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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
[作者名] scort1982 [类别] 灵异 [最后更新时间] 2007-07-24 12:10:25.0
正文
1 [本章字数:2235 最新更新时间:2007-07-24 1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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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小丁的骨头一点一点扔进灶里。三个人看起来很多,其实不然,装起来也就两大盆。凌晨三点了,肚子有点饿,于是就着焚尸的火焰烧了点水泡面。我看着灶里熊熊的火光,坐在椅子上悠闲地吃着泡面。我想,我幸福的平淡生活也许就到此为止了。
这是一片即将拆迁的老房子,里面小道蜿蜿蜒蜒、四通八达。这里的人们都希望有一天能住上高楼,可是他们又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处境。不过多年以后,他们的梦想还是实现了。
我很喜欢这里,平静、悠闲,邻里之间关系融洽。就像刚刚被我烧掉的住在隔壁的小丁一家,平时为人热情,乐于帮助邻里,我破掉的衣服也经常是小丁妈妈帮我补的。要拆迁了,老街坊们都各奔东西,最后只剩下我和小丁家住在这里。他们和我说,几十年了,实在舍不得离开这里,于是我帮他们留下。
和以往被我分尸的那些在夜里独自回家的人不同,我很尊重他们一家,至少分解时,他老婆和妈妈我是没有脱衣服的。希望他们以后在天堂活得一样开心。
吃完面,冲去了地上残余的血和碎骨头,我觉得很累。
倒在床上,很困,但我并不想睡着。在离开我生活的两年的地方之前的最后几个小时,我想再好好体会一下它的气息。
可我最终还是睡着了。分尸虽然是一门艺术,可是同样是体力活,我是人,是人,就得服从自然规律,于是我睡着了。
好在我在这里最后的一个梦很美。我梦到了搬到这里后杀的第一个人,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每天上班、下班、抱怨。他对我说现在他很幸福,不用早起,他很感谢我,说我对他的每一刀都很温柔,让他想起小时候,奶奶抱着他,抚摸他的背。我梦到了两年来我杀的唯一个小孩,一个贪玩的孩子,总不能得到好分数。我觉得很愧对他,因为切开脖子的那刀失了准头,他和我说话时,还老是用手扶着那几欲掉下的小脑袋。我说,我很心疼,对不起你。他回答说,不要紧,这里很多人陪我玩,而且不用考试,说完笑笑,脑袋却又要掉了。还有上次刚刚返城的小姐,她不再浓妆艳抹了。我夸她现在很漂亮,她笑得很开心,说谢谢我每一刀都那么用心,让她能得到现在的美丽,还有,那里的人们,不会骂她贱人。
就这样,这一夜里,我梦到了很多很多人。虽然也有骂我不该让他丢下妻儿的,可是毕竟是少数。
突然我醒了,淡淡的晨晖透过窗口,在地上留连。我深了个懒腰,很舒服,可又突然有点失望,我没有梦到小丁一家,也许,他们还暂时不能体会那样的幸福吧。
我看着小屋里的点点滴滴,回味这平凡的幸福。我就要离开了,以后的日子,还会有这样平静的幸福吗?
这时,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我起身、穿衣、开门。
门外是一个戴眼镜的斯文年轻人,不高不矮,和我一样。我喜欢这样的人,看来平凡无奇,也和我一样。
“你是?”我假装奇怪。
“请问……”他推了推眼镜,“丁进家住在这里吗?”
“你是?”
