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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僵尸【搞笑惊悚】(完)
作者:陈宗坚
第1卷
初见凡人
“你在干什么!!!!”
我看着蹲在地上,拱在一堆血肉里买力的啃骨头的老张,又气又惊!
老张回头看到我,吃惊不亚于我,他连忙双膝跪在地上交错着爬到我面前,一把抱住我的大腿:”老爷啊……我饿啊,你原谅我这一次吧!”
我指着地上的尸体,气得说不出话.”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有在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你让我怎么饶你?!”
老张嘴上都是血,手里还拿着一个啃了一半的胳膊,
白森森的骨头露出来,
看得我一阵头晕,忙闭上眼睛说:”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
老张瘫在地上,失去了力气,不停抹眼泪,可没说什么,他慢慢站起来,目光里都是哀怜.
我心里也很痛,可我不能允许我的下人失去尊严,自己看不起自己.
我不承认我是僵尸,虽然我是,可我也要存在的有尊严.
老张走了几步,又回来了,说:’老爷,小人知道吃人不对,可是小人若再救一个人,可不可以将功折罪?”
我一听,忙问:”救人?在那里?什么人?”
老张眼睛一亮,说:”请老爷随我来”
我出了大门,才发现今晚没有月亮,无边山岭像沉寂的野兽脊背.
“就是那!”老张指着远处,那里闪闪发亮.
我提起衣摆,高底履在石头上磕磕绊绊.
到了亮光处,我发现一个铁壳的怪物,伸着两个大翅膀,它肚子里着火了,乱糟糟的都是死人尸体.
空气里一股胡焦味道.
“老爷,看,这有一个活着的人,她还有人肉的香味呢”老张说完,觉得失嘴,吐了吐舌头.
我们把那个女人扒出来,她的脸烧得黑乎乎的,可心脏在仍然跳,我第一次摸到跳动的心脏,竟然激动的忘了救她,好一会我才清醒,抱了那女人说:”快走”
到了墓里,我和老张起了纠纷,他说要用尸毒来救治她,那样她也可以长生不死,可我坚决不同意,那样会把她也变成一个有着石头心脏的僵尸的,
老张说不救死掉就来不及了,我们正闹得不可开交,忽然风里刮过一股香味,那熟悉的味道,混着抹不去的一股狐臭味道.
初见凡人2
好个胡秀,用起法术来,整个墓室都刮起狂风。
狐丹发出耀眼的光芒,刺的我和老张睁不开眼睛。
我第一次见识了一个狐狸精的威力!!
我和老张其声感叹:“好厉害呀……!”
只见胡秀,指手画脚,群摆飞扬,一道光芒落下,我和老张急忙来瞧。
女人躺棺材上一动不动……我们的傻狐狸脸通红通红的。
“哎……!”我和老张再次其声叹。
“再来在来”胡秀挽起袖管,那棵小明珠升到半空。
光芒刺眼!
……
我和老都有些困了,胡秀还在地20次弄哪个女人,真庆幸那女人昏迷了。
“老爷”老张躲在一块墓碑后面悄悄说,:“要不……我去取尸毒来?我看这女人不死掉,也会被胡大姑娘弄死的”
我心里沉吟不绝,这时候后只听狐狸精发出一声尖叫:“成拉!”
我们赶忙跑出去看,这一看,我和老张都目瞪口呆。
棺材上躺着的女人,竟然明眸皓赤,十分漂亮。
她穿着一身古怪的装束,裙子很短,竟然漏着大腿,并非我很龌龊,专要形容女人的胸脯和大腿,可是她的胸看起来真的很怪,看上去硬棒棒的。
胡秀“恩”了一声说:“不错不错,裙子好看,以后我也要做一个那样的样式”
我和老张都没理会狐狸精的前卫意识,我们看到那个女人慢慢的张开眼睛。
“这是哪里?”女子呻吟着说。
她的眼睛真好。
我凑过去,看着她的脸:“姑娘,你先甚么都不要说,安心养病要紧”
那个女子看到我,似乎很迷惑,可她身子十分虚弱。马上又昏迷了。
“胡秀,谢谢你”我看到狐狸精一个劲在擦汗,有些过意不去。
“你干吗要谢我?你为了一个外人来谢我吗?”她幽幽的说,眼神里有哀怨和无奈。
我躲开她的目光。
她看出我的的心思,怕我有顾虑,就马上又恢复笑嘻嘻的样子。
“何苦呢,胡秀”我说。
我不想为我浪费时间。虽然她们狐狸精的青春大概有3000年,可我仍然不想让她为我浪费一份一秒。
初见凡人3
“你想想,胡秀,三千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们都认识500年了,我们一生有多少个500年可以浪费呢?”
