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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天师有个约会
1.僵尸探长
坐在街边花坛上看着眼前如织的人群熙来攘往,我看看手表,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虽然还没有失去耐心却有点不甘心的我开始想:真不该答应那小子陪他去游乐园。
正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了如蜘蛛网般的空气中有着紧张的辐射波传来。我鼻子微微翕动,闻到空气中有着不同寻常的气氛,还有硝烟的味道,虽然很远,但是不容置疑,是用过的枪管上消除不了的味道。
我站了起来,游目四顾,觉得街道对面的那间银楼最为可疑,眼下虽然不是营业的高峰期,不过也不应该半天没有一个人进出。我慢慢地走过去,越接近,那种味道就越强烈,危险的空气粒子撞击着我的神经,那是紧张的人体身上传来的,我甚至听到了里面那种不同寻常的静。
不用怀疑我的嗅觉、视力、耳朵和触觉神经有着超越常人的敏锐,因为我并不是人。
毋庸置疑了,我打行动电话呼叫兄弟支援,还没来得及说话,猛然听到银楼里警铃大作,三个持枪蒙面人跑了出来,刚好和我照面,我一拳一腿撂倒两个,最后出来的那个人反应也很快,立刻抓住了路边一个女人当挡箭牌,可能觉得不大安全,又将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孩抓了过去。
警匪片中最常见的画面出现了:孤胆警探和匪徒僵持对峙,路人惊叫逃避慌乱如无头苍蝇,远处警笛声声叫唤得像要杀人。
歹徒沿着墙面慢慢地移动着,身后就是一栋楼房的入口,就这样,一步一步慢慢地我们就到了天台。增援的兄弟刚刚冲出楼梯间入口,歹徒就用枪顶着人质的头叫嚣着不许他们上来,否则就要开枪。歹徒的情绪很激动,谁都看得出来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出现刺激他的画面。
“好,好,有话慢慢说。”带队的徐警官挥手示意手下退回到楼梯间,离开前他给了我一个眼色。其实就算他不是我的顶头上司,就算他不给我那个眼色,我也不会离开的。现在视线可及的地方只剩下我和歹徒还有两个人质了。
女人质突然说话,她对卡着自己脖子的歹徒说:“先生,反正有我做人质已经够了,小孩子是无辜的,你放了这个小孩子下去好不好。”
她的眼睛里布满了恐惧,声音发着抖,这么害怕还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可真是个善良的女孩。
歹徒用枪捅了她一下,骂道:“臭三八,少罗嗦。”
那个小孩子从一开始就很配合歹徒,要他走就走,要他停就停,看起来就像吓傻了一样,又抑或是很享受这种场面?
歹徒的枪对着我一挥,厉声说:“你,你也下去。”
我笑了笑,说:“老兄,你总需要人帮助吧,你不可能在这个天台待一辈子,你需要什么,我可以帮你和警方沟通。”
他很警惕:“我信不过你,你也是条子吧。刚才你的动作太快了,我的两个兄弟是怎么倒下去的,我一点都没有看到。”
我表现得非常诚恳地说:“是,我是警察,不过现在我是来帮你的。要是你不相信,我可以用行动表示我的诚意。”
我慢吞吞地开始解外套,里面就只有一件贴身短袖T恤,我缓缓转了个身,让他看清楚我没有带枪,也没有穿防弹衣。
“要是这样还不够的话,我还可以接着脱。”我做势掀起T恤,女人质一声低呼,脸发红地紧紧闭上眼睛,我要的就是这个,不能让她看见我做事的画面。歹徒有点发愣,可能他做梦也没有想过会有警察在他面前表演脱衣秀,只有我看到那个吓傻了一样的小男孩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看着大哥佑表演脱衣舞很有趣吗?还不趁这个机会动手?要是得到消息的媒体赶来就糟了,在摄像机的监视下就什么都做不了。
一秒钟之后……
我走到楼梯口,对下面喊:“上来吧,已经解决了。”
我警局的同事兼死党高保第一个冲上来,拍着我看我有没有受伤,哈哈笑着说:“不死神探就是不死神探,兄弟们都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你居然就摆平了。”
那当然,百分之一秒的时间我就已经缴了他的枪,以人类的反应来说,这一点点时间,他根本还没有意识到我做了什么,手上空空的还保持着握枪的姿势。之前在大街上,要不是顾虑到有人,怕被哪里隐藏的摄像镜头无意中捕捉到画面,我早就将他们三个一起收拾了。
一行当事人回到警局录口供,一路上女生抱着小孩子温柔地抚慰他受惊的幼小心灵。他委屈惊惶地偎在她怀里,然后在她的手上摸来摸去,看到我墨镜后的警告眼神,他偷偷对我眨了眨眼。这小子,死性难改。
办完手续后已经是华灯初上,我走出警局大门,看到那个女生站在那里东张西望等待着什么,我本来想直接走开,不过她很明显地看着我,我只好礼貌地对她点点头,脚步不停地从她身边走过。她追了上来:“请问……”
我停下来听她要说什么,她不好意思地扶了下眼镜,说:“你是况SIR是吧,嗯,我听里面的警察都是这么叫你的。”
我点点头。
“原来你是在这里当差啊,不是,我不是要说这个,嗯,其实,其实我是想说,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道谢也不用慌乱得语无伦次吧,真是个单纯女孩。
“保护市民是我们警察应尽的责任,你不用谢我。”
“可是你一个人手无寸铁面对一个持枪歹徒,还能够那么镇定,这不是一句责任就可以做到的,我觉得你不仅仅勇敢,还很……”她的脸突然又红了,还很什么就没有说下去。
我不想继续话题,变相地和她告别,说:“要不要我帮你拦计程车?”
