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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3

作者:日-岛田庄司 当前章节:14768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15:46

“放在后院的消防车上好像发现尸体了。”我问。他缓缓地点了头。

“我是巴尼·曼克法朗。你呢?”我说着,把手伸出去。

“罗伯特·葛雷普利。”我们握了手。

“我们以前在哪里见过面吧?”我问。

“嗯,在亚文酒馆见过。”罗伯特说。从外表的样子看来,他的年纪好像比我略小。

“啊,我想起来了。我们这个小村子,最近发生不得了的命案了!”

他的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左右摆动着头,说:“确实是不得了命案,而且很恐怖。我们消防队后院的消防车上,竟被人丢了一具尸体!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就像在消防队放火一样。”我说着就笑了。但是,罗伯特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我只好赶紧收回脸上的笑容。

“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局长正在里面进行调查,不过,我敢打赌,他现在一定像坐在电脑前的大猩猩,根本一筹莫展。”

罗伯特点了一下头,说:“我们这里也有那样的人,真是莫名其妙。”

看来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和他讲笑话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那个后院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吗?”我又改变话题。

“是吧。不过谁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会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他点着头说。

“这事是第一次发生的吧?”

“当然。我已经在这里工作将近三十年,见过无数的火灾,却第一次看到那样的尸体。那是一具不完整的尸体。”

“你看过那具尸体了吗?”

罗伯特点头。说:“我是因为法兰克的大声惊叫,而跑上停在后院的消防车的。结果就看到那个令人恶心的画面。”他的脸色十分沉重。

“那具尸体是女性吗?”

“是的。尸体身上穿着裙子,而且留着长发。”

“什么,那具尸体有头部吗?”

听到我的问话,罗伯特惊讶地看着我,说:“是呀!尸体身上能没有头部吗?”

“不,不是这个意思。”

“那具尸体好像正在作梦,眼睛翻白,像这样……眼睛张得开开的。那是一个成年女性的尸体,可是身体却像小孩一样小。大概只有这么大。”罗伯特张开双手,表示一下尸体的长度。如他嘴巴所形容的,那确实是小孩子身高的长度。

“只有那么大吗?”

“是的。还有,尸体的形状很古怪,也很恐怖。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具尸体没有手和脚,像个人球一样。原本应该附着在躯体上的四肢,双脚从大腿根部就不见了,双手也是从肩膀就不见了,所以尸体的长度才会像小孩子。总之,那样子真的很恐怖。你没见过那样的尸体吧?”

“没有。”我摇摇头,然后接着问:“你是近距离看到那具尸体的吗?”

“我是上车去看的,车内的空间很小,所以距离确实相当近。”罗伯特又用手来表示距离。

“还有……我觉得有股气味。那是令人很不舒服,难以忍受的血和肉的臭味。”

“后院的那辆消防车已经没在使用了吗?”

“已经很久没用了。不过有些小孩会跑来这里,把那辆消防车当作船玩。”

“孩子们看见那具尸体了吗?”

“没有。幸好发现的人是法兰克,否则一定会吓坏孩子。开始的时候,法兰克也只是看到裙子一角。如果他没有看到那片裙角的话,或许到现在都还没人发现那具尸体。谁想得到废弃的消防车上,竟然会有那样的东西呢?”

“尸体周围有血迹吗?”

罗伯特稍微思考之后,才摇头,对我说:“没有。”

“尸体有其他特征吗?现场有凶器之类的物品吗?有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东西?”

罗伯特又是摇头。说:“什么也没有,废弃的消防车上只有尸体。”

“被害者是谁?有人认识她吗?”

“没有。虽然觉得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但是并不认识她。我想她应该也是村里的人吧。”

“尸体为什么会被放在消防队呢?你想得到任何原因吗?”

罗伯特想了一下之后,又是摇头。“我想不出任何原因。而且这个消防队也没人认识她。”

“会不会是以队上的某个人为目标,而进行的恐吓行为?”

罗伯特闻言轻笑一声,说:“我觉得没有这种可能性。我刚才说过了,这个消防队里没人认识她呀!”

“队上的人员里,有没有人曾经和别人结仇?”

“这里是小小的乡下消防单位,不会有那种事的。”

“你知道波妮的事吗?”我改变话题。

“嗯。”

“消防车上的尸体不是波妮吧?”

“不是。”

我一问完,就发现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先被发现的波妮,是只有头部没有身体的尸体,所以这个有头部的尸体当然不会是波妮。“你知道菲伊·艾马森这个女人吗?”

