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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者:日-岛田庄司 当前章节:14904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15:46

1

事情发生在苏格兰难得一见的极光出现之夜。地点是苏格兰尼斯湖畔的小村庄迪蒙西。四年多前流浪至此的我,并不知道这地方几十年才能见到一次极光。因为今晚有极光,所以这里的人便猜想或许今夜也能看见尼斯湖中的水怪尼西。大家议论纷纷,街上非常热闹。

位于迪蒙西小旅馆隔壁的“亚文酒馆”,是我经常驻足的酒吧,这里的客人总是非常吵闹,像一群过度兴奋的野狗。这个晚上,酒馆的门开开关关,叭哒叭哒响的开合声持续不断,店里没有一刻是安静的。不过,再怎么吵闹也影响不了我,我只要有酒就行了,不管是威士忌或什么酒都行。总之,我过的是只要有酒精就好的生活,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极光不极光的。

我坐在吧台边一个舒适的座位上,动也不想动。为什么我连动都不想动呢?因为坐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看到比极光更精采的,琳达胸部山峦起伏的风光。我现在坐的是特别座,只有傻瓜才会想挪动位置。可是,琳达却一直啰啰唆唆地想出去外面。“去一下子就好了嘛。”

我只好说:“好吧。但是看到那个什么极光后,要立刻回来。”然而,这是个要命的承诺。一切就从这个骚动开始。

我抓起外套往外走,但是来到马路上,就立刻后悔了。才十一月,天气就冻得后颈发麻。我不禁觉得自己实在太好说话了,很想立刻回到温暖的酒馆里。可是,起伏的山峦也已站在外面了,而且山峦上面的眼睛,充满了轻蔑的神色,正看着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极光的我。

“天气冷的时候,才看得到极光。”琳达说。

我一直认为迪蒙西村的人口并不多,只有牛、羊、狗呀的。但是,今晚马路上却到处是人,看来我得重新认识这个地方了,原来这里住了这么多人。感觉上好像所有人都跑到马路上来了,而这些人形成的路障,让偶尔出现的汽车很难通行。我实在无法了解为什么大家对这件事会如此热中。

“看,巴尼,你看过那样的风景吗?”琳达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我的耳边说着。她如果不这样对我说话,我大概听不见她说的话吧?因为马路上非常嘈杂,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话,再加上不时响起的感叹声,不大声点说话是不行的。我装醉——不,我是真的醉了,所以整个人靠在琳达的身上,感受她丰满的上半身,并嗅着她身上脂粉和香水的香气。极光那种东西,怎比得上琳达身上的风光。

“好美的脖子。”我感叹地说着。

“是这边啦。”我的下巴被她往上托起。这一来,寒气直接从领口进入身体,让我更加对室外的冷冰感到不愉快。

“那个啦,巴尼,你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吧?”琳达根本不理会我的感觉。

“你说天上有东西吗?”我有点不高兴地说。

“你看嘛,就在那边呀!”琳达兴奋地说着。

我觉得我看见到的,是把牛奶加入咖啡里,轻轻搅动时的模样。当时黑暗的天空里,有个发亮的绿色漩涡正在黑暗的天空中打转。那个绿色漩涡逐渐扩散,变成一张高挂在夜空里,没有边际的帘幕。这是从地面的角落看上去时的感觉。巨大的帘幕轻飘飘地动着。

“极光耶!你以前看过吗?”琳达问。

“没有。”我说。我怎么可能见过呢?我一向住在伦敦,那里是没有极光这种东西的。看到我不耐烦的样子,琳达咯咯咯的笑了,并且问:“你不觉得很感动吗?”

“感动吧……”我想了想之后才说。

“巴尼,你呀,这种答案还需要想吗?”琳达对我的回答很不以为然。其实,我是因为喝醉了,脑子里的东西跑来跑去,所以必须沉静一下,才能回答别人的问题。

“好了,我们已经看过极光,可以回去了吧!”我说。然后转身准备回酒馆。可是,琳达从我的背后抓住我的衣领,说:“还不行啦!”又说:“巴尼,你不觉得奇怪吗?”琳达鼓着腮帮子说。不过,她并不是在生气,因为她的嘴角还挂着笑意。然而,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奇怪的事,因为我认为世界上最奇怪的事,莫过于竟然有人不喝酒。

“嗯,很奇怪。”我信口回答。我是说完之后,才开始咀嚼“奇怪”这个词的含意。我的嘴巴刚才虽然说了“奇怪”两个字,其实我根本没有任何感觉。我对眼睛所见的东西,本来就没有立刻产生感触的习惯,总是在以后想起来,或要写成文字的时候,才会因为需要而去思考、回忆,此时脑中才会浮现一些感想。