“不用了,况SIR,我妈妈会……”
话还没说完,从停下的计程车里跑出来的女人一把抱住她,连声说:“珍珍,你没有什么吧,你可千万别吓妈妈,好好的上个街而已,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
我正好脱身。
刚刚拐过街角,一个小人从身后扑到我身上,叫道:“大哥佑!”
我反手在他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你这个臭小子,居然不出手,就等着看大哥佑出糗。”
他笑嘻嘻:“你表演得很好啊,很有跳脱衣舞的潜质。大哥佑,以后再换工作,可以考虑一下脱衣舞男这个角色。”
“你欠揍是不是。”
“我是想给你英雄救美的机会才不出手的,否则那种小脚色,哪里还需要劳你不死神探大驾。那个叫珍珍的长得很漂亮啊,大哥佑,看得出来她对你有意思。”他捏着嗓子学说:“我觉得你不仅仅勇敢,还很……帅。”
“有意思你个头,你少给我惹点麻烦就够意思了。”
“她哪一点不好了,人长得漂亮,心底善良,又那么温柔。相信我,活了七十二年,她是我见过的最纯洁单纯的好女孩。”
“别在我面前老气横秋的,不管活了多久,也只是个十岁的孩子而已。”
“大哥佑,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二十九岁才变僵尸。既然有这个机会,为什么要浪费,试一下交个女朋友嘛。”
“你自己呢,不是也有那么多小妹妹喜欢你,那么喜欢交女朋友,自己去交就好了,别拖我下水。”
他振振有辞道:“我又没有恋童癖。”
说得也有道理。
外形真的很影响人,我常常会忘记他已经七十岁,不过这也是有原因的,作为人类,他已经步入老年,可是在另一个已经活了将近九百年的同类面前,他其实只是个幼儿罢了。
2.六十二个十岁
一九三七年,一场浩劫席卷神州大地,为了保家卫国,我以况国华这个名字投入到抗日行动之中。那一次我又冲在了最前面,没有发现敌人掩体下的机关枪,我的战友亲眼看到我中了好多枪,还在手榴弹的爆炸中和敌掩体同归于尽,冲锋的战友们从我的身边越过,呼啸着冲向峰顶。不过等胜利后的他们回头来找他们英雄队长的遗体时,只会发现一堆废墟。
这个游击队我是不能再回去了,如果他们看到必死无疑的队长重新出现,虽然惊喜会多过疑惑,但是我还不想那么传奇。所以只好到另一条战线上寻找新的队伍。那天,就路过了我久违的故乡,况家庄。
没有想到那里也是战火刚刚过去,村庄里还燃烧着余烬。要不是村头那块刻有村庄名字的半截长石,要不是那条没有改道的河流,我不会认出那就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当时已经是夜晚,我走遍全村,最后在村尾遇到一个小孩,他正趴在一间垮掉的土屋上哭泣。在几乎成了鬼蜮的地方居然还有这样一个毫发无伤的小孩,这令我不禁奇怪。
他告诉我他叫况复生,昨天上山砍柴,结果失足掉下山昏了过去。还好今天醒来发现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也没有摔断骨头,不过等他回到家,却发现整个村子都被日本兵摧毁了。他掩埋了村子里所有能找到的尸体,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我问:“你一个人埋完了全村人的尸体?”
他点头:“是的。”
“你多大了?”
“十一岁。”
乡下讲的都是虚岁,那么他的实际年龄只是十岁而已。
“你的力气很大吗?”
他不解地说:“以前也还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力气特别大,也特别饿。”他的表情渐渐不对,突然疯狂地扑到我身上,向我的脖子一口咬下。
早有防备我的一掌推开他,他恐惧不解地开始大哭,说自己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很想吸我的血。
“你在山上看到了什么或者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我什么都没看到,就是昏了一晚上。大哥,我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样子?我的牙,我的牙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长?”