“可是,都已经500年了,如果放弃,那么这500年也浪费了,是不是”胡秀的眼睛明亮的望着我。
我不再说话。
老张看看我,又看看胡大故娘,叹了口气:“你们呀,哎~!老爷也是的,什么爱呀情呀的,若是早些成婚,恐怕现在小狐狸精都生出来了!”
我瞪了一眼老张,恶狠狠的说:“你还说,我还没和你算帐,你活罪虽免,死罪难逃,先罚你去抓十只山鸡,加20个鸟蛋”
老张得了号令,一溜烟跑出去了。
胡秀似乎要哭了,我很奇怪,女人真怪,不,或者说,雌性真怪,毕竟我面前功力不足的狐狸精修行不足1000年,还不算人。
有时候想想我也挺可怜的,我永远不会变成人,而胡秀还是有变成人的希望。
“你怎么哭了?”我柔声问,也觉出自己对她太不好了。
“你怎么对她那么好,还要老张去给她弄吃的”
“……”
“李耳!我认识了你这么多年,你从来都没这么想过我,而这个女人,你只不过刚刚救了她,不错!你们的心是石头做的,你是行尸走肉,我终于知道拉!”
狐狸精今天的火气很大,那些话刺痛了我,我又伤心又气苦。我站起来,转过身去不再理她。她哭着跑出去了。
墓室里只剩我和昏迷的女子,山风呼呼的在吹,我忽然觉得好空。
我自己住着一栋大房子,占地100倾,呈菱形.
我右边的邻居是个老头,唐朝人,叫做吴道子,他死的时候大概80多岁,所以现在看上去也很老.老爷子每天只顾作画,平时很难见一面.
我左边的邻居叫蒲松龄,是个热门写手,有大量的女鬼喜欢他的文章,每次他坐在墓门口,签名售书,我在卧室里就能听到女书迷得尖叫.我对这个邻居表示不满,就去找他几次,让他不要再富人区卖书,其结果是我花了三两银子,捧着他的两本新书<聊斋新撰>回来了,那两本书胡秀每天至少看三个时辰.
初见凡人4
我右边的邻居是个老头,唐朝人,叫做吴道子,他死的时候大概80多岁,所以现在看上去也很老.老爷子每天只顾作画,平时很难见一面.
我左边的邻居叫蒲松龄,是个热门写手,有大量的女鬼喜欢他的文章,每次他坐在墓门口,签名售书,我在卧室里就能听到女书迷得尖叫.我对这个邻居表示不满,就去找他几次,让他不要再富人区卖书,其结果是我花了三两银子,捧着他的两本新书<聊斋新撰>回来了,那两本书胡秀每天至少看三个时辰.
我后面的邻居就是胡秀.
我打开窗户,看外面黄沙滚滚,黑色的花草树木没有香味.道子在画画,蒲松龄又驾着马车去卖书,胡秀的洞里一点亮光都没有,大概她很伤心.
我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好寂寞.
过了两天,我救的女子女子醒过来,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方喻,真好听,真古怪的名字.和她很配.
那天我坐在她面前,她惊恐的打量我,半天才问我:“这里是精神病院马?“
我不知道精神病是个什么病,恐怕不是什么好病,因为她看起来很害怕.
我说:”娘子勿要惊慌,在下什么病都没有.”
她大眼睛盯着我,颤抖着声音问:”你是什么人?”
我说:”再下李耳,请教姑娘芳名?”
她要哭了.说:”你会说普通话马?”
我诧异的说:”我说话不普通马?我觉得问名字很普通阿!”
然后我听到一声惨叫,方喻哭了起来.
三天后,她接受了这个事实,是事是,她死里逃生,被一个僵尸救了性命,幸运的是这个僵尸很温柔,对她没有恶意.
胡秀好多天没来,有一天老张担心的说:”老爷,我们私自收留这个人间女子,如果被黑白无常发现,会不会拉我们去见官?女子没收充公呢?”
我也颇为担心,说:”你口风要严,别让人看到你再到处抓野鸡掏鸟蛋.”
老张为难的说:’老爷,这山前山后的野鸡鸟蛋都被我差不多找了,可不可以换个口味?”
