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把卡芮尔小姐打倒在地上的人是你吗?你说当时你已经就寝了,但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她是不是准备透露一些你不想要她透露的事?”
“探长,你真是个笨蛋。”她不带幽默感地微笑,“我已经告诉过你,我认为安的遭遇是怎么一回事了。”
“只是猜测,梅柏理太太。”
“也许,但从9年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看来,这也不是不可能。”
“你一直没有报案。”
“就算我报案了,你也不会相信我。你会指控那是我自己干的。在某些方面,我比安幸运。我的疤痕全是内在的。”
“这太方便了。你一定认为我很好骗。”
“不,”她诚实地说,“只是心胸狭窄,容易记恨。”
“到底是什么吓到你女儿,她的说法很含糊。就连麦罗林警官也只是觉得听见有人。我是个实际的人。我比较喜欢处理事实,而不是女人的神经质。”
她带着一种新的理解审视他:“我以前一直不知道你有多讨厌女人。或者你讨厌的只是我,探长?如果10年前我说了‘是’,是不是就能免掉这一切悲惨和痛苦?”
他们问黛安娜的时候,多方刺探她与丹尼尔·汤普森的关系。她没有办法像斐碧那样控制对沃许的愤怒,常常发脾气。但即便如此,经过两天的审讯,他仍然找不出她的说辞里有什么漏洞。当沃许带着挑衅的口气,问她菲里普斯夫妇是否有可能袭击珍时,她一拳打在沃许的鼻子上。
26
(二十六)
罗宾森警官去找一个叫艾迪·史丹司的人。到目前为止,雷贝特太太提供的情报都很有用。再顺着她的话去走一走也无妨。
艾迪正在牛棚里清理。“有什么事?”他边问边把沾了泥土的稻草耙成一堆。
“你一定听说了庄园里的谋杀案?我想问你几个关于那件案子的问题。”
史丹司靠在耙子上看着警探:“听着,老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个农场工人,是个脚踏实地的工人。我这种人不会和庄园的人混在一起的。”
“我听说的不是这样。”
那年轻人眯起眼睛,“哦,是吗?是谁在胡扯?”
“大家都知道,你会把女朋友带到那里去。”
“你想把什么罪名安到我头上吗?”
“不是,但或许你看到过,或听到过什么可能对我们有帮助的东西。”
看起来,艾迪像是好好地想了好几分钟:“可能真的有一点,但我要你们保证,绝对不让我姐夫知道你们是从哪里听来的。我不会上法庭作证,那类的事情统统不要。要是他知道我带着他妹妹去那里干什么,他会剥了我的皮。”
“我不能保证不让你出庭作证。”罗宾森说,“如果检方传你,你就必须到。但这也可能永远不会发生。那女人可能和这件案子没有关系。”
“你这么认为?”史丹司哼了一声,“我倒不。”
“我也可以把你带回去问话。”罗宾森温和地说。
“你问不出什么的。在我确定鲍伯·特温不会发现之前,我什么也不会说。他会宰了我,这点毫无疑问。”他又继续耙草。
尼克·罗宾森在笔记本的一页上写下他的名字和警察局的地址,撕下来交给史丹司。“把时间和发生的事情写下来,然后不要署名,寄给我。”他建议道,“我会把它当作是匿名的线索来源。那样就没人会知道消息是从哪里来的了。”
麦罗林回到局里的时候,沃许还在照顾他出血的鼻子。
“那双鞋有结果了,是丹尼尔·汤普森的。在东德勒找到了一个鞋匠,他留有记录。”沃许轻柔地摸摸鼻子。“时间恰到好处。看起来对古德太太不妙了。要是我们能找到一个看见他走进庄园的人———卡芮尔小姐扮演这个角色如何?她演了那场戏,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再透露出她知道多少,让她的朋友恐慌起来。然后卡芮尔小姐就再见了。”
“不可能。”麦罗林坚决地说,“我来时顺道去了医院。卡芮尔已经醒过来了。”
一阵犹豫不决的恐慌朝沃许袭来,“你有什么建议?”
麦罗林使劲揉揉眼睛:“全天监视史翠曲庄园。再彻底搜索一次,要特别注意小屋附近。还有,让我们放下梅柏理,专心追查汤普森这条线。”
27
(二十七)
“以古德太太为主要嫌疑人?”
麦罗林想了一会儿:“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她,但感觉起来不大对劲。”
沃许轻触疼痛的鼻子:“我感觉起来可是对劲得很,小子。”
汤普森太太带着殉教者的表情迎接他们,沃许拿出那双鞋。“汤普森太太,你说这不是你丈夫的鞋子。”他温和地提醒她。
她的手抖动不安:“我这么说过吗?这当然是丹尼尔的鞋。”
沃许叹了口气:“那你为什么跟我们说不是?”