“我是他表弟,刚刚大学毕业,来这里找工作的。表哥给了我地址,我找到这里,敲门又不见人来开,就看看隔壁有没有人。真是不好意思,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
我相信他是他表弟,我相信一个人的过程总是那么短暂,就像我麻利地割开许多人的喉咙那样短暂。于是我想留下他,这也许源于我对这片破房子的留恋。他,就能成为让我再留下来享受几天生活的条件。
“他老丈人生了重病,昨天带着一见人去看他了。”我面无表情地撒了个谎。
他们失望,自然,这么远来投靠一个亲戚看到的却是人去楼空,对于一颗刚刚大学毕业的脆弱心灵,是多么大的打击。
于是他进退两难,也许先去住旅馆,可是又太贵。
“我和小丁家很熟,不如你先住在我家吧。他们应该几天就回来了。”我的眼光向手术刀一样在他瘦弱的身体上切割,看得他有些局促。
“嗯……”他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认同了我的建议。“好吧,那就麻烦你了,我会付给你房钱的。”
我笑笑,他并不了解我的生活,房钱与我而言,远远不如他给我的惊喜。
他就这么住在了我的小屋里。作为一个以此为乐多年的人,我自然不会留下什么让他怀疑的痕迹。我们愉快地聊天,我坐在床上,他告诉我,他叫莫云。莫云坐在他表哥的骨灰边,向我抱怨这要找一份工作是多么地难,大学生活是多么地无聊。我想,也许我该考虑是不是送他去那个只有快乐、永远不用再找工作的地方。不过他说归说,却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就想说自己踩死的蚂蚁一样说着自己的烦恼。看得出,虽然外表比较稚嫩,人却比较沉稳。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莫云对小丁是否能短期内回来表示了担忧。我安慰他,人生总是不能抱太大的期望,也许你想象他再也不会来了,他明天就会出现。
这天晚上我们挤在了一张床上,我没有想杀他,也许明天吧。他老远来投奔亲戚却一无所获,不太好,我也不忍心。
一夜过去,我又在晨光中醒来,意外的是,莫云已经在做早餐了。我很开心,在触碰小丁母亲尸体的时候,我一度担心以后都要自己做早餐了。
我们一起吃面,他手艺不错,我又有点不舍得这么快送他走。
“大哥,我想搬去表哥家住。”
“可他还没有回来。”
“也许……”他想了想,“我可以先撬开门,等他们回来再配钥匙给他们。”
他怕我不同意,于是拿出毕业证作抵押。我对有个会做早餐的新邻居并不排斥,更何况屋主早已魂归天国,于是同意了。也算为这片饱经风霜的房子在添上一点故事,也许又可以留下一个人陪它们。
莫云很快买了锁回来,继承了表哥的房产。而我,则把收好的大盆又拿了出来。
2 [本章字数:215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7-24 10: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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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这两天的习惯性疲劳又再度袭来。我想顺其自然,可是在我入睡之前,我很想知道莫云正在做什么。
穿衣、起身、敲敲开门,但还是发出了声响。我曾经把这“吱呀”的开门声当作我的小屋迎接战利品的号角,但是现在我并不欣赏他的嚎叫,我怕它吵醒我将要偷窥的对象的美梦。
我推开了条门缝,侧身出门。我猫着腰,像个贼。几秒钟后,我就直起了身子,像个出门起夜的中年人。这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反应,因为黑暗中站着一个人,就在我家门口,猫着腰向里面看。他和我一般高,一般普通,不会让任何人联想到会随时冲上来捅死你的打劫壮汉。看到我,他也立刻直起了身子。
是莫云,于是我松开了放在腰际小刀上的手,这样意外的会面让我很兴奋,我不想这么快杀了这个有趣的人。
“大哥,这么晚了还出来散步?”
“你在偷看我?”
“不不,”他低下了头,“我只是来看看你睡了没有,我睡不着,想找你聊聊。”
“好啊,请进。”
于是在我的小屋里,我又开始倾听他的种种琐碎。半夜,无话,他起身告辞。
我在床上躺下,再也睡不着。直觉告诉我,他并不是个一无所知的大学毕业生。人生的意义,便在于无穷无尽的想象力。本来缩在门口看的人应该是我,可是却变成了他,这里面有着无数种的可能性。我不愿猜测,我更愿意当作一场游戏,但愿有趣的莫云不要让我失望。我突然有个奇怪的感觉,我杀不了他,我这可爱的邻居。
早上,莫云早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在看他。他也许去找工作,也有可能是其他的事,都无所谓,我更喜欢晚上的他。一入夜,似乎整个世界都会变,至少,白的也都变了黑的。
这是个机会,我去了他家,原来的小丁家。
以前有个故事说,有扇门上挂了一把锁,有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打不开,后来被一个老锁匠轻松开了。别人问他,你怎么这么轻易就能打开呢?锁匠说,我懂它的心。我不仅懂锁的心,更懂人的心,我所追求的,就是在他们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快乐。我的想法是,人生的乐趣在于忘却。
要懂得一个人的心,最好的想法实现了解他屋子的心。虽然莫云只来了两天,但我觉得他是个有心的人,原来的屋子装的是小丁家的心,朴实、平凡,可是无趣。莫云又怎么样呢?
到处转了转,摆设似乎一如既往,我不免有点失望。但细心不是坏事,我又找了一遍,终于在床单下找到了一本崭新的日记本。我打开一看,只有第一页写了一行字: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也许,是时候找个伴了。
我又找到了我们之间的共同点,都很孤独。不过我找的伴每次都只能陪我一小会,所以我一只还是很孤独。他呢?我不知道。但还算没有白来,我窥见了他的心,虽然只是一点。
回家,做饭,过着和平时一样的生活。我往灶里塞着旧报纸,里面有骨灰,同时一家人,心却不一样。我想,小丁是否明白他有如此有趣的一个表弟呢?