我说:”任意为之,但不可有毒.”
初见凡人5
我问:”你出事的地方,有个铁做的大鸟,哪是什么?”
方喻答:”叫飞机,能够载许多人在天上飞.”
老张连忙在纸上写道:飞鸡.
我又问:’你怀里的宝贝是什么?就是七色光铃铃叫的那个”
方喻笑了,答:”手机,可以和远距离的人通话.”
老张又写:手鸡
我和老张面面相觑,惊讶的不得了.
老张插嘴说:”姑娘,我天天给你吃的是野鸡!”
方喻笑了说:”此机非彼鸡”
我指着她说:”你能否不袒胸露背!小人祖上就教育非礼勿视……”
方喻脸红了,说:”这是性感”
我说:”姓李也不行,快快穿之.
方喻穿上胡秀的衣服还真漂亮,
胡秀比她丰满些,
她穿着那身衣服出来,
我和老张都睁大了眼睛.
她的脸色很红润,那是我羡慕的,为之欣喜若狂的颜色.
我带她参观我的房子,推开窗户,风景一览无遗。
在一轮圆月下,一望无边的庄园,亭台楼榭,水塘花圃,我的卧室是庄园的至高点,可以看到重重楼阁顶端。
芳喻惊讶的“啊!”了一声,被那景色吸引了。
我看着她的脸,她的睫毛很长,乍起眼睛,仿佛能扇出风来。
她知道我在看她,冲我一笑。
我连忙躲开视线,心竟有些微动!
“你是有钱!”方喻说
“钱财乃身外之物,而道之于自然才是不变的永恒,姑娘,我听你描述当今的社会,竟然工业如此的精,分科如此的细……
我个人认为,这不是进步,反而是一种倒退……
“我摇着王羲之亲笔书写的折扇发表高论。这如果在我活着的时候,马上就有人用竹简记下来,奉为天音。
可是芳喻显然很不爱听,只淡淡说了个:“噢!”字就拉到了。
我如同没嚼就咽,下面的话就硬生生的耶回去了。
初见凡人6
我如同没嚼就咽,下面的话就硬生生的耶回去了。
芳喻看了一会景色,提议我带她出去玩,
她回头看着我,天哪!
我发现在美貌面前,我竟然无能为力!
看来道之无为,有时候根据面前的美女而决定!
这样的美人提出的要求,我是无论如何都没法拒绝的。
同理,如果是胡秀,大概我会找出一大堆事情而为之。
我连忙说:“好好,在下正是求之不得。”
芳喻嫣然一笑,竟然拉起我的手来……!
今天早晨天气晴好,
外面月光灿烂,正适合游园。
我一直让她握着我的手,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的变软。
我的心不是早已变成一块大石头了吗?!
看来这世间没有绝对唯物的唯物!
以前我用琴棋书画来取代心事,
这和美人游园比起来,统统微不足道。
我住了一千年的院子,今天竟显得格外漂亮。
我带她来到我的书房,
她看了一圈那些名人的字画,眼睛闪闪发光。
我忍不住问:“你认识?”
她兴奋得点头:“认识认识,在拍卖会上,光是赝品就已经无价!”
她像一只飞到麦地里的小鸟,找到了自己的天堂。
这丫头还真随遇而安,我心里美滋滋的,她喜欢这里,那就是说不会走喽!
我真的厌倦了自己和自己生活。
当她看到一颗巨大无比的红色钻石,被随意的丢在书架上,脸因为呼吸急促而发红。
我奇怪的问她怎么了?
她抓着那块石头,说不出话来。
忽然,又发出“哇!”的一声现代人的尖叫,捧着宝石,浑身发抖。我觉得她的脸在宝石的辉映下更红润、更健康了,忍不住问:“你喜欢吗?”
她拼命点头。
她吻了我?
我说:“那送给你好了,你可以带在脖子上!”我喜欢看她的脸有血色。
她听了这话,忽然往后就倒,我慌忙抱住她。过了好一会她才清醒,第一句就问我:“你说的是真的么?”
我很惊讶,:“这只不过是一快石头而已,我的一个房间里有好多呢;红的绿的蓝的白的……你喜欢就统统拿去!”
不幸的方喻,不知道她怎么对这些石头有这么大反映,又人事不醒了!
事后我嘱咐老张:“小姐对钻石敏感,把那些钻石都送到小姐房间里去,有活血化淤之功效!”
