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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威的母猴  第四节发威的母猴.5

作者:肖忉 当前章节:15034 字 更新时间:2026-6-1 13:07

那河水极深,林国余水性虽然不错,可是也在水中待不了太长的时间。胡里胡涂便带着他一直奔水底游去。其实此时水流又早已把他们冲出去几十丈,到哪里去找那几具尸体?

林国余被二怪带着,一个猛子扎了有四五分钟的样子,早就憋的满脸通红。那胡里胡涂长就两个头,一个身子,每人口中含一口气,自然比林国余的耐力要强上许多。林国余用力掰着胡涂的手,想扎脱出去,可是胡涂却记着林国余的话,没有林国余的命令绝不放手。林国余实在忍不住,张开嘴巴,咕咚咕咚就是几口水灌了进去。

胡里胡涂找不到那几具尸体,看林国余张开嘴巴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水,心下还以为这也是游戏的一部分,随即二人也张开嘴巴,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大口。这水一进肚,肺里存的空气都跑了出来,胡里胡涂才感觉有些憋闷,这才透出水面。

而再迟一些,恐怕水就要灌入林国余的气管了。

林国余喘着气,暗道,和这个怪物在一起,真是天下最危险的事情。

胡里胡涂也连喘几口气,胡涂问林国余:“祖父,刚刚你看见那几个植物了吗?”

林国余不敢再乱说话,想了想,说道:“刚刚你们没看见吗?水下有一个大妖怪,长的极是凶恶,想是那几个被它给吞掉了。”

胡里说道:“正是正是。刚刚我已经看到水下的那个老妖怪,他长了一身的毛,嘴巴就好象山魈的嘴巴那般大,正一口一口的把那几个东西往肚里吞呢。”说罢,看着胡涂,意思是说我这次看到了,你都没有看到你是输了。

胡涂当也不甘示弱,说道:“我也看到了,那脑袋象火石那般大,头上还长了七个角。还有十几条腿。”

“那妖怪的鼻子还有胡涂的脑袋那般大,鼻子里还有一百根鼻毛呢。”胡里想不起再拿什么来比较那虚构的妖怪的脑袋,就干脆拿最近的胡涂的脑袋打了比方。

“你怎么看清是一百根,不是一百零一根,也不是九十九根?”胡涂不甘心胡里比自己看的更清楚。

“我一根一根数了,正好一百根。”胡里道。

“那你数错了,我刚把它的一根鼻毛拔下来,它应该是九十九根才对。”

“你拔下来的时候,正好它又长了一根,所以还是一百根。”

两人互不服输。林国余郁闷至极,直感觉自己的鼻毛都被气的长出一百根来了。

赶尸家族 (62)

林国余带着胡里胡涂,顺着那水流一直而下。几人本来水性就颇好,而水中突出来的岩石又着实不少,这样一直漂流了约摸有四五个时辰的样子,居然看到了前方出来了一线光亮。

胡里胡涂自幼小在洞中生活,对光极为敏感,都闭上了眼睛。林国余知道人若是在暗的地方住的久了,突然出现在亮的地方,眼睛是受不了的。所以也闭眼休息了一会儿,才又顺着岩洞漂了出来抓住了岸边的石头。

一时间倒是难辨东西南北,只见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古木参天,地上一点人类行动的痕迹都没有。

胡里胡涂在洞里生活了数十年,对于外界的印象只是从那山魈和林国余这里而知,哪里知道外面的世界竟然是这般的精彩,鸟语莺啼,花香阵阵,那胡里胡涂丢下林国余,跳到树上,却抓起树上的鸟了。

林国余找了块空地,坐了下来,把自己一身的湿衣服都脱了下来,放在石头上晾干。经过了这些事情,怀里的阳符经和那块用来照亮的石头尚在。林国余小心的放在了一边手放在脑后,倒在地上,这一日可是疲乏到了极点,一旦精神和肉体得到了彻底的放松,林国余便昏昏的睡去。

一觉醒来,以是日薄西山。胡里胡涂尽情的在林子里树上树下的玩了半日,此时正乖乖的坐在林国余的身旁,数着他头顶的头发。

林国余此时体力恢复了不少,只是肚子又开始的咕咕叫个不停,在水中也曾经捉过几条鱼,尽捡那鱼腹部的嫩肉吃了一些,只是林国余吃不惯生肉,因此还是感觉饿。却看到身边居然有几个芒果,在身侧堆成一个塔的形状,林国余喜不自胜,拿起一个来,剥了皮就往嘴里入。那芒果早就完全熟透,入口丝毫没有青涩之感。

胡里胡涂本来不知道芒果可以吃的,见林国余吃了,也各拿起一个,连皮都不剥,咬了下去。

林国余连吃了两个,夸奖胡里胡涂:“这芒果味道真是不错,你们俩个从哪里摘来的?”

胡里说道:“这是我在这边那个大石头上摘来的。石头里虽然没有跳出猴子,可是却跳出了这些东西。”

林国余一楞,在石头上发现的,那可能是人摘来放着的吧?被胡里胡涂给偷了来?想到此处可能有人,林国余高兴了起来,问胡里:“那个长了芒果的石头在哪里?”

