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怪了。”琳达说出她的感想。
“史汪森女士。”
“啊,教授,请叫我琳达就可以了。”琳达连忙说。
“波妮被杀后,尸体或许很快就被藏进迪蒙西的精肉工厂了,现在我们要搜索的,是隐藏波妮四肢的地点。”
“是呀!”
“可是,教授,从尸体呈现出来的情况看来,那并不是利用器具去肢解的吧?比较像是被熊那样的猛兽撕开的吧?”琳达问。教授点点头后,说:“这就是令人头痛的问题了。”
“到底谁会做这种事呢?教授,你以前见过的案例中,有类似这个命案的吗?”
“尸体被肢解的案例有好几个,但是像这次命案的……就没有了。”教授说。“总之,这个事件还没结束,要等所有会发生的事都发生了,才能下定论。现在再来说菲伊·艾马森的死亡时刻。”
“啊,对哦,差点就忘了还有她。”
“她的死亡时间大约是三十日的黎明。”
“今天早上。是吗?”
“是的。或者应该说是昨天深夜很晚的时候。”
“然后凶手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把两只手臂放在飞机里。”我说。
“是的。”
“这些事情都是他在今天早上,或昨天深夜完戊的。”教授听我说,其间数度表示赞同地点了头,又说:“是的。”
“要把那两只手放到盖着罩子的飞机座位上的时间,就只有今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不可能比这时候更早了……是吧?教授。”
“唔,是的。”
“教授,我可以问个有点低级的问题吗?”
“醉鬼,你别乱说话!”琳达立刻开口阻止我。
“可是我觉得这件事很重要呀!波妮死的时候没有被侵犯吧?”
“什么?”
“检验她的身体时,可以知道这一点吧?”
“你是指性行为吗?”
“是的。”
“没有。”教授很简短地回答了。
“没有吗?……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会……那么,菲伊呢?”
教授想也不想,就回答说:“没有。”
“巴尼,你很失望吗?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么低级。”琳达说。
“她们两人看来都还很年轻,不像是已经六十岁的老女人……嘿,我还真佩服这个杀人鬼。”
“有什么好佩服的!”
“如果他有留下任何身体的分泌物,那就太好了,那可是办案时最好的线索。可惜没有那种东西。他当然也不会留下写有电话号码的卡片之类的东西。看来这家伙相当谨慎,他不会留下任何可以推测出他身分的东西,例如指纹、血液、身体的分泌物、随身携带的物品,甚至脚印等等。”
“或许是个做惯这种事的老手。”琳达说。
“或许凶手根本不是人……”我说。
“巴尼,你是因为凶手没有性侵犯波妮,才这么说的吧?”
“才不是那样。只是……不过,也许是吧。想想看,一个裸体的女人就在眼前,却什么事也不做,起码是个怪人吧?”
琳达轻蔑地哼了一声。
“或者……凶手是女人?”
“哪个女人有力量把波妮撕成那样?”
“能够撕下波妮的头部,又将这个头和狗的身体缝合在一起的人,不仅有怪力,还要相当细心。”教授说。
“唉!”这案子像迷宫一样,实在令人厌烦,我决定放弃了。
“真的太难理解了。”琳达也说。
“最重要的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杀人?”
“根据巴格利的说法,就是仇家的寻仇杀人。”我说。
“这是不可能的事。”琳达立刻说:“波妮和菲伊都在这里生活了六十年,从来不见她们和人结怨,或引起任何纠纷。像她们这样的人,谁会和她们过不去呢?如果有人怨恨她们,要发生事情的话,早就发生了。”
“说得也是。”我不得不同意琳达的说法。
“好吧,我们现在就做个假设。假设我被杀死了,按照巴格利的说法,我一定是和人结怨,所以被人杀死了。可是,你认为我会和谁结怨呢?”