“菲伊·艾马森?”

“她的年纪大约六十岁,虽然有结婚生子,但她的孩子好像住在利物浦,而她则独自住在位于凯斯鲁路的房子里。目前她好像是独居。”

听完我说的这些话后,罗伯特仰头望天,一副愣住的样子。他不开口说话,只是一味沉默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自语地开口说:“她的丈夫是律师,他们已经离婚……”

“嗯,恐怕是的。”我不知道她丈夫的职业,但知道她是个离婚的女人。

“啊!天呀!没错,就是她。是菲伊没错。我想起来了,以前我还去过她在弗洛登路的家,和她见过面。是我太太带我去的。竟然是菲伊!我怎么一直没有注意到呢?是她没错,只是样子改变太多,所以我才一直没有发现。”

他好像受到了重大刺激,说完上述的话之后,又沉默了。看到他这个样子,我犹豫起来,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再贸然发问。就在我也烦恼着该怎么办的时候,背后传来脚步声。巴格利出来了。

“嗨,巴格利!”我回头叫局长的名字。原本背对着我,正在和属下汤姆说话的巴格利,缓慢而又厌烦地转向我,说:

“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听到你的声音,就让我不舒服。你为什么还在这里?请你快回亚文酒馆,坐在你的老位子上喝酒好吗?”

“你知道遇害者的名字了吗?”

“什么遇害者?”

“消防车上没有手脚的女性。”

“哼,对这种事你的消息特别灵通是吗?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只是想拿这些事情,拿来当作酒馆里的下酒菜,和一群醉鬼胡说八道吧?”

“你还不知道吧?”

“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要我告诉你吗?”

“你能告诉我什么?”

“死者是菲伊·艾马森。是个离婚女子,前夫是律师。现在住在弗洛登路。”

“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就跟我来。这位是罗伯特·葛雷普利,想起消防车上的尸体是菲伊·艾马森的人就是他。罗伯特,这位是巴格利·丹弗斯局长,是葛利夏警局里最可怕的人物,他有两个属下。这位局长人不坏,但是如果你爱喝酒,那你就得小心他了,你只是喝了一小瓶酒,就有可能被他逮捕,所有爱喝酒的人,都是他的敌人。这种警察愈来愈多的话,有一天苏格兰会变成颁布禁酒令的地方,然后偷偷摸摸酿假酒的人,反而会大发利市。”

“巴尼,你能安静一点吗?葛雷普利先生,他说的对吗?”巴格利走过来问罗伯特。

“是的,没错。我也是刚刚才想到的,因为她的样子改变太多了。”

“你不会是被这个骗子诱导,才这么说的吧?”

“当然不是。”

“好吧,等一下再说吧。汤姆,你立刻联络尹凡梅斯警局,请他们立刻派人来支援。人愈多愈好,并且要部署警戒范围,也要出动警车四处巡逻。”

我看汤姆拿出手机一面拨打,一面说:“巴格利,真是好主意。火车行驶的轨道,是不是也该去巡逻呢?”

“我们的人手实在不足。这次的事件,可以说是迪蒙西有史以来最重大的案子,也是开膛手杰克以来最大的案子。”

“我赞成你现在说的话。总之,一定要在遇害者再度出现之前,逮捕到凶手吧?”

“要严密控管村子的四周,湖的那边也一样,千万不能让凶手逃逸。还有,要联络葛利夏医院那边,请他们派运尸车来。”

“喂、喂,你们连运尸车也没有吗?太寒酸了吧?”

“巴尼,你想被逮捕吗?这回你犯的是妨碍公务罪。”巴格利吼道。

“告诉警察遇害人的姓名,算妨碍公务吗?”

我说着,走到刚才那个栅门边。巴格利对我无可奈何,只好开始问罗伯特问题。汤姆正对着手机讲话。我走到栅栏边时,御手洗教授正好走出来。

“嗨,教授,检查结束了吗?”我问。

“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可检查的了。”他说。

“这个尸体有头吧?”他点点头。

“那么,那不是波妮的尸体。”

“嗯,不是波妮。”

“死去的女人的名字叫菲伊·艾马森。”我说。

“菲伊……”

“是的,菲伊·艾马森。请问,你从这个尸体上了解到什么事情了吗?”