“就在那边。”胡里胡涂一起说道。却是一个指向南面,一个指向北面。

这怪物虽然胡涂,但是方向是不会弄错的。林国余顿时阴沉下脸:“那长了芒果的石头在哪里,快带我去。”

“哎呀哎呀。我肚子痛。”见林国余逼问自己,又借着屎循跑到那林子之中。

赶尸家族 (63)

林国余见他们这种样子,也便没有再追问,吃过了芒果,看着天色已黑,又倒在地上睡了过去。

次日清晨,林国余早早的就醒了过来,却突然发现自己身旁边竟然又摆放了一些水果,不但是芒果,还有一把香蕉,已经发黄熟透,再看看身边的胡里胡涂,尚在酣睡,林国余这才断定,这芒果绝对不是胡里胡涂二人摘的。而且他二人也绝对不知道这黄色的香蕉是可以食用的,恐怕是有人抓来放在自己身边的。可是这人抓来水果放在自己的身边,又不露面,终竟是为了什么呢?

真是想破头皮也想不通。

反正有的吃就好。叫醒了胡里胡涂,吃罢了饭,林国余心中惦记着林易仁,只是现在却不明白身处哪个方向,不过算来应该也离赵家村不会太远,走下这座山去,只要见到了人家,总可以打听到的。

三人(汗,我一直都没弄明白是应该写两人还是三人,所以您就将就着看吧)以头顶的太阳分辨方向,从山上沿着认为是正南的方向走了下去。这林子极密,偶而失去了方向,就由胡里胡涂跳到树尖上仔细的分辨,一直走到天黑,都没有走出这条树林。

而林国余从树冠的长势又来查看了一下方向,确认自己并没有迷路。或许是这山林过大的缘故。三人又找了一处平整的地方休息一夜。

丑时一过,林国余就醒了,他心中一直在纳闷倒底是谁在给自己送水果。躺在地上假寐。直到清晨,天亮尚有些昏暗,对对面竟然走来了一群动物,他们双脚着地,怀里抱着各种各样的水果,走到离林国余十余步的地方,把怀里抱的水果堆在了一起。

林国余看到眼前的这几只山魈,精神猛的一紧,他伸住手中抓住了身边的一块石头,直等那山魈要攻击自己的时候就击向他的头部,可是再仔细一看,才发现其中并没有山魈王和被母山魈。那山魈只是把水果放在地上,竟然又都转身跑了。

林国余更是纳闷,看这些山魈对自己的样子,似乎非但没的恶意,反倒是毕恭毕敬,又联系起那四只老山魈,竟然为了保护自己而断送了性命,心下更是迷惑。

林国余忽然想起,那胡里胡涂初见自己的时候,试过自己的内力,他们居然说自己和那原来的山魈王竟然是一样的;而在这之前,自己除了杀掉小山魈,还和山魈有什么接触吗?自然是没有,但是——

林国余忽然想到了,那赵玉儿的尸体!赵玉儿是被山魈强暴的,可是他一直不知道是被哪只山魈强暴的,而她死去之后,自己破解了她的七星钉尸术,使得她的灵魂得到了转世,可是自己却中了尸气。难道说,那根本就不是尸气?而是赵玉儿肚中的胎气?那么强暴赵玉儿的,必定是那老山魈王了。自己受到了胎气的感染,也难怪山魈会把自己当做是同类,当做是王族的一员。

赶尸家族 (64)

那新任的山魈王抢了老山魈王的王位,但是那几个老猴却是老山魈王从外地一手带来的,当然对老山魈王忠心耿耿,眼见自己这冒牌的“小山魈王子”有难,自然会挺身相救了。

心下想通了这节,又知道山魈不但不会对自己够成威胁,反而会偷偷的保护自己,林国余随继放下心事,又睡下。

次日已经走出大山,山下有几户人家。林国余害怕那里人会把胡里胡涂误认做妖怪,因此也不敢让他们一同跟着,单独却问路。

哪知那几户人家非常的奇怪,一听林国余是从赵家村上山迷了路而走到这里来,马就脸上晴转阴,转回屋子里关好了门,不再给林国余打来。

林国余哪里知道是七里集那里发生了瘟疫,因为赵家村离七里集太近,所以人们都把那里来的人当做瘟神对待,还以为是这里民风本来就如此,一连几家都转遍了,那人家任由林国余怎么敲门都不给开,连林国余的问话都不予回答。

林国余极为气恼,看到有一家院子里晾的衣服、斗笠,想起胡里胡涂此时尚赤裸身体,遂拿起衣服斗笠,返身回山。将衣服斗笠交给胡里胡涂。

胡里胡涂对这种“新奇”的东西十分喜欢,马上把衣服穿好,甚至为了斗笠如何戴而吵了起来,最终那斗笠整个的套在了两个头上,将那面部的黑纱放下来,那斗笠戴在他们俩个的头上,一边高一边低,极是搞笑。