我想了一下,才摇头说:“你没有和人结怨。”
“我若向人借钱,一定会按照规定还钱,和别人约定的事情,也一定会努力达成。波妮和我一样。”
客观的说,客人们都喜欢琳达,就算不喜欢,也不讨厌。但是——慢着慢着,让我想想:因为客人们都喜欢琳达,就算不喜欢,也不讨厌,所以琳达没有被杀死。反之,波妮被杀死了,这代表什么意思?波妮和客人说话时,有时口气确实不太好。
不,不对。我立刻否决刚才的想法。琳达和波妮是一样的。她们两个人的外表都不像是已经六十岁的女人,好像才四十岁的样子,而且琳达说话的口气,有时也会让人很不愉快。不过和醉鬼说话时,或许不得不用那样的口气说话。酒馆里不会有人喜欢琳达,而讨厌波妮的。我每天都来这酒吧,所以很清楚这一点。
“到了这个年纪,早就对男人没有兴趣了。不管是波妮还是菲伊,她们都和我一样,我们的身边都没有男人。听说只有佩琪有男人。”
“佩琪?”我问。
“唔,听说佩琪正和一个住在外国的男人交往。她是个大美女,和我们不一样。”
“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声音从那边传来,是亚文,他走进吧台里。他好像听到我们的谈话了。
“她们两人都是单身,而且为了将来的老年生活在努力地存钱,因为人老了以后,钱才是唯一的依靠。如果在外面把她们杀死了,就可以偷偷跑进她们的屋子里,搜索屋子里的钱财、贵重的物品。她们住的房子里没有丈夫,也没有孩子,对犯罪者而言,这是个诱惑。不是吗?”
“今天我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人一起去她们住的地方了。很仔细地做了一番检查之后,了解到两件事。一件是:她们的住处并非被杀害的现场。第二件事是:屋里的东西一样也没少。不管是钱财还是贵重的物品,都没被动过,她们寄放在银行里的钱更是纹风不动。她们两个人都不年轻了,和年轻的女性相比,她们不仅拥有数量较多的珠宝,也相当有钱。尤其是菲伊,和她分手的老公相当有钱。总之,她们都没有金钱和财物上的损失,也没被偷走任何东西。关于这点,我们请教过两人的朋友和附近的邻居,也请他们确认过,证明确实没有少掉任何东西。”教授说。
亚文无奈地摊开手,说:“那么,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而且,杀人之后还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这是为什么呢?”琳达的声音像在惨叫。
“也有被放在猪肉上的。”我说。
“实在无法理解。凶手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可以丢在森林里,也可以沉入湖底呀!”亚文说。
“偷偷进入消防队或精肉工厂,都是危险的行为。因为很有可能被发现。”琳达说。
“不错。这里不是伦敦,有不少可以抛弃尸体而不被发现的好地方,可是凶手为什么偏偏丢弃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呢?”
“因为我们认为这是人为的凶杀案,所以才会百思不解。”我说:“如果这是动物做的?”
“动物?”
“对呀,例如说类人猿。就像以前法国发生过的某一宗古典命案。动物的行为没有什么意义吧?它们杀害别的动物之后,很可能会把那只动物撕得破破烂烂,然后到处丢弃。对它们来说,消防车不具任何意义,只是随手丢弃罢了。就算能问它为什么要那么做,恐怕它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那么做,对它而言,做过的事情都是偶然发生的。”
“消防车是无意义的吗?”
“消防车是无意义的。同样的,钱包和金钱也是无意义的,因为那些东西都不好吃,也不能吃。”
“可是菲伊家离消防队相当远,走路要十五分钟左右,凶手如果再抱着沉重的菲伊,那大概要走上三十分钟了。”琳达说。
“是车子吗?……”我无意识地随口说。
“巴尼,你不是在说类人猿吗?类人猿会有驾驶执照吗?”亚文说。
“没有车子。消防队的人说:没听到车子的声音。”教授说。
“动物有动物的怪力,或许那样的距离不算什么。”我说。
“巴尼,别忘了还有飞机场的问题,那个距离足足有十哩。你的类人猿该不会还开飞机去丢尸体吧?”亚文说。
“为什么要把尸体丢到那么远的地方呢?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呢!”
“对猴子来说,食物最重要,苹果园绝对比消防车或小飞机有吸引力。”
这些爱说长道短的评论家真让人厌烦。他们自己没有什么主意,但不管我说什么,都要鸡蛋里挑骨头。
“去问猴子呀!把它抓来问,它大概会说:我不喜欢苹果,我只是想吹吹夜风。”
“还有,巴尼。你知道波妮的尸体并不是被丢弃在精肉工厂后院,而是工厂内部,有很多肉的冷冻库里。”琳达也说。“凶手到底有什么理由非这么做不可呢?”
“那么,琳达你说,会是什么样的理由呢?”
“不想让尸体腐败吗?……”
“那就不要杀人呀!”
“巴尼,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现任何凶手遗留下来的物品吧?找不到任何体毛,或发现任何爪痕或足迹,也没有任何目击者。如果说这两个命案是动物冲动性的自然行为,那应该会发出一些声响,而引起注意吧?凶手意图隐瞒杀人的行为,所以才没有被人发现。”亚文又说。
“类人猿会用针和线缝脖子吗?”教授这句话一出口,大家都笑了。我的说法完全被否定了。
这个时候,酒吧的门被打开了,穿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进来,站在教授旁边,然后说:“教授,能不能跟我走一趟?”