眼泪涌进她的眼眶,顺着脸颊滑下:“魔鬼在我的耳边说悄悄话。”
“汤普森先生失踪的时候,是不是穿着这双鞋?”
她仔细审视鞋子:“不,丹尼尔把那双鞋子给了那个流浪汉。”
沃许闭上眼睛,那对黛安娜不利的案子逐渐解体了。“什么流浪汉?”他质问道。
“我们没有问他叫什么名字。”她说,“他到门前来乞讨。丹尼尔就让他拿去了。”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她拿出蕾丝手帕碰碰眼睛:“他离开的前一天。”
“你是五月二十五日晚上报案的。”沃许说,“所以那流浪汉是二十四日来的。你可以描述一下这个流浪汉吗?”
“他穿着粉红色的长裤,戴顶棕色的旧帽子。”她回忆着,“我想他差不多六十岁吧,头发不多,身上有很重的臭味。他醉得很厉害。”
“她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沃许说,“她送汤普森到车站,他搭车去伦敦,好几个人在车上看到过他。汤普森太太送走他后就去了东德勒教堂,和教友进行二十四小时的禁食活动。丹尼尔预定六点回来后到那里去找她,结果他没回来。十点钟,牧师太太送汤普森太太回家里,并陪她等。将近午夜,汤普森还没回家,牧师太太打电话报警,之后在那里陪了她整夜,还有第二天的大半天。”
“但她的不在场证明只有二十五日和二十六日两天。假设他后来又回来了呢?”
“既然他一开始就花了那么大工夫逃跑,他干吗还要回来?他是想一举两得———摆脱那个可怕的老婆,也逃出破产的处境。”
麦罗林大笑出声:“对不起,长官。大概是这么回事———丹尼尔在伦敦混了一段时间,发现在那里绞尽脑汁过活比回家还要糟糕,所以他就回来了。由于古德太太打过电话,说丹尼尔本该到史翠曲庄园去的,汤普森太太发现她丈夫在跟另一个女人交往,还是个浑身罪恶的女人。当丹尼尔出乎意料地回到家里,她会怎么做?”
“嗯,”沃许思索着同意,“这样推论挺合理的。但她是怎么把尸体弄进冰屋里的?”
“也许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她说服他到那里去。那是丹尼尔的罪恶之地,她把他剥光了剁一剁,也很合逻辑,这样我们就会以为那是大卫·梅柏理。她在报复那些毁了她人生的邪恶女人。”
28
(二十八)
“史戴利有没有搜过汤普森家?”
“搜过两次,一次是他失踪当晚,另一次差不多是两星期之后。”
麦罗林皱眉:“为什么会搜第二次?”
“他接到匿名举报,说汤普森太太宰了丹尼尔,把他藏在地板下。在6月的第二个星期左右,他有一天出其不意地到她家去,什么也没找到。”
沃许在警局外的人行道旁停车:“安迪,但那该死的鞋子又怎么说?要是丹尼尔穿着那双鞋,他为什么把鞋留在庄园里?要是他没有穿那双鞋,它又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嗯,”麦罗林沉思着,“我也在想这一点。在鞋子的事情上,我忍不住觉得她说的是实话。一定真的有个流浪汉来过,你知道。她描述得太流利了,而且又符合尼克·罗宾森问出来的内容。我记得他说的那条粉红色长裤。”他疑惑地扬起一侧的眉毛,“我可以试着去找他。”
麦罗林整理过那个流浪汉的资料,把此人的长相通报给全郡。他打了个电话到南安普敦,请一名同僚帮忙去查那里的青年旅社。
离开办公室。他带着轻松的心情朝庄园出发,因为珍·梅柏理宣称她已经准备好,可以回答问题了,他要去跟她谈谈。
他们坐在落地窗旁。那女孩非常苍白,有点紧张地调整好姿势。
“珍,你认为你父亲出了什么事?”这问题就像一股臭味一样,停留在他们之间的空气中。
她转头看向窗外,“我告诉你,他离开的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她开口了:“我好久好久都没有想过了,直到那天晚上。”她说得很慢,很清晰。她告诉他,她妈妈去上班之后,她父亲就帮她放洗澡水。她说那就表示他打算和她性交。他已经建立了这套惯例,她也学会了接受。她不带一丝感情地描述整个过程,讲到她父亲的行动、讲到她被带进卧室,口气就像是在评论一场国际象棋。麦罗林猜想,这是因为她已经在心理医生面前演练过好多次了。
“但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件不一样的事。”她说着转过头来,深色的眼眸注视着警官。
他好不容易发出声音:“什么事?”
“他说他爱我。他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说过。”
麦罗林很震惊。大卫带给她那么多痛苦,却没说过一个爱字:“你为什么认为这很重要?”
