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汗慢慢地滚下了我的鼻尖。
我的心提得老高老高的。
从那个钢筋混凝土制的会堂里传来的雷鸣般的声音使得本来就混乱的局面更加混乱了。我们一进入里面就觉得那种强噪音震耳欲聋。我们到达时,会堂里已经挤满了将近一万个人。
我和其余的安全随从们一起朝会堂的主席台前进。总统身边到围满了总统特别勤务处特工、联邦调查局的人、军人和纽约警察。
我到处找克文·霍金斯。但愿吉尔就在他旁边。
总统进入会堂时一刻也没有停止微笑,也没有脚步打颤。我记得他说的话:"不能允许几个疯子的恐吓扰乱美国政府。我们不能容许那种事情发生。"
屋子里面很暖和,但我却出了一身冷汗--冷得像从哈得孙河吹过来的风。我们离主席台不到三十码远,主席台上挤满了名流及知名政治家,包括州长和很得人心的市长。
每个可想像得到的角度都有些照相机在发出让人眼花缭乱的闪光。主席台上的一个麦克风发着呜呜咽咽的噪声。我整了整上衣左领上的五角星。那个五角星为了这个重大的日子而标上了色标。它把我认同为总统特别勤务处的一员。这一天的颜色是绿色。
为了希望?
杰克与吉尔把他们至今为止所有的诺言都兑现了。他们可能已经想办法在里面弄到了武器。在这个巨大的大会堂里面至少有一千把手枪,但也有步枪和机关枪。警察和保安们拿着它们。
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是杰克或者吉尔。
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当然可能是克文·霍金斯。
唐·哈默曼在我旁边,但太吵了,我们不可能用任何接近正常的声音谈话。偶尔,我们靠近一点,对着对方的耳朵里大叫。
即便那个时候,除了片言只语以外,其余的话也很难听见。
"他往主席台上走过去的时间太长了!"哈默曼说。我想他是在这么说。
"我知道。你跟我说说关于这点要注意什么。"我大叫着回答。
"注意人群的动静。"他对我嚷道,"如果他们看见有人拔枪,就会惊跑。总统在人群里呆的时间太久了。他是在逗弄杀手吗?他以为他要证明什么?"
参谋长说的当然是对的。总统似乎在向杰克与吉尔挑战。不过,在拥挤的会堂里面我们可能会侥幸躲过陷阱。
突然,人群真的开始惊跑了!人群开始分开。
"杀死这个狗娘养的!杀了他!"我听见前面一两排有人在嚷。
"当心,你这个混蛋。"一个女人转过身来冲着我的脸嚷道。
"赶快杀了他!"我听见前面喊道。
"让我过去!"我用最大的声音叫道。
在前面大吵大闹的男人留着齐肩的亚麻色头发。他穿着一件带一个黑色背包的鼓鼓囊囊的派克式外套。
我和一个从走道另一边过来的人同时抓住了他。我们又快又狠地把这个亚麻色头发的男人撂倒。他的脑袋在水泥地面上磕得嘎巴嘎巴响。
"纽约警察!"抓着亚麻头发男人的另外那个人大喊。
"华盛顿警察,白宫保安。"我大喊着回答。我已经把嫌疑人拍下
去了。那个纽约警察用他的枪顶着嫌疑人的脸。
我看出这个亚麻头发的男人不是克文·霍金斯,不过也没法说那么肯定,而且我们绝对不能在他身上冒什么险。我们不得不把他拿下。只能那样,别无选择。
"杀了那个混蛋!杀了总统!"那个亚麻头发的男人继续尖叫。
他绝对是疯了,不仅仅县地板卜的这个混蛋,而且是-切都疯了。
"你们把我弄疼了!"他开始冲我和那个纽约警察嚷嚷,"你们把我的头弄疼了!"
疯子?我不知道。
仿效者?
转移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