方喻有着很多令我惊奇的地方。
比如说我和她一起进餐的时候,我喝着露水,她会翘着小手指,小心的撕下一块鸡肉,问我吃吗?
我摇头说我不能够吃人间的烟火,否则会烂掉内脏。她伸了伸舌头有些可怜的看着我,喉咙里发出令人心动的有些沙哑“呵呵”的笑声。
……
我发现我最近用了很多心动的词汇。这可真是一个奇迹。
有一天晚上,太阳明晃晃的闪耀着,眼前漆昏暗,只看到满天的黄沙在飞舞。
方喻靠在窗前,用她那雌性的声音说:“我真无法想象,你如此寂寞得过了一千年!”
我叹了口气,说:“这一千,仿佛也眨眼之间就过去了。”
我用汉壁白玉的杯子盛满清露,靠在我那舒适的垫着白虎皮的躺椅子,我看到我的手指修长莹白,与白玉浑然一体。
然后事情发生了。
忽然之间,方喻就走过来,坐到我的腿上,扳住我的头,接着,她的唇吻到了我的唇上,滚热的嘴唇与舌头,我瞪大眼睛,看着限近距离的脸,弄不明白眼前的现实。
她吻了半天,看我没有反应,停下来看着我说:“知道吗?你是我没办法不去欣赏的男人!”
我迷糊着:“怎么?她叫我男人吗?人吗?这是梦吗?我记得上次做这个梦还是在贞观之治”
我真想站起来拔腿就跑,可是我却做了一件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我把她的头按下来,让她继续吻我!
血是王八泪是尿?
我真想站起来拔腿就跑,可是我却做了一件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事,我把她的头按下来,让她继续吻我!
我无法阻止自己这样做,正如同我无法阻止正午的月亮高高炫耀在天空,我知道我不该这样,我那可怜的原则,破坏了第一条,它们便一条接一条的全线崩溃。
我们俩如同沾满松树油的树枝,呼啦一下着火了。
阴间没有阎王爷,只有我想要的东西!!!
向新时代的开放女性欢呼三声“万岁万岁万万岁”!
我那歇斯底里的爱情,将我的天道无像驱赶得干干净净。
我醒的时候,方喻还在我旁熟睡。我觉得一切如梦,已经天亮了,月亮在窗外露出半个脸,昨晚上发生了什么?
我忍不住看看被子里的身体,老天!竟然是光的。
我赶忙穿起衣服。
这么说,我要娶她了?简直匪夷所思!我所能拥有的只是回忆,我弄不明白的是现实!
我自己在安慰我自己,用与无用,是互相转化的依托,无既是有,有即是无……甚至念到了和尚那里去:空既是色,色及是空。
可当她起身有笑嘻嘻的看着我时,我的120个心都在一起呼喊:肉体是唯一的现实,我色故我在!
古墓变成了燃烧的房子……
乱糟糟的日子总是很快,一晃我和小方在床上已经斯混了三天三夜,这对于一个身体不甚很好的僵尸来说,简直是造孽,可每次看到我那如瀑布般的漆黑发亮的长发上,躺着妩媚粉红的方喻,就会忍不住哼一起一首时尚歌曲:情难自禁。
老张跟我算了一笔帐,说:“老爷,一滴僵尸的血等于100只王八的血,你算算,你这三天来得死多少王八啊?”
我正头昏脑胀,忍不住问:“那么僵尸的眼泪呢?”
老张了挠头,说道:“那我可没听说过,要是僵尸有眼泪,无疑于观士音花瓶里的仙水,王母娘娘的御尿”
第2卷
胡秀走了
“胡诌八扯,竟然把女人的尿也扯进来!”我正没好气,忽然看到墙头有影子在晃。我知道那是胡秀,忽然间觉得竟然很想念她,忙让老张过去给她搭梯子,胡秀穿着一件暗绿色代小花的裙子,披着黑色的透明披肩,竟然少了几分疯颠,多了几分端庄。她的目光还是那么热烈的看着我,对我说:“我要走了!”
我心里一颤,忙问:“为什么?不是住得好好的吗?”