“这个菲伊·艾马森是个怎样的女人?”教授不回答我,反而对我提出问题。

“她和当律师的丈夫离婚,现在好像独居在弗洛登路的房子里。她有孩子,不过孩子在利物浦工作。不知道她的孩子现年几岁,她本人则大约六十岁。”

“唔。”

“和你调查出来的结果一致吗?”教授点了头。

“你知道了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我不能随便说话。要得到局长同意,我才能说。”

“别这么说嘛。有很多地方我都帮得上忙呀!”

于是教授便以估价般的眼光,注视了我一会儿,其间还数度无言地轻轻点了头。像他这种权威型的人物,这种时候通常都会有这样的态度。“刚才我已经把受害者的姓名告诉你了。这个村子是封闭型的聚落,所以你若想查清楚这次的事件,一定少不了村人的协助。”我说。

“你想知道什么?”教授简短地回应我的要求。他的态度好像是我问什么,他才回答什么,而不做额外的说明。

“听说这具尸体没有手和脚?”

“你已经听说了吗?确实如你所言。”

“死者的手脚也是被撕扯掉的吗?”

教授点头说:“从关节处骨头裸露凸出,和肌肉剥离的情况看来,伤口应该不是刀刃等利器造成的。”

我点点头,暂时思索一下这个事件。我的脑中并未出现“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的想法,只有“多么可怕的事件呀”这个念头。

“刚才我听发现尸体的人说了,尸体的四周好像没有留下任何物品。是吗?”

教授稍微沉默之后,摇头说:“确实什么也没有。”

“没有血迹,没有凶器,也没有指纹……”

“有没有指纹还不清楚。”

“死因呢?”

“无可奉告。”

“推定的死亡时间呢?”

“目前还无法推算出来。”

“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面?”

“不知道。”

“那辆消防车和那边的消防车一样吗?”我手指着那两辆现役的消防车说。教授慢慢地点了头。“消防车相当高,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到那么高的地方呢?”

“我不能凭个人的想像或一时的想法,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不能再多说了。”

“凶手会不会是和消防队里的人结怨,所以用这个方法来吓唬人?”

“我说过了,我不会回答这类问题。”教授说。可是我不理会他的说词,仍旧双手抱胸,自顾自地陈述看法。

“教授,你不认为这个偏僻的村子里竟然有消防队是很奇怪的事吗?老实说,队上成员的工作,就是每天来这里做早晚操。”

“是吗?”

“我从来没听过他们出去救火的事迹。啊,对了。我住在这个村子的期间,连一次火灾也没有发生过。这个村子的房子大都是石头做的,怎么烧得起来呢?况且这里还几乎天天下雨,人们住的屋子里的暖炉和地板,也是石头打造的。这里的人已经忘记灭火的方法了。”

“听你的说法,这个消防队似乎是为了丢弃尸体而存在的。”教授说。

“就是这样。”

“但是,消防队还是必要的单位吧!万一发生火灾了,总不能等下雨来灭火吧?”教授说这些话的时候,汤姆的手机响了。汤姆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把手机贴在耳朵上。讲了几句话,他用比刚才的巴格利更大的声音喊道:“发现尸体了?在精肉工厂?”

站在那里的巴格利听到汤姆的喊叫声后,哑然地呆立住,久久不动也不说话。

7

我走到巴格利的警车前面,巴格利大声吆喝我快点上车。他已经改变心意,不再叫我“滚”了,所以我就乖乖地上了车。巴格利现在率领的工作成员只有三位,两位警官和一位教授。这块土地上至今没有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命案,所以巴格利的人手虽少,也无所谓;而且,就算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也可以从尹凡梅斯那边调人来帮忙。这辆警车是五人座的,所以多我一个人坐,也不要紧。

车子开了十分钟左右,我们到达迪蒙西的精肉工厂。这里有个相当大的石绵瓦工厂,我们一走进工厂,就看到三位穿着黑色橡胶围裙的男子,他们一脸茫然地站在空地上,正在等待我们的到达。他们三个人的脸上,尽是不知所措的神情。

天色愈来愈阴暗,空气里有微微的风。汤姆一停车,四个车门同时打开,车内的人都下车了。天空开始飘下细雪。这样的雪是不会造成积雪的。

“尸体在哪里?”巴格利立刻开口大声询问。

“在这边。”有个男人开口,并且走在我们前面,快步引导我们向前走,那种想尽早摆脱异常事件,把事件交给专家的心情表露无遗。我们连忙跟上他的脚步,快快地向前行。因为他穿着黑色的橡胶长靴,所以脚步声和我们有点不一样。