“天空好像被那东西占据了。”琳达说。

“嗯,是呀。”我同意她的说法。

“喂,巴尼。”琳达好像很久以前就想说了一样。她说:

“你想不想去邮局工作?那里正在找人。”我有点讶异地看着琳达的脸,因为她突然提起邮局的事。

“你这样下去会饿死的,没有工作是不行的。”她说着她自己想像的情形。我在伦敦的医院时,也听护士说过好几次类似的话。女人们的想法都是这样的。

“没错,我是一文不名。”我说。琳达大概是认为今天的我之所以对任何事无动于衷,是因为我没有工作的关系。

“好壮观呀!”站在我们附近的一个男人发出感叹,然后说:“站在这么壮丽的景观下,我们显得好渺小呀!是吧?老兄。”

我对他这样的说法觉得很纳闷。即使没有看到这样的景观,我们也会觉得自己的渺小,不是吗?

“我听我母亲说过,极光是种不祥的预兆。”琳达说。“看到极光时,就是有人要死了。”

“哦,是吗?”我说。老实说,我根本不在乎这些。

“自古以来,人们就很害怕大自然的异象,总认为大自然的异象是魔王降临的前兆。天空出现极光,冰的魔王就会来到地面徘徊。”

“那只是放电的现象。”周围有一个男人说。“和日光灯的原理一样。离地面一百公里到五百公里的空中,漂浮着许多带有磁力的电子,那里的空气很稀薄。带有磁力的电子撞上从太阳飞过来的微粒子时,就会发光。”我转头看声音的来源。那是个身材细长的外国男子,他讲的英语有外国口音。

“离极点大约二十三度的位置上,有一个叫做‘极光圈’东西,在极光圈下很容易看到极光,但是踏出圈外或进入圈内,都很难看到极光。”

“既然是跟从太阳飞出的微粒子相撞就会发光,那白天不是应该比较容易看到极光吗?”我问。于是那男子露出好像有点困惑的表情。

“嗯,这是个好问题,很难回答的问题。”他说。

“不知是什么原因,太阳的微粒子总会聚集在地球上黑夜的那一半,然后在地磁的作用下,慢慢往极地集中。”

“然后发光吗?”我问。“像日光灯那样。”

“是的。”那个男人回答。

“那什么是‘不知是什么原因’?”

“只有神能回答这个问题。”他说。

我觉得话说到这儿,就变得很无聊了,还不如回到酒瓶面前。极光确实是很特别的现象,如果天气不冷的话,再多看几眼这奇特的景观,也没什么不可。真希望下次极光出现的时候是夏天。

我的脚已经朝酒馆的方向走去,此时迪蒙西小旅馆旁边的刺叶桂花树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引起我的注意。琳达也往那边看去,她的注意力好像完全被那里吸引住了。

“喂喂,那边有一张人的脸,谁在那里呀?”我虽然听到喧扰的声音,但是却对那边的情形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想快点进入酒馆里面。不过,琳达想去那边看,所以拉住我的外套衣领,把我拖向那边。

那里是村里最大的刺叶桂花树下,每年十二月这棵树就会变成圣诞树。不久之后,这树上就会挂满小灯泡。这个地方的人民信仰天主教,耶诞节时的活动虽然不见得很盛大,但这棵树却一定会装饰得非常华丽。

“喂,谁在那里吗?”人群中有个男人抬头向上发问。

“从那里看极光可以看得更清楚吗?”

但是,对方并没有回答。我因为被琳达拉着,所以也进入人群之中。一走到树下,周围立刻暗了下来。

“那是树枝的后面,不可能看得更清楚的。”

不知道谁说了这句话。这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在那地方干什么呢?”

那里确实是树枝后面相当深的地方。

“喂,在那里的是人吗?”

另外一个人说。

“看得到脸呀!”不知是谁这样回答了。从旁边小旅馆泄出来的黄色灯光,正好照到那个地方,所以刺叶桂花树的树枝看起来黄黄的。

“可是没有身体呀!”不知是谁这么说了。

“谁去拿手电筒来好吗?”有人说。

“我去拿。”回答这句话的,是站在我身旁的琳达。她跑着冲进旅馆的玄关。琳达以前是迪蒙西小旅馆的工作人员,因为这层关系,也常到亚文的酒吧。

不久之后,琳达一面摇晃着手电筒的光芒,一面走出饭店的玄关。众人看见她出来后,都不由自主地抬头往上看,等待她的手电筒照出什么奇特的东西。她一回到我身边,就很谨慎地让手电筒朝上,照射那个大家觉得奇怪的东西。一张白色的人类脸庞,浮现在手电筒的光线中。看到那个东西的同时,大家都安静无声了。因为大家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事情。

那好像真的是一张人类的脸,看起来是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的脸。那张脸一动也不动。但是,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一张脸,在那么高的地方呢?那张脸背后的天空,是轻飘飘、摇晃晃的极光所形成的帘幕。

那张脸没有身体。啊,不,也不能说没有身体,因为脸的下面有个块状的物体,可是那个物体太小,不像是人类的身体。另外,高处的树枝不够粗壮,也承受不了人类身体的重量。

“那到底是什么呀?”