九点多了,他还没有回来,我理解,这城市虽有数百万人,可是找个合适的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十一点了,我又困了,不过却突然又兴奋起来。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在着即将成为废墟的地方,除了莫云,不会是其他人。
然后我又听到了更让我高兴的声响,“咝……咝……”。我听到过这声音,几个月前我遇到的拾荒的老头,他拖着大塑胶带慢慢移动时,发出的就是这样的声音。
那莫云拖的又是什么呢?我从床上无声无息地下了地。
莫云趁着月色进了小屋,轻轻地把门关上了。我笑了笑,他来了之后,我们对待周围的事物竟然都变得如此温柔。
我越来越抑制不住对那个黑色塑胶带的好奇了,但是我现在不想出去。我的门会嚎叫,在这寂静的夜里,谁都会变得很敏感,如果吓到我可爱的邻居,他会马上收其他所要展现的一切。
我就这么站在门边,他毫不知情,我却在和他对峙。一些戏剧性的东西总在人们不知晓的情况下悄悄来临。
似乎是对我私闯他屋子的回报,我发现他竟然又试图到我门边守候了。在黑暗中,人们的听觉会比往常灵敏,而像我这样本来就很敏感的人,夜里宁静的空气中任何小小的变化都都骗不过我的耳朵。
小丁家的门开了,接着传来极轻的脚步声,在我门前停住。过了几秒,空气中便开始洋溢着细若游丝的呼吸声。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搜寻着我屋里的信息。
莫云绝对猜测不到,他想要打探的人早已默默地关注着他。他努力想听到点什么,可是做不到,如果屋里本来就没有人,那花费再多的心思也不会有结果。
而我现在不是人,是块石头,连呼吸都没有的石头。记得两年多以前,我站在手术台前主刀时,就像一块石头。没有表情,没有心跳,只有精确而机械的操作。那时,每当我工作是,我就会刻意变成一块石头。但人究竟是人,当我又一天在台前有那么一刻突然不像石头时,我就失去了一切。工作、女友、所有的赞誉,都马上烟消云散,离我而去。于是成就了现在的我,在必要时,我就是石头,不会再有任何波动,没有人能发现我。
过了好一会,呼吸声开始远离,莫云渐渐退了回去,我数着他的步子,一步、两步……
“吱呀!”门响了,两扇一起,重叠得如此完美。
莫云缩进了屋里,和我正好相反。
很快,我的耳朵贴上了他的门板。意料之中,他自认为世间的一切都已休眠,是展现自己另一面的时候了。
3 [本章字数:2273 最新更新时间:2007-07-24 10:3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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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云趁着月色进了小屋,轻轻地把门关上了。我笑了笑,他来了之后,我们对待周围的事物竟然都变得如此温柔。
我越来越抑制不住对那个黑色塑胶带的好奇了,但是我现在不想出去。我的门会嚎叫,在这寂静的夜里,谁都会变得很敏感,如果吓到我可爱的邻居,他会马上收其他所要展现的一切。
我就这么站在门边,他毫不知情,我却在和他对峙。一些戏剧性的东西总在人们不知晓的情况下悄悄来临。
似乎是对我私闯他屋子的回报,我发现他竟然又试图到我门边守候了。在黑暗中,人们的听觉会比往常灵敏,而像我这样本来就很敏感的人,夜里宁静的空气中任何小小的变化都都骗不过我的耳朵。
小丁家的门开了,接着传来极轻的脚步声,在我门前停住。过了几秒,空气中便开始洋溢着细若游丝的呼吸声。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搜寻着我屋里的信息。
莫云绝对猜测不到,他想要打探的人早已默默地关注着他。他努力想听到点什么,可是做不到,如果屋里本来就没有人,那花费再多的心思也不会有结果。
而我现在不是人,是块石头,连呼吸都没有的石头。记得两年多以前,我站在手术台前主刀时,就像一块石头。没有表情,没有心跳,只有精确而机械的操作。那时,每当我工作是,我就会刻意变成一块石头。但人究竟是人,当我又一天在台前有那么一刻突然不像石头时,我就失去了一切。工作、女友、所有的赞誉,都马上烟消云散,离我而去。于是成就了现在的我,在必要时,我就是石头,不会再有任何波动,没有人能发现我。