沿着山路一直走,中途又遇到几个村民,一听林国余打听赵家村,都给吓的飞也似的逃跑了,胡里胡涂还要与那些人去赛跑,将那些人抓回来,林国余看看那些人失魂落魄的样子,摇了摇头。看这些人的表现,林国余心中已经猜到赵家村可能出了什么事情,心中更是担心。

天近中午,前方出现了一个大镇。因为胡里胡涂的这幅样子,林国余本有心不进镇,可是心中却实在是想尽快打听到通往赵家村的路,若是把胡里胡涂放在镇外,以胡里胡涂的性格,不知道要做出些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

林国余让胡里胡涂把斗笠摘掉,看着胡里的小脑袋,有了主意。

“胡里胡涂,我们此时再做一个游戏如何?”林国余说道。

一听有游戏可做,胡里:“祖父,这次有什么好玩的么?”

林国余笑道:“这次我们来一个更好玩的。我们把胡里的头藏起来,只要今天这镇子里没有人能把你认出来,我便输了。输了嘛,我就请你们吃烧鸟,如何?”

“好啊,好啊,这办法有趣,我绝对不能认他们把我认出来。”胡里应承道。从农家“借”来的衣服此时尚多了一件,林国余拿着衣服把胡里的头给包了起来,再给胡涂戴好了斗笠,这样看起来的话,就象是一个人脖子左侧长了一颗巨大的瘤子,虽然也会引人注目,但是不至于把人们引来当怪物参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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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样一来,胡涂倒不乐意了。“祖父,为何只让胡里做这个游戏,你应该再拿一块布来,把我的头也遮起来,我保证不让别人把我认出来。”

林国余说道:“胡涂,我这里还有另一个游戏要同你玩。在今天之内,无论别人说什么,你都不要应声,如何今天一天你都不说话,那么也算你赢了,烧鸟自然也有你的一份。”

林国余在那几户人家不但拿了衣服,也稍还着拿了打火石,在林中已经猎了两只鸟给胡里胡涂吃,胡里胡涂在洞中自然没有吃过这种美味,因此林国余此时再拿烧鸟来诱惑他们,自然会成功,其实,就算没有烧鸟,以胡里胡涂的天性,也会不做考虑的答应这个游戏的。

当下商量已定,林国余这才带了胡里胡涂进了镇里。

林国余此时有了先前的经验,不敢先开口直接打听赵家村,看着这镇里的繁华程度,却是比湘西更甚,只怕不亚于长沙或是昆明吧。其实林国余并非去过长沙或是昆明,只是看到这镇中往来人中众了,商贾云集,脑中想着这繁华的地方,却只记的父亲说过什么长沙昆明的。其实林易仁也是因为职业所限制,只去过昆明长沙等有限的几个大城市,这些都是赶尸的范围之内。若是再远到成都、武昌等地,赶尸人是去不了的。其一,这些地方没有死尸客栈,赶尸人在路上找不到地方休息,其二,这些地方人都很少有见过赶尸的,一路上阴锣一响,只怕那些人不但不回避,反倒要近前来凑热闹不可。阳气一盛,这些尸体就很容易出现问题。

林国余转了半天,对没有打定主意在哪里打听,一来二去转到了一家酒楼的门前。那酒楼共有两层,一名小二正站在门口往里招呼客人。林国余在门口一过,随继闻到里面冒出了阵阵的香味。此时已经多日没有吃过正经的东西了,那些老鼠什么的,初食感觉喂道还好,食的多了,但感觉有些苦涩难咽。此时林国余心中想的只是那热气腾腾的米线,再浇上一些辣椒油,麻辣爽滑的感觉由口直至胃里。林国余不禁的咽了口水。

虽然自知身上是没有钱的,却还是下意识的往口袋里摸了一摸。

这一摸,真是让林国余喜出望外。那口袋里竟然竟然有一块银元。想不到那户人家看起来那般的清贫,却原来是财不外露的,单这一块银元,那可是七钱的银子,一个普通人家几个月的收入啊。想到此,林国余又突然有些后悔了。看那户人家的衣服,几乎都是补西摞补丁,那屋子也极等修缮,绝对不是有钱人家。或者这一块钱是人家用来看病的,或是用来娶媳妇的也说不定,假若耽误了人家的事,自己不是间接的害了人?可又转念一想,反正都已经走出三四个时辰了,此时再回去,路上来回,恐怕就等于多耽误一天的时间。反正自己会很快找到父亲的,等找到父亲,说明原委,再向他要了钱回来还给这户人家也就行了,大不了多还他一块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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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余手拿着那枚银元,步入了饭馆,那跑堂的看到林国余和胡里胡涂虽然衣着破烂,可是手中却拿了一个银元,也不敢怠慢,迎了进来。给林国余找了一间楼上的靠窗户的地方,让林国余点菜。

林国余就要了两碗米线,要了一份蕨菜炒腊肉,坐下便吃。胡里闻到阵阵的香味,头不禁动了一动,林国余一掌拍在他的头上。胡涂此时半掀开斗笠上的乌纱,也不用筷子,抓了一把米线就往嘴里放,那米线此时尚烫,胡涂被烫的手都泛了红,胡里也感觉到了疼痛,脑袋又是一哆嗦,两个家伙却都记的和林国余打的赌,强忍住不出声。