她微笑着摇头:“你应该知道,我经没有再住下去的必要了……”
我忽然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她那么看着我,一句话也没说。我知道如果我此时挽留她,她会像以前那样笑嘻嘻的留下来,然后唠叨我头发太长,总不爱笑……可是我忽然看到卧室的窗户,方喻在支着下巴看,就忍住了话头。
狐狸精朝我的卧室看了看,笑容有着无奈和苦涩,还有很多很多东西,那些东西难以用词汇来描述,我忽然顾不得,抓住了她的手,就算她是和我相处了1000年的邻居,我也舍不得她。狐狸精默默看了我一会,仿佛要把我的样子记在心里,过了好久,她才说:“这一走,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人类不比我们鬼,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你凡是多考虑,不要冲动。”
我点头,忍不住说:“别走好吗?”
狐狸精缓缓摇了摇头,苦笑着说:“我终于明白,即使再多3000年,也不上那三天的。原来一直不懂感情的,是我。”
她转身离去,回头之际,秀发在风中飞舞。
我忽然觉得手上有一种潮湿冰凉的感觉,狐狸精的手慢慢抽离了我的手,我拉不住她,缩回手,却发现手上有一滴亮晶晶的水珠,那是眼泪马?我看着那滴清澈透明的眼泪,心里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仿佛以前的1000年,成了一片空白。
她有了眼泪!只有人才会有眼泪的,那么,她终于修炼成人了!我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没能说出嘴里的话。
去人间1
胡秀走后,我开始喝酒。
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自己都觉得奇怪。
我躺在一棵桃树下,看着黄沙漫天,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这样一个晚上,胡秀站在桃花树下,看着飘落的花瓣,说:“人间又死了一株桃花,阴间又多了一株桃花,你说死与生之间,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我第一次听她这么专心的思考一个问题,这么专著的说话,忍不住呆了,桃花掉落在她的头发上,肩膀上,裙摆上……
我喝了一口酒,热辣辣的酒进入我的腹腔,很疼。
老张担心的说:“老爷,这酒虽然是露水酿的,可是毕竟阳火很盛,老爷,求求你不要再喝。”
我仿佛没听到,忽然说:“给我拿笔墨来!”
老张擦了擦眼泪,叹了口气,不一会给我准备好了笔墨。我颤抖着手,拿起笔来,喝了口酒,在石头上写:
去年今日此园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故人几度经风雨
一尸一壶又相逢。
挥袖抛笔,酒壶“碰”的一声撞碎墨痕未干的石头上。
我李耳不是个嬷嬷唧唧的人。
方喻笑着向我走来。容颜如同春花般明媚。我知道她也看到我写诗喝酒,可是她什么也没说。她作事总是让人很舒服。我搂着她,大笑着和她回房。
只是那天晚上,我从梦中惊醒,看到她张大眼睛看着我。
一天晚上,我们正在睡觉,忽然听到头顶上哄哄的声音。方喻一下子从我的怀里跳起来,高喊:“天哪,他们终于找来啦,有人来救我拉!”
我心里一惊,看方喻发疯般跑出去,衣服都没顾得上穿。
我跟在后面,看她跑到了大门口,拍着门要出去,老张看着我,不知道该不该开门。我点点头,老张只好开了门,马上一阵卷着黄沙的狂风吹进来,还有另我畏惧的阳光透进一线,方喻不害怕,一个箭步窜出去,可走了几步,她停下来,回头看着我。
去人间2
我敞着胸,白色的绫子睡衣在风中飞舞,
我想我一定头发散乱,脸色僵硬而苍白。
我是僵尸,我属于这里。
只见方喻从新跑进来,一把拉着我的手,看着我说:“你不走,我也不走!”
我微笑,扶摸了她的头发,说:‘你属于你的世界,这是僵尸的家。我不能让你和我一起变成僵尸。“
方眼睛执著的看着我,摇头。
“要怎么才能让你走呢?”我柔声说
“除非你跟我一起走”她拉起我的手,拉着我向那些黄沙和阳光跑去。
我心里涨得满满的,如同称风的仙鹤,我拉着她的手,什么也不顾了。
“老爷!”老张惊恐的叫声被我丢到身后。
哈哈!我笑着。觉得很刺激。
我们跑出了古墓,立刻我觉得浑身如同火在烧。
我的衣服冒烟了。
方喻连忙把我塞到一个树洞里。
我不敢张开眼睛。
不一会,
有人将我抬出来,
盖上厚厚的毯子,
然后我听到耳边哄哄的声音,
渐渐失去了知觉。
“好了,亲爱的,你终于醒了”睁开眼睛就看到方喻焦急的脸。
眼睛里都是泪水。
我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脸,将她得泪水擦干。
这是我第二次摆弄泪水呵。
这是个全新的世界,没有一样东西是我见过的。
我晃晃悠悠的爬不起来,
我首先发现躺的床过于柔软,
让我几乎着不上力,不过还真是舒服,
我使劲顿了几顿,差点没被弹飞。
不久我的视线被一个冒着泡的东西吸引了,
不停的冒泡,里
面竟然还有鱼再游来游去,我马上爱上了这个巨大的水晶室内小池塘。
然后我看到了更家不可思议的事,一个人竟然被装在黑盒子,
而且不害怕,侃侃而谈,笑容满面,我害怕极了,指着问:“此乃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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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
然后我看到了更家不可思议的事,一个人竟然被装在黑盒子,而且不害怕,侃侃而谈,笑容满面,我害怕极了,指着问:“此乃何物?”