“只是一个面具吧?”有人这么说着。然而,谁会把面具挂在那个地方呢?理由又是什么?

很明显的,聚集在树下的众人感到恐惧了。连喝到有点醉醺醺的我,也被感染到那种气氛,觉得好像有什么恶魔栖息在树梢。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总之就是这样。恶魔正屏息着,好像在等待什么事情。在这种恐怖的气氛下,连我也忘了要回酒馆的事。

“有没有人会爬树?”有一个人说。

“不能放那个东西在那里不管。”

“有梯子吗?”

“有呀!耶诞节快到了,马上就是要布置圣诞树的时候,所以梯子早就准备好了。梯子靠在脚踏车停车场的墙壁上。”琳达在旁边回答。

“好,去拿过来吧!”有个男人下定决心般地说,他抓住琳达的手臂催促着。琳达走了,我被独自留在众人之中。这个时候,现场拥挤得不得了,人愈众愈多,想转个身都很困难。琳达走的时候没把手电筒交给我,而交给旁边的一位男子。那位男子非常热心,也很熟练地拿着手电筒往上照。

铝制的梯子搬来了。男人们拿起梯子,把梯子拉到最长以后,再把梯子插入树枝中,靠着树干而立。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有个男人鼓起勇气了。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谁从下面递上一支手杖,说:“喂,你拿着这个吧!”

男人点头,然后爬上铝梯。琳达拿回手电筒,照着那个爬楼梯的男人,和他前进的方向。

男人硕大身体的头部,伸进枝叶里消失不见了。在下面看热闹的人愈来愈多。因为有手电筒的光亮,所以可以了解上头的情形。男人的脚踩过最低最粗的树枝,又踩过第二低的树枝,正踩在第三低的树枝上,离那个奇怪的物体仍然有一些距离。下面有人喊着“小心呀”,也有人喊“加油、顶住呀”,大家在心情上好像正在对付逃亡中的猛兽。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什么。

“嘿嘿。”攀爬在树上的男人对着上面发出声音,但那声音听起来是没有意义的。然后,他慢慢的举起手杖,戳着上面的奇怪物体。

“怎么样了?”在下面的人问。

“唔,我再往下推推看。”他叫道。在下面的众人因为没有更好的主意,所以都抬头看着树上那男人高举的右手。“啊!”树上的男人突然大声叫出来。

于是下面的众人纷纷扰扰起来。那个奇怪的物体从原本的树枝上滑下来,但是很快的又被下面的枝叶托住,而且还稍微往上反弹了一下。那个物体并非就此停住,它马上又往下滑,这样的情形反覆了几次,让众人的神经紧绷到无法呼吸的状态。在无声的紧张气氛中,那个东西终于掉到地面上,发出“咚”的声响。那东西掉到地面时,曾经弹跳了一下,很快就完全静止不动了。

大家几乎是同时跑向那个物体,并且在离那个东西有点距离的地方,围成一个圈圈。琳达也往那个物体跑过去,并且不忘自己职责地拿着手电筒,照着那个物体。

“是狗!”有人说。那是一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体型相当大,黑色的卷毛上还有光泽。

“佩琪的?——”有个女人说,她旁边的男人则转头看着她的脸。

“是佩琪的狗吗?……”琳达在我身边自言自语,所有在场的人立刻把目光全投注在她身上。接着她就大声尖叫,那声音让所有人都毛骨悚然。

男人们大声说着话,他们的说话声里夹杂着女人尖细高亢的声音。大家慢慢知道这个物体是什么了,可是激动而高亢的叫声,却持续不断的出现。女人们害怕地尖叫着,都转身背对着那个物体,有男伴在身旁的女人,更把脸躲入男伴的外套里。女人中只有琳达停止尖叫,但她却哭喊着:“波妮!波妮!”