这一席无话,直到快吃完的时候,忽然有三个女学生模样的人走上楼来,店小二在后面紧追:“唉,你们这人,你们,”那几名女子却没有理会,怀里抱着一个极大的木箱子,上面贴了一张纸条,用毛笔写着:“抗日募捐”。

女学生走到楼上,把募捐箱放在一张桌子上,此时楼上除了林国余和胡里胡涂之外,尚有一些人。那几名女生就站在当中,一名女生说道:“同胞们,自民国二十六年来,日寇对我北平发动攻击,占我华北,之后又发动淞沪会战,继而又攻克南京,掠我财产,焚我房屋,淫我姐妹,杀我兄弟,已至于我南京城三十万同胞遇害!此耻未雪,现在日军又动用飞机,对我湖南、云南等地使用了无耻的细菌战,导致我们数万的同胞感染了瘟疫,同胞们,行动起来吧,我们要用我们的行动来拯救我们自己,拯救我们的国家!请大家慷慨解囊,你所献出的每个铜板,都有可能救活我们一个同胞的生命。”

说罢,一个女学生捧起了募捐箱,挨个走到各个桌子前,请大家捐款。此时那店小二已经上到楼上,看到这几个女学生募捐,却也不强把她们赶下去。

那女学生每个桌子转了一圈,可是那些吃饭的人去假装没有看见似的,只顾了低头吃饭。女学生转罢,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捐出一块铜板。

林国余常听父亲提到南京屠城,那三十万中华百姓竟然在几天之内被日军全部杀害,又听到日军居然又搞出了什么细菌弹,使湖南、云南等地众多的百姓感染了瘟疫,看到那些穿着华丽之人却是正襟危坐,无动于衷,极为恼怒。本想拿起自己的一块银元捐给那几名女生,可是又看看自己桌子上的饭,若是把钱捐出去后,那又无钱结账了。便想不如等一会儿结了账之后再把所有的钱都捐出去,想来那几名女生在此募捐,应该不会走出这个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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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和抱了募捐箱空空的走了一圈,却一个人捐款都没有,看到林国余这里,发现林国余胡里胡涂二人和身后的一个青帕缠头年轻人都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且衣着寒酸,想来也是穷人,不会有什么钱,于是就抱着空空的募捐箱往楼下走去。店小二在后跟着,生怕她们再返回来。

忽然林国余一桌后面的那个少年突然站了起来,说道:“等一下。”蹬蹬几步走到楼楼口。那几名女学生都愣住了,不知道这人要做什么。

那年轻人把手伸进了口袋中,摸索着。林国余在一旁紧紧的盯着那少年。他的衣服上的补丁简直要比林国余身上的补丁还要多,还要破烂,就连他的口袋,如果他不伸手进去的话,林国余都会以为是一个很普通的补丁。

那少年稍后,从口袋中拿出来一把纸币,一股脑地塞进了钱箱之中。林国余发现那法币居然有几张是十元面值的。民国二十四年政府下令币制改革,银币禁止留通,发行法币,此时法币与银元币值相差并不太大,这十元法币可是已经算是大钞了。(湘西、贵州、云南等偏远地区少数民放杂居,银元也一直在流通)那少年手又伸进了口袋再次摸索,这次抓出来的又是一大把硬币,白花花的银元、黄闪闪的铜板,抓了一大把,哗拉哗拉的放入了募捐箱。

那几名女学生连声道谢,少年摆了摆手,甩给了店小二一块银元,当作结账,转身下了楼。

林国余心下对那少年突然有了极强烈的好感,要不是看胡涂还在往嘴里送着饭,很想上前去结交一下。此时看前旁边几桌的那些人,心中无限的愤怒。

那些人口中大吃着鸡鱼,说道:“这是这帮穷学生,每天都喊着抗日,却要我们来出钱。我们的钱难道是大水漂来的么?当真是站着说话不怕腰疼。”一旁的人和道:“这些孩子懂得什么,怕是背后有人教唆罢。”

林国余极为气愤,可是刚才自己也没有捐钱,也便不好发做。胡涂从来没有吃过米线,那米线又烫又辣,胡涂不住的吸着凉气。

那几个人已经吃完了,拿起了店小二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油嘴,喊道:“算账。”伸手往口袋里却摸,却愣住了。站起身来,仔细的翻遍了混身上下所有的口袋,硬是没找出钱来。

他旁边的一个胖子说话了:“李掌柜,你这就不对了,请我们吃饭居然还不带钱出来,又来蹭我们。”

那男子道:“不对,我明明把钱放在上衣口袋里的,怎么会胡里胡涂的没有了呢?”

