有的事实得到解释,也正因为牵涉如此广泛,所以需要更缜密的检验分析。这里,我们先问:这样一种想法会引领我们到哪里?

「比方说,它导出这样的推论:何以凶案发生当时,德威特的右手会拿着他的回数票?这只有唯—一种解释——他正打算使用。而我们知道,柯林斯和德威特分手之前,列车员并未前来收票检票,当天凌晨警方到他公寓逮捕柯林斯时,查出他的车票并未被撕走亦未被剪洞;如果说列车员来过,那柯林斯身上至多只会出现剪了洞的票根。所以说,德威特独自走入那一节加挂车厢时,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当然,这个推论我不是案发当晚在车上完成的,那得等到你,巡官,追查柯林斯发现那张未被撕走的车票时,但我当时的确已完成了这样的基本推论。因此,你的新资料进来时,立刻有清楚的意义,也证实了我的推断。

「于是这个假设得到证实了,德威特在进入加挂车厢之前,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然而,依据我进一步推论,何以在他死前一刻右手会拿着回数票呢?最自然最合理的解释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列车员来了。偏偏两名列车员都宣称并未看见德威特,如此,是我的推论有误吗?不,不见得,我们不难想到,如果这两名列车员之一,会见过德威特,那他就是凶手,而正因为他是凶手,所以他得谎称并未见到德威特。」

布鲁诺和萨姆的坐姿已推进到椅子前端,身子几乎掉地了,全副注意力投注在雷恩的精巧案情解析之中,雷恩以柔和却震撼力十足的声音继续说:「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的这个说法,是否合理解释了已知的所有事实呢?是的,的确是这样。

「第一,它解释了何以德威特用左手留下手势。

「第二,它解释了为何右手有事忙着,以及右手正在做什么。

「第三,它解释了何以车票未经列车员处理。因为,若凶手果真是列车员,当他杀了德威特后,发现他手上的车票,列车员绝不会如常撕票剪洞,这票根上所剪的洞将成为铁证,证明他可能是最后一位见到被害者的人,也因此必然涉嫌重大,或至少成为警方调查的重点对象——自然,对一名计划周详的凶手而言,这绝不是件愉快的事。

「第四,它也解释了何以回数票出现在外套内口袋里。如果凶手真是列车员,他当然不可让警方发现车票握在死者手中,理由和前面所说的不可剪票收票一样——这类被害者临死前说明意义十足的特殊迹象,是凶手最该避免得——它说明了德威特看到列车员,未及收票,随即遭害。而另一方面来看,列车员又不能把车票拿走,因为回数票上的日期是案发当天,德威特又有数名同伴随行,这批人中间可能有人目睹购票经过,而一旦尸体发现时回数票不翼而飞,警方顺理成章会产生『车票——列车员』这样对凶手的不利联想。不行,拿走车票行不通,最好的方式是保护列车员未和被害人碰面、从头到尾置身的案之外的干净印象。

「好,既然——最聪明的方法是不把车票带走,那该如何处置这张出现在德威特右手的醒目车票呢?当然是重新放回德威特口袋里——这最合理是吧?但放哪个口袋呢?有关这个,不管是凶手原来就察觉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固定口袋,抑或经过检查知道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口袋,当他在德威特外套的口袋中找到过期的老回数票,自然会将新回数票也一并放入,试想,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自然更不引起怀疑呢?退一步来说,就算凶手知道德威特的新回数票其实是收在背心左胸口袋中,他也无法把车票放回原处,理由是,这个口袋已被射杀德威特的那颗子弹贯穿,把一本完好的车票摆回一个有弹孔的口袋里,这等于宣告世人,这本回数票是谋杀之后才放过去的,这样的疑点凶手也非避免不可。

「第五,从上述四点,我们可简单归纳出——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这个推论,也合理解释了回数票上何以没有弹孔。列车员无法再对着车票再开一枪制造一个一模一样的弹孔,以便把车票神不知鬼不觉放回原来的背心口袋之中。而且,我还可以再加一个理由,再开第二枪等于要再次冒着被听见枪声的危险,而这第二枪也很可能在车上留下弹头或弹痕被警方发现。总之无论如何,这些补救手法显然都太冒险、太费事、太容易留下破绽也太不明智了,不行。因此,经由每一方面的分析,凶手只能选择最自然,也是看起来最安全的一条路。」