“又发现什么了吗?”教授说。
“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好像遭人闯空门了。”
“House over Time Jewelers?那是什么?”
“佩琪的店。”琳达说:“是珠宝店,但也卖钟表。”
“噢。”这样说我就知道了。以前曾经从那间店的前面经过好几次,不过,一直不记得店名。
“佩琪没事吧?”亚文说。
“没事,只是店里遭窃而已。”
“和这次的案子无关吧?”教授说。
“这个村子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亚文说。
“珠宝店吗?那好像是佩琪拥有的店里,最值钱的一间。被偷了什么?”教授问,但是那位警察却露出困惑的表情,说:“这个嘛——好像什么也没被偷走。”
“什么?”
“好像只是玻璃被打破,有人潜入而已。”教授闻言,一时无语地呆看着半空中。
9
我们赶到位于凯斯鲁路商店街的House over Time Jewelers一看,点缀着黄色灯光的拱廊下,竟来了九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如此庞大的阵仗,让人吓了一大跳。如果再加上带我们来的警察,现场就有十位制服警察了。我觉得我这辈子能见到的警察总数,好像在这个晚上一次见完了。一次见到四位以上警察的机会,对迪蒙西村的人而言,是微乎其微的,因为迪蒙西、葛利夏地区的警察,总共只有三个。警察并不是一般人喜欢看到的人类,一次看到十个,实在是太多了。
从亚文的酒吧走到凯斯鲁路,大约要一分钟,佩琪的店就在商店街的一角。并排的店面前,有铺设的地板,形成逛街的人专用的步道。这条街每家商店的屋檐都特别订做,延伸到半空中,铺设的地板也做得比地面稍高,这是为了积雪的时候,方便来逛街的人而设计的步道。此时有两个警察就呆立在高起的行人专用步道上,有四、五个警察站在黄色的灯光下,透过玻璃窗,看着店内的情形。
沿着行人专用步道的店家,有餐厅、书店、CD唱片行及一些卖小东西的商店,也有小舞厅,和卖蔬菜水果的店。这里的整体印象,和好莱坞西部片里小规模的商店街很像。即使这么小,也已经是迪蒙西最热闹的马路了。虽然没有霓虹灯,但对住在山村里的人而言,这样的小商店街,已经是可以洗涤他们心灵的大都会了。
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外面的开缝式百叶窗完完整整地下垂着,但是位于店侧面小巷的员工出入门,却被破坏了。安装在门上半部的玻璃整个破掉,这扇门是开着的。那里站着三个警察,他们手中的照相机闪个不停,他们一面拍照,一面听穿着长袍的佩琪的说法。
我和教授一起走过去,佩琪马上就看到我们了。她以微笑打了招呼后,就说:“我忘了关卷门了。”
这句话她也对警察说过了吧!但是警察似乎对这句话一点反应也没有,仍然专注地在门把或玻璃上撒铝粉,以便采取指纹。
“手是从破坏的玻璃窗伸进去的吗?”我问。
“是的。用这方法可以很快打开这种门的门锁。”
教授听到这样的回答后,只是无言地点了一下头,接着就走进店内。我随后跟进。不知是因为外面太冷,还是想向我们说明店内的情形,佩琪也跟进店内。
以前我曾经从这个店的门口经过好几次,却一次也没进来过,因为穷人对这种地方是没有兴趣的。店内的地板非常有特色,完全由圆形的木桩铺设而成;墙壁贴着擦得发亮的柚木,还挂着一幅配上金色豪华画框的画作。那好像是特纳⑦的作品,画的上方还有专为此画安装的照明灯。至于悬挂在天花板的灯,好像是法国制的骨董灯,看起来也是金光闪闪。不过,可能是骨董风格的器具太多了,整间店因此显得有点暗。
编注⑦:Joseph M.William Turner,十九世纪英国浪漫派风景画家。
根据有些女人的说法:如此安排店内光线的原因,就是为了衬托佩琪的肌肤。还有些爱嚼舌根的女人说:这家店是佩琪拿来炫耀用的,根本没在认真做生意。也就是说:这家店其实就是佩琪个人收藏品的展示厅,她的生活经费来自别家店的收益,而且已经相当足够了。这家店在她和已故丈夫交往时,就已经开始营运了。这个村子里由她个人直营的店有三家,却只有这家店没有雇用店员或助手,店里事务不论大小,都由她亲自处理。不过,这家店也并非每天营业。
展示柜沿着屋子的四周,排列在一起,所以屋子中间就出现一个正方形的区域。这个正方形区域的中央,有张长沙发,它的宽度大概相当于一个人的身高;沙发旁边还有一座直立型,有钟摆的时钟。这个空间整体摆设,很像美国饭店的大厅。而且,那时钟旁边,还有两盆观叶植物的盆栽。
从北欧来的教授从左绕行这个正方形的区域,一面观察展示柜里的东西。玻璃展示柜里的东西除了珠宝外,还有不少手表,它们和珠宝一样闪闪发光,都是奢侈品。只要卖掉玻璃柜里任何一件物品,就可以支付我在亚文酒馆一年的酒钱吧!这个意思就是:我这人大概只有柜子里一只或两只手表的价值。这个无奈的想法,让我不禁大大地认同起女性的主张:什么也不偷就离开这家店的小偷,实在令人无法理解呀!