方喻笑着说:“是电视机”
我点头说:“我忘了,你们都喜欢把名字叫做什么鸡的”
方喻忽然笑着说,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她把我推到一个很大的镜子前,我看到了我的全身,如此清晰!
我头发披散着,一直垂到腿,上半身穿了一件很奇怪的衣服,很短,袖子窄窄的,肩膀也窄窄的,让我很不舒服,而且,腿上竟然穿了一条同样紧窄的裤子,我看了裤脚,忙问,“绑腿呢?”左右看了看,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个蓝色的带子,那一定是绑腿了,不过很短。我连忙拿过来要扎在腿上。
方喻笑着说,那个不是的。
那个竟然是套在脖子上的!!!!!
我迷惑了。
晚上,方喻将我带到外面,我站在路口,看到一两一辆的没有马拉的铁车呼啸而过,和我穿着一样古怪的人在匆匆的走,他们有的在对着一个小铁盒子说话,有的急匆匆的钻进地下的墓穴,五光十色的灯,里面竟然没有火,还在变换着各式各样的造型,天上有轰鸣的鸟在飞,楼房看不到顶……天哪,我想说话,可只听到我嗓子里发出“阿!”的一声尖叫。
“帮我把他的头理短”方喻带我到了一个地方,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这里面的男人都很古怪,拿着剪刀在人的头上弄来弄去,简直台失礼。
然后我看到哪几个男人惊讶的看着我,开始摆弄我的头发,嘴里说:“你疯了吗,我们要留这么长还留不起来呢”
我很生气,头发是最尊贵的东西,他们怎么能随便弄我的头发!我将他推开,生气的问:“你们是什么人?要干什么?”
方喻连忙拉过我说,:“你头发太长了,我可不想让他们像看外星人那样看你!”
我傲岸的说:“头可断,发不可断!”
方喻叹了口气说;‘我的大老爷,求求你了,你还想不想和我在一起……“
我想了想,只好妥协说:“那就让我死一半,剪到肩膀好了“
方喻看我说的很坚决,就不再分辨,我也退了一步,咬着牙让一个我看起来还算比较不怪的男人弄我的头发。
他箭了半天,有喷粘液,又用一个东西疯狂的往我头上喷热风,终于弄好了,我看了看镜子里,头前面梳的光光的,后面拖一个大辫子,像女人一样!我简直要吐了。
可是,方喻看到我,眼睛里竟然露出十分欣赏的神色,然后我看到理发店里女人们的目光都差不多,而男人的目光,仿佛我是个欠了他们钱财的佃户。
然后她带我去一个到处都是古怪衣服的地方,挑了一件更奇怪的衣服让我穿……我看了看那个衣服得领子,有几个奇怪的符号“YSL“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懂,但还是穿上了。
我出来时,就听到方喻的尖叫声。
还有旁边一个女孩的声音:‘哈!帅呆了“
“摔呆了?!”我前后左右看看,并没有人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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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2
那几天,我穿这僵硬的皮鞋,僵硬的衣服,挺着僵尸的身体,僵直的走在人类夜晚的大街上。
我们无事可做。
我才知道,原来方喻是个小演员,开始时候我理解是戏子,心里很不痛快。可显然他们的意识观念已经和我有很大差距,在如今,好像戏子有着很多超出常人的权利。
方喻对我说她一直半红不黑,有一次她喝醉了,我抱着她,她在我肩膀上哭个不停,说:“她甚至去演三级片,导演都会说她胸太平!”