男人首先钻进一个金属门与墙壁间的缝洞,然后好像使用了全身的力气般,用力去推那扇像货物列车门的金属门。金属门被推开之后,出现了比原先的缝洞大约宽四倍的出入口。

接着,他引导我们走进像是宽阔走廊的地方。左手边的玻璃窗上虽然有白色的污痕,但是仍然可以隐约看到玻璃窗内的情形。无数大块大块的猪肉或牛肉被钩子勾住,从天花板往下垂,一排一排地整齐排列着。那些肉块的皮都已被剥下,白色的脂肪与红色的肉完全裸露出来。这些全是被纵向切割的半只动物的肉块,都没有头部的肉块。

这种画面很快就让我们产生不愉快的感觉。如果是平时,看再多这样的画面或许也不觉得怎么样,但是,一想到等会要看到人类的尸体,这些动物的肉块马上让我们产生不愉快的联想。如果把这些往下垂吊的肉块,想成肥满的女性尸体时,这个工厂无异是一个进行冷酷杀戮行为的现场。

男人带我们走到垂悬着透明塑胶板的入口处,他掀起塑胶,叫我们进去里面,我们便依次进入。

当我们都走进去,站好之后,他站在我们的前面,说:就是这边。然后他领着我们,走过潮湿、散乱着肉片与白骨的地板,往更里面走去。这里有几辆手推车。红黑色的地板让我们觉得自己好像走在前往地狱最底层的路上。

“这里。”他说着,并且停下脚步。在他前面的,是一间有着不锈钢门,和奇怪墙壁的房间。等我们都到齐,他才把手伸向门把,打开门。

于是,白色的冷空气流窜到我们的脚旁,我们窥视着黑暗、洞穴般的空间。男人把手伸到房间的内侧,操作某个地方,然后电灯泡发出黄色的光芒,让人清楚地知道房间里有些什么东西。那是一堆由白色的肉块堆积而成的大山。

“那个。”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铁丝网灯罩的正下方,有一块显著的肉块。在成堆的白色肉块中,它的形状异于其他肉块,体积相对地比较小,也没有被纵切开来。另外,这个肉块带点红黑色的切面上,还有一小撮黑色的毛。因为冰冻变硬的缘故,这个肉块的整体像被撒了白色的粉末,很难看清各部位的颜色。

“那个吗?”巴格利问,工人便点头,说了一句:“那是人类。”

“没穿衣服吗……”巴格利说。

“好像是的。”接着御手洗教授又问工人:“是什么时候被放在这里的?”

“不知道……我们是刚刚才发现的。那个东西原本被埋在猪肉的下面,刚才因为要出货,才被发现的。”

“这些肉都是猪肉吗?”

“是的。”

“这是大量屠杀猪只的行为。”我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教授看了我一眼,说:“如果在回教国家,这是犯了会被枪毙的重罪吗?”

“要带走这具尸体吗?”巴格利问教授。

“不,暂时不要动它。可以把这里的门关起来了。”教授命令着:“请医院派车来载走。先去载消防队的尸体,再绕道来载这里的尸体;这样就能一次把目前为止发现的尸体都载到医院。”

汤姆接到御手洗教授的指示后,立刻又拿起手机,手指按着键盘。可是,这里的收讯情况好像不太好。“这里不能收讯。”汤姆一边喃喃说着,一边往外走去。

巴格利此时一脸憔悴的样子,让人觉得他很可怜。他一言不发地呆呆站着,过了好一阵子才叹了一口气。我以为他要发表高论了,但他仍然什么也没说地呆立着,好像也和那些猪肉一样被冰冻得僵硬了,连一个问题也提不出来。

“这里有锁吗?”御手洗教授代替巴格利发问。

“有呀,不过已经有好一阵子都不上锁了。”工人说。

“哦?”教授似乎对工人的答案很不以为然。

“因为这里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我们这个工厂也从来没有遭过小偷,这是市区的工厂想像不到的事情。别说偷肉,这里的工人连一毛钱也没被偷过。这个村子好像根本不存在犯罪这种事,而且这里也没有整天游手好闲,不好好做事的年轻人……这里的居住环境可以说是很好的。”

“那样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吧?”教授说,工人无力地点了头。

“发生了这样的事,大家都吓了一跳吧?”

“不只吓一跳,而是震惊。”工人说。

“这里虽然有锁,但是未曾使用,所以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吗?”