佩琪走在教授身后。玻璃柜和墙壁之间有通道,这是方便店主向顾客介绍柜内商品而保留的通道吧!对喜欢宝石的人而言,陈列着佩琪所有贵重金属的这个店,一定是个令人坐立难安的地方。
我突然想到什么而回头看佩琪。即使是在这样的非常时刻,她的脸上仍然维持应有的妆扮。她在发现有人闯入店内后,仍先化好妆,才去报警的吧?还有她身上的长袍。在这件相当精致的埃及风图案长袍的衬托下,佩琪的金发散发出光泽,而幽暗的照明更完全掩饰了她皮肤上的皱纹与不平滑处。她的仪表原本就好,又知道精心打扮,所以看起来就像著名女星洛琳·白考儿那样漂亮。当她站在她最引以为傲的场所时,自然更添魅力。想到这点,我变得很能理解村里女人们的感受。所以对村里的女人来说,或许并不特别讨厌这次偷窃事件。
“什么也没被偷吗?”教授问。
“什么也没被偷。”佩琪回答。
“没有弄错?”教授问,佩琪再想了一下,仍然说:
“这里有什么商品,全都在我的脑子里。确实没有少掉什么。”她特别强调地说着,好让别人认同她的说词。
“可是,你也太粗心大意了。在这店里放这么多贵重商品!”教授说。
“平常这里的铁卷门是拉下来的。通常我离开店里要回家时,除了关门外,还会把铁卷门拉下来,做双重的关门动作。今天晚上却忘了关铁卷门。”
于是教授便说:“就算平常你有做双重的关门动作,可是白天时店内只有你一个人吧?那样的话,如果遇到盗窃之类的事情也很危险呀!”
“如果遇到武装劫匪,就算有男人在,结果也是一样。”她说。“如果这里是伦敦的皮卡迪里圆环,我当然会雇用保镖。但是这里和伦敦那样的社会完全不同,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偷窃事件,更何况我的商品都有保险。另外,我店里的警铃直通葛利夏警局,万一店里有事,警车十分钟就能到达这里。”
我忍不住哼出声。或许巴格利卧室里的警铃会响,但是就算那只大而无当的海驴来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没人听得懂他做的说明。
“啧,酒鬼也在这里。”这是我所熟悉,而且令我不快的声音。海驴出场了。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心里的想法被揭穿了,而吓了一跳。
“喂,酒鬼,你怎么跑到这里,没在喝酒的地方呢?”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出现在员工出入口,嘴里不停哇啦哇啦地叫着。汤姆跟在他的身后。
“只靠喝酒过活的蟑螂,最近为什么老是在案发现场晃来晃去呢?真让人伤脑筋。怎么这里也有那只蟑螂的味道呢?喂,你们有人看到那只蟑螂了吗?那只蟑螂的肚子里都是脂肪,而且头发是灰色的。”
“什么灰色的头发?反正有头发总比没头发强。”我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喃喃说着。
“如果找到那只蟑螂,就立刻喷杀虫剂,将他抓起来……不过,这种地方大概不能这样喷杀虫剂吧!这么讨厌的蟑螂为什么不乖乖待在酒吧里就好了?”
“巴格利,你这个人实在很不可爱。”我说:“难道你想一辈子都这么让人讨厌吗?心里有气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吧?希望你别气炸了。”
“谁要你多管闲事!”
“不过,你怎么现在才来呢?我以为你还在床上睡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早就来了,只是一直在外面调查而已。”
“哦?调查到什么了吗?”