我根本无法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波妮”怎么了。旁边的一个男人从琳达的手中拿走手电筒,想去确认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东西。看来他也和我一样,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走到非常靠近物体的地方,然后用手中的手电筒来回照着黑色、蜷曲的物体,及物体最上方的黑色毛团。两者的毛明显的不太一样。物体前端的毛虽然也有卷曲,却不是太卷,而且是黑褐色的,和物体本身黑色而有光泽的毛不一样。这样的画面让我觉得很不安,觉得好像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可是,我依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男人慢慢的移动脚步,绕到那个物体的另一面。在场的其他人也像他一样走到物体的另一面,连我也不例外,好像不那样的话,就无法了解那是什么东西。绕过去另一边后,男人仍用手电筒照着那个一动也不动的物体。

我不自觉地退后一步,还差一点就惊叫出声,那是一张女人的脸。苍白的脸上,眼睑微张。很明显的,那绝对是一张人类的脸。我觉得很可怕,酒也因此醒了。

“波妮……”男人说。显然他认识那张脸,而我,也认识那张脸。

那张苍白脸孔的主人,正是波妮·贝尼。此时她空洞的眼神,正看着鼻子前方的地面。可是,现在在这里的只有她的头部,与她的头部连在一起的,则是一只黑狗的身体。

2

在因为这个异常现象而赶来的村公所职员指示下,我们这些在刺叶桂花树下看热闹的人,都得暂时待在亚文酒馆里,等待邻镇葛利夏警局的人来调查。把我赶进酒馆,绝对是错误的行为。在看到这么可怕的情景后,谁都会想喝一杯,所以我就毫不犹豫地喝了好几杯。

说是邻镇,其实也不是多远的地方,那是只要大声喊,就听得到的距离,所以我以为调查的警官很快就会来了,村公所的人才把我们都聚集在酒馆里。但是,葛利夏的警官大概也出去看极光了,他们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现身酒馆。警官到底是多久才到的呢?当时一瓶酒已经游走完我体内的全部器官了,所以我的心情变得相当好。

迪蒙西和葛利夏的规模差别不大,不过,葛利夏有一、两栋钢筋建筑,羊的数目则相对的比较少,也有驻地警局。

那东西的样子实在可怕,所以已经用防水布盖起来了。琳达一直坐在我旁边哭泣,但是,她应该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哭吧!波妮到底怎么了?那真的是波妮吗?她好像已经变成另一种生物了。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被挂在那么高的树枝上呢?还有——为什么会发生在出现极光的夜晚呢?

我很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琳达应该也和我一样想知道吧!可是我们无法知道,因为我虽然很想去掀开那块防水布,却鼓不起那样的勇气,所以无法再看那物体一眼,也就无法确认那到底是什么了。波妮·贝尼以前经常会突然打开在我背后的店门,然后进入酒馆里,漫不经心地问:“大家怎么这么安静呀?”她偶尔会帮琳达炒热酒馆里的气氛。

琳达和波妮,是如同知己的好友,她们虽不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但在这个村里交往至今,也有几十年的时间了,尤其是最近这几年,她们又因为工作上也在一起的关系,所以感情更加深厚。除了休假的日子外,波妮总是站在这间酒馆的柜台里,而大多数时间里,琳达就站在她的旁边。

刚开始的时候,琳达和波妮对我的意义是一样的,我也经常在酒馆里,隔着吧台和波妮对坐。这村里有许多老年人,大家都有点年纪了,基于同是天涯寂寞人的情境下,在酒馆互吐心中的苦闷,很能拉近彼此的距离。但是我和波妮却像林肯纪念馆里的林肯像与自由女神像一样,一直保持着相当的距离。

所以,我对波妮的意外并没有很大的感慨。我也是有岁数的人了,不会像少女那样多愁善感,而累积多年的人生经验,也让我成为与多愁善感无缘的男人。现在最适合我的东西,唯有酒瓶。

因为我一直确信自己大概活不过明年了,所以波妮如果真的死了,我只会有“她比我还早死”的感慨。比较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波妮死时的状况,波妮的那种死状,好像遭受魔女附体,或被施了魔法一样。

我一面喝酒,一面想起刚才看到的东西。那样的东西当然也让我感到相当大的震撼,所以我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了。喝醉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经常是一片空白的,所以尽管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丹弗斯刺耳的声音就在我耳边,我也完全没感觉。

“又是你吗?巴尼!”局长直接在我的头上吼。“你也是目击者吗?”