“是吧!只要想进来,谁都进得来吧!不过,以前我们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一定是有人偷偷进来这里了。”

“嗯。”

“那会是谁?”工人指着冷冻库的门问,又接着说:“这具尸体没有手,也没有脚和头,从伤口切面不平整的情形看来,失去的那些部位像是被人用力撕裂开的。还有,因为有乳房,所以那应该是一具女性尸体,不过,并不是年轻女性。”

“你的观察很正确,说得一点都没错。”教授像在夸奖学生一样地说着。

“波妮·贝尼……”

我不自觉地喃喃说,教授却点头说:“有此可能。接下来就要进行调查,才会有新的发现了。幸好这具尸体有胃袋,而且又被冷冻起来;如果每次都能这样,那就太感激不尽了。和消防车上的尸体一起送到医院后,就可以推算出死亡的时刻了。”

“到底是谁把尸体搬到这里来的呢?”我问这句话时,巴格利好像已经从惊吓中醒来了一般,对我大声吼叫:

“喂,还问是谁?就是巴尼你吧?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你的脑筋好像还没有搞清楚呀!我是来帮忙的。”

“谁会要酒精中毒的醉汉帮忙?这种事警察自会处理。”

“三人小组的警察大队吗?”

“不要你多管闲事。我们的援军立刻就到了。”刚才还一副失神的模样,现在却歇斯底里地骂人。这是情绪不稳定的男人应有的症状吧!

“光是消防车上没有手脚的尸体,就够令人头痛的了,现在又跑出猪肉堆里的无头尸体。我没听过比这更奇怪的事了!凶手到底是哪来的家伙?为什么要做这种可怕的事?我从刚才开始就头痛欲裂了,现在脑袋里更是轰轰轰地响个不停,又倒霉地遇到一个醉鬼在这里胡闹。”

“那你去那里搜查呀,我会乖乖待在这里,一点也不会妨碍你。反正我想看的东西,我都已经看过了。请你叫什么名字?”我转头问那个工人。

“沙米尔·泰拉。”

“喂,巴尼,谁给你问话的权力了?”

“巴格利,请你做一下记录好吗?好了,沙米尔,这具尸体是有人趁夜偷搬进来的吧?”

“应该是吧!白天时我们工人都在,外人混进来的话,很容易被发现的。”

“是昨晚搬进来的吗?前天晚上搬进来的可能性呢?”

“前天吗……”他双手抱胸,思考了一下,然后说:“也有可能吧。因为昨天这里没有出货,所以如果是前天晚上搬进来的,也不会被发现。”

“那么就是前天晚上了。”

“巴尼,你凭什么擅自决定?你快给我出去!你没有搜查权。”巴格利又大吼大叫了。

“外面很冷,不是吗?而且还在下雪。”

“那你就安分地回去你住的地方,不要在这里妨碍我们的调查工作!”

“我没有妨碍任何人,我只是在帮忙。任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迪蒙西会到处是尸体的。”

巴格利咬牙切齿,鼻子跟眉毛都皱在一起。他恨恨的说:“我希望下一个尸体就是你!”

这是警方人员不该说的话。我正想回他几句时,教授开口了:“这里的地板经常是湿的吗?”

“是的。”沙米尔回答。

“晚上也一样吗?”

“因为必须不断的冲洗,才不会有血腥味。”

“唔。这个村子处处都不上锁,好像中世纪一样,说不定下次就会在某人家里的寝室发现尸体了。凶手可能在任何地方弃尸。这里和伦敦的差别太大了。”

“教授,这就是本地的优点。只要事件没被揭发,搞得人心惶惶,这里依旧是平静的小村庄。”我说。

“可是,发生过可怕凶杀事件的地方,就是麻烦的地方。更何况凶手就像隐形人一样来去自知,做什么坏事都没人妨碍得了他。”教授双手抱胸地说。

“你说得没错,教授。尤其是这里只有三个员警,要逮到凶手还真不容易。相形之下,以伦敦为连续杀人地点的凶手,就是大笨蛋了。”

“照你的说法,全英国的犯罪者,都应该来迪蒙西犯案了。凶手又老是抢在我们的前面,我们只能团团转地追逐看不见的凶手。”教授一面在潮湿的铺石地板上走来走去,一面说:“一定得设下一些障碍,牵制凶手的行动才行。”

“我马上去设警戒线。”巴格利说,然后转向工人,开始他那散文般的问话。

“沙米尔,这工厂里的工人中,有没有人看到可能是凶手的可疑人物?”