过了好一会,呼吸声开始远离,莫云渐渐退了回去,我数着他的步子,一步、两步……
“吱呀!”门响了,两扇一起,重叠得如此完美。
莫云缩进了屋里,和我正好相反。
很快,我的耳朵贴上了他的门板。意料之中,他自认为世间的一切都已休眠,是展现自己另一面的时候了。
一阵缓慢而细微的嘈杂,他把塑胶带里的东西拖了出来,放在地上。就我听到的判断,只有一件,而且,并非硬物。
“嗯……”这时屋里却传来一声呻吟,柔软无力,显然不是男人的声音。我开始觉得兴奋了,他居然带回了一个人,而且是个女人。正如他所写的,是时候该找个伴了。
而莫云既然把她敲打至昏厥,又装在带里拖回来,这自然不可能是正常的异性交往。难道他与我有相同的嗜好么?不过针对一个刚大学毕业的人来说,我不认为他会杀了她,对于性欲汹涌澎湃的他们而言,禁锢也许是不错的选择。我也希望他这样做,毕竟这场游戏中,三个人产生的变数要远大于两个人,也会更有趣。甚至,我希望加入的人越多越好。
但人性终究不能以经验来衡量,随着几声钝器敲击所产生的闷响,呻吟声停止了。
我的判断并不正确,这也让我有了些许的挫败感。
但这点小小的不愉快马上便烟消云散,因为我可爱的邻居居然会杀人。真有趣,我意外碰到的人现在看来却是老天赐给我的礼物,我觉得自己的生活正在重放光彩。
我听到了莫云从灶台上拿起菜刀的声音。他显然是个生手,热衷此道的人,都不用菜刀,用菜刀的,都是生手。
随后他开始切开女人的喉咙。虽然熟悉的声音让我听来很舒服,可他拙劣的技术却实在是让我不敢恭维,他如此粗暴地对待一个女人的身体也让我略感不满。
听起来他完全不懂刀法,竟然采用拉大锯的方式切割颈部,果然,不一会,刀便被颈椎卡助了。莫云给予砍掉头颅,竟顾不得有声响,硬生生把卡在脖子上的菜刀给抖了下来,随后咔咔两刀剁下了那女人的头。
随后的事也不出我所料,都是先割后剁,拆下了女人的四肢,扔在地上。我不禁摇了摇头,他还有很多要学。
很明显,莫云对于这门艺术还存在着恐惧。先取头颅,是因为不想操刀时女人一只盯着自己看,后砍四肢,多半也是因为不想看到分解时拉扯神经所导致的肢体动作。
我无心再听下去,对于同样一件事,我是艺术家,而他,只是个不熟练的拆卸工人。
于是我慢慢退回了自己的小屋,关上门。这时我不用再有所顾忌,莫云开膛破肚的声音足以把这点嚎叫淹没。
我宽衣睡在床上,隔壁剁骨头的声音隐约传来,我暗想,他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这般粗暴的作风倒也别有情趣。也许我该帮帮他,艺术的发展应该是多样的,不能拘于一格。
想到这,我心里有放宽了些,那劈骨声不再那么难听,倒是成了伴我入眠聊胜于无的花絮。但愿在拆房开始之前,我能把我所知的都教给这个可爱的年轻大学毕业生。
我用力地敲着小丁家的门。早上七点,对于莫云来说,这是个尴尬的时间。我听到他六点多还在冲地板,对于一个刚刚窥见人生乐趣的人来说,费力费时是必然的过程。
我装成一个浅薄而热情的无聊中年人,似乎无所谓莫云在想什么,看起来只是在迫不及待地表达我的好意。
他心里显然对我清晨的贸然到访很不高兴,却又要假装感谢地敷衍他在这个城市唯一认识的人。也许他昨天早些时候找到了另外一个朋友,但他粗暴地把她毁灭了。他当然地拒绝了我共进早餐的邀请,然后仓促地隐藏着眼里的疲惫,假装倾听着我天南地北的胡诌。我没有试图进入他刚刚充满了秘密的小屋,那样会吓到他的。我敢断定我能轻易地找到他未能销毁的痕迹,我竟然还在他耳根下发现了一小滴干涸的血,这可怜的孩子,作为一个新手,可真够难为他的。
半个小时后,我忍住想笑的欲望,停止了对他的逗弄,道别离开。我发现他对于隔壁这不速之客的离去极为高兴,喜悦在他眼角流露得淋漓尽致。他很单纯,因为他竟然喜形于色。我喜欢这样,充满勇气而心地单纯的年轻人,是使世界充满色彩的主力军。
孺子可教,我心情更好了。