“让我把故事说完”,她建议道:“然后你或许会有同感。”这一次,在强暴她之前,他送了一个礼物给她,用棉纸包得好好的。“他以前从没这么做过。”
“礼物是什么?”
“一只玩具熊。我以前收集了很多玩具熊。他做完之后,”她用五个字就交代了整件事,“摸摸我的头发,说对不起。我问他为什么,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道过歉,但那时我母亲就进来了,他再也没有回答。”她沉默下来。
“然后呢?”好几分钟后,他问道。
29
(二十九)
她毫无笑意地笑了一声:“然后没什么。他们只是对看着,感觉上像是过了好几个小时。最后他下了床。我清楚地记得我母亲脸上的表情。她的脸结了冰,就像雕像一样。他离开房间后,她才回过神来,然后上床躺在我身边,抱着我。我们就那样过了一夜,到早上,他就不见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他。”
“她有没有对他说什么?”他问。
“没有。她没必要开口。你知道‘眼神会杀人’这种说法吧。她那张结冰的脸就是那个样子。”
他圈出了她说她父亲从没做过的三样东西:爱、礼物、道歉。这其中有什么意义?他抬起头笑了。这毕竟明显得惊人:“他已经计划要离开了。他是在道别,所以他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之前已经安排好了。”
麦罗林把车停在车道的拐角,然后下车,仔细检查每一块砖头,看上面有没有血迹;没有脚印———但没有一丁点血迹能显示安是在屋外被打的。
他再次趴下来,慢慢在车道上前进。他沿着左边爬,膝盖很痛,眼睛始终保持警觉,但半个小时下来,他什么也没发现。
他疲倦地蹲坐下来,咒骂这太不公平了。就让我走运这么一次吧,他想着。他移到右边,缓缓地朝着拐角搜回去。他找到那东西的时候,已经快到车旁边了。他深吸一口气,敲着柏油路面,像只疯狗一样又吼又摇头。要是他从右边开始搜的话,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就会找到那该死的东西了。
“你没事吧,小伙子?”一个声音问道。
麦罗林一回头,发现弗瑞德正盯着他看。他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弯下身拨开树丛,露出一样东西:“你看。化验室的家伙这下可大有收获了。”
弗瑞德在他旁边蹲下来:“哎哟,这是‘派迪·克拉克特酿’。”
在山杜鹃丛下的碎石片中,有一个旧式石制啤酒瓶。麦罗林好奇地瞥了他一眼:“派迪·克拉克特酿是什么东西?”
弗瑞德苦着脸笨重地站起来:“派迪车库后面有一个房间用来酿酒。他只用传统的材料,放在那里等它发酵,味道好得不得了。这得在他店里喝,他从来不让人把这种瓶子带出店外。”
“他是什么样的人?会打女人的那一类吗?”
老人蹭了蹭脚:“不,绝不会。他是个好人。”他摇摇头,“不,他不会那么做的。他跟她是———朋友。”
麦罗林回到局里时,琼斯警官正要离开:“安迪,你那个东德勒的牧师朋友,见过那个你要找的流浪汉。”
“知道日期吗?”
“不知道,但牧师记得当时他正在写布道稿,他总是在星期六边看电视上的运动节目,边写布道稿。有帮助吗?”
“可能吧。”
第二天早上,麦罗林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安迪,你那个流浪汉我有线索了,在一家叫‘天堂之门’的旅社里。”
30
(三十)
除了年龄和身高之外,渥利·费里斯跟麦罗林所说的样子完全不同。他很干净,清洗过的脸红通通的,底下是一条黑色的宽松裤子和一双擦得光可鉴人的鞋。
“你来这里的时候,身上穿的是什么?”麦罗林问。
渥利吸着牙齿发出噪音:“绿夹克,棕色帽子,蓝色套头上衣,粉红色长裤。”
“渥利,我们在找一个失踪的男人,你也许能帮我们一点忙。那人的太太说,他失踪的前一天,你曾经到过他们家。他们给过你一双棕色的鞋子———你有没有看到或听到什么东西?”
超过一个小时,麦罗林终于清楚了渥利在5月最后一个星期的行踪:他沿着小路朝南安普敦去寻找新的收获。他记得在史翠曲的酒馆歇过脚。“那天雨大得不得了。”3点钟,他们把他赶了出去,外面还在下着雨。“所以我就到了一个我所知道的、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去,下午和晚上一直都呆在那里。”
“那是哪里?”麦罗林问着沉默下来的老人。
渥利嘬起嘴唇,嘟成粉红色的一圈:“那里有栋大房子。墙一翻就过了。我去过那园子里几次,从来没看见一个人。树林附近,有一个人造的、像山洞一样的东西。我总是拔些欧洲蕨进去,铺在地上好好睡一觉。”
“你记得这是哪一天的事吗,渥利?”