“啊?谁?”我说。我已经醉得几乎张不开眼睛了,所以站在那里的是警局的局长还是一头大象,对我来说都一样。

“是的。我和巴尼都是目击者。”琳达说。她的声音有气无力。“我们是近距离看到的。爬树时用的楼梯,和照亮用的手电筒,都是我去拿来的。”

“唉,真倒霉。”丹弗斯局长吼叫着说:“我本来想好好欣赏极光的,却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事件叫到这里来,然后一来,就遇到连话都讲不清楚的醉汉。”

“啊,局长,是你吗?”我终于醒了,便以讨好的口气说:“我还以为是从尼斯湖里爬上来的怪物。”

我的回答大概太令局长意外了,所以一时之间他只能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还敢说别人,看看你自己那个笨拙的肚子,上面的肥油都要垂到地板上了。”他生气地说。我摸摸自己的肚皮,确定自己的肚皮里只有肉。我很少吃东西,说我的肚皮上有脂肪,真是太奇怪了。

“以前有老女人说过,极光出现的那一年,就是世界末日来到的时候。今天,竟然让全英国第一醉汉,遇到这种怪事,看来世界真的要结束了!”局长不理会我的言论,他有模有样地从胸前口袋里掏出笔记本。

“今晚是十月二十九日,还不到三十日……”丹弗斯局长一面嘟嘟囔囔地说着,一面在自己的笔记簿上记录着,也不知在写些什么。他那粗笨的身体懒洋洋地坐在小凳子上,傲慢地命令我:“喂,醉汉,把你看到的事情都说出来。”

“你也都看到了吧?”他那种审问犯人的口气让人很讨厌,所以我也生气了。“那就是一切。”

“什么!”

“局长认为那是什么呢?是狗身人面兽吗?波妮被魔法附身了吗?伟大的局长能告诉善良的老百姓,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喂,如果你今晚不想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睡觉,就老实一点回答我的问题。我才是问话的人!”

丹弗斯局长抖动着他身上唯一值得骄傲的胡子,大声吼着。这男人一生气,上嘴唇和鼻子间的肌肉,就会出现剧烈的运动,因此长在这部位上的胡子,就像正在做体操的毛毛虫般地蠕动。他的胡子实在太有趣了,所以一看到他的胡子,就会忘记他那张肥滋滋,令人讨厌的脸。我是某一次烂醉如泥,倒在路上睡觉,而被拖进葛利夏警局时,偶然发现这一点的。至于今天晚上我要睡哪里,那是我的自由。总之,我和琳达——其实是只有琳达一个人,便将刚才看到的情形,对局长说了一次。

“唔,原本是在刺叶桂花树上的呀!”听完琳达的说明后,局长如此说。

“是的。”琳达。

“梯子拿来后,就有人把梯子靠在树干上,然后爬上去……”

局长话没说完,就沉默下来,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但是,我敢打赌,他只是在心里重复自己刚才说过的话,脑子里一点想法也没有。

“那么,这位女性的名字是波妮吗?”

“是的。波妮·贝尼。”琳达说。

“真的是波妮吗?”

“她的职业呢?”局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提出问题。

“她也在这里工作。”

“在这间酒馆里吗?原来如此。那么她多大了?”

“你是问她几岁了吗?她六十一岁。”

“有那么老了吗?”

“这个村子里都是老人,所以我们相对之下看起来比较年轻。”

“反正醉汉的眼睛是看不到皱纹的。”巴格利非常小声地说。“她的先生呢?”

琳达摇摇头。

“她没有结婚吗?”

“我想是的。”

“她住在哪里?”

“布朗威路的出租公寓。”丹弗斯局长立刻把琳达说的话抄下来。这个地方没几条马路,根本用不着这么紧张地写下来。

“她一个人住吗?”

“不,她和室友芭芭拉·贝卡住在一起。不过,她说这是暂时的。”

“那位芭芭拉·贝卡是怎样的人?”

“她在前面的夏洛兹餐厅工作。”

“芭芭拉·贝卡没有发生什么事吧?”

“我想是的。”

“你说的夏洛兹餐厅,是沿着前面的凯斯鲁路往前走的餐厅吗?”

“是的。”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吧?”

“哈!”我忍不住出声,那是从鼻孔里发出来的笑声,结果当然吃了局长的白眼。

“有个醉汉在旁边,做什么事都不顺利。巴尼!”他气得大叫:“你有什么不满吗?”

“倒也不是什么不满,只是,你问的问题和莎士比亚时代的警官一模一样。如果波妮有和人结怨,那么对方一定是魔女,才能把波妮变成狗,而且,就算警察来做调查,也查不什么来的。”我说完后立刻保持沉默,因为丹弗斯局长一直在瞪我。

“她没有和人结怨。”琳达的声音虽小,但很肯定。“她是个好人,大家都很喜欢她。”

“波妮被挂在很高的树枝上吗?”局长把问题拉回来。以他的立场来说,他也不得不如此做,因为这个案子实在太奇怪了,让人不知从何问起。只是这种口头上的询问,让人觉得好像是小孩在玩警察游戏。

“你把梯子拿来后,那位勇敢的男士便沿着靠在树干上的梯子往上爬,并且用手杖戳那东西,让它掉下来。这些事情进行中时,这个醉汉只在旁边发呆、观看。对吧?”