4 [本章字数:253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7-24 10: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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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打破了传统邻居的概念,使人们的关系更加疏远,也比我所留恋的那天破房子能隐藏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嗜好与众不同,要从是这样的艺术行为而不被人知道其实需要很大的成本。所以我并不能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为经济原因所迫,我还是得时常到这城市的其他地方去。我现在所处的,就是这两年来我到访最多的一个小区。里面小桥流水、空气宜人。我打扮得像一个闲来无事四处散步的白领,这样就轻而易举地使所有的保安都不会对我盘问。
我上了其中一个单元的十一楼,按下了一间房的门铃,一个胖子躲在猫眼后观察我。我讨厌这个肥硕的人,我已经来过很多次,可是他每次仍要躲在门后看我超过一分钟,才姗姗打开这两扇防盗门,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
“呵……程哥,你来了啊,快请进!你看我,又睡太熟了。”这死猪仍然对这种狗屁游戏乐此不疲。
我挑了挑眉,不理会他无聊的把戏,走进屋里。
“哈哈,程哥,前两天真是不好意思,我手头紧,把货款给挪了挪,害您又多跑一趟,别见怪啊!”说着,他转身拎出一个小皮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这是一万块,您数数。”
“不用了,不够的就记在你那颗肾上,攒够了一块取。”我把钱揣进怀里,起身便走。
“您……您可真会说笑。就走了?不坐一会呀?慢走啊!”胖子唯唯诺诺地把我送出了门。
我是他的财神,他自然不敢得罪我,这个笨蛋从我这里拿到过无数物美价廉的肾,还有少数心脏和几米小肠。心脏和小肠不易保存,我很少做这样的生意。他占了我不少便宜,不过我并不在乎,只要找个只管给钱拿货又不问我任何问题,且总是对我敬畏有加的主顾并不容易。所以,由他去吧!
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打破了传统邻居的概念,使人们的关系更加疏远,也比我所留恋的那天破房子能隐藏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的嗜好与众不同,要从是这样的艺术行为而不被人知道其实需要很大的成本。所以我并不能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为经济原因所迫,我还是得时常到这城市的其他地方去。我现在所处的,就是这两年来我到访最多的一个小区。里面小桥流水、空气宜人。我打扮得像一个闲来无事四处散步的白领,这样就轻而易举地使所有的保安都不会对我盘问。
我上了其中一个单元的十一楼,按下了一间房的门铃,一个胖子躲在猫眼后观察我。我讨厌这个肥硕的人,我已经来过很多次,可是他每次仍要躲在门后看我超过一分钟,才姗姗打开这两扇防盗门,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
“呵……程哥,你来了啊,快请进!你看我,又睡太熟了。”这死猪仍然对这种狗屁游戏乐此不疲。
我挑了挑眉,不理会他无聊的把戏,走进屋里。
“哈哈,程哥,前两天真是不好意思,我手头紧,把货款给挪了挪,害您又多跑一趟,别见怪啊!”说着,他转身拎出一个小皮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这是一万块,您数数。”
“不用了,不够的就记在你那颗肾上,攒够了一块取。”我把钱揣进怀里,起身便走。
“您……您可真会说笑。就走了?不坐一会呀?慢走啊!”胖子唯唯诺诺地把我送出了门。
我是他的财神,他自然不敢得罪我,这个笨蛋从我这里拿到过无数物美价廉的肾,还有少数心脏和几米小肠。心脏和小肠不易保存,我很少做这样的生意。他占了我不少便宜,不过我并不在乎,只要找个只管给钱拿货又不问我任何问题,且总是对我敬畏有加的主顾并不容易。所以,由他去吧!