“调查到一只好大的蟑螂从酒馆那边跑来这里了。”
“巴格利!”
“什么事?蟑螂。”
“现在这件事,和之前的命案有关联吗?”
“我现在正在调查,不是吗?如果没有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话,很快就可以调查清楚了。”
“天知道!”
“你说什么?”
“这里好像什么东西也没被偷。”我这么一说,巴格利就转头看佩琪,问:“卡达女士,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看过了,什么东西也没少。”
“真的是那样吗?”教授咚的一声,坐在地面中央的沙发上说:“卡达女士,这里有灰尘,但是这里的中央却没有灰尘。”
教授的右手指着右手边的矮侧桌,又说:“这上面原本有东西吧?”
“啊!”佩琪发出惊讶的叫声,然后说:“对!原本放在那里的象不见了。”
“象?”教授和巴格利异口同声地说。
“是的,是一具木雕的大象。是泰国或缅甸来的工艺品,以前一直放在那里。奇怪,为什么会不见了呢?我现在才发现。”
“因为它不是昂贵的东西吗?”教授问。佩琪笑了,然后说:“大概还不到十英镑吧?那是从一个老朋友那里得来的,因为并不值钱,所以就没有注意到。”
“象吗?是大象吧?木制品,是从泰国或缅甸……”巴格利拿出记事簿,在记事簿上咻咻快速写着。这种勤奋的样子,还真让人感动。不过,这男人唯一的优点,就是会做笔记,缺点却是从来不看自己写的纪录。
“不值钱是你认为的。说不定它是件非常珍贵的宝物。”教授说。
“里面有放宝石吗?”
“教授说的是福尔摩斯的故事吧!”我不禁插嘴说。
“是的。<六座拿破仑的半身像>。”教授也很精神地回答我。
“巴尼,你知道现在并不是读书会的时间吧?如果你扰乱了我们的调查工作,我会把你赶回去喝酒的。”我好像看到巴格利没剩几根头发的头顶在冒烟了。
“不,那真的是没有价值的东西。那东西不是石膏塑造,而是木制的,里面并没有放宝石。”佩琪说。“教授,我也很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在斯德哥尔摩的时候,就经常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嗯。”
“所以说能认识教授您这样厉害的业余侦探,实在令人兴奋。我太高兴了。”她是个淑女,能说一口客气有礼的英语。客观地说,从言语、行动上来看,她实在是个有魅力的女人。
“对不起,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业余侦探教授说。“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今天早上我们在村公所的大厅见过面。”佩琪说。
“那时我们有交谈吗?”
“没有,现在是我们第一次交谈。像教授这么优秀的人,如果我们以前见过的话,我一定会牢牢记在心里的。”
“唔,那么……”教授拍了一下膝盖,从沙发上站起来,说:“既然被偷的真的只是没什么价值的木雕象……”
“真的只是这样。”佩琪说。
“那就没什么必要再待在这儿了。还好不是重大的案子。”
“而且也没人死亡。”我说。“但是,教授,我怎么都无法释怀。为什么只偷木雕的象呢?既然已经进入这里,四周都是昂贵的高价品,为什么偏偏只拿了连十英镑都不到的木雕象呢?”
“巴尼,你总是计较这些没有用的事!”巴格利一边合上记事簿,很费力的把簿子塞进裹着肥胖身体的衣服内袋,一边说:“之前问:为什么放过眼前赤裸的女人,什么事也没做?现在又问:为什么潜入珠宝店后,却什么宝石也不偷?”