「到此为止,」雷恩继续,「这个推论已通过每一处细节的检验,但我们是否有确证证明凶手就是列车上的列车员之一呢?有一个极有意思的心理学方面的证据。我们知道,列车员是整辆列车上最不容易被留意到的一人,他出现在列车上任何地方都不会引起怀疑或注目,也就不容易有人记得他的一举一动。也就是说,车上其他任何人有什么不太寻常的举止,很容易被注意到——而一名列车员,正如实际上所发生的,可堂皇穿越车厢,跨入最后的加挂车厢,而不在任何人脑中留下记忆。事实上,尽管我应该是当时全车最警觉最留心有任何异状的人,连我也没注意到这点,凶手定是在柯林斯跳下车之后通过我们进到加挂车厢里去的,但我完全没任何他走过的印象。

「另一个确证是,凶枪的消失和最后的寻获结果。这把左轮手枪没留在车上——它的发现地点是距谋杀发生后五分钟车程的一条小河之中。很明显,凶手在作案五分钟之后才处理凶器,这难道只是个偶然之事?——而且又那么偶然,手枪哪里不掉,准准确确地沉入到沿线的小河中几乎不被发现?常理来说。凶手作案后立刻处理凶器,远比他带着凶枪等五分钟要安全多了,但他决定等——为什么?

「我的推论是,凶手心中雪亮,尽管车外漆黑一片,车子开到哪里会经过那条小河——这是处置凶器的最佳地点——因此,他宁可多等五分钟,等到车开到他所熟知的小河再扔。这意味着,凶手极其熟悉这列车的沿线状况,而这列车上谁最可能如此熟悉沿线状况呢?不言自明,当然是长期服勤的列车雇员,他们每天同一时间同一路线经过沿线同一处地方,这些人包括司机、机务员和列车员……列车员,又是列车员!凶手是列车员这个推论又一次吻合,尽管这纯粹只是心理学上的佐证。

「我还有另一个确证,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确证,但这先保留到一会儿再谈。

「案发之后,我就从相反方向倒回来思考凶枪的问题。我问自己:如果我是这名凶手列车员,我将会怎么处置这把棘手的枪械?如何处置最不容易被发现?最惹眼之处——沿线两旁或甚至就在铁轨路基边——是警方的必搜地点,这应该放弃。而说真的,在这条路线两侧的所有可能地点,既适合丢弃凶器又能保证凶器不容易被找到,我纯靠推论,马上就想到最合这些条件的所在,一条河流……于是我察看了沿线的地图,标定出所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沿线河流,终于成功找出这把凶枪来。」

雷恩的声音昂扬起来,「好,究竟哪个列车员是凶手——汤普森或勃登利?除了最直接的一点,列车的后半部车厢属于汤普森的执勤责任区之外,我们并无其他直接的证据来分辨出谁是凶手。

「但等等!我既已推论出这第三桩命案的凶手是列车员,而第一桩命案的凶手也是列车员,可不可能这两名列车员其实是同一个人呢?——也就是那个伍德?是的,非常非常可能,毕竟,杀隆斯崔,杀渡轮上的不名男子,和现在的杀德威特,无疑出自同一组缜密计划下的同一只手。

「而伍德的身体特征我们知道的是什么?红头发和伤疤在这里不用谈,前者可简单用假发来冒充,而后者则摆明了是假的——我所能掌握的最起码特征是,伍德是个高而壮的男子。老列车员勃登利,小而瘦弱;年轻列车员汤普森,高而壮硕,于是,汤普森便是我们要找的人。

「至此,我终于走到这尽头的一点:德威特是汤普森所杀的,而我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位杀人的汤普森,也必定是杀人的伍德。

「但这位伍德一汤普森究竟是何许人?很明显,这三件案件源起于同一个动机,而这动机至少已有五年之久,甚至更久。于是,我的下一步路就明白出现在我眼前——我必须追回隆斯崔和德威特两人的陈年往事,去找出究竟是何人有如此强烈的杀人动机,筹划多年,非置这两人于死地不可。