“天知道,小子。”
麦罗林问出下一个问题:“那地方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吗?”
“你问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想清楚地了解里面的样子。”
“是的,里面是空的。”
“那第二天早上呢?”
“我在那里呆到中午吧,可不是?”他说,他走到史翠曲外围的那一排房子那里,有人给了他一个三明治。
是那些公有住宅,麦罗林想。“你去别人家试过吗?”他问。
“有个年轻的女人叫我走开。天知道,我很同情那个太太。她屋里大概有一群小鬼在乱吼乱叫。我放弃史翠曲沿路走下去,差不多半小时后到了另一个村子里。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小子,不过有个牧师住在那里。那时又下起雨来。我到处找地方躲,找到一栋比较大的房子,房子后面有一个小小的棚屋,附近一个人也没有。我打开门就闪进去了。”
“你进这棚屋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看到一个人躲在里面的箱子后。他知道我看到他了,就神秘兮兮地走出来,叫我离开他的产业。有个女人从厨房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我解释给她听,她说那个怪家伙是她丈夫,他在棚屋里找油漆刷———但我觉得,那怪家伙绝对是在躲。无论如何,我看到机会来了。他们想要摆脱我,所以愿意给钱让我走。这下子我拿到一瓶威士忌,一双好鞋,还有二十镑。”
麦罗林点头:“听起来像是他。你能不能说说他长什么样子?”
渥利皱起眉毛:“差不多一米八高,肥肥的,灰头发。他的脚对男人来说很小。他们给我的那双鞋很挤脚。”
“那女人是什么样子?”
“小老鼠一样,眼睛很伤心的样子。”
麦罗林大喜过望。汤普森太太,这下逮到你了。
31
(三十一)
“我发现模式了。”麦罗林对沃许说,他语气中带着一点讽刺的味道,“威廉斯警员报告说,有一名老妇给了那流浪汉一个三明治,另一个年轻女人则赶他走,因为那天是她儿子的生日。她们都住在史翠曲西侧,往东德勒的那条路上。那个年轻女人说的日期是五月二十七日。但我们跟汤普森太太谈的时候,她却说那人是二十四日到东德勒她家去的。那么,汤普森太太为什么要谎报日期呢?”
“快讲。”沃许不耐烦地命令道。
“因为,在她睁着眼说瞎话之后,我们证明那双鞋是她丈夫的,于是她必须解释鞋子为什么不在她手上了。这次她选择说实话,或者说接近实话,然后把流浪汉的样子描述出来,任我们去查证。要记住,我们从没告诉她鞋子是哪里来的。就她所知,我们是从流浪汉的手上拿到的。她认为,如果流浪汉在我们手上的话,他会说见过她丈夫。所以,如果她诚实地告诉我们,流浪汉是哪一天到她家去的,就等于说她报案说丈夫失踪后三天,他还好好地活在东德勒。这样她的不在场证明就毁了。于是她把流浪汉去的日期提早了三天。她这是在赌运气。”
沃许站了起来。“我倒很想知道,她是怎么说服他躲起来,又是怎么把他弄到冰屋去的。”
“发挥你的魅力,她大概就会告诉我们。”麦罗林说。
汤普森太太带着微笑打开门。但当她看到门外那群警察时,她的嘴巴悲剧式地张开了。警察们迅速把她弄到起居室的椅子上,仔细搜索房子和花园。她扭动身体,甩开麦罗林的手:“你们为什么来?你的手下为什么搜我的房子?”
沃许的双手在膝上抵成塔状:“汤普森太太,你记得你跟我们说过的那个流浪汉吗?”她简短地点点头。“我们找到他了,那个流浪汉叫渥利·费里斯。我和他谈了很久。他说你和汤普森先生想要摆脱他,所以出手才那么大方。”
“那个忘恩负义的人。”她倒抽一口气。
“他还说,他发现你丈夫躲在外面的那间棚屋里。”
她掩着嘴哧哧笑:“事实上,是丹尼尔发现他躲在棚屋里。他去那里找油漆刷,结果绊到一堆旧衣服摔倒了。想想看,那堆衣服开口说话的时候,他有多惊讶。”
“渥利说他来的那天是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六。”沃许随口说道。
她皱起前额想了一会儿:“可是这不可能啊。那天丹尼尔也在,是二十四日。”
麦罗林对她的表演深感惊奇。他想她已经把谋杀的记忆完全从脑海中抹除了。若是这样,他们恐怕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起诉这个案子。
沃许清清喉咙:“我们是在史翠曲庄园的树林里找到那双鞋的,离冰屋不远。渥利五月二十七日在冰屋里过夜,第二天早上离开的时候,他把鞋子丢在树林里。”
“真的吗?”她的表情是一头雾水,“这很重要吗?”