工人摇摇头说:“刚才我一直在和同事讨论这件事,大家都说什么也没看到。”

巴格利连续提出老掉牙的问题,这对案子的进展一点助益也没有,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我站在他身旁观察了半天,没听到任何一句能让我产生一丁点佩服的问话。这次的事件不同于一般,凶手也不是一般人物,实在不是巴格利这种人应付得了的。

“你知道波妮·贝尼这个女人吗?”巴格利继续问。

“听过这名字。和昨晚迪蒙西小旅馆旁的事件有关。”

“你们工人中,有人认识她吗?”

“没有。”他立即肯定地回答。

“那么,菲伊·艾马森呢?”

“菲伊·艾马森?这是谁?”

“菲伊是……”巴格利开始述说。

“巴格利,问这些没有用啦。”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忍不住插嘴阻止他。这一来,巴格利终于大发雷霆。

“你很吵耶!你这个门外汉!刚才就叫你出去了,你没听到吗?如果觉得外面很冷,我的车子可以借你避寒!等这里的事情结束,我会把你带到酒瓶前的。”巴格利气得头顶冒烟,他的右手食指直直指着外面的方向。面对这个让他完全摸不着头绪的案件,他已经失去冷静的态度,变得没有理性和只会叫嚣。这样的他,比酒精中毒的醉汉还没用。我很想反驳他几句,但是万一他受不了刺激,不小心气死了,这对我也很不利。不管怎么说,这里还有两位警察在场,我还是少说两句为妙。在他把我送到亚文酒馆前,我最好少说两句,才是上策。

8

我在亚文酒馆的吧台边一面喝酒,一面和琳达聊天时,突然觉得有个男人站在我旁边。一看,原来是那位瑞典来的教授。

“嗨,教授。”我说。

“晚安。我可以坐在这边吗?”教授问。

“当然可以。对了,教授住在迪蒙西小旅馆是吧?命案的调查有进展吗?”

听到我发问,教授一面坐下,一面说:“尹凡梅斯那边已经来了一大队帮手。目前已搜查过两位死者的住处,村子的四周也详细巡逻过,并在周围各条街道设下警戒线,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细部调查。这家酒吧的前面,也在看守的范围内。”

“这里?这种地方有什么好看守的?”我问。

“我想就是要看守你吧!”教授说。

“嘿,教授,你不是说真的吧?”

“为了不让你喝超过一瓶以上的酒,有一队人马被派来这里看守你。”

“是巴格利那家伙的主意吧?”我笑着说。

“是的。给我淡啤酒……不,还是给我一品脱有苦味的黑啤酒吧!外面很冷。这样的夜晚喝点啤酒也不错。”教授靠着吧台,对琳达说。

“外面的雪呢?”我问。

“雪已经停了。外面并没有积雪。”

“哈,太好了。我没穿靴子。靴子这种东西太贵了,我宁可拿买靴子的钱多买几瓶酒。”

“而且靴子也没办法让人喝醉。”教授说。

“完全正确。所以我不希望积雪。”

“我早就说过,叫你去邮局上班了!”琳达拿着啤酒杯,在远处一边倒酒,一边大声说着。因为酒吧里相当嘈杂,所以每个人说话声音都很大。我用力挥挥手,对琳达的说词嗤之以鼻。我才不想去邮局上班,要我在雪中送信,早晚会把我冻死。

“总有积雪的时候呀。”琳达又说。她是在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吧?我不理她,转头再和教授说:

“教授,为什么要看守我呢?就算我死在路边,也和巴格利无关,他应该不痛不痒吧?对了,难道他也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怕我因为付出不出酒钱而犯罪吗?”

“想要钱喝酒而抢邮局吗?”教授满不在乎地说。

“好耶!这是个好点子。那我就暂时去那里工作一阵子,了解邮局的作业时间,要动手的时候就容易多了。”我冷静地说。这样可以让人知道我还没有醉,我脑筋还很清楚,也可以思考。

“狗急跳墙。人在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就算是很有理性的人,也可能做出出人意表的事。不过,依我看,丹弗斯局长大概是不希望你得到食道癌,所以才会派人看管你喝酒!”教授说。

“曾经对我说,希望凶手下一个杀害目标是我的人,会为了不想让我得到食道癌,而派人看守我?”

“是的,他把你当作好朋友。”

我口中的酒差点因为教授的这句话而喷出来,那就太可惜这口酒了。我脾气好,不会瞧不起任何人,或许迪蒙西村子里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也有选择朋友的权利吧?我可不想和那个胖局长成为好朋友。我正想这么说时,教授的啤酒来了。

“来,乾杯。”教授举起大啤酒杯,对着我说。

“为了我的食道癌而乾杯吗?”