从小区出来,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买了把伞,在城中四处闲逛。若是以前,这是我物色猎物的时候,不过这次例外,我只是一直考虑如何提点莫云。人思考起来时间便过得特别快,天色渐暗,一天又将过去,而全盘的计划也在我脑里成型。
雨一直在下,街上行人匆匆而行,我是不打算找人一起回家,不知道莫云会不会呢?雨水能掩盖痕迹,他如果稍微想想,就不会犹豫。
我撑着伞继续走,昏暗的天,合着小雨,还有一丝冷风。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让我很心安,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像一个诗人,多愁善感。
有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了我的身后。他并不躲藏,也不需要,因为这样风雨交加的夜里,没有人会注意周围发生着什么。我早就在关注他,脸色苍白,但看得出来身体很强壮,是块打家劫舍的好材料。不过我希望他不要这么肤浅,贸贸然对一个往无人区走的夜行人下手,无论做什么,有时候危险的未必是别人。
离拆迁的那片房子越来越近,里面一片死寂,如果跟我一起进去,说不定他会被吓倒。我想,不管他对我有什么目的,在不动手,就该无功而返了。
果然身后的脚步声急促靠近,他来了。
我很失望。我觉得自己很矛盾,当猜测应验时,我觉得人性是多么浅薄,毫无意外。当意外来临,我又伤感于自己的失误。这次,我很失望。
我听到他从背后抽出了刀,也许想架在我脖子上,又或者是顶在腰际。都不要紧,因为我已经转过了身,对着他笑了笑,露出我洁白的牙齿。将被抢劫的人是笑不出来的,我却笑了,他看到这样的情形,脸上透过一丝惊愕,但仍然疾步向前。
当他的刀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扬起了手,顺着坠落的雨滴划过夜空,然后躲开了向我肩膀砍来的短刀。他只是想挟持我,可是现在手却不听使唤了,不知是愤怒还是惊讶,抑或是感到了自己小腹上的一丝清凉?
我看了看手中的手术刀,没有带血,不由得为自己的技艺感到自豪。
他不会来关注我的表情,因为那些试图奔涌而出却又只是崭露头角的肠子足以吸引他所有的注意力。我看了看他健壮的身躯,有点唏嘘,厚重的肌肉在这小小的刀片下仍是那么不堪一击,不过手感也许不错,如果不是拆迁,我想自己该养条狗,让它和我一起分享这些快乐。
我抬起他的下巴,端详着他痛苦而且难以置信的表情,掏出手绢擦了擦那正在滴血的口子,笑着说道:“放心吧,我不杀你。”
他昏厥了过去,我想,这样的压力更多是来自心理上,他枉自揣测着将会受到何种对待。其实他完全没有想的必要,因为要怎么样,主动权在我,不由他。
我的确不想杀他,如果要的话,那他那些蠕动的肠子现在应该在积满雨水的地上,而不是他的腹腔里。我收起雨伞,任凭小雨打在脸上,抱起这个刚刚还在想着抢到钱后该去做什么的人,向那片不久于人世的黑暗走去。
5 [本章字数:2692 最新更新时间:2007-07-24 10:3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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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烤针,却不喜欢穿针,可是偏爱这样不需要技术的活着实让我有点尴尬,要知道,我可是艺术家,心灵手巧。
帮他缝完那条口子,我轻轻叹了口气,一直以来只开不缝,技术确实大不如前了。本想重来一次,不过马上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的本意就不是要折磨他。
我坐在灶边吃面,烤火,然后胡思乱想。莫云今天竟然没有回来,难道是昨晚的经历太过震撼,出去散心减压了?这样的长夜真是无聊,我得找点事来做做。回头看见了躺在地上的壮汉,不由得有点心动,不如……
最终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想要很多,就不能贪图小利。于是洗了把脸,上床。
半夜,地上传来几声呻吟。
我翻了个身,悠悠地说道:“我说过不杀你,就不杀你。你的肚子我帮你缝起来了,冷的话你可以到灶边去睡,不过里面都是骨灰。我要休息,不要发出声音,不然难保我不会再把你的肠子放出来。也不要想跑,外面下雨,你身上的线又很细,肚里的东西掉到水里就用不成了,到时候,不要说艺术家,神仙都救不了你。”说完,蒙头睡去。
果然,这一夜不再有声音。
莫云真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昨天早晨我敲了他的门,让他心都乱了,今天早上他就开始对我的门实施报复,大敲特敲。
“程哥!程哥!……”他就这么一遍一遍地叫着。直到我应了一声。
我看了一眼地下,可怜的劫匪仍然躺在昨天我把他放下的位置,紧紧地咬着嘴唇,我知道,他很痛。他惊慌的眼神一下投向快被敲破的门,一下看看我,就像刚刚被体罚过的白老鼠,强壮的白老鼠。
我下地,开门,开得很大,我知道背后的男人很惊讶,我竟然这么肆无忌惮地把他暴露在别人面前。他想呼叫,可是不敢,只哼了一声,我转头瞪他一眼,他马上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别过脸去。
“程哥,咱们一天都没有好好聊聊了,一起吃早饭吧!这不,我还起早买了新鲜的肉呢!”