“你总知道我们在史翠曲庄园的冰屋里找到了一具男尸吧?”麦罗林残忍地说,“在五十到六十岁之间,骨架很大,灰发,身高一米八○,是两个月前被杀的,跟你丈夫失踪的时间很接近。”
她感到万分惊异。好几秒内,她脸上出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情绪,最先的反应是惊讶。“我不知道啊,”她说,“没人跟我说过。那是谁的尸体?”
32
(三十二)
“汤普森太太,我们找到了那流浪汉,并且找到一些关于你和你丈夫的有趣事实。我们可以证明,在你报案说他失踪,并且给你自己提供了充足的不在场证明之后的两天,他还活在这房子里。此后,没人再见过汤普森先生,然后一个星期前我们找到了一具无法辨识的尸体,符合他的特征。老实说,我们可以控告你在5月28日当天或者之后谋杀了你丈夫。”
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敲门进来:“报告长官,我们搜过房子和花园了。还没发现什么。还剩下这个房间和汤普森太太的行李箱。箱子是锁着的,我们需要钥匙。”
这小个子女人紧抓住手提包,抱在肚子前面:“我才不会把钥匙给你们。你们不可以搜我的行李箱,那里面有我的内衣。”
“找个女警来。”探长指示道,“钥匙,麻烦你。”
“哦,好吧。”她恼火地说,从手提包里翻找出两把用白色丝带绑在一起的小钥匙。“我个人认为,这件事太过分了。我打算对你们局长提出强烈的抗议。”
她会拒绝别人检查她的内衣,沃许并不惊讶。检查时发现了薄如蝉翼的黑蕾丝制品,他觉得那些好像应该在妓院里,而不是在这个乏味无聊的女人的行李中出现。
女警摇摇头,重新锁上行李箱:“报告长官,这里没有东西。”
麦罗林站起来,俯身向汤普森太太,双手按在她的扶手上:“你听说冰屋里的尸体时,为什么那么震惊?如果你丈夫还活着,这件事对你来说根本就没有意义。”
“这人在威胁我”,她怒声对沃许说:“我不喜欢这样。”她深深缩进椅子里。
“安迪,退下。”
“乐意之至。”他忽然伸出一只手,抓住她的手臂猛拉。她就像香槟瓶塞一样弹出了椅子,然后拼命扭动身体,狠狠地吐口水。
“长官,那椅子,她藏着东西。”麦罗林一边喊叫,一边紧抓住她的双臂,弯曲着身子躲避她乱踢的鞋尖。
警员突然惊醒过来,开始行动,把那女人铐上手铐,推到沙发上。
沃许递给麦罗林一个薄薄的信封:“她一定是趁我们对她的内裤目瞪口呆的时候,偷偷把它从手提包里拿出来的。亲爱的女士,我们早晚还是会找到它的。”
麦罗林打开信封,里面有两张当晚飞往西班牙马尔贝亚的飞机票,持票人是汤普森先生和太太。“他这段时间都藏在哪里?”他问她。
派迪在酒馆后面把空啤酒桶堆起来。他一边毫不费力地把一个酒桶甩上顶端,一边深思着,看着麦罗林:“有什么事吗?”
“我是麦罗林警官。”麦罗林先前想象的是一个高大健壮、肌肉发达的美男子,吸引人的磁力就像北极一样强,还有爱因斯坦的头脑。事实上他看到的是一个块头很大、有点超重的男人。他拿了一张那个石质啤酒瓶的照片给派迪看,那是他们把酒瓶拿出树丛后照的:“你认得这个瓶子吗?”
派迪眯着眼睛短暂地看了一下照片:“也许。”
“我听说你的特酿都装在这种瓶子里。”
33
(三十三)
一时间,他们之间的空气中充满了敏感的猜疑,仿佛两只强壮的野狗准备抢地盘。然后派迪选择退下,他好脾气地耸耸肩。“好吧,这瓶子看起来像是我的,”他说,“但那只是一项嗜好而已。我在写一本传统酿啤酒方式的书,让人不要忘了老方法。”他的眼神平稳,不带狡诈。“我偶尔会把酒送给本地人品尝,问问他们的意见。”他研究着对方黝黑的脸,寻找反应。“好啦,有时候我也可能请他们捐点钱,资助我的支出。这么做也不算不合理,这项嗜好很费钱的。”对方的沉默令他不耐烦起来。“该死的,老兄,这到底是谁拿给你的?”
“克拉克先生,你是不是从来不让人把这些瓶子拿出酒馆?”麦罗林冷冷地问。
“是,没错,而且我很想逮到那个拿了这瓶子的混蛋。是谁?”
麦罗林用手指点点黑白相片里酒瓶底下的黑色污渍:“克拉克先生,这是血,卡芮尔小姐的血。”
大个子突然一动也不动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有人用这东西当武器,打凹了一个女人的头骨。这瓶子是怎么进到她花园里的?”