他开始哇哇地大哭。看着这只还没有来得及吸生人血的新僵尸,我满怀同情却无能为力,只有将他带在身边,教导他怎么当一只不吸活人血的僵尸。从此我们就成了一家人,对外就说他是我的堂弟。本来带着一个小孩打游击很不方便,还好过了几年抗日战争终于胜利,我带着他离开了战场。
虽然还是有着难以排解的寂寞,不过自从有了他,不仅仅多了一些事,我也不能再和以前那样生活,所以这几十年总算没有那孤独。
“今天怎么迟到了,又调皮捣蛋被老师留校了?”
“老师要我们写作文,写‘我的理想’。我怎么能写我的理想就是不要当僵尸,我只想当一个可以正常成长的小孩,今年十岁,明年十一岁,十八岁的时候可以交女朋友,三十岁的时候可以当爸爸。既然不能这样写,别的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反正是假的,写来也没用。”
“作文大多都是假的了,拜托你,既然已经活了七十二岁,早就该学会掩饰自己的任性了。”
“你也说了,不管活多久,我的个性还是个十岁的小孩而已。就算书本上的东西懂得再多,也不能让我心智完全成熟得像大人一样。”
这倒是真的。以前我一直认为时间会让人成熟,但是那是对一般人而已,他们会长大,会接触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成年人的责任会逼着他们成长,但是对于一个时光永远停顿在十岁的小男孩,这个观点显然不成立。虽然他有的时候会显得很老成,说些让大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话,但是大多数时候,他还是处于小孩子的心态。
真的可怜,换做以前也就由得他,不过如今身在现代社会,又生活在香港,家有适龄儿童却不送他去上学,会惹来难以想象的麻烦,所以只好委屈他,从一年级读到五年级,然后换一个地方,对老师说,这个孩子看起来大了点,但是实际上只有七岁而已,他发育是早了点……如此这般,重新从一年级读起,这样反反复复的,他已经读了十个一年级到五年级。换了我,可能早就疯了。
“你书包里的血包还有没有?要是肚子饿了的话就找个地方先喝点,我们还得去找求叔。”
“怎么,我们又要搬家吗?”
“这个地方已经住了四年,今天房东突然对我说,为什么我的这个堂弟,就是你,况复生,为什么好像都没有长大,是不是有什么病。要是他好奇心过重,将你当成奇闻逸事捅给媒体就麻烦了。”
“我知道了。对不起,大哥佑。要不是我,你也不用经常搬家了。”
“没有你我也还是要搬家,每隔十来年就得换工作,这也不是你害的。”
所以我常常会戴着墨镜,就算在晚上也是一样,隔段时间还要变换发型,都是为了模糊别人对我模样的记忆。
我在眼前这个警署当警察已经六年。同仁们总是为我惋惜,认为以我的功绩,早就该升级了,只是每次升级试死活就是考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我是故意考砸。
我只想生活得低调,不要引人注意,能够记住我认出我的人越少越好。要不是为了想要通过警方的力量找到一个人,我不会投身警界。
复生常说,要不是有我,他早就变成一个发疯的僵尸了。我又何尝不是,僵尸最大的敌人就是寂寞,面对没有尽头的寂寞,没有希望的未来,你可以保证一百年清醒,两百年清醒,可是五百年,一千年之后呢?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发疯。
我已经活了快九百年,至今没有发疯,是因为我有个目标在前方,在公元2005年的香港等着我。虽然我不知道等着我的是希望还是失望,但是有目标总比没目标的好。
最重要的那段记忆是如此混乱,我一直都没有弄明白那些矛盾而奇怪的画面,哪些属于真实,哪些只是梦的一部分。不过既然在八百年后真的有个地方叫香港,那么我就不能不相信真的有那么一个人等着我。
如果有个人在2005年的香港等着我这段记忆是真的,那么另外的记忆就应该是梦,可是那个梦却是那么的真实深刻,那样的痛苦和绝望,无奈和愧疚,每次想起都还是让我的心痛如绞,我无法将它仅仅当成梦而已。
可能那些画面才是真实的,我只是出于逃避的心理,想要解脱自己的罪孽,所以才想要将它当成一个梦。
复生不知道那些事情,因为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所以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他只知道我当初爱过一个女人,而且只爱过她
3.医生道长
求叔是我的老朋友。
和高保这个朋友不同,求叔知道我僵尸的身份。
我们两个人也是不打不相识,他的那条腿就是断在我的手上。虽然装上假肢的他看起来和常人没有两样,但是我知道每到天阴潮湿的时候,他的伤口还是会痛。
世上万物,总是物性相克,既然有僵尸,有鬼,有妖,就有着降妖除魔的人。历史上这类人出现过不少,不过最具历史并且流传至今薪火不断的,有两家最为出名,北上有驱魔龙族马氏一家,南方就有僵尸道长毛小方。只不过近几十年来两家人才凋零,日渐式微了。 而我眼前的这位何应求就是毛道长的再传弟子。二十年前收我不成,反而和我成为了好朋友,不仅仅为我找工作,找住所,还利用他转行后医生的身份,从医院拿过期的血包给我和复生。说起来他对我的帮助真的很大。至少认识他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像一个人了,有可以在阳光下工作的机会,也不用再到处去偷血。
求叔看到我们并不意外,他说已经料到我差不多是时候该搬家了,然后给了我个地址。
僵尸搬家很容易,只要对方带家具出租,那我们只需要一个旅行包带几件衣服过去就可以了。
柜门无风自开,一道寒气飘出,软绵绵躺在桌子上的布偶突然站了起来,复生从书包里掏出掌机对布偶说:“小波,这是最新款的游戏,我特意拿来了和你一起玩。”
求叔站起来去拿血包给我们,我看着他走路有点僵,问他:“腿又疼了?”