我虽然不知道三级片是什么东西,显然那很让人不。
我就拍拍她的背说:“以后我和你在一起,我们谁也不理,就这么过一辈子……”
我不知道她听没听到,过了一会,发现她趴在我肩膀上睡着了。我忽然觉得她很可怜,原来那么开朗的小女孩也有这么多苦恼的事情。
我吻着她的头发,发誓不会再让她受委屈。
她是个幸运的女孩,因为一次灾难性的旅行,阴间添了好多新鬼,而成全了我和她。
我和她住在阁楼上,每天拉着厚厚的窗帘。房间内是橘红色的灯光,方喻披散着卷曲的头发,穿着深红色的露肩睡衣,坐在我身边往脚指甲上涂抹亮晶的油脂……我忽然发觉那好温柔,好艳情,好有女人味,就忍不住结果那个小瓶子,细心的在她脚上涂抹,我知道她在温柔的看我,气息吹到我的头顶,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我涂好了十个脚趾,她的脚看来苍白而修长,完美无瑕,我抬头看她的眼睛,雾蒙蒙的黑,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渊,我们互相凝视,然后她俯身吻我。
我们通常是在晚上行动,她那这一袋子纸钱,就去花销,我发现她们用那些纸钱可以换很多东西,而我给她的那些钻石能换很多这样的纸钱。多亏我们带了一个红钻石出来。
我想,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回去了。
如果有一天方喻老了,死了,我会不顾一切的给她尸毒,让她永远和我在一起。
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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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世间已经快一个月了,如果我不换上那宽袍大袖的服装,相信连我自己都会忘记我是一个古人。
而更多时候,我忘记了我还同时是一名优雅的僵尸。
方喻喜欢夜里到一个酒吧,那里充满了二流的演员。所以那个酒吧也免不了颓废伤感的气息。
我们白天睡好了觉,晚上就到那个酒吧泡着,方喻在等待机会。看得出来,她不屑于听那些过时了的女明星们的诉苦。
那天八点以后,我们又来到了那个酒吧,喝了一会酒,和她的一些朋友聊天,忽然方喻看到了一个胖胖的男人,就扔下我,去和那个男人说话,那个男人大概是个导演,因为很多女演员上去和他攀谈,露出哀怜的神色。
我只好喝酒。我喝的是淡淡的酒,在他们人类来看简直尝不到酒味。然后我就看到一个很漂亮的男人,看着我笑。
那个男人,如同时尚杂志上走下来的小伙,灯光下牙齿闪闪发亮。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朝我笑,我不认识他。可我很寂寞,我受不了寂寞,方喻还在那和那个胖男人谈着,我就朝那个小伙子走了过去。
近看,我吓了一跳,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头发是黄色的。
罗刹鬼!嗯!我心里确定!
然后我发现了一件更有意思的事,他的身上没有人味,原来他也是一个僵尸!我高兴极了。
他看着我,妩媚的笑,像个女人一样,我有点不自在,刚想和他说点什么,他放下酒,朝一个小门走去。
“对!我们当然不能当着人的面谈论僵尸的话题”我很高兴认识了一个僵尸朋友,美滋滋的跟了过去。
出了小门是个狭窄的小巷,黑漆漆的看不清东西。我还在四下寻找她在哪里?可忽然间他就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对他笑,想说点什么。
他眼睛里露出笑意,忽然亲吻我的脸,
“!!!……”这是什么世道!我刚想推开他,可忽然他咬住了我的脖子,我一阵眩晕,感到自己干枯的血液被他吸了一口……他这一口相当于吸了几百个王八!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的血液感兴趣,可能他身体弱,需要补补,我刚想说话,他一下子松了口,嘴角都是黑色的血,他眼睛瞪得大大地看着我,说不出话来,样子很是痛苦,我关切地问:“怎么了?是不是喝得太急,呛到了?”连忙上去扶住他。
可他害怕的躲开,跌倒在地,满地乱滚,嘶哑的说:“你……你是死人!”
我很奇怪:“废话!我当然是死人,你也不是个活人,大家半斤八两,至于奇怪成这样?!”
他的表情仿佛当空见到观世音要他超度,指着我,嘴里忽然大口的吐出鲜血!
我吓坏了,他这是怎么了?我过去扶他,可他抽成一团,忽然变得很干枯,血月流越多,我感到脚下都是粘糊糊的鲜血。
他死了!变成了一个蝙蝠。
我靠在墙上,如果我还有口气,那么现在已经被吓得死得不能再死了。
方喻出来找我,看到我惊恐的样子,又看了看地上的血,又担心又惊讶得问怎么回事。
我和她说了。她沉吟片刻,说:“他是外国的僵尸,我们叫做吸血鬼,原来吸血鬼的故事是真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她过去看那个吸血鬼,吸血鬼张着尖嘴,露出两个很长的牙齿,嘴里结构复杂,我看了恐怕会做恶梦。
她问:“他吸了你的血对吗?”