派迪突然一屁股坐在最近的一个酒桶上:“我的天!这些酒瓶足有一吨重。天哪,罗宾森只是说她头上被敲了一下。我以为是脑震荡。”
“有人打裂了她的头骨。”
派迪瞪着地面:“她还好吗?”
“她没事。但你为什么这么感兴趣?是不是你不小心下手太重了?”
派迪脸上掠过一阵怒火。他瞥了厨房的门一眼,确定门是关着的。他压低声音:“你查错方向了。安是我的朋友,我们认识好多年了。她会告诉你,我是不会伤害她的。”
“也许你以为那是古德太太或者梅柏理太太干的?”
“别傻了,老兄,我跟她们也是多年的交情了,她们都是我的朋友。”
麦罗林张大了嘴巴:“她们3个都是?”
派迪作手势制止他:“看在老天的分上,你说话小声点。那里很寂寞,我只不过不时去分别陪陪她们而已。”
麦罗林笑得直发抖,那股嫉妒的火焰扑扑地熄灭了:“她们知道吗?”
派迪感到他不再那么有敌意,也咧嘴一笑。“我不知道。”他很快地下了判断。“你要喝一瓶特酿吗?我可以给你一份我的特酿客户的名单。我从来不让陌生人接近它,所以每一个顾客我都认识。你要找的那个王八蛋一定是其中的一个,我想我知道是谁。这村子里只有一个人够笨,也会记恨。”
刑警罗宾森那天早上进办公室的时候,那封信已经在桌上等着他了。他急切地撕开信封,信里是一行行不纯熟的笔迹,叙述了5月中旬某天晚上发生的怪事,是匿名的艾迪·史丹司写来的。
你问一个女人的事,什么时候之类的。是星期天。应该是5月14日,因5月12日是我的生日,那算是一个晚来的礼物。我们去了庄园的林子里。我们12点以后离开,沿着农田旁边的墙走。我们听到另一边有哀号和哭泣的声音。我女朋友一直想赶快跑,但我跳起来看看怎么回事。其实你们搞错了,知道吗?那是个男的不是女的,他摇来摇去敲自己的头。如果你问我的话,我说他是发疯了。我拿手电筒照他,问他还好吗。他说滚开,所以我就滚了。我看过那个死人的描述。听起来没错。反正他有灰色的长头发。一直到最近才想起来。问题是我认识他。我想不起他的名字,只记得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他。但那不是平常认识的人,如果你知道我意思的话。现在我想那是梅柏理。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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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罗宾森警官眼前闪过升官的影像。
麦罗林一下子推开了警局的玻璃大门,他吼道:“该着手发动攻势了,沃许呢?我需要部队。”
值班的警官觉得很有趣,哼了一声:“打仗去了,有人指认了那具尸体。”
“结果呢?”
“是大卫·梅柏理。探长激动得屁滚尿流。”
震惊的浪潮把麦罗林脑中的酒精赶了出去。
麦罗林把安整个人抓出椅子,摇撼得她的牙齿都在咯咯响。“那是梅柏理吗?”他大吼。
“我不知道。”她很有尊严地回答:“那具尸体已经无法辨认了。”
“别玩游戏了,安。”他愤怒地说,“你在尸体腐烂之前就看过了。那是谁?”
她摇摇头。
他愤恨地说:“我曾经相信过你。我曾经相信过你们所有的人。”
她的脸扭曲了:“对不起。”
他发出一声野蛮的笑。“对不起?我的老天!”他再次抓住她的手臂,“你不懂吗?我信任过你。该死的,你欠我。”
一阵长长的沉默,她开口时声音尖锐。“嗯,嘿,麦罗林,千万别说卡芮尔欠债不还。”她一拉腰带,让睡裤滑到地上。“动手吧。你从头到尾就只对这个有兴趣,不是吗?就像你那伟大的上司十年前一样。你不知道吗?那色迷心窍的王八蛋向斐碧提出了一个建议———让她跟调查划清界线,用每周跟他上一次床来交换。她拒绝了他,叫他带着他的保护滚开。但她太天真了。她从来没想过,这男人掌握着她的未来。”
麦罗林开车到化验室去,在韦布司特医生的办公室里找到他。“我刚好路过。”麦罗林说:“你对我们那具尸体有没有什么新的看法,那是梅柏理吗?”
病理学家不耐烦地哼了一声:“那当然不是梅柏理。尸体太老了。头骨接合的程度超过我原先的想象。现在我确定是个六十五到七十岁之间的人。六十是底线。梅柏理是多少岁?”