“为了你们的友情。”

我们的杯子碰在一起了。

“为什么说我会得食道癌?”喝了一口酒后,我提出问题。但是我在听对方回答前,又说:

“不过,我大概来不及得到食道癌吧?因为我觉得我会在癌症发作前,就去那个世界了。”

“是吗?那么局长一定会很寂寞,因为少了一个可以吵架的对象了。”

“我不会让癌细胞追上我的,所以我现在要尽情的喝酒。不过,教授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推理呀!”教授说。

“啊!对噢!教授是欧洲第一名侦探。那么,你是怎么推理的?”

“你的脸是红色的。”他盯着我的脸看,然后说。

“啊,我并不是随时如此,不过,我一喝酒就会脸红。然后呢?”

“喝酒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自主的情况下喝酒,另一种是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一般人喝酒的情况都属前者,但其中有些人渐渐变得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也就是后者。变成后者的人,大部分的人脸是红色的。”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想起从前的事。我开始喝酒时,还是个学生,那是几乎已被我遗忘的时代。

“哈,或许是吧。我年轻时确实喜欢喝闷酒。”我点着头说。

“酒精被胃或肠壁吸收后,会集中在肝脏,然后转变成乙醛。乙醛是有害的物质,是一种致癌物,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它会伤害细胞,在身体的各个部位引发癌细胞的活动。不太会喝酒的人,喝了酒之后会有不舒服、呕吐等醉酒的感觉,就是从肝脏散发到身体各处的乙醛,所引起的作用。”

“哦。”

“不过,肝脏里有某种酵素,可以将有害的乙醛转换成对人体无害的物质。”

“哗,太好了。”

“一个人的酒量如何,就看体内这种酵素力量的强弱。这种酵素的力量强的人,酒量就大;反之,酒量就小。一般爱喝闷酒的人,他的酵素通常是中等强度。”

“例如我吗?”

“有这个可能吧?”被他这么说,我点头了。

“比例上,这种人的脸会呈现红色。还有,刚才说的乙醛如果没有被妥善分解的话,就会积存在肺部,然后借着呼吸,从气管跑出去。这种时候,周围的淑女就会皱起眉头,和散发出酒臭味的醉汉保持距离。”

“这个你就不必替我担心了,因为我周围的淑女和我是同类。琳达,我说得没错吧?”我说着,就呵呵呵地笑了。

“那个气息也会进入食道。如果唾液中饱含乙醛,就会不断地从食道流入胃里。这是喜欢喝闷酒,酒精中毒的人常有的现象。这样你明白了吗?巴尼,你每天这样喝酒,不仅你的呼气中有乙醛,你嘴巴里的唾液也饱含乙醛。这种致癌物质会持续不断地伤害你喉咙或食道的黏膜,总有一天会引起你体内癌细胞的活动。”

“教授,不要说了。”我心惊胆战地说。教授的这席话实在太刺耳了,我可是希望死前的那一天,还能够畅快痛饮的人。喝酒是我的权利。万一得了癌症,那就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死了。万一藏在枕头下的酒瓶被发现了,我的头一定会被人用金属脸盆锵锵锵地敲破吧!想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凶悍的护士,我就毛骨悚然。

“不过,真的会那样吗?”

“现在还是假设的状况。不过,可能性很高,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证明。”教授很直接地说。

“巴尼,这是医生说的,一定没错。”在一旁认真听着的琳达说。

“教授,你的话很有意思,下次请开堂课,专门讲解这次的命案吧!好吗?”我很赞成琳达的要求。与其听他解说可怕的乙醛,我更想听他谈论命案的事。

“我现在还分析不出这命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若像电视新闻那种程度的报导,我大概还办得到。”

“教授,那么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菲伊吧!我们可以认定消防车上的女尸就是菲伊·艾马森吗?”我问。

“综合附近邻居的说法,以及柯妮·达文生的保证,那具尸体应该就是艾马森女士没错。”教授点头、很肯定地说。我和琳达面面相觑。

“果然就是她!那么,她是怎么死的呢?”

“被勒死的吧!”

“勒死的?”

“她的皮肤上留有明显的勒痕,而且身体上没有别的伤痕。”

“那么再来谈冷冻库里的无头裸尸吧。那是波妮的尸体吗?没错吗?”