“难道我的怀疑没有道理吗?”我说。“凶手或许是同性恋或女性,所以才会面对全裸的女人无动于衷吧!可是,如果真是这样,试问哪个女人会偷偷进入珠宝店后,却空手而还?是女人的话,一定会偷钻石。”
“巴尼,你别忘了,店里有安全警报装置。”
“如果凶手是小孩呢?小孩的话,就可能对裸女与珠宝都不感兴趣。”从北欧来的名侦探说:“小孩从外面的玻璃窗,看到里面的大象,因为想要大象,便破坏门的钥匙,跑了进来,偷走大象。或许他现在正在自家的矮桌上,玩动物园游戏。”
不知为什么,巴格利对教授的话却一点意见也没有。
“这怎么可能?”我说:“如果是我的话,我宁愿偷跑进玩具店,偷火车模型。”
除了这么说外,我想不出别的反对意见了。就在这时候,汤姆的手机响了。他一面从怀里取出手机,一面走到角落去说话,但是说着说着,他的声音突然变大了。
“你说发现两只脚了?在哪里?”巴格利庞大的身躯好像又冻结住了。
10
我醒来时,发现躺在自己公寓的床上。窗外已经泛白。我稍微想了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又觉得干嘛去想呢?所以很快地又睡着了。我再次醒来时,已是下午了。
强烈的尿意,让我一分钟也不想多睡,所以我慢慢起床,因为动作一快的话,恐怕就会尿在床上。酒喝太多时,第二天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在膀胱好像快胀破的情况下醒来。
下床后,我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长裤和毛衣,连鞋子也没有脱。虽然身上已经穿得这么多了,我还是觉得冷。除了冷之外,我还觉得头痛欲裂。不过,我随时都在头痛,而且也知道头痛的原因是什么,就是酒暍多了。
虽然我知道自己头痛的原因,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和衣躺在自家的床上。不过,当念头转到“为什么这么冷呀”时,我就什么也来不及想,解决小便的问题最重要,所以便摇摇晃晃地去厕所小便。小便完,走到玄关一看,就立刻知道为什么这么冷了,因为我没关门。
再看看外面的情形。雪已经停了,但是天色阴霾,大地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村里连续发生女性被杀,并且被分尸的事件,我还漫不经心地敞开大门睡觉。像我这么粗心大意,醒来时竟然手脚都还在自己身上。
不过,我虽然没有关门的印象,但是,我也同样没有开门的记忆。反正,我就是想不起昨天晚上的事。我干脆再回到床上,躺下来慢慢回想。昨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我记得去过佩琪的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原本在亚文酒馆喝酒的我,听说佩琪的店遭窃,便放下酒杯,跑去House over Time Jewelers观看究竟。为什么我会得到这个消息呢?因为尹凡梅斯警局的警官,向瑞典来的教授报告偷窃事件,而那位教授当时正好在和我喝酒。
我们赶到House over Time Jewelers后,才知道是商店员工出入口的门被破坏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窃贼对店里诸多昂贵的珠宝与手表好像全无兴趣,昂贵的商品一件也没少,只是不见了一具廉价的木雕象。还有,佩琪完全不在乎遗失木雕象的事,却好像很在意那位北欧来的教授。
接下来就是汤姆的手机响了,那是一通找到被撕裂的脚的电话,于是巴格利准备立即飞奔而去。我也想跟去,可是巴格利却破口大骂,喊着说今天晚上死也不让我去,因为带猫去也比带我去有用,还叫我回家睡觉。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这样,这个时候最好乖乖听他的。
于是我独自一人回到亚文的酒吧,因为教授和巴格利一起去了。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完全听巴格利的话,回自己的家呢?并不是我舍不得琳达胸前的双峰,或是还想喝酒,而是想得到和案子有关的情报。(正确说来,琳达和酒精当然也吸引我去酒吧,但却不是主要原因。)如果我真的乖乖回家,那就绝对无法得知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了什么东西。住在这偏僻的村子里,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和报纸;住在伦敦时,我曾经拥有这些东西,但是后来有些给人,有些就拿来换酒钱。现在我住的地方虽然有电话,但是巴格利可不会打电话给我,我只好守着亚文的酒吧,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进来。
不过,我醒来的时候竟是在自家床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同样不知道巴格利去了哪里?看到什么东西?也不很清楚现在是什么时间。今天大概是十二月一日,那么现在就是十二月一日的下午,汉堡店已经不供应早餐的夹蛋汉堡了吧?我没有手表那种无聊的东西,所以不知道时间。我很喜欢这种只要一英镑的汉堡餐,但是这种夹蛋的汉堡过了早上十一点就不卖了,因此想吃这种汉堡的话,就必须配合这时间。今天我很饿,时间又似乎早已超过早上十一点,看来我只好去亚文的酒吧,吃琳达做的午餐了。
我走出公寓,摇摇晃晃地朝凯斯鲁路走去。因为昨天睡前没脱衣服鞋袜,所以现在也就省去穿衣的工夫了。我想明天还是像今天这样就可以了。抬头看天空,仍是阴郁的乌云密布,只有地平线比较明亮,天色显得很不稳定,让我想到看到极光时的情形。到底要发生什么事呢?阳光被乌云遮蔽,天气非常寒冷,一副随时会下雪的样子。
一走到凯斯鲁路,我吓了一跳,因为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个村子本来人就不多,现在更变成鬼城般的地方了。这次的命案,让村人都不敢外出了吧!可是,就在我稍微转了个弯后,眼前的情景就截然不同了。亚文酒馆前,聚集了一大堆人。那些人很像是新闻媒体的人,但其中好像也有很多是来看热闹的。
我正想还是别去亚文酒馆吃饭,在附近吃早餐就行了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琳达。
“嗨,巴尼。”琳达朗声说道。她笑着说:“终于醒了吗?”