“你不用老是感到愧疚,以我医活人起死人的医术加法术,想要治我这条腿不过是举手之劳。我之所以不治,就是让它提醒我,为人千万不要一叶障目,不要自以为是。想当年我道成下山,一心想要除尽天下妖魔,心狠手辣也觉得是正邪不两立的应有手段。直到遇到你,明明收不了你,但是你一味退让,让我以为你本事不过如此,从而不知进退,狠下杀手,才逼得你在我腿上咬了一口。本来我还以为善泳者溺于水,收僵尸的人居然会变成僵尸,这是老天惩罚我,谁知道你不仅仅没有吸我的血,还在僵尸毒蔓延之前立刻砍断我那条腿,才让我避免了变成僵尸的可怕结局,还保留了一条老命。
我一直以为所有的僵尸就像师傅说的那样,集天地怨气秽气而生,以怨为力,以血为食,我没有想到,居然也还有你这样坚持着从来都不吸活人血的僵尸。但是更让我震动的是我拖着伤腿回家的时候,正好遇到我老婆难产死去。我一生以降妖除魔为己任,忽略了家人,但是那个时候我突然明白了我以为我在替天行道,但其实只是在满足我的虚荣心而已。所以从那天起,我决定抗命,要为自己而活。我破腹取子,打开生死门,强留我那来不及降临人世的儿子在人间,此举引来鬼神妒恨,之前被我收服的妖孽也趁此反扑。一时之间群鬼乱舞,一个失手,我们父子就会魂神俱灭,此刻你突然出现加以援手,救我父子出生天。虽然小波的肉身毁了,好在元神救了出来,让我可以养小鬼的方法养他,我父子得以有这二十年的团圆也是托你的福。”
坐在桌子上玩游戏的布偶突然失去动力的坍塌,一团微光逸出,飘到我肩头沉浮不定。
“你千万别这样说。”我对求叔说,然后看着那团光:“小波,等下次玄阴日,我再带你和复生去游乐场玩。”
求叔说:“你不用费心了,我想过段时间就送他投胎转世。为了我的自私而留他在我身边二十年,让他也受了不少苦。要是当时我舍得放弃,他现在已经是活生生的成人,有着自己的生活。唉,虽然二十年前就说看开了,其实还是没有看开。”
小波一闪回到柜子里,柜门哐啷一声合上了。
复生过来说:“小波好像生气了。”
求叔叹气,说:“他不想投胎,我也还没有下定决心,所以先等等吧。二十年都过去了,也不差这几天。”
真是人有人的烦恼,鬼有鬼的心事。而我这个僵尸,也不是很轻松。
回家的路上复生问我,这次搬家应该会找新的学校,可不可以不要读一年级,直接读二年级。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实在受不了被当作无知新生对待。
这点心愿我当然不忍心拒绝。
哀怨的眼神,绝望地话语,还是那句:“我看错了你。”
降魔棒一闪,我大叫:“不要啊。”
我惊醒过来,很久都没有做这个梦了。我起身到复生的房间看他有没有被我闹醒,还好,他睡得很安静。
我始终都猜不出复生是怎么变成僵尸的。除了我自己和复生,我并不认识其他的僵尸,所以对僵尸的知识没有了解,电影和小说中的僵尸在我看来非常陌生,因为我们两个和他们那种行尸走肉,缺乏人性的可怕的模样太不一样了。和西方的吸血鬼也不一样,虽然饿了的时候喝的都是血,但是我和复生并不害怕阳光,而且复生就像一般正常小孩,需要足够的睡眠,到了晚上十点就要睡觉。
连我和复生,也还是有着不一样的地方。复生有着影响别人脑波,制造幻觉的能力,这种能力我一点都没有。除了不会死之外,我和普通人类的唯一区别就是我有着非凡的速度,还有就是嗅觉和神经敏感度比较强。
不知道将复生变成僵尸的怪物是不是九百年前将我变成僵尸的那个怪物?