那胖子说:“罢工了,李掌柜,这次还是我做东罢。”伸手就往口袋里摸,哪知手进入口袋中,他也是一脸的惊愕。“钱,我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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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两人也感觉奇怪,把手伸进了口袋中,居然也是空空如野。四个人所有的钱居然全都没有了。

胖子啪的一拍桌子,对店小二说道:“小二,去把你们掌柜的叫来。你们店里出了小偷,把我们的钱全都给偷跑了。”

这几人都是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小二哪里敢怠慢,不多时,掌柜的上来了。几人把事情一说。那掌柜的也感觉到奇怪,若是小偷,谁有这可能把他们四个人的钱都偷走呢?可是这四人的身分,又决对不会吃霸王餐,连忙问店小二怎么回事。

店小二自然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吱吱唔唔的说不清楚,最后才提到刚才有人募捐,拿出来一大笔钱。那个人去不是自己认识的。

林国余心中暗笑,这几个铁公鸡,带了那么多钱来吃饭,却对于捐款一毛不拔。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那年青人把他们的钱偷了去,若真的是他,那他的身手也太快了。能够转眼之前把这些人随身带的钱都拿去,而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觉,这份身手可真是了不得。

看到胡涂也把米粉吃完了,林国余却从怀里拿自己那块银元,也喊到结账。可是他的手伸进怀里,面上的表情却一下子和那面的几个人一模一样了——他身上的钱,也没有了。

不但是钱没有了,而且,身上的阳符经和发亮的石头,也一并消失了。

钱还是小事,可是那阳符经可非同小可,那是上古流下的来奇门易术,九天玄女送给黄帝的,若是落在别人的手中,发现不了它的价值,只把它当作一块普通的手帕,那就可惜了;再如果落到坏人的手中,学会了奇门异术,可是为祸不小。

那李掌柜等几个人此时尚和那面的几个掌柜的询问情况,林国余蹭的窜起:“掌柜的,我的钱也丢了。”

那掌柜的看到林国余一身破烂衣妆,旁边更是坐了一个怪人,头左侧长了一个大包,戴了一个斗笠,却看不清相貌,以为林国余只是混水摸鱼吃霸王餐的,若在平时,这事极好打发,可是此时偏偏有这几位在身旁,发作不得,看林国余不过吃了两碗米粉,一个小菜,就直接对林国余说道:“阁下莫不是身上正巧忘记了带钱了吧,那先在小店记上帐,下次有钱再来结也不迟。”然后又转回头去,和那四位抱拳解释。

林国余也知道为了这一块钱犯不上和他斗气,更怕刚才那青年走远,连忙从座位上拉起了胡里胡涂,大步走出饭馆。

大街上车水马龙,哪里还有那青年的影子?

林国余拉着胡里胡涂一路狂奔,但只见到有酒馆茶楼就进去查看一翻,但是在整个镇子里来来回回的转了两圈,却还是找到那个青年的影子,遇人打听,竟然也没有人说看到过那个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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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大街转到南大街的时候,忽然看到乱乱糟糟的一大群人,足足有上百人,围在一起,只听得里面有女声说道:“……同胞们,我们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救我中华……”原来又是那三名女生在此募捐。只是等那抱着箱子的女生走出来,许多人都纷纷拿从口袋中拿出些铜板放入那女生的募捐箱中,那女生眼含热泪:“谢谢,谢谢大家。”直走到林国余处,林国余却红了脸:“我,我的钱真的丢了。”那女生微微一笑,便走了过去。

突然听到人声喊“前面,前面可能是那小子。”接着就一人从林国余的身边狂奔了出去,把林国余几乎给带倒。后面追来了在饭店里吃饭的那几个人,身边还带了几个打手模样的手里提了棍子,前面跑的正是那个少年。

此时人群正多,极不易于逃跑,眼看那少年就要被打手追到面前,他一伸手,从旁边的一个菜摊之上拿起了一条扁担,横于胸前。眼见要打架,群人纷纷的让出一片空地来,把那少年和追来的五个打手围在了中间。

先前在酒楼的那个胖子眼见这少年跑不了了,笑道:“这小子,你偷我的东西最好给我拿出来,不然可有你好受的。”说着,几名打手纷纷往那少年的前而靠拢。

那少年也是一笑:“你随意冤枉好人,你有哪只眼睛看到我偷你的钱了?”

那胖子已经看到了林国余和胡里胡涂,一指道:“这饭馆的楼上总共中有我们几个人,那小子连结账的钱都没有了,难道还是他?再说,先前你捐的那些钱,不是偷的,是哪儿来的?”