“是的。”说了好几次之后,局长才终于了解。

“那个梯子现在在哪里?”

“现在吗?现在靠在脚踏车停车场的墙壁上。”

“脚踏车停车场?”

“是的。那里的脚踏车,是为了投宿在迪蒙西小旅馆的旅客而放置的,有好几辆。只有迪蒙西旅馆有这项设备。”

“投宿的旅客可以骑这些脚踏车在村子里观光吗?”

“这样的村子有什么好观光的。”我说。

“是的。”琳达回答丹弗斯局长的问话。

“黄昏的时候,梯子在哪里?”

“一直都在同一个地方。”

“利用梯子爬到树上的人是谁?”

“就是站在那里的大德。大德·修梅克。”丹弗斯局长抬起肉包子般的肥胖下巴,懒洋洋地巡视后方。他那个样子,很像刚从泥水中上岸,正要甩掉身上泥水的河马。

“嗯,我的属下正在问他事情。总之,你们当时正在欣赏极光,所以抬头看着天空的方向,因此就看到那个怪异的东西。对吧?巴尼。”

“是呀,你没有看到极光吗?”

“看到了,那是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极光。如果没有这讨厌的事情,我就可以更舒服地欣赏这次的极光了。”

“现在你已经问完话,可以好好的出去欣赏了。”

“可惜极光已经结束,看不到了。”

“那么,轮到你回答我了。巴格利,那是什么?”我说。

“巴尼,不要用这种亲密的语气跟我说话,我们没那么熟。”局长生气了。

“我一点也没有把你当成熟朋友。我不喜欢胖子。”局长脸上的赘肉颤动,身体也抖动起来。

“目前还说不出个所以然。而且,就算我了解到什么,也不会对你这个醉鬼说。”我冷笑了一声。既然如此,那我说话的时候,也用不着客气了。“既然你和我们一样一无所知,那你摆什么臭架子。”说完这句话,我的头突然沉重起来,忍不住把头靠在吧台上。醉意来的时候,头就重得受不了。

“你讲话很傲慢唷!曼克法朗先生。”局长不客气地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然后说:“你好像很了不起嘛!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呢?”

我只轻轻哼了一声,不想说话。

“巴尼,自从你来到这里后,这地方就一件好事也没发生过。先是一个奇怪的流浪汉到了这里,每天占据着酒吧的吧台,喝着最便宜的酒,还吹嘘自己是作家。本来以为他是来酒吧追女人的,结果却因为喝太多而吐血昏倒,被救护车送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然而这个家伙实在不知好歹,到了医院也不安分,还招惹了医院的护士,终于被医院轰了出来,他只好回到这村子里。村里来了个这样的醉汉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村子出现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极光现象的同一天里,竟然发生了可怕的命案,搞得世界末日好像就要降临了。真是可恶!”

“丹弗斯局长,你讲的话太难听了,这不是绅士该有的态度。”我说。

“如果是从前,被认定是魔女的人,会被处以火刑,被判定是傻瓜或醉汉的人,则因为无药可医,只好任由他去。可是这里却有拘留所可以管制醉汉。对你而言,这里已经不好玩了,你一定想回去伦敦的拘留所吧?”

“局长大人,你说的话里错误很多啊。”我要开始反击了。

“哪里错了?”

“像你这样的警察,怎么捉得到犯人呢?先说你的第一个错,我不是作家,我是诗人。我是继奥登⑤之后最有才华的诗人。”

译注⑤:W.H.Auden,出生于英国的美国诗人、剧作家。

“恕我眼拙,我竟然看不出来。”局长说:“可是,那是谁给你的封号?”

我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继续说:“再说你的第二错。我确实因为喝酒而吐血了。”

“你还记得呀?真是佩服佩服。”局长冷笑地说。

“我是想忘记胃出血的疼痛,才会在那里喝白兰地的。而且,我并没有喝过量。”

“你的行为就像心脏被刺中即将要死的男人,背部又被捅了一刀。”

“是医生说的。他说:巴尼,你要喝酒的话,就喝葡萄酒。自从被医生那么说过后,我就只喝葡萄酿造的酒。”

我极力为自己辩护。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喝的是葡萄酒还是威士忌,其实都是同样的醉脸。既然医生说喝葡萄酒,我就开开心心的喝葡萄酒。不过,喝葡萄酒有点麻烦,那就是不知道极限在哪里,往往是站起来要走路时,才发现自己醉了。

“至于第三个错——”

“还有呀?”局长有点不安的样子。

“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我绝对没有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的护士。那是出了一点小麻烦。”