“你最好别靠近那里。那里有很多新闻记者,他们都是大野狼。”说话的人是亚文。他们两人好像正在逃避媒体采访。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问。
“御手洗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发现了波妮的手臂。”
“教授房间所在的院子?”
“凶手丢的吗?”
“应该是吧!”亚文说。“除了凶手,还有谁会做这种事?”
“凶手是怎样的人?有目击者吗?”
“没有。没有人看到。”
“还没找到凶手吗?直接把手臂丢在院子里吗?”
“不是。是放在运动袋里。”
“两只吗?”
“是两只。不过,有可疑的地方。”
“可疑?”我问,亚文却说:“巴尼,你不是正要去吃午饭吗?”
“是呀,我饿死了。”
“果然。那么你的头痛呢?”
“已经好了……咦?你怎么知道?”
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嘻嘻笑了起来。“当然知道了。那样喝酒还不头痛,那就不是人类的脑袋了。我们要去那里的速汤屋(Soup Exchange)吃晚饭,你要不要去?”亚文说。
“晚饭?”我很惊讶地说。
“是呀,虽然有点早,不过,吃完饭正好开始工作。”
“现在几点了?”
“现在吗?”亚文看了看手表,说:“四点半了。”
“啊!天呀!”我说。难怪我的肚子这么饿。
速汤屋是自助式,吃到饱的餐厅。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种餐厅,因为我的胃不好,吃不了什么东西,所以很不划算。对肚子很饿的人——例如现在的我来说,这是可以痛快吃到饱的地方,当然是最好的餐厅了。可是我一向没有吃得太饱的习惯,因为吃太饱的话,就喝不了酒了。我的食物主要是酒,其他的都是点缀品,吃得非常少。
我从食物台的锅子里,舀了一碗蚬肉汤,又拿了面包,放在餐盘上,回到座位坐下,亚文他们也很快取了食物,坐在我面前。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所以餐厅里人很少;院子里也有设座,不过这种寒冷的天气当然没人会坐在那里。因为没人坐,许多鸽子就横行霸道地在院子的桌面上走动。我讨厌鸽子,觉得它们都有疯子般的眼神。
“巴格利昨天晚上发现什么了?”我喝了一口蚬肉汤后,就问亚文他们。
“什么?”亚文一边撕面包,一边问。
“巴尼,你一点也不记得吗?”琳达问得很奇怪。我摇摇头说:“我什么也不记得。”
于是亚文便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什么也记不得。”
我有点担心了。“我该不会做了什么可怕的事吧?”
“这倒没有。”亚文立刻说。
“你没做什么可怕的事,只是跳上吧台跳舞,还模仿丹弗斯局长的动作,抱着琳达,拚命摸她的屁股,结果被一拳打倒在地,然后你就躺在地上,睡着了。”
我无话可说。做了那样的糗事,还能说什么?但是——
“你没作弄我吧?”我还是这么问了一下。
“你以为呢?”亚文带着笑说。
“真受不了你!你竟然完全不记得。不是那样而已,还有别的呐!我和亚文还把你扶起来,抱进他的车子里,把你载回你家。”
“喝醉的人特别重。”亚文说。
“可不是。我手都发麻了。”琳达又说。
“然后你们就把我放在床上吗?”我很不好意思地说,结果亚文摇摇手,说:“问题是你没有那么乖。”
我的不安让我沉默了。
“你说你没有小便的话,就不能睡觉。”
“够了吧?亚文!你们两个联合起来骗我的吧?”
可是,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这么有趣的事听起来很像虚构,可是完全是事实。”亚文说。
“我自己去小便吗?”
“你想你能自己去小便吗?”亚文问。“我们当然可以不管你到底能不能睡得着,可是,我们不想你尿床。”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还有,看到脱裤子脱得那么辛苦,我实在看不下去,所以就帮了你把那个掏出来。”
“这个忙我可没帮。”琳达连忙说。
“如果再不帮你小便,天就要亮了,所以只好从后面抱住全身软趴趴的你,让你的小便能顺利的尿到便斗里……”
“你抱着我,让我小便?”
“是呀,否则你的床就要闹水灾了。”亚文大声说着。
“我竟然那样……连小便都没办法自己……我抓不住……”
“那个吗?”我无力地点头。
“你是问你有没有用自己的手去抓住那个小便的东西吗?”