肉?我有点意外,他真是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是什么人,他就想这么处理哪个不知名的女人身上的东西么?幼稚,真得很幼稚。
我微笑着点点头,让他进屋,他马上看到了地上的男人。
“有客人呀?这位是?”
“没什么,一个朋友。昨天被人打劫捅了一刀,正好被我遇上,送了医院,包扎完又把他带回来了。”
莫云向他打招呼,那人忍痛回应了一个勉强的笑容。
莫云一边和我说着闲话,一边主动在灶上忙了起来。我提过肉看了一眼,很新鲜,是猪肉。我很满意,开心地洗漱去了。他不幼稚,没有拿他那些粗糙的剩余品来逗弄我。
我们在小桌上愉快地喝着酒聊天,劫匪看起来很饿,但我跟他说他伤还很重,不能进食,他只好咽着口水羡慕地看着桌上丰盛的饭菜。
“莫云呐,你来了几天了,有什么打算呢?”
“程哥,我想好了,我表哥大概是一时半会回不来了,我的帮他守着东西呀。我想找份工作,要生活嘛……说起来我都好羡慕程哥你呢。,每天那么悠闲,对了程哥,我现在都还不知道你是靠什么发财呢。”
“我?”这小子居然想套我的话,“我嘛,也就是混混日子,倒点杂货卖卖。对了,你想找什么工作呢?这里都快拆了,你也呆不了多久。”
“程哥你还别说,我运气还真是不错。来这里找不到表哥却遇到了你这个好人,昨天我去试试能不能找点事做,还真就让我找到了。”
“噢?恭喜你啊。怪不得今天那么早就来找我吃饭呢。是什么工作呢?”
“做房地产啊,”他又开始眉飞色舞,“而且是开发我们住的这片老房子的公司噢!”
“是么?那你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拆吗?”
“程哥,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吗?因为昨天我听公司里的人说,因为手续上出了问题,这里暂时不会拆了。”
我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这是我这几天以来听到过最动听的一句话,胜过拆骨的声响。
下午莫云公司要做培训,他吃完饭便开心地走了,对内心已经充满秘密的他而言,屋里另一个男人的出现和我那些漏洞百出的托词都不足以让他追根究底。
屋里只剩下我和小白鼠。
我们刚才谈到这里暂时不会拆时,他眼里马上流露出绝望的眼神,他想叫,可是不敢。我更放心他了,事已至此,还需要绝望么?如果我要禁锢他,折磨他,杀他,早就可以下手,可是他却还在感到害怕,这可不是一个靠折磨他人为生的人应该有的反应,真是个智商低下的白痴!
我盛了些饭菜,塞到他手里,努努嘴。
“可……可以吃吗?”
“给你你就吃。”
“不是,重伤的人……”他一边说一边咧着嘴巴,拉扯伤口可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
“我说你就信么?呵呵……”
我和蔼的言辞似乎并不能减轻他内心的挣扎,但他明白自己的死活并不在自己手中,于是低头慢慢吃了起来。
我搬了个凳子,坐在他面前,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已经完全没有了尊严的壮汉。
他很快扒完了饭,我随即递上水,他诚惶诚恐地接过去牛饮起来。看起来似乎对我感恩戴德。很讽刺,我对他可一点也不好,但一碗饭、一杯水,他就把我当作救世主了。
“你叫什么名字?”
“程哥,我叫马,马龙。”
我大笑:“你怎么要抢劫呢?你可以去打篮球呀!”
“大哥,别,别再玩我了,求求你。”他很惊慌。
“放心,我不会往你肚子里塞篮球的。”我摸摸他的头。“不过,你得帮我做点事。”
“您说!您说!”他连忙点头。
“你搬到我对面的房子去住,我会拿钱给你添家具。不过,你得做饭给我吃,饭钱我会给你,但你要是想再去抢我也不介意。”
马龙呆住了,他万万想不到我会提出这样让他占便宜的要求,他的眼神告诉我,他觉得我在耍他。
“我说了不杀你,所以你活到现在,所以我叫你去对面住,你也一样得去对面住。”
他连忙点头。
“你认识什么走投无路的朋友吗?”
“认识!很多啊,就像那个……”
我挥手打住:“我不管这些,我只要你把他们都叫到这里来住。看到了吗?外面很多空房子。”
“好,好。”
“你相信我吗?”
“什么?”
“要是你想出去就跑掉,再也不和我照面,你相信我能找到你吗?”