现在已经是2005年,等待了漫长的岁月,不知道在2005年会发生什么,等待我的会不会是九百年报应的终结?我并不害怕死亡,但是我很想在死之前看到复生实现心愿,变成正常人,也想有人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九百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求叔介绍的地方应该没有错,他知道像我这种僵尸比较适合住在什么地方。那里的环境是否复杂并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能有好奇心重的邻居。说起来香港这个地方很适合我们居住,因为在这里想要得到陌生人的关注简直比中六合彩还难。关上房门,你不认识我我也不想知道你在做什么,电梯中遇到,也不一定知道彼此是邻居还是刚刚杀了你的邻居正在逃离现场的凶手。
不过我还是决定下班后顺道去看一下。
地点比较合适,既不是很繁华也不是很偏僻,名字叫嘉嘉大厦。听楼下那个管理员介绍说这是房东太太的名字,这栋十层大厦是她老公送给她的礼物,不过老公死了好久,她现在和女儿生活在一起。这里的住户很多都是住了十几二十年,由于房东太太人很好,也不乱加租,所以住户流动性比较小。
这点并不怎么合我的意,像这样大家都成了老街坊的地方,对新来的人就会格外好奇,我考虑着是否去找求叔换一个地方,不过他既然这样介绍,应该有他的道理。
至少我可以肯定房东太太是个有人情味的人,眼前这位管理员年纪又大眼又花,房东太太还肯用他,只因为他在这里服务了十几年。
转过街角,看到了一栋三层独立的小楼。
这栋屋子在这里有点奇怪,周围都是高楼,地主拼了命地往高空发展,想要占领更多空间,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栋占地不算小的屋子却只盖了三层且不说,屋后还空了很大一块地,树木茂盛,野草繁密。虽然是在正街的背面,这样也还是很奇怪。
更奇怪的是门口霓虹闪烁,幽蓝色的牌子很明显的告诉外人一楼是间酒吧。这条路上连来往的人都很少,在这里开酒吧,不是自己找赔本吗?
“WAITING BAR”,这个名字触动了我,我推开门走了进去
4.故人、古人
“对不起,我们还没有营业。”
里面如预料般的空荡,唯一低头坐在吧台的女人声线柔和语调却疏远而冷淡,果然不是想做生意的人。
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进来的我其实在推门的刹那间已经有点后悔了,平时我是不会进酒吧餐厅这类的地方,因为身为僵尸,除了血,我的肠胃无法接纳别的食物,导致我吃什么都会拉肚子。
“是我不好意思,那么我先……”
话没说完,女人抬头,打了个照面的我们两个俱是一怔,在确定不确定之间踌躇了一刻,同时开口:
“况天佑!?”
“白姑娘?!”
端着盘子从后面转出来的女生表情丰富多了,很惊喜地叫:“况大哥?!”
我看着她,过去了那么多年,她的姐姐有了很多变化,她却一点都没有变。
“青青?!”
从不可思议的震撼中醒过来的我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好久不见。
真的是好久不见。很长时间我都没有这种突如其来的喜悦感了,长得我都淡忘了还有喜悦这个词,不过被我淡忘的又何止这一种。
青青说:“当然很久了,上次我们分别之后,已经过了快六百年了。”
素素怅然:“已经这么久了吗?”
青青说:“姐姐你等人都等得痴了,早已经没有时间观念,过去的是一百年或者是一天,对你来说一点区别都没有。”
我问素素:“你还没有等到你要等的人?”
素素点头,青青说:“要是等到了的话,也不用在这里开WAITING吧了。”
我说:“不过只要是值得等的,不管等多久也不会感觉到苦。”
青青没好气地说:“你很了解我姐姐,说的话都是一样的。要是值得等当然没话说,可是那个男人真的值得等吗。”
已经过去了快九百年的事情,她还是余怒未消,耿耿于怀。爱一个和恨一个人,可以维持多久,这一对姐妹做了证明,而且,看起来恨的力量似乎更强大。
素素淡淡一笑,道:“可是除了等,我还能够做什么。其实对我来说,等就是不等,不等就是等了。”
“姐姐,我看你听那个和尚念经念多了,什么色既是空空既是色的。”
我也是在等一个人,比素素幸运一点的是,我知道我等到的机率比较大。虽然我们等人的目的不一样,心态也不一样,但是想要再见过去那个人的心是一样的,而漫长等待中的寂寞和煎熬,可能也是一样的。
可是从另外一个方面看,我们还算幸运,因为不管等不等得到,至少我们还有个目标,漫长岁月总还有个寄托。所以我很理解素素说的,等就是不等,不等就是等的含义。
更何况值得不值得,是看等的人怎么想。到了素素这个地步,对方是否值得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认为值得,因为她愿意等的只有那一个而已。
我不知道见到了我要等的人时候,我的心情会如何,因为她虽然是她,她却可能不是她。
我决定搬来嘉嘉大厦,因为这里靠近WAITING吧。有一个不用多说话就心意相通的朋友在身边,有一个可以让我无需解释无需掩饰的地方消磨时间,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九百年来见过的人不少,经历过的事情也很多,不过我遗忘的也多,记忆力太好,大部分的时候,对一个不死的僵尸来说会是种痛苦,但是无论如何,我不想忘记的仍然会清晰的留在我记忆中。
六百年后我还是一眼就认出这姐妹两个,不仅仅是因为她们特别的身份,还因为素素酿的那种特别的酒。
素素将我熟悉的透明液体放在我眼前,只不过熟悉的雨过天青色的瓷杯换了透明玻璃杯,她问:“是否还想再喝这杯酒?”