“没错,那是波妮的尸体。那具尸体的骨骼组织、血型、DNA和细胞组织,都和之前所发现波妮的头部一致。所以不用怀疑,那确实是波妮。”

“她又是怎么死的?”

“也是被勒死的吧。这具尸体比较难判断的原因是身首异处,无法清楚分辨脖子被勒的痕迹。不过,从其他状况看来,她应该也是被勒毙的。”

“其他状况?”

“例如尸体颈根的销骨附近,有抓伤的痕迹,这是被勒毙之人的尸体特征。虽然也有例外,但因为菲伊的皮肤上也有相同的状况,所以才会判断波妮应该也是被勒毙的。因为被勒住的时候,死者通常会痛苦地去抓自己脖子一带的皮肤的关系。还有,在飞机里发现的手臂指甲里,有艾马森女士颈部皮肤的皮屑;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出,飞机里的手臂是菲伊的手臂。”

“原来如此。”

“身体本该是完整的。”在吧台里的琳达感叹地吁了一声,她双手抱胸地说:“我知道了。头部和身体被撕扯开的是波妮;现在虽然已经找到了头和身体,但是手和脚还没有被发现。”

教授听着琳达的发言,无言地点了头后,才说:“是的。”

“而菲伊的头部还连在身体上,所以头和身体同时被找到,并且也可以判定葛利夏机场外跑道上飞机里的手臂,是她的手臂,所以她只有脚还没被发现。”我说。

“较晚被杀的人,被发现的部位比较多。”

“巴尼,菲伊确实是较晚被杀的吗?”琳达说。

“对了,教授。已经检察过她们肚子里的食物了吧?她们的死亡时刻是什么时候呢?”我问。

教授说:“我不想说出准确的时间数字。说大概的时间就可以了吧?”

“好呀,反正我们是外行人。”我说。

“和你们这样程度的人谈论,是很愉快的事。关于死亡的时间,目前可以拿来推理的资料,已经相当充分。根据推测,波妮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十一月二十九日的黎明前,也就是说是二十八日的深夜。”

“果然嘛!”我说。“巴格利那家伙错了。”

琳达双手抱胸,问:“教授刚才的意思,是说波妮遇害将近二十小时之后,她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吊在那棵树上?”

“是和狗组合而成的尸体。”我补充说。

“是的。至于那只狗的死亡时间,大概还要再提早一天。”

“狗比波妮早一天死亡吗?”琳达问。

“是的。”

“这么说来,狗的尸体被隐藏了两天,波妮的尸体也被藏了一天。这样的话,凶手必须拥有可以掩藏这些尸体的场所。”

“是的。”我说。“要缝合撕裂的尸体,也需要场地。”

“两位的感觉都很敏锐。”教授也说。“你们的推论非常合理。凶手应该是拥有此种场所的人。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外来的流浪汉,就没有涉案的可能了。”

“意思是:凶手是住在这个村子里,并且拥有自己房子的人?”

“凶手不一定是那房屋的所有人。”琳达说。

“凶手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只要这村子里有他可以使用的空间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可能利用一般的空屋?”

“是呀!”

“这个村子里有无人居住的空屋吗?”教授问。

“我没听说过。琳达,有吗?”我说。但是琳达摇头了,并且说:“唔……我想是没有吧!我也没听说过。”

“丹弗斯局长也说没有。那么这条线索就很难发展下去了。”

“那么,要搜索全村,把每间房子从头到尾搜查一次吗?连厕所、浴室、贮藏室、天花板里、屋顶阁楼等地方都不放过,看看哪里有血迹,或被撕扯下来的手或脚?”我说。

“尤其是厕所和浴室。要逐一地检查,看看有没有鲁米诺尔反应⑥。”教授也说。

译注⑥:鲁米诺尔,鉴定血迹用的化学物质。

“是的。”

“若不涉及隐私权,可以那么做是最好了,可惜法律上恐怕不允许。不过,凶手隐藏尸体,进行解剖或组合尸体的地方,未必是民家,也有可能是前方森林里比较偏僻的小山丘上的洞穴里……”教授边想边说。

“是呀!”

“丹弗斯局长已经展开搜山的行动了。今天下午他已经请尹凡梅斯警察局的支援人员,在附近的森林里展开大规模的搜查行动。这行动恐怕会持续到明天吧!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场所,例如可以隐居的房子或洞穴;森林里也没有焚烧煮食或取暖的痕迹,也没有人看到可疑人物进入森林,当然更没有发现其余的尸体部位,及肢解尸体的工具,甚至是狗的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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