“是……”
“当时你像丹弗斯一样,两只手如同风车拚命挥动着,所以当然抓不住那个东西。那个东西长在身体的中央吧!”
“天呀!”
“同样长在身体中央的鼻子,是无法帮你抓到那个的;你也别想我会去抓住它。”
我的眼前一暗,上半身往前倾,头差点栽进汤里。
“算了,巴尼,你用不着这么沮丧。”亚文很体贴地说:“如果你觉得那样很可耻,今天晚上就不要再喝得烂醉。”
“巴尼,太了不起了,你竟然还会觉得难为情。”琳达也说。
“琳达,我的丑态,你都看到了吗?”我只问了这一句。
“没有。”听到琳达干脆的否认,我不禁松了一口气。
“不过,要把那个塞进裤子里的时候,我有稍微帮了一点忙。”
我把脸贴在桌面上了。
“因为一个人没办法做到,非得两个人不可。”
“所谓的一个人是指我,那时你已经无法算是一个人了。你一直在唱歌,唱得很开心,但是听不出来你到底在唱哪一国的民谣。”
我的心情从绝望到完全呆住,不知该做何反应。我每天晚上都喝醉酒,但是最近从没喝到神志不清过呀!
“不过,能摸到我这样老女人的屁股,你该谢天谢地了。”琳达说。
“喝汤吧!巴尼,你不是要说那案子的事吗?不是想问昨天晚上的事吗?”
“昨天晚上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强烈的无力感向我袭来。在今天以前,我一直觉得要是不懂怎么喝醉,就不算是上等人:我一直坚信这个信念。但是,此时我的脑中却有着“不喝醉的人,或许也是不错的人”的想法。这想法打击到我的信心了。
“别这么说嘛!关于这件事,你问过好几次。波妮的脚在教会的花丛里被发现了。她的脚被插进软泥地里。”
“什么?”我大吃一惊。
“波妮的脚像颗奇特的植物,被其他的花草掩盖住,并不容易被发现。”
“波妮的脚和花在一起?”
“太过分了!竟然丢弃在教会这样神圣的地方。”琳达摇着头说。
“两只脚都是吗?”
“是的。”这凶手的行为可怕到让人不知如何形容。
“丢在教会里……该死的家伙!他一定是个无神论者。”
“是吧!那是不怕触怒神的恶行。”亚文也说。
“那两只脚真的是波妮的脚吗?”我问。
“确实是她的脚没错,而且是被像怪兽一样的蛮力撕扯下来的。刚才那位御手洗教授是这么说的。那两只脚的血型、DNA等等,都和波妮的一致。今天晚上他大概会在众多媒体面前,再说一次这些话吧!总之,波妮的身体各部位都到齐了。”
“到齐了?对了,刚才好像谁说过手也被找到了。”
“没错。因为手的血型与DNA也与波妮的一致,所以那确实是波妮的手。而且,也有着被撕扯的痕迹……”
“刚才说是在教授住的院子里发现的?”
“是的,教授也吓了一大跳。”
“是谁发现的?”
“打扫烟囱的人。那个人工作的时候在屋顶看到的,今天早上便去问饭店经理那是什么。于是经理立刻去找教授,问教授那是什么。因为教授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才打开袋子查看,赫然发现那竟是波妮的两只手。那两只手臂和天文望远镜放在一起。”
“什么?和什么放在一起?”我怀疑自己耳朵听到的东西,便又问了一次。因为那是完全想像不到的东西。
“望远镜。天文望远镜。”
我一时说不出话了,过了一会儿才说:“为什么会和那种东西放在一起?”
亚文翻动眼珠,摊开双手,耸耸肩说:“我怎么知道!”
11
和琳达他们分手后,我独自走上凯斯鲁路的缓坡,并在书店前方的书报摊上,买了一份《每日公报》。摊开报纸,第一版大肆报导了这个案子,大标题是“迪蒙西村无目标连续杀人事件”。
巴格利说这个案子要匿名处理,才能让媒体报导的话言犹在耳,但我手上的报纸不仅有消防队或迪蒙西小旅馆的彩色照片,还详细刊载了被害者的姓名、年龄与经历。第一版的版面上,密密麻麻地写着这案子的种种发展情况,简直把它和曾经轰动英伦的开膛手杰克凶杀案相提并论,视这个案子为开膛手杰克凶杀案以来,英国前所未有的大案子。连福克兰战争时的新闻,都没有这个案子的新闻大。电视公司方面好像也加入这个案子的报导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