我问“你不喝一杯吗?”
白素素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朦胧如西湖上的烟雨,柔柔语音宛如梦游:“不喝这酒,我也在做着梦,喝了它,也不会看得更清楚,何必浪费这杯好酒。”
我凝视着这清澈的液体,心中亦喜亦愁,百感交集。小青看看我们,摇头离去,在素素的轻叹中,我端起来一饮而尽。
……西子湖畔,黄鹤楼头,金戈铁马,锦毡突骑,九百年往事,伴随着硝烟和呐喊,刹时纷至沓来,齐聚眼底.
5.兄弟
宋建炎三年金军统帅完颜宗弼(兀术)率兵南侵,从马家渡袭过长江,直指江南,宋军统帅闭城不出不事抵抗,独岳飞领军抗金兵,接连获捷,召集散兵游勇,整饬所部,秋毫无犯当地。我随同其转战广德军等地,与金兵四战四捷,后金军北撤,又尾袭金军与镇江之东,又战于清水亭,金军横尸十五里,从此闻‘岳’而逃,终于得以克复健康。
绍兴二年,我奉元帅之命,赴杭州筹措军备。寻到官衙交割公文,却寻不到当值的管事,后得知管事的为了迎接上司,正带了歌姬乘画舫游西湖。
金军北撤离开杭州仅仅两年,战地狼烟未熄,金敌犹是虎视眈眈,中原百姓翘首王师北上,如干旱望甘霖,此地满城官民就已当是太平盛世,可以永享安乐。可怜我岳家军在前线浴血奋战,衣食不周,后面却歌舞升平,暖风醉人了。
将前线急需之救命物品交付与这等人买办,委实放心不下。打探得实了,我亲自寻到箭桥双茶坊巷口的生药铺子。一路上听人说这个铺子的掌柜姓许名仙,少年老成,卖的药材最是货真价实,而且平时施药救人,也从不计较获利多少。
让我意外的是坐店看诊的大夫居然是他的娘子白氏,不过白氏却没有一般妇人的浅见,得知我是为岳家军采买药材,立刻慨然承诺自当尽心竭力备办整齐,只收回本钱足已。许仙是个俊秀文弱的后生,谦逊有礼,一切唯娘子马首是瞻,在我看来稍嫌唯诺了一点,不过这也是当地男子本色。
不多日就收拾得齐全,起行那日我特意到许仙店里道谢。三人正在柜台前叙别,他们家的丫鬟小青端了残茶走到门口对外一倾,对门外站立的一个和尚怒道:“兀那贼秃,在这好人家门口对着人家娘子胡乱看觑些什么。”
那和尚年纪也不甚大,双眉飞挑,不怒自威,看起来像是个有道行的师父,不似那种释门无赖,不知如何会惹了小青看不顺眼。被泼了一身的茶水,他也不恼也不羞,冷笑一声,自顾摇摆着离去。我发现白娘子神色突然有变,不过急于赶回军营,也没空多加理会。
绍兴四年,岳元帅突然自淮西抗金前线被调往洞庭湖区,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置制使。接旨的时候,我看到元帅面有忧色,却仍然恭恭敬敬地谢恩,知道元帅不会说什么,我却忍不住在帐外为他叹出心里的那口气。
杨再兴拍我的肩,笑道:“我们岳家军中大名鼎鼎的箭头将军居然也有叹气的时候,怎么了,是不是想趁着元帅回南方,借机回乡娶个嫂子啊?”