我捂着脖子上的牙洞说:‘上来就吸,可猛着呢!”
方喻说:“他们吸血鬼是不能吸死人的血的”
我低头不语。
方喻发觉自己的话伤害了我,就连忙说个笑话弥补:“显然,你们不是一个品种!幸好我遇到的是你这个品种的,我的温柔僵尸老公”
我一听,又乐了。
我发现我很好糊弄。而且很高兴又知道了一个人间称呼爱人新名词,老公。
我搂着她,忘记了脖子上的牙洞仍然冒血,兴冲冲地说:“我也喜欢你,老公!”
方喻笑得前仰后合说:“你应该叫我老婆。”
我问:“那是什么意思?”
方喻说:“就是妻子的意思“
我问:“那你什么时候嫁给我呢?”
方喻脸红了。低着头不说话。
夜风吹起她的长发,我忽然想起自己家里的花园,有一天晚上,也是这样的,我对面的女人,却是胡秀。
那一绺长发,让我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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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睡得迷胡,梦中又回到了我的墓里,坐在海棠下下棋,还没来得及看清对面人的容貌,就被方喻摇醒,感觉脑浆都被她摇的哗啦啦响。
“快醒醒,我们去试镜”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把我从床上拉起,胡乱往我身上扔内衣裤,甚至将裤头扔到我的头上。
我不喜欢睡觉时侯被人摇醒,更不喜欢匆忙中作任何事情。我一向喜欢潇洒自如,从容安定。
方喻显然没有看出我的不满,疯狂的在衣柜里乱翻,然后将挑中的西装衬衫扔了一床。催促我快穿。我摇头叹了口气,随手捡了一件灰色的BOSS,等她打扮好了,我还没穿裤子呢。
她有些火了,嘴里嚷着:“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和导演争取的机会!”她伸手过来给我穿裤子,我低头看着她的头发,零乱的错落有致,我知道这是精心制作的乱发,鼻子里嗅到幽香,我知道哪是第五大道香水,可是我忽然间产生了一丝迷惑,乱发和第五大道构成了方喻,那方喻在哪?
我讨厌那个胖子导演,尤其讨厌他看着女演员的目光,鄙视而贪婪。他上下打量我,微微点了点头,方喻笑着说:“我觉得他更古典,更有男人味道,对不对”
我很迷惑,不知道他们要我干什么,可是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让我如同芒刺在背。
胖导演淡淡的说:“先给他穿上衣服试试镜”
马上就有几个人过来围住我,七手八脚的在我身上一顿鼓蹈。
我坐在雕花椅子上,拿着精致的玻璃酒杯,然后缓缓的将里面的水喝掉。对着镜头,露出满足的笑容。
作完了这一系列动作,只导演一声“卡!”哄的一声,大家就散去了,仿佛我忽然在空气里挥发了,透明了,他们都看不到了。
方喻急切的问怎么样?导演说还行,方喻漏出欣喜的笑容。
“你知道吗?”她和我解释“你弄死的那个吸血鬼,是这个广告的主角,现在他死了,正好你顶替他的位置,导演说你的气质比他好很多,你有阳刚气”
“那么……”我清了清嗓子问“这到底是在干什么呢?”
“就是排戏呀,拍广告”
“什么!”我扯着脖子叫起来:“我不要做戏子!”我的呼声引来许多阴郁的目光,方喻一下子捂住我的嘴“你疯了,这可是难得的机会,你的前途会非常精彩的”
我说:“我精彩的前途就是娶了你,然后我们一起生活。”
方喻说:“可我不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我不能每天白天睡晚上喝一直到老到死!那不是我的生活!”
“……”
我凝视着方喻,她也凝视我,在偌大的片场,灯光闪烁,人影交错,我忽然很迷乱,不知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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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喻,我想和你谈谈”
方喻像小猫一样睡在我怀里,大手指还咬在嘴里。我忍不住抚摸她柔滑的肩头,用手指在上面划圈。我通常都以这种方式叫醒她。她忽闪一下美丽的眼睛,轻轻“哼”了一声。