“哦?是怎么样的麻烦?”局长立刻摆出笑脸问。

“我不想说那件事。”我说。我没有告诉他的义务。

“别这样。你说吧!”局长用非常温和的语气说:“否则世上的人都会以为你是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护士的色狼。如果你想说出真相,我绝对是最理想的听众。”

“我要对谁说,我自己会决定。”我说。这是我的原则。别人对我的评价到底有多坏,我一点也不在乎。

“护士们老是抱怨我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可是我放下床的护栏,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有护栏的话,我就没有办法很快地上厕所。我不想吐血的时候,把床给弄得血迹斑斑。”我说。

“嗯,说得也是。巴尼。”局长以温柔的声音表示同意。

“要吐血的时候,我总是像从床上滚下来似地爬进厕所。那真的十分痛苦。有一天,一个护士拿来一个马桶,对我说:想吐血的时候,就吐在这里好了。她还说:大便的时候也大在这里。开什么玩笑呀!住进医院以后,我每天都只能喝牛奶,根本无法从屁股排泄出任何东西。”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怒意又回来了。肚子里有酒精成分的时候,人很容易生气。在伦敦时,我也是这样。在那些护士的眼中,醉汉是没有病的,她们认为喝醉的人,是一种自甘堕落的动物。

“巴尼,的确是你说的那样。”局长如此说。他的这句话让我心情好起来。

“有一次,我真的来不及进厕所吐血,便吐在地板上。吐完后,我全身无力,根本没办法爬回床上。然后护士来了,她乒乒乓乓的进入病房,一面把我从地上抓起来,嘴里一面不停咒骂我是病猪,还骂:每次都要为你这种笨蛋浪费时间,真是受不了。还一直吼着:臭死了!臭死了!你的眼睛是做什么用的,没有看到这里的马桶吗?叫你不要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你老是不听,从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笨的人。”

“那样呀!”局长要笑不笑的,看他那个样子,好像正极力忍耐,不让自己笑出来。我因为完全沉溺在当时的气氛中,又因为酒醉的关系,并没有注意到他微妙的表情。

“那么你有没有反驳?一定也回嘴了吧?”

“当然。”我几乎是用吼的。

“你说了什么?”

“你的裙子下面才脏呢!你是刚从伦敦妓院下班,才来医院上班的吧!”局长缩着背,一直忍着的笑声终于爆出来。我继续说:

“我的话把那个护士气死了。这就是整件事的关键。结果她用力抓住我的头发,又挥手打我的左脸颊。我疼痛得几乎失去意识。可是,即使是那样,她仍然不罢手,还拿起不锈钢的盆子,猛敲我的头。”

“啊!”一直在旁边听的琳达,终于惊讶得发出声音。“太过分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受那样的侮辱。她还一直喊着:把你说的话收回去!收回去!”

“这实在太……”琳达好像为了我而掉眼泪了。

“于是医院里闹哄哄的,医生们也都跑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同病房的病人们也抱怨连连。”

“他们说了什么抱怨的话?”

“吵死了。”

“嗯!”

“因为一直在挨打,我被打糊涂了,所以就说:对不起,吵到大家了。说完,我就昏倒了。”

“巴尼,你真可怜。幸好现在已经离开那个地狱了。”琳达说。

“那里真的是地狱,比伦敦的流浪汉拘留所还可怕。在那里都是一些头脑有问题的人,有因为妄想症而被带去那里的人,也有一直想死的家伙,和一整天都在生气,还有像疯子一样的人。有人因为赌马而输掉全部的财产,也有人被骗而想不开,更有公司倒闭的年轻老板。一整天都在生气的人,就是这个年轻老板。有一次我在厕所遇到他,他正好抱着马桶在吐,看到我进去后,他就大叫:看吧!不知是哪个家伙的大便,上完厕所不冲水就走了,那种家伙应该把他吊死,那种家伙做什么事都做不好,那种家伙没有女人爱,只会杀人。”

“于是我就对他说:我认识一个喜欢大便的人,你也快点变成他那样吧!”听到这里,丹弗斯局长突然站起来,踢翻椅子。“无聊!我是来处理命案的,不是来听这些疯话的。”局长的鼻头冒汗,很气愤地说。“你写的到底是什么诗?大便诗吗?”