「你们两位现在已知道凶手的真正身份是史托普了。但当时,我对过去这段往事一无所知,我唯一察觉有迹可寻的是,从德威特管家乔肯斯口中,我听说不久前,德威特家中曾住着个谜一样的南美访客——我由此出发,巡官,你得承认在这方面我小小领先一步……这看起来是有用的一条线索,因此我立刻遍寻各个南美领事馆,最后才追到乌拉圭的荷安·亚贺斯领事那儿,由他口中问出这段残酷的往事。这段往事现在你们也都清楚了,但在当时对我而言,却是一道重要的环扣,让我可将德威特、隆斯崔和另外两人联系起来——马丁·史托普,越狱的犯人;以及威廉·柯洛奇,德威特一隆斯崔证券公司的隐名第三合伙人。在这两人之中,史托普必然就是那个伍德一汤普森,他的杀人动机再清楚不过——复仇,而且目标直接指向其他三人。因此,我做出结论,史托普就是该名列车员,而柯洛奇则是渡轮上的被害人——史托普精心策划五年,刻意仿冒柯洛奇的一头红发和腿上的伤疤,以便除之而后快。因此,柯洛奇尸首被发现时,由于身体其他可辨识的部分已摧毁殆尽,就被误认为伍德。

「这就是第二桩凶案发生后,我向两位要求失踪人口报告的理由。早在听亚贺斯领事所说的往事之前,我一推论出尸体并非伍德开始,我就知道伍德一定杀了某人,而这些失踪人口报告里也许有某些线索也说不定。直到听了亚贺斯领事所言,我才知道死者就是柯洛奇,毕竟,史托普不可能只因为需要一具尸首诈死,而随便杀个不相干的第三者来顶替,却得花整整五年时间去模仿他的红发和伤疤。至于史托普是如何诱骗柯洛奇上渡轮来进行谋杀,我不知道,直至现在还不知道,布鲁诺先生,史托普有没有说明这点?」

「有的,」布鲁诺哑着嗓子说,「史托普一来为了不让柯洛奇认出他的笔迹,再者为了不让他起疑,从未写过恐吓信给柯洛奇。作案前,他谎称自己是德威特一隆斯崔证券公司因故被解雇的会计,写信给柯洛奇,说明德威特和隆斯崔在账上做了手脚,侵占了柯洛奇应得三分之一收益中的绝大部分金额,那半年一次的大额支票,其实和柯洛奇应得的数字相距甚远。当初,三人带着钱回到美国,柯洛奇坚持要求分得未来收益的三分之一;而对于这位莽撞、残酷成性又极不可靠的同伙,他只要一天手握三人在乌拉圭的秘密,德威特和隆斯崔也就别无他法,只好答应他占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并分享未来三分之一的公司收益。我所了解的是,这些年来,隆斯崔几次不愿再分钱给柯洛奇,但却被德威特挡了下来。总之信寄到柯洛奇手中,史托普以公司会计的身份谎称他手中握有侵占的确实纪录,若柯洛奇肯前来纽约碰面,他会提供这份证据结柯洛奇。史托普看得极准,抓住了三人的心事及一贯流言——柯洛奇立刻就信了,认定这两个当年联手作伪证的老同伙要一脚踢开他了。史托普在信上还说,要柯洛奇到纽约后留意纽约时报的个人通讯栏。柯洛奇完全上钩,怀着一肚子怒气和担心打算到纽约兴师问罪,果然在纽约时报上见到史托普给他的消息——要他悄悄结账离开饭店,10点40分在威荷肯码头搭上渡轮,到北侧的顶层甲板碰面,一切行动得隐秘不可引起注意。就这样,柯洛奇非常合作地上门送死。」

「不止这样,」萨姆插嘴,「史托普这狡猾的魔鬼还说了他诱骗德威特上船的经过。他仿冒柯洛奇,在星期二当天早晨打电话给德威特,约德威特塔当晚10点40分的渡轮,在底层甲板碰面。他特意以极其尖利又紧张的口气,说有要事相商不见不散,还叮嘱德威特『千万小心』,不要被看见——他也同样叮嘱柯洛奇,把两人在船上偶遇的几率降到最低点。」

「有意思了,」雷恩低声说,「这完全说明了德威特何以不肯透露碰面对象,对于柯洛奇这个人,德威特一定得保密到底,免得柯洛奇在警方侦讯下,一时情急全盘托出过去在乌拉圭的污秽往事。史托普也完全知道德威特会保持沉默——他敏锐地掌握了德威特的性格。」