“别胡说,我只是在为元帅担心。”
“担心什么,就连皇上不久前还手书‘精忠岳飞’四字,制成旌旗赐给元帅,今日要元帅回南剿匪,也是信任元帅领兵之意。”
“老夫人在元帅背上刺的是‘精忠报国’,报的是国,可不是那个昏君。这‘精忠岳飞’要元帅精忠的是写这个字的皇上,赵构最不愿意的只怕就是元帅真的将靖康二帝迎接回来,我总担心元帅会因此而遭祸害。”
杨再兴看看四周,道:“你这话在我们兄弟听来没有什么,可不能被那些来传旨的阉狗们听到,更不能让元帅听到,否则一定会军法处置你的。”
我叹息:“这个我自然知道,也只是在你面前说说而已。”
调元帅到洞庭湖区,事情的缘由起于建炎四年。武陵人氏钟相借巫教结乡社,起兵建大楚政权,据洞庭,抗宋廷。官军武力征讨,屡战屡败,招安又不成,再战仍是败得惨重,于是调了岳元帅协同剿敌。
其实我觉得这次调岳元帅原因并不单纯,每次只要我们在前线略有斩获,就一定会有擎制手脚的荒唐命令到来。只是我相信只要跟着岳元帅,迟早都可以驱逐鞑虏还我河山。为了等到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那一刻,我这个小小的副将自然会不计生死的着跟着水里来火里去。当时的我虽然对朝廷怀有一些疑虑,但是我怎么也没有料到,等待着‘精忠岳飞’的最后结果居然是‘风波亭’。
到得湖区不久,某日,元帅唤我入帐,命我潜行鄂州打探一事。临行前杨再兴追了出来,两人双骑送我到大营五里以外,他从怀中掏出一物送与我,仔细看时,是柄手指大小的木剑,色作暗红,银丝缂缕着几个看不懂的图案。
“这是我祖先当年破辽国天门阵妖法时所留下的降龙木,最能辟邪驱妖。你此行虽然不知会打探到何事,但我觉得透着诡异,你还是带上它为好。”
“不行,这是你祖上所传之宝,是保佑你平安的,我不能要。”
他豪气干云大笑道:“男子汉上阵杀敌靠的是真刀真枪,此物只能对付妖魔鬼怪,要对付金兵仅凭我手中长枪足已。虽然你名字叫天佑,就算有老天保佑,也还是带上它为好。”
我眼眶湿润,握住他的手,说了声‘好兄弟’,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我也知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我这个忍不住眼泪的毛病怎么也改不了。刚刚加入元帅麾下时,也常惹得别人笑话,但是元帅说,男儿泪和男儿血是同样的,虽然珍贵,但是为了值得的事物,就会毫不吝惜的抛洒,就像况天佑,杀敌就一定冲在最前方,像箭头一般绝不回头,对自己同胞,哪怕一点小事也会感动到流泪,真情直率,毫不掩饰,这才是真正的热血男儿。
元帅一席话,更激起我士为知己者死的豪情,那些笑话我的人,从此也就称我为箭头将军,我也以此名号激励自己,将生死置之度外,奋勇争先。
送君千里,终需一别,挥手和我告别的杨再兴交代我回来的时候定要带几瓶好酒于他,笑言我回来之日,定是王师北上之时,到时候邀上王贵、张宪等人,我们兄弟几个一定要喝个痛快。看着他意气风发的笑容,我笑喏。
杨再兴,十年前和我相逢于河洛道上,一见如故,相伴投入元帅麾下。这位我最好的兄弟,六年后惨死小商河之时,我正躺在与世隔绝的地方犹如死尸。虽然获得不死之身,但是我更愿意和我的兄弟们在一起抛头颅撒热血,死在一起才不辜负我们兄弟的情义,更胜过这将近九百年人不人鬼不鬼的孤独生涯
6.黄鹤楼头
鄂、荆、襄、黄皆是我随同元帅作战之旧地,此刻负命独行,一路迤逦北上,水陆兼程,心情和沿途所见与当时军旅之中大不一样。虽然觉得这些人有心在后面闹事,不如将一腔热血抛洒到抗金前线,但我对剿匪并不热衷,在此朝廷之下,佞臣把权,豺狼当道,要不是我遇到了岳元帅,要不是抗击金兵保家卫国事大,说不定也会和他们做一路了。现在只求元帅早日完事脱身,仍旧还是回去打金兵来得解气爽快。
不一日来到鄂州,见城墙之上战火痕迹已藏于野草之下,进出的人们脸上也不再有惊弓之鸟的神色,想起我们在前线抗金,可以让我们的父老可以过着比较平定的生活,心里不禁有了一些安慰。
鄂州名胜最盛者,当为扬子江畔蛇山之上的黄鹤楼,南来北往的旅人大多都会去那里把酒凌风,看长江风物,说人间百事,是最为龙蛇混杂消息灵通之地。
想起岳元帅交代的任务,反正也毫无头绪,命我随机缘行事,觉得应该去那里打探一下,指不定可以从酒客的只言片语中听到一些对我有用的消息。
选了个可以看到大门口的临窗位坐下,点了两个小菜,烫了一壶酒,打量着周遭。来得有点早,此刻人客尚不多,也没有值得一看的人物,我转眼看窗外。
北上南下,跨越长江也不止一次,不过俱是随大军行动,也没有心情欣赏长江风光,此刻见槛外长江浊浪滚滚,惊涛拍岸,端的是气势磅礴,从高处看来一线黄水从天际飘摇而下,更有汹涌澎湃之势,令人胸臆大开。虽然十年从戎岁月,令我幼年所学泰半还给了夫子,不过一些诸如‘不尽长江滚滚流’‘惟见长江天际来’之类的诗句还是在我脑海中随着江流而涌动。
黄鹤楼也是元帅旧游故地,曾填《满江红?登黄鹤楼有感》一首,词中有云:何日请缨提锐旅,一鞭直渡清河洛。却归来、再续汉阳游,骑黄鹤。
想象元帅当年左迁,当此壮丽风物,满腔怀忧国忧民之心却只能付诸词藻,好在此刻长缨终于在手,壮志得展,我不禁浮了三大白。
“兄台好逸兴,好酒量。”
我转头看着眼前拱手和我搭语的男人,约莫三十来岁,长身玉立,气概不凡,不由得令我生了好感,道:“兄台若不嫌弃,请坐下共饮一杯如何。”
“如此我也就不客气了。”
他挥手要身后跟着的人坐到另外一桌,我微微一惊,他的从人不少,而且个个看来都是功夫高手,此人到底何方人物?