于是我就说:“是你要问我的。”

“好吧!巴尼·曼克法朗先生,你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局长竖起一根手指头说:“在这个案子得到解决,找出凶手以前,你绝对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知道吗?绝对不可以!就算你再喝得吐血,或被村子里的女人们唾弃,拿着‘巴尼·曼克法朗立刻滚出迪蒙西村’的牌子在你面前游行,你也不可以离开。知道了吗?”大声吼完后,这个乡下警局的局长转动他那仿佛海象般的躯体,终于离开我们了。

3

第二天,十一月三十日的早上,我在警方的电话要求下,前去迪蒙西村的村公所。这个公所的一楼,是像教会的教堂一样的厅堂,平日是解决村民纠纷,或大家表决重要事情的集会场所。今天村子里的人都被叫到这里来了。因为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所以是全体到齐了,只有小孩和动物没有到场。

昨天晚上聚集在刺叶桂花树下的人,被安排坐在前面,大约有二十个人。在场的总人数,大概有一百人,这个会场里的木头椅子,全被坐满了,会场里气氛显得很严肃。琳达也出现在前排的位置上。

迪蒙西没有警察局,所以巴格利他们好像把这里当成警察的临时办公室。一看到我进去,站在最前面的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便傲慢地挥动右手,指着前面的位置,要我坐在他的眼前。我是那种即使上教堂做弥撒,也想偷喝威士忌的人,所以只会选择最后一排的位子。我原本想不理会他的手势,却发现大家转头看我。不得已,我只好往他指示的位子走去。如果我现在反抗他,或许在他的影响下,我会被众人认定是凶手。

“嗨,巴尼,起床了,你能在午饭以前就出门,真不容易呀。”巴格利站在原地,以带着痰音,令人很不舒服的声音说着。他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面生的男人;这个人好像是外国人。我的屁股一靠到椅子,就听到巴格利说:

“警方的个别问话已经结束了。目前我们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是波妮·贝尼,今年六十一岁。关于受害者,各位如果还知道什么事情,请举手发言,告诉我们。”

巴格利说完,便“砰”地一声坐下来,身体懒洋洋地向后靠,让庞大的背部倚着挂着自己外套的椅背。又说:“什么事都可以说,例如知道波妮和谁结过怨、曾经和邻村的谁吵过架等等都可以说。请大家踊跃发言。”

“慢着,巴格利。”我有点受不了地说。

“巴尼,叫我丹弗斯局长。”巴格利吼道。

“局长现在是在做调查吗?”听到我这么问,巴格利咂咂嘴,显得很不愉快。

“当然是我在做调查。总不会是你在做调查吧?巴尼。”

“有这么愚蠢的调查方式吗?‘那是波妮,大家有什么意见?’就这样吗?”

“没错。你有什么不满吗?”局长说。

“从没有听过这么随便的调查行为。好吧,那你说,我们会知道什么事?”

“有没有奇怪的人出入村子啦,或听说过波妮曾经被谁威胁过、或知道她曾经抱怨过她可能会有危险、或有人很怨恨她、或曾经听她诉说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还有,她有没有向人借过大钱呢?说什么都可以。”如果办的是小偷偷东西之类的案子,这种不负责的调查态度也就算了。但是,这可是人命关天的案子,而且命案里还充满许多奇怪的事情,他这样漫不经心的态度,可以吗?

“这和被偷走一只羊那种案子不一样喔。”我这句话一出口,巴格利立刻以凶狠的表情瞪着我,所以我改变了话题。

“前天晚上我和波妮说过话。那天晚上她的心情特别好,她说她妹妹的儿子进入很好的大学就读了。当时在酒馆里的人都对她表示祝福。琳达,我说的对不对?”我大声说,征求坐在某个位子上的琳达的附议。

“是的。”是琳达的声音。没有看到她的脸,但是听到她的声音了。接着厅堂里此起彼落地响起表示同意的嘈杂声。应该都是当天晚上也有去酒馆的人。

“她没有和人结怨吗?”

丹弗斯问琳达。我替她回答:“波妮是个好脾气的女人,个性开朗,每个人都喜欢她。”

“巴尼,我没有问你。”巴格利口气严厉地说。“酒精中毒的醉汉所说的话,可以当作证词吗?我会好好求证你说的话。戈登,你对刚才巴尼所说的话,有没有意见?”巴格利坐在椅子上,好像学校里的老师一样,指着眼前的一个人问。

“我也那么认为呀!”被指名回答的戈登说。我实在很不想说,这个戈登也是酒馆里的常客,他酒精中毒的程度与我差不多。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

这不是巴格利喜欢的答案,所以他换一个人问:“关于钱的方面呢?亚文,她有向人借钱,或借钱给谁吗?”

“没有。完全没有这些事情。”“亚文酒馆”的老板,亚文·瓦沙曼如此保证。

“唔。那么,最近有什么形迹可疑的人出入村子吗?有没有人看到?”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的答案都是摇头。这个村子很小,若有什么可疑的外人来到这里,一定会立刻引起大家的注意。我完全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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