“五十四。”
麦罗林走进警局前门时,值班警官鲍伯抬起头来看。“啊,安迪。就是这个人。”他拿起在全郡散发的那一张对渥利·费里斯的描述:“这个你在找的流浪汉。”
“已经找到了。事实上,一等我见过探长,我就要再去找他。”麦罗林说。
“好,那你可以把他带过来。他被列在我们的失踪人口名单上。”鲍伯说。
麦罗林走上前来:“你们把渥利·费里斯列为失踪人口?可是他已经四处游荡很多年了。”
鲍伯皱起眉头,把名单转给麦罗林看:“这里的描述跟你发出去的完全吻合。”
麦罗林看着那些字句:“沃许看过这个吗?”
“第一天晚上就给他了。”
麦罗林无精打采地坐进探长办公室的一张椅子里,东一句西一句地听着———“绝对是梅柏理”……“年轻人认出了他”……“在那冰屋里两星期”……
“你完全错了”———但大部分的内容麦罗林都左耳进右耳出。
沃许气愤地用烟斗柄戳戳警官:“现在罗宾森警官已经去找渥利·费里斯了,老天在上,这一次不会再有任何错误。”
麦罗林动了动:“然后你要怎么做?给他看一张梅柏理的照片,建议说那个死人就是他?为了离开这里,渥利会同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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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艾迪已经指认了。如果渥利确认的话,我们就十拿九稳了。”
“艾迪今年二十五岁左右,他上一次看到梅柏理是十五岁的时候?他还宣称在黑暗中能认出梅柏理来?”
“这案子很清楚了。”沃许冷静地说:“我们有动机、手段和机会,再加上一大堆旁证。为了隐藏身份而毁尸,引诱动物到冰屋里去吃尸体,移除衣服以便阻碍调查,弗瑞德又湮灭了痕迹和证据。有了这些,再加上肯定的指认,我想她这次会认罪了。”
麦罗林打了个呵欠:“你忘了化验方面的证据。那要捏造就没这么容易了。韦布司特不会替你说谎的。”
沃许突然凶狠地皱起眉头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的———长官。那死人太老了,不会是梅柏理。”
沃许极度厌恶地看着他。“滚出去!”他咆哮道。
麦罗林耸耸肩站起来,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纸。“失踪人口名单。”他说着,“发现尸体的当天晚上,鲍伯·罗杰斯就给你看了。如果真有这么件案子的话,到第二天早上就该结案了。”
沃许拿起那张纸来打开,上面有着五个人名和五段描述。在丹尼尔·汤普森的那一格上写着“后已发现”。那两个年轻女人性别不符合,只剩下那个年纪太轻的亚洲男孩穆罕默德,还有六十八岁、有点老人痴呆症的凯斯·西伯,他穿着绿色夹克、蓝色套头上衣、鲜粉红色的宽松长裤,五个月前离开了他所住的那间旅社。
一只冰冷的手紧紧揪住了沃许的五脏六腑。“那流浪汉是第二天才加进来的。”沃许喃喃地说:“而且这个老人怎么会知道史翠曲庄园或者冰屋的事?”
麦罗林的手指戳向其中一格:“看看他的姓名缩写。凯斯·西伯,凯·西。我打电话去问过旅社的管理员。这个老家伙以前总是没完没了地说,他曾经开了间很成功的修车厂,直到一个女人散布谣言,害得他的生意做不下去,只好把店给卖了。这些事你都知道。该死的,是你诱导古德太太说出这个故事的。”
“我只是道听途说。”沃许咕哝着:“我从来没见过这个人。梅柏理失踪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我以为他姓凯西。大家都叫他凯西。档案里写的也是凯西。”
“你被停职了。”沃许对麦罗林说道。他的手不听使唤地颤抖着。
“为什么?因为我找出了实情吗?”麦罗林一巴掌拍在失踪人口名单上:“你还有胆子指控我失职。你应该对这条裤子有印象。这件事你在十二小时之内听到了两次。看在老天的分上,有多少男人穿粉红色宽裤的?”
麦罗林走下走廊的时候,碰上了尼克·罗宾森和渥利·费里斯。他友善地在老人肩上捶了一下:“你这老无赖,起码也该给他留条内裤吧。”
渥利两脚蹭来蹭去,侧眼瞥着两个警察:“那你们要控告我吗?”
“告什么?”
“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坏事。那该死的雨把我淋得湿透。他坐在那里,安静得跟只老鼠似的。老实说,刚开始,有一阵子我不知道他是死了。我以为他跟我一样,只不过脑筋有点不大对。我跟他东拉西扯,聊了好一会儿。”他摆出一副可怜相:“他没有内裤,小子,除了他叠起来放在旁边地上的外衣,啥也没有。我想,既然他已经用不着了,拿了也无妨。那时候真够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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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尼克·罗宾森哼了一声:“你是说他浑身光溜溜地坐在那里,死得硬邦邦了,你还在跟他聊天?”