少年向后退了两步,扁担拿的更紧:“我捐的钱自然是我的。我虽然穷,却知道爱国;哪象你们,为富不仁,万一哪天日本人打到云南,恐怕你们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会忘记了。大家说,对不对?”看了看四周。周围的百姓心中一齐说道:骂的好,只是看着那几个凶神恶煞般的打手,却没有一个人管出声。少年后退两步,身后的百姓亦后退两步,生怕动起手来伤了自己。

那胖子动了真怒,一甩手:“把他给我捉住,扒光了,我倒要看看他身上是不是还藏着赃物。”

那几名打手闻言持着棍子冲了上去。

林国余心中虽然想得到自己的阳符经,可是却更对这几个有钱人的所作所为深恶痛决,看那少年似乎也象是有些功底在身,林国余这才抱了手在一旁边观战,只要那少年有事,再行援手,反正他做贼,倒也应该教训教训。

那打手走到少年身边,举棍子就向头上砸去。那些打手欺那他孱弱,没有全部上阵,而唯一的上阵的这一个,也是极为轻视那少年,未用足全力。岂知那少年反应却极快,不等那打手木棍落下,早已闪身躲在了一边,扁担甩出,却是照着那名打手的腿部而去,扁担的头部有一条铁勾子,正好勾在打手的裤角上,少年往怀里一带,那打手顿时仰面摔倒。

林国余的一个好字几乎脱口而出。那少年出手快疾,看起来这几名打手是奈何不了他了。

那名打手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用手捂住了后脑,看意思大约是起了一个大包。旁边的几名打手此时看他无事,一起举起木棍,来打少年。

少年却同一个泥鳅般的,单等木棍自头顶落下,却闪身而过,直让那离他最近的木棍紧贴着他的衣服,却没有伤到他的皮肉。再转过身来,扁担横扫。攻向其中的一名打手,那名打手见扁担来到面前,收起木棍,向外磕,哪知少年的这一招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扁担两头都有铁勾,前面的那头被打手封住了,少年手中的扁担自然而然的往回收,却把后面一头的铁钩又送到了后面一名打手的腰带之上,手中用力,轮起扁担,想把这个打手象第一个一样摔倒在地,谁知那名打手刚被提起来,腰带却刺啦一声扯断了,大腰裤子随继掉落到了地上,人群中一片哗然,连少年也不禁转过头去,不敢看他——那名打手竟然没有穿内裤!(害怕明天早上上不了网,所以提前发上去。另:当当当当,女主角闪亮登场。)

赶尸家族 (70)

那打手裤子落地,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双手提了裤子,连忙退到一边。

其他名打手见这少年的架式极象是练过功夫,一改刚才的嘻皮笔脸,举棍恶狠狠向那少年砸去,看那架式,似乎已经不把少年的死活放在心上。一名打手抽棍,直扫少年的腹部,少年扁担向下一压,压的那打手的棍无法动弹,随即扁担向前一伸,直刺打手前胸,那打手往回收棍不及,眼看少年的扁担刺到,连忙撒了棍向后倒退几步。此时一旁边的打手的木棍又落了下来,少年向右闪身,左脚向后踢出,下中这名打手的大胯,那打手哎哟一声,摔倒在地。

此时,五名打手已经有四名败在了少年的手中,最后那一名打手看看少年,又看看那胖子,竟然不敢前进。少年丢了遍担,拍了拍手,冲着那胖子笑子笑:“还有人上来吗?不会就这些酒囊饭袋吧?”用手指一扫那五名打手。

那两名打手虽然被他打倒在地,可是却根本没有受伤,提着裤子的打手也将裤带打了个结,此时五人又得恢复了战斗力,看到那少年将扁担丢在了地上,没有了武器,明白此时动手最合适不过了。刚刚被少年把木棍打掉的那名打手见有机可乘,悄悄的往少年身边凑,直到离少年两三步的距离了,飞身就象那少年扑了过来,想将少年按倒在地。少年耳听身侧风声,也不转头,伸起一拳就打向那偷袭者。那打手也真是草包的很,竟然没有躲过少年的这一拳,正中右侧颧骨,那名打手当即倒地,半边脸登时肿起老高。

另外的几人的棍子又奔那少年的脑袋上去,少年踏出一步,伸手快疾如电,扣住了一名打手拿棍的胳膊,轻轻的一转,那名打手手中的棍子随着转变方向,斜着撩起,正好又将另两根来打的木棍打开。那少年松开了被扭住胳膊的那名打手,照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那名打手被踹的走出数步,站立不稳,去扶旁边的一个中年男子,那中年男子吓的连忙躲闪,打手一手扶空,扑通摔了个狗吃屎。

那打手从地上爬起,迁怒于中年男子,照着他的腿上就是一脚。

林国余此时更加惊奇,这少年和自己年纪相仿,居然会有这么好的伸手,可实在是不多见。

少年抢了木棍,往地上一立,唬的那几个打手再也不敢近前了。

林国余正在一旁边看着,眼见的那胖子脑门的青筋直跳,在这镇子里,他几时受过这等窝囊气?被一个不知道来历的小毛孩子这么耍,他把手伸入了腰间,摸索了一下,居然拿出一件东西,对准少年的腿。

赶尸家族 (71)

林国余看明白了,那竟然是一把手枪。光天化日的,这个胖子竟然敢开枪?心中着急,一个飞扑,把胖子手腕擒住,将手枪从他的手中抢了过来。拿起手枪看了看,却知道自己不会使,只装入了怀里,拇指和食指紧扣那胖子的咽喉,那胖子吱吱唔唔的,再也说不出话来。

林国余知道这胖子便是这伙人的首脑,也不敢放他,托着他向前,走到那少年的面前,对那些打手说道:“你们先退后,不然我就扼死他。”那此打手本就不敌少年,此时见胖子被林国余扣住,连忙往后退。