「说真的,」雷恩深思着继续说,「史托普这个人无与伦比的才华和胆识,一再让我叹服不已。记住,在这整个谋杀过程中,没有激情、没有冲动,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渗入其中,而是以长年钢铁般的意志力所凝铸出的冷静且精准无比的杀人罪行。这个人实在具备了伟大人物的所有条件。你们想想看他是如何进行第二桩谋杀案的,他必须以伍德的身份和柯治奇在顶层甲板碰面,诱他到角落,拿出手提袋中的钝器重击柯洛奇,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让他换上自己的制服,然后从手提袋拿出另一套新装束——推销商尼克森的衣服,再把柯洛奇的衣服包着行凶的钝器弃于河中。做完这些事还不算结束,他得冷静地等待,等默霍克渡轮准备靠向威荷肯码头这准确的一刻,才将不醒人事的柯洛奇准确地丢向码头木桩处,让船身和木桩的必然擦撞毁掉尸体,接着他还得神不知鬼不觉下到底层甲板,以推销商尼克森的身份加入那些高呼『有人落水了』的人堆里。这里的每一个步骤都说明,此人不仅是个勇者,而且是个聪慧无比的思考者和策划者。当然,更换衣服一事危险而耗时,而史托普却简单以四趟船程来解决,他用来完成谋杀案的时间,可能是前三趟船,包括击倒柯洛奇、交换衣服及弃掉柯洛奇的衣物等等。他精确地选择又漆黑又罩着浓雾的夜晚气候;也精确地选择这趟航程不远的过河渡轮,乘客很少会上到顶层甲板;他也了解所有的谋杀环节都可慢条斯理来进行,事实上如果真有必要,他还大可来回搭乘八趟,而警方只能乖乖守候在威荷肯码头岸上吹冷风。」

说到这里,雷恩用手摸摸自己喉咙,「我觉得自己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没多久前我还能毫不费力连续说上几小时台词……我们言归正传吧。」接下来,雷恩说的是,谋杀案发当晚稍后,他在西安格坞德威特家中找到那封史托普寄给德威特的威胁信,寄信的日期是几星期前。说着,雷恩把信拿出来,交给眼前这两人。

「当然,」他说,「在发现此信之前,我已完全解决了这个案子,因此,对我而言,这封信出不出土其实无关紧要,毕竟我已完全知道伍德和汤普森是同一人。

「但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此信却十分重要,一眼就可看出,信中史托普的笔迹,和我记忆里看过的伍德告密信及其识别证上的签名,完全一致。字迹吻合这个事实,我得再强调一次,对解决案情并不需要,仅仅是法庭审讯才成为重要物证。

「接下来,我面对的问题改成了:如何把我对本案的理解,转化成法庭承认的实证。毕竟,知道伍德、史托普和汤普森三位一体是一回事,但如何加以证明却是另一回事。因此,我求助于亚贺斯领事,从乌拉圭政府当局要来史托普指纹的电传照片。逮住汤普森时,巡官,我要你马上采下他的指纹,你也照做了,经过比对,汤普森的指纹果然和史托普的指纹照片完全吻合。就这样,汤普森就是史托普这一点,我得到了牢不可破的法庭所需证物;而从笔迹的比较,又可证实伍德和史托普也是同一人,依据最基本的代数定理,汤普森自然也就等于伍德,在三位一体一事上完全得到证明。」

雷恩又精神昂扬地说下去:「但整个案子还有一些环节颇为松垮,比方说,史托普究竟如何安排他三个不同身份——伍德、尼克森和汤普森——能有效进行而不至于手忙脚乱,这一点我承认自己仍不得甚解。」

「关于这一点史托普也做了说明,」布鲁诺说,「听他说起来,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困难。 扮演伍德,他的工作时间是下午2点30分到10点30分;而汤普森部分,则是凌晨12点整到1点40分的短时服勤, 颇特殊的一样工作。扮演伍德,他住威荷肯,方便他上列车执勤时换装变容;至于是汤普森则住在西哈佛斯旧,列车的终站,在那儿过夜,第二天早上再搭车回威荷肯住处成为伍德,如此循环不已。至于尼克森这个身份原属插花性质,很少使用,像渡轮谋杀案当晚,史托普所以选用这个假身份,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当晚列车不用服勤,他无须装成汤普森,就这么简单!……另外,满出乎预料外的,他的改装工作也远比想象简单。史托普秃顶,这雷恩先生您已知道了,扮伍德时,他只消戴顶假发,再约略妆扮几下即可,至于汤普森,那就是他没变装的本来样子……这方面雷恩先生您是行家,完全清楚用不着费多少手脚。当然,扮尼克森稍微麻烦些,但时间相对也较充裕,可慢慢变妆,而且,正如我说过的,扮尼克森的机会并不多。」