“总得有人做伴啊,”渥利咕哝着为自己辩解:“而且过了好一阵子,我才习惯洞里的一片漆黑。在我们这行里,你什么怪事都看得到。”
“渥利,你认为他是怎么死的?”
“天知道。冻死的吧,我想。那地方关起门来冷得要死,他还用一块砖头卡住门。我很用力才把门推开的。他的死相一点也不难看,脸上还带着微笑。”
这就像一幕戏一样,麦罗林想。两个老人坐在黑暗中聊天———一个光着身子死了,另一个湿透了,醉得呆呆的。他一点也不怀疑这个———渥利和凯西共度了一晚,高兴地东拉西扯,聊这聊那。渥利很喜欢讲话。他想,不知道渥利在天亮后或清醒后发现自己在跟尸体聊天,有没有受到很大的惊吓?
“那你离开的时候,有没有重新关上门?”
老人思索着:“算有吧。”他似乎在脑中衡量这个问题。“就是说,第一次我有。第一次我把门关上了。我觉得他是不想受到打扰,所以才用块砖头卡住门。后来那棚屋里的家伙给了我威士忌,我喝了几口,开始想到葬礼之类的事。把他留在那里,不会被人发现,也不能得到几句像样的悼词,好像不太好,我也不希望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我就回去开了门。我想门开了之后,他就比较容易被发现。”
麦罗林想,如果告诉他,说他打开门后让热气、狗、老鼠和腐烂进到屋里,对他会很残忍。他希望沃许不会这么做。
“我,就知道这么多了。我可以走了吗?”渥利坚定地说完。
“不太可能,”尼克·罗宾森说,“探长要和你谈谈。”他牢牢抓住渥利的手臂,疑惑地看着麦罗林,“给我补充点信息怎么样?”
麦罗林邪恶地咧嘴一笑:“我们这么说吧,你把事情弄拧了。”
斐碧摇摇黛安娜的肩膀,把她叫醒。“有人来了。”她小声说。
“你打电话报警了吗?”黛安娜坐起来套上睡袍。
“没有必要。不管结果怎样,在警察到之前就早该结束了。”斐碧打开小手电筒,拿起猎枪:“我要用这个,而我不想误射到狗。如果那些王八蛋闯进屋来的话,就轮到它们上场了。”
“天哪,女人,”黛安娜喃喃地说,“你不是准备要杀人吧?”
“别傻了。”斐碧爬过门厅,进入客厅:“我要把那些讨厌的家伙吓个屁滚尿流。他们上次没赶走我,这次也别想。”她比了个手势,要黛安娜到窗帘的一侧去,然后自己在另一侧站定。“把眼睛睁大点。要是你看见有人在阳台那一头,就立刻告诉我。”
“我会后悔的。”黛安娜呻吟着,拨开窗帘窥视着外面的黑暗:“我啥也看不到。你怎么知道外面有人?”
“我的狗班森从地窖的窗子进来,叫醒了我。那些笨蛋第一次来找我麻烦之后,我就训练它这么做。”
“的确有人。”黛安娜突然说:“在右侧的墙边。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还有一个从安的那一边绕过来。”斐碧稳稳地握住猎枪:“你可以不出声打开窗上的锁吗?”
黛安娜耸耸肩,小心地转动钥匙,锁静静旋开了。“哦,天哪,”她吸了口气:“他们有好几十个人。”黑色的身影匍匐在阳台边缘,像是一群猴子。黛安娜觉得嘴巴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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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没有几十个啦!五个,最多六个。我一说‘推’,你就把落地窗开得大大的。”斐碧发出野性的笑声:“我们来试验一下那句老话,等看到他们两眼翻白为止。我一直都想试试。”
那群弯着身子的人有点混乱,他们似乎聚在阳台的围墙旁边,然后又散开。“他们在干什么?”黛安娜问。
“看起来是在把上面的砖拉下来。如果他们开始丢砖头的话,把头低下去。”
蹲着的那群里面,有一个似乎是领导人。他挥动手臂,指挥他的部队,要他们兵分两路包抄阳台。“推,”斐碧紧急地催促道:“我不要让他们散开。”
黛安娜一扭把手,推开了落地窗。斐碧一眨眼就到了窗外。她把沉重的枪举到肩上,正准备瞄准的时候,一只大手捂住了她的嘴,另一只大手则从她手中拿过了枪。
“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这么做,太太。”弗瑞德轻声在她耳边说。他的手稳稳地捂在她嘴上,手臂架在她肩膀上,迫使她跪下。他弯下身体,无声地把猎枪放在石板地上,又迫使她站起来,把她拦腰抱起,走进起居室的落地窗,好像她只是朵小花一样。他没有看到黛安娜,但是感觉到了她的存在。“别出声,”他用紧绷的声音小声警告黛安娜:“还有,请你关上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