林国余看了看胡里胡涂,让胡里胡涂走到自己身边。胡里胡涂此时见有热闹,自然高兴,只是还记的林国余和他们打的赌,也不敢说话。林国余低声对那少年说道:“我这次救了你,一会儿你把偷我的东西还我。”那少年却混然不在意,微笑着看林国余。

林国余扼着胖子的喉咙,领着胡里胡涂和少年,向镇外走去。围观的人纷纷的避让,不多时林国余已经走到镇外。那些打手虽然不敢上前,可是更是不敢离林国余太远,生怕他真的凶性大发,把胖子给杀了。看到前面又有一处树林,完全可以逃脱了,林国余把那胖子往前一送:“你回去吧。”那胖子一个趔趄,向前跑了几步,才稳住了身体。林国余又拿出手枪,装腔作势的拿枪口指着胖子,胖子一刻不敢停留,跑回了那几个打手中间。林国余这才把枪放回了地上,拉了少年,逃到树林里,又怕胖子追来,发足狂奔,直跑出的数里地。这才歇下喘气。

那少年以手做扇,扇着,喘道:“想不到你这汉人倒还不错,不象他们一样。看来我还错怪你了。”

林国余看他的装扮已经猜到有可能是少数民族,在湘西、贵州、云南等地,从来都是汉人和少数民族杂居地,倒没有什么奇怪的。他问道:“你是哪族人?”

少年回答道:“我是苗族人,汉名叫寥雄。你叫什么?”

林国余却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伸出手去:“拿来!”

寥雄明知道林国余是要他偷走的那几样东西,却又明知故问:“你说拿来什么啊?”

林国余一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伸手却抓寥雄的脖领子,寥雄却手就势一翻,一招擒拿手,直扣林国余脉门,林国余手往下走,直点寥雄的胸部膻中穴,寥雄连忙伸手捂住了胸口,侧过身去,从怀里拿出了那块发亮的石头,丢给了林国余。

胡里胡涂在一边一直在看热闹,自己又不能说话,此时天又还早,急的抓耳挠腮。

林国余仍然伸着手:“再拿来。”寥雄问道:“还有什么?你的一块银元你也早就看到了,我都已经捐给抗日募捐了,你该不会这么小气吧?”

赶尸家族 (72)

“我哪里说那块银元了,我是说,我的那方手帕,你快点还我?”林国余对寥雄这咱装傻的态度极为的不满,若不是先前因为他募捐时有了些好感,早就和他动手抢过来了,就算自己一个人打不过他,还有胡里胡涂在这儿,他是绝对讨不到好处的。

“你说那东西啊?我当时看着没用,早就扔了。”寥雄满不在乎的说道。

“你说什么?”林国余两条眉毛都立了起来:“你把他丢了?”林国余伸出手去,又去抓寥雄的脖领子。他当然不会相信寥雄就这么把那阳符经给丢掉。

寥雄见林国余又来抓,慌忙转身,又从怀里拿出帕子,丢给林国余:“什么好东西啊,你当我稀罕要啊,臭不可闻。”

恰好此时胡里胡涂正憋闷的难受,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受过这种委屈,不让他们说话,简直比杀了他们更厉害,虽然强忍着,可是那一股气不能从上面出来,却向下面寻找出路了,寥雄说“臭不可闻”之时,正好胡里胡涂放了个屁。

胡涂登时把头上的斗笠一丢,叫道:“祖父,这个赌我是输了。”林国余一楞,方才想起和胡涂打的赌不只是不准他一天之内不说话,而且还是“一天之内不出做声”,刚才胡涂放了个屁,自然按打的赌来说算是他输了。胡涂接着道:“这个赌实在是不好玩。”

胡里也早就忍不住了,伸手把自己脸上的衣服一摘:“不好玩,不玩了,不玩了。”

寥雄虽然看到一个脖子上长了大包的奇怪的人戴着斗笠一直和林国余在一起,有些奇怪,但是也并不太在意,此时见到胡里胡涂的样子,着实吓了一跳:“天啊,这是什么东西?”他从地上站起,看着胡里胡涂。

哪知胡里胡涂在洞中只和洪天佑与林国余打过交道,自从从洞中出来之后,再也没有同人说过话,见寥雄仔细的盯着他们看,两人又极为高兴,一跳来的寥雄的跟前,伸手在他头上的青帕上拍了两拍,象是大人抚摸小孩子头一样,齐声说道:“天啊,这是个什么东西?”

寥雄见那长了两个头的怪物向自己跳过来,本想往旁闪开的,可是那怪物却比他的速度又快了数倍,还未反应过来,就已经被那怪物拍到了头。想要出拳打那怪物的,可又看那怪物似乎没有敌意,只是手抚着自己的头巾,便也把拳放下,闪了闪身子。

“你们——是人?”寥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象这种怪物,不论是在汉还是其它的少数民族,一旦出生就会被当做妖怪给处死的。怎么还可以长得这么大?

“不是人难道还是猴子啊?”胡里说道。“你又是什么东西?”