「史托普有没有解释,」雷恩好奇地追问,「他究竟怎么把德威特的私人雪茄,放到柯洛奇的尸体来嫁祸德威特?」

「这小子,」萨姆粗里粗气地回答,「什么都讲了,除了没说您是怎么解决这整桩案子,不过再给他点时间,我看也快了。他说,在杀隆斯崔前不久,德威特亲手送他的——送给列车员汤普森的。这是一些阔佬常有的举动,没什么特别意义——摆阔随手送根雪茄罢了,就这样偏偏史托普废物利用,狠狠地回敬他一下。」

「当然,」布鲁诺说,「有些事史托普也无力解释,比方说,德威特和隆斯崔的不合,他知道,但也不晓得原因何在。」

「我猜,」雷恩说,「要想一个恰当的解释倒也不难。德威特的道德铠甲上,除了遥远乌拉圭那个裂缝之外,基本上,他是个光明磊落的人。也许年轻的岁月里,他凡事听从隆斯崔的宰割,但很快地,他对自己当年在胁迫下参与陷害史托普一事非常后悔。我敢说,德威特近些年来,不论是于公的公司业务方面,或干私的个人社交生活方面,都有意和隆斯崔划清界线;而隆斯崔这个人,可能有某种虐待狂的倾向,他清楚德威特的商业经营长处,是他经济收入的重要支柱,当然不允许德威特躲开他,当然,当年大家联手执行的血腥阴谋,便成了好用的紧箍咒套在德威特头上。我绝不惊讶,隆斯崔可能早就把这段往事,阴险无比地暴露给德威特最钟爱的掌上明珠珍·德威特。总而言之,毫无疑问这就是两人龃晤日深的原因。为了保持距离,又要严守秘密,一方面,德威特力求制止隆斯崔于公于私的亏空,另一方面,对隆斯崔的种种公开恶行,德威特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由他去。」

「听起来很有道理。」布鲁诺颇表赞同。

「对柯洛奇此人,」雷恩说,「史托普杀他的手法就可说明一切。这个人才是杀害史托普妻子的真凶,因此,三件命案中,史托普选择最残酷的手段杀他。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史托普得借用他的尸体,以便让伍德这身份消失,非把尸体弄得面目全非不可。」

「雷恩先生,」萨姆想了想,兴师问罪起来,「您自己应该还记得吧?那批电传照片送到哈姆雷特山庄来时,是我第一次听说史托普这名字,当时我问过您这叫史托普的是个什么鬼,您曾告诉我,马丁·史托普是得为隆斯崔、伍德和德威特从这个世界消失负责的人,差不多这类的话。现在想起来,您把伍德也包含在里面,不是误导我吗?史托普怎么可能又扮成伍德,又把伍德给宰了呢?」

雷恩笑出声来,「亲爱的巡官,我并没有说史托普杀了伍德啊,我说的是,他得为伍德离开这个世界一事负责,你想想,这是不是百分之百正确?杀了柯洛奇,替他换上伍德的衣服,他的的确确是让伍德这个角色从这个世界消失掉了啊。」

笑谈之后,三人有短暂的一阵沉默,各自陷入深思。炉火旺了起来,布鲁诺注意到雷恩双眼已然平和地闭着。这时,萨姆忽然大手重重一拍大腿,啪的一响把布鲁诺的眼光吸了过去。「好家伙!」萨姆嗓门不小,并倾身向前,轻拍雷恩的肩膀,雷恩睁开眼睛。「我一直在想您好像有什么事没说完,雷恩先生。没错,正是如此,有件事我还是不知道,而您也忘了说明,德威特那两根手指的鬼把戏,刚刚您说您从头到尾不认为这和鬼神之说扯得上关系,好吧,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我疏忽了这点,」雷恩轻柔地回答,「这绝妙的一点,巡官,很高兴你提醒我,真的,非常绝妙的一点,也是整个罪案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雷恩线条清楚的脸严肃起来,声音也清晰有力,「在我完全确定汤普森杀了德威特之前,我完全无力对这个手势提出任何解释,唯一能确认的是:德威特,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起了我讲给他听的故事,有意留下这个手势,来指出凶手是谁。因此,这个手势必然和汤普森此人有某种关系,要不然,我那一整套看起来还不错的小小逻辑推论,将当场崩塌殆尽。因此,除非对这个手势的意义我也能找到满意的解释,否则,我不能贸然进行逮捕汤普森的行动。」

说着,雷恩一扶椅子把手站了起来——典型的雷恩方式,迅速、平顺、似乎毫不费力,萨姆两人同时仰脸看着他。「在解释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件事,史托普有没有确实交代,在他开枪杀德威特之前,他和德威特之间,情形究竟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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