“当然!程哥,您看您……这说的什么话。您放了我一条生路,我马龙可不是那么忘恩负义的人!”他说得大义凛然,就像刚刚上山落草的英雄。
“好,只要我开心,你自然有好日子过。我敢保证,绝对比你在外抢劫要有趣得多。”
说完我起身要出门,走到门口,又回身说了一句:“刚才那个小伙子,你们不要欺负他,他是我学生。”然后踏出去拉上了门。
他自然不敢问我要去做什么,他所能做的,就是我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可怜的人。
6 [本章字数:208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7-24 10:3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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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租住的小屋里。多年前,人们对自己能搬到这样的楼房里倍感欣喜。可是现在,它已经落伍了,也许不久之后,这样的小区也要步我最喜爱的那个地方的后尘了。
我只是偶尔来这里,虽然我租下了这间小屋,添置了满屋子的东西,可是我从来不会带人到这里来。我对于这个地方,只有给与,没有索取。这里从来也不开灯,虽然我也许看不见所有,但必然有些生命不请自来,生活在这黑黑的屋檐下。我不想打扰它们,在黑暗里,大家独自生活,各得其乐,这样,无论是我,还是它们,都很安心。
冰箱门开着,里面透出悠悠的光,像是从地狱传来的呼唤。在我的脑海里,只有两个空间,一个是人间,一个是天堂,没有地狱。如果一定要有,那么,人间就是地狱。我坐在它面前,看了好一会,心酸、愤恨、无聊,还夹杂着其他一些抓不住的情绪,一齐向我袭来。对着我最心爱的人,我总是这么无法得到解脱,无论我怎么像一块石头,都一样。
“对不起,我还是不能把你送到那边。你不要这样看我,我知道你恨我,其实有时候我也一样。不过你要明白,我不送你过去,不是恨你,而是舍不得。”眼泪顺着我平静的脸慢慢地流。
“你现在对于人间的总总看清楚了么?我看清了。这个世界有点脱离我的想象了,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你也不能告诉我,其实你还在的时候,就没有告诉过我。你知道吗?什么事都是我自己考虑,真得很累。”
“不过快了!快了……”我突然兴奋起来,“要不了多久,你就会看见我这辈子最完美的作品了!你一定要等,这会很有趣,真的。”
我把小美的头从冰箱里拿了出来,两年了,她还是那么美丽。人生总是那么无常,她离开了我,然后又在这座千里之外的城市与我相逢,在然后,我们又在一起了,一直到现在。
我捧着她,隔着透明的冰层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看起来仍然鲜红的唇,才把她放入桌上透明的冰柜中。
打开了电视,我蹲在她面前,凝视着她漂亮的眼睛。
“我走了,你要是觉得闷,就看电视吧,我过几天再来陪你。”
……
“我爱你。”
我远远地看到马龙坐在门口抽烟,他看到我来了,想站起来,可是又扯到了伤口,一咧嘴,终于还是坐在了那里。
“程哥,您手法还真是厉害呀,我现在都可以走动了。拿昨晚淋湿的烟出来晒晒,还能抽,呵呵……”
“是么?那明天你就去做事吧。”我捞了捞口袋,丢了两千块钱给他,自顾自走进屋去,也不管他身后高兴地连连点头。
过了一会,马龙捡了块石头,两下砸开了对面的破门。可能他是真的不想再和我住在一个屋里了。我不再关注他,或者说,我从来没有关注过他,只是他不知道。看我悠闲地睡了,他胆子大了些,慢慢地顺着街道离开了。
我又开始做些乱七八糟的梦,它们很有趣,但从来不会给我什么启发。梦里的人说过什么,做过什么,都无所谓,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取过别人的意见了,那样的行为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恶心。
但我喜欢吃别人做的饭,因为我只会煮面。现在,我就很想吃别人做的饭,马龙,一个大个子做的。
对面屋里的香味把我从梦中弄醒,我爬起来探头一看,马龙正在装新的门锁。我踱出小屋,马龙看到我,大大的脸上马上堆满了笑容:“程哥,醒啦?你看,我床都买好啦,一会就可以吃饭啦。”
“你会做饭?”
“不,她会。”他指着屋内,只见一个女人正在忙里忙外。长相很普通。
“你女人?”
“是啊!”他突然贴进我,“程哥,她杀过人噢,和你一样。”
我白了他一眼:“我告诉你我杀过人么?”
“不是不是,我这不是跟您开玩笑嘛。”他急忙摆手。
我又笑了:“没错,我杀过。不要多久,你也一样。”
他咧开的嘴一下僵住了。
小兰生了个孩子,不知道父亲是谁,连马龙也不知道。她夜里翻身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给压死了,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死了,总比跟着她过苦日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