赶尸家族 (73)

听这怪物尖声尖气的说自己是什么东西,寥雄倒是极有涵养:“在下叫寥雄,不知道阁下怎么称呼?”

胡里胡涂虽然不知道“阁下”是对自己尊称,可是看寥雄的语气也知道是对自己很尊敬,胡涂美滋滋的指着自己说道:“这个阁下叫胡涂,旁边的这个阁下叫胡里。再那边的那个阁下叫祖父。你叫寥雄,是有名字的,看来也不是植物的。”

寥雄一听这两人的语气,便知道是不谙世事,笑道:“两位阁下真是取的好名字,一听名字就知道两位阁下是大大的英雄了。只是旁边那位叫什么的,名字实在没有两位阁下的名字威风。”

胡里胡涂被寥雄夸的眉开眼笑:“那当然是了。”

林国余几乎没有背过气去,这个寥雄,这么两句话就把胡里胡涂给搞定了,看来这胡里胡涂真是万分的靠不住。他展开那帕子,仔细看了一下,确定之后折好,又放入了怀里。看着寥雄说道:“你身手便是真快,楼上那么多人,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把东西偷到手的。”

寥雄倒不正面回答:“如果不是用这办法,你们这些人,会舍得捐钱抗日吗?”

这句话正好说在林国余的痛处,他的确是想捐钱的,可是当时的确也没有做出行动,反倒是寥雄慷慨解囊,虽然是慷他人之慨,可是却把钱真的捐出去了。于是林国余便不在这事上纠缠,转而问别的。可是寥雄却对他的身世绝口不提,反倒是对胡里胡涂极感兴趣。不长时间便和胡里胡涂混熟了。

“你知道赵家村在哪个方向吗?”林国余问寥雄。

寥雄摇了摇头。

没过多久,林国余心中的激动劲儿过去了,只盛下的只有极其的懊恼,在镇里的那个胖子,显见的不是一般的人,此时一般人还不敢明目张胆的在大街上拿出手枪伤人,如果他是官家的话,那自己的祸就闯大了。这个镇子是无论如何也进不去了,接下来,要往那里走呢?总之一定要找户人家问一问赵家村在什么地方,如果实在是不行的话,那么就用拳头来问吧。

心中想定了主意,林国余为发安慰打赌输了的胡里胡涂,让他们上树上捉了几只鸟,烤来吃。寥雄看着胡里胡涂一纵身居然能跳起两丈高的功夫,更是惊的目瞪口呆,暗道自己幸好和这两个怪人搞好了关系,不然自己还真是打不过他们。

每人吃了一只鸟,林国余带着胡里胡涂上路,和寥雄拱手告辞。可是走出去几步,发现寥雄居然在后面跟着自己前来了。林国余走上大路,寥雄也跟着上了大路;林国余在叉路口转了弯,寥雄也在叉路口转了弯。林国余感觉到奇怪:“你跟着我做什么?”

寥雄极不以为然:“你们汉人常说大路朝天,各走半边,难道这条路你能走,我就不能走?”

林国余懒得和他斗嘴,又转头走另一条路。寥雄却又转回头,跟着走上了那条路。

林国余有些生气了:“既然你说大路朝天,向走半边,那么你走那条路,我走这条路,你为什么又要跟着我?”

寥雄说道:“其实我倒也不想跟着你。只是这条路上有些古怪,你最好还是转回走刚才的那条路。”说话竟然是一脸的诚恳。

林国余却有些不解:“只不过是一条路吗,还有什么古怪的?”

赶尸家族 (74)

寥雄却说道:“你知道这条路一直往前是什么地方吗?”

林国余忙问道:“是什么地方?”

寥雄思索了片刻:“从此一直往前,穿过绝壁,便是豆沙关。”说罢,便直直的看着林国余。

“豆沙关?这名字好像是很耳熟的样子。”林国余苦苦思索,忽然大悟。在和父亲林易仁赶尸来云南的路上,走到一处已经离赵家村不太远的死尸客栈之时,林易仁曾经用手指着西面,告诉他,往西便是古时由蜀至滇的必经要道,历来被称为“滇南第一关”的豆沙关,秦时修“五里道”从此而过,可沿此路直达缅甸、印度。

假若寥雄不给林国余提这个醒,林国余也或者会选择走别的路,可是寥雄既然说了,往前一直走便是豆沙关,那么,从豆沙关向西,找到那个死尸客栈,然后就可以一直沿着路找到赵家村。以自己的脚力来看,或者至多一天,便可以见到父亲了。

寥雄见自己的劝告无效,林国余依然向前走,紧跑两步追了过来:“喂,此去豆沙关可是要经过绝壁的,当地人都极少从此走。”

林国余问道:“那又怎么样?”

寥雄说道:“这绝壁之上有数百具的千年悬棺,自从民国建立之初,附近百姓常有在半夜听到鬼哭的,有好事者半夜起来查看,竟然无一而回。所以当地人都称这几十具悬棺因年代久远,吸取日精月华,早就都已经成了妖,所以后来在那附近居住的居民便都搬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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