我拱手自保家门:“在下况天佑。”
他也抬手,道:“况兄。在下姓颜,颜不破。”
“不破楼兰终不还,好名字。”
“况兄过奖了。我看况兄神采飞扬,气宇轩昂,不类池物,原来也对诗文甚为爱好。”
“我对诗词了解不深,只是幼年从师读过几首而已,见笑了。”
他来者不拒,酒量甚豪,得遇如此豪爽人士,更令我酒性大发。推杯换盏互敬了几杯,他击桌而歌:“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我续上:“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萧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一曲歌罢,两人相对而笑。
“颜兄歌中大有思人之意。”
“不错,在我的家乡,有个人在等着我回去。”
“既然你也有思归之意,为何不回去?”
“身不由己,想要回去谈何容易。”他惆怅的视线转到窗外,振奋精神道:“泛楼船兮济汾河,这长江比汾河难渡多了,果然不愧为天堑,难怪况兄看着它酒兴大发。南朝得保太平,它居功至伟,来,我和你为这老天爷设的屏障干上一杯。”
我不端杯,正色道:“人人都看这江里淌着的仅仅是惊涛骇浪,而我看到的却是流不尽的英雄热血。没有岳元帅,没有韩元帅,没有千千万万的将士,一道江水怎能挡得住金帝的狼子野心。”
他眼中微光一闪,道:“是,是我口误了。况兄正气凛然,没请教……”
一语未完,大门口进来了一位女子,身着淡绿衫儿,体态轻盈,走到柜台前说:“掌柜的,给我切两斤卤肉,用油纸包了,再给二十张荷叶饼,一起包好了给我上路。”
独身女子上酒楼已经很打眼,而这位女子装扮得和一般良家女子又大不相同,不过神态清雅幽娴,全无俗韵,看起来也绝非行州撞府解马卖艺之流,便不由得多看了两眼。酒楼里的客人也差不多都看着她,她吩咐完之后,转头看向众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泰然自若地扫了众人一眼,大部分人反而被她这一眼看得低了头不敢直视。
醒悟到非礼勿视,我也调开视线,突然有双狭长锐利的眼睛从我视线中跳过,我暗自一惊,那种眼形我和金兵对阵时常见,中原人中比较少有。当我再仔细看过去,只看到那张桌子上的从人们戴了帽子的头都埋得很低,五官无论如何也看不到。
我又勾起疑云,正在想着用个什么方儿打探一下,又有个人气喘如牛地跑了进来,到我隔壁那桌一屁股坐下,端了杯酒仰脖喝干,道了声侥幸。
桌上有人问:“老六,你不是到汉阳收木材去了吗,如何这等狼狈模样?”
那个老六回答:“模样狼狈倒在其次,要紧是性命维护得周全。你们不知道,汉阳出妖怪了。”
“此话怎讲?是何等妖怪?”
“妖怪是什么模样,我要是看得清,此刻在这里讨你们酒喝的就是我的魂了。我昨日渡江过汉阳,当时就觉得不对,那里人比以前多了不少且不说,看模样,听口音,古古怪怪的不像本地人氏,而且一晚上听到鸡飞狗跳,睡不安宁,起来看时却又没什么。今日寅时赶到木材场,想要早清点完早装船赶回来,谁知刚刚进得树林,就感到阴风阵阵,又有厮打声传来,立刻有几个手持刀剑的人狼狈逃出,口里唤着妖怪,唬得我立刻掉头就跑,哪还敢看个仔细,一口气上了船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